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93-02業造作與增長差別 補充講義《大毘婆娑論》卷24 (大正27 P125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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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造作與增長 問:造作增長有何差別? 答:一、有說,此二無有差別,所顯業體無差別故。 二、有說,此二亦有差別,謂名則差別,名造作、名增長;義亦有差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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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造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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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有由一善惡行生善惡趣。成滿時 |
加行時 |
有由三善惡行生善惡趣。若作三 |
作一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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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有由一無間業墮地獄。成滿時 |
加行時 |
有由五無間業墮地獄。若作五 |
作四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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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有由多業感一生果。如諸菩薩,由三十二百福業故感最後身。造三十二百福業滿 |
造三十一百福業來 |
04 |
故思造業 |
非故思業者 |
05 |
先思造業 |
率爾造作 |
06 |
有加行業 |
無加行者 |
07 |
三時定業 |
時不定者 |
08 |
處不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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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定受果業 |
不定受者 |
10 |
不善業惡趣受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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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善業人天受者 |
惡趣受者 |
12 |
不善業以不善業為眷屬者 |
以善業為眷屬者 |
善業以善業為眷屬者 |
以不善業為眷屬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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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不善業在邪見愚因果身中者 |
在正見不愚因果身中者 |
善業在正見不愚因果身中者 |
在邪見愚因果身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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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不善業在破戒邪見身中者 |
在不具戒具見身中者 |
善業在具戒具見身中者 |
在不具戒具見身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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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不善業在壞加行壞意樂身中者 |
在壞加行不壞意樂身中者 |
善業在具加行、具意樂身中者 |
在具意樂、不具加行身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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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若業作已不捨不吐不依對治者 |
能捨能吐依對治者 |
17 |
若業三時恆覺悟者 |
若不爾者 |
18 |
若業作已無變悔者 |
有變悔者 |
19 |
若業作已恆憶念者 |
不恆憶念 |
20 |
若業作事究竟 |
若不究竟 |
21 |
若業數作究竟 |
若不數作 |
22 |
若業作已歡喜讚歎迴向果者 |
若不爾者 |
23 |
明了心作 |
不明了者 |
說明: 有情透過思心所,無論造福行、非福行、不動行之業,造作以後若增長、增強、長養業力,使令業強大有力,便會感得果報。但其中差異,如《大毘婆娑論》卷24,125頁中所說: 問:造作、增長有何差別? 答有二種: 壹、有人主張說,沒有什麼差別,因為所顯示業的體性沒有差別。所謂造作、增長,若以福行、非福行或不動行為例,都是說同一種業。約所詮釋的業沒有差別,故說造作、增長也並無差別。 貳、有人主張這二種有差別。 一、名稱即有所差別。如說有此法造作、或說此法增長,名稱是不同的。 二、名所詮的義也有差別(義,是境界或義理)。其中,將義的差別列出23種,整理如上表。左欄第一格的標題「具二種」,是指具足造作及增長;右方第一格標題「唯造作」,則只有業的造作。 以下說明表內的二十三種差別: 01.「有由一善惡行生善惡趣,成滿時,具二種」:若有情由於所作的一種善業,因此生到人天的善趣,或由所造的一種惡業而生到三惡道中。等到這些業圓滿時(如《瑜伽論》卷59所說,殺生業道的圓滿自相,需具染汙心、生起殺的欲樂、於是處對象正確、彼業現行而開始造身語的方便、得究竟而完成此業),以及業果成熟時,便具足造作、增長二種;「加行時,唯造作」:若僅在加行時,是只造作未增長。 「有由三善惡行生善惡趣,若作三,具二種」:有情能由所作的三種善行或惡行,生到善趣或惡趣中。此人如果作了這三種業,則具足又造作、又增長二種。「作一二,唯造作」:如果僅作一種或二種的善惡業,只名唯造作。
02.「有由一無間業墮地獄,成滿時,具二種」:有人由於造了一種無間業(會墮無間地獄的業)。如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又可細分破羯磨僧,破轉法輪僧)、出佛身血等,造作其中任一種業因,究竟成滿時,具足造作及增長二種業。「加行時」,因為加行不一定會究竟,只有加行,屬於唯造作的業。 「有由五無間業墮地獄,若作五,具二種」:有情若造作五種無間業,便具足造作及增長二種。「作四來,唯造作」:來,表有餘或不足,常用於量詞或數詞間,如十來歲、三十來斤。意即,如果造作四來種,未滿五種的無間業,只有造作而不名增長。這是一個參考。
03.「有由多業感一生果。如諸菩薩,由三十二百福業故感最後身。造三十二百福業滿,具二種」:或有由多業感得一生果者,如諸佛在菩薩位時,由於造了百劫修三十二相的因,作三十二百福業等各種的福行故,使其有非常莊嚴的最後身(菩薩、佛在人間最後的果報名最後身)。這三十二百福業圓滿時,便具足造作及增長二種。「造三十一百福業來,唯造作」:作了三十一百多種左右的福業,而仍然尚未圓滿以前,唯是造作而不名增長。這是論師的另外分別,說明它的差別。
04.「故思造業,具二種」:故意造的業,不論善惡業,都包括加行及增長二種。因為是故意的,不但作了,內心還不斷思惟,必然會增長業的力量。「非故思業者,唯造作」:若不是故意作的業,雖然也作了,如不小心踏死蟲蟻,但並非故意踩踏,則只有造作,因為與故意用力將蟲蟻踩死不同。這是二種不同的業。
05.「先思造業,具二種」:造業以前先經過仔細思考,有計劃過的,是既造作、又增長之業。「率爾造作,唯造作」:率爾,為輕率、急遽之義。率爾造作,指人初對境界,未經深思便卒然任運起行,這樣所作的善、惡業,只屬造作,沒有增長。這是說明有、無思惟力的差別。
06.「有加行業,具二種」:加行是指還有其他的行動,有特別努力的加功用行,這樣所造的善、惡業,具足造作及增長二種業。「無加行者,唯造作」:如果並非特別努力的加行,唯是造作,沒有增長。
07.「三時定業,具二種」:若所作業,是過去、現在、未來三時,決定要受果報的業,則有加行及增長二種業。「時不定者,唯造作」:若所作業,感果的時間不一定,則只有造作,沒有增長。
08.「處定受業,具二種」:若所作業,是決定在所造的處所受業,如在人天處所,或在地獄處所等。這些處所決定的業,具足造作及增長二種業。「處不定者,唯造作」:若處所不定,造的善惡業不一定到哪個地方去受果報,則只有造作,沒有增長。
09.「定受果業,具二種」:決定會受果報的業,具足造作及增長二種業。「不定受者,唯造作」:不決定受果報的業,如無記心所作,或夢中所作,則只有造作,沒有增長。
10.「不善業惡趣受者,具二種」:若所造的十不善業,決定到三惡道去受果報,是既造作又增長之業。「人天受者,唯造作」:但有些人造了不善業,是先到人天來受報。何以說到人天?因為人天也有苦報,善趣的苦果也是由不善業所引。如雖生為人,但貧窮或諸根不具,這都是由不善業來的,或生至天趣,較沒福報的天人,也會被有福報的天子欺負等。這些都是不善業而至人天受者,因為屬唯造作業,並沒有增長,所以果報較輕。
11.「善業人天受者,具二種」:若造善業而至人或天受富貴等快樂的果報者,表示所作的是既造作又增長的善業。「惡趣受者,唯造作」:若造的善業是到三惡道去受果,例如雖然當狗,但卻是一隻有福報的狗,表示此狗前生所作善業,唯有造作,沒有增長,因此仍由不善緣感得惡趣去受果。
12.「不善業以不善業為眷屬者,具二種」:這是造十不善業,還加上其他的不善業。如殺生,又加上偷盜,名不善業以不善業為眷屬,為既造作又增長之業。「以善業為眷屬者,唯造作」:若惡業以善業為眷屬者,如雖殺生卻能修布施,這樣的惡業只有造作,沒有增長。 「善業以善業為眷屬者,具二種」:同理,善業以善業為眷屬,如能持戒,又能夠布施,是既造作又增長的善業,將來很容易到人天受果報。「以不善業為眷屬者,唯造作」:若所作善業,加上不善業為眷屬,如雖能布施,但卻是由殺盜淫妄得來的錢,這樣的善業以不善業為眷屬,只屬造作,沒有增長,將來可能會到惡趣受福報。
13.「不善業在邪見愚因果身中者,具二種」:造不善業,是在有邪見者身上發生,由於有外道的邪知邪見,且愚癡迷惑於生死流轉的因果,不了解十二緣起的人。這樣的不善業會具足造作及增長二種。「在正見不愚因果身中者,唯造作」:若不善業是在有學習佛法、具正知正見,也不迷惑因果道理者身上,只是因為不能控制煩惱的習氣而造不善業,但是不會增長,是唯造作。 「善業在正見不愚因果身中者,具二種」:同理,造善業者,是在有佛法的正見,又不迷惑生死流轉因果者身上發生,這種善業,既造作又增長。「在邪見愚因果身中者,唯造作」:有些人有邪知邪見,也迷惑因果,但偶爾也作一點善事,這類善業很難增長,只有造作。
14.「不善業在破戒邪見身中者,具二種」:有人破戒,有邪知邪見,又造了十不善業,所造惡業具足造作及增長二種。「在不具戒具見身中者,唯造作」:有人雖然破戒(不具戒),但有正知正見,只是一時迷惑造了惡業,這種惡業僅是造作,不會增長,能依法悔除惡業,透過懺悔的法門來清除惡業。 「善業在具戒具見身中者,具二種」:持戒很清淨,又有正知正見,造作善事時,一定是造作又增長,心力很強的。「在不具戒具見身中者,唯造作」:此人破戒,但是正見具足,所造善業僅是造作,沒有增長。
15.「不善業在壞加行壞意樂身中者,具二種」:指沒有修行,也沒有良好的修行意樂的人作惡業時,是又造作又增長。「在壞加行不壞意樂身中者,唯造作」:雖沒有實際的修行,但內心不壞修學意樂者,想修行卻沒有實際行動,又造了不善業,此惡業屬於唯造作之業。 「善業在具加行、具意樂身中者,具二種」:有一種人歡喜修行,又實際去修行,所造之善是又造作又增長的業。「在具意樂、不具加行身中者,唯造作」:有一種人歡喜修行,但沒有實際的行動,卻能隨順歡喜他人作的善事(隨喜),此善業只有造作,但不會增長。
16.「若業作已不捨不吐不依對治者,具二種」:如果造業以後,不棄捨現行、不變吐種子,不依佛說的善法來對治,是具足造作及增長二種。「能捨能吐依對治者,唯造作」:如果造業後,能夠棄捨、變吐、對治,則只有造作,不會增長,感得苦果時會輕一些。 若如《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中說,云何棄捨?是諸見所斷煩惱斷故。云何變吐?是諸修所斷煩惱斷故。由此道理,可知上文中的棄捨與變吐,多分依惡業而言。 但《顯揚》19卷11頁曾云:「問:云何棄捨?答:謂於善品,已得平等增上捨相。」這是超越善與惡的二元對立,是更上一層的思惟,例如連善的禪定等法,也能不執著。若依此說,則第16種差別中的業,可通約善惡。 以上也通於道次第:在善惡之中先捨惡修善,於超越後又能不執其善。如七佛通戒偈言:「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17.「若業三時恆覺悟者,具二種」:在造業時,過去、現在、未來都很清楚,稱作覺悟,而不是指覺悟諸法實相,無論善惡業,作時是明明白白的造,則具足造作及增長二種。「若不爾者,唯造作」:如果是迷迷糊糊,不是很明白的造業,則只有造作、沒有增長。
18.「若業作已無變悔者,具二種」:造業以後,無論善惡,若沒有對治、懺悔,便包括造作及增長二種。「有變悔者,唯造作」:但若造業後有改變、後悔,則只有造作、沒有增長,懺悔能使惡業力減輕。
19.「若業作已恆憶念者,具二種」:造了善業或惡業,同一件事不停的想,會令善事持續增長它的功德,也令惡業一直增長它的惡果。所以對他人的過失,及自己的惡業,不應不斷的思惟憶念,懺悔對治即可。「不恆憶念,唯造作」:因為不恆憶念者不令增長,因此只有造作。僅依當時所作之業得果而已。
20.「若業作事究竟,具二種」:若所造作的業已經圓滿。如殺人,被殺者死了,這是造作及增長之業。「若不究竟,唯造作」:若所作業沒有究竟圓滿,如被殺者沒有死亡,則唯有造作。
21.「若業數作究竟,具二種」:無論善惡業,若數數造了很多次,且都圓滿究竟,則具造作及增長二種。「若不數作,唯造作」:如果善惡業沒有常常作,如布施一次就不再布施,這只是造作,沒有增長。
22.「若業作已歡喜讚歎迴向果者,具二種」:無論善惡業,如果造業後,內心歡喜,又口出讚歎,且迴向得果,此業具造作及增長二種。「若不爾者,唯造作」:如果沒有歡喜讚歎迴向,則只有造作。由此可知,修完功德應記得歡喜讚歎與迴向,如此可以增加自己的善業。
23.「明了心作,具二種」:以明了心造作善、惡業,而非狂亂心或無知所作,是造作及增長二種。「不明了者,唯造作」:反之,不明了心造的業,只有造作,沒有增長。
以上是《大毘婆沙論》作的詳細分別。它雖是聲聞乘的論典,但有二百卷,比本論還多,是一部內容非常豐富的論,許多部派佛教的思想都在其中呈現出來,可以對應著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