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七十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決擇分中聲聞地之四
庚八、釋眾雜義5 辛一、智明勝利2 壬一、標列五相
復次,諸智光明有五勝利。一、能於所知滅一切闇;二、能以世間、出世間功德,適悅攝受所依止身;三、能正觀見所未見義;四、能於現法與第一樂;五、能身壞後與第一趣。
《披》能於現法與第一樂者:謂於靜慮數數入出,領受現法安樂住故。
壬二、較量差別3 癸一、標
復次,由十五種德差別故,諸智光明勝外光明。
癸二、徵
何等十五?
癸三、釋2 子一、辨體性
謂外光明以色為性,諸智光明以慧為性。
子二、辨業用2 丑一、舉害翳
又外光明能害外翳,諸智光明能害內翳。
丑二、例所餘
如是非常所愛、常所愛,不可分布與諸有情、可分布與諸有情,出已還沒、出已不沒,有色、無色,麤、細,有闇相違、無闇相違,動、不動,不能作一切有情義利、能作一切有情義利,引諸眾生趣曾所趣、引諸眾生趣未曾趣,不能開發一切所覆、能開發一切所覆,不能隱覆已所開顯、能隱覆已所開顯,不能發起無量照明、能發起無量照明,違害於見、不違害見,當知亦爾。
《披》能隱覆已所開顯者:謂如不淨作意,映奪淨相;無常、苦、無我作意,映奪常、樂、我相;無相作意,映奪一切眾相。如是一切能治映奪所治,令不可得,名能隱覆已所開顯。
辛二、調善等別2 壬一、約法相辨3 癸一、三種調善
復次,有三種調善。一、除遣故;二、制伏故;三、害隨眠故。
癸二、三種寂靜
復有三種寂靜。一、諸惡尋思不能擾故;二、不為諸相所動亂故;三、任運於內常喜樂故。
《披》任運於內常喜樂故者:謂於靜慮,得無加行無功用任運轉道。由是因緣,不由加行、不由功用,心三摩地任運相續無散亂轉故。
癸三、三種寂止
復有三種寂止。一、身寂止,二、語寂止,三、意寂止。
壬二、約補特伽羅辨2 癸一、三種梵志等
復有三種梵志。一、趣向梵志,二、住果梵志,三、到究竟梵志。如是沙門亦有三種。
癸二、三種婆羅門
復有三種婆羅門。一、假名婆羅門,二、種姓婆羅門,三、正行婆羅門。
《披》復有三種婆羅門等者:如本地分聲聞地釋應知。(陵本二十九卷十八頁2464)
辛三、出離資糧2 壬一、明具足4 癸一、戒律儀攝2 子一、受持具足2 丑一、簡失壞2 寅一、標
復次,由四因緣,令尸羅壞;尸羅壞故,依止尸羅所應生善皆不得生。
寅二、列
謂於無餘罪起毀犯故;於有餘罪不悔除故,於諸所犯不憶念故;於無犯中執有犯故;於有犯中執無犯故。
丑二、翻具足
由四因緣,名戒具足;與上相違,應知其相。
子二、清淨具足2 丑一、由二因緣3 寅一、標
復次,由二因緣,令所受戒清淨具足。
寅二、列
一、助伴清淨故;二、自性清淨故。
寅三、釋2 卯一、助伴清淨
云何名為助伴清淨?謂見清淨、軌清淨、命清淨。
卯二、自性清淨
云何自性清淨?謂恭敬隨學、具分隨學。
丑二、由三因緣3 寅一、標
復有差別。謂三因緣,令所受戒清淨具足。
寅二、列
一、意樂清淨故;二、命清淨故;三、行清淨故。
寅三、釋3 卯一、意樂清淨
云何意樂清淨?謂為解脫修行梵行,不為生天。
卯二、命清淨2 辰一、徵
云何命清淨?
辰二、釋2 巳一、標
謂如法乞求以自活命。
巳二、廣3 午一、徵起
云何名為如法乞求?
午二、標列
謂如所應求、如所從求而乞求故。
午三、隨釋2 未一、如所應求
云何名為如所應求?謂不矯詐而有所求,亦不綺說而有所求,亦不現相而有所求,亦不抑逼而有所求,亦不以利而希於利。
《披》謂不矯詐而有所求等者:本地分中說:有尸羅淨命虧損所攝。謂依矯詐、或邪妄語、或假現相、或苦研逼、或利求利種種狀相,而從他所非法希求所有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諸資生具。(陵本二十二卷十頁1919)今翻彼相應知。
未二、如所從求
云何名為如所從求?謂除五種不應行處而有所求。
卯三、行清淨
云何行清淨?謂深信所犯有不愛果,若行、若住繫念思惟,終不故犯;設有所犯,即便從他如法悔除,誓於當來堅牢防護。
癸二、根律儀攝2 子一、標應了知
復次,若有苾芻欲勤加行密護根門,應以四相了知忘念過失,及以四相了知不如理作意。
子二、釋其差別2 丑一、了知忘念過失3 寅一、徵
云何四相了知忘念過失?
寅二、列
一、闕念,二、劣念,三、失念,四、亂念。
寅三、釋4 卯一、闕念
闕念者,謂於密護諸根門法,不聽、不受、不善了知。
卯二、劣念
劣念者,謂於彼法雖聽、雖受、雖善了知,而不常作,非委悉作,若修、若習、若多修習。
卯三、失念
失念者,謂雖修習亦多修習,然或有時不正了知而有所行。
卯四、亂念
亂念者,謂即於彼非雜染中生雜染想,雜染中生非雜染想。
丑二、了知不如理作意3 寅一、標
云何以四相了知不如理作意?
寅二、列
一、是煩惱生因;二、與雜染生相應;三、毀壞羞恥;四、起錯亂犯。
寅三、釋4 卯一、煩惱生因
煩惱生因者,謂如有一,執取於相、執取隨好,由此因緣,於是處所惡不善法隨心流逸。
卯二、與雜染生相應
與雜染生相應者,謂即與彼惡不善法俱現前行。
卯三、毀壞羞恥
毀壞羞恥者,謂如有一,於應羞恥而不羞恥,又即於彼惡不善法現在前時而無羞恥。
卯四、起錯亂犯
起錯亂犯者,謂即因彼無羞恥故,或犯所犯罪,或思捨所學。
癸三、於食知量攝3 子一、標
復次,於食知量勤修行者,斷除八處,乃名具足於食知量。
子二、徵
何等為八?
子三、列
一、耽著飲食,二、耽著自身,三、命根壞滅,四、饑劣,五、身重,六、非無病,七、命不清淨,八、多營事業。
癸四、覺悟瑜伽攝3 子一、標
復次,常勤修習覺悟瑜伽者,斷除八處,乃得名為常勤修習覺悟瑜伽正行具足。
子二、徵
何等為八?
子三、列
一、由威儀其身疲弊;
《披》由威儀其身疲弊者:本地分說:結加趺坐能經久時。如是威儀不極令身速疲倦故。(陵本三十卷七頁2504)與此相違,故身疲弊。
二、愛味偃臥,睡眠為樂;三、隨雜染相;四、不勤修習雜染對治;五、非時而覺;六、虛棄而覺;七、非時而眠;八、虛棄而眠。
《披》隨雜染相等者:謂不安住背念故。本地分說:如理作意相應念,名為背念,棄背違逆一切黑品故。又緣定相為境念,名為背念,棄背除遣一切不定地所緣境故。(陵本三十卷八頁2506)
壬二、明圓滿2 癸一、總辨出離2 子一、略標列
復次,依六出離,應知建立諸出離地。何等為六?一、不隨順出離,二、闕出離,三、家出離,四、不圓滿出離,五、下地出離,六、薩迦耶出離。
子二、隨難釋2 丑一、自不圓滿
不隨順者,謂五種依止。一、趣不隨順,二、生不隨順,三、精進不隨順,四、障不隨順,五、愛樂不隨順。
《披》趣不隨順等者:住無種性法,名趣不隨順,由無堪能趣向涅槃故。生無暇處,名生不隨順。多放逸過,名精進不隨順。有異熟等障,名障不隨順。有邪解行,名愛樂不隨順。本地分說不般涅槃四種因緣,即此後四應知。
丑二、他不圓滿
闕者,謂闕四種緣。一、親友闕;二、聽聞闕;三、隱沒闕,若教、若證皆隱沒故;四、施主臥具闕。
《披》闕四種緣等者:本地分說:諸佛出世,說正法教,法教久住,法住隨轉,他所哀愍。(陵本二十一卷五頁1828)今翻彼相應知。
癸二、別顯建立8 子一、善法欲攝
復次,由四種力生善法欲。一、由緣力,二、由因力,三、由智力,四、由行力。
子二、正出家攝2 丑一、略標
復次,由四圓滿故,於善說法毗奈耶中出家圓滿。
丑二、列釋
一、形相圓滿,謂能隨順無所雜染,不染汙故。二、業圓滿,謂如佛說法,善隨順故。三、意樂圓滿。四、住處圓滿。
《披》形相圓滿等者:本地分中修所成地說:於四處所,以二十二相應善觀察。謂自誓受下劣形相、威儀、眾具;又自誓受禁制尸羅;又自誓受精勤無間修習善法。乃至廣說如是精勤如理作意,乃得名為出家之想及沙門想。(陵本二十卷十三頁1755)此說四圓滿相,隨應當釋。
子三、戒律儀攝
復次,由五因緣,應知尸羅律儀圓滿。一、不墜墮故;二、能出離故;三、不可訶故;四、無穿闕故;五、不知足故。
《披》不墜墮故等者:安住具戒,名不墜墮。由是因緣,不墮惡趣故。善能守護別解律儀,名能出離。由是因緣,當得清淨、解脫、出離故。軌則、所行皆悉圓滿,名不可訶。由是因緣,不為世間之所譏毀,不為賢良、正至、善士、諸同法者、諸持律者、諸學律者之所訶責故。於微小罪見大怖畏,名無穿闕。受學學處,名不知足。由是因緣,轉勝轉妙故。
子四、根律儀攝2 丑一、標
復次,依二種對治,應知四種根律儀。
丑二、釋2 寅一、二種對治
二種對治者,一、思擇力,二、修習力。
寅二、四種根律儀2 卯一、列種類
四種根律儀者,一、境界護,二、煩惱護,三、纏護,四、隨眠護。
卯二、別釋相4 辰一、境界護
境界護者,謂住寂靜勤修行時,以念自守,於諸境界心不流散故。
辰二、煩惱護
煩惱護者,謂等位行而遊行時,於諸境界遠離貪憂故;
《披》等位行者:行平等位,名等位行。謂遊行時,正行無記捨中故。
即分別此不取其相,乃至心不流逸者。
辰三、纏護
若於爾時執取彼相,復起隨覺執取隨好,則便於彼修防護行,以修習力守護眼根,是名纏護。
辰四、隨眠護
證眼根護,是隨眠護。
《披》即分別此不取其相等者:謂於彼彼所緣境界念防護意,防護非理分別,遠離取相及取隨好,不起種種惡不善法令心流漏故。此即釋前於諸境界遠離貪行。
子五、於食知量攝2 丑一、標列因緣
復次,由五因緣,當知於食知量圓滿。一、依止對治故;二、遠離所治故;三、依自作業故;四、依處故;五、分別故。
《披》依止對治故等者:本地分說:由正思擇食於所食。是名依止對治。又說:不為倡蕩、不為憍逸、不為飾好、不為端嚴食於所食。是名遠離所治。又說:為除饑渴、為斷故受、為令新受當不更生、為當存養若力若樂食於所食。是名依自作業。又說:為攝梵行、為得無罪安隱而住食於所食。是名依處。又說:略義有二。一、無所食,二、有所食。有所食者,復有二種。一、平等食,二、不平等食,乃至廣說。是名分別。
丑二、引釋句義
此中舊受者,饑所起。苦受者,食所起。
《披》舊受饑所起等者:先業所引異熟受生,是名舊受。現緣所生身中,極重、猛利、熾然苦惱不可意受,是名苦受。
撫育者,增梵行故。力者,能害所治故。樂者,現法樂住故。無罪者,淨福田故。安隱住者,煩惱苦斷能作證故。
子六、覺悟瑜伽攝2 丑一、標二加行
減省睡眠,無間、殷重二加行故,精進圓滿。
丑二、別釋其相2 寅一、殷重加行2 卯一、標時位
殷重加行者,謂行坐時而成辦故。
卯二、配蓋纏
於第一、第二、第四蓋中宜坐時,第三蓋中宜行時,第五蓋中宜俱時。
寅二、無間加行2 卯一、標時分
無間加行者,謂於晝日、夜初後分應常覺悟,於夜中分正習睡眠。
卯二、明遠離
為離師子相似長時極重失念無間睡故,重累其足,乃至思惟起想正習睡眠。
子七、正知而住攝2 丑一、標列
復次,應於五處知量正知而住。一、於行處,二、於觀處,三、於攝受利養恭敬處,四、於受用資具處,五、於善品加行處。
丑二、隨釋5 寅一、於行處
由初處故,終不遊行非所行處,亦不曛暮而出遊行。
寅二、於觀處
由第二故,先不作意而觀視者,速攝其根;若先作意而觀視者,善住其念。
寅三、於攝受利敬處
由第三故,若有所受及他禮時,手不拳縮,足不躁動。
寅四、於受用資具處
由第四故,受用衣鉢及與飲食皆知其量。
寅五、於善品加行處3 卯一、於晝業
由第五故,若居寂靜,於晝日分經行、宴坐,若行、若住、若坐、若覺善知其量。
卯二、於夜業
於其夜分所習睡眠亦善知量。
卯三、於身語意業
若有修習論議決擇,若語、若默亦善知量;為令二種所依調適,除遣睡眠及諸勞倦亦善知量。
子八、修三摩地攝4 丑一、四攝斷行2 寅一、標列
復次,若有苾芻勤修神足,略由四支攝諸斷行。一、修習支,二、證勝進支,三、護隨煩惱通達支,四、引發能淨隨煩惱支。
寅二、隨釋4 卯一、修習支
修習支者,謂欲、精進。何以故?依欲、精進修神足故。
卯二、證勝進支
證勝進支者,謂信、輕安。何以故?由證勝進故,以淨信心,信上解脫;以其輕安,止息所有身心麤重。
卯三、護隨煩惱通達支
護隨煩惱通達支者,謂念、正知。何以故?由正念故,防護未生止觀隨惑;由正知故,通達已生止觀隨惑。
《披》防護未生止觀隨惑者:惛沈、掉舉障止觀故,是名止觀隨惑應知。
卯四、引發能淨隨煩惱支
引發能淨隨煩惱支者,謂思及捨。何以故?由思故,勵沈下心;由捨故,若心掉舉,攝持於內。
丑二、四得定緣2 寅一、標列
復次,有四種法,於所得定為增上緣。一、審諦聽聞,二、得正教授,三、宿世串習,四、具足多聞。
寅二、隨釋4 卯一、審諦聽聞
審諦聽聞者,謂發起樂欲,生淨信心聽聞正法;由此因此緣,得心一境性。
卯二、得正教授
得正教授者,謂因次第教授、無倒教授故,發起勇猛精進而住,無間常委,於菩提分精勤方便修習而住;由此因此緣,得心一境性。
《披》次第教授無倒教授者:本地分中說四教授,此即初二。如彼別釋應知。(陵本二十七卷二十一頁2318)
卯三、宿世串習
宿世串習者,謂於宿世鄰近生中,於諸靜慮及諸等至數已證入;由此因此緣,得心一境性。
卯四、具足多聞
具足多聞者,謂多聞、聞持、其聞積集,即於彼法獨處空閑,思惟、籌量、審諦觀察;由此因此緣,得心一境性。
丑三、七應正知2 寅一、標列
復次,有七種法,為欲證得三摩地者,應正了知。一、內定退因,二、外定退因,三、內定退,四、外定退,五、內定退及因對治,六、外定退及因對治,七、彼二對治依持。
寅二、隨釋7 卯一、內定退因
內定退因者,謂懈怠。
卯二、外定退因
外定退因者,謂掉舉。
卯三、內定退
內定退者,謂惛沈睡眠。
卯四、外定退
外定退者,謂於五妙欲散亂。
卯五、內定退及因對治
內定退及因對治者,謂善取相而正觀察。
《披》謂善取相而正觀察者:本地分說:於光明相善巧精懇,善取善思、善了善達。以有明俱心,及有光俱心。或於屏處、或於露處往返經行。於經行時,隨緣一種淨妙境界,極善示現,勸導、讚勵、慶慰其心。謂或念佛、或法、或僧、或戒、或捨、或復念天,乃至廣說。(陵本二十四卷二頁2008)其義應知。
卯六、外定退及因對治
外定退及因對治者,謂即於身觀察不淨。
卯七、彼二對治依持
彼二對治依持者,謂光明想。
丑四、正觀念住2 寅一、身念住攝7 卯一、釋觀集法住
云何於身觀集法住?謂觀此身,從過去世及諸飲食現在而生。
卯二、釋觀滅法住
云何於身觀滅法住?謂觀此身,於當來世是死滅法。
卯三、釋觀集滅法住2 辰一、於此身
云何於身觀集滅法住?謂觀此身,於現在世由飲食緣增長久住,必當破壞。
辰二、於有身
於有身者,謂於此身善住其念於真如身。
《披》善住其念於真如身者:苦諦真如,名真如身。謂實無常、苦、空、無我故。
卯四、釋唯出世間智
或唯出世間智者,謂由於內奢摩他道。
卯五、釋唯出世間見
或唯出世間見者,謂由毗鉢舍那道。
卯六、釋唯憶念
或唯憶念者,謂由此後所得出世間道。
卯七、釋無所依住
云何於身無所依住?謂依諸定修習念住,即於彼定無有愛味,乃至無有住著。
寅二、四念住攝
云何於世間無所取執?謂於四顛倒已永斷滅;永斷滅故,於彼身等終不執取淨、樂、我、常。
辛四、染淨德失31 壬一、建立五種補特伽羅5 癸一、標
復次,依止施設建立五種補特伽羅。
癸二、徵
云何為五?
癸三、列
一、欣樂喜樂諸異生者,二、欣樂障斷見跡行者,三、欣樂解脫見趣行者,四、到究竟見趣行者,五、到究竟見跡行者。
癸四、釋5 子一、欣樂喜樂諸異生者
云何欣樂喜樂異生補特伽羅?應知此有四種。謂欣樂欲生喜樂、欣樂有尋有伺定生喜樂、欣樂無尋有伺定生喜樂、欣樂無尋無伺定生喜樂差別故。
子二、欣樂障斷見跡行者2 丑一、徵
云何欣樂障斷見跡行補特伽羅?
丑二、釋2 寅一、標差別
應知此有二種。謂欣樂煩惱障斷、欣樂定障斷差別故。
寅二、別釋相2 卯一、欣樂煩惱障斷
欣樂煩惱障斷補特伽羅,於現法樂住未得已得,於一切種有想等至未得已得,謂於依止及於觀察所知有差別故。
卯二、欣樂定障斷
欣樂定障斷補特伽羅,於一切勝處未得已得,及於一切遍處未得已得。
子三、欣樂解脫見趣行者
云何欣樂解脫見趣行補特伽羅?謂諸外道起如是見:我為非有、我所為非有,我當無有、我所當無有。彼於此見未得已得。
《披》謂諸外道起如是見等者:彼諸外道入佛聖教,證諦現觀,故起如是正見:我為非有、我所為非有。又於現在因觀無常性,由是因緣,得決定見,謂我當無有、我所當無有。義如攝異門分釋。(陵本八十三卷二十二頁6346)
子四、到究竟見趣行者
云何到究竟見趣行補特伽羅?謂於非想非非想處未得已得。
子五、到究竟見跡行者
云何到究竟見跡行補特伽羅?謂於六觸處無餘永斷究竟證受。
癸五、結
如是名為依止施設建立五種補特伽羅。
壬二、鄔波索迦有三種德2 癸一、標列
復次,鄔波索迦有三種德。一、清淨,二、能造作,三、能引發。
癸二、隨釋3 子一、清淨2 丑一、標差別
清淨者,謂意樂清淨、戒行清淨、證清淨。
丑二、隨別釋3 寅一、意樂清淨
意樂清淨者,謂於佛寶等遠離疑惑,不希世事謂作吉祥。
寅二、戒行清淨
戒行清淨者,謂能圓滿所有學處。
寅三、證清淨
證清淨者,謂能證得世出世清淨故。
子二、能造作
能作三寶所作事故,名能造作。
子三、能引發
能引發同法、不同法者智故,名能引發。
壬三、三不共法2 癸一、標列三種
復次,有三種法。一、聞法,二、行法,三、究竟證法。
癸二、料簡不共2 子一、簡外道3 丑一、聞法
又外道法是顛倒說。
丑二、行法
所有禁戒非可現見,依止邪願修梵行故。
丑三、究竟證法
所有等至有熱惱,非究竟,不能趣究竟、不能出離故,共諸外道故、共諸異生故。
子二、翻內法
諸佛正法與彼相違,是真善說、是可現見,乃至智者自內所證。
《披》有三種法等者:如前聞所成慧地決擇中說:由五法故,沙門、婆羅門勝劣差別。何等五法?一者、聞法,二者、戒法,三、攝受法,四、受用法,五、證得法。(陵本六十四卷三頁5080)今此行法,攝彼第二、第三、第四,故成三種。
壬四、諸欲得捨次第2 癸一、總標
復次,諸欲得捨次第,謂當宣說先所應作。
癸二、別辨2 子一、得3 丑一、由此故得
由此故得,謂由布施、持戒。
丑二、於此可得
於此可得,謂在天上。
丑三、得已受用
由此受用,謂由愛味。
子二、捨2 丑一、知欲過患
由此故捨,謂由過患。
丑二、捨欲差別2 寅一、由世間道
如此差別,捨於事欲及煩惱欲,謂由出離遠離功德。
寅二、由出世道
又若顯示清淨品法,謂應稱讚四沙門果,從彼決定無退墮故,或出世間故。
《披》謂當宣說先所應作等者:本地分說:云何名為善說正法?謂於時時能善宣說初時所作無倒言論。所謂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於諸欲中,能廣開示過患出離清淨品法。(陵本二十五卷四頁2085)此中諸義,準彼應知。
壬五、驅擯犯戒因緣
復次,由三因緣,同梵行者應當和合驅擯犯戒。一、為護他故;二、彼不堪為上法器故;三、彼能令僧無威德故。
壬六、愛樂尸羅因緣2 癸一、總標
復次,由四因緣,令於尸羅深生愛樂。
癸二、列釋4 子一、由師教
一、由師教。遠離二邊,制立所學故。
子二、由自內
二、由自內。非極猛利貪等類故。
子三、由助伴
三、由助伴。彼極柔和,易共住故。
子四、由加行
四、由加行。不住懈怠故。
壬七、四種觀察尸羅
復次,有四種觀察尸羅。一、由共住,信知是有;二、於厄難,信知堅牢;三、由世務,信知無闕;四、由言論決擇,信知無戀,見不壞故。
《披》四種觀察尸羅等者:謂由柔和,易可共住,信知安住具戒,是為第一。若遇厄難,能不毀犯學處,信知堅守尸羅,是為第二。於所作事,成就軌則,隨順世間,不越世間;隨順毗奈耶,不越毗奈耶;由是因緣,信知尸羅無闕,是為第三。受學學處,決擇善巧;由是因緣,信知於所受戒不起邪願,一切身財無有顧戀,由不執戒以為最勝,見不壞故。
壬八、心趣遠離等2 癸一、三種趣相2 子一、約時位辨3 丑一、心趣遠離
云何心趣遠離?謂於住時處憒鬧者。
丑二、心趣出離
云何心趣出離?謂於聚落而遊行者。
丑三、心趣涅槃
云何心趣涅槃?謂居寂靜處奢摩他等相者。
子二、約依處辨
復有差別。謂依遠煩惱說趣遠離,依出生死說趣出離,依入涅槃宮說趣涅槃。
癸二、得果異名
一切受并相續滅故,名為無影、名為寂滅;三苦永離故,名為寂靜;煩惱熾然熱惱永息故,名為清涼;得無上跡故,名為真梵。
壬九、聞法過失
復次,由三過故,不能無倒聽聞正法。一、散亂故;二、愚癡故;三、不恭敬故。
壬十、聞修器相
復次,有五種相為聞修器。一、謙下心,二、奉行心,三、攝受義心,四、善攝受義心,五、恭敬心。
壬十一、大師功德3 癸一、標
復次,於善說法毗奈耶中,略有五種大師功德。若有大師具成就者,便能映蔽外道沙門、婆羅門師。
癸二、徵
何等為五?
癸三、列
一、於諸戒行終無誤失;二、善建立法;三、善制立所學;四、於善建立法、善制立所學中,隨所疑惑皆能善斷;五、教授出離。
壬十二、能出離道
復次,由三因緣,唯有此道能得出離,謂無我見。一、未曾得故;二、現能對治諸煩惱故;三、現於解脫無怖畏故。
壬十三、四種歡喜2 癸一、標列種類
復次,有四種歡喜。一、儉素歡喜,二、積習梵行歡喜,三、無悔歡喜,四、樂斷樂修歡喜。
癸二、別辨引樂
第一歡喜,能引少欲樂;第二歡喜,能引遠離樂;第三歡喜,能引三摩地樂;第四歡喜,能引三菩提樂。
壬十四、名善說等8 癸一、名善說
復次,由二因緣,佛世尊法名為善說。一、言詞文句皆清美故;二、易可通達故。
癸二、易通達
由二因緣,易可通達。一、若文若義易覺了故;二、出離等覺故。
《披》出離等覺故者:謂於世間及出世間能出離道,等遍一切易覺了故。
癸三、名出離
由二因緣,名為出離。一、往善趣出離故;二、趣三菩提出離故。
癸四、趣菩提
由二因緣,趣三菩提。一、無疑惑故;二、不可壞故。
癸五、不可破壞
由二因緣,不可破壞。一、見不可壞故;二、有窣堵波故。
癸六、有窣堵波
由二因緣,有窣堵波。一、證堅住故;二、有可依故。
《披》證堅住故者:謂於諸法得無所畏故。
癸七、名有可依
由二因緣,名有可依。一、依智不依識故;二、大師是如來應正等覺故。
癸八、大師是如來應正等覺
由二因緣,大師是如來應正等覺。一、斷一切疑故;二、邪行不可得故。
壬十五、能障差別2 癸一、能障斷法
復次,有四種能障斷法。一、無厭離,二、智未熟,三、散亂,四、沈下。
癸二、能障慧眼
應知慧眼,於作惡者說名為盲,於作福者說名有垢,於諸外道說名有翳。
壬十六、修法念住所應知法
復次,修法念住者,應正了知十一種雜染法。一、貪,二、瞋,三、癡,四、聚,五、散,六、沈,七、掉,八、隨煩惱相,九、不樂遠離,十、愛味,十一、增上慢。
壬十七、出世助伴由四因緣
復次,由四因緣,出世間道用世間道以為助伴。一、隱障諸蓋故;二、遠分制伏故;三、厭患朽壞故;四、法力滋潤故。
壬十八、如來天眼遍行境相
復次,由四種相,當知如來所得天眼,遍行一切有情義境。一、現見住造能感一切趣業有情故;二、現見住種種無量生處有情故;三、現見有中有死生有情故;四、現見無中有死生有情故。
壬十九、證達諸法七種漸次
復次,為證諸法、為達諸法勤修行者,有七漸次能證諸法、能達諸法。謂於說法者恭敬承事;既承事已,審諦聽法;審聞法已,法隨法行;法隨法行故,為住其心,攝正方便;攝正方便故,發勤精進;發勤精進故,遠離內外不平等心起處方便,法財二種障得清淨;障清淨故,於三摩地不生愛味,離增上慢。
《披》遠離內外不平等心起處方便者:前說:內定退因者,謂懈怠。外定退因者,謂掉舉。內定退者,謂惛沈睡眠。外定退者,謂於五妙欲散亂。由是當知,懈怠,名內不平等心起處方便;掉舉,名外不平等心起處方便。遠離懈怠及掉舉故,惛沈睡眠及於五妙欲散亂,皆不得生,是名法財二種障得清淨。
壬二十、修四念住所對治法
復次,為對治九種所治故,應修四種念住。一、不厭離;二、不作意;三、止觀隨煩惱;四、沈下;五、不堪擊難;六、於劣喜足;七、忘失教授;八、毀犯禁戒;九、棄捨善軛。
壬二十一、出家在家過失差別2 癸一、出家過失
復次,諸出家者有五過失。一、不喜樂過失,二、貪著利養恭敬過失,三、追求親屬過失,四、輕懱過失,五、增上慢過失。
癸二、在家過失
諸在家者,當知亦有五種過失。一、貪著過失;二、習近能障諸欲過失;三、攝受過失;四、造作惡行過失;五、不作善行過失。
壬二十二、諸愚夫相2 癸一、由無正慧4 子一、第一四相
復次,愚夫有四種相。一、不作善作;二、作於惡作;三、二種雜作;四、雖復一向作於善作,而於善作不如實知。
子二、第二四相
又有四種愚夫之相。一、不決定慧,二、邪決定慧,三、不起加行,四、所作姦詐。
子三、第三四相
又有四種愚夫之相。一、非處歡喜,二、非處愁憂,三、決定艱辛,四、先不觀察。
子四、第四四相
又有四種愚夫之相。一、邪思構;二、邪發起;三、設施功勞,多分無果;四、由此因緣,多生愁歎。
癸二、由少福等
又諸愚夫多分少福,運業薄劣。
《披》運業薄劣者:謂身語意種種所作無堪能故。
壬二十三、生死大海相似得名
復次,五法相似,生死大海得大海名。一、處所無邊相似故;二、甚深相似故;三、難渡相似故;四、不可飲相似故;五、大寶所依相似故。
壬二十四、法施勝於財施因緣2 癸一、標五緣
復次,由五因緣,於諸財施,法施為勝。
癸二、簡差別5 子一、約惡行善行辨
一者、財施,於他身中發起惡行;法施,決定起諸善行。
子二、約起惑治惑辨
二者、財施,於他身中發起煩惱;法施,能令對治煩惱。
子三、約有罪無罪辨
三者、財施,於他身中無間引發有罪安樂;法施,能令無間引發無罪安樂。
子四、約易得難得辨
四者、財施,若佛現世、若不現世,易可獲得;法施,若無諸佛現世,難可獲得。
子五、約有盡無盡辨
五者、財施施而有盡,法施施而無盡。
壬二十五、己自在轉不令隨心3 癸一、總標簡
復次,應令五心隨己自在而轉,不應令己隨彼諸心自在而轉。
癸二、徵五心
何等為五?
癸三、別列相5 子一、惡行方便心
一、惡行方便心。於惡行中猛利趣入。
子二、善行方便心
二、善行方便心。於善行中不猛趣入。
子三、追求諸欲方便心
三、追求諸欲方便心。於非法凶暴追求欲中猛利趣入。
子四、受用諸欲方便心
四、受用諸欲方便心。深生貪染,乃至不見過患、不知出離趣入受用。
子五、出離遠離方便心
五、出離遠離方便心。於出離遠離中速疾退轉,於諸欲中,或於靜慮諸愛味中速疾趣入。
壬二十六、煩惱魅相2 癸一、總標
復次,由五種相,諸煩惱魅甚於鬼魅。
癸二、別辨5 子一、約一多辨
一者、若為一鬼所魅,唯即為此一鬼所魅;若為一煩惱所魅,必為無量煩惱所魅。
子二、約可治不可治辨
二者、若為鬼魅所魅,或以呪術、或以縛害、或以資具、或以眾藥易可治療;若為煩惱魅之所魅,不可治療。
子三、約易識難識辨
三者、若為鬼魅所魅,當於魅時易可識別,下至嬰兒亦能覺了;若為煩惱魅之所魅,當於魅時難可識別,世聰慧者尚不能了。
子四、約是客非客等辨
四者、若為鬼魅所魅,此魅是客,易可摧伏,非是俱生,不即由彼成其自性;若為煩惱魅之所魅,此魅非客,難可摧伏,而是俱生,即由彼故成其自性。
子五、約不共必共辨
五者、若為鬼魅所魅,不與一切餘有情共;若為煩惱魅之所魅,必與一切餘有情共。
壬二十七、妄計有我2 癸一、出五失2 子一、標
復次,或有苾芻不如理思,虛妄計度諦故、實故,建立有我。當知此計,略有五種虛誑過失。
子二、列
一者、隨順外道教轉;二者、攝受外道妄見;三者、設不順彼而轉,然與外道共為同法;四者、若隨外道教轉,便為修行不出離道;五者、雖不隨順彼轉,然與同法翻成異法。
《披》然與同法翻成異法者:謂建立我為諦、為實,而實非諦、非實,依證成道理為論,故作是說。如因明入正理論說有四相違因,應知同法翻成異法過失。
癸二、明二緣
又二因緣故。一、於諦現觀因緣起邪行故;二、於諦現觀起邪行故。
《披》又二因緣故等者:觀察緣性緣起,名諦現觀因緣。觀察四諦,名諦現觀。於此二種不如理思,名起邪行。由是因緣,虛妄計度,建立有我。
壬二十八、六雜染等2 癸一、總標
復次,依止欲行、福行、展轉同居行,有六種愛恚雜染、四種依處、五種對治。
《披》依止欲行福行等者:於欲界中身語意行,是名欲行。行施作福,是名福行。共住一處,修和敬業,名展轉同居行。總此一切,說有六種愛恚雜染。於初四種,當知依止欲行。於後二種,當知依止福行及展轉同居行。
癸二、別釋2 子一、第一義3 丑一、六雜染2 寅一、徵
云何六種愛恚雜染?
寅二、釋5 卯一、境界貪
一、境界貪。由此習近能障諸欲。
《披》由此習近能障諸欲者:習近諸欲,障不出離,是故諸欲說名能障。
卯二、怨憎瞋
二、怨憎瞋。由此於怨諸有情所,發起憎恚。
卯三、順教貪
三、順教貪。由此於他承受其教不得自在苦有情所,廣行種種惱害逼迫。
《披》三順教貪等者:謂於所畜共住、近住弟子,恆常供侍隨心轉者,彼雖慢緩,而深愛念悅意攝受,名順教貪。由是因緣,於餘弟子,不恆供侍隨心轉者,雖不慢緩,亦不愛念悅意攝受,而復廣行種種惱害逼迫,是即此中愛恚俱義。
卯四、增上瞋
四、增上瞋。由此於彼增上安樂、增上歡喜諸有情所,不欲令其得此興盛;唯欲自得,雜起種種嫉妒、不忍、變異、不樂。
卯五、有功德貪有過失瞋
第五、第六、有功德貪,有過失瞋。由此因緣,心不平等,於僧眾中雖行惠施,修諸福業,而常伺求種種差別,若作不作、若惡所作,內懷憂苦,不安隱住。
《披》有功德貪有過失瞋等者:謂於僧眾樂行惠施,修諸福業,是名有功德貪。而常伺求種種差別,若作不作、若惡所作,內懷憂苦,不安隱住,是名有過失瞋。當知此中,應作不作,名作不作;惡作所作,名惡所作。由是因緣,與愛恚俱,心不平等,是故說捨為能對治。
丑二、四依處2 寅一、配依處
云何四種依處?謂初境界為依處,餘有情為依處。
《披》云何四種依處等者:謂初境界依處為一,所餘有情依處有三差別,謂怨親中,是故總成四種依處。
寅二、簡起染
又初二依處,各起一分雜染;所餘依處,各起俱分雜染。
《披》初二依處各起一分雜染等者:境界依處,唯起於貪;怨有情所,唯起於瞋;是名各起一分雜染。所餘親中諸有情所,愛恚雜起,是名各起俱分雜染。依前配釋,如文可知。
丑三、五對治
云何五種對治。一、不淨,二、慈,三、悲,四、喜,五、捨。
子二、第二義2 丑一、標異門
復有異門六種愛恚雜染、五種對治。
丑二、別列相2 寅一、六雜染
何等為六?一、事貪,二、事瞋,三、貪瞋癡雜染貪,四、不貪不瞋不癡不雜染瞋,五、不貪不瞋不癡不雜染貪,六、貪瞋癡雜染瞋。
寅二、五對治
云何五種對治?謂不淨與慈及三種作意。一、雜染無顛倒作意;二、不雜染無顛倒作意;三、雜染、不雜染無顛倒心,棄捨貪、瞋作意。
壬二十九、四種補特伽羅出家五德2 癸一、總標
復次,有四種補特伽羅,應知出家得五種功德。
癸二、別釋2 子一、四種補特伽羅
云何四種補特伽羅?一、自依者,二、依他者,三、已熟者,四、未熟者。
《披》自依依他者:依止善法,名自依者。依止惡法,名依他者。善法名自,惡法名他故。
子二、出家五種功德2 丑一、徵
云何應知出家得五種功德?
丑二、釋5 寅一、最初功德
謂自依補特伽羅由出家故,棄捨王等所共財寶,依止不共清淨尸羅,是名獲得最初功德。
寅二、第二功德
依他補特伽羅由出家故,棄捨屬他、隨他而轉不自在事,獲得自依、不隨於他自在轉事,是名獲得第二功德。
寅三、第三功德
已熟補特伽羅由出家故,若無餘結,即便獲得一切苦邊,是名獲得第三功德。
寅四、第四功德
若有餘結,即便獲得惡趣苦邊,是名獲得第四功德。
寅五、第五功德
未熟補特伽羅由出家故,於現法中,解脫無量居家迫迮所有憂苦,積集無量順解脫分廣大善根,能令當來相續成熟,是名獲得第五功德。
壬三十、三苦九相2 癸一、略標
復次,有三種苦及九種相,應知隨逐諸有漏行。
癸二、別辨2 子一、三苦
云何三種苦?謂苦苦乃至壞苦。
《披》苦苦乃至壞苦者:苦苦、行苦、壞苦,是謂三苦。下說九相,如其次第,配釋三苦各有三相應知。
子二、九相3 丑一、徵
云何九種相?
丑二、標
謂一一苦各有三相,隨逐一切有漏行法,故有九相。
丑三、列
一、死所隨縛故;二、起惡趣因所隨縛故;三、諸惡趣生所隨縛故;四、無常法故;五、於無常中苦法故;六、於苦中無我法故;七、順愛味行生住樂故;八、變壞苦故;九、即由如是變壞苦性,諸有智者取為非出離法故。
壬三十一、成就四支修二利行4 癸一、標成就
復次,若有苾芻成就四支為眾生者,乃能無倒教誡攝御所有徒眾,修行自利利他正行。
癸二、徵列支
云何四支?一、解脫隨煩惱;二、不離正智;三、為令一切已生善法堅住、不忘、修習圓滿、倍增廣故,攝受任持;四、為令一切未生善法得生起故,攝受任持。
癸三、別釋相4 子一、解脫隨煩惱3 丑一、徵
云何苾芻解脫隨煩惱?
丑二、釋4 寅一、標
謂解脫五種隨煩惱故。
寅二、徵
何等為五?
寅三、列
一、思慕居家;二、毀犯禁戒;三、憶先所受分別俱行不正作意;四、耽著未來所有境界,發起貪憂;五、於法慳吝。
寅四、釋5 卯一、思慕居家2 辰一、釋思慕2 巳一、舉因緣
若諸愚夫,於四大種造色自相不如實知,謂之為己父母、妻子,乃至朋友、宰官、親屬及兄弟等,於唯形色謂戲笑等,
《披》於唯形色謂戲笑等者:謂戲笑等,唯依形色長短等積集差別而建立故。笑者,謂隨有一,或因開論、或因合論,現齒而笑,歡聚啞啞。戲者,謂雙陸、摴蒲、弄珠等戲。或有所餘種類歡樂。如本地分三摩呬多地釋。(陵本十一卷七頁864)
於唯身語所有動作起有情想俱行作意。由此因緣,起邪分別,妄計為我父母、妻子,乃至朋友、宰官、親屬及兄弟等。
巳二、結生起
由此分別妄計因緣,發生種種居家思慕。
辰二、明解脫3 巳一、標
諸有智者了知唯有諸色自相,無有情想,故能解脫初隨煩惱。
巳二、徵
所以者何?
巳三、釋
從久遠來,由見種種各別色形建立安布,或時與他而共集會,如是見已,便謂為我父母、妻子,廣說乃至是我朋友、宰官、親屬,或謂為他。非生無色諸有情類有如是事。
卯二、毀犯禁戒2 辰一、釋毀犯
又諸愚夫,不如實知愚夫之相及智者相,由不如實知故,惡思所思、惡說所說、惡作所作;凡所現行身語意業皆不清淨,亦無清淨尸羅正命。
辰二、明解脫
諸有智者如實知故,當知一切與彼相違,故能解脫第二隨煩惱。
卯三、起欲尋等2 辰一、釋生起
又諸愚夫,於非如理不能如實知非如理,於其如理不能如實知是如理。於先所受隨順欲貪可意諸法,不正作意,起欲尋思,堅著、不捨、不棄、不吐;於隨順恚不可意法,起恚尋思;於隨順害不可意法,起害尋思,餘如前說。
《披》餘如前說者:謂如前說堅著、不捨、不棄、不吐,名之為餘。
辰二、明解脫
諸有智者,於其如理能如實知此是如理,於非如理能如實知此非如理。於先所受如前所說差別諸法,或不追憶,或正思惟,或不失念,於彼所緣不起欲尋乃至害尋;設復生起,而不堅著,廣說如前;故能解脫第三隨煩惱。
《披》廣說如前者:謂翻前說不捨、不棄、不吐,是此廣說應知。
卯四、發起貪憂2 辰一、釋貪憂2 巳一、出依處
又諸愚夫,於根護功德不如實知,不護過患不如實知。於現在世現前別境發生愛恚雜染其心,於諸可意色等境界希慕欲見,於不可愛色等境界心生厭逆。
巳二、釋得名
於可意境心生希慕,是名為貪。懷此貪者,若彼境界變壞之時,心便下慼,是名為憂。
辰二、明解脫
諸有智者,一切道理,當知皆悉與此相違,故能解脫第四隨煩惱。
卯五、於法慳吝2 辰一、釋慳吝
又諸愚夫,於諸貪欲不正法中,不能如實知其過患,常為餘四慳所漂溺,復起法慳。
《披》常為餘四慳所漂溺者:所謂處慳、家慳、利慳,及敬譽慳,名餘四慳。此及法慳,當知即五失利養因行,亦是背涅槃因行。如本地分聞所成地釋義應知。(陵本十四卷十四頁1228)
辰二、明解脫
諸有智者,於彼過患能如實知,於餘四慳尚不生起;設起尋捨,終不堅著,況起法慳。彼既如是遠離法慳,若遇樂法補特伽羅,即為宣說大師所說素怛纜、毗奈耶、摩怛理迦相應聖教,令其受持,廣為無間分別開示,終不隱祕,故能解脫第五隨煩惱。
丑三、結
是名苾芻成就第一解脫隨煩惱支。
子二、不離正智3 丑一、徵
云何苾芻不離正智?
丑二、釋2 寅一、總標列
謂有四智。何等為四?謂依最初離染相續通達八聖支道,立第一智;依證成辦八聖支道,立餘三智。
寅二、別釋相2 卯一、依通達八聖支道2 辰一、出思惟行3 巳一、由不共
謂有苾芻住異生位,作是思惟:唯於諸佛世尊聖法毗奈耶中有八聖支道,非諸外道異論法中有如是道。
巳二、由能證
若於是處有八聖支道,即於是處有沙門果,有諸沙門及沙門義,所謂涅槃。
巳三、由應修
我今為證沙門果沙門沙門義故,應當發起八聖支道,修令清淨。
辰二、結名建立
由如是行於八聖支道中所有智,是名依通達八聖支道立第一智。
卯二、依證成辦八聖支道3 辰一、標列三智
即以此智為依止、為建立,為欲證得成辦如所通達八聖支道故,勇猛精進修餘三智,謂聞所成智、思所成智、修所成智。
辰二、別釋修相3 巳一、勤修聞智2 午一、求聞正法
彼為勤修聞所成智,亦令此智得清淨故,求聞正法。若有宣說如來所證法毗奈耶,即便往詣恭敬聽受,證得歡喜廣大妙善出離所攝。
午二、釋所證相
自相高勝,故名廣大;自性無罪,故名妙善;涅槃相應,故名出離所攝。
《披》證得歡喜廣大妙善出離所攝者:謂彼聞法所證歡喜,自相廣大、自性妙善、出離所攝故。
巳二、勤修思智2 午一、請問諸諦
又為勤修思所成智,亦令此智得清淨故,若知是處有諸苾芻持經律論而共集會,銓量決擇經律論中深隱要義,則便往趣請問諸諦。
午二、決擇諦相2 未一、別建立
彼則為其建立諸諦所有自相證得方便,先未覺悟令其覺悟,若已覺悟開曉令知。即於一義文字差別,方便勸導,令不忘失。
未二、廣開示
又於無我相應諸諦證得所依甚深義句,以慧通達,廣為開示空性相應如來所說微妙法句。
巳三、勤修修智
由此因緣,彼既證得聞思所成智清淨故,復更勤修修所成智,亦令此智得清淨故,便於內身住循身觀,乃至廣說修四念住皆應了知。
辰三、結名建立
如是名為依證成辦八聖支道建立三智。
丑三、結
是名苾芻成就第二不離正智支。
子三、為已生善令得任持2 丑一、徵
云何苾芻為令已生所有善法堅住、不忘,廣說乃至攝受任持?
丑二、釋2 寅一、標名任持
謂諸苾芻依財食事,從清淨信諸施主邊,如量受取衣服等物,名曰任持。
寅二、釋其所以
何以故?以諸苾芻由此因緣,身不羸頓,心有堪能,心無染惱,已生善法不退增長。
子四、為未生善令得任持2 丑一、徵
云何苾芻為令未生一切善法得生起故,攝受任持?
丑二、釋2 寅一、標名任持
謂諸苾芻年齒耆宿,戒行清高,了知涅槃所有喜樂於諸喜樂為最第一,善修聖道,離增上慢。若有苾芻能於彼所禮敬承事,善言隨喜,離諸諂曲,無求過心,此能生彼,名曰任持。
《披》此能生彼者:謂此善修聖道,離增上慢苾芻,令餘苾芻能生一切妙善菩提分法故。
寅二、釋其所以
何以故?彼由如是正隨轉時,於時時間,從彼獲得能發勝喜教誡教授,能令未生一切妙善菩提分法速得生起。
癸四、明開合
如是四支別分十一,十一與四,平等平等。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