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五十九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決擇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二
壬三、廣分別2 癸一、長行釋2 子一、釋差別7 丑一、煩惱發業2 寅一、問
問:貪等十煩惱幾能發業?幾不能發?
寅二、答2 卯一、標
答:一切能發。
卯二、辨2 辰一、由猛利
若諸煩惱猛利現行,方能發起往惡趣業,非諸失念而現行者。
辰二、由分別
又分別起能發此業,非任運起。
《披》非諸失念而現行者者:失念現行,諸聖或有,然彼決定不往惡趣,即由此義應知。
丑二、煩惱相2 寅一、問
問:諸煩惱有幾相?
寅二、答2 卯一、標列
答:略有三相。一、自相,二、共相,三、差別相。
卯二、隨釋3 辰一、自相
自相者,謂貪瞋等各各自性所攝相。
辰二、共相
共相者,謂諸煩惱無有差別,一切皆同不寂靜相。
辰三、差別相2 巳一、標列
差別相者,復有二種。一、門差別相,二、轉差別相。
巳二、隨釋2 午一、門差別相
門差別相者,謂結、縛、隨眠、隨煩惱、纏等,如本地分已說。
《披》如本地分已說者:本地分中有尋有伺地說煩惱差別,一一別釋應知。(陵本八卷六頁563)
午二、轉差別相2 未一、列七種
轉差別相者,謂隨眠轉故、所緣轉故、現行轉故、品差別轉故、力無力轉故、因果轉故、迷行轉故。
未二、隨別釋6 申一、隨眠轉2 酉一、釋差別2 戌一、標列
復次,隨眠轉相略有十八。一、隨逐自境隨眠,二、隨逐他境隨眠,三、被損隨眠,四、不被損隨眠,五、隨增隨眠,六、不隨增隨眠,七、具分隨眠,八、不具分隨眠,九、可害隨眠,十、不可害隨眠,十一、增上隨眠,十二、平等隨眠,十三、下劣隨眠,十四、覺悟隨眠,十五、不覺悟隨眠,十六、能生多苦隨眠,十七、能生少苦隨眠,十八、不能生苦隨眠。
戌二、隨釋18 亥一、隨逐自境隨眠
隨逐自境隨眠者,謂三界中自地所攝隨眠。
亥二、隨逐他境隨眠
隨逐他境隨眠者,謂生上下地,下上煩惱所逐隨眠。
亥三、被損隨眠
被損隨眠者,謂世間離欲下地隨眠。
亥四、不被損隨眠
不被損隨眠者,謂已離欲、或未離欲自地隨眠。
亥五、隨增隨眠
隨增隨眠者,謂自地隨眠。
亥六、不隨增隨眠
不隨增隨眠者,謂他地隨眠。
亥七、具分隨眠
具分隨眠者,謂諸異生所有隨眠。
亥八、不具分隨眠
不具分隨眠者,謂諸有學非異生者所有隨眠。
亥九、可害隨眠
可害隨眠者,謂般涅槃法所有隨眠。
亥十、不可害隨眠
不可害隨眠者,謂不般涅槃法所有隨眠。
亥十一、增上隨眠
增上隨眠者,謂貪等行所有隨眠。
亥十二、平等隨眠
平等隨眠者,謂等分行所有隨眠。
亥十三、下劣隨眠
下劣隨眠者,謂薄塵行所有隨眠。
亥十四、覺悟隨眠
覺悟隨眠者,謂諸纏果與纏俱轉隨眠。
《披》謂諸纏果與纏俱轉隨眠者:此中纏果,謂即隨眠,由從彼纏所熏生故。
亥十五、不覺悟隨眠
不覺悟隨眠者,謂離諸纏而恆隨逐隨眠。
亥十六、能生多苦隨眠
能生多苦隨眠者,謂欲界隨眠。
亥十七、能生少苦隨眠
能生少苦隨眠者,謂色無色界隨眠。
亥十八、不能生苦隨眠
不能生苦隨眠者,謂得自在菩薩所有隨眠。
酉二、辨麤重2 戌一、辨異不異2 亥一、問
問:如說麤重體性名隨眠,此煩惱品麤重望彼諸行,當言有異?為不異耶?
《披》如說麤重體性名隨眠等者:本地分意地中說:諸自體中所有種子,若煩惱品所攝,名為麤重,亦名隨眠。若異熟品所攝,及餘無記品所攝,唯名麤重,不名隨眠。(陵本二卷二頁112)由是應知種子差別。
亥二、答3 天一、標
答:當言有異。
天二、徵
何以故?
天三、釋
由阿羅漢永害一切煩惱麤重,而諸行相續猶未斷絕故。
戌二、辨彼相攝2 亥一、問
問:有幾麤重攝諸麤重?
亥二、答2 天一、標列
答:略有十八。一、自性異熟麤重,二、自性煩惱麤重,三、自性業麤重,四、煩惱障麤重,五、業障麤重,六、異熟障麤重,七、蓋麤重,八、不正尋思麤重,九、愁惱麤重,十、怖畏麤重,十一、劬勞麤重,十二、飲食麤重,十三、眠夢麤重,十四、婬欲麤重,十五、界不平等麤重,十六、時分變異麤重,十七、終沒麤重,十八、遍行麤重。
《披》遍行麤重者:此謂行苦。應知遍行一切若樂受中、若苦受中、若不苦不樂受中故。
天二、指釋
如是麤重,如前應知。
《披》如是麤重如前應知者:前說:略有二種麤重。一、漏麤重,二、有漏麤重。(陵本五十八卷十七頁4761)此中十八,彼二所攝,故指如前。
申二、所緣現行轉
復次,所緣、現行二轉,於其自處當廣宣說。
《披》所緣現行二轉等者:下說煩惱緣境略有十五,煩惱現行有二十種,如彼廣說應知。
申三、品差別轉
品差別轉,當知如前蘊善巧說。
《披》品差別轉等者:蘊善巧中,建立煩惱軟中上品。謂最後所斷名軟品,中間所斷名中品,最初所斷名上品。(陵本五十五卷八頁4418)如彼應知。
申四、力無力轉
力無力轉,當知如前本地分說。
《披》力無力轉等者:謂彼煩惱,若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轉者,當知有力。若由任運失念轉者,當知無力。一一分別,如本地分有尋有伺地說。(陵本八卷二頁548)
申五、因果轉2 酉一、標隨應
因果轉者,謂煩惱業生皆以煩惱為因。果亦如是,隨應當知。
《披》煩惱業生等者: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說:無明普於一切煩惱雜染、諸業雜染、諸生雜染能作因緣根本依處。由是故說煩惱為因。異熟自體,從後有業煩惱所生,能隨順生一切煩惱,由是說言果亦如是。三界差別,隨應當知。
酉二、簡差別
欲界一分不善煩惱,有異熟果。應知所餘,無異熟果。
《披》欲界一分不善煩惱等者:欲界煩惱,一分能發業者,當知不善,能往惡趣有異熟果。若彼所餘不發業者,非不善故,當知無異熟果。
申六、迷行轉2 酉一、麤相2 戌一、指前列
迷行轉者,如本地分七種已列。
《披》如本地分七種已列者:本地分說:又由七門,一切煩惱於見及修能為障礙應知。謂邪解了故,不解了故,解了不解了故,邪解了迷執故,彼因依處故,彼怖所生故,任運現行故。(陵本八卷四頁557)今決擇彼,故指彼說。
戌二、釋義別2 亥一、徵
義別云何?
亥二、釋7 天一、邪了行
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此三於所知境起邪了行,於四聖諦迷行轉故。
天二、不了行
無明一種,是不了行。
天三、了不了行
疑,是了不了行。
天四、執邪了行
見取、戒禁取及貪瞋等,緣見為境、見所斷者,彼一切皆是執邪了行。
天五、迷彼因緣所依處行
即此一切迷苦、集諦者,是迷彼因緣所依處行。
《披》是迷彼因緣所依處行者:攝事分說:觀彼後際集諦依處,當知即是現在苦諦。後際苦諦所依止處,當知即是後際集諦。(陵本九十三卷七頁7008)由是故說,苦集是因依處。
天六、迷彼怖畏生行
即此一切迷滅、道諦者,是迷彼怖畏生行。
天七、任運現行迷執行
即彼一切任運所起修道斷者,是任運現行迷執行。
酉二、細相2 戌一、牒前生後
復次,如前所說一切煩惱障治差別,但依化宜顯示麤相,建立煩惱迷執邪行。為令所化有情於種種煩惱諸行過失易生解故,今當總辯一切煩惱如實巨細之相,建立迷執諸行差別。
戌二、辨釋差別2 亥一、有事無事辨2 天一、問
問:如是諸煩惱,幾有事?幾無事?
天二、答3 地一、無事
答:諸見與慢是無事,於諸行中實無有我而分別轉故。
地二、有事
貪、恚是有事。
地三、通二
無明、疑通二種。
《披》貪恚是有事者:緣愛非愛事境生故。
亥二、諸根相應辨2 天一、明建立2 地一、問
問:是諸煩惱,幾與樂根相應?乃至幾與捨根相應?
地二、答2 玄一、約任運生煩惱辨2 黃一、總標
答:若任運生一切煩惱,皆於三受現行可得。
《披》若任運生一切煩惱等者:若諸煩惱非分別起,名任運生。於一切位皆不相違,是故三受現行可得。
黃二、別辨
是故通一切識身者,與一切根相應;不通一切識身者,與意地一切根相應。
《披》通一切識身等者:通五識身及與意地,名通一切識身,彼諸煩惱與苦、樂、喜、憂、捨相應。若唯意地,不通五識,是名不通一切識身,彼諸煩惱唯與意地喜、憂、捨根相應。
玄二、約不任運生煩惱辨3 黃一、標說一切
不任運生一切煩惱,隨其所應諸根相應,我今當說。
黃二、舉十煩惱8 宇一、貪相應2 宙一、略標舉
貪於一時樂、喜相應,或於一時憂、苦相應,或於一時與捨相應。
宙二、問答辨2 洪一、問
問:如何等?
洪二、答3 荒一、憂苦相應
答:如有一,或於樂受起會遇愛、不乖離愛而現在前,遂於樂受不會遇、非會遇,若乖離、非和合;或於苦受起不會愛、若乖離愛而現在前,遂於苦受合會、非不合會,不乖離、非乖離。由是因緣,貪於一時憂、苦相應。
荒二、喜樂相應
與此相違,喜、樂相應。
荒三、捨根相應
若於不苦不樂位而生味著,當知此貪捨根相應。
《披》由是因緣貪於一時憂苦相應者:樂受生時,起和合愛;苦受生時,起別離愛。於爾所時,違緣現前,憂、苦相應,義如前知。
宇二、恚相應2 宙一、略標舉
恚於一時憂、苦相應,或有一時喜、樂相應。
宙二、問答辨2 洪一、憂苦相應
問:如何等?答:如有一,自然為苦逼切身心,遂於內苦作意思惟,發恚恨心;或於非愛諸行有情及諸法所作意思惟,發恚恨心。由是故恚憂、苦相應。
洪二、喜樂相應
問:恚與喜、樂相應,如何等?答:如有一,於怨家等非愛有情起恚惱心,作意思惟:願彼沒苦,沒已不濟;或不得樂,得已還失。若遂所願,便生喜、樂。由是故恚喜、樂相應。
宇三、薩迦耶見及邊執見相應2 宙一、舉常見攝3 洪一、喜根相應
薩迦耶見及邊執見,若於樂俱行蘊觀我我所,或觀為常,喜根相應。
洪二、憂根相應
若於苦俱行蘊觀我我所,或觀為常,憂根相應。
洪三、捨根相應
若於捨俱行蘊觀我我所,或觀為常,捨根相應。
宙二、例斷見攝
斷見攝邊執見,當知一切與彼相違。
宇四、見取戒禁取相應
見取、戒禁取,取彼見故,隨其所應,如彼相應。
《披》見取戒禁取等者:由見取、戒禁取,取彼薩迦耶見、或邊執見為境,諸根相應,如彼見說,於俱行蘊苦、樂、捨別,隨應當知。
宇五、邪見相應
邪見一種,先作妙行,憂根相應;先作惡行,喜根相應。
宇六、慢相應2 宙一、略標舉
慢於一時喜根相應,或於一時憂根相應。
宙二、問答辨2 洪一、問
問:如何等?
洪二、答2 荒一、標列
答:略有二慢。一、高舉慢,二、卑下慢。
荒二、隨釋2 日一、喜根相應2 月一、廣高舉3 盈一、標
又高舉慢,有三高舉。
盈二、徵
何等為三?
盈三、列
謂稱量高舉、解了高舉、利養高舉。
月二、明相應
此高舉慢,喜根相應。
日二、憂根相應
若卑下慢,與彼相違,憂根相應。
宇七、疑相應2 宙一、憂根相應
疑,若於利養、恭敬、稱譽、樂善趣等決定事中,他所導引令猶豫者,憂根相應。
宙二、喜根相應
於無利養、不敬、譏毀、苦惡趣等決定事中,他所導引令猶豫者,喜根相應。
宇八、無明相應
無明,通與五根相應。
黃三、略不說餘
所餘相應,引事指斥,文不復現。
天二、辨差別2 地一、指前說
先辯煩惱諸根相應,但約麤相道理建立,令初行者解無亂故。
地二、顯今義
今約巨細道理建立,令久行者了自他身種種行解差別轉故。
丑三、煩惱聚2 寅一、總明三聚2 卯一、略標列
復次,諸煩惱略有三聚。一、欲界繫,二、色界繫,三、無色界繫。
卯二、問答辨2 辰一、問
問:如是三聚,幾不善?幾無記?
辰二、答2 巳一、釋差別
答:初聚一分是不善,餘二聚是無記。
巳二、別料簡
諸不善者是有異熟,非餘。
《披》初聚一分是不善者:此中義顯,欲繫煩惱亦有無記,今為簡彼,故說一分性是不善。此有異熟,非餘,是故前說欲界一分不善煩惱有異熟果,應知所餘無異熟果。
寅二、辨聚體性2 卯一、長行列2 辰一、舉多少性
問:幾多性?幾少性?答:初多性,餘不爾。
辰二、例餘一切
如多性、少性,如是猛利長時染惱性、非猛利長時染惱性,發起外門雜染性、發起內門雜染性,發起惡行性、發起非惡行性,能生多苦性、能生少苦性,大有罪性、小有罪性,遲離欲性、速離欲性,不離欲所顯性、離欲所顯性,三摩地相違性、非三摩地相違性,非一種相生決定性、一種相生決定性等,當知亦爾。
《披》非一種相等者:色無色繫定地所緣心一境性,名一種相生決定性。欲繫不爾,不能繫心於一所緣,名非一種相生決定性。
卯二、嗢柁南結
中嗢柁南曰:
多染惱外門 惡行生諸苦 有罪遲離欲 三摩地生等
丑四、煩惱斷2 寅一、總徵
復次,云何能斷煩惱?齊何當言已斷煩惱?從何煩惱而可說斷?斷諸煩惱為頓、為漸?云何次第斷諸煩惱?諸煩惱斷,復有幾種?煩惱斷已,有何等相?諸煩惱斷有何勝利?
寅二、別釋7 卯一、能斷已斷6 辰一、約地差別辨
謂善法資糧已積集故,已得證入方便地故,證得見地故,積習修地故,能斷煩惱;得究竟地,當言已斷一切煩惱。
《披》謂善法資糧至已斷一切煩惱者:集論中說:道有五種,謂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究竟道。(集論六卷一頁)今說善法資糧,乃至得究竟地,如其次第,義顯五種道別,如彼廣釋應知。
辰二、約修瑜伽辨2 巳一、辨差別
復有差別。謂由修習四種瑜伽,能斷煩惱;若善修習如是四種,當言已斷一切煩惱。
巳二、指前說
四種瑜伽,如聲聞地已說其相。
《披》四種瑜伽等者:信、欲、精進、方便,是名四種瑜伽。如聲聞地別釋應知。(陵本二十八卷九頁2354)
辰三、約涅槃緣辨
復有差別。謂相續成熟故,得隨順教故,內正作意故,對治道生故,能斷煩惱;修對治道已到究竟,當言已斷一切煩惱。
《披》相續成熟等者:本地分中修所成地說:略由四處,當知普攝修所成地。何等四處?一者、修處所,二者、修因緣,三者、修瑜伽,四者、修果。如是四處,七支所攝。何等為七?一、生圓滿;二、聞正法圓滿;三、涅槃為上首;四、能熟解脫慧之成熟;五、修習對治;六、世間一切種清淨;七、出世間一切種清淨。(陵本二十卷一頁1699)今此中說相續成熟,謂生圓滿;當知修處所攝。得隨順教,謂聞正法圓滿;內正作意,謂涅槃為上首、能熟解脫慧之成熟;當知修因緣攝。對治道生,謂修習對治;當知修瑜伽攝。修對治道已到究竟,謂世間一切種清淨、出世間一切種清淨;當知此修果攝。
辰四、約遍知永斷辨
復有差別。謂了知煩惱事故,了知煩惱自性故,了知煩惱過患故,煩惱生已不堅著故,攝受對治故,能斷煩惱;對治已生,當言已斷一切煩惱。
《披》了知煩惱事故者:煩惱依處,名煩惱事。如前已說,貪由十事生,瞋事亦有十種,無明依七事起,慢依六事生,見依二事生,疑依六事生。(陵本五十五卷八頁4419)如彼別釋應知。
辰五、約善修止觀辨2 巳一、辨差別
復有差別。修奢摩他故,修毗鉢舍那故,能斷煩惱;若諸相縛已得解脫,諸麤重縛亦得解脫,當言已斷一切煩惱。
巳二、引教證
如世尊言:相縛縛眾生,亦由麤重縛。善雙修止觀,方乃俱解脫。
辰六、約瑜伽所作辨
復有差別。謂了知所緣故,喜樂所緣故,能斷煩惱;所依已滅故,已得轉依故,當言已斷一切煩惱。
《披》了知所緣等者:本地分中聲聞地說:修瑜伽者,略有四種瑜伽所作。一、所依滅,二、所依轉,三、遍知所緣,四、愛樂所緣。如彼釋義應知。(陵本二十八卷十三頁2369)
卯二、斷所從3 辰一、標
復次,從彼相應及所緣故,煩惱可斷。
辰二、徵
所以者何?
辰三、釋2 巳一、相應斷
對治道生,煩惱不起,得無生法,是故說名斷彼相應。
巳二、所緣斷
相應斷已,不復緣境,故從所緣亦說名斷。
卯三、斷頓漸3 辰一、標
復次,見斷煩惱頓斷,非漸。
辰二、徵
所以者何?
辰三、釋2 巳一、頓斷攝
由現觀智諦現觀故,能斷見道所斷煩惱。然此現觀與壞緣諦作意相應,是故三心頓斷一切迷苦諦等見斷煩惱。
巳二、漸斷攝
修斷煩惱漸次而斷,數數修道方能斷故。
《披》與壞緣諦作意相應等者:謂從正觀四種諦理,起十六行智,從是以後,復轉修習。先緣自心總厭心智生,名壞緣諦作意相應。從此無間,無有加行,解脫見道所斷隨眠三心智生。一、內遣有情假緣智,二、內遣諸法假緣智,三、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緣智。此中前二是法智,第三是種類智。如是三智,能斷一百一十二煩惱,如是煩惱十種所攝。一百一十二煩惱者,謂欲界見苦諦等所斷,各有十種;色無色界見苦諦等所斷,各有九種,謂各除瞋;如是名為一百一十二煩惱。是名三心頓斷一切迷苦諦等見斷煩惱。義如顯揚論說。(十七卷一頁)
卯四、斷次第2 辰一、辨8 巳一、在家攝
復次,最初應斷不善事業及諸惡見。謂在家者。
巳二、出家攝
次復應斷樂出家障。謂欲尋思、恚尋思、害尋思。
巳三、不定地攝
次復應斷不定心者三摩地障。謂眷屬尋思、國土尋思、不死尋思。
巳四、定地攝
次復應斷得作意障。謂樂遠離品身諸麤重。
巳五、見斷攝
次復應斷見斷煩惱。
巳六、修斷攝
次復應斷修斷煩惱。
巳七、諸定障品攝
次復應斷屬苦、屬憂、屬樂、屬喜,及屬諸捨諸定障品障礙煩惱。
巳八、所知障品攝
次復有一補特伽羅,應斷所知障品諸障。
辰二、結
由此次第,應斷煩惱。
《披》應斷屬苦屬憂等者:苦等五根相屬煩惱能障諸定,本地分中三摩呬多地說:出諸受事,謂初靜慮出離憂根,第二靜慮出離苦根,第三靜慮出離喜根,第四靜慮出離樂根,於無相中出離捨根。(陵本十一卷十頁880)能障諸定,一一差別翻彼應知。
卯五、斷多種2 辰一、略標列
復次,諸煩惱斷,當知多種,略則為二。一、諸纏斷,二、隨眠斷。
辰二、隨別釋2 巳一、諸纏斷
諸纏斷者,謂貪瞋斷乃至疑斷,薩迦耶見斷乃至邪見斷,見苦所斷斷乃至修道所斷斷,欲界所繫斷乃至無色界所繫斷,散亂斷、曉悟斷、羸劣斷、制伏斷、離繫斷。
巳二、隨眠斷
當知離繫斷,即是隨眠斷。
《披》散亂斷等者:如前已說散亂對治、諫悔對治、羸劣對治、制伏對治、離繫對治。(陵本五十五卷七頁4413)又說散亂位煩惱、諫悔位煩惱、羸劣位煩惱、制伏位煩惱、離繫位煩惱。(陵本五十五卷十頁4429)由是今說彼煩惱斷亦有五種。於中少分名別義同。當知前四,謂諸纏斷;後一,謂隨眠斷。
卯六、斷已相2 辰一、辨4 巳一、三毒不生2 午一、舉不生愛
復次,煩惱斷已,於可愛法若劣、若勝、若現在前、若不現前,雖猛利見而觀察之,亦不染著。
午二、例無瞋癡
如於可愛而不生愛,如是於可瞋法亦不生瞋,於可癡法亦不生癡。
巳二、住捨念知2 午一、舉眼見色
又眼見諸色,不喜不憂,但住於捨,正念正知。
午二、例餘一切
如眼見色,乃至意知法亦爾。
巳三、成沙門法2 午一、舉少欲
又性少欲,成就第一真實少欲。
午二、例喜足等
如少欲,如是喜足、遠離、勇猛精進、安住正念、寂定、聰慧亦爾。
巳四、離諸戲論
於無戲論任性好樂,於有戲論策勵其心方能緣慮。
辰二、結
如是等輩,當知煩惱已斷之相。
卯七、斷勝利3 辰一、標
復次,煩惱斷者有多勝利。
辰二、釋2 巳一、自義行攝2 午一、列超越
謂隨證得超越憂、苦,超越喜、樂,超越色想及與有對種種性想,超惡趣苦,超越生等一切種苦。
《披》謂隨證得超越憂苦等者:此中超越憂、苦、喜、樂,謂由證四靜慮。超越色想及與有對種種性想,謂證無色。超惡趣苦,謂證有學。超越生等一切種苦,謂證無學。
午二、明證得5 未一、安隱
又證安隱第一安隱。
未二、清涼
又證清涼第一清涼。
《披》又證安隱等者:煩惱寂滅,是名安隱,亦名清涼。集論中說:何故此滅復名安隱?離怖畏住所依處故。何故此滅復名清涼?諸利益事所依處故。(集論五卷十四頁)在有學位所證寂滅,但名安隱及與清涼。在無學位,轉名第一,已究竟故,更無上故。
未三、樂住自在
又得第一現法樂住,隨其自心自在而轉。
未四、所證無退
若行、若住,隨所欲樂所證之法無復退轉。
《披》隨其自心自在而轉者:謂於或聖、或天、或梵住中,隨所樂住,即能安住故。言聖住者,謂空住、無願住、無相住、滅盡定住。言天住者,謂諸靜慮、諸無色住。言梵住者,謂慈住、悲住、喜住、捨住。如本地分聲聞地說。(陵本三十四卷二十五頁2808)
未五、自義圓滿
於自義利圓滿究竟,於諸所作無復希望。
《披》於自義利圓滿究竟等者:此顯阿羅漢果諸漏已盡,所作已辦,無復所作,故作是說。
巳二、利他行攝
或復有一修利他行,為欲利益安樂眾生,哀愍世間,令諸天人利益安樂。
辰三、結
當知煩惱斷者,有如是等眾多勝利。
丑五、煩惱所緣2 寅一、略標
復次,煩惱緣境略有十五。
寅二、列釋15 卯一、具分緣
一、具分緣。謂身見等。
卯二、一分緣
二、一分緣。謂貪瞋慢等。
《披》具分緣一分緣者:前說:貪、慢緣有漏一分可意事生,恚緣一分非可意事生,是故此三煩惱一分所生,名取一分。所餘煩惱,通緣內外若愛非愛,及俱相違有漏事生,是故說彼名曰遍行,取一切事。(陵本五十八卷六頁4717)此中道理,如彼應釋。
卯三、有事緣
三、有事緣。謂諸有事煩惱。
卯四、無事緣
四、無事緣。謂諸無事煩惱。
《披》有事緣無事緣者:如前說:十煩惱,見所斷者,名曰無事,彼所緣事非成實故。所餘煩惱有事,彼相違故。(陵本五十八卷六頁4717)此中道理,如彼應釋。
卯五、內緣
五、內緣。謂緣六處定不定地所有煩惱。
卯六、外緣
六、外緣。謂緣妙五欲所有煩惱。
卯七、現見緣
七、現見緣。謂緣現在所有煩惱。
卯八、不現見緣
八、不現見緣。謂緣去來所有煩惱。
卯九、自類緣
九、自類緣。謂緣自類煩惱所有煩惱。
卯十、他類緣
十、他類緣。謂緣異類煩惱及緣煩惱事所有煩惱。
《披》自類緣他類緣者:前說:十種煩惱,亦緣事轉、亦緣煩惱。謂十煩惱皆與自地一切煩惱展轉相緣,亦緣自地諸有漏事。下地煩惱能緣上地煩惱及事,非上地惑能緣下地煩惱及事。(陵本五十八卷五頁4713)今此自類煩惱,當知謂彼自地一切煩惱。異類煩惱及緣煩惱事,當知謂彼下地煩惱能緣上地煩惱及事。如是差別應知。
卯十一、有緣
十一、有緣。謂緣後有所有煩惱。
卯十二、無有緣
十二、無有緣。謂緣斷無有所有煩惱。
卯十三、自境緣
十三、自境緣。謂欲界於欲行煩惱,色界於色行煩惱,無色界於無色行煩惱。
卯十四、他境緣3 辰一、總標列2 巳一、上界於下界
十四、他境緣。謂色界於欲行煩惱,無色界於色行煩惱。
巳二、下地於上地
又復下地於上地煩惱。
辰二、徵所以
所以者何?
辰三、隨難釋
生上地者,於彼下地諸有情所,由常、恆、樂、淨具勝功德,自謂為勝故。
《披》生上地者等者:此釋所以。唯顯前說色界於欲行煩惱,無色界於色行煩惱,故作是說。下地於上地煩惱易可了知,故不具釋。
卯十五、無境緣
十五、無境緣。謂緣分別所計滅道及廣大佛法等所有煩惱。
《披》謂緣分別所計滅道等者:前說迷滅道諦所起邪見,即緣分別所計滅道煩惱。又有一類大乘惡取空者,謗一切法皆無所有,即緣廣大佛法等所有煩惱。
丑六、煩惱現行2 寅一、略標
復次,煩惱現行有二十種。謂二十種補特伽羅,依二十緣,起二十種現行煩惱。
寅二、隨釋3 卯一、二十補特伽羅2 辰一、徵
云何二十補特伽羅?
辰二、列
一、在家,二、出家,三、住惡說法,四、住善說法,五、增上煩惱行,六、等分行,七、薄塵行,八、世間離欲,九、未離欲,十、見聖跡,十一、未見聖跡,十二、執著,十三、不執著,十四、觀察,十五、睡眠,十六、覺悟,十七、幼少,十八、根成熟,十九、般涅槃法,二十、不般涅槃法。
《披》執著不執著等者:不如理分別,是名執著。任運無分別,名不執著。有尋伺欲,是名觀察。身心惛昧,令不自在,是名睡眠。與此相違,得自在轉,是名覺悟。此中二十補特伽羅,起二十種現行煩惱,一一次第配釋應知。
卯二、二十煩惱現行2 辰一、徵
云何二十煩惱現行?
辰二、列
一、隨所欲纏現行,二、不隨所欲纏現行,三、無所了知煩惱現行,四、有所了知煩惱現行,五、麤煩惱現行,六、等煩惱現行,七、微煩惱現行,八、內門煩惱現行,九、外門煩惱現行,十、失念煩惱現行,十一、猛利煩惱現行,十二、分別所起煩惱現行,十三、任運所起煩惱現行,十四、尋思煩惱現行,十五、不自在煩惱現行,十六、自在煩惱現行,十七、非所依位煩惱現行,十八、所依位煩惱現行,十九、可救療煩惱現行,二十、不可救療煩惱現行。
卯三、二十煩惱現行緣3 辰一、徵
云何二十煩惱現行緣?
辰二、列
一、樂緣,二、苦緣,三、不苦不樂緣,四、欲緣,五、尋思緣,六、觸緣,
《披》欲緣尋思緣觸緣者:不善法欲,是名欲緣。八種尋思,名尋思緣。內六觸處,是名觸緣。
七、隨眠緣,八、宿習緣,九、親近惡友緣,十、聞不正法緣,十一、不正作意緣,十二、不信緣,十三、懈怠緣,十四、失念緣,十五、散亂緣,十六、惡慧緣,十七、放逸緣,十八、煩惱緣,十九、未離欲緣,二十、異生性緣。
辰三、結
依此諸緣故,煩惱現行。
丑七、煩惱結生相續2 寅一、問
問:於彼彼界結生相續彼彼身中,當言全界一切煩惱皆結生耶?為不全耶?
《披》於彼彼界結生相續等者:此中問意,謂若生此界地,即此界地一切煩惱令生相續,為不爾耶?
寅二、答2 卯一、釋道理2 辰一、略標簡
答:當言全,非不全。
辰二、釋所以3 巳一、約自生處辨
何以故?若未離欲,於自生處方得受生,非離欲故。
《披》於自生處方得受生等者:此顯異生,纏及隨眠結生相續應知。
巳二、約麤重隨縛辨
又未離欲者,諸煩惱品所有麤重隨縛自身,亦能為彼異身生因。由是因緣,當知一切煩惱皆結生相續。
《披》諸煩惱品所有麤重等者:此顯已見聖跡,唯隨眠結生相續應知。
巳三、約將受生時辨2 午一、辨現行3 未一、貪愛等
又將受生時,於自體上貪愛現行,於男於女若愛若恚亦互現行。
未二、疑
又疑現行。彼作是思:此男此女,今為與我共行事不?
未三、薩迦耶見等
又於內外我我所見及我慢等皆亦現行。
午二、結相續
由此因緣,當知一切煩惱皆得結生相續。
卯二、辨種類2 辰一、標差別2 巳一、初七種
復次,結生相續略有七種。一、纏及隨眠結生相續,謂諸異生。二、唯隨眠結生相續,謂見聖跡。三、正知入胎結生相續,謂轉輪王。四、正知入住結生相續,謂諸獨覺。五、於一切位不失正念結生相續,謂諸菩薩。六、業所引發結生相續,謂除菩薩結生相續。七、智所引發結生相續,謂諸菩薩。
巳二、後二種
又有引無義利結生相續,謂即業所引發結生相續。又有能引義利結生相續,謂智所引發結生相續。
辰二、結總說
如是總說結生相續,或七、或九。
子二、指決擇
復次,於此處所,有餘一切順前句、順後句及四句等如理決擇文,更不復現。
《披》於此處所等者:謂於煩惱雜染如理決擇,有順前句、順後句、四句、無事句種種差別,此不更說。
癸二、嗢柁南結
後嗢柁南曰:
業相事樂等 不善等及斷 所緣與現行 續生最為後
庚二、業雜染2 辛一、結前生後
如是已說煩惱雜染決擇。業雜染決擇,我今當說。
辛二、辨釋差別2 壬一、長行釋2 癸一、諸門決擇7 子一、自性相2 丑一、略標簡3 寅一、標五相別
如先所說業雜染義,當知此業亦由五相建立差別。
寅二、舉所攝業
謂根本業道所攝身語意業,及彼方便、後起所攝諸業。
《披》亦由五相建立差別等者:前說煩惱由五種相建立差別,此業雜染亦復如是。云何為五?謂根本業道所攝身語意業為三,方便、後起所攝諸業為二。三依自相,二依差別,如是總說,是故成五。
寅三、別釋其相2 卯一、舉略說2 辰一、問
如先所說不善業道,名根本業道所攝不善身語意業。云何建立彼殺生等不善業道自相?
辰二、答2 巳一、總標2 午一、出五相
謂染汙心起彼欲樂,即於是處彼業現行而得究竟,當知總名殺生等一切業道自相。
《披》謂染汙心等者:此中建立業道自相總有五支,一、染汙心,二、起欲樂,三、於是處,四、業現行,五、得究竟。如下釋義,易可了知。
午二、隨難釋
染汙心者,謂貪者貪所蔽,瞋者瞋所蔽,癡者癡所蔽。
巳二、別辨2 午一、簡非4 未一、闕無欲樂
設有染汙心,不起彼欲樂,雖於是處彼業現行而得究竟,然此惡業非是圓滿業道所攝。
未二、闕於是處
設有染汙心及起彼欲樂,而顛倒心,設於餘事彼業現行而得究竟,此業亦非圓滿業道所攝。
《披》而顛倒心設於餘事等者:謂於彼非彼想,及非於彼彼想,名顛倒心。事,謂一一業道各別決定所依處事,或有情數、或非有情數。於非決定所依處事,由顛倒心而有所作,此事名餘。謂如誤殺其餘眾生,或於非情加刀杖已,謂我殺生。如是等類,皆名餘事。
未三、闕業現行
設有染汙心及起彼欲樂,即於是處業不現行而得究竟,此業亦非圓滿業道所攝。
未四、闕得究竟
設有染汙心及起彼欲樂,即於是處彼業現行而不究竟,此業亦非圓滿業道所攝。
午二、顯正
若有染汙心及起彼欲樂,即於是處彼業現行而得究竟,具一切支,此業乃名圓滿業道所攝。
卯二、例一切
由此略說業道自相,一切不善業道自相應隨決了。
《披》由此略說業道自相等者:前此五支,通說不善業道自相,故名為略。隨此建立,應更決了不善業道各別自相,此有十種,故說一切。
丑二、廣差別3 寅一、辨五相4 卯一、標
復次,若廣建立十惡業道自性差別,復由五相。
卯二、徵
何等為五?
卯三、列
一、事,二、想,三、欲樂,四、煩惱,五、方便究竟。
卯四、釋5 辰一、由事別
事者,一一業道各別決定所依處事。或有情數、或非有情數,隨其所應,十惡業道依之而轉。
《披》隨其所應者:如下一一分別其事應知。
辰二、由想別
想者,有四。謂於彼非彼想,非於彼彼想,於彼彼想,非於彼非彼想。
《披》於彼非彼想等者:謂如殺生業道,依有情數眾生為事。若於彼眾生所不作彼眾生想,是名於彼非彼想;或於非眾生所作眾生想,名非於彼彼想。如是二想皆顛倒攝。如說殺生,如是所餘業道,隨應準釋。於彼彼想,非於彼非彼想,當知此二無顛倒攝。
辰三、由欲樂別
欲樂者,或有倒想、或無倒想樂所作欲。
辰四、由煩惱別
煩惱者,或貪、或瞋、或癡、或貪瞋、或貪癡、或瞋癡,或貪瞋癡一切皆具。
《披》或貪或瞋等者:如下自廣分別應知。(陵本六十卷六頁4863)
辰五、由方便究竟別
方便究竟者,即於所欲作業隨起方便,或於爾時、或於後時而得究竟。
《披》方便究竟者:彼業現行,是名方便。希望滿足,是名究竟。此即前五支中後二應知。
寅二、釋十業2 卯一、標隨應
由此五相,於殺生乃至邪見諸業道中,隨其所應,當廣建立圓滿自性十種差別。
卯二、辨差別10 辰一、殺生業道5 巳一、依有情事
殺生業道,以有情數眾生為事。
巳二、於彼彼想
若能害者,於眾生所作眾生想,起害生欲,此想即名於彼眾生名不顛倒想。
巳三、依無倒想樂所作欲
依此想故,作如是心:我當害生。如是名為殺生欲樂。
巳四、煩惱不具或具
此能害者,或貪所蔽、或瞋所蔽、或癡所蔽、或二所蔽、或三所蔽,而起作心,是名煩惱。
巳五、隨起方便及得究竟2 午一、爾時究竟
彼由欲樂及染汙心,或自、或他發起方便加害眾生。若害無間彼便命終,即此方便,當於爾時說名成就究竟業道。
午二、後時究竟
若於後時彼方捨命,由此方便,彼命終時乃名成就究竟業道。
辰二、不與取業道
不與取業道。事者,謂他所攝物。想者,謂於彼彼想。欲樂者,謂劫盜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起方便移離本處。
《披》移離本處者:謂他所攝財穀等事。或於聚落中,或於閑靜處,若積集、若移轉故。義如本地分說。(陵本八卷九頁585)
辰三、欲邪行業道
欲邪行業道。事者,謂女所不應行;設所應行,非支、非處、非時、非量;若不應理,一切男及不男。想者,於彼彼想。欲樂者,謂樂行之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兩兩交會。
《披》謂女所不應行等者:如下自說:若於母等、母等所護,如經廣說,名不應行。一切男及不男,屬自屬他,皆不應行。又此非支、非處、非時、非量,亦如下釋。
辰四、妄語業道
妄語業道。事者,謂見聞覺知,不見、不聞、不覺、不知。想者,謂於見等或翻彼想。欲樂者,謂覆藏想樂說之欲。煩惱者,謂貪瞋癡,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時眾及對論者領解。
《披》謂於見等或翻彼想者:謂於見聞覺知,或於不見、不聞、不覺、不知,隨起一想故。
辰五、離間語業道
離間語業道。事者,謂諸有情或和不和。想者,謂俱於彼若合若離,隨起一想。
《披》謂俱於彼若合若離等者:謂於和合有情起和合想,若乖離者起乖離想,是名隨起一想。
欲樂者,謂樂彼乖離,若不和合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所破領解。
《披》所破領解者:和合有情,能令破壞;乖離有情,令更乖違;彼二有情皆名所破。聞離間語,解所說義,是名領解。
辰六、麤惡語業道
麤惡語業道。事者,謂諸有情能為違損。想者,謂於彼彼想。欲樂者,謂樂麤言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訶罵彼。
辰七、綺語業道
綺語業道。事者,謂能引發無利之義。想者,謂於彼彼想。欲樂者,謂樂說之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纔發言。
《披》謂能引發無利之義者:不為諸利益事所依處故。
辰八、貪欲業道
貪欲業道。事者,謂屬他財產。想者,謂於彼彼想。欲樂者,謂即如是愛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於彼事定期屬己。
辰九、瞋恚業道
瞋恚業道。事之與想如麤惡語說。欲樂者,謂損害等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損害等期心決定。
《披》謂損害等欲者:惡意分別,名損害欲。或欲當殺、當害、當為衰損、彼當自獲種種憂惱。如是一切皆此所攝,故置等言。義如本地分說。(陵本八卷十三頁610)
辰十、邪見業道
邪見業道。事者,謂實有義。想者,謂於有非有想。欲樂者,謂即如是愛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誹謗決定。
《披》謂誹謗決定者:於實有義誹謗非有,起決定執故。
寅三、隨別廣2 卯一、廣殺生2 辰一、標列
復次,殺生有三種。一、有罪增長,二、有罪不增長,三、無有罪。
辰二、隨釋2 巳一、舉罪因
生罪因緣,亦略有三。一、煩惱所起,二、能生於苦,三、希望滿足。
巳二、別配屬
初具三緣;次有二種,無希望滿;後唯生苦。
《披》生罪因緣等者:謂殺生者殺生為因,生現法罪、生後法罪、生現法後法罪。如本地分說。(陵本九卷九頁671)今於此中,說彼因緣略有三種。由煩惱蔽而起作心,是名煩惱所起。若不能辦隨欲殺事,彼由所欲不會因緣,便受所生身心憂苦,是名能生於苦。彼業現行而得究竟,是名希望滿足。
卯二、廣貪欲等2 辰一、總標
復次,略由五相,建立貪欲、瞋恚、邪見圓滿自相。
辰二、別釋3 巳一、貪欲2 午一、辨五相2 未一、徵起
何等名為貪欲五相?
未二、列釋
一、有耽著心,謂於自財所。二、有貪婪心,謂樂積財物。三、有饕餮心,謂於屬他資財等事計為華好,深生愛味。四、有謀略心,謂作是心:凡彼所有,何當屬我。五、有覆蔽心,謂貪欲纏之所覆故,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與出離。
午二、顯圓滿2 未一、簡非3 申一、闕餘四種
設於自財有耽著心,無餘心現,當知此非圓滿貪欲意惡行相。
申二、闕餘三種
如是有耽著心及貪婪心,無餘心現,亦非圓滿貪欲之相。
申三、隨闕一種
如是廣說,乃至如前所說諸相隨闕一種,即非圓滿貪欲之相。
未二、顯正
若全分攝,乃名圓滿貪欲之相。
巳二、瞋恚2 午一、辨五相2 未一、徵起
何等名為瞋恚五相?
未二、列釋
一、有憎惡心,謂於能損害相隨法分別故。二、有不堪耐心,謂於不饒益不堪忍故。三、有怨恨心,謂於不饒益數不如理隨憶念故。四、有謀略心,謂於有情作如是意:何當捶撻、何當殺害,乃至廣說故。
《披》何當捶撻等者:欲為損害,由是說言何當捶撻。欲為殺害,乃至欲彼自獲種種憂惱,由是說言何當殺害,乃至廣說。
五、有覆蔽心,謂如前說。
午二、顯圓滿
於此五相隨闕一種,即非圓滿瞋恚之相;若具一切,方名圓滿。
巳三、邪見2 午一、辨五相2 未一、徵起
何等名為邪見五相?
未二、列釋
一、有愚癡心,謂不如實了所知故。二、有暴酷心,謂樂作諸惡故。三、有越流行心,謂於諸法不如理分別推求故。
《披》有越流行心者:前說流轉差別。有善流流轉,謂諸善行。又有不善流流轉,謂諸不善行。(陵本五十二卷十三頁4188)今說不善流流轉,名有越流行心,違越善流流轉故。
四、有失壞心,謂無施與、愛養、祠祀等,誹謗一切妙行等故。五、有覆蔽心,謂邪見纏之所覆蔽,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出離故。
午二、顯圓滿
於此五相隨闕一種,即非圓滿邪見之相;具一切分,乃名圓滿。
子二、方便10 丑一、殺生攝3 寅一、約所作辨
復次,若以手等害諸眾生,說名殺生。如是以塊、杖刀、縛錄、斷食、折挫、治罰、呪藥、厭禱、尸半尸等害諸眾生,皆名殺生。
寅二、約所為辨
為財利等害諸眾生,亦名殺生。或恐為損、或為除怨、或謂為法,乃至或為戲樂害諸眾生,亦名殺生。
寅三、約自他辨
若自殺害,若令他害,皆得殺罪。
《披》或謂為法等者:謂如有一,於殺生事起是法想,名謂為法。或復有一,於殺生事現在前時,如遊戲法,極為喜樂,名為戲樂。或復邪見為因而行殺生,是故於中置乃至言。
丑二、不與取攝2 寅一、約所作辨
復次,若有顯然劫他財物,名不與取。如是竊盜、攻牆解結、伏道竊奪,或有拒債、受寄不還,或行誑諂矯詐而取,或現怖畏方便而取,或現威德而取彼物,或自劫盜,或復令他,如是一切皆不與取。
寅二、約所為辨
或有自為,或有為他,或怖畏故,或為殺縛,或為折伏,或為受用,或為給侍,或憎嫉故不與而取,此等皆名不與取罪。
丑三、欲邪行攝3 寅一、約所作辨2 卯一、標
復次,若行不應行,名欲邪行。或於非支、非時、非處、非量、非理,如是一切皆欲邪行。
卯二、釋6 辰一、不應行
若於母等、母等所護,如經廣說,名不應行。
《披》若於母等母等所護等者:謂於阿羅漢尼及於母所行穢染行,名於母等。此成無間業同分,如本地分說。(陵本九卷三頁641)未適他者,為三守護之所守護。一、尊重至親眷屬自己之所守護,二、王執理家之所守護,三、諸守門者之所守護。是名母等所護,是不應行。又他妻妾,由已適他,亦不應行。為顯此義,指如經說。如是一切,如本地分釋相應知。(陵本八卷十頁591)
一切男及不男,屬自屬他,皆不應行。
辰二、非支
除產門外,所有餘分皆名非支。
辰三、非時
若穢下時、胎圓滿時、飲兒乳時、受齋戒時,或有病時,謂所有病匪宜習欲,是名非時。
辰四、非處
若諸尊重所集會處,或靈廟中,或大眾前,或堅硬地高下不平,令不安隱,如是等處說名非處。
辰五、非量
過量而行,名為非量。是中量者,極至於五,此外一切皆名過量。
辰六、非理
不依世禮,故名非理。
寅二、約自他辨
若自行欲,若媒合他,此二皆名欲邪行攝。
寅三、約顯隱辨
若有公顯,或復隱竊,或因誑諂方便矯亂,或因委託而行邪行,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丑四、妄語攝3 寅一、約所因辨
復次,若自因故而說妄語,或他因故,或因怖畏,或因財利而說妄語,皆名妄語。
寅二、約覆想辨
若不見聞覺知言見聞覺知,或見聞覺知言不見聞覺知,皆名妄語。
寅三、約所作辨
若書陳說,或以默然表忍斯義,或動支體以表其相,或為證說,或有自說,或令他說,如是一切皆妄語罪。
丑五、離間語攝2 寅一、約所依辨
復次,若以實事毀訾於他,為乖離故而發此言,名離間語。或以不實假合方便以為依止,為損壞他而有陳說,或依親近施與、或依知友給侍而有陳說,名離間語。
寅二、約因緣辨
若自利緣,或損他緣,或由他教,或現破德,或現怖畏,為乖離故,或自發言、或令他發,如是皆名離間語罪。
《披》或現破德者:謂宣說他無實功德故,或不圓滿故。
丑六、麤惡語攝
復次,若有對面發辛楚言,名麤惡語。或不現前,或對大眾,或幽僻處,或隨實過不隨實過,或書表示,或假現相,或依自說,或依他說,或因掉舉,或因不靜,或依種族過失,或依依止過失,或依作業禁戒現行過失,或自發起辛楚之言,或令他發,如是皆名麤惡語罪。
《披》或依種族過失等者:生下賤家,是名種族過失。諸根不具,是名依止過失。身語所作違犯禁戒,是名作業禁戒現行過失。
丑七、綺語攝2 寅一、約種種辨4 卯一、依舞樂歌詞
復次,若有依舞而發歌詞,名為綺語。或依作樂,或復俱依,或俱不依而發歌詞,皆名綺語。
卯二、依外道書論
若佛法外能引無義所有書論,以愛樂心受持讚美,以大音聲而為諷頌,廣為他人開示分別,皆名綺語。
卯三、依鬥訟諍競等
若依鬥訟諍競發言,或樂處眾宣說王論、臣論、賊論,廣說乃至國土等論,皆名綺語。
卯四、依說妄語等
若說妄語、或離間語、或麤惡語,下至不思不擇發無義言,皆名綺語。
寅二、約七事辨
又依七事而發綺語。謂鬥訟諍競語、諸婆羅門惡呪術語、苦所逼語、戲笑遊樂之語、處眾雜語、顛狂語、邪命語,如是一切名綺語罪。
《披》邪命語者:謂為非法希求所有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諸資生具,方便現相而有所說故。
丑八、貪欲業道攝2 寅一、辨起欲8 卯一、於供侍
復次,若於家主起如是欲:云何我當同於家主,領諸僕使,隨欲所作。是名貪欲。
卯二、於攝受等
又起是欲:即彼家主所有父母、妻子、奴婢及諸作使,廣說乃至七攝受事、十資身事,謂飲食等,皆當屬我。
卯三、於稱頌
又起是欲:云何令他知我少欲、知足、遠離、勇猛精進,安住正念、寂定、聰慧,諸漏永盡,施戒多聞。
卯四、於供養
又起是欲:云何令他供養於我。謂諸國王乃至商主,若苾芻、苾芻尼、鄔波索迦、鄔波斯迦等,皆當恭敬、尊重、承事、供養於我。
卯五、於資緣
又起是欲:云何令我當得利養、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及資生具。
卯六、於妙欲
又起是欲:云何令我當生天上,天妙五欲以為遊戲。
卯七、於勝生
又起是欲:云何令我當生魯達羅世界、毗瑟笯世界,人中希有眾同分中,乃至令我當生他化自在眾同分中。
卯八、於資產
又起是欲:云何令我乃至當得父母、妻子、奴婢、作使、朋友、宰官、親戚、兄弟、同梵行等所有資產。
寅二、結所攝
如是一切,皆名貪欲業道所攝。
丑九、瞋恚業道2 寅一、辨所思2 卯一、約九惱害事辨2 辰一、舉於己身2 巳一、報彼欲
若作是思:彼於我所有無義欲,故我於彼當作無義。是名瞋恚。
巳二、報彼作
又作是思:彼於我所已作、正作、當作無義,我亦於彼當作無義。亦名瞋恚。
辰二、例於所愛有情事
如是廣說九惱害事,當知亦爾。
《披》如是廣說九惱害事者:前說瞋恚,唯依己身。又復緣彼所愛有情、非所愛有情、過去怨親、未來怨親、現在怨親而起瞋恚,如是一切,皆名有情瞋。彼所依事,名九惱事,如前已說當知。(陵本五十五卷八頁4420)
卯二、約損害他心辨3 辰一、令我自在
又作是思:云何令我於能損害怨家惡友而得自在,縛害驅擯,或行鞭撻,或散財產,或奪妻妾、朋友、眷屬及家宅等。此惱害心亦名瞋恚。
辰二、令遭他損
又起是思:云何令彼能損於我怨家惡友,於他處所遭如上說諸苦惱事。此損害心亦名瞋恚。
《披》於他處所者:他有情處,名他處所。簡非由自,故作是說。
辰三、令自然損
又作是思:願彼自然發起如是如是身語意行,由此喪失資財、朋友、眷屬、名稱、安樂、壽命及諸善法,身壞當墮諸惡趣中。
寅二、結所攝
如是一切惱害之心,皆名瞋恚根本業道。
丑十、邪見業道2 寅一、明所攝2 卯一、舉無施
復次,若作是思:決定無施。是名邪見。
卯二、例一切
廣說乃至謗因、謗用、謗果,壞真實事,如是一切皆名邪見根本業道。
寅二、問答辨2 卯一、問
問:一切倒見皆名邪見,何故世尊於業道中,但說如是誹謗之見名為邪見?
卯二、答2 辰一、明業道2 巳一、由最勝3 午一、標
答:由此邪見,諸邪見中最為殊勝。
午二、徵
何以故?
午三、釋
由此邪見為依止故,有一沙門、若婆羅門斷諸善根。
巳二、由隨順惡
又此邪見最順惡業。懷邪見者,於諸惡法隨意所行,是故此見偏說在彼惡業道中。
辰二、簡自相
當知餘見非不邪見自相相應。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五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