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七十五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決擇分中菩薩地之四
庚二、戒3 辛一、標
復次,當知菩薩毗奈耶略有三聚。
辛二、釋2 壬一、別辨3 癸一、律儀戒
初律儀戒毗奈耶聚,如薄伽梵為諸聲聞所化有情略說毗奈耶相,當知即此毗奈耶聚。
癸二、攝善法戒2 子一、徵
云何攝善法戒毗奈耶聚?
子二、釋2 丑一、正善觀察4 寅一、標
謂諸菩薩,於攝善法戒勤修習時,略於六心應善觀察。
寅二、徵
何等為六?
寅三、列
一、輕懱心,二、懈怠俱行心,三、有覆蔽心,四、勤勞倦心,五、病隨行心,六、障隨行心。
寅四、釋2 卯一、六心6 辰一、輕懱心
若諸菩薩,於善法中所有輕心、無勝解心及陵懱心,名輕懱心。
辰二、懈怠俱行心
若有懶惰、憍醉、放逸所纏繞心,名懈怠俱行心。
辰三、有覆蔽心
若貪欲等隨有一蓋,或諸煩惱及隨煩惱所纏繞心,名有覆蔽心。
辰四、勤勞倦心
若住勇猛增上精進,身疲、心倦映蔽其心,名勤勞倦心。
辰五、病隨行心
若有諸病損惱其心,無有力能,不堪修行,名病隨行心。
辰六、障隨行心
若有喜樂談論等障隨逐其心,名障隨行心。
《披》若有喜樂談論等障等者:此中障言,謂障遠離。本地分中,於遠離障說有眾多差別,如彼廣釋應知。(陵本二十五卷十二頁2117
卯二、有罪無罪2 辰一、隨觀有無
菩薩於此六種心中,應正觀察:我於如是六種心中,為有隨一現前行耶?為無有耶?
辰二、辨罪無罪4 巳一、於前三心
於前三心,菩薩一向不應生起;設已生起,不應忍受。若有忍受而不棄捨,遍於一切皆名有罪。
巳二、勤勞倦心2 午一、無罪
勤勞倦心現在前時,由此心故,捨善方便。若為暫息身心疲惱,當於善法多修習者,當知無罪。
午二、有罪
若於一切畢竟捨離,謂我何用精勤修習如是善法,令我現在安住此苦。若如是者,當知有罪。
巳三、病隨行心
病隨行心現在前時,菩薩於此無有自在,不隨所欲修善加行,雖復忍受而無有罪。
巳四、障隨行心2 午一、無罪
障隨行心現在前時,若不隨欲墮在其中,或觀此中有大義利,雖復忍受而無有罪。
午二、有罪
若隨所欲故入其中,或觀是中無有義利,或少義利而故忍受,當知有罪。
丑二、總顯略義
如是六心,前三生已而忍受者,一向有罪;病隨行心雖復忍受,一向無罪;餘之二心,若生起已而忍受者,或是有罪、或是無罪。
癸三、饒益有情戒3 子一、標
若諸菩薩,於作有情利益戒中勤修習時,當正觀察六處攝行。
子二、列
所謂自、他、財衰、財盛、法衰、法盛,是名六處。
子三、釋3 丑一、財法衰盛2 寅一、財2 卯一、財衰
言財衰者,謂衣食等未得不得,得已斷壞。
卯二、財盛
與此相違,當知財盛。
寅二、法2 卯一、法衰2 辰一、聞思
言法衰者,謂越所學,於先未聞勝義所攝如來所說微妙法句不得聽聞。如不聽聞先所未聞,如是於先所未思惟不得思惟,有聽聞障、有思惟障,設得聞思,尋復忘失。
辰二、修證
於所未證修所成善而未能證,設證還退。
卯二、法盛
與此相違,當知法盛。
丑二、觀察自他3 寅一、不應為2 卯一、標所作2 辰一、舉令財盛
此中菩薩作自法衰,令他財盛,此不應為。
辰二、例令法盛
如令財盛,法盛亦爾。
卯二、釋法衰
此中義者,越學所攝及能隨順越學所攝,或於證法退失所攝,當知法衰。
《披》越學所攝等者:本地分說:菩薩於純自利利他應知應斷,違越不順菩薩儀故。(陵本三十五卷十七頁2883)當知是名越學所攝。彼以懈怠放逸為其因緣,名能隨順越學所攝。
寅二、應為不應為2 卯一、舉令財盛
又諸菩薩作自財衰,令他財盛。若此財盛不引法衰,此則應為;若引法衰,此不應為。
卯二、例令法盛
如令財盛,法盛亦爾。
寅三、應為2 卯一、作自財盛令財盛等
又諸菩薩作自財盛,令他財盛,此則應為。如令財盛,法盛亦爾。
卯二、作自法盛令財盛等
又諸菩薩作自法盛,令他財盛,此則應為。如令財盛,法盛亦爾。
丑三、辨罪無罪
於如是事,若不修行,名為有罪;若正修行,是名無罪。
壬二、總顯2 癸一、結前
如是且說菩薩所受三種律儀略毗奈耶,菩薩於中常應作意思惟修學。
癸二、正釋3 子一、明非護等2 丑一、總標非護
若有於此三種所受菩薩戒中,隨有所闕,當知非護,當言不護菩薩律儀,不當言護。
丑二、辨護不護2 寅一、總辨三戒2 卯一、能護
此三種戒,由律儀戒之所攝持,令其和合。若能於此精勤守護,亦能精勤守護餘二。
卯二、非護
若有於此不能守護,亦於餘二不能守護。是故若有毀律儀戒,名毀一切菩薩律儀。
寅二、廣後二戒2 卯一、非護
若有為令他了知故,隨順他故,由他勸導受菩薩戒,非自所起增上意樂、隨觀隨察自生淨信、於諸有情住憐愍心、愛樂善法受菩薩戒,當言此非真實防護,亦非圓滿修習善法,亦不能得彼果勝利。
卯二、例護
與此相違,當知乃名真實防護,亦能獲得彼果勝利。
《披》於諸有情住憐愍心等者:義顯饒益有情、攝受善法二種戒相應知。
子二、明不捨等2 丑一、標不捨相
復次,若有不捨如是律儀,當知餘生亦得隨轉,非彼捨者。
丑二、釋捨受緣2 寅一、捨因緣3 卯一、標
又捨因緣略有四種。
卯二、列
一者、決定發起受心不同分心;
《披》決定發起受心不同分心者:初受戒時,善淨意樂,是名受心。與彼相違,是名不同分心。
二者、若於有所識別大丈夫前,故意發起棄捨語言;三者、總別毀犯四種他所勝法;四者、若以增上品纏,總別毀犯隨順四種他所勝法。
卯三、結
由此因緣,當知棄捨菩薩律儀。
寅二、還受緣
若有還得清淨受心,復應還受。
子三、明無罪等3 丑一、於求長物2 寅一、施無罪
復次,若有出家菩薩,除三衣外所有長物,佛所聽畜,身所受用順安樂住,若故思擇施來求者,當知無罪。
寅二、不施無罪
若顧善品,非慳貪障而不施者,亦無有罪。
丑二、於求葉紙3 寅一、已書正法2 卯一、施有罪
諸有葉紙已書正法,有嬰兒慧眾生來乞,若施與之,當知有罪;若勸他施,亦名有罪。
卯二、施無罪
除作是心:我今惠彼,欲試其人於甚深法堪受持不?能信解不?如是無罪。
寅二、書似正法2 卯一、授與有罪
若以葉紙書似正法及外道論,或先已書,授彼信解眾生手中,或勸他與,當知有罪。
《披》授彼信解眾生手中者:謂若眾生於似正法及外道論能解了者,名彼信解眾生。於此授與,當知有罪。
卯二、出所應作
菩薩唯應勸彼棄捨手中異論,或令書寫諸佛聖教,或自欲知彼不堅實,不應開示。
《披》或自欲知彼不堅實等者:此中義顯,若以葉紙書寫彼似正法及外道論,為欲自知義不堅實,當知無罪,然復不應開示於他。
寅三、猶未書寫2 卯一、應問彼用2 辰一、不與轉賣
或有葉紙猶未書寫,有來求乞,爾時菩薩應問彼言:汝今何用如是物為?彼若答言:我欲轉賣以充食用。若此葉紙為書正法,則不應與。有財物者,應施價直;若無價直,二俱不與,亦無有罪。
辰二、與書正法
彼若答言:我求此物為書正法。即以葉紙應施與之,仍告彼言:隨意受用。
卯二、應觀彼欲2 辰一、不與無罪
彼若欲書下劣典籍,不與無罪。如書下劣,書等亦爾。
辰二、不與有罪
若欲書寫最勝經典,不施與者,當知有罪。
《披》彼若欲書下劣典藉等者:此中典藉,略有三別。一、劣,二、等,三、勝。欲書劣、等,不與無罪。欲書最勝,不與有罪。
丑三、於諸有情3 寅一、有恩所
若諸菩薩,於己有恩諸有情所,隨順恩想,相續發起親友意樂,以有染心,方便攝受欲為朋黨,當知有罪。
寅二、有怨所
或於有怨諸有情所,隨順怨想,相續發起怨讎意樂,有穢濁心,當知有罪。
寅三、中庸所2 卯一、放捨有罪
或於無恩無怨諸有情所,相續發起中庸意樂、放捨意樂,當知有罪。
卯二、攝益無罪2 辰一、舉出家2 巳一、不度出家
若有現前求欲出家,隨順觀察時有過患、劫有過患,不度出家,當知無罪。
巳二、度出家
若有安住憐愍彼心,雖度出家,亦無有罪。
辰二、例受戒等
如說出家,受具足戒、與作依止、攝為徒眾,當知亦爾。
辛三、結
由如是等所有行相,當知菩薩三種戒蘊皆得圓滿。
己二、略說六度2 庚一、結前生後
復次,先已廣說施等,
《披》先已廣說施等者:本地分中,施品乃至慧品廣說其相應知。
今當略說。
庚二、別釋其相2 辛一、功德2 壬一、名到彼岸2 癸一、標列
謂諸菩薩所有布施,略與五種功德相應,得入布施到彼岸數。何等為五?一者、無著,二者、無戀,三者、無罪,四、無分別,五者、迴向。如施,戒等當知亦爾。
癸二、隨釋5 子一、無著
無著者,謂於一切種施等障法中,無有罣礙。
《披》於一切種施等障法者:如前施品乃至慧品,各別說有一切種相,如是名一切種施等。能障彼者,名彼障法。
子二、無戀
無戀者,謂於有染及彼果中,心無繫著。
子三、無罪
無罪者,謂遠離一切種施等隨煩惱。
子四、無分別
無分別者,謂於施等不觀遍計所執自性。
子五、迴向
迴向者,謂以一切施等諸行,願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
《披》一切施等諸行者:此中一切施相乃至一切慧相,如前施品乃至慧品已說其相應知。
壬二、攝受九相
如是菩薩由此五德,攝受一切波羅蜜多,名菩薩施,乃至名菩薩慧;名一切施,乃至名一切慧;名艱難施,乃至名艱難慧。廣說一切嗢柁南頌,皆隨決了,一切皆如本地分說。
《披》廣說一切嗢柁南頌等者:本地分中,六種波羅蜜多嗢柁南頌,各有九相,今於此中且舉前三,略不說餘,如彼廣說,皆應決了。
辛二、清淨6 壬一、施2 癸一、標指十種
復次,於施波羅蜜多,由內及外有十隨煩惱,
《披》由內及外有十隨煩惱者:菩薩施物略有二種,謂內及外。以自內身施來求者,是名內所施物;以外施物施諸眾生,是名外所施物。義如本地分說。(陵本三十九卷二頁3182)由是此說依內及外有十隨煩惱。
對治彼故,得施波羅蜜多十種清淨。如菩薩地已說。由增一次第。
《披》如菩薩地已說等者:本地分說:菩薩清淨施有十種相。一、不留滯施,二、不執取施,三、不積聚施,四、不高舉施,五、無所依施,六、不退弱施,七、不下劣施,八、不向背施,九、不望報恩施,十、不希異熟施。(陵本三十九卷十八頁3230)如是十種,本地分中,從初自性施乃至此清淨施,一一分數漸次而說,名由增一次第。
癸二、別列隨惑2 子一、依外
依於外門有五隨煩惱。一、遍染惱性,二、不棄捨性,三、持可樂性,四、意望不圓滿性,五、不成熟性。
《披》依於外門有五隨煩惱等者:於外門中,對治遍染惱性故,得無所依施清淨相,不為世間稱頌聲譽遍染惱故。對治不棄捨性故,得不執取施清淨相。對治持可樂性故,得不積聚施清淨相。對治意望不圓滿性故,得不高舉施清淨相。對治不成熟性故,得不留滯施清淨相。由於惠施先未串習,名不成熟;心不趣入,是故留滯。
子二、依內
依於內門有五隨煩惱。一、不出離性,二、雜染惱性,三、下劣薄性,四、現前墮性,五、盡滅法性。
《披》依於內門有五隨煩惱等者:於內門中,對治不出離性故,得不退弱施清淨相。對治雜染惱性故,得不向背施清淨相。對治下劣薄性故,得不下劣施清淨相。對治現前墮性故,得不望報恩施清淨相。對治盡滅法性故,得不希異熟施清淨相。
壬二、戒2 癸一、指釋清淨
復次,前戒品中,已說十種尸羅清淨,當知初一是意樂清淨,餘九是加行清淨。
癸二、別廣加行3 子一、標
於加行中復有五種。
子二、列
一、無間闕加行,二、遍修治加行,三、迴向加行,四、助伴加行,五、守護加行。
子三、配
第二、第三為初加行,第四為第二加行,第五為第三加行,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為第四加行,第十為第五加行。
《披》第二第三為初加行等者:謂第二不太沈戒、不太舉戒,第三離懈怠戒,為無間闕加行。第四離諸放逸所攝受戒,為遍修治加行。第五正願戒,為迴向加行。第六軌則具足所攝受戒,第七淨命具足所攝受戒,第八離二邊戒,第九永出離戒,為助伴加行。第十於先所受無損失戒,為守護加行。
壬三、忍2 癸一、指釋
復次,忍波羅蜜多十清淨中,當知略有二種清淨。謂前九種,名思擇力清淨;其第十種,名修習力清淨。
癸二、別廣2 子一、思擇力3 丑一、標
思擇力清淨復有四種。
丑二、列
一、遠離罪生清淨,二、彼不現行清淨,三、無罪生清淨,四、遠離彼因緣清淨。
丑三、配
一種、二種、三種、三種,如其次第。
子二、不忍因緣
不忍因緣復有三種。一、無慚,二、無愧,三、無哀愍性。
《披》一種二種等者:謂不反報一種,為遠離罪生清淨。不意憤及無怨嫌二種,為彼不現行清淨。恆作饒益、悔謝有怨、速受他謝三種,為無罪生清淨。成就慚愧、成就愛敬、成就哀愍三種,為遠離彼因緣清淨。
壬四、精進
復次,精進波羅蜜多有十清淨。一、安處清淨,二、純熟清淨,三、策發清淨,四、方便清淨,五、不虛時住清淨,六、不艱辛住清淨,七、出離清淨,八、攝受助伴清淨,九、速疾神通清淨,十、無盡性清淨。
《披》精進波羅蜜多有十清淨等者:此十清淨,如次配屬十種精進。謂相稱精進、串習精進、無緩精進、善攝精進、應時修習精進、通達眾相精進、不退弱精進、不捨軛精進、平等精進、迴向大菩提精進。本地分中別釋其相應知。(陵本四十二卷十九頁3475
壬五、靜慮
復次,靜慮波羅蜜多有十清淨。一、清淨清淨,二、無漏清淨,三、根本方便清淨,四、證得根本清淨,五、自在方便清淨,六、住自在清淨,七、引發神通自在清淨,八、成熟有情自在清淨,九、降伏外道自在清淨,十、無上離繫清淨。
《披》靜慮波羅蜜多有十清淨等者:本地分中說有十種靜慮。(陵本四十三卷四頁3490)如次配屬應知。彼說:第七、捨靜慮已,復還證入自在淨,清淨靜慮。即此第七、引發神通自在清淨。謂由證入自在,堪能引發神通故。彼說:第八、神通變現自在淨,清淨靜慮。即此第八、成熟有情自在清淨。謂由神通變現自在,堪能自在調伏有情故。餘如文知。
壬六、慧
復次,慧波羅蜜多有五清淨。一、通達諸相清淨,二、通達緣起清淨,三、通達教導清淨,四、通達士用清淨,五、通達證得清淨。
《披》慧波羅蜜多有五清淨等者:本地分說:菩薩五義十種差別淨慧。(陵本四十三卷八頁3502)此五清淨,如次配屬於五義中諸所有慧應知。言五義者,謂真實義、流轉義、執受義、方便義、究竟義。
戊十、菩提分品2 己一、釋菩提分2 庚一、觀四真如2 辛一、於念住2 壬一、舉身
復次,云何菩薩於身住循身觀?謂於相身循環觀真如身。
壬二、例受等
如於身,於受、心、法,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辛二、於正斷2 壬一、舉初
云何菩薩為令未生惡不善法得不生故生欲,乃至廣說?謂於真如境繫心令住,為令一切相及麤重未得現前,內未生者得不生故生欲,乃至廣說。
《披》於真如境繫心令住者:謂於身、受、心、法,思惟觀察不淨,及苦、無常、無我故。
壬二、例餘
如令未生得不生故,如是已生已得現前,於內生者為令斷故,於能對治所有善法,未生令生、已生令住,乃至廣說。
庚二、明修次第
當知此中,於念住位,最初繫心置所緣境;次於所緣令心安住,勤修正斷;次得定已,復令此定善圓滿故,於神足中勤修加行;定圓滿已,為令一切相及麤重得離繫故,依信等根修加行道,加行道中,根是下品,力是上品;如是正修加行道已,次得覺支通達實際;達實際已,次修道支;漸漸乃至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一切障皆得解脫。
己二、廣辨諸縛2 庚一、相麤重縛2 辛一、標
復次,相麤重縛,
《披》相麤重縛者:一切愚夫於諸相中,名言所縛故,當知如名如言,於所詮事妄執自性,此由遍計所執自性覺悟執生,是名相縛。若彼遍計所執自性隨眠,名麤重縛。
當知差別有十四種。
辛二、列
一、根縛。二、境縛。三、有情展轉更相愛縛。四、建立縛,謂器世間;諸所有根依之而轉,故名建立。五、於所知境無智縛。六、於能知智無智縛。七、後有愛縛。八、無有愛縛。九、執著不平等因及無因縛。十、證得增上慢縛。十一、執著遍計所執自性縛。十二、執著補特伽羅自性縛。十三、補特伽羅遍知增上慢縛。十四、法遍知增上慢縛。
庚二、想縛2 辛一、六種3 壬一、標
復次,依空勤修念住菩薩,略於六種妄想縛中,當令其心速得解脫。
壬二、徵
云何名為六種想縛?
壬三、釋6 癸一、初想縛
所謂於身乃至於法發起內想,是初想縛。
癸二、第二想縛
即於是中發起外想,是第二想縛。
癸三、第三想縛
即於是中起內外想,是第三想縛。
《披》於身乃至於法發起內想等者:此說境相應想。於內、於外及於內外諸差別義,本地分中聲聞地廣釋其相應知。(陵本二十八卷二十頁2395
癸四、第四想縛
若於十方無數無量諸有情界,願令解脫,修習念住;此中諸想,是第四想縛。
《披》願令解脫修習念住等者:此說念相應想應知。
癸五、第五想縛
若由此故,於身等境循觀而住;此中諸想,是第五想縛。
《披》若由此故等者:謂由念故,能執持慧,於身等境循觀而住。此中諸想,謂慧相應想應知。
癸六、第六想縛
即於身等循觀住者;此中諸想,是第六想縛。
《披》即於身等循觀住者等者:此說補特伽羅相應想應知。
辛二、十一種4 壬一、標
即於此中循環觀故,復有十一後後想縛。
壬二、徵
云何十一後後想縛?
壬三、釋11 癸一、初縛
謂於身等住循身等觀者,於諸雜染、清淨諦中,所起第一義想,是名初縛。
癸二、第二縛
即於雜染第一義中,所起造作想,是第二縛。
癸三、第三縛
即於清淨第一義中,所起無造作想,是第三縛。
癸四、第四縛
即於無造作第一義中,所起常想,是第四縛。
癸五、第五縛
即於造作雜染中,所起流轉想,是第五縛。
癸六、第六縛
即於常中,所起無變異想,是第六縛。
癸七、第七縛
即於流轉中,由有苦、有變異故,所起苦性想,是第七縛。
癸八、第八縛
即於此中,由生滅住異自相故,自相有變異故,所起彼自相想,是第八縛。
癸九、第九縛
即於無變異及有變異第一義中,所起能攝染汙、清淨一切法想,是第九縛。
癸十、第十縛
即於雜染、清淨一切法中,所有無我、無染、淨想,是第十縛。
癸十一、第十一縛
即於雜染、清淨諸法,所起無自性相想,是第十一縛。
壬四、結
由諸菩薩,於此後後諸行想縛所知境界正觀察故,能依於空善修念住,令心解脫;於此想縛得解脫故,一切想縛皆得解脫。
戊十一、功德品2 己一、正廣決擇2 庚一、辨眾義4 辛一、二諦建立3 壬一、舉彼說
復次,於大乘中,或有一類惡取空故,作如是言:由世俗故,一切皆有;由勝義故,一切皆無。
壬二、問彼義
應告彼言:長老!何者世俗?何者勝義?如是問已,彼若答言:若一切法皆無自性,是名勝義。若於諸法無自性中,自性可得,是名世俗。何以故?無所有中建立世俗,假設名言而起說故。
壬三、隨難破2 癸一、難世俗有2 子一、徵
應告彼曰:汝何所欲?名言世俗為從因有自性可得?為唯名言世俗說有?
子二、難
若名言世俗從因有者,名言世俗從因而生而非是有,不應道理。若唯名言世俗說有,名言世俗無事而有,不應道理。
癸二、難勝義無2 子一、問定
又應告言:長老!何緣諸可得者,此無自性?如是問已,彼若答言:顛倒事故。
子二、徵難2 丑一、徵
復應告言:汝何所欲?此顛倒事為有為無?若言有者,說一切法由勝義故,皆無自性,不應道理。
丑二、難
若言無者,顛倒事故,諸可得者,此無自性,不應道理。
辛二、大乘建立2 壬一、標
復次,當知由五相故,思擇大乘經起因緣說。
壬二、列
謂為於說者生恭敬故,起第一說;為攝眾故,起第二說;為於正法生尊重故,起第三說;為敘事故,起第四說;為欲宣說真實義故,及多所作故,起第五說。
《披》由五相故思擇大乘經起因緣說等者:謂大乘經是如來說,應由五相思擇大乘起說因緣。要成佛已能說佛教,非未成佛,是為說大乘經第一因緣,由是此說為於說者生恭敬故。餘乘要以大乘為其根本,是為說大乘經第二因緣,由是此說為攝眾故。大乘正法離言所顯,非諸尋伺境界,是為說大乘經第三因緣,由是此說為於正法生尊重故。如來過去生中,有其種種難行苦行,是為說大乘經第四因緣,由是此說為敘事故。於大乘經,不應如言取義,緣此為境,如理思惟,能為對治一切煩惱,成辦有情諸義利事,是為說大乘經第五因緣,由是此說為欲宣說真實義故,及多所作故。
辛三、四尋思四如實智2 壬一、標
復次,依十二處自相、共相觀故,有十種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當知此中,六種觀自相,四種觀共相。
壬二、釋2 癸一、觀自相2 子一、釋3 丑一、名尋思攝
謂於十二處眼等名言假立相中,能遍了知唯名言相,是名第一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披》能遍了知唯名言相等者:四尋思中名尋思攝。謂諸菩薩,於名唯見名故。
丑二、事尋思攝4 寅一、攝受生相
復次,於十二處能遍了知攝受虛妄分別種種生相,是名第二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寅二、依因轉相
復次,於十二處能遍了知依因轉相,是名第三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寅三、相壞轉相
復次,於十二處能遍了知相壞轉相,是名第四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寅四、清淨轉相2 卯一、標
復次,於十二處能遍了知清淨轉相,是名第五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披》攝受虛妄分別種種生相等者:自下事尋思攝。謂諸菩薩,於事唯見事故。此有四別,一、攝受虛妄分別種種生相,二、依因轉相,三、相壞轉相,四、清淨轉相。如文自說。三界心心所法種種生起,由根及境為攝受因,由是故說攝受虛妄分別種種生相。根以業為依因,境以根為依因,由是故說依因轉相。根、境諸行剎那生滅,滅壞無常,由是故說相壞轉相。轉所依時,轉捨雜染,轉得清淨,由是故說清淨轉相。
卯二、釋
當知此中,依二種業有二清淨。一、生起清淨,二、寂滅清淨。
丑三、自性差別假立尋思攝
復次,於十二處能遍了知所有名言安足處相,是名第六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披》能遍了知所有名言安足處相者:當知此即自性、差別假立尋思所攝。謂諸菩薩,於自性假立唯見自性假立,於差別假立唯見差別假立故。
子二、結
如是六種觀察自相。
癸二、觀共相2 子一、釋4 丑一、名尋思所引如實智攝
復次,即於如是十二處中,能遍了知共相自性,是名第七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披》能遍了知共相自性者:四如實智中,名尋思所引如實智攝。謂諸菩薩,於名尋思唯有名已,即於此名如實了知。於十二處不執其名,能遍了知一切法無我共相自性故。
丑二、事尋思所引如實智攝
復次,即於如是十二處中,能遍了知共相無分別所行相,是名第八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披》能遍了知共相無分別所行相者:事尋思所引如實智攝。謂諸菩薩,於事尋思唯有事已,觀見一切色等想事性離言說,不可言說。於十二處,能遍了知一切法無我共相性,無分別為所行相故。
丑三、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攝
復次,即於如是十二處中,能遍了知共相出世法所行相,是名第九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披》能遍了知共相出世法所行相者: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攝。謂諸菩薩,於自性假立尋思唯有自性假立已,如實通達了知色等想事中,所有自性假立非彼事自性,而似彼事自性顯現。於十二處,能遍了知一切法無我共相,唯出世法所行相故。
丑四、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攝
復次,即於如是十二處中,能遍了知共相清淨因相,是名第十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披》能遍了知共相清淨因相者: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攝。謂諸菩薩,於差別假立尋思唯有差別假立已,如實通達了知色等想事中,差別假立不二之義。於十二處,了知一切法無我共相,能為證得清淨因故。
子二、結
如是四種觀察共相。
辛四、殊勝2 壬一、標
復次,當知由八殊勝,於諸住地後後轉勝。
壬二、列
一、意樂殊勝,二、心清淨殊勝,三、悲殊勝,四、波羅蜜多殊勝,五、成熟有情殊勝,六、見諸佛往趣承事供養殊勝,七、生殊勝,八、神力殊勝。
庚二、舉經說7 辛一、勝義諦相3 壬一、標
復次,勝義諦有五種相。
壬二、列
一、離名言相,二、無二相,三、超過尋思所行相,四、超過諸法一異性相,五、遍一切一味相。
壬三、釋4 癸一、離名言相及無二相2 子一、如理請問菩薩問
此勝義諦離名言相及無二相,當知如解深密經中,如理請問菩薩問解甚深義密意菩薩言:最勝子!言一切法無二。一切法無二者,何等一切法?云何為無二?
子二、解甚深密意菩薩答2 丑一、長行3 寅一、標
解甚深義密意菩薩告如理請問菩薩曰:善男子!一切法者略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是中有為非有為、非無為,無為亦非無為、非有為。
《披》是中有為非有為非無為等者:有為、無為非無有事,由是故說攝一切法。然事自性不可言說,由是故說有為非有為、非無為,無為亦非無為、非有為。
寅二、徵
最勝子!如何有為非有為、非無為,無為亦非無為、非有為?
寅三、釋2 卯一、正顯2 辰一、有為2 巳一、墮言辭說3 午一、非有為
善男子!言有為者,乃是本師假施設句。若是本師假施設句,即是遍計所集言辭所說;若是遍計所集言辭所說,即是究竟;種種遍計言辭所說不成實故,非是有為。
《披》若是遍計所集言辭所說即是究竟等者:義顯遍計所集言辭所說,唯是方便,而非究竟。由假施設不成實故,由是當知非是實有為性。
午二、非無為
善男子!言無為者,亦墮言辭。
午三、非所餘
設離有為、無為,少有所說,其相亦爾。
巳二、離言法性3 午一、標
然非無事而有所說。
午二、徵
何等為事?
午三、釋
謂諸聖者,以聖智、聖見離名言故,現等正覺。即於如是離言法性,為欲令他現等覺故,假立名想,謂之有為。
辰二、無為2 巳一、墮言辭說3 午一、非無為
善男子!言無為者,亦是本師假施設句。若是本師假施設句,即是遍計所集言辭所說;若是遍計所集言辭所說,即是究竟;種種遍計言辭所說不成實故,非是無為。
午二、非有為
善男子!言有為者,亦墮言辭。
午三、非所餘
設離無為、有為,少有所說,其相亦爾。
巳二、離言法性3 午一、標
然非無事而有所說。
午二、徵
何等為事?
午三、釋
謂諸聖者,以聖智、聖見離名言故,現等正覺。即於如是離言法性,為欲令他現等覺故,假立名想,謂之無為。
卯二、喻成3 辰一、徵起
最勝子!如何此事彼諸聖者,以聖智、聖見離名言故,現等正覺。即於如是離言法性,為欲令他現等覺故,假立名想,或謂有為、或謂無為?
辰二、譬喻2 巳一、舉幻化事
善男子!如善幻師、或彼弟子,住四衢道,積集瓦礫草葉木等,現作種種幻化事業,所謂象身、馬身、車身、步身、末尼、真珠、琉璃、螺貝、璧玉、珊瑚、種種財穀庫藏等身。
巳二、說見聞者2 午一、惡慧種類2 未一、辨彼相
若諸眾生愚癡、頑鈍、惡慧種類,無所曉知,於瓦礫草葉木等上諸幻化事,見已、聞已,作如是念:此所見者,實有象身,實有馬身、車身、步身、末尼、真珠、琉璃、螺貝、璧玉、珊瑚、種種財穀庫藏等身。如其所見、如其所聞堅固執著,隨起言說:唯此諦實,餘皆愚妄。
未二、斥彼非
彼於後時,應更觀察。
《披》彼於後時應更觀察者:以於幻事如所見聞堅固執著,不稱實故。
午二、善慧種類2 未一、辨彼相
若有眾生非愚、非鈍、善慧種類,有所曉知,於瓦礫草葉木等上諸幻化事,見已、聞已,作如是念:此所見者,無實象身,無實馬身、車身、步身、末尼、真珠、琉璃、螺貝、璧玉、珊瑚、種種財穀庫藏等身。然有幻狀迷惑眼事,於中發起大象身想,或大象身差別之想;乃至發起種種財穀庫藏等想,或彼種類差別之想。不如所見、不如所聞堅固執著,隨起言說:唯此諦實,餘皆愚妄。為欲表知如是義故,亦於此中隨起言說。
未二、顯彼正
彼於後時,不須觀察。
《披》彼於後時不須觀察者:以於幻事不如見聞堅固執著,如實知故。
辰三、合法2 巳一、異生2 午一、辨彼相
如是若有眾生是愚夫類,是異生類,未得諸聖出世間慧,於一切法離言法性不能了知,彼於一切有為、無為,見已、聞已,作如是念:此所得者決定實有有為、無為。如其所見、如其所聞堅固執著,隨起言說:唯此諦實,餘皆癡妄。
午二、斥彼非
彼於後時,應更觀察。
巳二、聖者3 午一、辨彼相
若有眾生非愚夫類,已見聖諦,已得諸聖出世間慧,於一切法離言法性如實了知,彼於一切有為、無為,見已、聞已,作如是念:此所得者決定無實有為、無為,然有分別所起行相,猶如幻事迷惑覺慧,於中發起為無為想,或為無為差別之想。不如所見、不如所聞堅固執著,隨起言說:唯此諦實,餘皆癡妄。為欲表知如是義故,亦於此中隨起言說。
午二、顯彼正
彼於後時,不須觀察。
午三、成前說
如是善男子!彼諸聖者於此事中,以聖智、聖見離名言故,現等正覺。即於如是離言法性,為欲令他現等覺故,假立名想,謂之有為、謂之無為。
丑二、重頌
爾時解甚深義密意菩薩欲重宣此義而說頌曰:
 佛說離言無二義 甚深非愚之所行
 愚夫於此癡所惑 樂著二依言戲論
 彼或不定或邪定 流轉極長生死苦
 復違如是正智論 當生牛羊等類中
《披》佛說離言無二義者:此頌前說一切法無二,謂有為法,非墮言辭所說有為、無為故;無為法,亦非墮言辭所說無為、有為故。
《披》樂著二依言戲論者:謂於一切有為、無為,如所見聞堅固執著名言相故。
《披》彼或不定或邪定者:謂彼愚夫,或墮不定聚定,或墮邪性聚定故。
癸二、超過尋思所行相2 子一、法涌白佛2 丑一、舉他諍論
復次,勝義諦超過尋思所行相,當知如解深密經中法涌菩薩白佛言:世尊!從此東方過七十二殑伽河沙等世界,有世界名具大名稱,是中如來號廣大名稱,我於先日從彼佛土發來至此。我於彼佛土,曾見一處,有七萬七千外道,并其師首同一會坐,為思諸法勝義諦相。彼共思議、稱量、觀察、遍推求時,於一切法勝義諦相竟不能得,唯除種種意解、別異意解、變異意解,互相違背,共興諍論,口出矛䂎,更相䂎已、刺已、惱已、壞已,各各離散。
《披》唯除種種意解等者:謂諸外道,為性尋思,為性觀察,住尋伺地,住自辦地,住異生地,住隨思惟觀察行地,由是故有十六異論差別,是名種種意解。如彼計我論者,或計我是色,或計我非色,或計我亦是色亦非色,是名別異意解。又或計我非色非非色,彼為對治計我亦是色亦非色,由異句異文而起執故,是名變異意解。如計我是色非色等,有別異意解、變異意解可得,如是於餘一切,皆應準知。
丑二、述自作念
世尊!我於爾時竊作是念:如來出世甚奇希有,由出世故,乃於如是超過一切尋思所行勝義諦相,亦有通達作證可得。
子二、佛告法涌2 丑一、長行2 寅一、印可彼說
說是語已,爾時世尊告法涌菩薩曰:善男子!如是如是!如汝所說,我於超過一切尋思勝義諦相現等正覺;現等覺已,為他宣說、顯現、開解、施設、照了。
《披》為他宣說等者:攝異門分說:宣說者,謂因他請問而為記別。施設者,謂由語及欲,次第編列名句文身。開示者,謂他展轉所生疑惑皆能除遣。顯發者,謂自通達甚深義句,為他顯示。(陵本八十三卷十二頁6311)此中諸相,隨應準知。言照了者,謂由言說能顯實義故。
寅二、釋其所以2 卯一、正顯5 辰一、由內自證
何以故?我說勝義,是諸聖者內自所證;尋思所行,是諸異生展轉所證。是故法涌!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
《披》是諸異生展轉所證者:謂所行相不離名言而轉,名所攝受,共所了知故。攝釋分說:名身者,謂共知增語。(陵本八十一卷一頁6165)由是此說異生展轉所證。
辰二、由無相所行
復次,法涌!我說勝義無相所行,尋思但行有相境界,是故法涌!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
《披》我說勝義無相所行者:謂勝義諦,唯是離言聖智、聖見所行境界故。
辰三、由不可說
復次,法涌!我說勝義不可言說,尋思但行言說境界,是故法涌!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
辰四、由絕表示
復次,法涌!我說勝義絕諸表示,尋思但行表示境界,是故法涌!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
《披》我說勝義絕諸表示者:謂勝義諦,非諸見、聞、覺、知所可表示故。
辰五、由絕諍論
復次,法涌!我說勝義絕諸諍論,尋思但行諍論境界,是故法涌!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
《披》我說勝義絕諸諍論者:謂勝義諦,無我所、無攝受,不為諍論安足處故。
卯二、喻成2 辰一、引喻5 巳一、蜜石蜜味喻
法涌當知!譬如有人,盡其壽量習辛苦味,於蜜石蜜上妙美味,不能尋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巳二、妙遠離樂喻
或於長夜由欲貪勝解,諸欲熾火所燒然故,於內除滅一切色聲香味觸相妙遠離樂,不能尋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巳三、聖默然樂喻
或於長夜由言說勝解,樂著世間綺言說故,於內寂靜聖默然樂,不能尋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巳四、究竟涅槃喻
或於長夜由見、聞、覺、知表示勝解,樂著世間諸表示故,於永除斷一切表示薩迦耶滅究竟涅槃,不能尋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巳五、無我所等喻
法涌當知!譬如有人,於其長夜由有種種我所攝受諍論勝解,樂著世間諸諍論故,於北拘盧洲無我所、無攝受、離諍論,不能尋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辰二、合法
如是法涌!諸尋思者,於超一切尋思所行勝義諦相,不能尋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披》法涌當知等者:此中五喻,如次喻顯前說五種勝義諦相。謂由蜜石蜜味喻,顯勝義諦內自所證。由妙遠離樂喻,顯勝義諦無相所行。由聖默然樂喻,顯勝義諦不可言說。由究竟涅槃喻,顯勝義諦絕諸表示。由無我所等喻,顯勝義諦絕諸諍論。
丑二、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頌曰:
 內證無相之所行 不可言說絕表示
 息諸諍論勝義諦 超過一切尋思相
癸三、超過諸法一異性相2 子一、善清淨慧白佛3 丑一、讚佛善說
復次,勝義諦超過諸法一異性相,當知如解深密經中,善清淨慧菩薩白佛言:世尊甚奇!乃至世尊善說!如世尊言:勝義諦相微細甚深,超過諸法一異性相,難可通達。
丑二、舉他諍論2 寅一、出眾會
世尊!我即於此,曾見一處有眾菩薩,等正修行勝解行地,同一會坐,皆共思議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異性相。
寅二、舉異論3 卯一、或說無異
於此會中,一類菩薩作如是言: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有異。
卯二、或說有異
一類菩薩復作是言:非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有異,然勝義諦相異諸行相。
卯三、或復猶豫
有餘菩薩疑惑猶豫,復作是言:是諸菩薩誰言諦實?誰言虛妄?誰如理行?誰不如理?或唱是言: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有異。或唱是言:勝義諦相異諸行相。
丑三、述自作念
世尊!我見彼已,竊作是念:彼諸善男子愚癡頑鈍,不明、不善、不如理行,於勝義諦微細甚深超過諸行一異性相,不能解了。
《披》不明不善不如理行者:謂於大乘勝義諦教,義不明了,不善聽聞,不如正理作意思惟故。
子二、佛告善清淨慧2 丑一、長行3 寅一、印可彼說
說是語已,爾時世尊告善清淨慧菩薩曰:善男子!如是如是!如汝所說,彼諸善男子愚癡頑鈍,不明、不善、不如理行,於勝義諦微細甚深超過諸行一異性相,不能解了。
寅二、釋其所以3 卯一、標
何以故?善清淨慧!非於諸行如是行時,名能通達勝義諦相,或於勝義諦而得作證。
卯二、徵
何以故?
卯三、釋2 辰一、正顯3 巳一、依失壞真實方便辨2 午一、出過2 未一、斥都無異
善清淨慧!若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異者,應於今時一切異生皆已見諦。又諸異生皆應已得無上方便安隱涅槃,或應已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披》已得無上方便安隱涅槃等者:謂依大乘畢竟離垢,一切煩惱不隨縛故,是名已得無上方便安隱涅槃。又於一切所知無礙無障,是名已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未二、斥一向異
若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向異者,已見諦者於諸行相應不除遣;若不除遣諸行相者,應於相縛不得解脫;此見諦者於諸相縛不解脫故,於麤重縛亦應不脫;由於二縛不解脫故,已見諦者應不能得無上方便安隱涅槃,或不應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午二、結非2 未一、非都無異
善清淨慧!由於今時非諸異生皆已見諦,非諸異生已能獲得無上方便安隱涅槃,亦非已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異相,不應道理。若於此中作如是言: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異者。由此道理,當知一切非如理行,不如正理。
未二、非一向異
善清淨慧!由於今時非見諦者於諸行相不能除遣,然能除遣;非見諦者於諸相縛不能解脫,然能解脫;非見諦者於麤重縛不能解脫,然能解脫;以於二障能解脫故,亦能獲得無上方便安隱涅槃,或有能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向異相,不應道理。若於此中作如是言: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向異者。由此道理,當知一切非如理行,不如正理。
巳二、依失壞法性辨2 午一、出過2 未一、斥都無異
復次,善清淨慧!若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異者,如諸行相墮雜染相,此勝義諦相亦應如是墮雜染相。
未二、斥一向異
善清淨慧!若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向異者,應非一切行相共相名勝義諦相。
午二、結非
善清淨慧!由於今時勝義諦相非墮雜染相,諸行共相名勝義諦相,是故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異相,不應道理;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向異相,不應道理。若於此中作如是言: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有異,或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向異者。由此道理,當知一切非如理行,不如正理。
巳三、依失壞法相辨2 午一、出過2 未一、斥都無異
復次,善清淨慧!若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異者,如勝義諦相於諸行相無有差別,一切行相亦應如是無有差別。修觀行者,於諸行中如其所見、如其所聞、如其所覺、如其所知,不應後時更求勝義。
未二、斥一向異
若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向異者,應非諸行唯無我性、唯無自性之所顯現是勝義相。又應俱時別相成立,謂雜染相及清淨相。
午二、結非
善清淨慧!由於今時一切行相皆有差別,非無差別。修觀行者,於諸行中如其所見、如其所聞、如其所覺、如其所知,復於後時更求勝義。又即諸行唯無我性、唯無自性之所顯現名勝義相,又非俱時染淨二相別相成立,是故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有異,或一向異,不應道理。若於此中作如是言: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有異,或一向異者。由此道理,當知一切非如理行,不如正理。
辰二、喻成2 巳一、引喻8 午一、螺貝色喻2 未一、舉螺貝
善清淨慧!如螺貝上鮮白色性,不易施設與彼螺貝一相、異相。
未二、例金色
如螺貝上鮮白色性,金上黃色亦復如是。
午二、箜篌聲喻
如箜篌聲上美妙曲性,不易施設與箜篌聲一相、異相。
午三、黑沈香喻
如黑沈上有妙香性,不易施設與彼黑沈一相、異相。
午四、胡椒等性喻2 未一、舉胡椒
如胡椒上辛猛利性,不易施設與彼胡椒一相、異相。
未二、例訶梨
如胡椒上辛猛利性,訶梨淡性亦復如是。
午五、蠹羅綿性喻
如蠹羅綿上有柔軟性,不易施設與蠹羅綿一相、異相。
午六、熟酥醍醐喻
如熟酥上所有醍醐,不易施設與彼熟酥一相、異相。
午七、行無常等喻
又如一切行上無常性,一切有漏法上苦性,一切法上補特伽羅無我性,不易施設與彼行等一相、異相。
午八、貪不寂靜等喻2 未一、舉貪
又如貪上不寂靜相及雜染相,不易施設此與彼貪一相、異相。
未二、例瞋等
如於貪上,於瞋、癡上,當知亦爾。
巳二、合法
如是善清淨慧!勝義諦相不可施設與諸行相一相、異相。
寅三、結甚深細
善清淨慧!我於如是微細、極微細、甚深、極甚深、難通達、極難通達,超過諸法一異性相勝義諦相現正等覺。
《披》微細極微細等者:謂勝義諦超過諸法一異性相,非尋思行,唯聖能證,是名微細、極微細。諸法自性皆絕戲論、過語言道,然由言說為依止故,方乃可取、可觀、可覺。是故當知,一切諸法甚深難見。今此勝義諦相超過尋思所行境界,不由言說可取、可觀、可覺,是故說名甚深、極甚深、難通達、極難通達。義如思所成慧地決擇中說。(陵本六十六卷十八頁5309
現等覺已,為他宣說、顯示、開解、施設、照了。
丑二、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頌曰:
 行相勝義相 離一異性相 若分別一異 彼非如理行
 眾生為相縛 及為麤重縛 要勤修止觀 爾乃得解脫
癸四、遍一切一味相3 子一、佛問善現
復次,勝義諦遍一切一味相,當知如解深密經中,世尊告長老善現曰:善現!汝於有情界中,知幾有情懷增上慢,為增上慢所執持故,記別所解?汝於有情界中,知幾有情離增上慢,記別所解?
子二、善現白佛2 丑一、舉他記別2 寅一、總說所知
長老善現白佛言:世尊!我知有情界中,少分有情離增上慢,記別所解。世尊!我知有情界中,有無量無數不可說有情懷增上慢,為增上慢所執持故,記別所解。
寅二、別陳所見2 卯一、總標
世尊!我於一時住阿練若大樹林中,時有眾多苾芻,亦於此林依近我住。我見彼諸苾芻,於日後分展轉聚集,依有所得現觀,各說種種相法,記別所解。
《披》依有所得現觀者:聲聞現觀,於一切法未能證得離言法性,名有所得。
卯二、別顯6 辰一、由蘊現觀等2 巳一、舉蘊
於中一類,由得蘊故,得蘊相故,得蘊起故,得蘊盡故,得蘊滅故,得蘊滅作證故,記別所解。
巳二、例處緣起
如此一類由得蘊故,復有一類由得處故,復有一類得緣起故,當知亦爾。
辰二、由食現觀
復有一類,由得食故,得食相故,得食起故,得食盡故,得食滅故,得食滅作證故,記別所解。
《披》由得食故等者:食謂四食。成唯識說:一者、段食,變壞為相。二者、觸食,觸境為相。三者、意思食,希望為相。四者、識食,執持為相。(成唯識論四卷一頁)是名食相。如是四食,於其後有未能斷者,能攝後有、遍攝後有、隨攝後有,是名食起。若能審正觀察四食過患;審觀為依,能於現法永斷諸食;食永斷故,得至當來後有苦際,是名食盡食滅。
辰三、由諦現觀
復有一類,由得諦故,得諦相故,得諦遍知故,得諦永斷故,得諦作證故,得諦修習故,記別所解。
辰四、由界現觀
復有一類,由得界故,得界相故,得界種種性故,得界非一性故,得界滅故,得界滅作證故,記別所解。
辰五、由念住等現觀2 巳一、舉念住
復有一類,由得念住故,得念住相故,得念住能治、所治故,得念住修故,得念住未生令生故,得念住生已堅住、不忘、倍修、增廣故,記別所解。
巳二、例正斷等
如有一類得念住故,復有一類得正斷故、得神足故、得諸根故、得諸力故、得覺支故,當知亦爾。
辰六、由八支聖道現觀
復有一類,得八支聖道故,得八支聖道相故,得八支聖道能治、所治故,得八支聖道修故,得八支聖道未生令生故,得八支聖道生已堅住、不忘、倍修、增廣故,記別所解。
丑二、述自作念3 寅一、記諸苾芻
世尊!我見彼已,竊作是念:此諸長老,依有所得現觀,各說種種相法,記別所解;當知彼諸長老,一切皆懷增上慢,為增上慢所執持故,於勝義諦遍一切一味相,不能解了。
寅二、讚佛世尊
是故世尊甚奇!乃至世尊善說!如世尊言:勝義諦相微細、最微細、甚深、最甚深、難通達、最難通達,遍一切一味相。
寅三、斥諸外道
世尊!此聖教中修行苾芻,於勝義諦遍一切一味相尚難通達,況諸外道。
子三、佛告善現2 丑一、長行2 寅一、印可彼說
爾時世尊告長老善現曰:如是如是!善現!我於微細、最微細、甚深、最甚深、難通達、最難通達,遍一切一味相勝義諦現正等覺;現等覺已,為他宣說、顯示、開解、施設、照了。
寅二、釋其所以2 卯一、正顯3 辰一、清淨所緣3 巳一、舉於一切
何以故?善現!我已顯示於一切蘊中,清淨所緣是勝義諦;我已顯示於一切處、緣起、食、諦、界、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中,清淨所緣是勝義諦。
《披》清淨所緣是勝義諦者:諸法真如,名勝義諦。唯是無漏正智境界,由此說彼清淨所緣。
巳二、明一味相2 午一、舉一切蘊
此清淨所緣,於一切蘊中是一味相,無別異相。
午二、例餘處等
如於蘊中,如是於一切處中乃至一切道支中是一味相,無別異相。
巳三、結成遍義
是故善現!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諦是遍一切一味相。
辰二、諸法無我3 巳一、隨一通達
復次,善現!修觀行苾芻,通達一蘊真如勝義法無我性已,更不尋求各別餘蘊、諸處、緣起、食、諦、界、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真如勝義法無我性。
巳二、趣證一切
唯即隨此真如勝義無二智為依止故,於遍一切一味相勝義諦審察趣證。
巳三、結成遍義
是故善現!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諦是遍一切一味相。
辰三、簡非有為3 巳一、詰非
復次,善現!如彼諸蘊展轉異相,如彼諸處、緣起、食、諦、界、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展轉異相。若一切法真如勝義法無我性亦異相者,是則真如勝義法無我性亦應有因,從因所生;若從因生,應是有為;若是有為,應非勝義;若非勝義,應更尋求餘勝義諦。
巳二、顯正
善現!由此真如勝義法無我性不名有因,非因所生,亦非有為,是勝義諦。得此勝義,更不尋求餘勝義諦,唯有常常時、恆恆時,如來出世,若不出世,諸法法性安立、法界安住。
《披》諸法法性安立等者:無始時來理成就性,是名法性。如其法性安立諸法,由是說言法性安立。又此諸法以彼法性為因,性無顛倒,由此說言法界安住。
巳三、結成
是故善現!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諦是遍一切一味相。
卯二、喻成
善現!譬如種種非一品類異相色中,虛空無相、無分別、無變異、遍一切一味相;如是異性、異相一切法中,勝義諦遍一切一味相,當知亦然。
丑二、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頌曰:
 此遍一切一味相 勝義諸佛說無異
 若有於中異分別 彼定愚癡依上慢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七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