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決擇分中菩薩地之九
庚六、安立所學2 辛一、徵
復次,云何菩薩於正行中安立所學?
辛二、釋2 壬一、標中道行2 癸一、出學處
謂諸菩薩具足法住,於依世俗諦道理所說不了義非所依聲聞乘相應經典,已作依持、已作善巧,而復超度於大乘相應、甚深空性相應,依世俗、勝義諦道理所說了義可依經典勤修學時,名為如理正勤修學。
癸二、釋得名
如是如理勤修學時,名正修行中道勝行。
《披》於依世俗諦道理等者:謂聲聞乘相應經典,說我、說法及說作用,名依世俗諦道理。說我者,謂說有情、命者、生者、補特伽羅、人天、男女、佛友、法友,如是等。說法者,謂說色、受,如是等。說作用者,謂說能見、能聞、能生、能滅,如是等。唯宣說此,不更顯示諸法無我及無作用甚深相應道理,是故聲聞乘相應經典,名不了義。大乘不爾,為欲隨順勝義諦故,亦復宣說諸世俗諦,然非究竟,是故大乘相應經典具依二諦,名為了義。由是菩薩,於此經典名是可依,於聲聞乘名非所依。然非不應聽聞受持、精勤修學,由是因緣,此說於彼已作依持、已作善巧。此未了義有上有容,無上無容唯真了義,如前已說。(陵本七十六卷十八頁5852)由是發趣修習大乘真了義者,名為超度。
所以者何?由此正法貫穿十三中道行故。
壬二、隨標列釋2 癸一、列
一者、貫穿補特伽羅空性;二者、貫穿補特伽羅無我性;三者、貫穿法空性;四者、貫穿法無我性;五者、貫穿增益邊;六者、貫穿損減邊;七者、貫穿法現觀;八者、貫穿法現觀迴向大菩提性;九者、貫穿如是行者煩惱眾苦不纏繞心性;十者、貫穿二無我勝解差別;十一者、貫穿前無我性是後因性;十二者、貫穿到邊際空性;十三者、貫穿即彼威德。
癸二、釋13 子一、貫穿補特伽羅空性3 丑一、徵
云何貫穿補特伽羅空性?
丑二、標
謂由一種相,不可得所顯故。
丑三、釋
此中不可得者,謂於三種事。一者、有情事;二者、彼差別事;三者、彼受用事,若內、若外、若二中間,愚夫遍計所執實我都不可得。
《披》謂於三種事等者:五有取蘊,名有情事。六十二諸有情眾,名彼差別事。如本地分意地中說。(陵本二卷十八頁169)內外諸處,名彼受用事。
子二、貫穿補特伽羅無我性3 丑一、徵
云何貫穿補特伽羅無我性?
丑二、標
謂由唯一相,可得所顯故。
丑三、釋
此中可得者,謂即於彼三事,愚夫所遍計緣生諸法中,常住實性不可得故,愚夫所計我異相性道理可得。
子三、貫穿法空性3 丑一、徵
云何貫穿法空性?
丑二、標
謂唯由一相,不可得所顯故。
丑三、釋
此中不可得者,即於彼事所取無常性,若內、若外、若二中間,愚夫遍計所執言說自性都不可得。
《披》即於彼事所取無常性者:常非有故,說名無常,是此中義。
子四、貫穿法無我性3 丑一、徵
云何貫穿法無我性?
丑二、標
謂唯由一相,可得所顯故。
丑三、釋3 寅一、道理可得
此中可得者,謂即於彼事道理可得,聖智所行。
寅二、內證可得
又即於彼自內所證,不可以言為他宣說。
寅三、言說異相可得3 卯一、標
彼由六相,於諸凡愚遍計所執言說自性、異相可得。
卯二、徵
何等六相?
卯三、列
一者、不可自尋思,二者、不可說示他,三者、超過色根所行,四者、超過一切相,五者、超過識所行,六者、超過煩惱所行。
子五、貫穿增益邊4 丑一、徵
云何貫穿增益邊?
丑二、標
謂由二種相。
丑三、列
一者、差別增益所顯故;二者、自性增益所顯故。
丑四、釋2 寅一、差別增益2 卯一、辨相4 辰一、徵
何等名為差別增益?
辰二、標
謂由後後展轉八相。
辰三、列8 巳一、執常
一者、即於彼事執常增益。
巳二、執無常
二者、執無常增益。
巳三、執我
三者、執常增益為所依止,執我增益。
巳四、執無我
四者、執無常增益為所依止,執無我增益。
巳五、執真實心
五者、執無我增益為所依止,執真實心增益。
巳六、執不真實心2 午一、標
六者、執我增益為所依止,執不真實心增益。
午二、廣2 未一、列二種
此復二種。一者、決定,二者、尋求。
未二、隨難釋2 申一、於雜染法
尋求者,謂遍計所依及遍計相應,
《披》遍計所依及遍計相應者:名、義、自性、差別,名遍計所依。遍計所執自性加行執,名遍計相應。此有五種。一、貪愛加行,二、瞋恚加行,三、合會加行,四、別離加行,五、捨隨與加行。如前已說應知。(陵本七十三卷十五頁5664
於所對治雜染法中,由五過失,謂顛倒過失、戲論過失、發起惡行過失、麤重過失、無常性過失。
申二、於清淨法
及於彼能對治清淨法中。
《披》及於彼能對治清淨法中者:前說雜染是所對治,起尋求執,謂由遍計所依、遍計相應。此說清淨是能對治,若起尋求,亦由遍計所依及遍計相應。隨應亦爾,故作是說。
巳七、執善等及執清淨
七者、執真實心增益為所依止,執善等增益,乃至執清淨增益。
巳八、執不善等及執雜染
八者、執不真實心增益為所依止,執不善等增益,乃至執雜染增益。
辰四、結
是名八種差別增益。
卯二、結非
此中菩薩,於彼增益都不執著,不勸他執,亦不讚美。
寅二、自性增益
何等名為自性增益?謂差別增益為所依止,由諸愚夫遍計所執所有言說自性增益,即於彼事增益為有。
子六、貫穿損減邊3 丑一、徵
云何貫穿損減邊?
丑二、標
謂由一相,損減實事所顯故。
丑三、釋
此中損減實事者,謂即於彼邪法無我性起於勝解,執著一切種、一切法相都無所有。
子七、貫穿法現觀4 丑一、徵
云何貫穿法現觀?
丑二、標
謂由三種相。
丑三、列
一者、即於彼事及第四生事,所治、能治、有為、無為安立中,自性不可得所顯故;
《披》即於彼事及第四生事者:前說三事,謂有情事、彼差別事、彼受用事。今於此中總名彼事,更增生事以為第四。言生事者,謂十二分緣起及緣生。
二者、彼差別不可得所顯故;三者、即彼串習故,如實通達智所顯故。
丑四、釋3 寅一、自性不可得
此中自性不可得者,謂諸愚夫遍計所執自性。
寅二、差別不可得
此中差別不可得者,謂即彼自性滅、生、集、成二分不可得。
《披》滅生集成二分不可得者:滅謂所治,生謂能治,集謂有為,成謂無為。觀待施設,說有所治、能治、有為、無為,然彼實無雜染、清淨二分差別,故不可得。
寅三、智通達
此中智通達者,謂即彼自性相不作意、不思擇加行自內所證智通達。
子八、貫穿法現觀迴向大菩提性3 丑一、徵
云何貫穿法現觀迴向大菩提性?
丑二、標
謂由一種相,思擇所得能治、所治不斷故。
《披》思擇所得能治所治等者:如下釋言,空、無願、無相是名能治,生死流轉是名所治。於空、無願、無相中,依聞思修所生世出世慧,是名所得能治。故起思擇,不捨生死,是名所治不斷。
丑三、釋2 寅一、能治所治3 卯一、第一義
此中能治、所治者,謂空是煩惱對治,無願是有願對治,無相是諸相對治,如是一切名無造作。
卯二、第二義
此復是後有業對治,亦是生身流轉、剎那生流轉對治,名滅涅槃行無自性。
《披》此復是後有業對治等者:由空是煩惱對治,當知亦是後有業對治。無願是有願對治,當知亦是生身流轉對治。無相是諸相對治,當知亦是剎那生流轉對治。如是空、無願、無相行,亦名滅涅槃行。此能對治遍計所執自性有故,名無自性。
卯三、第三義
此復以生死流轉為所對治。
寅二、思擇不斷
若諸菩薩由此對治,故起思擇,不斷所治,此由悲愍諸眾生故,希求大菩提。
子九、貫穿煩惱眾苦不纏繞心3 丑一、徵
云何貫穿如是行者煩惱眾苦不纏繞心?
丑二、標
謂由一種相,雖不永斷所對治法,而能如實通達故。
丑三、釋
此中如實通達者,謂即於彼法,由法無我加行,觀彼自性無染無苦。
子十、貫穿差別4 丑一、徵
云何貫穿差別?
丑二、標
謂由四種相。
丑三、列
一者、見差別所顯故;二者、即此極遠損減差別所顯故;三者、於斷迷失差別所顯故;四者、於心迷失差別所顯故。
丑四、釋4 寅一、見差別2 卯一、辨相2 辰一、由增上慢
此中見差別者,謂住補特伽羅無我及涅槃,於當來身起斷滅增上慢。
辰二、由執著法
又於所取觀察故,於能取言說自性畢竟遠離、空性所攝不觀察故,名不善觀察所知境界。由執著諸法故,求煩惱斷。
卯二、結非
而諸菩薩則不如是。
寅二、極遠損減差別2 卯一、辨相
此中極遠損減差別者,謂住補特伽羅無我,於我見異生下中更下,由二因緣,謂苦不解脫故、安住苦故,前後二種執著失壞故。
卯二、結非
而諸菩薩則不如是。
《披》此中極遠損減差別等者:謂如一類大乘惡取空者,謂一切種皆無所有,是名極遠損減差別。此於我見異生下劣類中,更為下劣。由是世尊作如是言:寧如一類起我見者,不如一類惡取空者。本地分中已釋其相。(陵本三十六卷十六頁2978)是故此說苦不解脫及安住苦。由彼執著補特伽羅無我及法無我,能自敗壞,亦壞世間隨彼見者,是名前後二種執著失壞。
寅三、於斷迷失差別2 卯一、辨相
此中於斷迷失差別者,謂住補特伽羅無我,執法無我無自性故,便生驚怖,謂無言說自性追求斷滅。
卯二、結非
而諸菩薩則不如是。
寅四、於心迷失差別2 卯一、辨相
此中於心迷失差別者,謂如是於斷迷失住補特伽羅無我,於自遍計所起境界中,為想顛倒等之所顛倒。
卯二、結非
而諸菩薩則不如是。
子十一、貫穿因性4 丑一、徵
云何貫穿因性?
丑二、標
謂由二種相。
丑三、列
一者、觀察能取所顯故;二者、彼如實通達所顯故。
丑四、釋2 寅一、觀察能取
此中觀察能取者,謂即觀察此無我智,遠離言說自性故,遠離彼分別故,應捨相故,有剎那故。
《披》有剎那故者:謂無我智非實能取,唯一剎那無作用故。
寅二、如實通達
此中彼如實通達者,謂觀察所取、能取二種,如理作意思惟為因,各別內證決定智生。
子十二、貫穿到邊際空性3 丑一、徵
云何貫穿到邊際空性?
丑二、標
謂由一種相,即彼法無我智如實顯現故。
丑三、釋
此中如實顯現者,謂顯現業、煩惱相似相故,不可言說法故,離言說自性故,如是不執著故,有剎那故。
《披》顯現業煩惱相似相故者:謂由法無我智,不住涅槃,有變化身,示同凡夫生死轉故。
子十三、貫穿即彼空性威德3 丑一、徵
云何貫穿即彼空性威德?
丑二、標
謂由一種相,業、煩惱斷對治所顯故。
丑三、釋
此中斷者,謂彼剎那光明想生,能斷無始時來所集一切諸業、煩惱。
庚七、聲聞菩薩所學差別2 辛一、略標問答
復次,有幾種聲聞?聲聞所學、菩薩所學有何差別?謂有四種聲聞。聲聞所學、菩薩所學,當知差別有十三種。
辛二、隨標廣釋2 壬一、釋聲聞別3 癸一、徵
云何名為四種聲聞?
癸二、列
一者、變化聲聞,二者、增上慢聲聞,三者、迴向菩提聲聞,四者、一向趣寂聲聞。
癸三、釋4 子一、變化聲聞
變化聲聞者,為欲化度由彼所化諸有情故,或諸菩薩、或諸如來化作聲聞。
子二、增上慢聲聞
增上慢聲聞者,謂但由補特伽羅無我智,及執著邪法無我智,計為清淨。
《披》增上慢聲聞等者:謂如前說:住補特伽羅無我及涅槃,於當來身起斷滅增上慢。當知但由補特伽羅無我智,計為清淨。又如前說:於彼邪法無我性起於勝解,執著一切種、一切法相都無所有。當知此由執著邪法無我智,計為清淨。
子三、迴向菩提聲聞3 丑一、明重修
迴向菩提聲聞者,謂從本來是極微劣慈悲種姓,由親近如來住故,於廣大佛法中,起大功德想,熏修相續。
丑二、明覺悟
雖到究竟住無漏界,而蒙諸佛覺悟引入方便開導,由此因故,便能發趣廣大菩提。
丑三、明加行
彼於如是廣大菩提雖能發趣,由樂寂故,於此加行極成遲鈍,不如初始發心有佛種性者。
子四、一向趣寂聲聞2 丑一、明意樂
一向趣寂聲聞者,謂從本來是最極微劣慈悲種性故,一向棄背利益眾生事故,於生死苦極怖畏故,唯有安住涅槃意樂,畢竟不能趣大菩提。
丑二、顯差別2 寅一、舉喻
如二王子相似處生,平等平等受王快樂,一於王政討論工巧處等皆悉善知,第二王子則不如是。彼二但由此分差別,非由受用王之快樂。
寅二、合法
如是於無漏界中,諸菩薩眾與一向趣寂聲聞,當知差別。
壬二、釋所學別3 癸一、標
應知彼二復有差別。
癸二、列
謂意樂故、白法集成故、智集成故、種類故、種性故、持種加行故、威德故、正行故、福田故、殊勝差別故、因果故、生依止故。
癸三、釋12 子一、意樂差別
一向趣寂聲聞,棄背諸行雜染利益有情事故,一向安住寂靜意樂;菩薩雖有垢染,而與彼相違。
子二、白法集成差別
又彼聲聞,唯為自身得增長故,白法狹小;菩薩為欲增長一切有情樂故,白法無量。
子三、智集成差別
又彼聲聞,由無為智,但為除遣自身煩惱;菩薩普為一切十方諸有情類。
《披》由無為智等者:謂緣補特伽羅無我及法無我實相真如所生之慧,名無為智。聲聞唯由補特伽羅無我智集成故,說但為除遣自身煩惱。菩薩由二無我智集成故,說普為一切十方諸有情類。
子四、種類差別
又彼聲聞,雖緣最勝解脫法境作意集成,而非佛子;菩薩雖緣下劣諸行有情法境作意集成,而是佛子。
《披》雖緣最勝解脫法境等者:此中最勝解脫法境,謂於涅槃。下劣諸行有情法境,謂於生死。如是差別應知。
子五、種性差別
又彼聲聞,雖勤精進,於諦善巧心善安定,不成就佛種性相故,諸佛世尊不堪攝受;而諸菩薩與彼相違。
《披》諸佛世尊不堪攝受者:謂無堪能生如來家,成佛真子故。
子六、持種加行差別
又彼聲聞,到究竟故,根雖成熟,於當來世而不能作佛所作事;菩薩初心剎那生已,便能造作。
《披》菩薩初心者:謂諸菩薩,於其無上正等菩提最初發心故。
子七、威德差別
又彼聲聞,雖到究竟,而不為彼諸天人等供養讚歎,如住始業修行菩薩;而諸菩薩雖復未到究竟之位,然其威德及與智慧,映蔽一切聲聞、獨覺。
子八、正行差別
又彼聲聞,療煩惱病智慧良藥雖復成滿,而不能治一切眾生諸煩惱病;而諸菩薩與彼相違,由能修行利益他事勝義行故。
子九、福田差別
又彼聲聞,雖到究竟,於諸有情智光明照,然非諸天及餘世間真實福田,如諸菩薩未盡煩惱。
子十、殊勝差別2 丑一、標菩薩勝
又於聲聞一切時中,如來最勝;於最勝中,諸菩薩眾彌復最勝;彼由於此所集成故。
《披》彼由於此所集成故者:彼謂如來,此謂菩薩。如來最勝大菩提果,皆由菩薩最勝自他利行所集成故。
丑二、釋由二緣2 寅一、正顯
又由二緣應知彼勝,彼能成熟諸有情故,亦能成熟諸佛法故。由此因緣感菩提果,隨所成熟諸有情類,能令解脫。
寅二、喻成
譬如有人,能辦能熟覺慧希奇,非彼端然而食用者。此中道理,當知亦爾。
《披》此中道理當知亦爾者:謂諸菩薩,非自解脫以為究竟,如彼端然而食用者,更能成熟餘有情類令解脫故。
子十一、因果差別
又彼聲聞,雖復一向受學修行清淨法因,亦為無量善友攝受,而不能引大菩提果;諸菩薩眾與彼相違,而能引發。
子十二、生依止差別
又諸聲聞依菩薩生,非諸菩薩依彼聲聞。
庚八、世出世智作利他事2 辛一、略標問答
復次,云何由世間、出世間智,能作利益他事?謂諸菩薩遍於十方,或遊歷世界,或遊歷國土,或遊歷生,或勸請他,為大良醫,善能療治煩惱鬼魅所著有情;
《披》為大良醫等者:此顯由世間智,能作利益他事。謂於麤品、中品雜染,能令對治故。
為無有上,宣說三學清淨之道。
《披》為無有上等者:此顯由出世智,能作利益他事。謂於微細隨眠所有雜染,能令對治故。
辛二、隨標別釋2 壬一、世間智4 癸一、徵
云何世間智?
癸二、標
謂於麤品所有雜染,能為止息對治;於中品者,能為制伏對治。
癸三、釋2 子一、麤品雜染
云何名為麤品雜染?謂在家者貪瞋癡行性;諸出家者見依止性;及彼所依不正作意依止性;後有願依止性;
《披》見依止性等者:依止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取及與邪見,是名見依止性。如是諸見,以不如理作意為因,名彼所依不正作意依止性。希求後有、愛樂後有,名後有願依止性。
由總別四顛倒故,於非解脫執為解脫依止性。
《披》由總別四顛倒故者:謂於一切無常常倒、於苦樂倒、於不淨淨倒、於無我我倒,是名總四顛倒。若於身、受、心、法,妄執為淨、為樂、為常、為我,是名別四顛倒。
子二、中品雜染2 丑一、徵
云何中品雜染?
丑二、釋2 寅一、出體性
謂已止息麤品雜染,別別對治為依止故,於諸境界貪瞋癡纏依止性。
寅二、明對治2 卯一、所治漸次2 辰一、標
於其所緣正繫念故,令不定者心得安定,精勤修習菩提分法,方能制伏。
辰二、釋
不依此修而自恃舉,
《披》不依此修而自恃舉者:謂得少分下劣智見安住,便自高舉而生喜足,更不上求故,由是能障毗鉢舍那。如本地分聲聞地說應知。(陵本二十五卷十三頁2123
故於所緣繫心令住,勇猛精進,從此於住能正攝受;攝受住故,於積聚中,由一念執中煩惱轉,便能制伏。
《披》於積聚中等者:純大苦蘊,說名積聚。緣此為境,若有中品煩惱貪瞋癡纏一剎那轉,速能對治令不更起,名能制伏。
卯二、能治漸次
從此為斷出世間法所對治故,依止對治即令堅住。
《披》依止對治即令堅住者:已生對治,令無退失,名令堅住。
從此能伏諸緣起愚、補特伽羅無我性愚及法無我性愚,從此能於邪道、正道皆得決定。
癸四、結
由如是相,應知麤品、中品雜染止息制伏能對治智,是名世間智。
壬二、出世間智2 癸一、徵
云何出世間智?
癸二、釋2 子一、能對治2 丑一、出體性
謂如是制伏貪瞋癡纏諸雜染已,復能對治微細隨眠所有雜染,此真實智名出世智。
丑二、廣依處
此復云何?謂即依彼制伏對治三處善巧。謂緣起善巧、補特伽羅無我勝解善巧、法無我勝解善巧。
子二、所對治3 丑一、標
為欲超度無餘雜染,對治四種無智故,不待他教,於內精勤觀察自心。
《披》為欲超度無餘雜染者:謂於微細隨眠所有雜染,更欲超度令無餘故。
丑二、列
四無智者,一、於共相無智,二、於自相無智,三、於雜染相無智,四、於清淨相無智。
丑三、釋4 寅一、共相
由三種相,應知心共相。一、於緣生者不現在前無作用故;二、於現在者唯一剎那無作用故;三、於貪等自緣所生非心作故。
《披》於緣生者等者:心具四緣,所謂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若彼緣闕,不現在前,心不生起,故無作用。
寅二、自相
由三種相,應知心自相。一者、如前言說自性不可得故;二者、如前由六種相如實可得故;三者、一切聖者無差別智之所得故。
《披》如前由六種相等者:前說六相。一者、不可自尋思,二者、不可說示他,三者、超過色根所行,四者、超過一切相,五者、超過識所行,六者、超過煩惱所行。
寅三、雜染相3 卯一、標
由三種相,應知心雜染相。
卯二、列
一者、生故;二者、轉故;三者、行故。
卯三、釋3 辰一、雜染生
於諸趣中,種種自體生故,名雜染生。
辰二、雜染轉
即於此中,生者自然剎那有流轉故,一切所緣難伏轉故,貪愛勢力之所轉故,名雜染轉。
《披》自然剎那有流轉故者:由於雜染長夜愛樂,心隨於彼勢力自在而轉。義如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決擇中說。(陵本五十一卷十二頁4106
辰三、雜染行2 巳一、標
若於彼行、若如是行,名雜染行。
巳二、釋2 午一、若於彼行3 未一、於善等中
謂於一時行於善中,或於一時行不善中,或於一時行境界中,或於一時行造業中,或於一時行煩惱中。
未二、於行無定
又於煩惱行貪、瞋等無決定行,非即於此行有貪已復行無貪,行無貪已復行有貪,如是等。
《披》行貪瞋等無決定行者:此說無決定行,義顯心無實隨轉性。本地分說:若心與彼諸行相應,或不相應;非此與彼或時不相應,或時非不相應。又非一切心或相應,或不相應。(陵本十六卷十三頁1411)其義應知。
未三、於受增上
又於隨順樂等法中,得為增上現行。
《披》又於隨順樂等法中者:諸根境界及觸,隨順若樂、若苦、若非苦樂生故,是名隨順樂等諸法。
午二、若如是行4 未一、顛倒引苦
又生自苦斷壞眾樂,不由執著故,但由顛倒故。由此引發自身眾苦,無有厭足。
《披》不由執著等者:有作是說:樂俱行業,還能感得樂俱行異熟;苦俱行業,還能感得苦俱行異熟;不苦不樂俱行業,還能感得不苦不樂俱行異熟;是名執著。然無是事,是故此說不由執著。由樂俱行業,順樂受者,還受樂異熟;順苦受者,還受苦異熟;順不苦不樂受者,還受不苦不樂異熟。苦俱行業,順樂受者,還受樂異熟;順苦受者,還受苦異熟;順不苦不樂受者,還受不苦不樂異熟。不苦不樂俱行業,順樂受者,還受樂異熟;順苦受者,還受苦異熟;順不苦不樂受者,還受不苦不樂異熟。若作是說,是為正說。由隨如是如是順所受業,還受如是如是順所受異熟故。依此堪能修習清淨梵行,又亦可知正盡諸苦,作苦邊際。與此相違,便無堪能,是故此說但由顛倒。義如集論中說應知。(五卷六頁)
未二、求善瑕隙
或於善中而安置時,即便棄捨思求瑕隙。為令不善現前行故,於其瑕隙及衰盛中,為諸愛恚之所損惱。
未三、放逸損善
又隨放逸勢力,一切所作諸善根本皆令損壞。
未四、樂著色等2 申一、辨行相
又極樂著色等境故,雖於極利益甘露界中數數思擇,而難可安立。
申二、指譬喻
於此義中,示現假合所設譬喻其事應知。
《披》示現假合所設譬喻其事應知者:此中譬喻,當知喻彼色等,非餘。如說色如聚沫,受喻浮泡,想同陽焰,行類芭蕉,識如幻事。如是譬喻,喻彼色等相似顯現,假合而有,故作是說。
寅四、清淨相3 卯一、略標列
由三種相,應知心清淨相。
卯二、簡能證
一者、不得相故;二者、無為相故;三者、種性相故。
卯三、釋三種3 辰一、不得相
若由別異如理勤修,求心清淨不能證得。若由如是如理勤修,便能證得。又不觀見言說自性,見真如相。
《披》又不觀見言說自性等者:此釋前說由不得相,應知心清淨相。
辰二、無為相
此由九種相,當觀無為相。一者、不行世故。
《披》不行世故者:諸有為法,有去來今三世差別。無為不爾,無三世別,名不行世,無生滅故。
二者、非如在滅盡定,言說自性不可得故,真如相可得故,是無二相。
《披》非如在滅盡定等者:在滅盡定,唯是無相。無為不爾,離有無相。言說自性不可得故,真如相可得故,如其次第,離有離無,名無二相。
三者、非生身相故。四者、超過生身因自性相故。五者、超過當來生故。六者、超過死沒故。七者、超過剎那展轉不遠離故。
《披》超過剎那展轉不遠離故者:諸有為法剎那相續,名不遠離剎那展轉。無為不爾,超彼相故。
八者、超過趣轉易故。
《披》超過趣轉易故者:五趣流轉,名趣轉易應知。
九者、超過業煩惱行故。
辰三、種性相2 巳一、無學界相2 午一、標
此中種性相,當知是無學界相。
《披》當知是無學界相者:謂有餘依、無餘依般涅槃界,當知是名無學界相。由是下說現法、後法二位差別。
午二、釋2 未一、現超五事
於現法中,超過五事。一者、超過所作;二者、超過非所作;三者、超過所作加行;四者、超過所作非加行;五者、超過非所作加行。
《披》超過所作等者:此中所作,謂所應作。非所應作,名非所作。由諸無學所作已辦,無復所作,由是說言超過所作。又諸無學諸漏永盡,不能習近五種處所。一者、不能故思殺害諸眾生命,二者、不能不與而取,三者、不能行非梵行習婬欲法,四者、不能知而妄語,五者、不能貯畜受用諸欲資具。如本地分聲聞地說。(陵本三十四卷二十六頁2813)由是說言超過非所作。
未二、後超六事
於後法中,超過六事。一者、超過能發起後有行;二者、超過彼行;三者、超過彼果生;四者、超過依彼衰盛;五者、超過於彼所依一切無記動搖中,修學期願受用;六者、超過彼所依自體差別。
《披》於後法中超過六事等者:緣起支中,初無明支為緣生行,名能發起後有行。即行支中福、非福、不動業,說名彼行。當來生支,有識、名色、六處、觸、受自體得生,名彼果生。依彼自體,復有族姓、色力、壽量等勝劣差別,是名依彼衰盛。三界自體唯是業果異熟,說名一切無記。若彼異熟成所依身,能障修學,是名動搖,則便於彼應生厭離,如生無想天等;若順修學,則便於彼期願受用;如是總說於彼所依一切無記動搖中,修學期願受用。欲、色、無色三界自體,是名所依自體差別。
巳二、四位九相2 午一、標
復由四位、九相,應知種姓相。
午二、釋2 未一、四位
何等四位?一、不清淨位,二、清淨位,三、通達位,四、究竟位。
未二、九相2 申一、徵
云何九相?
申二、釋4 酉一、不清淨位
謂不清淨位,於一切相等隨行故,譬如虛空。
酉二、清淨位
若清淨位,平等一味,及身心遠離。
酉三、通達位
若通達位,隨順趣究竟。由一切煩惱自性離繫離垢故,超過薩迦耶見,及超過彼為根本諸惡見趣。
酉四、究竟位2 戌一、標四相
若究竟位,安樂成滿,及超過三種變壞。
戌二、隨難釋
何等名為三種變壞?一者、老死等變壞,二者、顛倒處變壞,三者、清淨退失變壞。
《披》云何九相等者:不清淨位有一相,謂一切相等隨行。清淨位有三相,謂平等一味,及身心遠離。通達位有一相,謂隨順趣究竟。究竟位有四相,謂安樂成滿,及超過三種變壞。言一切相等隨行者,謂色、聲、香、味、觸、貪、瞋、癡、男、女,如是十相令心散亂故。言平等一味者,謂三摩地任運相續無散亂轉故。言身心遠離者,謂不與在家及出家眾共相雜住。獨一無侶,名身遠離;遠離一切染汙、無記所有作意,名心遠離。言超過顛倒處變壞者,謂於是中,常、樂、我、淨不生顛倒故。言超過清淨退失變壞者,謂證轉依,究竟解脫,終無退轉故。
庚九、教授聲聞2 辛一、徵
復次,云何於菩薩教授中聲聞所學?
辛二、釋3 壬一、出修學2 癸一、略辨相
謂諸貪、憂毗奈耶故,是增上戒學加行;厭患作意故,是增上心學加行;補特伽羅無我性故,或法無我性故,是增上慧學加行。
癸二、隨難釋
此中貪、憂,是能發起所有毀犯。
壬二、明除遣3 癸一、標應知
又如正不除遣、如已不除遣、如正除遣、如已除遣,由此四相,應知自心不如理作意所起貪欲、薩迦耶見及與瞋恚。
癸二、隨別釋4 子一、正不除遣
若由境界,或復由他而起妄計,如是名正不除遣。
子二、已不除遣
若由境界,或由他不饒益加行之所引奪,如是名已不除遣。
子三、隨一不除遣
由隨一不除遣故,當知隨一亦不除遣。
子四、隨一除遣
由隨一除遣故,當知隨一亦復除遣。
《披》由隨一不除遣故者:謂於前說貪欲、薩迦耶見及與瞋恚隨一煩惱,或不除遣、或除遣應知。
癸三、簡過患3 子一、戒學攝
又若不除遣,雖住律儀,於增上戒尚名毀犯,何況安住不律儀者。
子二、心學攝
又增上心學,於所緣境散亂錯誤,是能障礙。
子三、慧學攝2 丑一、障補特伽羅無我
依補特伽羅無我修增上慧者,薩迦耶見是能障礙。
丑二、障法無我
依法無我修增上慧者,自性、差別分別計縛是能障礙。
壬三、辨違順3 癸一、標
於此三學正修遣中,有八種違逆學法,有八種隨順學法。
癸二、徵
何等為八?
癸三、列2 子一、舉違逆
一者、唐捐耽著;二者、耽著故縛;三者、縛故障礙;四者、障礙故垢;五者、垢故災雹;六者、雹故瘡皰;七者、瘡皰故熱惱;八者、熱惱故諸煩惱病難可療治。
《披》垢故災雹等者:言災雹者,喻為損害故。言瘡皰者,喻為苦依故。
子二、例隨順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八種隨順學法。
庚十、不善學沙門等2 辛一、正辨相2 壬一、不善學沙門4 癸一、徵
復次,云何不善學沙門?
癸二、標
謂三種應知。
癸三、列
一者、不顧沙門;二者、形相同分;三者、軌則、正命、受用、加行、戒見、意樂皆不同分。
癸四、釋2 子一、迴向資具
若迴向資具,是增上戒形相同分,是增上心及增上慧形相同分,是彼行意樂不同分。
子二、迴向聲譽
若迴向聲譽,是奢摩他支同分,是毗鉢舍那支同分,是俱修支同分,是俱資糧支同分,是意樂不同分。
壬二、善學沙門4 癸一、徵
復次,云何善學沙門?
癸二、標
當知由四種相。
癸三、列
一者、加行故;二者、意樂故;三者、通達故;四者、趣究竟故。
癸四、釋4 子一、加行
於現法中,由厭患加行故;於前生中,由相續成熟加行故;當知加行圓滿。
子二、意樂
由法無我勝解意樂故;若所應得、若能應得,於此二言說自性無執著故;
《披》若所應得若能應得者:大菩提果名所應得,菩提分法名能應得。
於意趣義正尋求故;不但隨順言辭故;當知意樂圓滿。
子三、通達
若於法真如,以不緣他智通達自性無雜染故;於世俗寶,及世俗生死、涅槃、解脫、繫縛自性無所得故;當知通達圓滿。
《披》於世俗寶等者:言辭所說佛法僧寶,及與生死、涅槃、解脫、繫縛,如是一切,唯是遍計所執自性,皆名世俗。
子四、趣究竟
已善修習一切雜染對治故,又於真如無斷壞故,及能勝伏故,當知趣究竟圓滿。
《披》又於真如無斷壞故等者:謂得自在有變化轉,名無斷壞。能伏一切分別之相,不可思議,名能勝伏。
辛二、簡差別2 壬一、不善學沙門3 癸一、標
復次,不善學沙門,由三種相,當知彼名不如其義。
癸二、列
一者、意樂衰損,加行具足;二者、意樂具足,加行衰損;三者、意樂衰損、加行衰損。
癸三、廣
此中意樂衰損,加行具足,復有三種。一者、能聽唯此喜足;二者、能說唯此喜足;三者、能證世間三摩地而生愛味唯此喜足。
壬二、善學沙門
若善學沙門,唯由一相,當知意樂具足、加行具足。
《披》此中意樂衰損等者:謂唯能聽、能說、能證而生喜足,不以涅槃為上首故。
庚十一、住世俗律儀3 辛一、徵
復次,云何住世俗律儀?
辛二、標
當知有四種相。
辛三、列4 壬一、第一相2 癸一、標
謂雖成就六支尸羅,而為二種損害損害尸羅。
癸二、釋
謂由薩迦耶見纏故,及於毀犯出離不了知故。
《披》謂雖成就六支尸羅者:戒律儀相,略有六種。一、安住具戒,二、善能守護別解律儀,三、軌則圓滿,四、所行圓滿,五、於微細罪見大怖畏,六、受學學處,是名六支尸羅。如本地分聲聞地中廣釋其相應知。(陵本二十二卷二頁1893
壬二、第二相
雖遠離此二種過失,而未得世間清淨律儀,不能制伏薩迦耶見。
壬三、第三相
雖已得世間清淨律儀,已制伏薩迦耶見,而不損減串習法無我性怖畏,損壞尸羅。
《披》串習法無我性怖畏者:謂於法無我性修習清淨道中,生驚怖故,怖一切種無所有故。
壬四、第四相
雖遠離一切所餘過失,而為邪法無我勝解及增上慢損壞尸羅。
庚十二、住勝義律儀2 辛一、徵
復次,云何住勝義律儀?
辛二、釋3 壬一、能治有漏
謂所成就出世間一切煩惱不相應,能對治三界尸羅。
壬二、能寂戲論3 癸一、標
又於四種住律儀中,諸戲論法現所可得,若能寂靜彼相,當知是名無漏尸羅。
癸二、釋2 子一、徵戲論
云何名為諸戲論法?
子二、別列相4 丑一、於最初住
謂於初住律儀中,我執可得,若我所執,若作毀犯,若不作彼,若故思所作加行,若非彼加行,若正知而行,若彼不行,若失念而行,若彼不行。
丑二、於第二住
於第二住律儀中,薩迦耶見品麤重隨行,
《披》薩迦耶見品麤重隨行者:彼品種子隨逐自體,說名麤重隨行。
若名可得,若色可得,
《披》若名可得若色可得者:名、色種子能為當來生身之因,是名可得。
若當來生相,若今時無相,
《披》若當來生相若今時無相者:當來異熟,種生現行,是名當來生相。今未受果,相不可得,是名今時無相。
若纏寂靜,若隨眠故彼不寂靜,若補特伽羅無我執,若補特伽羅執棄捨,
《披》若補特伽羅無我執等者:謂於補特伽羅無我未能通達,故不離執。若生勝解,厭逆彼執,故能棄捨。
若即於彼補特伽羅無我執中所執性,若非所執性,
《披》補特伽羅無我執中所執性等者:緣見為境能起執著,名所執性。言說自性唯假施設,是名非所執性。
若由此故於色等中有情執,若彼假設讚善執,若能假設心語假設讚善執。
《披》於色等中有情執等者:色等五蘊是有情事,即於其中彼見現行,名有情執。執彼賢聖實有自性,名彼假設讚善執。執假施設彼彼賢聖差別,名能假設心語假設讚善執。
丑三、於第三住
於第三住律儀中,若生上故世間,若捨下故非世間,
《披》若生上故世間等者:謂生上地,亦墮攝界,故名世間。捨下地生,非此世間,名非世間。
若三摩地依止,若諸欲依止,若恃舉自尸羅,若輕懱他尸羅。
丑四、於第四住
於第四住律儀中,若計我尸羅清淨,若由自性、差別分別故分別尸羅。
癸三、結
如是等諸戲論法,於無漏戒中皆悉寂靜。
壬三、能備資糧2 癸一、標說義
又即與此義相應,依清淨三學,應知所說伽陀。
《披》應知所說伽陀者:本地分中說有意趣義伽陀,於中廣說三學究竟清淨。(陵本十六卷十五頁1423)今指彼義,故作是說。當知初二住中諸戲論相,增上戒學所攝。第三住中諸戲論相,增上心學所攝。第四住中諸戲論相,增上慧學所攝。
當知為令福德資糧塵垢微薄,攝受善士,無失壞故;智慧資糧,於甚深處起勝解故。
癸二、隨難釋
由二因緣,入如來教。一者、由法住智深了別故;二者、由真實智善決定故。
庚十三、如來調伏方便2 辛一、徵
復次,云何如來調伏方便?
辛二、釋2 壬一、示現同分3 癸一、標
當知此有二種。
癸二、列
謂自體同分故,及勝解同分故。
《披》自體同分等者:互相似性,說名同分。同界趣生,是名自體同分。同共了知功德過失,是名勝解同分。
癸三、釋
又現同分,為令安住受教心故,及依教授而出離故。
壬二、教導教授2 癸一、總標列
又正清淨加行教導教授,當知復有四種。一者、於雜染、清淨驚怖轉依教導;
《披》於雜染清淨驚怖轉依教導者:謂於轉捨雜染、轉得清淨生驚怖者,而為教導故。
二者、遠離雜染因緣教導;三者、遠離於清淨驚怖因緣教導;四者、第一現法樂住加行教導。
《披》第一現法樂住加行教導者:滅盡等至,於諸等至最為殊勝,是名第一現法樂住。
癸二、隨難釋4 子一、雜染因緣
此中雜染因緣有二種。一者、由世俗言說自性雜染自性執分別故;二者、由彼功德、過失差別執分別故。
《披》雜染因緣有二種等者:謂由世俗言說自性雜染,自性執而起分別,是為第一雜染因緣。又由世俗言說雜染,功德、過失差別執而起分別,是為第二雜染因緣。
子二、於清淨道驚怖因緣
由二種相,應知於清淨道驚怖因緣。一者、由於前後清淨道雜染分別故;二者、由雜染遠離分別故。
《披》由二種相應知於清淨道驚怖因緣等者:由於前後清淨道次第方便,不如正理而起分別,是為於清淨道第一驚怖因緣。或復於諸雜染,不分別彼實有過患,是為於清淨道第二驚怖因緣。
子三、於涅槃清淨驚怖因緣
由二種相,應知於涅槃清淨驚怖因緣。一者、由世俗言說自性執故;二者、於涅槃增語想中,作心所有想故。
《披》於涅槃增語想中等者:涅槃自性唯內所證,離諸戲論,由假施設,名增語想。若於是中,執異不異、死後當有或當無等,如是便成有戲論攝,是名心所有想。由是因緣,故生驚怖。
子四、第一住加行教導
又於寂靜心所有想、若增語想遍了知故,
《披》又於寂靜心所有想等者:等持等至諸所有相,是名寂靜心所有想。等持等至諸差別名,名增語想。
於彼二因緣俱遠離故,當知是第一住加行教導。
庚十四、密意語言2 辛一、徵
復次,云何名為密意語言?
辛二、釋2 壬一、明能悟入4 癸一、標
謂無二相智,是能悟入一切密意語言相。
《披》謂無二相智者:本地分說:有及非有二俱遠離,法相所攝真實性事,是名無二。由無二故,說名中道,遠離二邊,亦名無上。(陵本三十六卷十頁2943)此應準釋。
癸二、徵
云何無二相?
癸三、釋2 子一、第一義2 丑一、名無二
謂諸名言安足處事,由彼自性無所有故,非名言熏習想所行自性有故,說為無二。
《披》謂諸名言安足處事等者:有為、無為,一切皆為言辭所說,名諸名言安足處事。名言自性都無所有,然非無事而有所說,即彼名言熏習想所行境,唯是遍計所執自性,此非是有。由是道理,事有非有,遠離二邊,說為無二。
丑二、辨染淨
於此無二若起二執,名為雜染;若無二執,名為清淨。
子二、第二義2 丑一、名無二
又非一切名言安足處事,由彼世俗言說熏習想所行自性無所有故,非彼熏習智所行自性有故,說為無二。
《披》又非一切名言安足處事等者:凡識所行,世俗言說熏習所成,如彼言說自性非有,非彼所依雜染事無。聖智所行,離彼熏習,彼雜染事因之非有。由是道理,染有非有,遠離二邊,說為無二。
丑二、辨染淨
於此無二若起二執,名為雜染;若無二執,名為清淨。
癸四、結
由此無二相,應知悟入如來一切密意語言。
壬二、明為所依2 癸一、標
此中由五種相名論圓滿;即於教授中,由五種相名果圓滿,由五種相名果勝利圓滿;當知皆依密意語言。
癸二、釋3 子一、論圓滿
云何由五種相名論圓滿?謂若由此相宣說、若是宣說、若所宣說、若如是宣說、若彼宣說,如是圓滿。
《披》若由此相宣說等者:趣涅槃宮為先首故,名由此相宣說。美妙等語,名是宣說。名句文身及與行相,名所宣說。了義可依經典,名如是宣說。不了義非所依經典,名彼宣說。
子二、果圓滿
云何由五種相名果圓滿?謂無餘依涅槃界、若有餘依涅槃界、若聖道圓滿、若勝內怨、若勝外怨,如是圓滿。
《披》若勝內怨等者:一切煩惱無餘永斷,名勝內怨。能伏諸魔大力軍眾,名勝外怨。
子三、果勝利圓滿
云何由五種相名果勝利圓滿?謂即是供養大師;報信施恩;越生死苦;於福田性無有退轉;從法化生名如來子,依止如來。
庚十五、於所教授勝解勝利5 辛一、徵
復次,云何於菩薩藏教授中,勝解勝利?
辛二、標
當知由五種相。
辛三、列
一者、建立因時即能映蔽感大富貴增上因故;二者、由轉依故;三者、即於是處作說器故;四者、作說者器故;五者、於捨身時,得見業清淨故。
辛四、釋5 壬一、第一相2 癸一、標
由五種相,當知映蔽感大富貴增上之因。
癸二、列
所謂此因能引有量、無量果故,有盡、無盡法故,感非廣大、廣大樂故,是智資糧、智自性故,由此能引彼故。
《披》由此能引彼故者:此謂勝解,彼謂智資糧等。勝解為先,引發後後殊勝差別,名智資糧及智自性,由是故說此能引彼。如是次第,一一向前說有五相,如文可知。依世出世差別,說名有量、無量,有盡、無盡,及非廣大、廣大。人天業感,名有量果;如來變化,名無量果。業感有盡,變化無盡。餘易可了。
壬二、第二相2 癸一、標身行
又由遠離六種過失,應知身行。
癸二、釋過失
何等名為六種過失?一者、愁憂相過失;二者、不了知數習過失;三者、由二種相,威儀過失;
《披》由二種相威儀過失者:謂由放逸,或由懈怠,不能如所應行、如所應住故。
四者、由三種相,怖畏相過失;
《披》由三種相怖畏相過失者:謂於老病及死生怖畏故。
五者、由二種相,遏履瑟吒過失;六者、身不調柔過失。
壬三、第三相2 癸一、標語行
又於相慶慰時,遠離五種過失,應知語行。
癸二、釋過失
何等名為五種過失?一者、怯怖過失;二者、麤獷過失;三者、棄捨佛語,作不相應戲論過失;四者、不讚歎如來過失;五者、於同法者不施諫誨過失。
壬四、第四相2 癸一、標語行
又於記別所解了時,遠離五種過失,應知語行。
癸二、釋過失
何等名為五種過失?一者、於所證得忘念過失;二者、前後語言相違過失;三者、道理相違過失;四者、敬信聖教諸天訶責過失;五者、如來訶責過失。
壬五、第五相2 癸一、標意行
又由遠離五種過失,應知意行。
癸二、釋過失2 子一、出五種
謂依現法義,有前四種;依後法義,有第五種。
子二、釋一一2 丑一、徵
何等名為五種過失?
丑二、列5 寅一、不忍
一者、不忍過失。不能忍受現在、過去不饒益事故。
寅二、覆藏
二者、覆藏過失。由覆藏故,惡作燒惱故。
寅三、貪染
三者、貪染過失。希求諸欲及受用故,希求出離怨故。
《披》希求出離怨故者:謂由天魔,發起種種擾亂事業,能障出離,名出離怨應知。
寅四、忘念
四者、忘念過失。攝受不正見故,於斷、心迷亂故。
《披》於斷心迷亂故者:前說於斷、於心二種迷失差別。(陵本八十卷四頁6088)此應準釋。
寅五、期願
五者、期願過失。由自輕賤,遠離廣大諸佛菩薩之所加被諸佛國土微妙願故;由微細意樂引發諸佛法故;於一切法殊勝世間興盛差別起憍慢故;及願彼故。
辛五、指
於分別菩薩藏教授勝解勝利無量標釋中,當知有無量無數勝解勝利。
丁三、略不說餘
於此地中餘決擇文,更不復現。
攝決擇分中有餘依及無餘依二地
丙十二、有餘依及無餘依二地3 丁一、結前生後
如是已說菩薩地決擇。有餘依、無餘依二地決擇,我今當說。
丁二、正廣決擇2 戊一、嗢柁南標
嗢柁南曰:
 離繫與壽行 轉依住差別 有常樂殊勝 異性自在等
戊二、長行釋12 己一、離繫2 庚一、煩惱
問:於有餘依涅槃界中現在轉時,一切煩惱當言離繫耶?當言不離繫耶?答:當言離繫。
庚二、苦2 辛一、問
問:於一切苦當言離繫耶?當言不離繫耶?
辛二、答3 壬一、標
答:當言亦離繫,亦不離繫。
壬二、徵
所以者何?
壬三、釋2 癸一、離繫
若未來生所有眾苦,當言離繫;若現在生心所有苦,亦當言離繫。
癸二、不離繫
若現身中饑苦、渴苦、界不平苦、時節變苦,及餘所有逼迫等苦,當言不離繫。此由現前行故,非諸煩惱所繫縛故。
己二、壽行2 庚一、問
問:若一切阿羅漢皆得心自在,何因緣故,不捨壽行入般涅槃,雖苦所逼而久住耶?
庚二、答3 辛一、標
答:功能有差別故。
辛二、徵
所以者何?
辛三、釋
有一分阿羅漢能捨壽行,一分不能;有一分阿羅漢能增壽行,一分不能故。
己三、轉依2 庚一、問2 辛一、有異
問:若阿羅漢,如先所有六處生起,即如是住相續不滅,無有變異,更有何等異轉依性,而非六處相續而轉?
辛二、無異
若更無有異轉依者,何因緣故,前後二種依止相似,而今後時煩惱不轉,聖道轉耶?
庚二、答4 辛一、理釋2 壬一、非異不異5 癸一、標
答:諸阿羅漢實有轉依,而此轉依與其六處異不異性俱不可說。
癸二、徵
何以故?
癸三、釋
由此轉依真如清淨所顯,真如種性、真如種子、真如集成,而彼真如與其六處異不異性俱不可說。
癸四、指
不可說義,如前已辯。
《披》不可說義如前已辯者:謂彼種性自性,非於六處有別異相,即於如是種類、分位、六處殊勝。義如本地分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一卷二頁1814)又菩薩地決擇中說:大菩提自性,或即眼處,或離眼處,如是不可思議;或即耳、鼻、舌、身、意處,或離耳、鼻、舌、身、意處,如是不可思議。(陵本七十四卷九頁5701)由是當知不可說義。
癸五、結
是故若問所得轉依與其六處為異不異,非如理問。
壬二、有轉依性
若此轉依無有體者,應有如前所說過失。
《披》應有如前所說過失者:菩薩地決擇中說:大菩提自性轉依,有生轉所依相及不生轉所依相可得,是故轉依非無有體。生轉所依相者,謂佛相續出世間道生轉所依。若不爾,不得此轉依,此道應當不生不轉。若遠離彼而有此事,未轉依時先應有此。不生轉所依相者,謂一切煩惱及諸習氣不生轉所依。若不爾,不得此轉依,一切煩惱及諸習氣便有眾緣和合,不生不轉應不可得。(陵本七十四卷九頁5699)今指彼義,故作是說。
謂阿羅漢煩惱應行,道應不行。是故當知有轉依性。
辛二、教證
世尊依此轉依體性,密意說言:
 遍計自性中 由有執無執 二種習氣故 成雜染清淨
 是即有漏界 是即無漏界 是即為轉依 清淨無有上
辛三、喻成2 壬一、引喻
如屠牛師,或彼弟子,以利牛刀殺害牛已,於內一切斫刺椎剖,骨肉筋脈皆悉斷絕。復以其皮張而蔽之,當言此牛與皮非離、非合。
壬二、合法
如是諸阿羅漢既得轉依,由慧利刀,斷截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已,當言與六處皮非離、非合。
辛四、事例
又已轉依諸觀行者,雖取眾相,當知與昔所取差別。此所取相,猶如真如自內所證,不可以言說示於他:我所觀相如是如是。
己四、住2 庚一、問
問:諸阿羅漢住有餘依涅槃界中,住何等心,於無餘依般涅槃界當般涅槃?
庚二、答2 辛一、住無相界2 壬一、明漸次
答:於一切相不復思惟,唯正思惟真無相界,漸入滅定滅轉識等,次異熟識捨所依止。
壬二、明無取
由異熟識無有取故,諸轉識等不復得生,唯餘清淨無為離垢真法界在。
辛二、不墮眾數2 壬一、非趣攝
於此界中般涅槃已,不復墮於天、龍、藥叉、若健達縛、若緊捺洛、若阿素洛、若人等數。
壬二、非想攝3 癸一、標
以要言之,所有有情假想施設,遍於十方一切界、一切趣、一切生、一切生類、一切得身、一切勝生、一切地中,
《披》一切生類等者:同界、趣、生,各復有多種類差別,是名一切生類。自身世間差別,是名一切得身。勝生差別,是名一切勝生。處所差別,名一切地。如有尋有伺地別釋應知。(陵本九卷十頁674
非此更復墮在彼數。
癸二、徵
何以故?
癸三、釋
由此真界離諸戲論,唯成辦者內自證故。
《披》唯成辦者內自證故者:此中成辦,謂般涅槃。聖道為因所成辦故,由成辦義是果義故。
己五、差別2 庚一、辨相2 辛一、問
問:於有餘依涅槃界中、若無餘依涅槃界中,已般涅槃諸阿羅漢有何差別?
辛二、答3 壬一、墮不墮數
答:住有餘依,墮在眾數;住無餘依,不墮眾數。
壬二、有苦離苦
住有餘依,猶有眾苦;住無餘依,永離眾苦。
壬三、六處相應不相應
住有餘依所得轉依,猶與六處而共相應;住無餘依,永不相應。
庚二、釋難2 辛一、問
問:若無餘依涅槃界中已般涅槃,所有轉依永與六處不相應者,彼既無有六處所依,云何而住?
辛二、答2 壬一、明依因
答:非阿羅漢所得轉依六處為因,然彼唯用緣真如境修道為因,是故六處若有若無,尚無轉依成變異性,何況殞沒。
壬二、明安住
又復此界非所遍知,非所應斷,故不可滅。
《披》又復此界非所遍知等者:非苦諦攝,故非遍知。非集諦攝,故非應斷。
己六、有3 庚一、明體性
問:於無餘依涅槃界中般涅槃已,所得轉依當言是有,當言非有?答:當言是有。
庚二、顯實相
問:當言何相?答:無戲論相,又善清淨法界為相。
庚三、辨因緣2 辛一、問
問:何因緣故,當言是有?
辛二、答2 壬一、理釋
答:於有餘依及無餘依涅槃界中,此轉依性皆無動法;無動法故,先有後無不應道理。
《披》此轉依性皆無動法者:清淨真如所顯名無動法應知。
壬二、喻成2 癸一、標法
又此法性非眾緣生,無生無滅。
癸二、喻合
然譬如水澄清之性,譬如真金調柔之性,譬如虛空離雲霧性。是故轉依,當言是有。
己七、常2 庚一、明體相
問:當言是常,當言無常?答:當言是常。
庚二、釋因緣
問:何因緣故,當言是常?答:清淨真如之所顯故,非緣生故,無生滅故。
己八、樂2 庚一、問
問:當言是樂,當言非樂?
庚二、答3 辛一、標
答:由勝義樂,當言是樂,非由受樂說名為樂。
辛二、徵
何以故?
辛三、釋
一切煩惱及所生苦皆超越故。
己九、殊勝2 庚一、顯平等2 辛一、問
問:於無餘依涅槃界中般涅槃者,為有少分差別意趣殊異不耶?
辛二、答3 壬一、標
答:一切無有。
壬二、徵
所以者何?
壬三、釋
非此界中可得安立下中上品;不可施設高下勝劣,此是如來、此聲聞等。
庚二、釋妨難2 辛一、有障無障難2 壬一、問
問:何因緣故,無有差別?所以者何?諸聲聞等有餘殘障,於無餘依涅槃界中而般涅槃,佛一切障永無所有。
壬二、答2 癸一、略釋3 子一、標
答:住有餘依涅槃界中,可得安立有障、無障;住無餘依涅槃界中,畢竟無障可立差別。
子二、徵
何以故?
子三、釋
於此界中,一切眾相及諸麤重,皆永息故,皆永滅故。
癸二、廣辨2 子一、徵
所以者何?
子二、釋2 丑一、有障
諸阿羅漢住有餘依涅槃界時,一切眾相非悉永滅,異熟麤重亦非永滅,由彼說有煩惱習氣,即觀待彼相及麤重,安立有障。
丑二、無障
住無餘依涅槃界時,彼永無有。是故當知,於此界中無有有障、無障差別。
辛二、作諸佛事難
問:若此界中,永無有障,如諸如來離一切障,阿羅漢等亦復如是。何因緣故,阿羅漢等不同如來作諸佛事?答:彼闕所修本弘願故,又彼種類種姓爾故,阿羅漢等決定無有還起意樂而般涅槃,是故不能作諸佛事。
《披》決定無有還起意樂等者:諸佛如來不住生死、不住涅槃。聲聞不爾,捨生死已,唯住涅槃,故作是說。
己十、異性2 庚一、舉色
問:於無餘依涅槃界中般涅槃者,所有無漏界此與諸色,當言有異,當言無異?答:當言非異,亦非不異。
庚二、例餘
如與諸色,與諸受等,當知亦爾。與一切行、與一切界、與一切趣,亦復如是。
《披》與一切行等者:謂或即眼處,或離眼處,如是不可思議;或即耳、鼻、舌、身、意處,或離耳、鼻、舌、身、意處,如是不可思議;是名與一切行非異,亦非不異。此說由自性故不可思議。或在欲界,或離欲界,如是不可思議;或在色界、無色界,或離色界、無色界,如是不可思議;是名與一切界非異,亦非不異。或在人中,或離人中;或在天上,或離天上;如是不可思議;是名與一切趣非異,亦非不異。此說由處故不可思議。如菩薩地決擇中說應知。(陵本七十四卷九頁5701
己十一、自在2 庚一、正辨相2 辛一、得自在
問:於無餘依涅槃界中般涅槃者,於色等法,當言獲得自在,當言不得自在?答:當言獲得自在。
辛二、能現前2 壬一、問
問:此所得自在,當言能現在前,當言不能現在前?
壬二、答2 癸一、標
答:一分能現在前,一分不能現在前。
癸二、釋
謂諸如來,於無餘依涅槃界中般涅槃已,能現在前,所餘不能令現在前。
庚二、釋妨難2 辛一、問
問:若此界中離諸戲論,由此因緣不墮眾數,云何復能起現在前?
辛二、答2 壬一、釋因
答:由先發起正弘願故,又由修習與彼相似道勢力故。
壬二、喻成
譬如正入滅盡定者,雖無是念:我於滅定當可還出,或出已住。然由先時加行力故,還從定出,依有心行而起遊行。當知此中道理亦爾。
己十二、迴向2 庚一、明能發趣2 辛一、辨相2 壬一、問
問:迴向菩提聲聞,為住無餘依涅槃界中,能發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為住有餘依涅槃界耶?
壬二、答3 癸一、標
答:唯住有餘依涅槃界中可有此事。
癸二、徵
所以者何?
癸三、釋
以無餘依涅槃界中,遠離一切發起事業,一切功用皆悉止息。
辛二、釋難2 壬一、生證得難2 癸一、問3 子一、標
問:若唯住有餘依涅槃界中,能發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云何但由一生,便能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
子二、徵
所以者何?
子三、釋
阿羅漢等尚當無有所餘一生,何況當有多生相續。
癸二、答3 子一、由增壽行2 丑一、標
答:由彼要當增諸壽行,方能成辦。
《披》增諸壽行方能成辦者:謂增壽行,方能發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名能成辦,非證彼果。由下自釋,彼所修行極成遲鈍,非一劫餘所能成辦故。
丑二、釋2 寅一、引教證2 卯一、舉教言
世尊多分依此迴向菩提聲聞,密意說言:物類善男子,若有善修四神足已,能住一劫,或餘一劫。
卯二、隨難釋
餘一劫者,此中意說過於一劫。
寅二、顯修相
彼雖如是增益壽行,能發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所修行極成遲鈍,樂涅槃故,不如初心始業菩薩。
《披》物類善男子等者:攝事分說:又諸聖者引發所有最勝神通,隨所願樂,延諸壽行,或住一劫,或一劫餘,謂過一劫。不定種姓補特伽羅名為物類,當知此類唯住內法。(陵本九十八卷七頁7345)此應準釋。由彼不定種姓補特伽羅,不正了知有如是事,謂此聖者名為物類故。
子二、留有根身2 丑一、示般涅槃
彼既如是增壽行已,留有根身,別作化身,同法者前方便示現於無餘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由此因緣,皆作是念:某名尊者,於無餘依般涅槃界已般涅槃。
丑二、常遠離住
彼以所留有根實身,即於此界贍部洲中,隨其所樂,遠離而住,一切諸天尚不能覩,何況其餘眾生能見。
子三、蒙佛覺悟
彼於涅槃多樂住故,於遍遊行彼彼世界,親近供養佛菩薩中,及於修習菩提資糧諸聖道中,若放逸時,諸佛菩薩數數覺悟;被覺悟已,於所修行能不放逸。
壬二、一切迴向難2 癸一、問
問:若阿羅漢迴向菩提,便能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何因緣故,一切阿羅漢不皆迴向無上菩提?
癸二、答2 子一、正答所問2 丑一、由種性別3 寅一、標
答:由彼種性有差別故。
寅二、徵
所以者何?
寅三、釋2 卯一、舉多差別
諸阿羅漢現見種性有多差別,謂或見有諸阿羅漢俱分解脫,或復見有唯慧解脫,於無餘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
卯二、結非一切
是故當知,由彼種性有差別故,非一切阿羅漢皆能迴向無上菩提。
丑二、由根等別
復次,迴向菩提聲聞,或於學位即能棄捨求聲聞願,或無學位方能棄捨。由彼根性有差別故,所待眾緣有差別故。
子二、兼釋餘難
如迴向菩提聲聞,由遇緣故,乘無上乘而般涅槃。
《披》由遇緣故者:謂為諸佛菩薩數數覺悟故。
如是菩薩,設為如來及諸菩薩之所棄捨,因棄捨故,若遭尤重求下劣乘般涅槃緣,應乘下乘而般涅槃。然無處無容,諸佛菩薩如是放逸,棄捨於彼,定無是處。
庚二、明隨證得3 辛一、般大涅槃2 壬一、標同如來
復次,迴向菩提聲聞,若隨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爾時即同如來,於無餘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
壬二、成不定性2 癸一、問
問:迴向菩提聲聞,從本已來,當言聲聞種性,當言菩薩種性?
癸二、答2 子一、標
答:當言不定種性。
子二、釋
譬如安立有不定聚諸有情類,於般涅槃法性聚中,當知此是不定種性。
辛二、有餘依位
復次,彼即於此住處轉時,如無死畏,如是亦無老病等畏。如來亦爾。
《披》彼即於此住處轉時等者:謂彼迴向菩提聲聞,於住有餘依涅槃界中,轉能發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留有根身,修大乘行故。此有根身無有眾苦,故無死畏,亦無老病等畏,由住解脫身故。依此義說,如來亦爾。
辛三、無餘依位2 壬一、成所作事
彼及所餘,於無餘依涅槃界中般涅槃者,於十方界當知究竟不可思議,數數現作一切有情諸利益事。
壬二、名極秘密3 癸一、喻能成就
如首楞伽摩三摩地中,說幻師喻、若商主喻、若船師喻,當知此中道理亦爾,是名最極如來祕密。
癸二、辨應隨轉2 子一、地別
於此及餘種種差別如來祕密,勝解行地修行菩薩下忍轉時,隨其勝解差別而轉;從此轉勝進入增上意樂淨地,如是乃至於九地中,展轉增進勝解清淨;第十地中,於此勝解最善清淨。
子二、勸修
於彼如來諸祕密中,是諸菩薩應正隨轉。
癸三、結不思議
當知如來如是祕密,不可思議、不可度量,超過一切度量境界。
丁三、略不說餘
於此地中餘決擇文,更不復現。
乙三、總義決擇
問:於法決擇,總義云何?答:
 由品類差別,而建立諸法;即於彼釋難,分別一行等。
如是應知此中總義。
乙四、結顯餘類
當知於彼一一地中,皆有無量決擇差別,我今且略開示少分。由此方隅、由此所學、由此教導,諸有智者餘類應思。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