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九十二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事分中契經事處擇攝第二之四
 現在是在卷92〈攝事分〉契經中第二擇攝「處擇攝」的第四部分,決擇《雜阿含經》契經的摩怛理迦。
 處擇攝,主要是以六處、十二處,來說明無我等道理,解說與無我等智慧相應或修行的事。處擇攝,是從卷89到卷92,又分為二個總嗢柁南:第一總嗢柁南之下有四個別嗢柁南;第二個總嗢柁南,也以四個別嗢柁南來解釋。卷91的內容是從第一總嗢柁南之下的第四別嗢柁南的「離欲等攝」,一直到第二總嗢柁南的前二個別嗢柁南「因同分等攝」及「唯作緣等攝」。現在卷92的內容是第二個總嗢柁南之下的第三「上品貪等攝」及第四個「多住等」別嗢柁南。
癸三、上品貪等攝2 子一、頌標列
 第三科上品貪等攝,此為「處擇攝」第二總頌中,第三別頌「上品貪等攝」,說明上品貪等所攝內容,分二科;第一科頌標列,以偈頌標示列出第三個別頌內容。
復次,嗢柁南曰:
 上貪教授及苦住 觀察引發不應供
 明解脫修無我論 定法見苦最為後
 這是用偈頌將第三個別頌的內容列舉出來。其中包括:上貪、教授、苦住、觀察、引發、不應供、明解脫、修、無我論、定、法見、苦,分這十二個標題來討論「處」。
子二、長行釋12 丑一、上貪2 寅一、出因緣
 第二科長行釋,以長行文字解釋,分十二科;第一科上貪,此為「處擇攝」第二總頌的第三個別頌(上品貪等攝)中,第一句「上貪教授及苦住」的上貪,說明由三種因緣,能生起上品的貪心,又分二科;第一科出因緣,說明生起貪愛心的因緣。
三因緣故,補特伽羅於所緣境上品貪行。何等為三?一者、康彊,非羸劣;二者、端嚴,非醜陋;三者、習貪,非捨貪。
 由於三種因緣,有情在所緣境上,會生起強烈上品的貪行。是哪三種?
 一、康彊,非羸劣。有情在身體健康、強壯,不是羸弱的狀況下,六根對境容易生起貪心。
 二、端嚴,非醜陋。有情對自身或他身,長相端正莊嚴,不是屬於醜陋的相貌,容易有上品貪。
 三、習貪,非捨貪。由於常常熏習貪愛心,面對所緣境時,不能棄捨上品的貪心。
《披》何等為三等者:此中康彊,非羸劣,謂彼補特伽羅。端嚴,非醜陋,謂所緣境。習貪,非捨貪,謂上品貪行。是名上貪三種因緣。
 這其中所謂康彊非羸劣,是指有情的身體特別健康強壯,不是羸弱下劣的狀況。端嚴,非醜陋,是指所緣的境界非常的端正莊嚴,廣說是不特定指人。例如面對的是美女,或是其他的色聲香味觸,容易引發有情內心的上品貪心。習貪,非捨貪,是指有情常常熏習貪心,不是棄捨貪心,因此有上品貪行。是名有情生起上品貪心的三種主要因緣。
寅二、明對治2 卯一、略標別
 第二科明對治,說明對治的方法,分二科;第一科略標別,要略標出對治上品貪心的方法。
復由三種對治攝受,尚令如是懷上品貪補特伽羅,於善說法毗奈耶中勤修梵行,調伏其心,令得寂靜,何況但懷中軟品貪微薄塵者。何等為三?一者、密護根門為所依止,遠離一切欲樂邊故;二者、於食知量、初夜後夜減省睡眠為所依止,遠離一切自苦邊故;三者、最勝正念正知為所依止,行於中道出離行故。
 又有三種對治法的攝受,尚且能夠令心懷有上品貪心的有情在善說法的毗奈耶中精勤修離欲梵行,調伏內心,使令行者的心遠離煩惱得到寂靜,何況是中品或下品貪心的微少、薄塵者。是哪三種對治方法?
 一、密護根門為所依止,遠離一切欲樂邊故。根門的門是進出處,六根是能引發煩惱的門,煩惱能在六根門中進出,因此如能保護六根,不攀緣色聲香味觸法六塵,應能夠遠離一切欲樂行邊。
 二、於食知量、初夜後夜減省睡眠為所依止,遠離一切自苦邊故。受用飲食時,應食用有益於身體的食物,受用前內心也要如理作意,思惟所受用的飲食是為了堪能修學止觀;不是為倡蕩、高慢、放逸,不是為了修飾自己色身的美好;初夜後夜減省睡眠為依止,常勤修經行宴坐,安住背念,修行應當遠離一切自苦行邊及欲樂行邊。
 三、最勝正念正知為所依止,行於中道出離行故。正知,是遇到一切境界時,能正確的了知自己的心念是否正確,有無貪心生起,如果有貪念生起,馬上要制止。正念是於行時住時,不忘佛所教授的法義,修習四種念住;乃至修習三十七種菩提分法,對治自己的煩惱,以此殊勝的正念正知為所依止,常常在心中不斷的運作,不斷的練習,密護根門,不著欲樂邊;於食知量、初夜後夜減省睡眠故,不著自苦行邊,是依於中道來修出離的聖道。
卯二、隨難釋2 辰一、別辨相2 巳一、舉賢聖2 午一、第一種類2 未一、知受想等2 申一、於行時
 第二科隨難釋,解釋比較困難的地方,分二科;第一科辨相,各別說明賢聖及愚夫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舉賢聖,舉出賢人及聖人的正念正知;又分二科;第一科第一種類,說明第一種類的正念正知,又分二科;第一科知受想等,了知受想等生住滅相,又分二科;第一科於行時,於活動時正念正知。
當知此中,於四念住善住心者,
 應當了知在此中,什麼是四念住善住心念的行者。修「念住」的所緣境,不能離開身受心法四種,行者內心安住在這四種所緣境上,精勤修學止觀,不斷觀察自己的身受心法,名四念住。這裡特別強調心念住,於行時住時都要令心安住在正念正知當中。
《披》於四念住善住心者者:此如下釋,謂從得作意無有放逸諸異生位至一來果應知。
 於四念住善住心者者:從奢摩他成就未到地定,如理作意成功,名得作意,無有放逸的凡夫,一直到一來的二果聖人,都稱為於四念住善住心者,因此凡聖都是依止四念住修行應當了知。
或於行時境界現前,若不取相及與隨好,如實了知受生住滅;若取其相及與隨好,如實了知想生住滅。
 或在村邑、聚落中遊行或在寺廟中活動時,有色聲香味觸法的境界現前,觸受時若尚未取其和合相以及和合相所顯示的隨好,能如實了知這些感官的覺受之生住滅相;若尚未取和合相及對於境界已經取了和合相及和合相所顯示的隨好,內心應即覺察到,並如實了知只是想的生住滅。這是行時善住正念的方法。
申二、於住時
 第二科於住時,於住時如何安住正念正知。
或於住時,如實了知彼因尋思生住與滅。
 或於靜坐時,有欲恚害等不正尋思出現,能夠善安住自己的內心,及如實了知是取相、取隨好為因所產生的尋思,體察它的生相、住相、滅相。
《披》如實了知彼因尋思者:尋思有八,謂欲尋思、恚尋思、害尋思、親里尋思、國土尋思、不死尋思、輕懱相應尋思、家勢相應尋思。義如前說應知。(陵本八十九卷九頁6747)非理作意取相、隨好,說名彼因。
 尋思有八類:
 一、欲尋思:心中懷著貪愛的染污,攀緣色聲香味觸法男女諸欲的境界,起發第六意識的意言,隨順諸欲引發內心種種尋思,名欲尋思。
 二、恚尋思:內心含藏憎惡之想,於其他有情攀緣生起不利於他人的想法,起發第六意識的意言,隨順不饒益相相續思惟不能止息,名恚尋思。
 三、害尋思:內心含藏損害、惱怒的想法,於他人攀緣生起惱亂他人之想,起發第六意識的意言,隨順損惱之想,這種煩惱名害尋思。
 四、親里尋思:內心含藏種種染汙的想法,攀緣父母兄弟姊妹親友,起發第六意識的意言,隨順親里尋思的想法,相續不捨,這種煩惱名親里尋思。
 五、國土尋思:內心含藏貪瞋癡的染污,攀緣不同國土的美好境相,起發第六意識的意言,隨順國土尋思的想法相續不捨,這種煩惱名國土尋思。
 六、不死尋思:內心懷著染污的想法,攀緣對自己有利益的事情,如修習戒定慧等事,推託遷延,不肯及時行道,希望以後再作,生起發動第六意言,由此意識在心中隨順染污的想法作各種不死的尋思,名為不死尋思。
 七、輕懱相應尋思:內心懷著染污的想法,攀緣自己或他人的興盛之事,生起若劣若勝的比較之心,起發第六意識的意言,相續不斷,是名輕懱相應尋思。
 八、家勢相應尋思:內心懷著染污的想法,攀緣施主,往還有財勢的施主家,生起發動第六意言,由此意識在心中隨順染污的想法,名家勢相應尋思。
 如〈攝事分〉卷89,2649頁所說。於境界取相、取隨好,是生起不如理作意相應尋思的欲、恚、害等的原因。
未二、結名最勝
 第二科結名最勝,結說於行時,了知受與想的生住滅相;於住時,了知取相、取隨好所產生的尋思之生住滅相,名最殊勝的正念正念。
由如是相正念正知,於一切時,於一切種所緣境界,能如正軌守護其心,是名最勝正念正知。
 行者於行時住時中,能具足正念、正知;正確的了知自己現在的感受,當受現行時,有沒有受到感受的影響?有沒有受到取相的牽制?自己的尋思是正確或不正確?內心有沒有被八種尋思牽動?因此一切行時、或住時,於一切種類的所緣境界,能依佛所說的經律正確的修道,守護自己這一念心,是名最殊勝的正念正知。這是第一種類的正知正念。
午二、第二種類4 未一、標彼類
 第二科第二種類,說明第二種最勝正念正知,分四科;第一科標彼類,標出得到第二種最勝正念正知的行者。
復有最勝正念正知,謂已獲得滅盡定者,或已獲得無相定者,或已獲得無尋伺者。
 又有一類行者也會有最殊勝的正念正知,是指三果以上的聖人乃至四果阿羅漢,已經獲得滅盡定或已獲得無相定的聖人,或已經獲得二禪無尋無伺地以上禪定的行者。
未二、顯無上
 第二科顯無上,顯示沒有能超過依止聖住、天住的最勝正念知住。
當知依止聖住天住,除此最勝正念知住,更無有餘能過上者。
 應當了知依止如上所說已獲得滅盡定者及無相定者的聖住,及第二乃至第四靜慮與四空定的天住,是最殊勝的正念正知,除此以外更沒有超過這類的正念正知者。
《披》當知依止聖住天住者:住滅盡定及無相定,是名聖住。住諸靜慮及諸無色,是名天住。義如聲聞地說。(陵本三十四卷二十五頁2809)當知此中,除初靜慮,說餘一切名已獲得無尋伺者。
 行者安住在滅盡定及無相定,是名聖住,聖住尚包括空住、無願住等,與正法相應的無漏定,都可以名聖住。〈本地分‧聲聞地〉卷34:「言天住者:謂諸靜慮諸無色住」安住在四靜慮與四無色定,是名天住,義理如本論卷34,1117頁所說。應當知道此處文中,除了有尋有伺的初靜慮以外,其餘二禪以上的一切禪定,名已獲得無尋無伺者。
未三、辨彼相2 申一、舉依滅定如實知受
 第三科辨彼相,說明行者安住最勝正念正知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舉依滅定如實知受,舉出行者依止滅盡定如實了知受的生住滅相。
或從滅定起已而住,或將入定方便而住,如實了知受生住滅,是名最勝正念正知。
 三果以上的聖人從滅盡定出定後的正知而住,或是將要入滅盡定之前的方便正知而住,皆能觀察受的生住滅相,如實了知當中只有受法在生、住、滅,並沒有我,前一念受滅,後一念前六轉識相應的受想心所不生,即入了滅盡定,是名最殊勝的正念正知。
申二、例依無相定如實知想等
 第二科例依無相定如實知想等,例舉行者依無相定如實了知想等的生住滅相。
如依滅定如實知受,依無相定如實知想、無尋伺定如實了知所有尋伺,當知亦爾。
 如同行者依滅盡定將受想心所止息,在入定前或出定後,行者的心非常寂靜,能如實了知受的生住滅相,應當知道,依止無相定如實了知想與尋伺的生住滅相,也是如此。行者成就無相定,心與無相相應,入無相定以前,或出無相定以後,雖然會有想心所的生起,也能如實了知想的生住滅相,其中唯有法,無人無我。或行者成就無尋伺定,於出定以後,及入定以前,皆能如實了知尋伺的生住滅相也一樣是唯法無人的。
未四、明最勝
 第四科明最勝,說明這是最殊勝的正念正知。
由此最勝正念正知唯取法故,不於如是受、想、尋伺,起我、我所虛妄分別。
 聖者由相應的聖住或是天住,依止聖住或天住,由此最殊勝的正念正知緣取了知各種法相時,不會在如是受、想、尋伺的生住滅相上,生起我或我所的虛妄分別,不會與我見相應。
巳二、簡愚夫
 第二科簡愚夫,簡別愚癡無聞凡夫無有正念正知的差別。
若諸愚夫受、想、尋伺差別生時,於受等法不能發起唯有法想,但作是念:我能領受,乃至廣說。
 若諸多愚癡無聞的凡夫,當內心有各式各樣的感受、想法、尋伺差別生起時,對於受、想、尋伺種種的心所法,不能發起唯有法想,不能了知這只是緣觸有受,緣受有想,緣想有不如理尋伺,不知道這只是因緣所生如幻如化的法,唯法無我。凡夫會將受、想、尋伺與我連結在一起,認為是我能領受,我感覺很熱、很苦,乃至廣說我能了別,我能覺察等等。
 冷熱等只是由受所起的分別心,當與我連結在一起,會不能忍受,乃至相續生起各品類煩惱,這是愚夫的相貌。
《披》乃至廣說者:謂我能了取,我能覺察,是名廣說應知。
 乃至廣說是指認為我能夠了別、取相,我能夠覺悟省察,什麼事都與我連在一起,我是最殊勝的,我是很差的等,是名廣說應當了知。
由是因緣,彼尚無有正念正知,何況最勝。
 由於這樣的因緣,諸愚夫尚且沒有基本的正念正知,常常連煩惱生起都渾然不覺,更何況是最勝的正念正知,對於只是因緣所生法,無我、無我所的實相,更是不能了知。
辰二、略攝類
 第二科略攝類,約略攝受種類。
此中後說正念正知,或不還果、或阿羅漢;當知前說正念正知,從得作意無有放逸諸異生位至一來果。
 此處文中後面所說第二種類依止聖住、天住所成就的正念正知,是指三果不還果、或是阿羅漢果;應當知道前面所說第一種類於行時、住時如實了知受、想、尋伺生住滅相的正念正知,是指從得作意(得未到地定)內凡位的凡夫乃至二果聖人,皆是以這種方法持續保持正念正知,無有放逸的修習、再修習。
《披》從得作意者:謂於瑜伽行初修業者,最初獲得色界定地所攝少分微妙作意,名得作意。義如聲聞地說應知。(陵本三十二卷二十頁2666
 剛開始修學瑜伽行業處的行者,最初獲得色界定地所攝少分微妙作意的未到地定,名得作意。義理如〈本地分‧聲聞地〉卷32,1060頁所說應該了知。
《雜上》第355頁:入處相應第219經;累計經數397經;大正藏(27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非汝有者當棄捨,捨彼法已,長夜安樂。諸比丘!於意云何?於此祇桓中諸草木枝葉,有人持去,汝等頗有念言:此諸物是我所,彼人何故輒持去」?答言:「不也,世尊!所以者何,彼亦非我,非我所故」。「汝諸比丘亦復如是,於非所有物,當盡棄捨,捨彼法已,長夜安樂。何等為非汝所有?謂眼,眼非汝所有,彼應棄捨,棄捨彼法已,長夜安樂。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云何比丘!眼是常耶,為非常耶」?答言:「無常,世尊」!復問:「若無常者,是苦耶」?答言:「是苦,世尊」!復問:「若無常,苦者,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世尊」!「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多聞聖弟子於此六入處,觀察非我、非我所,觀察已,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那時佛告訴諸比丘們:「不屬於自己的即應當棄捨,棄捨彼法以後,則得長夜安樂。諸多的比丘們,你們心裡怎麼想的?若是在祇桓精舍中的草木枝葉,被人拿走了,你們會這樣起念嗎?這草木枝葉是我所有的,那人為什麼拿去?」回答說:「不會的。世尊!為什麼?那些草木枝葉不是我、也不是我所擁有的,所以不當一回事。」
 「諸多的比丘也是這樣,對於不是自己所擁有的物品應該要全部放棄捨離,放棄捨離這些法以後,則能得到究竟的安樂。哪些不是自己所擁有的?是指眼,眼處不是屬於自己所有的,應該要棄捨。棄捨眼處以後,可以得到長夜的安樂。其他的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這六處都不是我,也不是我所有的。自身果報不是我,也不是我所有的,若被他人取去,或被傷害、被拿走,如同那些樹葉掉下來被他人撿走一樣,心裡一點煩惱也無。
 佛接著開示:「為什麼這麼說?比丘們!眼是常住不變的,還是無常的?」比丘回答:「是無常的,世尊!」佛接著再問:「若眼是無常的,是苦惱的事嗎?」回答:「是苦的。世尊!」佛又問:「如果此法是無常、苦惱、變化的,多聞聖弟子們會在此法上面,看到此法是我嗎?會執著是我嗎?或不是我,是我所,會這樣執著嗎?會執著我是住在眼中,或是眼住在我當中,會這樣執著嗎?」比丘說:「不會啊!世尊!」佛說:「耳、鼻、舌、身、意根也是同樣的道理。多聞聖弟子們觀察眼耳鼻舌身意六入處不是我,也不是我所擁有的。觀察以後,對於諸世間沒有可取著的對象,無所取,因此無所執著,由於無所執著,可以自證涅槃。最初開始證入初果,知道自己未來的第八生已經完全斷除了,我生已盡;成就三果時,離欲的梵行已經成立,不會再回到欲界,梵行已立;成就阿羅漢果時,知道自己所作已作,將愛見煩惱無餘斷除,這一生壽盡可以入涅槃,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讀了此經以後,應該知道自己平常要怎樣保持正念正知,在靜坐時應該怎麼樣思惟,平日的生活當中,如何不斷的觀察身受心法的生住滅相,去除種種的我、我所執,這樣所有的煩惱即使不能斷除,至少也能夠壓伏。
《雜上》第356頁:入處相應第220經;累計經數398經;大正藏(27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其有說言大力者,其唯難陀,此是正說。其有說言最端政者,其唯難陀,是則正說。其有說言愛欲重者,其唯難陀,是則正說。諸比丘!而今難陀關閉根門,飲食知量,初夜後夜精勤修習,(正念)正智成就,堪能盡壽,純一滿淨,梵行清白。彼難陀比丘,關閉根門故,若眼見色,不取色相,不取隨形好。若諸眼根增不律儀,無明闇障,世間貪憂惡不善法,不漏其心,生諸律儀,防護於眼;耳、鼻、舌、身、意根,生諸律儀,是名難陀比丘關閉根門。飲食知量者,難陀比丘於食繫數,不自高,不放逸,不著色,不著莊嚴,支身而已。任其所得,為止飢渴修梵行故;故起苦覺令息滅,未起苦覺令不起故;成其崇向故;氣力安樂無間獨住故。如人乘車,塗以膏油,不為自高,乃至莊嚴,為載運故。又如塗瘡,不貪其味,為息苦故。如是善男子難陀,知量而食,乃至無間獨住,是名難陀知量而食。彼善男子難陀,初夜後夜精勤修業者,彼難陀晝則經行、坐禪,除去陰障,以淨其身;於初夜時,經行、坐禪,除去陰障,以淨其身;於中夜時,房外洗足,入於室中,右脅而臥,屈膝累足,係念明相,作起覺想;於後夜時,徐覺徐起,經行、坐禪。是名善男子難陀,初夜後夜精勤修習。彼善男子難陀勝念、正知者,是善男子難陀,觀察東方,一心正念,安住觀察;觀察南、西、北方,亦復如是一心正念,安住觀察。如是觀者,世間貪憂惡不善法不漏其心。彼善男子難陀,覺諸受起,覺諸受住,覺諸受滅,正念而住,不令散亂。覺諸想起,覺諸想住,覺諸想滅;覺諸覺起,覺諸覺住,覺諸覺滅,正念而住,不令散亂。是名善男子難陀,正念、正智成就。是故諸比丘當作是學!關閉根門,如善男子難陀;飲食知量,如善男子難陀;初夜後夜精勤修業,如善男子難陀;正念、正智成就,如善男子難陀。如教授難陀法,亦當持是為其餘人說」。時有異比丘而說偈言:「善關閉根門,正念攝心住,飲食知節量,覺知諸心相,善男子難陀,世尊之所歎」!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佛開示比丘們:「如果有人說誰有很大力量,身體健康強壯,只有難陀,此是正說。若是有人說在僧團中,誰長得最端正莊嚴,只有難陀,此是正說。如果有人說誰愛欲很重,只有難陀,是則正說。」難陀具足論文所補充上品貪的三種因緣,康彊,非羸劣;端嚴,非醜陋;習貪,非捨貪,所以他是有上品貪的比丘。
 佛說:「諸比丘!而今難陀修學三種法門以對治康彊、端嚴、習貪三種上品貪因緣,調伏自己的上品煩惱:一、關閉自己的六根,制止六根緣取六境。二、飲食知量,初夜後夜勤修悎寤瑜伽。三、成就正念正知,於行時、住時能夠成就正念正知,乃至最後能夠安住在聖住或天住,最究竟的正念正知,有能力盡形壽與佛法相應,不與外道我見相應,八正道離欲的梵行究竟圓滿清淨,而且還相續的清淨鮮白。」
 這部經詳細說明難陀比丘的修行方法,佛說:「難陀比丘關閉自己根門的緣故,若眼根見到色相,不會取著色相,也不取色法和合相上種種微細美好的境界。若諸眼根增長不律儀,有無明黑暗障住內心,世間貪憂惡不善法,能夠不使它在內心中流漏,生起諸根律儀,防護於眼;耳、鼻、舌、身、意根,也生起諸根律儀,與戒相應,是名難陀比丘關閉根門。」
 「飲食知量方面,難陀比丘在受用飲食時繫心就食,能夠如理作意,飲食時有正念,先思惟不是為了高慢,也不是為了放逸而受用飲食,不是為了自己的色身相狀能夠美好,不執著莊嚴色身,只是為了身體能夠安住支持繼續修道而已。托缽乞食,隨所得到的食物,或好或壞,都很隨緣,明白受用飲食只是為了止住自己的飢渴,能夠支持修離欲的梵行。為了斷除息滅過去病苦的覺受而受用飲食,為令新的病苦覺受未來不再生起而受用飲食,這是他集聚資糧與守持戒律的行持,由於能夠保持正念正知而受用飲食,身體的氣力是很強健的,內心很安樂,依止正命而受用的飲食是沒有罪過的,能夠獨自在寂靜處安住。
 對飲食的態度,應如同搭乘車子,車子要能發動須加上膏油,這不是為了自己高傲,乃至為了莊嚴,而僅只是為了載運故,因為加油,車子才開得動。又如身上長了瘡,必須用藥塗在瘡上,不是貪著藥味,僅只是為了止息痛苦而已。如是善男子難陀在飲食上保持正念正知,知量而食,乃至無有間斷的正念正知,自己能夠有氣力安樂獨住靜處,是名難陀知量而食。」
 「初夜後夜勤修悎寤瑜伽方面。善男子難陀,於初夜(下午六至九時)後夜(清晨三時至六時)精勤修習業處專注在心念住;日間則經行、坐禪(宴坐),除去五種蓋障,以清淨自己的內身;於初夜時,經行、坐禪,除去五種蓋障,以清淨自己的內身;於中夜時(夜間九時到清晨三時)休息,寢息前先在屋外將腳清洗,回到屋裡右脅而臥,膝蓋微微彎曲,二足相疊在一起,心中繫念光明相,也作意思惟我現在睡覺,幾點要起床。在後夜清晨三點慢慢地醒過來,慢慢地起床。繼續的經行、坐禪,是名善男子難陀比丘初夜後夜精勤修習悎寤瑜伽。」
 「殊勝的正念及正知方面,善男子難陀觀察東方,一心正念,安住觀察;南、西、北方也都如是一心正念、安住觀察。由這樣觀察,世間的貪憂惡不善法不會在內心中流漏。
 善男子難陀比丘在行時,於諸境相能夠不取相、不取隨好,如實觀察這一念受的生、住、滅相,保持正念安住,不令自己的內心散動混亂。觀察這一念想的生、住、滅相。於住時,覺諸覺起,第二個『覺』是指尋伺,能夠了知自己內心有不如理的欲恚害等尋思生起。如實觀察尋伺的生、住、滅相,對於自己的正念安住,都是清清楚楚,不令自己內心散動混亂。是名善男子難陀比丘正念、正智成就。」這段經文即是前面論文所說第一種類的正念正智:於行時、住時如實了知受、想、尋伺生住滅相的正念正知,是指得到未到地定的凡夫,乃至二果聖人的正念正智。
 「是故比丘們應該要如是這樣學習!關閉根門,如善男子難陀;飲食知量,如善男子難陀;初夜後夜精勤修業,如善男子難陀;正念、正智成就,如善男子難陀。如同教授難陀比丘的方法,諸比丘也應該要受持這種法門,為其他的人開示如是修行的方法。」當時有另一位比丘聽聞佛開示後即說偈言:「善關閉根門,正念攝心住,飲食知節量,覺知諸心相,善男子難陀,世尊之所歎!」佛說了這段經文以後,諸比丘們聽到佛所說的法,都非常的歡喜,依教奉行。
丑二、教授2 寅一、勸請因緣2 卯一、略標列
 第二科教授,此為「處擇攝」第二總頌的第三個別頌(上品貪等攝)中,第一句「上貪教授及苦住」的「教授」,說明教授,分二科;第一科勸請因緣,佛勸請其他的比丘,代替佛為眾生說法的因緣,又分二科;第一科略標列,要略標示列舉二種因緣。
復次,由二因緣,如來自言其年衰暮,身力疲怠,勸諸聲聞請他說法。一者、為令恃其少年,專行憍傲住放逸者,自怖厭故。二者、為令於當來世,諸有苾芻其年衰老,無有勢力遠離疑悔,勸請少年諸苾芻等宣說正法;諸有苾芻其年盛美,具足勢力遠離疑悔,無所恐懼為他說法。
 其次,由二因緣,佛說自己的年紀已經衰老,年紀大了,氣力消瘦疲倦,勸請諸多的聲聞行者代他為眾生說法。
 一、為了使令有一類年輕身強力壯,因諸根彊盛,心中產生憍慢高傲,住於放逸者,不精進聞思修的弟子,能厭離怖畏此無病憍、少年憍、色力憍的境界,因此佛勸這類弟子說法。
 二、為令於當來世,佛滅度以後,諸多的比丘們年紀大了,漸漸衰老,已無氣力再說法,為令眾生遠離疑悔,因此佛勸請少年的比丘們演說正法,年輕比丘資糧豐盛美好,具足圓滿的才華與力量,自己已遠離疑悔,也能令眾生遠離疑悔,無所畏懼為眾生說法。
卯二、隨難釋2 辰一、標列
 第二科隨難釋,解釋比較困難的地方,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二種說法方式。
當知此中,略有二種處大集會宣說正法。一者、決擇說,二者、直言說。
 應當知道這當中,要略而言有二種宣說正法的方式。一、決擇說,透過問答、決斷簡擇的方式來演說正法。二、直言說,直接的說法。
辰二、隨釋2 巳一、決擇說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決擇說,以問答、決斷簡擇方式演說。
決擇說者,謂興詰問徵覈方便,說正道理,滅除疑惑。
 決擇說方面,是以發起詰問徵覈的方法來宣說正法道理,滅除眾生的懷疑困惑:興詰,是提出問題來詰問對方;徵覈,徵也是問,覈是考覈方便。這種問答方式是很理想的教學方式,你問我答,或是你問他答,說者與聽者都可以互相請問,用問答的方法來滅除內心的懷疑迷惑。
巳二、直言說
 第二科直言說,以直言說的方式演說。
直言說者,謂諸聽眾默然而住,如說法師宣說正法。
 直言說方面,是傳統的教學方法,聽眾都很安靜的安坐著,聽聞說法師直接宣說所要表達的佛法。
 大部分初學時是直言說,學得久一點,聽眾已達某種程度以上,師長才會採用研討的方式一起學習。這是二種宣說正法的方法。
寅二、能隨順相2 卯一、標列
 第二科能隨順相,說明聖弟子的能隨順相,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四相。
又由四相,名能隨順教授教誡。一、能分析諸處差別,於諸行中得無我智,見清淨故。二、於諸受并所依滅,離增上慢,最極寂靜,見清淨故。
 又由於聖弟子有四種相,因此名能隨順佛的教授、教導訓誡。
 一、能夠分析十二處的種種差別,包括自相、共相,生住滅相等;在十二處諸行當中,成就無我的智慧,這是由於正見清淨能夠隨順教授教誡。
 二、對於受的生住滅相能夠了解,明白受是無我、無我所的。文中的「并所依滅」,是指十二處寂滅,無餘依涅槃的境界,由於遠離增上慢錯誤的認識,如實了知無餘依涅槃是最圓滿、最極寂靜、最清淨的,由正見清淨,隨順佛的教授。
 第一種相是分析十二處無我,第二種相是分析受,了知諸受無我。
《披》於諸受并所依滅者:內外諸處,名受所依。彼無餘滅,受亦隨滅,故作是說。
 內六處與外六處的十二處,名受所依。六根緣六塵會產生種種的感受,因此內外諸處名受所依。當行者證入無餘依涅槃時,十二處不可得,受也隨之寂滅,因此這樣說。
三、能超越未來諸苦,見清淨故。四、能超越現在諸苦,見清淨故。
 三、行者能將愛見煩惱斷除,超越來生的苦報,這是第三種正見清淨。
 四、智慧能超越現在的煩惱,這是第四種正見清淨。
 如果能夠作到以上四點,名能隨順教授教誡。
卯二、隨釋4 辰一、得無我智見清淨
 第二科隨釋,隨上述四相,次第解釋;分四科;第一科得無我智見清淨,說明第一種相,得無我智的見清淨。
此中分析內外諸處、識、觸、受、想、思、愛眾別,顯示無我,由依緣起方便道理,能引最初正見清淨。
 第一種正見清淨,是分析十二處無我。依止六根的內六處、外六處產生的六識、六觸、六受、六想、六思、六愛,雖有種種差別,所顯示的只是身心現象而已,除此之外,既沒有我、也不是我所。
 這些觸、受、想、思、愛,由因緣而生起,前為後緣等,此有故彼有,是緣起的方便道理。若了解諸行只是由緣而起,才能通達無我的正見。由此能引最初的正見清淨。
《披》分析內外諸處等者:眼等諸處,名內六處。色等諸處,名外六處。眼等諸識,名六識身。眼等諸觸,名六觸身。眼觸所生受,乃至意觸所生受,名六受身。眼觸所生想,乃至意觸所生想,名六想身。眼觸所生思,乃至意觸所生思,名六思身。眼觸所生愛,乃至意觸所生愛,名六愛身。如是分析眾多差別,唯有諸法可得,而無有我。緣性緣起淨行所緣,名依緣起方便道理。謂於三世唯行、唯法、唯事、唯因、唯果,墮正道理。謂觀待道理、作用道理、證成道理、法爾道理。唯有諸法能引諸法,無有作者及以受者,是名緣性緣起所緣。如聲聞地說應知。(陵本二十七卷一頁2243
 上述論中所謂的「分析內外諸處」等句,應知眼等諸處,名為內六處。
 色等諸處,名為外六處。
 眼耳鼻舌身意等諸識,名六識身。
 眼耳鼻舌身意,依根緣境,根塵識三和合生觸,包括六根六塵六境和合所生觸,名六觸身。
 而眼觸所生受,乃至意觸所生受,此六觸所生受名為六受身。
 六觸所生的想,是緣受有想,但最根本,還是由於觸對境界才有想。因此說:眼觸所生想,乃至意觸所生想,名六想身。
 眼觸所生思,眼根觸對境界產生的思,乃至意根觸對境界生起內心的造作,名六思身。
 眼觸所生愛,對於眼觸境界所生的愛,乃至意觸所生的愛著,名六愛身。仔細分析自己的身心現象,不外是觸、受、想、思、愛,內心的運作不過是這些。因此說:唯有諸法可得,只是緣生法可得,其中並沒有我,不能真正主宰、控制這些感受與想法等。
 所謂:緣性緣起淨行所緣,名依緣起方便道理,說明這些諸法為什麼產生。事實上,諸法從緣生,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緣性,是指等無間緣、因緣、所緣緣、增上緣,是說明緣的體性,諸法生起的因緣體性有這四種。緣起,是指十二緣起。淨行所緣,是指內心清淨修行的所緣境。緣性緣起只是淨行所緣其中的一種。本論曾提過有五種淨行所緣,包括不淨所緣、慈愍所緣、安那般那所緣、緣性緣起所緣,以及(六)界差別所緣等,這些都是能令內心清淨的所緣境,若能專注思惟這些所緣,能令內心逐漸清淨。
 依緣起方便道理,是指對於過去、未來、現在三世能善觀察:
 1、唯行:緣生的身受心法,是本無而有,有已散滅的,稱作唯行。行,有遷流不息,不停變化之義。如有情的果報本來是沒有的,由因緣忽然有了,有了之後又已散滅。
 2、唯法:指緣起的相貌,如生死輪迴的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是唯法所顯,唯法能潤的。若分別而言,十二緣起這些道理,緣生法的相貌,愛、取是能潤的,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法種子及行等六法所攝有支是所潤的。因此十二緣起中,愛見煩惱是能滋潤的,果報是所滋潤的。
 如〈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6曾說「唯法所顯、唯法能潤、唯法所潤,墮在相續,如是等相名緣生法。」
 有情的生命體是由無明推動內心造作三業而來的,是惑業苦的循環顯現,由十二緣起支可以說明惑業苦的緣起相。十二緣起中,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這些都是法的顯現。愛支及取支,能夠滋潤下一個生命體,稱作唯法能潤。心若有了愛著,希望再得到一個生命體,於是會想辦法去取得生命體,因此說愛、取是能潤,有了這樣的執取,會滋潤阿賴耶識中的行、識乃至受的種子,成就「有」支,因此說「有」支是所潤。有了「有」,下一個生命「生」支繼續現前,有生即有老死,這樣生死相續不斷,這十二有支相依相潤的法相是名緣生法。
 3、唯事:五有取蘊名唯事,是業的果報、異熟。有情身心的相貌,以及遇到什麼境界,都是一種業果。有時不明白,為什麼自己會碰到某種境界?如自己這一生都沒有嫉妒障礙他人,可是卻被他人嫉妒障礙,這是過去生曾有嫉妒障礙他人所結的惡緣,現在業緣出現,得到這種果報,名唯事。
 4、唯因:因,是十二緣起中所說的牽引因及生起因。果報是從因來的,牽引因是遠因,由過去生無明緣行能引,熏習下識、名色、六入、觸、受的五法種子為所引;生起因是愛、取、有,愛取的煩惱滋潤過去業行熏習的業種子,加上識乃至受五法種子而成為有,由有而有「生」、「老死」。取有是能生,生、老死是所生,是名生起因。
 5、唯果:有情的果報包括自體果、受用境界果。自體果,指自己的身心果報,例如有的人身體很健康,腸胃很好,這是好的果報;有的人生來有殘疾,六根不具,這也是一種果報,名自體果。受用境界果,則指受用的境界,包括器世間、衣服、房子、車子,乃至在一起的眷屬、朋友等。正報是自體果,依報是受用境界果。果報可以分成這二類。
 若能如此觀察思惟,才能令心落於正確的道理,即符合觀待道理、作用道理、證成道理、法爾道理四種道理。
 由此可知,唯有諸法能引諸法,無有作者及受者,只是因緣生法在流轉不息,無我、無我所。是名緣性緣起所緣。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7,913頁所說,應該了知。
 以上是說到第一種正見清淨。
辰二、最極寂靜見清淨
 第二科最極寂靜見清淨,說明第二種相,最極寂靜的見清淨。
如明依燈,如影依樹,彼非有故,此亦非有。顯示內外諸處差別為因諸受,由彼諸處無餘滅故,此亦隨滅。離增上慢,於其涅槃如實了知最勝寂靜,能引第二正見清淨。
 最極寂靜正見清淨,是要照見涅槃,不生不滅的境界是最極寂靜的。如明依燈,光明是依止燈發光,又如樹影,影子是依止樹木而有的。一旦燈、樹沒有了,光明與樹影也不可得。這是顯示依內外諸處差別為因的諸受,這些受猶如光明、樹影一般,依止著燈、樹所喻的內外諸處。樹可喻為有情的心識,樹影則譬喻受。有情的受,不離開內六處、外六處接觸以後產生識,由識生觸,由觸有受。
 由於如燈如樹的諸處無餘滅盡,光明與樹影也隨之不可得。證入無餘依涅槃時,前一念五蘊滅,後一念五蘊不生,十二處都已寂滅,受當然也不可得。若真實的證入,能遠離增上慢,對於涅槃的境界,能夠如它的真實相,了達是最殊勝、最寂靜的境界。這樣是能引第二正見清淨。
辰三、超越當苦見清淨
 第三科超越當苦見清淨,說明第三種相,超越當來苦的見清淨。
於現法中,以智慧力,能永斷滅一切煩惱,顯示無餘超越當來所有眾苦,能引第三正見清淨。
 在現在的生命體當中,若行者以智慧的力量,能永遠斷除一切愛見煩惱,顯示行者沒有餘漏的超越了將來所有的眾苦,以智慧力斷除愛見煩惱,能夠引發第三種正見清淨。
辰四、超越現苦見清淨
 第四科超越現苦見清淨,說明第四種相,超越現苦的正見清淨。
顯示遍於順苦、順樂、順非苦樂一切法中,不起貪欲、不起瞋恚、不起愚癡;顯示見道,於其念住善住其心;顯示修道,修諸覺分。謂令諸漏永滅盡故,超越現法雜染苦住,能引第四正見清淨。
 超越現苦的正見清淨,是顯示:
 一、行者能普遍對一切隨順生起苦惱、快樂、不苦不樂的一切法中,於順樂境不起貪欲;於苦境不起瞋恚;於順非苦樂境,不起愚癡。
 二、顯示見道:行者對於四念住能夠善巧安住在心中。
 三、顯示修道:行者證入初果進入修道位後,依止前面所證無常、苦、空、無我的正見,繼續修學聖道,修種種的七覺分。為了使令所有的愛見煩惱種子永遠滅除,超越現在生命體種種的雜染痛苦而住,由此能引第四正見清淨。
 由文義可知,行者透過修行,剛開始是外凡,其次是內凡,而後證入見道,在見道位以後進入修道位,乃至得到無學道。以這樣的方法,不斷的修學聖道,能夠引發超越現法雜染苦住的正見清淨。
 以上是說行者得到無我智的見清淨、最極寂靜見清淨、超越當苦見清淨、超越現苦見清淨等四種見清淨。與此相應的經典,如下所示。
《雜上》第359頁:入處相應第221經;累計經數399經;大正藏(27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有如是像類大聲聞尼眾,住舍衛國王園中。比丘尼眾,其名曰純陀比丘尼,民陀比丘尼,摩羅婆比丘尼,波羅遮羅比丘尼,阿羅毘迦比丘尼,差摩比丘尼,難摩比丘尼,吉離舍瞿曇彌比丘尼,優鉢羅色比丘尼,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此等及餘比丘尼,住王園中。爾時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與五百比丘尼,前後圍遶,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爾時、世尊為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說法,示教、照喜。種種說法,示教、照喜已,發遣令還言:「比丘尼!應時宜去」。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如是我聞:一時,佛陀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中。那個時候,有聽聞佛的法音,由此隨順修學戒定慧的大聲聞比丘尼眾,住在舍衛國波斯匿王的園中。這些比丘尼眾的名字是:純陀比丘尼、民陀比丘尼、摩羅婆比丘尼、波羅遮羅比丘尼、阿羅毘迦比丘尼、差摩比丘尼、難摩比丘尼、吉離舍瞿曇彌比丘尼、優鉢羅色比丘尼、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佛的姨母又名大愛道),有這麼多比丘尼,以及其他比丘尼都住在王園中。
 這時,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與五百位比丘尼前後圍遶,來到佛陀所住的祇樹給孤獨園,頂禮佛足後,退下坐在一旁。此時,世尊為大愛道比丘尼及五百比丘尼說法,開示諸法實相的勝義,眾比丘尼聽聞後,內心都得到法喜。世尊又為他們宣說了教、理、行、果各種類別的佛法,示教、照喜後,佛發言命令他們:「比丘尼們!時間到了,你們應該回去所住的精舍」。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等,聽聞佛宣說妙法後,內心非常歡喜,向佛頂禮後,告辭而去。
爾時、世尊知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去已,告諸比丘:「我年已老邁,不復堪能為諸比丘尼說法。汝等諸比丘僧,今日諸宿德上座,當教授諸比丘尼」。時諸比丘受世尊教,次第教授比丘尼,次至難陀,爾時、難陀次第應至而不欲教授。爾時、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與五百 比丘尼,前後圍遶,詣世尊所,稽首禮足,乃至聞法歡喜隨喜,作禮而去。爾時、世尊知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去已,問尊者阿難:「誰應次至教授諸比丘尼」?尊者阿難白佛言:「世尊!諸上座次第教授比丘尼,次至難陀,而難陀不欲教授」。爾時、世尊告難陀言:「汝當教授諸比丘尼,為諸比丘尼說法。所以者何?我自教授比丘尼,汝亦應爾;我為比丘尼說法,汝亦應爾」。爾時、難陀默然受教。
 那時,佛陀知道大愛道及五百比丘尼已經離開,對眾比丘說:「我已經年老力衰,不能再為比丘尼們說法了。你們眾比丘僧中,現在已證聖道的阿羅漢、戒臘長的比丘,應當發慈悲心去教授這些比丘尼,令他們知道如何用功修行,乃至得無生法忍」。那時,僧團的比丘們接受世尊的教敕,排出次第去教授眾比丘尼修學聖道,按照僧執事所排的次第,輪到了佛的弟弟孫陀羅難陀尊者。那時,依次應該輪至尊者難陀,但是他不願去教授。這時,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與五百位比丘尼前後圍遶,又來到佛陀所住的祇樹給孤獨園,頂禮佛足後,乃至聽聞佛陀為他們說法,歡喜隨喜,向佛頂禮後,離去。
 這時,佛陀知道大愛道及五百比丘尼已經離開祇園,問尊者阿難:「應該輪到哪位比丘到王園去教授諸比丘尼」?阿難尊者對佛說:「世尊!大眾僧中諸上座大比丘按照次第到王園教導比丘尼,應該輪到難陀尊者,但他不想前往教授」。世尊聽後,告訴難陀說:「你應當去教授眾比丘尼,為眾比丘尼們宣說佛法。為什麼?因為我自己都要教授比丘尼,你是大阿羅漢也應該這樣作;我為比丘尼說法,你奉大眾僧的命令,也應該隨順去教授比丘尼」。佛在大眾中說明後,難陀靜默的接受佛陀的教敕。
 以上對應論文所說,由二因緣,佛在大眾中自己宣布:「我年已老邁,不再堪能為諸比丘尼說法」。第一個因緣:「為令恃其少年,專行憍傲,住放逸者,自怖厭故」。佛陀為了使令驕慢、不肯努力,放逸的年輕人,心生恐怖、厭離,好好用功修學聖道,才能擔當弘法重任。第二個因緣:「為令於當來世,諸有苾芻其年衰老,無有勢力,遠離疑悔,勸請少年諸苾芻等,宣說正法」。為了使令將來,僧團中比丘年老力衰,不能弘揚佛法時,心中不用猶豫懊悔,而能勸導敦請年輕的比丘、比丘尼們,負起弘揚正法的責任。
時難陀夜過晨朝,著衣持鉢,入舍衛城乞食。食已,還精舍,舉衣鉢,洗足已,入室坐禪。從禪覺,著僧伽梨,將一比丘,往詣王園。諸比丘尼遙見尊者難陀來,疾敷床座,請令就坐。尊者難陀坐已,諸比丘尼稽首敬禮,退坐一面。尊者難陀語諸比丘尼:「諸姊妹!汝等當問,我今當為汝等說法。汝等解者當說言解,若不解者當說不解。於我所說義,若當解者,當善受持;若不解者,汝當更問,當為汝說」。諸比丘尼白尊者難陀言:「我等今日聞尊者教,令我等問,告我等言:汝等若未解者,今悉當問;已解者當言解,未解者當言不解。於我所說義,已解者當奉持;未解者,當復更問。我等聞此,心大歡喜。未解義者,今日當問」。
 這時,到了第二日早晨,尊者難陀著衣持鉢,入舍衛城乞食。吃完飯,回到祇園,將衣鉢收好,洗完腳後,進入室內坐禪。等到從禪定出來,穿著僧伽梨大衣,帶一位比丘前往王園。眾比丘尼遠遠地見到尊者難陀到來,急速佈置好大床座,請尊者上坐。等尊者難陀坐好後,眾比丘尼向他頂禮,退坐一邊。尊者難陀對諸比丘尼說:「諸姊妹!你們對於修學聖道的法門,如果有不知道的,應當問我,我現在奉佛及大眾僧之令,將為你們說法。你們聽後,如果了解應當說已了解,如果不了解應當說不了解。對我所說的法義,如果你們已經通達,應當要好好的受持;如果還不能了解,應再發問,我一定會為你們解說其義」。
 諸比丘尼對尊者難陀說:「我們今日聽聞尊者的教導,要我們提問,您告訴我們說:『你們若是有不了解的問題,現在都應當發問;如果是已經了解的應當說已了解,不了解的應當說不了解。對我所說的義理,如果是已了解應當遵奉修持;還不了解的,應當再發問』。我們聽了這些話,心生大歡喜。對於還不了解的義理,今日將會提出向您請問」。
 以上對應論文所說法有二種:一者決擇說,二者直言說,難陀比丘是先採取決擇說:謂興詰問、徵覈方便,說正道理,滅除疑惑;以及論文所說,又由四相,能隨順教授、教誡。
爾時、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云何姊妹?於眼內入處觀察,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耳、鼻、舌、身、意內入處觀察,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尊者難陀!我等已曾於此法如實知見,於六內入處觀察無我,我等已曾作如是意解,六內入處無我」。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姊妹!應如是解,六內入處觀察無我」。
 那時,難陀尊者問眾比丘尼:「姊妹們!依眼內入處為所緣境觀察無我,怎麼觀察?能否觀察、思惟眼根即是我嗎?或離開了眼根,另外有個我嗎?或我在眼根中、眼根在我的體性中嗎」?比丘尼們回答:「不是的,尊者難陀」!難陀尊者接著問:「耳、鼻、舌、身、意等內入處,能否觀察、思惟諸內入處就是我嗎?或離開了諸內入處,另外有個我嗎?或我在諸內入處中、諸內入處在我的體性中嗎」?比丘尼們回答說:「不是的,尊者難陀!為什麼?因為過去我們已曾於奢摩他中如實知、於毘鉢舍那中如實見六內入處無我;我們心中已常如理的作這樣理解,六內入處中並沒有我」。尊者難陀讚歎諸比丘尼:「太好了!太好了!姊妹們!你們應該這樣意解觀察,六內入處中並沒有我」。
「諸比丘尼!色外入處,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聲、香、味、觸、法外入 處,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尊者難陀!我已曾於六外入處,如實觀察無我;我常作此意解,六外入處如實無我」。尊者難陀讚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六外入處無我」。
 「眾比丘尼!能否觀察、思惟青、黃、赤、白等色,它是我嗎?或離開它,另外有個我嗎?或我在它中、它在我的體性中嗎」?比丘尼們答說:「不是的,尊者難陀」!「那麼聲、香、味、觸、法外入處,能否觀察、思惟六外入處是我嗎?或離開六外入處,另外有個我嗎?或我在六外入處中、六外入處在我的體性中嗎」?比丘尼們答說:「不是的,尊者難陀!為什麼?因為我們已曾如實思惟觀察六外入處無我的相貌;我們心中也常如理的作這樣理解,六外入處確實沒有我」。尊者難陀讚歎諸比丘尼:「太好了!太好了!你們應當這樣意解觀察,六外入處中並沒有我」。
「若緣眼、色生眼識,彼眼識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彼意識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已曾於此六識身,如實觀察無我;我亦常作是意解,六識身如實無我」。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姊妹!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六識身如實無我」。
 「如果由眼見色而生眼識,能否觀察、思惟眼識是我嗎?或離開眼識,另外有個我嗎?或我在眼識中、眼識在我的體性中嗎」?比丘尼們答說:「不是的,尊者難陀」!「那麼耳、鼻、舌、身、意諸根,乃至由意根緣法境而生起意識,能否觀察、思惟彼六識身是我嗎?或離開六識身,另外有個我嗎?或另外有一個我在六識身中、六識身在我的體性中嗎」?比丘尼們答說:「不是的,尊者難陀!為什麼?因為我們過去已曾如實思惟觀察在六識身無我的相貌;我們心中也常如理的作這樣理解,六識身確實沒有我」。尊者難陀讚歎諸比丘尼:「太好了!太好了!你們應當這樣意解觀察,六識身中並沒有我」。
「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生觸,彼觸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生觸,彼觸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已曾於此六觸,觀察如實無我;我亦常如是意解,六觸如實無我」。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當如實觀察,於六觸身如實無我」。
 「又由眼見色而生眼識,又由根塵識三事和合而生眼觸,能否觀察、思惟眼觸是我嗎?或離開眼識,另外有個我嗎?或我在眼觸之中嗎?眼觸在我的體性中嗎」?比丘尼答說:「不是的,尊者難陀」!「那麼耳、鼻、舌、身、意諸根,乃至由意根緣法境而生起意識,根塵識三事和合而生六觸身,能否觀察、思惟六觸身是我嗎?或離開六觸身,另外有個我嗎?或我在六觸身之中嗎?六觸身在我的體性中嗎」?眾比丘尼答說:「不是的,尊者難陀!為什麼?因為我們過去已曾如實思惟觀察在六觸身無我的相貌;我們心中也常如理的作這樣理解,六觸身確實沒有我」。尊者難陀讚歎諸比丘尼:「太好了!太好了!你們應當這樣意解觀察,六觸身中並沒有我」。
「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彼觸緣受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彼受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等曾於此六受身,如實觀察無我;我亦常作此意解,六受身如實無我」。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此六受身如實無我。
 「如果由眼見色而生眼識,又由三事和合而生眼觸,再由眼觸緣各種感受,能否觀察、思惟眼觸所緣的受是我嗎?或離開眼觸所緣的受,另外有個我嗎?或我在眼觸所緣的受之中嗎?眼觸所緣的受在我的體性中嗎」?諸比丘尼答說:「不是的,尊者難陀」!「那麼耳、鼻、舌、身、意諸根,乃至由意根緣法境而生起意識,根塵識三事和合而生六觸身,六觸身緣六受身,能否觀察、思惟六受身是我嗎?或離開六受身,另外有個我嗎?或我在六受身之中嗎?或六受身在我的體性中嗎」?諸比丘尼答說:「不是的,尊者難陀!為什麼?因為我們過去已曾如實思惟觀察在六受身無我的相貌;我們心中也常如理的作這樣理解,六受身確實沒有我」。尊者難陀讚歎諸諸比丘尼:「太好了!太好了!你們在這個道理中,應當這樣意解觀察,六受身中並沒有我」。
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生觸,觸緣想,彼想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生觸,觸緣想,彼想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曾於此六想身,如實觀察無我;我亦常作此意解,六想身如實無我」。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此六想身如實無我。
 「如果由眼見色而生眼識,又由三事和合而生眼觸,再由眼觸緣各種想,能否觀察、思惟想是我嗎?或離開想,另外有個我嗎?或我在想之中、或想在我的體性中嗎」?比丘尼答說:「不是的,尊者難陀」!「那麼耳、鼻、舌、身、意諸根,乃至由意根緣法境而生起意識,根塵識三事和合而生六觸身,六觸身緣六想身,能否觀察、思惟六想身是我嗎?或離開六想身,另外有個我嗎?或我在六想身之中、或六想身在我的體性中嗎」?諸比丘尼答說:「不是的,尊者難陀!為什麼?因為我們過去已曾如實思惟觀察在六想身無我的相貌;我們心中也常如理的作這樣理解,六想身確實沒有我」。尊者難陀讚歎諸比丘尼:「太好了!太好了!你們在這個道理中,應當這樣意解觀察,六想身中並沒有我」。
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思,彼思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緣思,彼思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曾於此六思身,如實觀察無我;我常作此意解,此六思身如實無我」。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此六思身如實無我。
 「如果由眼見色而生眼識,又由三事和合而生眼觸,再由眼觸緣各種思,能否觀察、思惟思是我嗎?或離開思,另外有個我嗎?或我在思之中、思在我的體性中嗎」?諸比丘尼答說:「不是的,尊者難陀」!「那麼耳、鼻、舌、身、意諸根,乃至由意根緣法境而生起意識,根塵識三事和合而生六觸身,六觸身緣六思身,能否觀察、思惟六思身是我嗎?或離開六思身,另外有個我嗎?或我在六思身之中、或六思身在我的體性中嗎」?諸比丘尼答說:「不是的,尊者難陀!為什麼?因為我們過去已曾如實思惟觀察在六思身無我的相貌;我們心中也常如理的作這樣理解,六思身確實沒有我」。尊者難陀讚歎諸比丘尼:「太好了!太好了!你們在這個道理中,應當這樣意解觀察,六思身中並沒有我」。
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愛,彼愛 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緣愛,彼愛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曾於此六愛身,如實觀察無我;我常作此意解,此六愛身如實無我」。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此六愛身如實無我」。
 「如果由眼見色而生眼識,又由三事和合而生眼觸,再由眼觸緣各種愛,能否觀察、思惟愛是我嗎?或離開愛,另外有個我嗎?或我在愛之中、愛在我的體性中嗎」?諸比丘尼答說:「不是的,尊者難陀」!「那麼耳、鼻、舌、身、意諸根,乃至由意根緣法境而生起意識,根塵識三事和合而生六觸身,六觸身緣六愛身,能否觀察、思惟六愛身是我嗎?或離開六愛身,另外有個我嗎?或我在六愛身之中、或六愛身在我的體性中嗎」?諸比丘尼答說:「不是的,尊者難陀!為什麼?因為我們過去已曾如實思惟觀察在六愛身無我的相貌;我們心中也常如理的作這樣理解,六愛身確實沒有我」。尊者難陀告訴諸比丘尼:「你們在這個道理中,應當這樣意解觀察,六愛身中並沒有我」。
 前面論文提到,對於諸處要觀察無我,分析諸處差別,從諸行中成就無我的正知,正見。聖弟子們應依教奉行,隨順佛的教授教誡。
 以上對應論文所說,分析內外諸處、識、觸、受、想、思、愛、眾別,顯示無我,由依緣起方便道理,能引最初正見清淨 。
「姊妹!譬因膏油、因炷,燈明得然。彼油無常,炷亦無常,火亦無常,器亦無常。若有作是言:無油、無炷、無火、無器,而所依起燈光,常、恆、住、不變易,作是說者為等說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緣油、炷、器然燈,彼油、炷、器悉無常,若無油、無炷、無器,所依燈光亦復隨滅、息、沒、清涼、真實」。「如是姊妹!此六內入處無常,若有說言,此六內入處因緣生喜樂,常、恆、住、不變易、安隱,是為等說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等曾如實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緣法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息、沒、清涼、真實」。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法緣滅,彼彼生法 亦復隨滅、息、沒、寂靜、清涼、真實」。
 尊者難陀告訴諸比丘尼:「姊妹們!譬如因為有了膏油、燈芯,燈才能點燃現出光明。然而油是無常,燈芯也是無常,火也是無常,盛油的器皿也是無常。如果有人這樣說:『沒有膏油、沒有燈芯、沒有盛油的器皿為所依而燃起的燈光是常住、恆久、持續、不會變易』,這樣的說法,與事實相等嗎」?諸比丘尼回答說:「不是的,尊者難陀!為什麼?因為有膏油、燈芯、盛油器皿的因緣和合才能點燃燈光,然而膏油、燈芯、盛油的器皿都是無常;如果沒有膏油、沒有燈芯、沒有盛油的器皿,那麼所依而得的燈光,也會隨之而滅、止息、不生、變成清涼、真實」。尊者難陀說:「同樣的道理,姊妹們!這眼等六內入處都是無常。如果有人說:『由這六內入處的因緣所生起的喜樂,是常住、恆久、持續、不會變易、安定隱固的』。這樣的說法,與事實相等嗎」?諸比丘尼回答說:「不是的,尊者難陀!為什麼?因為我們過去已曾如實思惟觀察:每一個法的因緣和合,會生起相對的另一個法;而每一個法的因緣息滅了,所生的一切法也會隨之而滅、止息、不生、變成清涼、真實」。尊者難陀讚嘆眾比丘尼:「太好了!太好了!比丘尼們!你們在這個道理中,應當這樣意解觀察:每一個法的眾緣和合,會生起相對的另一個法;而每一個法的因緣息滅了,所生的一切法也會隨之而滅、止息、不生、變成寂靜、清涼而真實」。能生苦惱的因緣,若被戒定慧聖道對治而消滅,所生的苦惱境界亦隨之息滅,這時會感覺到清涼自在,即涅槃的真實境界
「諸姊妹!譬如大樹、根、莖、枝、葉,根亦無常,莖、枝、葉皆悉無常。若有說言,無彼樹根、莖、枝、葉,唯有其影,常、恆、住、不變易、安隱者,為等說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如彼大樹、根、莖、枝、葉,彼根亦無常,莖、枝、葉亦復無常。無根、無莖、無枝、無葉,所依樹影一切悉無」。「諸姊妹!若緣外六入處無常,若言外六入處因緣生喜樂,常、恆、住、不變易、安隱者,此為等說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曾於此義如實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法緣滅,彼彼 生法亦復隨滅、息、沒、寂靜、清涼、真實」。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姊妹!汝於此義,當如實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法緣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息、沒、寂滅、清涼、真實。
 「眾姊妹們!譬如大樹是由根、莖、枝、葉等和合所組成,樹根是無常,莖、枝、葉也都是無常變壞性。如果有人說:『雖然大樹的根、莖、枝、葉無常變壞而沒有了,但是樹的影子還是繼續存在、常恆住、不會變易、安定隱固。』這樣的說法,是否正確」?諸比丘尼回答說:「不是的,尊者難陀!為什麼?因為如同大樹的根、莖、枝、葉,樹根是無常變壞,莖、枝、葉也是無常變壞;如果沒有根、沒有莖、沒有枝、沒有葉,那麼依此而生的樹影,一切應該都沒有了」。尊者難陀說:「眾姊妹們!如果所緣的色等外六入處是無常的,而有人說:『由色等外六入處眾緣和合而生起的喜樂,能夠繼續存在、常恆住、不會變易、安定隱固』。這樣的說法,是否正確」?諸比丘尼回答說:「不是的,尊者難陀!為什麼?因為我們曾經如實的觀察這個道理:每一個法的眾緣和合,都會生起相對的另一個法;而每一個法的因緣息滅了,那麼相對而生的一切法,也會隨之而滅、止息不生、變成寂靜、清涼而真實」。尊者難陀告訴眾比丘尼們:「太好了!太好了!比丘尼們!你們在這個道理中,應當這樣意解觀察:每一個法的眾緣和合,都會生起相對的另一個法;而每一個法的因緣息滅了,那麼相對而生的一切法,也會隨之而滅、止息、不生、變成寂靜、清涼而真實」。此譬喻顯示我不可得(我空義)。樹和陽光是因緣,樹影是所生法;樹沒有了,影子也即不存在,這表示所生法沒有它自己的體性。
 以上對應論文所說如明依燈,如影依樹。彼非有故,此亦非有。顯示內外諸處、差別為因諸受,由彼諸處無餘滅故,此亦隨滅,離增上慢。於其涅槃、如實了知、最勝寂靜,能引第二正見清淨。
諸姊妹!聽我說譬,夫智者因譬得解。譬如善屠牛師、屠牛弟子,手執利刀,解剝 其牛,乘間而剝,不傷內肉,不傷外皮,解其肢節、筋骨,然後還以皮覆其上。若有人言,此牛皮、肉全而不離,為等說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彼善屠牛師、屠牛弟子,手執利刀,乘間而剝,不傷皮肉、肢節、筋骨,悉皆斷截,還以皮覆上;皮、肉已離,非不離也」。「姊妹!我說斯譬,今當說義:牛者,譬人身麤色,如篋毒蛇經廣說。肉者,謂內六入處。外皮者,謂外六入處。屠牛者,謂學見跡。皮、肉中間筋骨者,謂貪喜俱。利刀者,謂利智慧。多聞聖弟子以智慧利刀,斷截一切結、縛、使、煩惱、上煩惱、纏。是故諸姊妹!當如是學:於所可樂法,心不應著,斷除貪故;所可瞋法,不應生瞋,斷除瞋故;所可癡法,不應生癡,斷除癡故。於五受陰當觀生、滅,於六觸入處當觀集、滅,於四念處當善繫心住七覺分。修七覺分已,於其欲漏,心不緣著,心得解脫;於其有漏,心不緣著,心得解脫;於無明漏,心不緣著,心得解脫。諸姊妹!當如是學」!爾時、尊者難陀為諸比丘尼說法,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已,從座起去。{KB}
 「眾姊妹們!請聽我再說一個譬喻。有智慧的人會因為譬喻而理解諸法的實相。譬如善於屠宰牛的師傅和他的弟子,手握著銳利的刀,解剖牛隻,順著牛的皮肉筋骨間的隙縫去解剖牛,並沒有傷到牛的內肉,沒有傷到外皮,將牛身的肢節、筋骨割截後,然後用皮覆蓋在牛的肢節、筋骨上。如果有人說:『這隻牛的皮、肉是完整而沒有被割離。』這樣的說法,是否正確?比丘尼回答說:「不是的,尊者難陀!為什麼?因為屠宰牛的師傅和他的弟子,手握著銳利的刀,解剖牛隻,順著牛的皮肉筋骨間的隙縫去解剖牛,並沒有傷到牛的內肉,沒有傷到外皮,將牛身的肢節、筋骨割截後,雖然用皮覆蓋在牛的肢節、筋骨上,但牛的皮和肉已經分離,肢節、筋骨也已經截斷,不是沒有割離」。尊者難陀說:「姊妹們!我說的這個譬喻,現在應當講說它的道理。牛隻譬喻人粗顯的色身,如前面《篋毒蛇經》有詳細的說明:篋指箱子,中有四條毒蛇,譬喻人身內地水火風:牛肉譬喻眼等六內入處;外皮譬喻色等外六入處;屠牛的人是譬喻初果以上聖者,已經證得諸法實相;跡是人所行走的痕跡,譬喻修無我觀、見第一義諦,一切聖者走過來的道路,是可信賴依循的。皮、肉和筋骨都連在一起,譬喻貪心與喜愛煩惱在一起遍一切處;屠宰牛的師傅與他的弟子,手握著銳利的刀,譬喻聖者銳利的智慧即我空的智慧。有智慧的聖弟子都是用智慧的利刀去斬斷一切的結、縛、使、煩惱、上煩惱、纏,以上結等六詞皆是煩惱的別名」。「結」者,合義,煩惱現起能與苦和合一起;「縛」指被綁住,煩惱活動時,將身心綁得死死的,甚難解開;「使」指煩惱力量很大,能驅使心生煩惱;「上煩惱」,是指根本煩惱,「纏」是煩惱現行。
 「因此諸姊妹們!你們應該這樣地學習:對於可樂的色聲香味觸法,心裡不應該貪著,因為可愛境是因緣生法,無常、苦、空、無我,常修習無我觀,斷除貪欲;對於可瞋的境界,不應該生瞋怒,觀察可瞋境是因緣生法,無常、苦、空、無我,常修習止觀,斷除瞋恚;對於可使人愚癡的法,應該學習經論,明了是因緣生法,是無常、苦、空、無我,如是常修習止觀,而有大光明的智慧,斷除愚癡。
 對令人貪著煩惱的五蘊,應該要觀察它的生起與息滅;對眼等六觸入處,也應該要觀察它的集起與息滅;要依止七覺分(謂念、擇法、精進、喜、輕安、定、捨七法,是覺支自體。)修習(即是無我觀),成就七覺分後,對於欲界的煩惱,心不再攀緣執著,煩惱不再能將心繫縛;對於色、無色界貪愛禪定的煩惱,心不再攀緣執著,煩惱不再能將心繫縛;對於執著一切法真實有而生的愛恨無明煩惱,心不再攀緣執著是真實,心得解脫自在。諸姊妹們!你們應當像這樣的學習、觀察」!那時,尊者難陀為諸比丘尼說法圓滿,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後,即從座起離去。
 於身受心法四念處深入修行,即可以住於七種覺悟的狀態,證入諸法實相,最後成就,名八正道。以上對應論文所說,於現法中,以智慧力、能永斷滅一切煩惱,顯示無餘、超越當來所有眾苦,能引第三正見清淨。
時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與五百比丘尼,眷屬圍遶,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乃至為佛作禮而去。爾時、世尊知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去已,告諸比丘:「譬如明月十四日夜,多眾觀月,為是滿耶,為未滿耶?當知彼月未究竟滿。如是善男子難陀,為五百比丘尼正教授、正說法,於其解脫猶未究竟。然此等比丘尼命終之時,不見一結不斷,能使彼還生於此世」。爾時、世尊復告難陀:「更為諸比丘尼說法」。爾時、尊者難陀默然奉教。夜過晨朝,持鉢,入城乞食。食已,乃至往詣王園,就座而坐。為諸比丘尼說法,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已,從座起去。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復於異時,與五百比丘尼,前後圍遶,往詣佛所,稽首禮足,乃至作禮而去。爾時、世尊知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去已,告諸比丘:「譬如明月十五日夜,無有人疑月滿不滿者,然其彼月究竟圓滿。如是善男子難陀,為諸比丘尼說如是正教授,究竟解脫。若命終時,無有說彼道路所趣,此當知即是苦邊」。是為世尊為五百比丘尼授第一果記。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比丘尼們聽完尊者難陀說法後,又圍遶著往佛陀住所,向佛陀頂禮後,退立一邊,乃至聽完佛為她們說法後,向佛陀作禮而離去。那時,世尊知道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已經離去後,告訴眾比丘說:「譬如十四日夜晚的明月,有很多人觀賞月亮,月是圓滿?還是未圓滿?應當知道,那時的月亮還不是究竟圓滿。如同善男子難陀雖為五百比丘尼正確的教授、正確的說法,但是他們還沒有完全解脫。而這些比丘尼如果不能證得阿羅漢果,在命終之時,不能看見若還有一點煩惱未斷,都將使令她們死後,再生到苦惱的世間」。若是證阿羅漢果,則不用再來輪迴生死。
 這時,世尊又告訴難陀說:「你應當再為眾比丘尼說法,使令她們究竟斷除所有的煩惱」。那時,尊者難陀默然接受教示,夜過晨朝,持鉢、入城中乞食。飯後,乃至前往國王的園中,即座而坐。為眾比丘尼說法,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後,從座起來離去。經過數日,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與五百比丘尼前後圍遶,到了佛陀的住處,向佛陀頂禮後,退立一邊,聞法乃至最後向佛陀作禮而離去。那時,世尊知道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已經離去後,告訴眾比丘說:「譬如十五日夜晚的明月,沒有人會懷疑月到底是圓滿還是不圓滿,然而月亮確實是究竟圓滿。如同善男子難陀為五百比丘尼正確的教授、正確的說法,使令他們得到究竟的解脫;如果他們臨命終時,沒有人會說諸比丘尼所趣向的道路,應當要知道,他們一念不生,契入第一義諦,惑業苦悉皆寂滅,已到達生死眾苦的邊際,不再輪迴三界。這是世尊為五百比丘尼授記,他們證得阿羅漢果。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諸比丘聽聞了佛陀的說法,歡喜奉行。
 以上對應論文所說,顯示見道、於其念住、善住其心。顯示修道、修諸覺分。謂令諸漏永滅盡故,超越現法雜染苦住,能引第四正見清淨。
丑三、苦住2 寅一、舉過患3 卯一、標列苦住
 第三科苦住,此為「處擇攝」第二總頌的第三個別頌(上品貪等攝)中,第一句「上貪教授及苦住」的「苦住」,說明不守根者二種苦住的過患及守根者身心輕安能證三摩地的功德,分二科;第一科舉過患,舉出過患,又分三科;第一科標列苦住,標示列舉出二種苦住。
復次,有諸苾芻不守根住,於諸境界心多愛染、心多散亂。由此因緣,受二種苦。一者、麤重所作苦,二者、於諸法中疑惑所作苦。
 其次,有諸多的比丘們,不守護根門而住,以六根攀緣六境,在色聲香味觸法的諸多境界中,內心產生諸多的貪愛染著、心中有諸多散動混亂。由這樣愛染、散亂的因緣,會有二種痛苦的感受。
 一、麤重所作苦,由於不能守護根門而住,生起煩惱不得自在,而有身心無所堪能,不調柔所作苦。
 二、於諸法中疑惑所作苦,由於對於法尚不能有勝解,心中常生懷疑迷惑,而有種種的苦惱出現。
卯二、釋其所以2 辰一、受麤重所作苦
 第二科釋其所以,解釋為什麼會有二種苦,分二科;第一科受麤重所作苦,解釋受麤重所作苦的原因。
所以者何?由彼方便,應勤修身;勤修身已,應勤修戒奢摩他支。
 為什麼比丘們會這樣?由於比丘們能依佛所指導的教法,善守護諸根,修習根律儀的善巧方便,勤修學根律儀後,要進一步修戒律儀;修戒律儀後,還要勤修奢摩他支。
《披》由彼方便應勤修身等者:守護諸根,修根律儀,名彼方便。如下說言:為得未得明與解脫,當知略有四種修道。謂修根故,能正修身;修身所引善行修故,能正修戒。其義應知。
 守護諸根,修習根律儀,名彼方便。如下面的文繼續會說到,比丘(尼)為了成就尚未成就的三明: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以及愛見煩惱的解脫,應當知道約略來說有四種修道的方法。修根律儀,能夠正確的修身;修身所引善行修故,能夠正確的修戒。這是前後相關的,前前能引發後後的功德,這樣的義理應該了知。
以不修身,亦不修戒奢摩他支為因緣故,身不輕安、心不輕安,是故彼受麤重所作苦。
 若比丘們不修身,也不持戒,由於這樣的因緣故,所修的奢摩他也不能成就,因此身、心都不能輕安,並且領受到身心無所堪能性,麤重剛強不調柔的苦惱。
辰二、受疑惑所作苦
 第二科受疑惑所作苦,說明受疑惑所作苦的原因。
輕安闕故,不能觸證勝三摩地。由是因緣,應如實知不如實知,多生疑惑,是故彼受於諸法中疑惑所作苦。
 由於比丘未能修根律儀、戒律儀,奢摩他支也未成就,因此缺乏身心輕安;沒有輕安,表示尚未觸證殊勝的三摩地,不能依止三摩地修毗鉢舍那。由於這樣的因緣,比丘於應該如實了知的三寶四諦等道理,不能如實勝解,對於佛所開示的他世、作用、因果、諸諦、三寶中,心生懷疑迷惑,由此懷疑迷惑而領受種種不自在的苦惱。
卯三、結名過患
 第三科結名過患,結說不守護諸根的過失災患。
由此二種苦惱住故,名不守根增上緣力,所得眾苦不安隱住。如是名為於現法中,不守根者所有過患。
 由於不守根的增上緣力,令心住在麤重所作苦、及對法的疑惑所作苦,使得內心充滿眾苦不能安隱而住。如是名為於現法中,不守護根律儀的所有過失災患。
寅二、例相違
 第二科例相違,例說相違。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守護根者所有功德。
 反過來,如果能守護根門勤修身;勤修身後,能夠如實持戒;戒能守持得好,奢摩他支也容易修得好;奢摩他支修得好,依奢摩他修毗鉢舍那,能夠如實證得諸法實相,所有的疑惑斷除,也就能斷除身心的麤重所作苦及諸法中疑惑所作苦。以上所說即是守護根門者所有修行功德。
 接著再看一段相應的經,是222經。
《雜上》第367頁:入處相應第222經;累計經數400經;大正藏(27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不律儀、律儀。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不律儀?眼根不律儀所攝護,眼識著色,緣著故以生苦受,苦受故不一其心,不一心故不得如實知見,不得如實知見故不離疑惑,不離疑惑故由他所誤而常苦住。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不律儀。云何律儀?眼根律儀所攝護,眼識識色,心不染著,心不染著已常樂更住,心樂住已常一其心,一其心已如實知見,如實知見已離諸疑惑,離諸疑惑已不由他誤,常安樂住。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律儀」。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這時佛開示比丘們:「有一種是不合律儀之法、一種是合律儀之法。你們要仔細的聽,善巧的思惟,我將為你等解說。什麼是不合律儀之法?眼根不守護根律儀,當眼根緣色時,取相、取隨好,執著色塵,使內心產生種種麤重的苦受,由於種種的苦惱,令心無法專心修奢摩他;因不能專心修奢摩他,就不能如實知見諸法實相;不能如實知見諸法實相,對於諸法心生疑惑而不能勝解;因對佛法疑惑不能勝解,則容易被外道們所誤導,內心常住於苦惱中。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是名不合律儀之法。
 什麼是合於律儀之法?眼根被根律儀所攝受保護,當眼識了別色塵時,不取相、不取隨好,心對色塵不生染著、貪愛,心歡喜安住在清淨的境界;心在清淨安樂的境界中,修奢摩他能夠成就心一境性;在定心中修毗鉢舍那,能夠如實知見諸法實相。若能如實知見諸法實相,即能遠離疑惑;遠離疑惑已,不會被他人誤導,身心常住於安樂之中。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是名合於律儀之法」。佛陀說完此經後,眾比丘聽聞佛陀所說,滿心歡喜,信受奉行。
 此經對應論文中,比丘不守根律儀者而有二種苦:麤重所作苦及疑惑所作苦。佛於此經教授遠離二種苦法,最先要修根律儀,由收攝六根而遠離貪愛,因此能守持戒律儀;由於內心清淨安樂,修奢摩他容易成就,於定中修毗鉢舍那進而斷除煩惱,所有的苦都可以解脫。
丑四、觀察2 寅一、由觀察作意2 卯一、舉為離欲貪2 辰一、出修方便3 巳一、思惟淨相
 第四科觀察,此為「處擇攝」中,第二總頌下的第三個別頌(上品貪等攝)中,第二句「觀察引發不應供」的「觀察」,說明運用觀察而遠離欲貪,分二科;第一科由觀察作意,說明由觀察作意出離欲貪,又分二科;第一科舉為離欲貪,舉出為了遠離欲貪,行者必須在內心中,現出色聲香味觸法的淨妙相,來觀察自己是不是有貪瞋癡的煩惱,又分二科;第一科出修方便,說明修學遠離欲貪的方法,又分三科;第一科思惟淨相,作觀思惟淨妙相。
復次,有諸苾芻為離欲貪,勤修方便,由正修習加行道故,伏諸煩惱。作是思惟:我於諸欲,為有欲貪而不覺了,為無有耶?乃以淨相作意思惟,於斷未斷方得決定。
 其次,有諸多的比丘們為了遠離欲貪,以不淨觀為所緣境勤修觀行,用正確的觀行以七作意修學加行道,調伏諸多的煩惱到一個程度,於攝樂作意以後,中品欲貪煩惱斷除。斷除中品欲貪煩惱的修行人,在日常生活行住往來時,看見色聲香味觸等美好的境界,還要想一想:我對於種種色聲香味觸諸欲,是否還有種種的貪心沒有覺察到,微細的欲貪到底是有或是沒有?這時內心刻意主動思惟,色聲香味觸清淨微妙的色相,檢查自己有沒有歡喜心?如果內心還歡喜,表示微細欲貪未斷;沒有歡喜心,表示微細欲貪已斷。這時才能夠正確的決定自己還有沒有欲貪的煩惱。
巳二、尋求依處
 第二科尋求依處,尋求欲貪的依止處。
觀察作意為依止故,尋求貪欲生起處所,如實了知憶念分別,是諸煩惱勝安足處。
 比丘是以觀察作意為依止故,內心中顯現淨妙相,思惟尋求內心的貪欲在哪個地方生起,能如實了知自己心念的狀態,了知憶念分別種種淨妙相,是最可能生起欲貪煩惱的依止處。
巳三、制伏煩惱
 第三科制伏煩惱,說明煩惱起時立即制伏。
由彼煩惱未永斷故,若為煩惱漂漾心時,了知能趣下劣分故,便即制伏。
 由於自己的煩惱尚未永遠斷除,欲貪的煩惱還會漂浮盪漾在內心,當有欲貪煩惱出現時,會使自己內心趣向欲的下劣境界,這時應立即控制調伏對治煩惱。
辰二、料簡失德2 巳一、不制伏等
 第二科料簡失德,簡別不制伏煩惱的過失與制伏煩惱的功德,分二科;第一科不制伏等,不制伏煩惱等的情形。
若不制伏,於先所得少三摩地尚還退失,況能進趣勝品功德。由整攝故,能不退失,亦能進趣勝品功德。
 若比丘內心沒有制伏欲貪,對於先前所得的少分三摩地尚且會退失,何況能往上前進趣向更殊勝的未到地定或初禪的功德。由於能夠整體攝受對治自己的欲貪,使令禪定三摩地不會退失,也能夠向前進趣更殊勝品類的功德。
巳二、不觀察等
 第二科不觀察等,不作觀察等的情形。
若不觀察,復還發起增上慢故,亦有退失。由觀察故,能證決定,若心漂漾能正了知,還復整攝,是故不退。
 若比丘內心對於淨妙相不再作意觀察,覺得自己已沒有煩惱,便會生起增上慢的過失,使令三摩地退失。由於比丘能夠善巧觀察檢測自己的內心,於所證三摩地獲得決定,如果內心中還是有欲貪在心裡漂浮盪漾,能夠正確的了知,隨即整治攝受,繼續對治煩惱,不生增上慢,因此能成就不退的三摩地。
卯二、例於餘上位
 第二科例於餘上位,例說於其餘上位。
如修方便,為離欲貪,於餘上位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為修遠離欲界貪,以不淨觀為所緣,修七作意為方便來對治欲貪,對於上二界,色、無色界貪愛的遠離,也同樣修七作意為方便,隨所相應的應當知道也是如此。
《披》於餘上位隨其所應者:為離色無色貪,勤修方便,有多差別,故作是說。
 為了遠離色、無色界的貪愛,行者精勤的修學七作意為方便,其中有很多的差別,所以作這樣說。
寅二、由猛利見2 卯一、勝伏所緣
 第二科由猛利見,由於有猛利的正見能勝伏所緣、心自在轉,分二科;第一科勝伏所緣,能夠戰勝調伏淨妙的所緣境。
若猛利見審觀察時,而不生起,彼便獲得決定勝解:我於諸處已能勝伏。謂此所緣應生煩惱,我於是處已勝伏故,令不生起,超過學地。
 有學聖者,修所斷的欲貪還沒有完全斷除,必須繼續斷除修所斷應斷的煩惱。若以猛利強大無我的正見仔細觀察內心,發現內心沒有欲貪現起,已獲得決定殊勝的理解:對於內六處、外六處的欲貪已經完全能夠戰勝調伏。本來對於這些淨妙的所緣境,應該會產生種種的欲貪煩惱,但是現在已能戰勝調伏,能令欲貪煩惱不再生起,已超過有學的境界,成就阿羅漢果。
卯二、心自在轉
 第二科心自在轉,說明心自在轉的相貌。
猶如大王,能隨己心自在而轉,降伏一切魔羅聚落,證得究竟盡、無生智,梵行圓滿。
 這時行者知道,已經成就阿羅漢果。猶如國王,能摧滅敵人,制伏怨家,阿羅漢的內心也如國王一樣,可以降伏一切五蘊魔、煩惱魔、天魔、死魔等的魔羅聚落,隨順自己的心情自在而轉,究竟證得煩惱斷盡的智慧、無生的智慧,及修學圓滿離欲的清淨梵行。
 以上經文相應的經如下。
《雜上》第368頁:入處相應第223經;累計經數401經;大正藏(27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退,不退法,六勝入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退法?謂眼識色,生欲覺,彼比丘歡喜、讚歎、執取、繫著,隨順彼法迴轉,當知是比丘退諸善法。世尊所說,是名退法。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云何名不退法?眼識色緣,不生欲覺結,彼比丘不喜、不讚歎、不執取、不繫著,於彼法不隨順迴轉,當知是比丘不退轉諸善法。世尊說是不退法。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云何六勝入處?眼識色緣,不生欲覺結染著,當知是比丘勝彼入處;勝彼入處,是世尊所說。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若彼比丘於六勝入處勝已,貪欲結斷,瞋恚、愚癡結斷。譬如王者,摧敵勝怨,名曰勝王;斷除眾結,名勝婆羅門」。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這時開示比丘們:有退墮的法,不退墮的法及六勝入處(六處入處)。怎麼樣的修行是退墮的法?行者眼識了別色塵時,生起貪欲的感覺,比丘生歡喜、讚歎、執取、繫著、隨順色法來回的轉動,應當知道是比丘退失諸善法。退諸佛所說的善法,是名退法。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
 什麼名不退法?眼識緣著色塵,不生欲貪的煩惱,比丘不歡喜、不讚歎、不執取、不繫著,於所緣色法不會隨順迴轉,應當了知是比丘不退轉諸善法。佛說這是不退法,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
 什麼是六勝入處?眼識緣著色塵時,不會產生欲貪的煩惱執著,應當了知是比丘戰勝六入處的相貌;能夠勝過六入處所生煩惱,勝於彼入處乃是佛陀所說的法。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若比丘於六勝入處戰勝已,貪欲結斷,瞋恚、愚癡結也斷。譬如國王摧滅打敗敵人,戰勝所有的怨敵,名曰勝王。成就阿羅漢,能斷除種種的煩惱,名勝婆羅門。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丑五、引發2 寅一、舉三苦果2 卯一、總標
 第五科引發,此為「處擇攝」中,第二個總頌下的第三個別頌(上品貪等攝)中,第二句「觀察引發不應供」的「引發」,說明引發三苦果或三苦滅,分二科;第一科舉三苦果,舉出三苦果,又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引發三苦果的相貌。
復次,於其六根,如前所說五寂靜相,
 其次,前面〈攝事分〉卷90說,行者依於六根面對六境時,若能做到善調、善覆、善守、善護、善修這五種寂靜相,則心能寂靜。
《披》如前所說五寂靜相者:如前已說:於六境界,依止六根,略有五種寂靜妙行。謂深於彼見過患故,名為善調。於不應役諸境界中而不役故,名為善覆。於所應役諸境界中,或於率爾現前境上,善住念故,名為善守。一切煩惱皆能斷故,名為善護。已善修習圓滿道故,名為善修。(陵本九十卷八頁6810
 如前面〈攝事分〉卷90,2670頁曾經說過:在色聲香味觸法的六種境界中,行者依止六根緣取六境時,要略有五種寂靜微妙的心行。
 一、善調,對色聲香味觸法的境界,深知有很多的過失災患,當六根緣取六境,產生諸多煩惱時,有正見能調伏內心的煩惱,名善調。
 二、善覆,色聲香味觸法六種境界中,有些境界是行者不應驅使六根去攀緣,就不應緣取這些境界,名善覆。
 三、善守,六境中有些境界是佛許可緣慮,行者便可驅策六根緣取,如老病死是應該觀察的境界,或行者六根忽然緣慮到諸多美好的六境,都能善守護這一念心安住正念上,名善巧守護。
 四、善護,行者六根緣六境,產生一切的愛見煩惱時,都能斷除,名善護。
 五、善修,已經善巧修習圓滿聖道,證得阿羅漢果,名善修。
不寂靜故,當知攝受三種苦果。
 若內心不能寂靜而住,應當了知會有三種苦惱的感受出現。
卯二、別釋2 辰一、受現法苦
 第二科別釋,各別解釋三種苦果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受現法苦,現在的生命就感受到種種苦惱。
謂現法中,依根增上雜染而住,由諸不善現行為因,或於他所成其退劣,或被譏呵,或被殺害,受如是等現法眾苦。
 在現法當中,依止六根攀緣六境,內心生起煩惱而住,會有種種的不善法現行,以不善行為因,使令他所成就的善行退劣、或被他人所譏嫌、乃至被他人殺害,使得現在的生命體會有種種的苦果。
辰二、受當來苦2 巳一、生老等苦
 第二科受當來苦,未來所受苦惱,分二科;第一科生老等苦,未來受生及老病死等苦。
又受當來生老病死種種諸苦。
 又因未斷煩惱,還會感得將來的果報,終究遠離不了老病死等各種苦惱。
巳二、根雜染苦
 第二科根雜染苦,未來受諸根雜染的苦。
又受當來由先數習所引等流不護諸根諸雜染故,亦名為苦。
 其次,來生領受到過去生(或今生)數數串習所引發的等流果,前一生不善護諸根,來生也會相續不善守護諸根,當諸根了別諸境時,還是會有種種煩惱現前,也名為苦。
寅二、例三苦滅
 第二科例三苦滅,例說三苦的寂滅。
與此相違,於其六根,由有五種寂靜相故,當知攝受三苦滅果。
 與此相反的,行者若能善護諸根,對於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能夠善調、善覆、善守、善護、善修,由於有這五種寂靜相的緣故,應當知道可以攝受三苦寂滅的果:現法苦、後法將來異熟果的苦、及等流果的苦都得到寂滅。
 與此段論文相應的經文如下:
《雜上》第369頁:入處相應第224經;累計經數402經;大正藏(27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此六根、不調伏,不關閉,不守護,不執持,不修習,於未來世必受苦報。何等為六根?眼根不調伏,不關閉,不守護,不修習,不執持,於未來世必受苦報。耳、鼻、舌、身、意根,亦復如是。愚癡無聞凡夫,眼根見色,執受相,執受隨形好,任彼眼根趣向,不律儀執受住,世間貪憂惡不善法以漏其心,此等不能執持律儀,防護眼根。耳、鼻、舌、身、意根,亦復如是。如是於六根不調伏,不關閉,不守護,不執持,不修習,於未來世必受苦報。云何六根善調伏,善關閉,善守護,善執持,善修習,於未來世必受樂報?多聞聖弟子,眼見色,不取色相,不取隨形好,任其眼根之所趣向,常住律儀,世間貪憂惡不善法不漏其心,能生律儀,善護眼根;耳、鼻、舌、身、意根,亦復如是,如是六根善調伏,善關閉,善守護,善執持,善修習,於未來世必受樂報」。即說偈言:「於六觸入處,住於不律儀,是等諸比丘,長夜受大苦。斯等於律儀,常當勤修習,正信心不二,諸漏不漏心。眼見於彼色,可意、不可意,可意不生欲,不可不憎惡。耳聞彼諸聲,亦有念不念,於念不樂著,不念不起惡。鼻根之所嗅,若香若臭物,等心於香臭,無欲亦無違。所食於眾味,彼亦有美惡,美味不起貪,惡味亦不擇。樂觸以觸身,不生於放逸,為苦觸所觸,不生過惡想,平等捨苦樂,不滅者令滅。心意所觀察,彼種彼種相,虛偽而分別,欲貪轉增廣,覺悟彼諸惡,安住離欲心。善攝此六根,六境觸不動,摧伏眾魔怨,度生死彼岸」。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那時佛告訴比丘們,若對於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不能調伏、不關閉、不守護六根,不執持、不修習根律儀,來生必定受到異熟果、等流果種種的苦報。什麼是六根﹖眼根不調伏、不關閉、不守護、不執持、不修習,於未來世必定受到苦報。耳、鼻、舌、身、意根,也是如此。愚癡無聞的凡夫眼見色時,執取相、執取隨形好,任由自己的眼根攀緣趣向種種的色境,住於不律儀,使得世間的貪憂惡不善法從內心中流漏,這些都是名為不能執持根律儀,不防護眼根。耳、鼻、舌、身、意根,也是如此。像這樣於六根不調伏、不關閉、不守護、不執持、不修習,於未來世必定受到苦報。
 什麼是六根善調伏,善關閉,善守護,善執持,善修習,於未來世必受樂報?多聞聖弟子,眼見色時能不取相、不取隨好,眼根常常趣向安住於律儀,能善守根律儀,世間貪憂惡不善法不會從內心流漏,能生律儀,善護眼根;耳、鼻、舌、身、意根,也是如此,能在六根上善調伏、善關閉、善守護、善執持、善修習,於未來世必受樂報。
 佛開示完即說偈言:「比丘若於六觸入處安住在不律儀,將在生死的長夜當中,會感受很大的苦惱。比丘們應該要精勤修學律儀,能夠有正信,而且心能夠專注,使得煩惱不會流漏其心。眼見於色法,對可意色不生欲,不可意色不生憎恚。耳聽聞諸聲,於憶念者不樂著,不憶念者不生起厭惡的心情。鼻舌身意也是一樣,要以平等心,捨棄種種的香臭、美惡、苦受、樂受。煩惱不滅的,令它消滅,心裡作種種的觀察,各式各樣的種類或各式各樣的相貌,都是虛假的,是分別心所起的。如果心隨相轉了,會使得欲貪展轉增廣,覺悟這些種種惡法,要安住在離欲心中。善於收攝六根,使令六根緣觸六境時不動搖,能摧伏種種的煩惱魔怨,超度生死的彼岸。」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這一段經文說到根律儀。
丑六、不應供2 寅一、舉世俗梵志2 卯一、標不應供
 第六科不應供,此為「處擇攝」第二總頌下的第三個別頌(上品貪等攝)中,第二句「觀察引發不應供」的「不應供」,說明不應該供養的對象,分二科;第一科舉世俗梵志,舉出世間修離欲梵行者,又分二科;第一科標不應供,標出不是真實福田的修行人不應該供養。
復次,略有二種世俗梵志,實非福田,懷增上慢,自謂福田,自稱我是真實福田。當知成就非實福田性及相故,不應供養。
 其次,要略有二種追求離欲梵行的修行人,不是真實的福田,懷有增上慢,未得謂得,未證謂證,自稱自己是真實的福田。應當知道成就的並不是真實福田性及相狀,不應該供養這類人。
卯二、列其種類2 辰一、詐現離欲
 第二科列其種類,列出其種類,分二科;第一科詐現離欲,假裝顯示出已離欲的相貌。
一者、從他所得利養恭敬現前,猛利耽著,諸根饕餮,為性躁擾,詐示現前離欲之行。
 一、這類追求梵行的修行人,當從他人那裡得到利養恭敬現前時,有強大猛利的耽溺執著,六根饕餮貪得無厭,心性躁動紛擾,卻在他人面前以欺詐心顯示離欲寂靜的身口意行。
 本論卷84說:「饕餮者,謂希望未來所得受用事故。」形容貪煩惱的相貌猶如貪吃的老饕一般,不斷希望將來還能得到所受用的事物,難有饜足之日。
辰二、無義利行
 第二科無義利行,無有聖道義利的修行方式。
二者、攝受家產親屬,雜居鄙穢,專自修身。
 二、這類修行人攝受家產親屬,自己擁有很多財產,與親戚朋友雜居,卑鄙污穢的事很多,不能專心的修學梵行,對於自己的色身特別專精保養修護。
《披》專自修身者:謂唯護養身命,不修諸善故。
 專自修身是指行者唯只是保護怡養身命,不修習戒定慧諸善法。
凡所行行既非自利,亦非利他。遠離尸羅正法正行,遠離能往善趣善行,遠離能住涅槃妙行,當知彼與一切愚夫異生之類無有差別。
 凡所造作的身語意三行,既不能對自己有所利益,也不能利益其他有情。這類人遠離戒律的正法及正行,也遠離能往善趣五戒十善的善行,遠離能住涅槃的妙行,應當知道這類人與一切愚癡凡夫一類是無有差別的。
寅二、翻勝義梵志
 第二科翻勝義梵志,反過來說,追求出世間第一義諦的行者,是真實福田,是應供養的對象。
住正法者與此相違,當知是名勝義梵志。
 安住在正法中的行者,與詐現離欲、無義利行的相貌是相反的,應當知道真實清淨離欲,修第一義諦出世間義利行的行者,是名勝義梵志。
 此段論文所對應經文如下:
《雜上》第371頁:入處相應第225經;累計經數403經;大正藏(280)經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在拘薩羅國人間遊行,到頻頭城北,申恕林中。爾時、頻頭城中婆羅門、長者,皆聞世尊於拘薩羅國人間遊行,住頻頭城申恕林中。聞已,悉共出城,至申恕林,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爾時、世尊告頻頭城婆羅門、長者:「若人問汝言:何等像類沙門、婆羅門,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當答言:若沙門、婆羅門,眼見色,未離貪,未離欲,未離愛,未離渴,未離念,內心不寂靜,所行非法,所行疏澀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如是像類比丘,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作是說已,當復問言:何故如此像類沙門、婆羅門,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我等眼見色,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念,內心不寂靜。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彼沙門、婆羅門,眼見色,亦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念,內心不寂靜,行非法行、疏澀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我於斯等求其差別,不見差別之行,是故我於斯等像類沙門、婆羅門,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若復問言:何等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若彼眼見色,離貪,離欲,離愛,離渴,離念 ,內心寂靜,不行非法行,行等行,不疏澀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如是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若復問言:何故於此像類沙門、婆羅門,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我等眼見色,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 念,內心不寂靜,行非法行,行疏澀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斯等像類沙門、婆羅門,離貪,離欲,離渴,離念,內心寂靜,行如法行,不行疏澀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我等於彼求其差別,見差別故,於彼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如是說已,若復問言:彼沙門、婆羅門有何行,有何形貌,有何相,汝等知是沙門、婆羅門,離貪向、調伏貪,離恚向、調伏恚,離癡向、調伏癡?汝應答言:我見彼沙門、婆羅門,有如是像類:在空閑處,林中、樹下,卑床、草蓐,修行遠離,離諸女人,近樂獨人同禪思者。若於彼處,無眼見色可生樂著,無耳、聲,鼻、香,舌、味,身 、觸可生樂著。若彼沙門、婆羅門,有如是行,如是形貌,如是相,令我等知是沙門、婆羅門,離貪向、調伏貪,離恚向、調伏恚,離癡向、調伏癡」。時諸沙門、婆羅門長者,白佛言:「奇哉世尊!不自譽,不毀他,正說其義。各各自於諸入處,分別染汙、清淨,廣說緣起,如如來、應、等正覺說。譬如士夫,溺者能救,閉者能開,迷者示路,闇處然燈,世尊亦復如是,不自譽,不毀他,正說其義,乃至如如來、應、等正覺說」。爾時、頻頭城婆羅門、長者,聞佛所說,歡喜作禮而去。
 如是我聞,一時佛到拘薩羅國人間遊行,在頻頭城北申恕林中止息。那時,頻頭城中的婆羅門、長者聽到佛至拘薩羅國遊行,住於頻頭城北申恕林中,大家都一起出城至林中世尊所在處,稽首禮足,退坐一面,聽佛說法。
 佛開示眾人:「如果有人問你們,有哪類外表像是沙門、婆羅門的修行人,不應該恭敬尊重、禮拜承事供養?你們應該回答:如果是沙門、婆羅門,眼見色塵時,不能離開貪愛,不能離開欲望,不能遠離染愛,不能遠離渴慕,不能遠離欲念,內心不能寂靜,所作的身語意三業都是不如法,所行都是是粗疏乾澀的暴躁之行;耳……,鼻……,舌……,身……,意、法,也是一樣。如是像這類的修行人,不應該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作這樣說以後,對方應當會再繼續提問:為什麼這一類沙門、婆羅門,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你們應該要回答說:我等世間凡夫眼見色塵時,不能離開貪愛,不能離開欲望,不能遠離染愛,不能遠離渴慕,不能遠離欲念,內心不能寂靜。耳……,鼻……,舌……,身……,意、法,也是一樣。這類沙門、婆羅門眼見色,也是不能離開貪愛,不能離開欲望,不能離開染愛,不能離開渴慕,不能離開欲念,內心裡非常的不寂靜,所作的身語意三業都是不如法,所行都是是粗疏乾澀的暴躁之行;耳……,鼻……,舌……,身……,意、法,也是一樣。這類修行人,與我等凡夫的相貌不見有何差別。是故我等於這類的沙門、婆羅門,不應該恭敬尊重、禮拜承事供養。
 若對方又問說,是哪一類的沙門、婆羅門所,應該恭敬尊重、禮拜承事供養?你們應該回答:若這類行者眼見色,離貪、離欲、離愛、離渴、離念,內心寂靜,不行非法行,所行皆平等如法行,不會有諸根饕餮,為性躁擾的行為出現。耳……,鼻……,舌……,身……,意、法,也是如此。如是像這類的沙門、婆羅門所,應該恭敬尊重、禮拜承事供養。
 對方如果又繼續提問:為什麼這一類沙門、婆羅門,應該恭敬尊重、禮事供養?你們應該回答:我等世間凡夫眼見色塵時,不能離開貪愛,不能離開欲望,不能遠離染愛,不能遠離渴慕,不能遠離欲念,內心不能寂靜。耳……,鼻……,舌……,身……,意、法,也是一樣。然而這類的沙門、婆羅門,眼見色時可以離貪,離欲,離渴,離念,內心寂靜,行如法行,不會有諸根饕餮,為性躁擾的行為出現。耳……,鼻……,舌……,身……,意、法,也是如此。我等於這類行者求其差別,見差別故,對這類的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拜承事供養。
 作這樣說以後,如果對方再繼續提問:這類應供養的沙門、婆羅門有何等行為、形貌、相狀,能讓你等知道這類沙門、婆羅門,是遠離煩惱,心離貪向,能調伏貪;心離恚向,能調伏恚;心離癡向,能調伏癡的行者?
 你們應該回答:我看到這類修行人有如是以下的相貌:在寂靜空閑處,森林中,或大樹下,所用的是邊際臥具,很簡陋的小床草蓐,修行奢摩他、毗鉢舍那。而且遠離諸女人,歡喜親近同是好樂修習禪思的行者。
 若在居住的處所,沒有眼見色可生樂著,沒有女人或美貌的境界讓他生起愛樂貪著;沒有耳、聲,鼻、香,舌、味,身、觸這些境界可以產生貪著。這類沙門、婆羅門由於有這些清淨的行為、形貌、相狀,使令我等可以知道這類沙門、婆羅門是遠離貪瞋癡,且能調伏貪瞋癡的。」
 那時這些沙門、婆羅門長者,聽佛開示後稟白佛說:「佛陀!您真是太偉大了,您沒有自己讚歎自己的佛門弟子是真實應該供養的,也沒有毀謗其他的外道,說他們是不應該供養的;能夠如法正確說出這當中的道理,各各自於諸六入處中分別怎麼樣是雜染的,怎麼樣是清淨的相貌,詳細說明這些緣起的相貌,像過去諸佛如來所說的法一樣。諸佛說法猶如拯溺扶危者,逢山開路,遇水造橋者,指點迷津者,暗室點燈者。現在釋迦牟尼佛也是一樣,指示受困者一個方向,不自讚,不毀他,能夠如法正確說出其中的道理,使我等能明了什麼是該供養,什麼是不該供養,乃至如同過去諸佛如來所說。」那時這些頻頭城中的婆羅門、長者居士們聽聞佛開示後,歡喜作禮而去。
 此經佛教導眾生如何觀察判別真實福田(應供)與非真實福田(不應供),對於行者而言,不外也是一種警惕。
丑七、明解脫2 寅一、簡外法
 第七科明解脫,此為「處擇攝」第二總頌下的第三個別頌(上品貪等攝)中,第三句「明解脫修無我論」的「明解脫」,解釋三明及解脫,分二科;第一科簡外法,簡別外道之法。
復次,此正法外,有諸沙門、婆羅門等,為諸弟子宣說法時,多分為求詰責勝利,及求免脫他難勝利。當知如是宣說法者,就第一義,無義無利,非自利益、非利益他。
 其次,在此佛教正法以外,有諸沙門、婆羅門等,為他們的弟子宣說外道法時的態度有二類:
 一、多分為求詰責勝利,所說法的內容多分是在詰難責備其他的宗教,追求自己宗教殊勝的利益,如批評佛教,說信佛拜佛是迷信,多分在讚自教毀他教。
 二、追求免脫他難勝利,這類人在說法時,追求的是避免、脫離其他宗教的難問,自宗都是要占上風,得到自宗殊勝的利益。
 這些外道宣說法時內心是不清淨的,不但是要制伏他人,也要令自宗立於不敗之地,避免他人的詰難提問。應當知道,以這種態度宣說法,以第一義諦最高的境界來說,不但不能修涅槃的因,也無法得到涅槃的果,不能利益自己,也不能利益他人。如〈攝事分〉卷84所說:「無義者,不能修得涅槃因故。無利者,不能得彼涅槃果故。」
寅二、顯內法2 卯一、標得果利
 第二科顯內法,顯示佛說的內法,分二科;第一科標得果利,標示出佛以正確動機說法所得到的果利。
諸佛如來為諸弟子宣說正法,唯為證得明及解脫二果勝利。當知如是說正法者,大果大利,自利利他無不圓滿。
 諸佛如來為弟子們宣說正法時,唯是單純為了弟子們能夠成就漏盡明、宿命明、天眼明三種明及解脫愛見煩惱,這二種聖道果的殊勝利益。應當知道,如此演說正法者,能夠成就聖道果的大功德利益,能夠自利也能利他,沒有不圓滿的。
卯二、釋明解脫2 辰一、出體性2 巳一、三明
 第二科釋明解脫,解釋三明及解脫;分二科;第一科出體性,說明三明及解脫的體性,又分二科;第一科三明,解釋三明的體性。
行於三世無忘失住最勝義故,三種所緣境差別故,說名三明。
 行者的心在過去、現在、未來三種差別的所緣境中,無有忘失安住在最殊勝的境界,建立三種智慧的光明,說名三明。
《披》行於三世無忘失住等者:不愚前後中際,名於三世無忘失住。於六通中,唯取宿住智通、死生智通、漏盡智通,建立三明,如其次第,對治前際、後際、中際愚故,是名三種所緣境別。
 行者對於前生、後生,或是今世都不愚癡,名於三世無忘失住。在六種神通當中,依過去世建立宿住智通(能通達過去世的智慧)、依未來世建立死生智通(天眼通,能通達來生要到哪裡受生的智慧)、依現在世建立漏盡智通(今生修證已斷盡煩惱的智慧),建立這三種光明的智慧。如它的次第可以對治前生的、來生的、以及今生的種種愚癡,是名三種所緣境的差別。
巳二、解脫
 第二科解脫,解釋解脫的體性,佛為了弟子們能夠解脫而開示。
若心解脫、若慧解脫,皆名解脫,是愛、無明根本雜染勝對治故。
 依定而解脫定障,與無貪相應者,名心解脫;依慧而解脫煩惱障,與無癡相應者,名慧解脫,此二者皆名解脫,心解脫能夠對治愛的雜染,慧解脫能夠對治無明的雜染,是根本煩惱最殊勝的對治,這是依配對故如是說。其實心解脫當然也是能對治無明的,慧解脫也能夠對治愛,若沒有無明相應觸,必然不會有愛。
辰二、明修次2 巳一、辨2 午一、得方便3 未一、四種修道2 申一、標
 第二科明修次,說明修行的次第,分二科;第一科辨,分別,又分二科;第一科得方便,證得三明與解脫的方法,又分三科;第一科四種修道,說明四種修道的方便,又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四種修道的次第。
為得未得明與解脫,當知略有四種修道。謂修根故,能正修身;修身所引善行修故,能正修戒;修戒所引念住、覺支無倒修故,能修心慧。
 行者為了成就尚未成就的三明以及心、慧的解脫,要略而言,必須要作到四種修道:修根、修身、修戒、修念住及修心慧。
 由修根,修習根律儀,能夠正確的修身;由修身所引身語意三善行,是正確的修戒;由持戒清淨,所引發的四念住、因此正念能安住在七覺支的境界上,無錯誤正確的修行,能修正這一念心並且獲得智慧。
申二、釋3 酉一、出種類2 戌一、舉修根2 亥一、標列
 第二科釋,解釋,分三科;第一科出種類,說明修行的種類,又分二科;第一科舉修根,舉出修根的三種相貎,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列出三種修根。
此中修根,復有三種。一、世間修,二、有學修,三、無學修。
 其中修根律儀,又有三種差別。第一種是屬於世間法的根律儀;第二種是有學聖者所修的根律儀;第三種是無學聖者所修的根律儀。
亥二、隨釋3 天一、世間修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三科;第一科世間修,說明世間修的相貎。
若思擇力為所依止,雖取可愛、不可愛境不如理相,而不發起煩惱諸纏;設令暫起,尋復除遣。是世間修。
 若以思惟簡擇的力量為依止,雖然於六根取六境時,會有可愛、不可愛境的不如理相現前,也取相,但是不會發動自己內心的各種煩惱諸現行;即使煩惱暫時的現行,因為有智慧思惟的決擇力,會立即訶斥、排除遣離。這是屬於世間修,不是真斷除煩惱,只是調伏煩惱。
天二、有學修
 第二科有學修,有學聖者修根律儀的相貌。
若於聖諦已得現觀,由失念故,或生適意,或不適意,或兼二意,而心不為纏縛堅住,速於雜染能得解脫。是有學修。
 若行者對於四聖諦已經成就現量無分別智的觀察,能夠不取相、不取隨好,若心偶爾失去正念,會產生滿意或不滿意,或有時滿意有時候不滿意,但心不會被種種的煩惱堅固纏縛住,能快速的解脫煩惱雜染。這是有學修。
 玅境長老曾舉例:《俱舍論》說,初果聖人,若徒弟不聽話也會生氣,但如同在熱鍋上滴了一滴水,很快即蒸發,初果聖人的心不為纏縛堅住,能很快的從煩惱中解脫出來。而凡夫對煩惱執持不捨,雖事情早已過去,還不斷反覆的思惟,不能釋懷。
天三、無學修
 第三科無學修,無學聖者面對境界完全不會動念及動搖。
若即此心堅固安住,如前於內無有隘迮,善脫善修。都無一切下至失念,於諸可意、不可意等發心親近,計彼有德而趣向之。是名無學善淨修根。
 無學阿羅漢是最圓滿,更高的境界,內心能夠堅固的安住於正念中,如前所說有學聖者的內心無有狹隘逼迫,不會被境界所逼迫,能夠善於解脫這些煩惱,善於修學內心。無論任何時候,絶不會有忘失正念時,由於連俱生的我執都已斷除,無學的根律儀是圓滿的、是清淨的,對於滿意、不滿意的境界,都不會發動心念去親近,計度執著是有功德或過失而趣向或遠離,已沒有這些愛憎的心緒,是名無學善淨修根。
戌二、例所餘
 第二科例所餘,例說其餘的修習。
當知修戒、修心、修慧三種亦爾。
 應當知道修戒、修心、修慧也有世間修、有學修、無學修三種不同的相貎。世間修是思擇力相應修,有學修雖偶爾失念,但不會被煩惱繫縛堅住,無學修是根本不會起煩惱。因此修戒、修心、修慧與修根一樣,有三種不同的相貎。
《披》如前於內無有隘迮等者:謂如前說,不為煩惱纏縛,善脫雜染,善修諸根故。
 如前於內無有隘迮等方面,是說如前所說,有學聖者根境相對,不會被煩惱所纏繞繫縛;阿羅漢內心能夠堅固的安住於正念中,已善解脫種種的煩惱雜染,已善修正自己的諸根律儀,不會再被煩惱所纏繞繫縛。
酉二、簡所引
 第二科簡所引,簡別所引發的世間修、有學修、無學修,前前能引發後後。
此中最初,是初修根所引;第二,是第二所引;第三,是第三所引。修戒、修心、修慧相望,各有三種所引,當知亦爾。
 此中最初的世間修,是凡夫初修根所引;第二的有學修,即有學聖者修根所引,是第二所引;第三的無學修,無學聖者修根所引,是第三所引。修戒、修心、修慧相望,也各有三種修習力所引發,應當了知義理是一樣的。
《披》此中最初是初修根所引等者:謂如前說三種補特伽羅,諸所有相,如其次第,三種修根之所引故。如是修戒、修心、修慧,前後次第相望,各有三種所引,謂世間修、有學修、無學修,當知亦爾。
 如前面所說的三種補特伽羅,包括凡夫、有學聖者、無學聖者的諸所有相,如它的次第,是由三種修根所引發:
 一、世間修,是最初由初修根所引,指凡夫思擇力所攝的修根所引發的境界。
 二、有學修,是第二所引,指由有學聖者修根律儀的境界所引發。
 三、無學修,是第三的無學阿羅漢修根所引發成就的。
 由此可知,第一種屬於思慧所攝,第二、三種是修慧所攝,但第二仍未圓滿,第三已圓滿,是其中的差別。
 同樣的,修戒、修心、修慧,前後次第相望,也是各有三種修習力所引發,即:戒定慧三學都各有世間修,有學修,無學修的差別。
酉三、釋差別3 戌一、標
 第三科釋差別,說明其中的差別,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境界、有情、內心反應等共五種差別。
此中可意、不可意境界差別故,有恩、有怨有情差別故,功德、過失相應有情差別故,所愛、非所愛有情差別故,當知一向適意,一向不適意,適意不適意相雜差別。
 這其中的差別可分:
 一、境界,有可意、不可意境界的差別。
 二、有情有三類:1. 有恩、有怨的有情差別;2. 有功德、過失相應的有情差別;3. 有所愛、非所愛的有情差別。
 有以上的情況出現,應該知道行者的內心會有一向適意,一向不適意,或非適意非不適意相雜的差別。
 一、「一向適意」:指可意的境界,或有恩的、有功德的、所愛的有情,這些差別出現時,內心感覺很滿意。
 二、「一向不適意」:指遇上不可意的境界,或碰到怨家、或有過失的有情、非所愛的有情,行者的心會感到不滿意。
 三、「適意不適意相雜差別」:即二種情況都有,可意、不可意之境相雜,或恩、怨;功、過;所愛、非所愛有情,行者於此有適意與不適意相雜的差別情形。
 以上一種境界差別、三種有情差別,一種內心差別,共計五種差別。
戌二、釋2 亥一、境界差別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境界差別,說明境界差別。
可意、不可意境界差別故者,自有境界一向可意;自有境界一向不可意;自有境界其類相雜,少分可意、少分不可意。
 對於境界,有可意與不可意的差別方面,或有境界是一向可意的;或有境界是一向不可意的;或有境界是相雜的,包括部分可意、部分不可意。
亥二、有情差別3 天一、有恩怨等
 第二科有情差別,說明有情有恩怨、得失、所愛非所愛三類的差別,分三科;第一科有恩怨等,說明有恩怨等差別。
如是有情,或一向有恩,或一向有怨,或恩怨相雜。
 若於有情,也或一向有恩,或一向有怨,或恩怨相雜者。
 人與人在一起,有些人對行者自己總是一向的施與恩德;有些人對行者則是一向懷怨;也有些人是恩怨相雜的差別情形。
天二、有得失等
 第二科有得失等,說明有功德或有過失等有情差別。
或一向有得,或一向有失,或得失俱備。
 有得失的有情差別方面,或有人是一向有得,即一向修十善的有情,具有忍辱、柔和等德行。此「得」字,是依《大正藏》所說,但若依正倉院聖語藏本(天平寫經)或知恩院本,則作「德」。
 或有一向有過失的有情,即品德不好,不修十善法之人;或這人有時好,有時不好,即是得失俱備,二種都有。多數人都屬第三種,得失俱備。
天三、所愛非所愛等
 第三科所愛非所愛等,說明所愛非所愛等有情差別。
若於有情愛復生愛,當知一向是其所愛;若於有情恚復生恚,當知一向非其所愛;若於有情愛已生恚,或於有情恚已生愛,當知是名所愛非所愛。
 若對於某有情喜愛,不論怎麼樣都是喜愛,即使對方變成了灰,也還是喜愛他,應知這是一向為其所愛。有些人情執重,一旦愛了會徹入骨髓,死了還捨不得將對方埋葬,放在屋裡每日陪著。
 或有些人看某人都是不順眼,不論怎麼樣,總會起瞋恚,看到此人即不高興,這是一向非其所愛,這可能也是過去所累積的因緣。
 或對於某有情愛已生恚,雖曾一時喜歡,但是過了一段時間不如己意,又不高興了;或於某有情恚已生愛,對於某人雖曾不高興,過了一段時間,又對自己很好,又喜愛他了,這種是屬於所愛非所愛。一般凡夫的心情第三類可能較多一些,除非執著深重,否則心念無常,多數反反覆覆的,有時很好,有時不好。
戌三、結
 第三科結,結說差別。
由如是等差別因緣,適意等三有其差別。
 由於上述這些境界及三類有情的差別因緣,行者與境界及有情接觸時,內心會生出適意、不適意,或適意不適意相雜的三種差別。
未二、修習善行3 申一、標
 第二科修習善行,說明修習善行,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由觀惡行過患而能修善行。
又於惡行,隨觀現法所有過患,隨觀當來所有過患,是故遠離,修習妙行。
 又行者對於身語意十惡業等不善的行為,隨順觀察,惡行於現法有很多的過失災患,或根據經典所說,自己會後悔,他人也會嫌棄訶責,佛大師及有智慧的梵行者,也會對於行惡法者嫌棄責備,會導致這類人惡名昭彰,流布四方,除在現法能引許多的過失災患外,身壞命終墮三惡道,是更大的過患。行者觀察這些現法後法的過患,會遠離惡行,修習戒定慧的妙行。
申二、釋2 酉一、現法過患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現法過患,解釋惡行所引現法過患。
若於六處,由一切門皆被誹毀,是名現法所有過患。
 若於六根造了惡行,由一切門都會被毀謗詆毀,是名現法所有過患。一切門如下《披尋記》所說。
酉二、當來過患
 第二科當來過患,說明惡行所引將來的過患。
由是因緣,墮於惡趣,是名當來所有過患。
 由於這樣的因緣,將來身壞命終墮到三惡道去,是名將來所有過患。
《披》若於六處等者:此中義顯,不善修根,起諸惡行,故作是說。言一切門者,謂十不善業道三門所顯。一、作業毀壞門,二、意樂毀壞門,三、方便毀壞門。前之七種作業毀壞,其次二種意樂毀壞,最後一種方便毀壞。義如聞所成地說應知。(陵本十四卷一頁1174
 這其中的義理為顯示,不善於修根律儀,能發起種種的惡行,所以作這樣的說明。所謂的一切門,是指十不善業道的三門所顯示。一、作業毀壞門,二、意樂毀壞門,三、方便毀壞門。前面七種身三(殺、盜、淫)語四(妄語、惡口、兩舌、綺語)是作業毀壞,其次二種(貪欲、瞋恚)是意樂毀壞,最後一種(愚癡邪見)是方便毀壞。義理如〈本地分‧聞所成地〉卷14,487頁所說應該了知。
申三、廣2 酉一、誹毀
 第三科廣,詳細說明所有過患,分二科;第一科誹毀,被毀謗、詆毀的相貌。
此中為他所誹毀者,謂為外道及餘世間有聰敏者,聞其鄙惡名稱聲頌,咸共誹毀。
 文中所說被他人毀謗詆毀者,是這類修行者造了惡行,會被外道及世間有聰明智慧的人,聽聞到行者卑鄙惡劣的名稱聲頌,於是惡的聲名被頌揚,惡名昭彰,惡聲流布,遍於諸方,大家皆共同訶斥詆毀。
酉二、其餘
 第二科其餘,說明其餘過患。
當知其餘即如所說。
 應當知道其餘過患,即是如所說的未來會墮到三惡道。
《披》當知其餘即如所說者:未墮惡趣,說名其餘。此身壞已當墮惡趣,故名當來所有過患。如前說義,不復分別,名如所說。
 未墮惡趣,說名其餘。這是指將來的過患:此色身朽壞命終以後,會墮到三惡道,故名將來所有的過患。如前面所說的義理,不再詳細分別,名如所說,因此論中的如所說即指如前所說。
未三、修習念住3 申一、三地別
 第三科修習念住,說明修習念住的差別,分三科;第一科三地別,說明三種地的差別。
又此中言修念住者,謂念覺分創始發起,在異生地;數修習者,在有學地;修圓滿者,在無學地。
 又這裡所說的修念住,是指念覺分的正念最初創始發起,是在凡夫地時;數數修習,是在有學地,有學的聖者是數數的熏習正念;到正念修學圓滿時,是無學地。這是修習念住於異生地、有學地、及無學地,三地的差別。
申二、三界別
 第二科三界別,說明斷界、無欲界、滅界這三界的差別。
修習覺分,未得斷界,於其斷界正希求時,名依遠離;未得無欲界,於無欲界正希求時,名依離欲;未得滅界,於其滅界正希求時,名依於滅。
 行者由於希求斷界的見道,正在修習覺悟的因,修四念處、修七覺支等。
 若尚未得到斷界,希求斷界,希望能斷除三界分別起的煩惱,見到聖道,名依遠離。
 若尚未得到無欲界,於無欲界正在希求時,名依離欲。
 若尚未得到滅界,對於涅槃界正希求時,名依於滅。
 直到寂滅三界的愛見煩惱,寂滅生死輪迴,才是真實滅界。因此究竟的滅界是指無餘依涅槃。
 這是在修行時,追求斷界、無欲界、滅界,這三種的差別。其實這也是配合凡夫地而言,最初要修習斷界,名依遠離;到有學地是修離欲,名依離欲;未得滅界,依於滅界正希求時,名依於滅。
申三、劣勝別
 第三科劣勝別,說明下劣與殊勝的差別。
棄捨下劣修覺分故,迴向勝妙修覺分故,名棄捨迴向。
 修行是逐漸進步的,最初要放棄捨離凡夫下劣的覺分,還要修習念、擇法、精進、喜、輕安、定、捨七覺分,趣向斷界,其次是有學,最後是無學,漸次遠離下劣的修習覺分,迴向殊勝圓滿的修覺分故,名棄捨迴向。
午二、證圓滿
 第二科證圓滿,說明由得修方便可以證得圓滿的阿羅漢果。
又諸苾芻,守護諸根,有慚有愧;由是因緣,恥於惡行,修習妙行;修妙行故,無有變悔;無變悔故,發生歡喜;此為先故,心得正定;心正定故,能見如實;見如實故,明及解脫皆悉圓滿。
 又諸比丘最先開始必須先要守護諸根、修根律儀,由於修根律儀,內心恥於惡行,有慚愧心;由於有慚愧心的因緣,能夠修習善行,也就是守持善戒;由守持善戒故,心情不會有變化憂悔;沒有變化憂悔的原故,發生歡樂心喜;由於依止歡樂心喜為先,內心快樂,容易得正定,修心更容易成就;心正定故,能如實知見諸法實相,三明與心慧的解脫都能夠圓滿。
巳二、結
 第二科結,結語。
當知是名修行次第。
 應知這是修學聖道的次第。從四種修道的修根開始,包括修根、修戒、修心、修慧是總說的。再來是修習善行,有慚愧心可以修戒,並能修習念住,修奢摩他、毗鉢舍那,使令行者心慧解脫,圓滿證得三明及究竟解脫。
 與此相應的經典,如下所示。
《雜上》第374頁:入處相應第226經;累計經數404經;大正藏(28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時有縈髮目揵連出家,來詣佛所,共相問訊。問訊已,退坐一面。爾時、世尊告縈髮目揵連:「汝從何來」?縈髮目揵連白佛言:「我從彼眾多種種異道,沙門、婆羅門、遮羅迦出家集會未曾講堂聽法,從彼林來」。佛告縈髮目揵連:「汝為何等福力故,從彼眾多種種異道,沙門、婆羅門、遮羅迦出家所聽其說法」?縈髮目揵連言:「我試聽其競勝論義福利,聽其相違反論議福利故」。佛告目揵連:「長夜久遠,種種異道,沙門、婆羅門、遮羅迦出家,競勝論議,相違反論議福利,迭相破壞」。縈髮目揵連白佛言:「瞿曇!為諸弟子說何等法福利,令彼轉為人說,不謗如來,不增不減,誠說法說,法次法說,無有餘人能來比挍、難詰、訶責」?佛告目揵連:「明、解脫果報福利,為人轉說者,不謗如來,不乖其理,法次法說,無有能來比挍、難詰、嫌責」。縈髮目揵連白佛言:「瞿曇!諸弟子有法修習、多修習,令明、解脫福利滿足者不」?佛告縈髮目揵連:「有七覺分,修習、多修習,明、解脫福利滿足」。縈髮目揵連白佛言:「有法修習,能令七覺分滿足不」?佛告縈髮目揵連:「有四念處,修習、多修習,能令七覺分滿足」。縈髮目揵連白佛:「復有法修習、多修習,令四念處滿足不」?佛告縈髮目揵連:「有三妙行,修習、多修習,能令四念處滿足」。縈髮目揵連白佛言:「復有法修習、多修習,令三妙行滿足不」?佛告目揵連:「有六觸入處律儀,修習、多修習,令三妙行滿足」。縈髮目揵連白佛言:「云何六觸入處律儀,修習、多修習,令三妙行滿足」?佛告目揵連:「若眼見適意、可愛念、能長養欲樂、令人緣著之色,彼比丘見已,不喜、不讚歎、不緣、不著、不住。若眼見不適意、不可愛念、順於苦覺之色,諸比丘見已,不畏、不惡、不嫌、不恚。於彼好色起,眼見已,永不緣著;不好色起,眼見已,永不緣著。內心安住不動,善修解脫,心不懈倦。耳……,鼻……,舌……,身……,意識法,亦復如是。如是於六觸入修習、多修習,滿足三妙行。云何修三妙行,滿足四念處?多聞聖弟子,於空閑處,林中、樹下,作如是學,如是思惟:此身惡行,現世、後世必得惡報。我若行身惡行者,心當自生厭悔,他亦嫌薄,大師亦責,諸梵行者亦復以法而嫌我,惡名流布遍於諸方;身壞命終,當墮地獄。於身惡行,見現世、後世如是果報,是故除身惡行,修身妙行。口、意惡行,亦復如是。是名修習三妙行已,得四念處清淨滿足。云何修四念處得七覺分滿足?目揵連!比丘如是順身身觀住,彼順身身觀住時,攝念安住不忘,爾時方便修習念覺分;方便修習念覺分已,得念覺分滿足。於彼心念選擇於法,覺想思量,爾時方便修習擇法覺分;方便修習擇法覺分已,逮得擇法覺分滿足。選擇彼法,覺想思量,方便修習精進覺分;方便修習精進覺分已,逮得精進覺分滿足。勤精進已,生歡喜心,爾時修習方便歡喜覺分;修習歡喜覺分已,逮得歡喜覺分滿足。心歡喜已,身心止息,爾時修習猗息覺分;修習猗息覺分已,逮得猗息覺分滿足。身心息已,得三摩提,爾時修習定覺分;修習定覺分已,定覺分滿足。謂一其心,貪憂滅息,內心行捨,方便修習捨覺分;方便修習捨覺分已,逮得捨覺分清淨滿足。受、心、法念處,亦如是說。如是修習四念處,七覺分滿足。云何修習七覺分,明、解脫滿足?目揵連!若比丘修念覺分,依遠離、依離欲、依滅,捨於進趣;修念覺分,逮得明、解脫清淨滿足。乃至修習捨覺分,亦如是說。是名修習七覺分已,明、解脫清淨滿足。如是目揵連!法法相依,從此岸而到彼岸」。說是法時,縈髮目揵連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時縈髮目揵連,見法,得法,知法,入法,度諸疑、惑,不由於他,於諸法律得無所畏。從座起,整衣服,為佛作禮,合掌白佛言:「我今寧得於正法律出家,得具足比丘分不」?佛告目揵連:「汝今已得於正法律出家,具足得比丘分」。得出家已,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成阿羅漢。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那時,有一位盤髮於頂的目揵連,在外道出家,他來到佛陀住處,與世尊相互問訊,問訊後,退坐一邊。這時,世尊問縈髮目揵連:「你從哪裡來」?縈髮目揵連回答佛說:「我是跟隨眾多種異道沙門、婆羅門、遮羅迦(行腳僧)等出家人,在『未曾有講堂』集會聽法,是從那個林園來的」。佛告訴縈髮目揵連說:「你是為了什麼樣的利益,往還於眾多種異道沙門、婆羅門、遮羅迦等出家人處所,而聽他們說法」?縈髮目揵連答說:「我是為了嘗試聽他們講述競勝論議,及詰難論議的利益」。佛告訴縈髮目揵連:「許多的異道沙門、婆羅門、遮羅迦等出家人,長久以來,為了與人競爭求勝而起論議,或為了免於被難問,發起與其他宗教相違的論議,為求勝利而說,論議中互相破壞、指責對方」。
 以上對應論文所說:此正法外,有諸沙門、婆羅門等、為諸弟子、宣說法時,多分為求、詰責勝利、及求免脫、他難勝利。當知:如是宣說法者,以第一義:無義無利、非自利益、非利益他。
 縈髮目揵連請問佛陀說:「瞿曇(佛陀俗家古代的族姓)!您為弟子們說法,是為了使令他們得到什麼樣的利益?並能使弟子們展轉為他人說法時,不毀謗如來,不增不減,真實而說、如法而說、順法次第而說,而不會有他人來比較、問難、批評」?佛陀告訴縈髮目揵連:「如果以三明(即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為阿羅漢所具有之智慧)、心、慧解脫的果報利益為人展轉說法,是不會毀謗如來,沒有違逆真理,是依著法的次第而說,不會有人來相比較、問難、批評」。
 以上對應論文所說:諸佛如來為諸弟子宣說正法,唯為證得明及解脫二果勝利。當知如是說正法者,大果大利,自利利他無不圓滿。及行於三世無忘失住最勝義故,三種所緣境差別故,說名三明。若心解脫、若慧解脫,皆名解脫。
 縈髮目揵連又請問佛陀說:「瞿曇!諸弟子們當以什麼法修習多修習時,可使三明、心慧解脫圓滿」?佛開示縈髮目揵連:「以七覺分之法,聖弟子們修習多修習時,可得三明、心慧解脫的圓滿利益果報」。縈髮目揵連又問:「當以什麼法修習時,能使七覺分圓滿嗎」?佛開示縈髮目揵連:「以四念處之法,修習多修習時,能使七覺分圓滿」。縈髮目揵連又問佛:「又有什麼法修習多修習時,能使四念處圓滿嗎」?佛開示縈髮目揵連:「以三妙行於身語意修習十善業之法,修習多修習時,能使四念處圓滿」。縈髮目揵連又問佛說:「又當以什麼法修習多修習時,能使三妙行圓滿」?佛開示縈髮目揵連:「當以六觸入處律儀,有慚有愧,持戒清淨,修習多修習時,能使三妙行圓滿」。縈髮目揵連又問佛說:「為什麼以六觸入處律儀,修習多修習時,能使三妙行圓滿嗎」?
 佛告訴目揵連說:「如果眼見合意、可愛、可憶念、能長養欲樂、令人攀緣貪著的色境時,比丘看見合意之色後,能夠不生喜愛、不讚歎、不攀緣,不執著,不堅住;復次,如果眼見不合意,不可愛的憶念,隨順於痛苦感覺的色境,比丘看見不合意之色境後,不生怖畏、不厭惡、不嫌棄、不瞋恚。對於好的色境出現,眼見後,永遠不去攀緣執著;對於不好的色境出現,眼見後,也永遠不會去攀緣執著,內心安住不動,善巧修習心、慧解脫,不懈怠;耳、鼻、舌、身、意諸根,乃至意識緣法境時,也是一樣不攀緣執著。如是,以六觸入處律儀,修習多修習時,可以圓滿三妙行」。
 以上對應論文所說:若思擇力為所依止,雖取可愛、不可愛境不如理相,而不發起煩惱諸纏;設令暫起,尋復除遣。是世間修。
 「應當如何修習三妙行,才能圓滿四念處?多聞聖弟子們要在空閑處、林中、樹下,作這樣的學習、思惟:『此身造作了惡行,在現世、後世必定得到惡報;我如果造作殺盜淫的身惡行,必令自己厭悔,別人也會嫌惡、輕視我,大師也會責備我,那些修習清淨梵行的行者,也會以法來嫌棄我;我的惡名到處流布,身壞命終後,將會墮入地獄』。對於此身的惡行,行者看見了現世、後世的果報,因此就會斷除身惡行,而修習身善行。語、意的惡行,也是如此。這稱作修習三妙行後,而修得四念處清淨滿足。
 應當如何修習四念處,才能圓滿七覺分?目揵連!比丘要像這樣依順身而作隨身觀(即修身念處):行者循身由腳至頭,再從頭至腳,觀察身體種種的不淨,無常、苦、空、無我,觀察時,要攝受正念,安住正念而不忘以身不淨為所緣境。這時,當以善巧方便,修習身念處的念覺分;方便修習念覺分後,可修得念覺分圓滿。行者在心念中揀擇身念處諸法,仔細覺察、認知、思惟、計量。這時,當以善巧方便,修習揀擇所修法真偽的擇法覺分;善巧方便修習擇法覺分後,直到修得擇法覺分圓滿。運用智慧揀擇身念處諸法,仔細覺察、認知、思惟、計量。這時,當以善巧方便,於所修法修習精進覺分;善巧方便修習精進覺分後,直到修得精進覺分圓滿。勤精進後,心得善法而生歡喜。這時,當以善巧方便,修習歡喜覺分;善巧方便修習歡喜覺分後,直到修得歡喜覺分圓滿」。
 「心得法喜後,身心寧靜而無躁動。這時,當修習斷除煩惱,令身心寧靜的輕安覺分;修習輕安覺分後,直到修得輕安(猗息)覺分圓滿」。身心寧靜輕安後,得到三摩地(定,繫心一處而不亂)。這時,當修習心住一境而不散亂的定覺分;修習定覺分後,得定覺分圓滿。奢摩他、毗鉢舍那和合運轉,專一心念,使貪、憂都斷滅止息,內心捨離一切虛妄法,平心坦懷,更不追憶。這時,當善巧方便,修習令心不惛沈、掉舉,執著而能保持平等的捨覺分;方便修習捨覺分後,直到修得捨覺分清淨圓滿。對於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等法,也是要這樣的修習觀察;同樣的,漸次修習四念處,可得七覺分的成就圓滿。
 要怎樣修習七覺分,才能成就智慧及解脫的圓滿?目揵連!如果比丘修習念覺分時,能依止遠離而希求斷除三界分別而起的煩惱;依止離欲而希求修道位的無欲界;依止滅界而希求究竟位涅槃寂靜;由棄捨下劣的修覺分,進一步迴向勝妙的修覺分。修習念覺分後,直到修得三明、心、慧解脫的清淨圓滿。乃至修習由禪定,滅貪憂,住增上捨的捨覺分,也是如此。這稱為修習念、擇法、精進、喜、輕安、定、捨七覺分後,可得三明、心慧解脫的清淨圓滿。就像這樣,目揵連!一法修成,可引發另一法的成就,就能從下劣生死的此岸到達清淨涅槃的彼岸」。
 以上對應論文所說:又此中言修念住者,謂念覺分創始發起,在異生地;數修習者,在有學地;修圓滿者,在無學地。修習覺分,未得斷界,於其斷界正希求時,名依遠離;未得無欲界,於無欲界正希求時,名依離欲;未得滅界,於其滅界正希求時,名依於滅。修習覺分,未得斷界,於其斷界正希求時,名依遠離;未得無欲界,於無欲界正希求時,名依離欲;未得滅界,於其滅界正希求時,名依於滅。棄捨下劣修覺分故,迴向勝妙修覺分故,名棄捨迴向。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時,縈髮目揵連隨聞入觀,遠離煩惱的塵垢,斷除煩惱的種子,獲得法眼淨(對於色受想行識諸法,成就無我的正見,名法眼淨),證得初果。當時,縈髮目揵連已見法實相;已得法正見;已理解法無我;已徹底明白法的實相;解脫一切疑惑;不隨外道或語言文字而轉;而對佛所說的法、戒律,能親自證得,無所畏懼。
 於是目揵連從座而起,整理衣服,向佛作禮,合掌稟告佛說:「我現在可以在正法與戒律中出家,獲得具足比丘的身分嗎」?佛告訴目揵連說:「你現在已經可以在正法與戒律中出家,得到具足比丘的身分了」。目揵連出家後,專精思惟,不放逸懈怠,乃至成就阿羅漢。
 以上對應論文所說:又諸苾芻,守護諸根,有慚有愧;由是因緣,恥於惡行,修習妙行;修妙行故,無有變悔;無變悔故,發生歡喜;此為先故,心得正定;心正定故,能見如實;見如實故,明及解脫皆悉圓滿。
丑八、修2 寅一、不善修根2 卯一、外道師2 辰一、於施設
 第八科修,此為「處擇攝」第二總頌的第三個別頌(上品貪等攝)中,第三句「明解脫修無我論」的「修」,說明修根律儀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不善修根,解釋不善修根律儀者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外道師,外道老師不善施設根律儀,又分二科;第一科於施設,外道老師不如理的為弟子施設修學根律儀的方法。
復次,有一沙門、若婆羅門,自既不能善修諸根,而不如理為他施設善修根法。見唯棄背所有境界,名護諸根。
 其次,有一類沙門、或婆羅門外道,自己既不能善巧修學根律儀,也不能如實的為他人善巧施設修學根律儀的法門。主張只有能放棄背離所有的境界,名護諸根。即眼不能見、耳不能聽、鼻不能嗅、舌不能嚐、身不能覺、意不能了法,棄背所有的境界,是外道老師主張修學護諸根的方法。
辰二、於攝受2 巳一、由生雜染
 第二科於攝受,外道老師對於所攝受的弟子有愛憎的染著,分二科;第一科由生雜染,外道老師由愛憎生起煩惱雜染的相貌。
然其自於諸弟子眾深生染著,一分起愛、一分生憎。謂於其教順逆因緣,適不適意常現行故。
 然而外道老師自己卻對於跟隨他學習的弟子們,心中深深的生起貪染執著,於一些弟子生起愛著,另一些生起憎惡。對於隨順他教導的弟子,會起愛著常顯悅心,若是違逆他的教導,會起厭惡常顯不滿意。
 由於外道老師煩惱未斷,很容易對弟子隨意生起愛憎。
巳二、起善修慢
 第二科起善修慢,外道老師由於不能如實了知微細雜染,於善修時生起增上慢。
於此微細自己雜染,不能以慧如實悟入,而謂自能善修諸根,起增上慢。
 外道老師對於自己內心所生起的微細愛憎雜染,不能以智慧如實了知,卻認為自己能善於修學根律儀,因而生起增上慢。
卯二、外道弟子2 辰一、隨順彼見
 第二科外道弟子,說明外道弟子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隨順彼見,說明隨順外道老師邪見學習的弟子。
諸有隨順如是見者,彼雖令根離諸境界,獨處空閑,而緣彼境,發起種種尋思雜染,然無智慧而自悟入,是亦不名善修諸根。
 有一類隨順外道老師邪見修學的人,他們雖然使令諸根遠離種種境界,到寂靜的山林裡,獨處空閑,修身遠離,但是心中卻攀緣六塵,生起各種不如理的尋思雜染,然而他們沒有智慧去對治,因此無法覺悟趣入諸法實相,不能修心遠離,這也不能名善修諸根。
辰二、起邪解慢
 第二科起邪解慢,說明外道弟子生起錯誤見解及慢心的緣故。
又亦不為善修根故,勤修正行。但信他言,起邪勝解及以邪慢。
 又有一類外道弟子並不是為了善修諸根律儀的緣故,而精勤修學正行。只是相信外道老師的說法:唯棄背所有的境界,只要修身遠離,名護諸根,由此生起錯誤的見解及慢心。
寅二、善修諸根2 卯一、諸佛如來2 辰一、於施設
 第二科善修諸根,說明善修諸根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諸佛如來,說明諸佛如來教導弟子如何修習根律儀,又分二科;第一科於施設,說明諸佛如來為弟子,正確施設善修根律儀。
諸佛如來,為諸弟子如理施設煩惱斷故,名善修根,非唯一向背諸境界。
 諸佛如來,為弟子們如理施設密護諸根的律儀,是為了使令他們煩惱斷除,名善修根,並不是如外道主張只要全然的棄背種種境界,名護諸根。
 佛教導弟子們:智人轉心不轉境。如有一位弟子貪欲心很強,想要拿刀將自己的男根斷除,佛告訴他說,問題不在此,是在內心的欲貪尋思;只要內心不去尋思,不去想它是淨妙,自然沒有欲貪。佛強調密護根門是將煩惱斷除,不是將境界斷除。
辰二、於攝受2 巳一、略顯2 午一、明不共
 第二科於攝受,佛以清淨心攝受徒眾,分二科;第一科略顯,要略顯出弟子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明不共,說明佛攝眾時,不共於外道的三念住。
又諸如來,於其三種不共念住善住其心,故不染著諸弟子眾。於正行眾悅意現行,於邪行眾行不悅意。
 又諸佛如來攝受弟子時,有三種不共於二乘及外道的功德;由於有正念正智善安住於心,不會愛染執著諸弟子眾。佛對於一向正行的弟子,恭敬屬耳,住奉教心,精進修行法隨法行。如來於彼,無悅無喜,心不踊躍;對於一向邪行的弟子,不生恭敬。如來於彼,不生恚恨,不生不忍,非不保任;對於一分正行,一分邪行的弟子,如來於彼,其心無二。謂不喜悅,亦不恚恨。於彼一切,遍住妙捨,稱作三念住。
午二、名無上
 第二科名無上,佛所教導的修根律儀,是無能超越的,名無上。
由此所生貪欲雜染、瞋恚雜染都無所有。由是因緣,雖與弟子等煩惱斷,而名無上善修諸根。
 由此三念住功德,佛攝受弟子時,對可能生起的貪欲及瞋恚雜染完全沒有。由於這樣的因緣,即使佛與弟子們相同的都斷除了煩惱障,可是佛的所知障也已完全斷除,超越二乘及外道的根律儀,而名無上善修諸根。
巳二、廣辨2 午一、出五轉別5 未一、標差別
 第二科廣辨,詳細分別,佛所攝受五類徒眾五種運轉心行的差別及三種對治方法,分二科;第一科出五轉別,顯示五類徒眾五種運轉心行的差別,又分五科;第一科標差別,標出五種運轉心行的差別。
又此修根,依五品眾有差別故,當知亦有五轉差別。
 其次,佛的無上善修諸根,應當知道也有五種運轉心行的差別。
未二、列五眾2 申一、初四品眾
 第二科列五眾,列出五種弟子,分二科;第一科初四品眾,五種弟子中,最初四類弟子。
謂佛世尊,或有弟子一向正行,而亦畢竟;或有弟子一向放逸,而亦畢竟;或有弟子修行正行,而不畢竟;或有弟子行於邪行,而不畢竟。
 佛世尊的弟子可分成五種品類:
 一、或有一向正行的弟子,從初始至終,對佛所說的戒定慧三學都能依教奉行,精勤不放逸,畢竟能證得阿羅漢果。
 二、或有弟子一生的修行,從始至終畢竟一向放逸,不能精進的斷惡修善。
 三、或有弟子修行正行,剛開始是修學正行,後來放棄,不能畢竟圓滿。
 四、或有弟子行於邪行,最初開始是作邪行,後來將邪行又轉成正行,不是畢竟邪行。
申二、第五品眾
 第二科第五品眾,第五種類的弟子。
或有弟子多種品類,一行正行;一行放逸;一行一分,或時放逸、或不放逸。如是名為第五品眾。
 第五類弟子的修行過程具有多種品類:
 一行正行;能夠依教奉行修學戒定慧行於正行;
 一行放逸;有時完全放逸,不能斷惡修善;
 一行一分,或時放逸、或不放逸;有時正行有時邪行,修行進進退退,有時放逸有時不放逸,心行不定。
 如是名為第五類的弟子。
未三、配觀待2 申一、明可意不可意
 第三科配觀待,配合觀待作說明,分二科;第一科明可意不可意,說明佛所說什麼是可意及不可意。
此中如來稱可意者,謂諸弟子,於善說法毗奈耶中,為修諸根得圓滿故,修行正行。復有一類不可意者,謂行邪行,或不修行。
 如是五類中,如來所說的可意者,是指眾弟子能於佛所說的善法及律中,為修諸根得到圓滿故,能夠依教奉行修行正行。
 另有一類如來所說不可意者,是指弟子不修正行反修邪行,造十惡業,或是完全不修行,不能與佛心相應。
申二、配悅不悅意等
 第二科配悅不悅意等,將五眾弟子配說悅不悅意等。
是故如來,觀第一眾,生起悅意;觀第二眾,生不悅意;觀第三眾,生起悅意、生不悅意;觀第四眾,生不悅意、生起悅意;觀第五眾,生起悅意、生不悅意,亦復生起悅不悅意。
 因此如來,
 觀察第一種弟子眾,畢竟一向正行,生起歡欣怡悅滿意。
 觀察第二種弟子眾,從始至終畢竟一向放逸,生不悅意。
 觀察第三種弟子眾,生起悅意、也生不悅意,因這類弟子開始是修行正行,故生起悅意,但不畢竟,沒有從始至終修學正行,因此後來又生不悅意。
 觀察第四種弟子眾,生不悅意、生起悅意,這類弟子最初雖行於邪行,生不悅意,但後來改惡向善,生起悅意。
 觀察第五類弟子眾,這類的弟子開始是行正行,接著有一段時間完全的放逸,當弟子放逸的時候佛不悅意,不放逸時生起悅意。
未四、釋無染
 第四科釋無染,解釋佛生起悅不悅意都沒有染污心。
如來雖復於此五眾,發起如是五轉差別悅不悅意,然諸如來終不為彼愛恚行相之所染汙,由諸煩惱并其習氣永離繫故,善修根故。
 佛雖然對於五種弟子五種修行的相貌,會生起五種悅意或不悅意的差別,可是佛終究不會對弟子是否精進修行,受愛恚行相所染汙,由於佛已經斷除愛見煩惱,習氣也永遠斷除,是無上善修根者,內心不會被種種的境相所染污。
未五、結無上
 第五科結無上,結說無上修根的相貌。
是故如來,一切煩惱并習永斷為所依止,能善住念,於弟子眾無諸雜染,說名五轉無上修根。
 佛的一切愛見煩惱、習氣永遠斷除為所依止,能夠善巧的安住正念,對於眾弟子沒有愛見雜染的分別,是無上修學根律儀者,說名為五轉無上修根。
午二、明三對治
 第二科明三對治,說明佛教導弟子,面對五種弟子時,要用三種對治法,令自己煩惱不生。
又於如是一切五轉,隨其所應,當正思惟三種對治。一、無常想,二者、慈心,三、無相定。如是三種,隨其所應,當知其相。
 相對於這一切五轉,隨所相應,應當正確思惟三種對治。
 一、無常想,於弟子眾一向行於正行,稱可如來心意,能令佛生起悅意,由思惟無常想不生愛染。
 二、慈悲心,對一向邪行弟子眾,不稱可如來心意,能令佛生不悅之心,由慈悲心不被瞋恚染污。
 三、無相定,佛不執著弟子眾行於正行所生起的悅意心,也不執著眾弟子於邪行境界而轉所生起的不悅意心,由無相定,無有所執故無染污。
 由於這三種對治,隨所相應的,應該知道它的相貌。
《披》如是三種隨其所應當知其相者:謂若生起悅意,為愛染汙,當正思惟無常對治。生不悅意,為恚染汙,當正思惟慈心對治。若復生起悅不悅意,為諸行相之所染汙,當正思惟無相對治。如是於弟子眾五轉差別,隨應當知。
 如果對於弟子眾是一向正行者,心中感到欣悅滿意,特別喜愛這類的弟子,應該要正確的思惟無常,對治貪愛的煩惱。對於一向邪行的弟子眾,心中不欣悅滿意,特別厭惡這樣的弟子,應正確的思惟慈悲觀對治瞋恚的煩惱。若弟子眾的心行不穩定,有時正行、有時邪行,內心生起悅意或不悅意的心行,應以正思惟無相對治內心的愛恚煩惱。這即是弟子眾五轉差別,隨所相應的對治方法,應當了知。
卯二、諸佛弟子2 辰一、辨2 巳一、無學弟子3 午一、標名已修
 第二科諸佛弟子,佛弟子們依止佛的教導,正確的修根律儀才能斷煩惱,分二科;第一科辨,分別,又分二科;第一科無學弟子,正確的修根律儀後成就阿羅漢的弟子,又分三科;第一科標名已修,標名已修得根律儀成功的相貌。
又佛世尊,所作已辦無學弟子,名已修根,由彼長夜樂涅槃故。
 又佛世尊弟子中,有所應作的戒定正行已經圓滿成辦證得無學,名已修根,由於這類弟子在生死長夜中,愛樂追求涅槃法的原故,驅策身語意三業精勤修根律儀,斷除一切愛見煩惱,這樣的無學弟子名已修根。
午二、釋其離染2 未一、由無相捨
 第二科釋其離染,解釋無學阿羅漢遠離染汙的原因,分二科;第一科由無相捨,由於成就無相三昧,能夠安住在最上捨。
雖遇如前諸有情數境相現前,或純可愛,或純非愛,或多雜類通愛非愛。由貪瞋癡永遠離故,由心解脫及慧解脫增上力故,即由無相,令心於彼速疾棄捨。
 阿羅漢雖然遭遇到如前所說的五種有情境相現前,或一向正行、純粹的可愛,或是一向邪行、純粹不可愛,或正行邪行相互交雜,通於可愛不可愛的相貌。由於阿羅漢的貪瞋癡煩惱永遠斷除、遠離,有心解脫、及慧解脫增上力,成就無相三昧,使令心能很快的棄捨雜染。
未二、由安住捨
 第二科由安住捨,安住在最上捨。
由意樂故,於諸境界起厭逆想,又於涅槃見寂靜德,如是速能安住於捨。由此因緣,一剎那頃失念所作雜染汙心亦不得起。
 阿羅漢內心歡喜安住最上捨,對於色聲香味觸法、眼耳鼻舌身意諸多的境界,能生起厭惡背逆的想法,又能觀見涅槃無有煩惱寂靜的功德相,由願力及功德鞭策往上追求,使令內心很快的安住在最上捨中。由於這種因緣,一剎那頃失念所作的雜染汙心也不可能再生起。
午三、結善修習
 第三科結善修習,結說善修習。
當知齊此善修習故,名善修根。
 應當知道,阿羅漢能善修根律儀,依無相三昧安住在最上捨,名善修根。
巳二、有學弟子3 午一、未能住捨
 第二科有學弟子,分別有學弟子的善修根,分三科;第一科未能住捨,有學聖者無法一向安住在最上捨。
若諸有學,未能速疾安住於捨,有餘煩惱熏彼相續,成雜穢故。
 若諸多的有學聖人,初果、二果、三果聖人,無法很快的安住在最上捨中,原因是還有俱生的愛煩惱等未斷,俱生起的煩惱現行相續熏習到阿賴耶識中,成為雜染汙穢。
午二、能修對治
 第二科能修對治,有學聖者愛恚煩惱生起時,能修習對治道對治煩惱。
又於一切三轉境中,愛憎所起諸煩惱故,現行煩惱所逼迫時,則能方便住厭逆想及過患想。
 又於前面的三轉境中:可愛境、不可愛境、或通於愛非愛的境界,由於愛著或是憎恨所引起的諸多煩惱,有學聖者內心警覺到有煩惱現前,被煩惱所逼迫時,能夠方便住厭逆想及過患想。
《披》又於一切三轉境中者:謂如前說:諸有情數境相現前,或純可愛,或純非愛,或多雜類通愛非愛。如是一切,名三轉相。
 諸多的有情數境界相顯現在眼前,或一向正行純粹可愛,或一向邪行純非愛,或是邪正混雜的愛非愛。這一切三種轉變的相貌名三轉相。
午三、名正行者
 第三科名正行者,有學聖者也名正行者。
如是修行,能令修根速得圓滿,是故說彼名正行者。
 有學聖者能夠這樣的修習,能夠修厭逆想及過患想,使令自己的根律儀很快的成就圓滿,雖還不能安住在最上捨,但也名正行者。
辰二、結
 第二科結,結說佛弟子依止佛的善說法與律,能成就涅槃,能修正行。
如是當知,於善說法毗奈耶中,大師美妙諸弟子眾,得所得義,能修正行。
 由此應當了知,在佛的善說法與律當中,佛的美好妙善有學、無學諸弟子眾,如果能努力修行,能夠得到所未能得到的涅槃,是能夠修學正行的弟子眾。
《雜上》第378頁:入處相應第227經;累計經數405經;大正藏(28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迦徵伽羅牟真鄰陀林中。時有年少,名欝多羅,是波羅奢那弟子,來詣佛所,恭敬問訊已,退坐一面。爾時、世尊告欝多羅:「汝師波羅奢那,為汝等說修諸根不」?欝多羅言:「說已,瞿曇」!佛告欝多羅:「汝師波羅奢那,云何說修諸根」?欝多羅白佛言:「我師波羅奢那說:眼不見色,耳不聽聲,是名修根」。佛告欝多羅:「若如汝波羅奢那說,盲者是修根不!所以者何?如唯盲者眼不見色」。爾時、尊者阿難在世尊後,執扇扇佛。尊者阿難語欝多羅言:「如波羅奢那所說,聾者是修根不?所以者何?唯聾者耳不聞聲」。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迦徵伽羅牟真鄰陀林中。那時有位名叫欝多羅的少年,是波羅奢那外道的弟子,來到佛陀住處,向佛陀恭敬問訊後,退坐一面。這時,佛問欝多羅:「你們的老師波羅奢那,曾為你們講說怎樣修學諸根嗎?」欝多羅回答佛陀說:「他曾經講說,瞿曇!」。佛問欝多羅:「你的老師波羅奢那,教導你們如何修學諸根?」欝多羅回答佛陀說:「我師波羅奢那說:『眼睛不要見色,耳朵不要聽聲音,是名修學諸根。』」外道的見解認為只有棄背所有境界才名善修根。
 佛告訴欝多羅:「若如你的老師波羅奢那所說,那麼眼睛瞎了的人就是善修根者!為甚麼?因為只有瞎眼者才會眼不見色,正常人都會見到色相的。」那時,尊者阿難在世尊身後,執扇扇佛。尊者阿難對欝多羅說:「若如你的老師波羅奢那所說,那麼耳朵聾了的人即是善修根者嗎?為甚麼?因為只有耳聾者才會聽不到聲音。」
爾時、世尊告尊者阿難:「異於賢聖法律無上修諸根」。阿難白佛言:「唯願世尊為諸比丘說賢聖法律無上修根!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佛告阿難:「諦聽善思,當為汝說。緣眼、色,生眼識,見可意色,欲修如來厭離,正念、正智。眼、色緣,生眼識,不可意,欲修如來不厭離,正念、正智。眼、色緣,生眼識,可意、不可意,欲修如來厭離、不厭離,正念、正智。眼、色緣,生眼識,不可意、可意,欲修如來不厭離、厭離,正念、正智。眼、色緣,生眼識,可意、不可意、可不可意,欲修如來厭、不厭俱離,捨心住,正念、正智。如是阿難!若有於此五句,心善調伏,善關閉,善守護,善攝持,善修習,是則於眼、色無上修根。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說。阿難!是名賢聖法律無上修根」。
 那時,佛告訴尊者阿難:「這與賢聖法律無上修諸根的法門不同。」阿難向佛說:「希望世尊為諸比丘說賢聖法律無上修根!諸比丘聽聞已,當依教奉行。」
 佛告訴阿難:「要仔細地聽!好好地思考!我將為你們解說。由於眼見色境,生起眼識,當看見可意的色境時,應修習如來厭離的正念正智。又由於眼見色境的因緣生起眼識,當看見不可意的色境時,應修習如來不厭離的正念正智。或由於眼見色境的因緣生起了眼識,當看見既可意又不可意的色境時,應修習如來既厭離又不厭離的正念正智。或由於眼見色境生起眼識,當看見既不可意又可意之境時,應修習如來既不厭離又厭離的正念正智。或由於眼見色境生起眼識,當看見既可意又不可意,而後又可意又不可意之境時,應修習如來厭或不厭都捨離,將內心安住於正念正智。
 如是阿難!如果有人對這五句(即一、可意;二、不可意;三、既可意又不可意;四、既不可意又可意;五、既可意又不可意而後又可意又不可意)的現象,內心善於調伏、善於關閉、善於守護、善於攝持、善於修習,這即是對眼見色境的無上修根;耳、鼻、舌、身諸根,乃至意根緣取法境時,也是這樣的說法。阿難!這稱做賢聖正法戒律中無上修根的方法。」
 本論所說的五種弟子眾即是配合經文中的五句來解釋。弟子一向正行,令人可意;一向邪行,令人不可意;一時正行,一時不正行,弟子變化不定,令人有時可意,有時不可意,有時可意不可意。這時要依止如來的正念正智,修學厭離,可意的要厭離,不可意的必須不厭離,或俱離。
尊者阿難白佛言:「世尊!云何賢聖法律,為賢聖修根」?佛告阿難:「眼、色緣,生眼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彼聖弟子如是如實知:我眼、色緣,生眼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此則寂滅,此則勝妙,所謂俱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譬如力士彈指頃。如是眼、色緣,生眼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俄爾盡滅,得離厭不厭捨。
 尊者阿難又請問佛陀說:「世尊!什麼樣的賢聖正法、戒律,是賢聖弟子們修習諸根的方法?」佛開示阿難:「由於眼見色境的因緣而生起眼識時,如果生起可意、不可意、或既可意又不可意的心情。聖弟子們該當這樣地如實了知:由於我依眼根緣色境,生起眼識,現在生起可意、不可意、或既可意又不可意交雜的心情。要將此煩惱的心情寂止消滅,這是最殊勝、最微妙的,這即是所謂的平等捨棄;能夠捨棄之後,能遠離厭或不厭的心理,譬如大力士彈指,瞬間即過一樣。同樣地,由於眼見色生眼識時,所生起的可意、不可意、或既可意又不可意的心理現象,一剎那中也能完全的靜止消滅,得以遠離厭與不厭的心理,安住在最上捨。
如是耳、聲緣生耳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聖弟子如是如實知:我耳識聞聲,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此則寂滅、勝妙,所謂為捨;得捨已,離厭,不厭,譬如大力士夫,彈指發聲即滅。如是耳、聲緣,生耳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是則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
 如是耳緣聲境生起耳識時,如果生起可意、不可意、或既可意又不可意的心情。聖弟子們也應當這樣地如實了知:由於我依耳根緣聲境,生起耳識,又生起可意、不可意、或既可意又不可意交雜的心情。要將此煩惱的心情寂止消滅,這是最殊勝、最微妙的,這即是所謂的平等捨棄;捨棄之後,能遠離厭或不厭的心理,譬如大力士彈指,所發出的音聲瞬間即過一樣。同樣地,由於耳緣聲生起耳識時,所生起的可意、不可意、或既可意又不可意的心理現象,一剎那生起後也能完全的靜止消滅,是則為捨,捨離對於聲音的執著後,可以遠離厭與不厭的心理,安住在最上捨。
鼻、香緣,生鼻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聖弟子如是如實知:鼻、香緣,生鼻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此則寂滅,此則勝妙,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譬如蓮華,水所不染。如是鼻、香緣,生鼻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
 鼻緣香境生起鼻識時,如果生起可意、不可意、或既可意又不可意的心情。聖弟子們也應當這樣地如實了知:由於我依鼻根緣香境,生起鼻識,現在生起可意、不可意、或既可意又不可意交雜的心情。要將此煩惱的心情寂止消滅,這是最殊勝、最微妙的,這是所謂的平等捨棄;能夠捨棄之後,即能遠離厭或不厭的心理,譬如蓮華,出淤泥而不染,聖人也不會執著於香味,不被煩惱所染汙。同樣地,由於耳緣聲生起耳識時,所生起的可意、不可意、或既可意又不可意的心理現象,生起後也能完全的靜止消滅,即是所謂的捨,捨離對於香味的執著後,可以遠離厭與不厭的心理,安住在最上捨。
舌、味緣,生舌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彼聖弟子如是如實知:舌、味緣,生舌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寂滅、勝妙,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譬如力士舌端唾沫,盡唾令滅。如是舌、味緣,生舌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
 舌緣味境而生起舌識時,如果生起可意、不可意、或既可意又不可意的心情。聖弟子們也應當這樣地如實了知:由於我依舌根緣味境,生起舌識,現在生起可意、不可意、或既可意又不可意交雜的心情。將此生起的心情完全寂止消滅,這是最殊勝、最微妙的,這即是所謂的平等捨棄;能夠捨棄之後,即能遠離厭或不厭的心理了,譬喻如大力士舌的頂端有一點點唾液,應趕快將它完全吐掉,同樣地,由於舌緣味而生舌識時,所生起的可意、不可意、或既可意又不可意的心理現象,生起後也能完全的靜止消滅,即是所謂的捨,捨離對於味覺的執著後,可以遠離厭與不厭的心理,安住在最上捨。
身、觸緣,生身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聖弟子如是如實知:身、觸緣,生身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寂滅、勝妙,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譬如鐵丸燒令極熱,小渧水灑,尋即消滅。如是身、觸緣,生身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
 身緣觸境生起身識時,如果生起可意、不可意、或既可意又不可意的心情,生起後將它完全寂止消滅。聖弟子們也應當這樣地如實了知:由於我依身根緣觸境,產生身識,現在生起可意、不可意、或既可意又不可意交雜的心情。將此心情完全寂止消滅,這是最殊勝、最微妙的,這即是所謂的平等捨棄;能夠捨棄之後,即能遠離厭或不厭的心理,譬如將鐵丸燒到很熱,灑一點點水在上面,水馬上被熱鐵丸燒乾消滅,以此譬喻聖者棄捨對觸的執著。同樣地,由於耳緣聲而生耳識時,所生起的可意、不可意、或既可意又不可意的心理現象,生起後也能完全的靜止消滅,即是所謂的捨,捨離對於觸覺的執著後,可以遠離厭與不厭的心理,安住在最上捨。
意、法緣,生意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速滅。聖弟子如是如實知:意法、緣,生意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是則寂滅,是則勝妙,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譬如力士斷多羅樹頭。如是意、法緣,生意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生已盡滅,所謂為捨;得彼捨已,離厭、不厭。阿難!是為賢聖法律,為聖弟子修諸根」
 意緣法塵生起意識時,如果生起可意、不可意、或既可意又不可意的心情,生起後馬上將它完全寂止消滅。聖弟子們也應當這樣地如實了知:由於我依意根緣法塵,產生意識,現在生起可意、不可意、或既可意又不可意交雜的心情。將此心情完全寂止消滅,這是最殊勝、最微妙的,這即是所謂的平等捨棄;能夠捨棄之後,即能遠離厭或不厭的心理,譬如大力士將多羅樹的頭砍斷,永遠不再生起煩惱。同樣地,由於意緣法塵而生意識時,所生起的可意、不可意、或既可意又不可意的心理現象,生起後也能完全的靜止消滅,即是所謂的捨,捨離對於法塵的執著後,可以遠離厭與不厭的心理,安住在最上捨。阿難!這即是賢聖的正法與戒律,是賢聖弟子們修習諸根的方法。」
「云何為聖法律學見跡」?佛告阿難:「眼、色緣,生眼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彼聖弟子慙恥、厭惡。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生可意,生不可意,生可意、不可意,彼聖弟子慙恥、厭惡。阿難!是名賢聖法律學見跡。阿難是名賢聖法律無上修諸根。已說賢聖修諸根,已說學見跡。阿難!我為諸聲聞所作,所作已作,汝等當作所作,廣說如篋毒蛇經」。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阿難又請問佛說:「什麼是賢聖的正法、戒律學見跡的方法?」
 佛陀告訴阿難說:「由於眼見色而生眼識時,如果生起可意、不可意、或既可意又不可意的心情,聖弟子們對這些心情應感到慚恥厭惡,用厭離心修過患想,有慚愧心厭惡自己攀緣這些境界,以此修根律儀,是正行;耳、鼻、舌、身諸根,乃至由於意根緣法塵而生意識時,如果生起可意、不可意、或既可意又不可意的心情,聖弟子們對這些心情應感到慚恥,厭惡這些煩惱的境界。阿難!這是名為賢聖的正法、戒律學見跡的方法。阿難!這稱作是賢聖的正法、戒律,是為無上修習諸根的方法。我已宣說了賢聖者修習諸根的方法,已宣說了學見跡的方法。阿難!我為聲聞弟子們所應該要作的事都已經作好,你們也應當做你們所當做的事,詳細的說明,如《篋毒蛇經》已經說過了。」
 佛說完這部經,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丑九、無我論3 寅一、標
 第九科無我論,此為「處擇攝」第二總頌下的第三個別頌(上品貪等攝)中,第三句「明解脫修無我論」的「無我論」,說明論師如何開顯無我的正見,分三科;第一科標,標示出具足無我正見的論師有三種正所作事。
復次,無我論師略有三種正所作事。
 其次,有無我正見的論師,要略來說有三種正確應該要作的事。
寅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三?
 是哪三種?
寅三、釋3 卯一、第一正所作事3 辰一、標
 第三科釋,解釋,分三科;第一科第一正所作事,說明第一正所作事,又分三科;第一科標,標示出應於苦集諦所攝五蘊諸行的自相、共相正確安立無我。
謂於苦集諦所攝行,自相、共相應正顯了,安立無我。
 要通達無我正見,第一所要作的事,是對於苦諦、集諦所攝五蘊諸行的自相、共相如實了知,並正確安立五蘊皆是無我的。色以質礙為自相,受以領納為自相,想以取相為自相,行以造作為自相,識以了別為自相;色受想行識五蘊諸行的共相,都是無常、苦、空、無我的,了解自相與共相,才能正確的在名言的安立上,顯示為無我、無我所。
 集諦是愛見煩惱集,〈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8說:「煩惱自性者,謂若法生時,其相自然不寂靜起;由彼起故,不寂靜行相續而轉,是名略說煩惱自性。」煩惱的自相,是使令內心不寂靜。煩惱也是因緣所生,是空的,是無我、無我所的,也要正確的了知。煩惱起時,不執著煩惱是我,便不會隨著煩惱而轉。這是第一件要作的事。
辰二、釋
 第二科釋,解釋。
當知此中,顯各各別眾多性故,顯了自相;開示生滅相似性故,顯了共相。
 應當知道在這當中,顯了自相是顯示出來諸法各各眾多不同的體性;顯了共相,是指開示諸法共同皆有的生滅相貌,如苦諦、集諦所攝諸行一樣都是無常的,無常故苦,苦故無我,由此通達無我、成就無我的正見。
辰三、結
 第三科結,結說第一正所作事。
是名第一正所作事。
 有無我正見的論師,必須要用名言來安立苦諦、集諦所攝諸行的自相、共相,正確的顯示出諸行是無我的,先依法住智來了解無我的正見,是名第一正所作事。
卯二、第二正所作事3 辰一、標
 第二科第二正所作事,說明第二正所作事,分三科,第一科標,標示出應開示染淨的道理。
復於無我唯有因行,如其所有雜染、清淨如實顯了。
 其次,通達無我的論師要正確如實的開示顯了:生命體是依託種種的因緣而生起的,遷流不息的五蘊諸行此中唯法所顯(無明支乃至受支)、唯法能潤(愛取二支)、唯法所潤(生與老死二支),唯是惑業苦諸法的相續流轉,其中並無作者、無受者。本來沒有,有了以後,馬上就散滅了,是變化無常,如幻如化的。自己的色受想行識、或其他有情的色受想行識,都沒有所謂的常恆住、不變易的我;若能如實了解諸行唯法無我的道理,則能清淨;若不能如實了知諸行唯法無我的道理,則墮雜染。如是顯了:諸行本是無我,如其所有的雜染、清淨相,此中也唯有因行。如它的真實相開發顯示出來染淨的因果道理,這是無我論師所應作的第二正所作事。
辰二、釋2 巳一、顯示雜染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顯示雜染,說明內心的雜染相。
當知此中,於三種受緣生三種煩惱隨眠未能永斷,
 應當知道在這當中,由於行者對於以樂、苦、不苦不樂三種感受為緣所生貪、瞋、愚痴三種煩惱的種子還未斷除,
《披》於三種受緣生三種煩惱隨眠者:謂樂受中多生染著,是故說彼貪所隨增。於苦受中多生憎恚,是故說彼瞋所隨增。不苦不樂受中妄計顛倒,是故說彼無明所隨增。義如思所成慧地決擇中說。(陵本六十六卷一頁4939
 眾生多分在快樂的感受中會生起染愛執著,因此說貪所隨增,貪愛心會隨順樂受而增長。當痛苦的感受出現時,多分是產生憎惡瞋恚的心情,因此說瞋所隨增,瞋心會隨順苦受不斷的增長。眾生若是處於不苦不樂受中,會虛妄的執著常樂我淨的顛倒,因此說無明所隨增,愚痴心會隨順不苦不樂受而增長。義理如〈決擇‧修所成慧地〉卷66,2107頁所說。
於其見道我見隨眠未能除遣,於其修道我慢隨眠未能除遣,於見慢品能起無明亦未永斷,未能生起彼對治明,是故不能作苦邊際,如是名為顯示雜染。
 於見道所斷的分別我見種子未能排除遣離,於修道所斷的俱生我慢種子也未能排除遣離,對於我見、我慢二品所起的無明也未永斷,不能生起能對治見、慢煩惱的光明智慧,因此不能作證苦的邊際,如是名為顯示雜染。
巳二、顯示清淨
 第二科顯示清淨,顯示說明內心的清淨相。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顯示清淨。
 與此相反的,於三種受所生的貪瞋癡三種煩惱隨眠、見道所斷分別起我見煩惱隨眠、修道所斷俱生起我慢隨眠,以及見慢二品所起的無明煩惱,所有一切煩惱皆悉永斷,能生起對治煩惱的智慧,應當了知即是清淨的境界。
辰三、結
 第三科結,結說第二正所作事。
是名第二正所作事。
 有無我正見的論師,必須正確開示染淨的因果道理,是名第二正所作事。
卯三、第三正所作事3 辰一、標
 第三科第三正所作事,說明第三正所作事,分三科;第一科標,標示出無我正見能斷煩惱的功德相。
復於諸行斷增益我薩迦耶見,依能取實無我正見,如清淨相,應實顯了。
 其次,應當要斷除於色受想行識五蘊諸行上所生的增益薩迦耶我見。實際上,因緣和合假名而有的色受想行識,並非是真實永遠存在的,若眾生執著此和合相,會增益覺得色受想行識有一個我住在其中。應如何斷除此執著?必須要依止能取的真實無我正見,如其所取的空性相應清淨相,才能真實顯了五蘊諸行是無我的。意即要有無我的正見,才能夠成就聖道;聖道由初果至四果阿羅漢,隨所證空性深淺程度有別,清淨的相貌是不同的,各階段無我正見所成就的功德相,是無我正見論師所應了解的第三正所作事。
辰二、釋
 第二科釋,解釋。
此無我見,在異生位,能正攝受聖諦現觀,又能證得諸聖慧眼;在有學位,能得上位盡、無生智;在無學位,能令一切學與無學,見、修所斷所有煩惱無餘永斷。是故當知,此無我見能令清淨,故應顯了。
 此無我正見,在凡夫位,能令行者正確攝取領受聖諦的現量觀察,又能證得諸聖者無分別智相應的慧眼,使行者由凡位證入聖位;在有學位,能令初果以上的聖人繼續修學,乃至證得上位阿羅漢的盡智、無生智;在無學位,能使令一切學與無學聖者,於見道、修道所斷所有煩惱無餘永斷。因此應當了知,此無我的正見功德,能使令行者內心清淨明了,具無我正見的論師應為眾生開發顯示此功德相。
辰三、結
 第三科結,結說第三件正所作事。
是名第三正所作事。
 有無我正見的論師,必須正確開示無我正見能無餘永斷煩惱的功德,是名第三正所作事。
 以上論文所相應經文如下:
《雜上》第383頁:入處相應第228經;累計經數406經;大正藏(30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諦聽,善思,有六六法。何等為六六法?謂六內入處,六外入處,六識身,六觸身,六受身,六愛身。何等為六內入處?謂眼入處,耳入處,鼻入處,舌入處,身入處,意入處。何等為六外入處?色入處,聲入處,香入處,味入處,觸入處、法入處。云何六識身?謂眼識身,耳識身,鼻識身,舌識身,身識身,意識身。云何六觸身?謂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云何六受身?謂眼觸生受,耳觸生受,鼻觸生受,舌觸生受,身觸生受,意觸生受。云何六愛身?謂眼觸生愛,耳觸生愛,鼻觸生愛,舌觸生愛,身觸生愛,意觸生愛。若有說言眼是我,是則不然。所以者何?眼生滅故。若眼是我者,我應受生死,是故說眼是我者,是則不然。如是若色,若眼識,眼觸,眼觸生受若是我者,是則不然。所以者何?眼觸生受是生滅法,若眼觸生受是我者,我復應受生死,是故說眼觸生受是我者,是則不然,是故眼觸生受非我。如是耳……。鼻……。舌……。身……。意觸生受非我,所以者何?意觸生受是生滅法,若是我者,我復應受生死,是故意觸生受是我者,是則不然,是故意觸生受非我。如是比丘!當如實知眼所作,智所作,寂滅所作,開發神通,正向涅槃。云何如實知見眼所作,乃至正向涅槃?如是比丘!眼非我,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觀察非我。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是名如實知見眼所作,乃至正向涅槃。是名六六法經」。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那時,世尊告訴諸比丘:「我今當為你等說法,我所說的法,是初、中、後善,初善指初聽聞時會生起歡喜心;中善,是因為所開示的是依止中道而行,遠離苦樂二邊;後善,是指能極究竟的遠離煩惱垢纏,以及究竟遠離一切三界欲,成就涅槃。我所說法具足義理善、法味善,純一不共於外道,是圓滿清淨的,若依教奉行,能使行者離欲的梵行清淨潔白。你們應當仔細諦聽,善加思維,有六種六法。
 六種六法是哪些?是指六內入處、六外入處、六識身、六觸身、六受身、六愛身。
 哪些是六內入處?是眼入處,耳入處,鼻入處,舌入處,身入處,意入處。
 哪些是六外入處?是色入處,聲入處,香入處,味入處,觸入處、法入處。
 哪些是六識身?是眼識身,耳識身,鼻識身,舌識身,身識身,意識身。
 哪些是六觸身?是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
 哪些是六受身?是眼觸生受,耳觸生受,鼻觸生受,舌觸生受,身觸生受,意觸生受。
 哪些是六愛身?眼觸生愛,耳觸生愛,鼻觸生愛,舌觸生愛,身觸生愛,意觸生愛。」
 身,是積聚義,很多法積聚在一起。上述六內入處、六外入處、六識身、六觸身、六受身,前五種六法是論文中所說的苦諦自相,第六種六愛身是集諦自相的說明。
 接下來佛為弟子開示苦諦、集諦無我的正論。
 「若有人說眼根是我,這是不對的,為什麼?眼根是剎那生滅無常的,這是眼的共相。若有人說眼根是我,則我應該領受生死,我即不是常、一、有主宰性的存在。是故說眼根是我,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如是若說色是我,或說眼識、眼觸、眼觸生受是我,都是不正確的說法。為什麼?眼觸生受是生滅法,若說眼觸生受是我,我則應領受生死,是故說眼觸生受是我者,是不正確的,因此眼觸生受並非是我。如是耳……。鼻……。舌……。身……。意觸生受不是我,為什麼?意觸生受是生滅法,若說是我,我則應受生死,是故說意觸生受是我者,是不正確的,是故意觸生受不是我。」
 這一段文佛陀開示六內入處、六外入處乃至六受身是無我的,因為苦諦的共相是生滅無常,是苦、空、無我的,使令有情能夠悟入無我的正見。以上即是論文所說無我論師第一正所作事:以名言安立苦諦、集諦所攝諸行的自相、共相,正確開顯諸行無我的道理。
 「如是比丘!應當要如實地認知眼根之所作、智慧之所作、寂滅之所作,開發神通,正向涅槃的境地。如何才能如實地知見眼根之所作,乃至正向涅槃?應像這樣地觀察,比丘!眼根並不是我,若色境、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心覺受到或苦、或樂、或不苦不樂,也一樣觀察這感受是無常變化的,不是我。耳、鼻、舌、身、意,也如是觀察,是名如實知見眼所作,乃至正向涅槃。是名六六法經。」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陀開示對於依根觸境所生的三受應如何正確觀察,才能使令行者不隨之生起貪瞋癡煩惱。有情不斷在覺受,很難離開覺受,因此對苦、樂、不苦不樂受容易產生貪瞋癡,若在受中,生起愛味,便是雜染;若在受中,深見過患,知受是無常無我的,便得清淨。是故,「受」是行者應掌握的契入點,此即論文所說無我論師第二正所作事:正確開示染淨的因果道理。
 最後論文補充無我論師第三正所作事:顯示無我正見能斷煩惱的功德相;在凡位,使令行者能轉凡成聖,證得初果;在有學位,可以進一步證得阿羅漢果,得到盡智、無生智;在無學位,使令三界的愛見煩惱無餘永斷。
丑十、定2 寅一、料簡殊勝3 卯一、標
 第十科定,此為「處擇攝」中,第二總頌下的第三個別頌(上品貪等攝)中,第四句「定法見苦最為後」的「定」,說明禪定有五種殊勝的功德,分二科;第一科料簡殊勝,思惟簡別禪定的殊勝,又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得禪定者有殊勝功德。
 所謂正加行是以奢摩他而言,此處比較同樣是正見多聞住正法者,未得定者與已得定者的差別。既得定,又有無我正見的多聞有情,有五種殊勝的正加行果稱讚利益:
 一、已得定者奢摩他支清淨、鮮白;未得定的有情,雖然有正見多聞,但奢摩他支未成就,因此無所謂清淨、鮮白可言。
 二、已得定者能如實了知受的五種相,遠離雜染及不善業,沒有現法及後法的過患;未得定者於諸受五相差別不如實知故,有受、世、現法後法雜染所作過患。
 三、已得定者能如實知受雜染、世雜染、現法後法雜染所作的種種過患,如實了知由受引起的煩惱、造業、感果等過失災患;未得定者不如實知這些過患。
 四、已得定者,入於修地,成就斷界或無欲界,依無我正見,於行時及住時二時中,一切菩提分法皆共圓滿;未得定者未入修地,即前所得無我相應所有正見,於斷界尚不能入,何況無欲界,於行時、住時一切菩提分法皆不圓滿。
 五、已得定者能成就毗鉢舍那支攝受殊勝的三摩地,使止、觀雙運轉,證得聖道;未得定者,不能成就毗鉢舍那,無法止觀雙運。
復次,於其成就世間正見多聞不定住正法者,即成就此世間正見多聞得定住正法者,當知略有五種殊勝正加行果稱讚利益。
 其次,應當知道,同樣成就世間正見多聞,安住正法中的人,已成就禪定者相對於未得定者,約略來說有五種殊勝可稱讚的正加行果利益。
卯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五?
 是哪五種?
卯三、釋5 辰一、第一殊勝2 巳一、辨2 午一、心未得定
 第三科釋,解釋,分五科;第一科第一殊勝,第一種殊勝的地方,又分二科;第一科辨,辨別第一種殊勝,又分二科;第一科心未得定,說明心未得定者的狀態。
謂彼第一住正法者,先由其心未得定故,奢摩他支戒未清淨,亦未鮮白。
 第一種住正法者,成就世間正見多聞者,由於其心還未成就禪定的緣故,奢摩他支與戒尚未清淨,因此未能相續解脫。〈攝異門分〉卷83說:「清淨者,謂自性解脫故。鮮白者,謂相續解脫故。」
午二、心已得定
 第二科心已得定,說明心已經得定者可得清淨鮮白。
即此第二住正法者,心得定故,清淨鮮白。
 比較起來,第二種住正法者,心已得定的緣故,不掉舉、不惛沈,平等正直而住,因此奢摩他支與戒能夠清淨,又能相續解脫。這是第一種差別。
巳二、結
 第二科結,結說第一種殊勝。
當知是名第一殊勝正加行果稱讚利益。
 應當了知這是第一種得定的殊勝,有世間正見又有定者,可得清淨鮮白,有值得令人稱揚讚歎的正加行果利益。
辰二、第二殊勝2 巳一、辨2 午一、舉未得定4 未一、標
 第二科第二殊勝,說明第二種殊勝,分二科;第一科辨,辨別,又分二科;第一科舉未得定,舉出未得定有情的相貌,又分四科;第一科標,標出未得定者於受的五項差別不如實知。
又彼第一心未得定補特伽羅,於一切受并其所依、并其所緣、并其助伴、并其隨轉,不如實知。
 其次,第一有世間正見心未得定的有情,對於一切受的自性,以及受的所依、所緣、助伴與隨轉,皆不能如實了知。由於未得定,不能如實了知受的五種差別,心會隨順緣受所生的貪瞋癡煩惱相續染污而轉。
《披》於一切受等者:如前已說:由五種相,當知安立諸受差別。一、自性故;二、所依故;三、所緣故;四、助伴故;五、隨轉故。乃至廣說。(陵本八十九卷一頁6720)此應準釋。
 如前面〈攝事分〉卷89已說:由五種相,應當知道安立諸受差別。
 一、自性故,受的自性有三種。1、苦受,於不可意境有苦受;2、樂受,於可意境有樂受;3、不苦不樂受,對既不是可意、也不是不可意境而有不苦不樂的捨受。
 二、所依故,受的所依有六種,即內六處,是要依止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及意根這六根來取色聲香味觸法的六境,接觸了境界才會有感受,及相應心、心所出現。
 三、所緣故,色聲香味觸法這外六塵是受的所緣境。例如眼見色、耳聞聲時,心中會有感覺,乃至內心思惟善法、不善法也同樣有感受。
 四、助伴故,受的助伴,是想思心所,或其餘的善、不善、無記心所與此受心所相應。當這一念心接觸境界時,除了受心所以外,一定會有作意、觸、想、思,以及其它的善心所,如無貪、無瞋、無癡,或不善心所,或無記心所與感受在一起。所以受一活動是整體的運作方式,其中有各種複雜的心情。
 五、隨轉故,特別是指六識心王。受由於依止相應心王故,有苦受、樂受、或不苦不樂受三種受生起,相應心王為諸受同生同滅所依止處。
 乃至詳細解釋應該準照〈攝事分〉卷89,2641頁中說。
由不知故,便為三種無智為因過患所觸。
 由於不能如實了知受的五種差別故,內心散亂、有煩惱,會觸對以無智為因而生的三種過患。
未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三?
 是哪三種過患?
未三、列
 第三科列,列出三種過患。
一、受雜染所作過患,二、世雜染所作過患,三、現法後法雜染所作過患。
 如果不能正觀諸受的五種差別,會生起三類的過失災患:
 一、由三受所生煩惱雜染所作的過失災患。
 二、依著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煩惱雜染所造作的過失災患。
 三、今生及來生的生命,煩惱雜染所造作的過失災患。
未四、釋3 申一、受雜染所作過患
 第四科釋,詳細解釋這三種過患,分三科;第一科受雜染所作過患,說明受雜染所作的過患。
當知此中,受雜染所作過患者,謂愚癡者,於其樂受、并彼隨轉、并所隨染,有貪愛縛;於苦受等,有瞋恚縛;於其不苦不樂受等,有愚癡縛及隨眠縛,由有愚癡所隨眠故。
 應當知道在文中的,受雜染所造作的過失災患方面,是指愚癡無聞的凡夫,對於樂受生起時,隨著樂受所起的這一念心,及心所雜染的煩惱,有貪愛的繫縛;於苦受等,內心會生起瞋恚的繫縛;於不苦不樂受等,由於有愚癡種子隨眠故,有愚癡的繫縛以及隨眠種子的繫縛。其中後二受的「等」字,是包括了「并彼隨轉、并所隨染」之義。
 捨受相應是通於得禪定的,得色、無色界定,如果不知道不苦不樂受相應的捨受,執著捨受很清淨,即使有定,仍是三界的凡夫,還是有愚癡。只要不知道受是無我、無我所的,對於受沒有無我的正見,必會被受雜染所作的過患所繫縛。
申二、世雜染所作過患
 第二科世雜染所作過患,說明世雜染所作的過患。
世雜染所作過患者,謂愚癡者,於現在世有貪染縛,於過去世有顧戀縛,於未來世有繫心縛。
 世雜染所作過患方面,是指愚癡者對於今世當中有很多貪染的繫縛;對於過去世有回顧愛戀的繫縛;對於未來世,則有染汙希求的繫縛。
申三、現法後法雜染所作過患2 酉一、現法過患2 戌一、釋2 亥一、增益後蘊
 第三科現法後法雜染所作過患,說明現法後法雜染所作過患,分二科;第一科現法過患,說明現法過患,又分二科;第一科釋,解釋,又分二科;第一科增益後蘊,增益來生的五蘊。
現法後法雜染所作過患者,謂彼如是雜染心者,於世於受有雜染故,便能生長感後有業,由此增益後有諸蘊,令當得生。
 於現法後法雜染所作的過患方面,是指有情內心有貪瞋癡的染汙,包括對於過去境界有貪愛、戀顧,對於現在的境界有貪染,對於未來的境界有希求,由於受有雜染故,能夠集聚苦因,推動自己去造作生長感得後有的業,由此增益後有諸蘊,使令來生的果報五蘊得以生起。
亥二、增長貪愛3 天一、標列
 第二科增長貪愛,增長貪愛的等流果,分三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包括後有愛及資財愛。
又能增長所有貪愛,謂後有愛及資財愛。
 又,由於愚癡有情不知道受雜染所作的過患,能增長內心的貪愛,包括自體愛、境界愛、後有愛。例如期望來生有好的果報,以及愛著資財等境界愛。
天二、隨釋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
後有愛故,能生當來所有自體;資財愛故,於追求時極生疲怠。
 由於後有愛故,能夠產生有情自己將來的生命體;由於資財愛故,即對於資具財物的境界愛,在追求時,也會使令自己非常的疲勞倦怠。
天三、別廣
 第三科別廣,再各別詳細的說明後有愛與資財愛的相貌。
若得境界,便生染惱;若不獲得,所欲不遂,便自燒然;若得已失,便為愁惱之所損害。
 若得到所愛著的境界,會產生染汙的煩惱;若無法得到所愛的境界,會有憂愁苦惱燒燃著內心;若是得到後又失去,也會被愁惱所損害。
 這一段可說是在解釋資財愛:凡夫愛著的資具財產,得到時有染惱;沒得到時也令內心燒燃,非常焦燥;一旦得到又失去,更會被極大的愁歎憂惱所損害。
戌二、結
 第二科結,結說現法過患。
如是名為現法過患。
 如上所說,這些名為現法雜染所作的過患。
酉二、後法過患
 第二科後法過患,說明後法的過患。
若即由彼作及增長能感後有諸業、煩惱增上力故,起於當來生老死等眾苦差別,如是名為後法過患。
 如果有情造作及增長能感後有的諸業、煩惱,即由於這些業及煩惱的增上力量,會生起將來的生老病死等種種苦惱差別,這些名為後法過患。
 這是沒有得定的有情,會繼續生死輪迴,因為沒有禪定,對於受不能如實的理解而生煩惱。再任由煩惱推動自己造業,不僅今生有種種的苦惱,來生也有種種的苦惱與過患。
午二、翻例心定
 第二科翻例心定,反之例說得到禪定的有情是不同的。
第二心定補特伽羅,應知一切與上相違。
 第二類心已得定的有情,依止禪定再修毗鉢舍那斷除煩惱、證得聖道,應該知道一切與上述相違。即沒有前面所說的受雜染、世雜染、於現法後法雜染所作的過患。
巳二、結
 第二科結,結說第二種殊勝。
當知是名第二殊勝。餘如前說。
 其餘如前所說,心得定者能遠離無智為因,於受雜染、世雜染、現法後法雜染所作的三種過患,是值得稱讚的正加行果的利益。
《披》餘如前說者:如前應說:正加行果稱讚利益。今略不具,故指如前。
 如前文應說:正加行果的稱讚利益。這裡省略未全部說明,因此指出如前所說。
辰三、第三殊勝
 第三科第三種殊勝,與前二種殊勝作比較,以突顯第三種殊勝。
又彼第一補特伽羅,心未定故,於其無智所作過患,若自、若他不如實知。
 又第一種有無我正見心未得定的有情,對自己或其他有情,由於對五受差別愚癡無智為因,於受雜染、世雜染、現法後法雜染所作的三種過失災患,不能如實了知。
《披》於其無智所作過患者:謂如前說:三種無智為因過患所觸。此名無智所作過患。
 如前面所說的:以愚癡無智為因,觸對隨順諸受所生受雜染、世雜染、現法後法雜染所作的三種過患(「所觸」為倒裝句)。此名為無智所作過患。
第二心定補特伽羅,於彼皆能如實了知。當知是名第三殊勝。餘如前說。
 第二種心已得定的有情,對自己或其他有情,由無智為因,於受雜染、世雜染、現法後法雜染所作的三種過失災患,能如實正確的了知,因此能免除過患。應當了知是名第三種殊勝。
 其餘的如前所說,對於自己及他人,能令自他免除由無智為因,隨順諸受所生的受雜染、世雜染、現法後法雜染所作的三種過失災患,是第三正加行果值得稱讚的利益。
辰四、第四殊勝2 巳一、辨2 午一、心已得定
 第四科第四種殊勝,說明第四種殊勝,分二科;第一科辨,分別,又分二科;第一科心已得定,說明心已得定者的相貌。
又彼第二心已得定補特伽羅,於諸過患如實了知,已入修地。即前所得無我相應所有正見,由此修故,於二時中,依其斷界及無欲界,與彼一切菩提分法皆共圓滿。
 又第二種心已經得到正定的有情,對於種種過失災患能夠如實的了知,已進入修所成地,依止前面所成就無我相應所有的正見,繼續修學無我的觀慧。在行時與住時的二時中,依其斷界(遠離)以及無欲界(依離欲),繼續修行斷除煩惱的聖道,前已成就斷界,現在繼續依離欲而修無欲界,將所要覺悟一切菩提分法的法門,都能共同成就圓滿,這是第四種殊勝。
《披》於二時中者:謂於行時及與住時,是名二時。
 在行時(活動時)及住時(修止觀),名為二時。此處是指二時都要有無我的正見,不斷的修斷煩惱,是無間修,沒有間隔的,不像凡夫,不僅於靜坐時可能會生妄想、惛沈、或散亂,何況不修止觀的其他時間。
午二、心未得定
 第二科心未得定,說明心未得定的相貌。
初未得定補特伽羅,心未定故,於彼一切皆未圓滿。
 第一種未得定的有情,由於沒有得定,因此未入修所成地,一切菩提分法都無法圓滿。
巳二、結
 第二科結,結說第四種殊勝。
當知是名第四殊勝。餘如前說。
 應當知道以上名為第四種殊勝,其餘如前所說,已得定補特伽羅,於諸過患如實了知,已入修地。於行住二時中,依其斷界及無欲界,一切菩提分法皆共圓滿,是第四正加行果值得稱讚的利益。
辰五、第五殊勝2 巳一、辨2 午一、心已得定
 第五科第五殊勝,說明第五種特別殊勝的地方,分二科;第一科辨,分別,又分二科;第一科心已得定,說明心已得定的補特伽羅。
又彼第二心已得定補特伽羅,所有多聞毗鉢舍那助伴支分,彼能攝受勝三摩地,能淨修治毗鉢舍那,由是因緣,止觀二種平等雙轉。
 又比對第二種類心已得到正定的有情,過去所栽培多聞的毗鉢舍那助伴支分(因),多聞是成就毗鉢舍那助伴的因,名助伴支分。要有毗鉢舍那的智慧,必須深入經藏,多多熏習佛法,才能知道怎麼修習觀慧,不然最多只能修止。
 毗鉢舍那能夠使行者成就殊勝的三摩地,清淨修治觀行。由於這樣的因緣,止觀可以平等的雙運轉,證得聖道。
《披》所有多聞毗鉢舍那助伴支分者:謂彼多聞,是毗鉢舍那助伴支分,由此能令毗鉢舍那支成熟故。修所成地說:又依所知真實覺了欲故,愛樂聽聞;依樂聞故,便發請問;依請問故,聞昔未聞甚深法義。數數聽聞無間斷故,於彼法義轉得明淨,又能除遣先所生疑。(陵本二十卷五頁1720)其義應知。
 對佛法能深入的聞思修,是幫助行者修毗鉢舍那最好的助伴。由多聞能令觀慧成熟,因為多聞是幫助觀慧成就最主要的支分(因)。要怎麼樣修觀?若能詳讀本論所說,也能慢慢地比較有概念,包括:怎麼樣修行?在奢摩他中怎樣思惟無我?這些道理,愈深入經藏,能愈來愈熟悉,愈知道善用其心,故多聞非常重要,能幫助毗鉢舍那成熟,深入諸法實相才能夠成就第一義諦,故名支分。
 在〈本地分‧修所成地〉卷20,718頁曾說到十種原因能熟解脫慧之成熟,即解脫智慧成熟的原因,其中,最主要的是毗鉢舍那,因為要斷除愛見煩惱,需在奢摩他中修毗鉢舍那。而十種原因,依次第包括:善友為依(毗鉢舍那支)、尸羅攝受(奢摩他支)、覺真實欲、堪忍譏論、樂聽聞等、法義淨等、厭離盛事、不樂世間、願斷惡趣、願證聖果。這十種因緣具足了,才能成熟解脫的智慧。
 《披尋記》中所舉〈修所成地〉說:「又依所知真實覺了欲故」,是前說十種因的第三種「覺真實欲」,行者由善友為依,尸羅攝受,及所知真實覺了欲故,能對於所知的身受心法,包括有情世間、器世間等所認知的境界,有想要認知境界的真實相,例如想要了知真實義到底是什麼?勝義諦、世俗諦各是什麼相貌?會有想要覺悟明了二諦的意願,有這種願望。
 「愛樂聽聞」,即十種因的第五種「樂聽聞等」,愛好喜樂聽聞佛法,依止好樂聽聞佛法的原故,有疑問時,能夠發動自己的內心來請問佛法。依止請問及回答,決擇諸法的性相,能夠聽聞過去從來沒有聽聞過的甚深的佛法及所詮的義理。如此一次又一次的聽聞相續沒有間斷,對於佛所說的法與義,能展轉的越來愈光明,愈來愈清淨。又由於法義成就了清淨的智慧,能夠解除過去所產生的種種疑惑。如〈本地分‧修所成地〉卷20,718頁的詳細說明,其中的義理應該了知。
午二、心未得定
 第二科心未得定,說明心未得定的補特伽羅。
心未得定補特伽羅,應知多聞與彼俱闕。
 心未得定的有情,應該知道是多聞與止觀都闕少的。
《披》與彼俱闕者:謂彼止觀二種俱闕故。
 心未得定,聞法也較少的有情,由於心散亂,較無耐心,沒有辦法一直聽聞、深入佛法,也無法專注在所緣境上,因此止與觀二種都缺少,不能止觀雙運。
巳二、結
 第二科結,結語。
如是於成世間正見多聞不定住於正法補特伽羅,即此成就世間正見多聞得定住於正法補特伽羅,當知有此第五殊勝正加行果稱讚利益。
 如前所說,成就世間的正見多聞,但是沒有禪定,也安住在佛法中的有情,相對於成就世間正見多聞,且已成就禪定,安住在正法中的有情,應知有這第五殊勝正加行果所成就的令人讚歎的利益。
 以上說明五種殊勝的利益,有定與無定的正見補特伽羅的差別。
寅二、顯遍知等2 卯一、依於斷界
 第二科顯遍知等,顯示由止觀能成就正確的遍知等智慧,分二科;第一科依於斷界,斷除分別起的煩惱及種子,名斷界,此處說明要先在定中修觀,才能依於斷界繼續修習。
如是即彼由已獲得勝奢摩他、毗鉢舍那,依於斷界,應遍知者能正遍知,應永斷者能正永斷,應作證者能正作證,應修習者能正修習。
 如前面所說的,行者已獲得殊勝的止、觀,能在奢摩他中修毗鉢舍那,觀修四諦十六行相,斷除三界分別起的煩惱及種子,到了這個程度,名為斷界。依止於斷界:
 一、於應遍知的苦諦,如五蘊是無常、苦、空、無我的,都能正確了知。
 二、於應該要斷除的愛見煩惱等集諦,能夠正確的斷除。
 三、於應作證的滅諦、涅槃,能正確的體證涅槃的境界。
 四、於應修習的道諦,如四念處、七覺支、八正道等三十七道品,乃至六波羅蜜等聖道的法門,能夠正確的修習。
卯二、依無欲界2 辰一、標
 第二科依無欲界,依止離欲的境界,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無欲界時,於苦已知、於集已斷、於滅已證、於道已修。
依無欲界,於彼一切已知、已斷、已證、已修。
 依無欲界時,斷的是俱生起的煩惱,於彼一切四聖諦的苦諦已能如實了知,集諦也已經斷除,已能作證滅諦,因為已經修習了道諦。
辰二、釋
 第二科釋,配合四諦來解釋知、斷、證、修。
於所依色及能依名,正知、已知;於所依無明及能依有愛,正斷、已斷;於所依明淨智及能依解脫煩惱斷,正證、已證;於所依奢摩他及能依毗鉢舍那,正修、已修。
 於苦諦來說,對於所依的地水火風組成的色身,以及能依的名,即受想行識等心心所法,若能正確的知道是無常、苦、空、無我的,乃至已親證這個道理,才是斷界的「正知」、無欲界的「已知」。
 以集諦而言,由於有情所有的煩惱中,最根本的是無明(聲聞乘是我執無明,大乘菩薩則是我執無明與法執無明),因此對於煩惱所依止的無明,以及能依止的三有之愛,若能正確的斷除,直至已斷集諦,則是文中所謂的「正斷」、「已斷」。有情對於三界的染汙希求名愛,之所以會有種種的愛,是因為有無明,不知果報是無常、苦、空、無我的,於是生起愛著。因此所應斷除的是集諦。
 以滅諦來說,對於所依止的光明清淨的智慧,以及能依的解脫煩惱斷生死流的涅槃境界,若能正確的作證,也已經證得,則說是「正證」、「已證」。其中,所依包括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等智慧,由解脫的智慧,成就心解脫與慧解脫。心可以解脫貪瞋癡的煩惱,智慧可以解脫無明,智慧是所依,解脫煩惱斷是能依。若能將煩惱斷除,成就無分別智、證得解脫,是正證、已證。
 以道諦來說,所依止的是奢摩他,〈本地分‧修所成地〉卷20說:「云何能熟解脫慧之成熟,謂毘鉢舍那支成熟故,亦名慧成熟。奢摩他支成熟故,亦名慧成熟。所以者何?定心中慧於所知境清淨轉故。」定心寂靜,才能如實知見諸法實相,散亂的智慧,如風中的蠟燭,境界風來,智慧便息滅。因此有定與沒有定有極大的差別。若有定,且定力強,會如同大火,澆一點點水也不能息滅,因此說需有奢摩他為所依。能依止的是毗鉢舍那,在奢摩他中思惟觀察所緣境,包括所緣的法性、自相、共相,盡所有性、如所有性。使令毗鉢舍那修學成就,能與奢摩他和合運轉,這樣正確的修行,乃至已修學成功,無欲界圓滿,成就滅界,證得阿羅漢果,方為「正修」、「已修」。
 以上相應的經文如下所示。
《雜上》第385頁:入處相應第229經;累計經數407經;大正藏(30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所謂六分別六入處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六分別六入處經?謂於眼入處,不如實知見者,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如實知見;不如實知見故,於眼染著,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皆生染著。如是耳……。鼻……。舌……。身……。意,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如實知見,不如實知見故生染著。如是染著,相應、愚闇、顧念、結縛其心,長養五受陰,及當來有愛、貪喜(、彼彼樂著)悉皆增長。身心疲惡,身心燒然,身心熾然,身心狂亂,身生苦覺;彼身生苦覺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悉皆增長,是名純一大苦陰聚集。諸比丘!若於眼如實知見,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如實知見。見已,於眼不染著,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染著。如是耳……。鼻……。舌……。身……。意、法如實知見,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如實知見;如實知見故,於意不染著,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染(著)。不染著故,不相雜,不愚闇,不顧念,不繫縛,損減五受陰,當來有愛、貪喜、彼彼樂著悉皆消滅。身不疲苦,心不疲苦,身不燒,心不燒,身不熾然,心不熾然,身覺樂,心覺樂;身心覺樂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悉皆消滅,如是純大苦聚陰滅。作如是知、如是見者,名為正見修習滿足,正志,正方便,正念,正定,前說正語,正業,正命清淨修習滿足,是名修習八聖道清淨滿足。八聖道修習滿足已,四念處修習滿足;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修習滿足。若法應知、應了者,悉知、悉了;若法應知、應斷者,悉知、悉斷;若法應知、應作證者,悉皆作證;若法應知、應修習者,悉已修習。何等法應知、應了,悉知悉了?所謂名、色。何等法應知、應斷?所謂無明及有愛。何等法應知、應證?所謂明、解脫。何等法應知、應修?所謂止、觀。若比丘於此法應知、應了(者),悉知悉了;若法應知、應斷者,悉知、悉斷;若法應知、應作證者,悉知、悉證;若法應知、應修者,悉知、悉修,是名比丘斷愛、結縛,正無間等,究竟苦邊。諸比丘!是名六分別六入處經」。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那時,佛開示比丘們:「我現在要為你等說法,我說的法是初善,初聽時會很歡喜;中善,中間修道時沒有困難,能夠依中道而行;後善,繼續依教奉行,也能夠到涅槃那裡去。因為我所說的法有圓滿的道理、及法味,是純粹圓滿清淨,不共於外道的,因此能使所修離欲的梵行相續的清淨。以下要說明六種分別六入處的經,即所謂的《六分別六入處經》。你們要專心的聽,並善加思惟,若能如此,當為汝說,何等為六分別六入處經?
 謂於眼入處,不能夠如實知見的人,則不能如實的觀察: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產生的受:對內心之中感覺到的苦受、樂受、或不苦不樂受,都不能如實的知見。由於不能如實知見的緣故,進而會於眼染著,乃至是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等,也都生起染著。」這是由於心不夠靜定,對自己的觀察力薄弱,因此有不如實知見的過患,於是有染愛貪著等煩惱現起。
 此段文可配合本論所說,有世間正見多聞,不住定住正法者,還有得定的住正法者,有五種差別,這裡先說到二種。第一種未得禪定,奢摩他支戒沒有清淨,也不能鮮白;需有定者,其定心及戒才能夠心清淨鮮白,這是第一種。第二種是對於受,包括受的五轉,即受生起的自性、所依、所緣、助伴、隨轉,不能如實了知,即是此處所說的「不如實了知」。得定者如實了知,則沒有這些煩惱。這是以眼入處為例。
 佛說:「如是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因為不如實知見,會產生愛染執著。由於這些染著,與內心相雜在一起,於是與貪愛相應,進而有愚闇等種種的無明,不僅對過去美好的境界心懷顧念,也令種種的煩惱結縛著內心,長養五受陰,及令當來的有愛、貪喜(乃至種種的樂著)悉皆增長。甚至能令身心疲惡,身心燒然,身心熾然,身心狂亂,身生苦覺等。」這是說明它的過患,因為貪愛心,能滋潤色受想行識這五受陰和合的身心,因此說長養了五受陰;且能使將來的後有愛、自體愛、境界愛,乃至各式各樣的境界愛都增長。其中,身心燒然,指有煩惱在內心之中燃燒。身心熾然,熾然是興盛的樣子,形容身心的煩惱非常的強大。身心狂亂,指被煩惱所擾而瘋狂混亂。身生苦覺,是說因為有煩惱,身體會產生痛苦的感覺。
 佛又說:「由於有情的身體產生痛苦的感覺,依止痛苦的感覺會再去造業,將來又再感得未來的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這些苦惱都增長了,是名純一大苦陰聚集。」身體產生痛苦的感覺等這些過患,都由於不如實了知諸受,於受生起種種的貪瞋癡煩惱,因此會有這麼多的現法後法種種過患。
 佛繼續開示道:「諸比丘!若於眼能如實知見是無常、苦、空、無我的,對於或色塵、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產生的受:包括內心感覺的苦、樂、或是不苦不樂也能如實知見它的自相、共相。這樣如實知見已,才能於眼不生貪愛執著,乃至對於色塵、眼識、眼觸、以及眼觸因緣所生的受:不會在苦受生起瞋覺,樂受生起愛,不苦不樂受生起愚癡,這些煩惱不會再出現。如是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若能對聲香味觸法塵、耳乃至意識、耳乃至意觸、耳乃至意觸因緣所生的受,如苦、樂、不苦不樂等都如實知見,則能對耳乃至意、聲乃至法塵、耳乃至意識、耳乃至意觸、耳乃至意觸因緣所生的苦、樂、不苦不樂等內心感受,都不起染著。」這一段是說到如實知見,是有得到定,又有無我正見的內法行者,是不一樣的。
 經中又說,由於「不染著故,不相雜,不愚闇,不顧念,不繫縛,損減五受陰,當來有愛、貪喜、彼彼樂著悉皆消滅。身不疲苦,心不疲苦,身不燒,心不燒,身不熾然,心不熾然,身覺樂,心覺樂;身心覺樂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悉皆消滅,如是純大苦聚陰滅。」這是說到如實知見的好處,沒有了這些現法與後法的過患。因為不染愛執著,不與煩惱相雜,不愚癡黑暗,既不顧戀念著過去的境界,也不會被煩惱所繫縛,因此能損減五受蘊,不再長養五受蘊,沒有煩惱的人,能令當來的後有愛、貪喜愛、境界愛等種種的樂著愛都消滅。如此一來,身心不再感覺疲倦苦惱,身心不被煩惱燒燃,身心也不熾然,身心能感覺快樂;由愛見煩惱斷除而讓身心都覺受到快樂的緣故,於是將未來的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全都消除、滅離了。這即是純大苦聚陰滅,將來沒有生死的苦果。
 佛說:「作如是知、如是見者,名為正見修習滿足」,如果有這樣的如實知見者,名正見修習圓滿。
 「正志(正思惟),正方便,正念,正定,前說正語,正業,正命清淨修習滿足,是名修習八聖道清淨滿足。」有正見以後,又能夠有正志,正志、正見屬於慧;再加上能有正方便、正精進,及正念、正定,正定是屬於定,正精進及正念皆通於定慧;而正語、正業、正命屬於戒的部份。這樣八聖道都修習圓滿,名為八聖道清淨滿足。但僅只這樣還不夠,佛說「八聖道修習滿足已,四念處也應修習滿足;乃至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都應修習滿足。」
 接著佛告訴弟子們於應知、應斷、應證、應修的法都要悉知、悉斷、悉證、悉修:
 「若法應知、應了者,悉知、悉了」,此處的法是指苦,如名色之法,比丘應該要了知這是無常、苦、空、無我的,不僅要能正確的了知,還要悉知、悉了,完全的知道,完全的明瞭。
 「若法應知、應斷者,悉知、悉斷」,這是集諦,對於應該要了知,應該要斷除的無明與愛,比丘應全部都了知,並且全部斷除。
 「若法應知、應作證者,悉皆作證」,這是指煩惱寂滅、解脫、滅諦的境界,對於應成就的三明,以及應證的心、慧解脫,比丘都應全部修行作證。
 「若法應知、應修習者,悉已修習」,即對於奢摩他與毗鉢舍那等道諦,應該要了知怎麼修習,並且也應完全的修習。
 佛再解釋哪些法應知、應斷、應證、應修:
 「何等法應知、應了,悉知悉了?所謂名、色。」這是指出地水火風所組成的色身,以及受想行識心心所法的名身,不僅都應該要了知,也都已經了知了。
 「何等法應知、應斷?所謂無明及有愛。」三有的愛,所有的染汙希求,都是行者應該要了知,以及應該要斷除的。
 「何等法應知、應證?所謂明、解脫。」即三明,以及心、慧解脫,這是應知應證。
 「何等法應知、應修?所謂止、觀。」明確指出了奢摩他及毗鉢舍那,是應該要了知,應該要修學的。
 最後,佛說:「若比丘對於這些應知、應斷、應證、應修的法,都能悉知、悉斷、悉證、悉修,是名比丘斷除愛煩惱、及種種結(煩惱)的繫縛,能夠無間證得聖道,到達苦的邊際。諸比丘!這稱為《六分別六入處經》」,佛說完此經已後,諸比丘聽聞佛所說的,都法喜充滿並依教奉行。
 彌勒菩薩依止這一段,開示了得定與不得定的聖者有五種差別。第一種是得定的行者,奢摩他支戒容易清淨鮮白,沒有得定的則不容易。第二種是得定的行者,能夠了知受,包括對種種受生起的相貌,由此不容易貪愛執著,沒有現法後法的過患。第三種是得定的行者,容易如實了知這些過患,不得定的不容易。第四種,能夠修習聖道圓滿,菩提分法圓滿。第五種是行者能夠止觀雙運。
 以上是說明入處相應的第229經。
丑十一、法見2 寅一、出種類2 卯一、標列
 第十一科法見,此為「處擇攝」中,第二總頌下的第三個別頌(上品貪等攝)中,第四句「定法見苦最為後」的「法見」,說明有為法見及無為法見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出種類,舉出法見的種類,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二種法見。
復次,有二法見。一、有為法見,二、無為法見。
 其次,有二種法見,一、有為法上的正見,二、無為法上的正見。
卯二、隨釋2 辰一、有為法見2 巳一、明彼見3 午一、略標類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二種法見,分二科;第一科有為法見,解釋有為法見的種類、相貌、滿足,又分二科;第一科明彼見,說明有為法見的種類及相貌,又分三科;第一科略標類,要略標出有為法見的種類。
有為法見者,謂如有一,於諦依處及諦自性皆如實知。
 有一類修行人,對於世俗諦及勝義諦的依止處及二諦的自性都能夠如實了知,名有為法見者。
 「諦」,是真實不虛,不顛倒,沒有錯誤的真理。在〈本地分‧聲聞地〉卷27曾經說過「又苦諦苦義,乃至道諦道義,是如是實,非不如實;是無顛倒,非是顛倒;故名為諦」。諦所依處是有情。諦的自性有二種,世俗諦及勝義諦。
午二、別釋相2 未一、諦依處
 第二科別釋相,分別解釋諦的依處及自性,分二科;第一科諦依處,說明諦所依處。
云何名為諦所依處?謂名色,及人天等有情數物。
 什麼是諦的依止處?是指有情的名色五蘊之身(名是受想行識,色是地水火風組成的色身),及人天三惡道等五趣的有情數物。
未二、諦自性2 申一、徵
 第二科諦自性,說明諦的自性,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為諦?
 什麼是諦的自性?
申二、釋2 酉一、標
 第二科釋,解釋,第一科標,標出二類。
謂世俗諦及勝義諦。
 諦的自性有二類,一是世俗諦,一是勝義諦。
酉二、辨2 戌一、世俗諦2 亥一、徵
 第二科辨,辨明世俗諦、勝義諦的差別,分二科;第一科世俗諦,說明世俗諦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世俗諦?
 什麼是世俗諦?
亥二、釋2 天一、除唯假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除唯假,世俗諦是除了名言,並無實物,唯是假名安立。
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假想安立我或有情,乃至命者及生者等。又自稱言:我眼見色,乃至我意知法。又起言說,謂如是名,乃至如是壽量邊際,廣說如前。
 即於世俗諦所依處的名色及人天等有情數物,用假名取相安立五蘊的和合相稱作我、有情、命者,或是生者等。命者、生者是我的別名,總之執著五蘊的和合相,假想安立種種名稱,為世間人所共同認可,為世間共通認為是真實的境界,名世俗諦。世間的人也認為這是真實,有此有情,有那有情,或是我、人、眾生、壽者、生者、命者等等的假名。又世間人常說,我眼見色,乃至我意知法,我看到誰,看聽到什麼聲音,知道什麼事,依於名言所起種種的分別,都可稱作世俗諦。或者又在五蘊的生命體上生起種種的言說,如我是張三、你是李四,有種種的名。我有這樣的飲食,我的家族怎麼樣,我的相貌怎麼樣,身高怎麼樣,智慧、聰明、才智、富貴、賢愚、不孝等等,乃至壽命邊際,活了多少歲等等,在假想的有情上種種的虛妄分別,都稱作世俗諦。詳細〈攝異門分〉卷83所說「我」的八種差別義。
天二、結得名
 第二科結得名,結語得名世俗諦的緣由。
當知此中,唯有假想、唯假自稱、唯假言說,所有性、相、作用、差別,名世俗諦。
 應當知道在此世俗諦中:
 唯有假想:於五蘊的和合相假想安立為我、有情、生者、命者等;
 唯假自稱:我眼見色,乃至我意知法等;
 唯假言說:如我是張三、你是李四,有種種的姓名、飲食、家族、相貌、身高、智慧、聰明、才智乃至壽命邊際等;
 在假想的有情上,虛妄分別五蘊的體性、相狀,見色聞聲等作用乃至壽命邊際差別,都稱為世俗諦。
戌二、勝義諦2 亥一、徵
 第二科勝義諦,說明聖人智慧所緣的真實義,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勝義諦?
 什麼是勝義諦?
亥二、釋2 天一、舉無常性
 第二科釋,解釋,分三科;第一科舉無常性,舉出勝義諦所依處具有無常性等。
謂即於彼諦所依處,有無常性,廣說乃至有緣生性,如前廣說。
 所謂勝義諦是聖人智慧所緣的真實義,於其所依止的名色,及人天等有情數物,能如實觀察、了知它的共相,有無常的體性,廣義的說乃至緣生緣起等,如前面已詳細說明。
天二、例苦性等
 第二科例苦性等,舉例說明勝義諦的苦性等。
如無常性,有苦性等,當知亦爾。
 如同無常性,行者如實觀察、了知名色及人天等有情數物,是苦,空、無我的體性,應當知道這也是聖人智慧所行境界。
《披》有苦性等者:等取空及無我應知。
 等,是指空及無我性應該了知。
午三、總結名
 第三科總結名,總結有為法見的名稱。
若於如是世俗、勝義諦所依處,其世俗諦如實了知是世俗諦,其勝義諦如實了知是勝義諦,如是名為有為法見。
 如果行者於世俗諦、勝義諦所依止的名色,及人天等有情數物,於世俗諦觀察,唯有假想、唯假自稱、唯假言說,所有性、相、作用、差別,如實了知只是一切事相的虛妄分別,只有假名安立的言說境界,如是如實通達是世俗諦;於勝義諦觀察名色,及人天等有情數物,如實了知一切具有無常、苦、空、無我性乃至有緣生性,是聖人智慧所緣的真實境界,如是如實通達是勝義諦,於二者皆能通達者,稱作有為法的正見,即法住智。
巳二、出滿足
 第二科出滿足,說明有為法見圓滿充足。
若有成就有為法見苾芻,齊此言說滿足。
 如果比丘已成就有為法世俗諦、勝義諦的正見,是正確無誤的,到此程度可以說是有為法見圓滿充足。
辰二、無為法見2 巳一、徵
 第二科無為法見,說明無為法見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名為無為法見?
 什麼是無為法見?
巳二、釋2 午一、明彼見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明彼見,說明無為法見的相貌。
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已得二種諦善巧者,由此善巧增上力故,於一切依等盡涅槃深見寂靜,其心趣入,如前廣說乃至解脫,如是名為無為法見。
 即於彼世俗諦、勝義諦二種諦所依止的名色及人天等有情數物,已經成就二種諦善巧的行者,由此善巧增上力的智慧,於一切人天等有情數物之名色滅盡的涅槃,深見寂靜,於奢摩他、毗鉢舍那止觀雙運中臨入涅槃,如前面卷77所說,其心隨順、趣入、臨入真如,乃至成就解脫,如是稱作無為法見,即涅槃智是證得涅槃所成就的無漏正見。
午二、出滿足
 第二科出滿足,說明無為法見圓滿充足。
若有成就無為法見苾芻,齊此言說滿足。
 如果成就了無為法正見的比丘,到此程度是清淨寂靜的解脫境界,可以說是無為法見圓滿充足。
《披》於一切依等盡涅槃者:謂一切依皆寂滅故,名一切依等盡涅槃。
 二諦所依的名色及人天等有情數物,都寂靜滅離,名一切依等盡涅槃。
寅二、辨成就
 第二科辨成就,說明有三種補特伽羅皆能成就法見。
又此法見,當知三種補特伽羅皆得成就。一者、異生,法隨法行,已得定心,博識聰敏,能如正理觀察諸法。二者、有學,已見諦跡。三者、無學,諸漏永盡。
 又此有為及無為二種法見,應當知道有三種補特伽羅都能成就。
 一、異生:凡夫能夠修法隨法行。法是涅槃,隨法是八正道,遵行八正道,以達涅槃名法隨法行;或者說法是經律論,隨法是隨經律論而依教奉行。凡夫依於法隨法行,至少有未到地定的功夫,入於內凡階位,此人聰明敏捷,對佛法正理見解宏闊深入,能伏煩惱現行,未能斷煩惱種子,能如正理觀察諸法的世俗諦、勝義諦,對於涅槃也有正確的看法。
 二、有學:已見到聖諦足跡,初果以上的聖人,已斷除分別起的煩惱種子,俱生起的煩惱種子尚未全斷,能成就有為法見及無為法見。
 三、無學:阿羅漢聖者分別及俱生的愛見煩惱種子皆已永遠斷除,其有為法見、無為法見是圓滿充足的。
 以上有為法、無為法見相應的經典,分別是230、231經。
《雜上》第389頁:入處相應第230經;累計經數408;大正藏(30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異比丘,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而得見法?作是思惟已,從禪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而得見法」?爾時、世尊告彼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有二法,何等為二?眼、色為二,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所以者何?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眼色,此等法名為人。於斯等法,作人想,眾生,那羅,摩㝹闍,摩那婆,士夫,福伽羅,耆婆,禪頭。又如是說:我眼見色,我耳聞聲,我鼻嗅香,我舌嘗味,我身覺觸,我意識法。彼施設又如是言說:是尊者如是名,如是生,如是姓,如是食,如是受苦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分齊。比丘!是則為想,是則為誌,是則言說。此諸法皆悉無常、有為、思願緣生,若無常、有為、思願緣生者,彼則是苦。又復彼苦,生亦苦,住亦苦,滅亦苦,數數出生,一切皆苦。若復彼苦無餘斷:吐、盡、離欲、滅、息、沒,餘苦更不相續、不出、(不)生,是則寂滅,是則勝妙,所謂捨一切有餘,一切愛盡,無欲、滅盡、涅槃。耳……。鼻……。舌……。身、觸緣,生身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是無色陰,身根是色陰,此名為人。如上說,乃至滅盡、涅槃。緣意、法,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四大士夫所依,此等法名為人。如上廣說,乃至滅盡、涅槃。若有於此諸法,心隨入住,解脫不退轉,於彼所起繫著無有我。比丘!如是知、如是見,則為見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這時有一位異比丘在寂靜處,專心精進的思惟佛法,作這樣的憶念:「比丘應該怎麼樣的了知、應該要怎樣的思惟,才能夠見到法的實相」?這樣思惟已後,從禪座起,前往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應該怎麼樣知、應該怎麼樣見,才能得以見法」?
 那時、世尊告彼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有二法,是哪二法?眼根與色塵是二法。詳細說,耳與聲為二、鼻與香為二、舌與味為二、身與觸為二、意與法為二,這些都不是真實的境界,沒有我、人、眾生、壽者。為什麼說非其境界?依眼根緣著色塵會產生眼識,根塵識三法和合產生觸,觸同時會有受想思等心所法一起運作。此受想行識四無色陰(蘊)是名身,眼根及色塵,是有情的色身,名身、色身和合假名為人。會在名身、色身上,作取相的人想,或說他名為『眾生』;名『那羅』(指男性);名『摩㝹闍』(音ㄇㄛ ㄋㄡˊ ㄉㄨ,是指人界、人趣,或是人道,或是世間);名『摩那婆』(指儒童);名『士夫』;名『福伽羅』(補特伽羅的另一個異名);亦名『數取趣』;『耆婆』(在《勝天王經》稱作生身);或稱『命』;『禪頭』(又名禪豆、禪兜、繕都,也是眾生的意思)」。
 以上經文相應本論所說:諦所依處的名色,以及人天有情數物,假想安立這是我、人想。
 「又如是說:『我眼睛看到色塵,耳朵聽到聲塵、鼻能聞到香,舌能嚐到味,身能覺觸,六識能夠了別法塵』。又施設此如是說:『這位尊者有如是之名,是怎麼樣出生,是何種姓,是吃怎麼樣的飲食,這一生是苦多或樂多,活到五十歲即說是長壽,七、八十歲,乃至活到一百歲是久住』」,用很多的言說形容此人這一生的體性相狀。這都是屬於世俗諦,是有為法見中的第一類。
 「比丘!在名身、色身上假安立我、有情、眾生、蘊者、受者等,都是屬於假想安立的;自己執著有我,又說我能夠見色聞聲等,稱作誌;依止我的假想,我執的假名言,說出不同眾生的自性、特性、體性、相貌等,是則言說。這些名身、色身的體性、相狀、作用,都是無常,是有為,以意欲為條件所生,思願(後有愛)緣生又譯為『心緣生』。又名身、色身的體性是苦,生是苦,住也是苦,滅也是苦,於三界中數數出生,一切皆是苦。」由此認識到名身、色身是無常、苦、空、無我。這一段經文相應本論有為法見中的勝義諦。
 「如果有情生命體種種的苦,沒有剩餘全部將它斷除:摒棄,已經到終點,遠離愛欲,止息,滅除,寂滅,隱沒。來生的痛苦不會再相續出生。這是無餘依涅槃的境界,是非常寂靜殊勝微妙的。所謂捨一切今生剩餘的果報體,一切愛煩惱已盡,對於三界的果報沒有欲望,是滅盡、涅槃的境界。」這一段是相應於本論無為法見。
 接下來再回到世俗諦來說。「耳……。鼻……。舌……。身、觸緣,生身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是無色陰,身根是色陰,此名為人。如上說,乃至滅盡、涅槃。緣意、法,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四大士夫所依,此等法名為人。如上廣說,乃至滅盡、涅槃」。這一段,是依止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六根六塵六觸六識,即六觸處、六受、六想、六思來說明這些因緣生法,對有為法見中勝義諦、世俗諦,滅界的境界要真實的認識。
 「如果有人能夠在這些有為法上,成就有為法見及無為法見,心能夠隨順趣入安住在涅槃的境界,能夠解脫煩惱即不會退轉。依名身、色身所生起的我、我所的繫縛是不會再起。比丘!如果能夠這樣的知,這樣的見,這樣的思惟,可以說見到諸法的實相,是為見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論文中說到有三種人都可以有有為法見及無為法見。一、是異生已得定心,是內凡位的眾生,博識聰敏,能夠如正理觀察諸法。二、是有學見跡。三、是無學諸漏永盡。能夠成就這二種法見。
《雜上》第390頁:入處相應第231經;累計經數409;大正藏(30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異比丘,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云何知、云何見,名為見法?」思惟已,從禪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名為見法?今問世尊,唯願解說!」
 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有二法,眼、色緣,生眼識,如上廣說。」
 尊者如所說偈:「眼色二種緣,生於心心法,識觸及俱生,受想等有因,
 非我非我所,亦非福伽羅,亦非摩㝹闍,亦非摩那婆,
 是則為生滅,苦陰變易法;於斯等作想,施設於眾生。
 那羅摩㝹闍,及與摩那婆,亦餘眾多想,皆因苦陰生。
 諸業愛無明,因積他世陰,餘沙門異道,異說二法者,
 彼但有言說,聞已增疑惑;貪愛息無餘,無明沒永滅,
 愛盡眾苦息,無上佛眼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有一位異比丘精進專心思惟,這樣憶念:「應該要怎樣知?怎樣見?才名見法」?他思惟後,從禪坐中起,往詣佛所,稽首佛足,然後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名為見法?今問世尊,唯願為我解說!」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你解說。有二種法,如眼根與色境之緣,而生眼識等,如上(230經)所說。」
 尊者!如果以偈來說:「眼根緣色塵,這二種因緣會生起,心、心所法,生起種種的識。根塵識和合生觸,觸同時會有受想思等心所法,有情的心心所法生起都是有因有緣的。根塵識、名身色身都是因緣法。這不像世間人假想的,認為名身色身是我、我所,此中無我、無我所。也不是福伽羅、摩㝹闍、摩那婆。它的真實相是生滅無常的。是一大堆一大堆苦的積聚,是變化無常的。在這一些法上面取相作想,施設名身色身是眾生、那羅、摩㝹闍、或摩那婆,還有其餘眾多的名想,都是因為這些苦惱的名蘊色蘊,名色之身生起的。由於煩惱、造業為因,積聚來生的諸蘊,業的原因是來自於貪愛,愛的原因是依止於無明,有無明、愛的煩惱會造業,造業則會積聚來生的五蘊。其他的出家人、外道,於二種法見有不同說法。但外道的開示法,只是假名言說,聽了以後只會增加懷疑及迷惑。佛說的法才能夠使令自己將貪愛無餘的止息,無明永遠斷滅。愛盡了,種種的苦惱即止息。這種解脫的境界只有佛有智慧能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丑十二、苦2 寅一、出過患2 卯一、略標列
 第十二科苦,此為「處擇攝」中,第二總頌下的第三個別頌(上品貪等攝)中,第四句「定法見苦最為後」的「苦最為後」,說明希求人天盛事會有大苦,分二科;第一科出過患,舉出希求人天盛事的過失災患,又分二科;第一科略標列,約略標示列舉出二種過患苦。
復次,若有希求人天盛事,自發誓願行梵行者,當知彼為稱讚人天二種過患。何等為二?一者、煩惱所生眾苦,二者、無常所生眾苦。
 其次,若有一類有情希望追求人天富貴及名聞利養等興盛的事,自己發願決定嚴持戒行,修離欲的梵行,希望以持戒的功德能夠生天;應當知道這類稱揚讚歎人天盛事的人必定會有二種過失災患。是哪二種?一、煩惱所生眾苦,人、天有很多由煩惱所生的眾苦,二、無常所生眾苦,由於人天果報是無常的,無常來時會引生種種的苦惱。
卯二、別釋相2 辰一、煩惱所生眾苦2 巳一、徵
 第二科別釋相,各別解釋二種過失災患苦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煩惱所生眾苦,說明煩惱所生眾苦,又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煩惱所生眾苦?
 什麼是煩惱所產生的眾多苦惱?
巳二、釋2 午一、明染汙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明染汙,說明染汙的相貌。
謂於人天,住境界愛,依現在世故;住境界樂,依過去世故;住境界欣,於現在世,依過去境生愛樂故;住境界喜,於未來世,依現在境生愛樂故。
 屬於人或是天界的有情,依對現在世的如意境界有愛著,稱住境界愛;依對過去如意境界的愛著,稱住境界樂;若是於現在世,依止過去經驗過的富貴境界,生起愛著好樂及追念,希望現在也能跟過去一樣如意,稱為住境界欣;若是依止今生安樂的境界,於未來世產生歡喜好樂及希求,希望未來也能跟現在一樣如意,稱住境界喜。
午二、結生苦
 第二科結生苦,結說生苦。
若於如是三世境中住染汙者,當知彼為稱讚所欲有匱乏苦,及生老等所有眾苦,是名生起煩惱所作眾苦過患。
 若於如是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境界住於貪愛的染汙心中,應當知道這類有情,必會遭遇到追求稱讚人天境界的欲望,所引生的匱乏之苦(求不得苦),以及三界果報體生老病死等種種的苦惱,是名生起煩惱所作眾苦過患。
辰二、無常所作眾苦3 巳一、徵
 第二科無常所作眾苦,說明無常所作眾苦,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無常所作眾苦?
 什麼是無常所作的眾苦?在人天的境界裡,無常所作眾苦一定會出現的。
巳二、釋
 第二科釋,解釋無常所作眾苦。
謂順樂處有背失故,起變壞苦;隨順苦處現在前故,起厭離苦;一切自體於終沒時皆滅壞故,有滅壞苦。
 一切法都是剎那無常的,一直在變化破壞,因此有無常變易所造成的苦惱。以三受來說,隨順樂處境界有背離喪失之時,會生起變壞苦;隨順苦處境界現在前時,會生起厭離苦;一切自體於臨終死沒時都會滅壞,這是行苦,有滅壞苦。
巳三、結
 第三科結,結語。
當知是名三種無常所作眾苦。
 應當了知,順樂處有變壞苦、順苦處有厭離苦、身壞命終有滅壞苦,名三種無常所作眾苦。
寅二、明能越2 卯一、舉如來2 辰一、標
 第二科明能越,說明聖者能超越二種過患,分二科;第一科舉如來,舉說佛能超越二種過患,又分二科;第一科標,標示出佛證得究竟涅槃樂的境界以及方便。
此中如來超過如是二種過患,住一向樂,即於此樂應如實知;由此故樂,復應如實知樂方便。
 在所有聖人之中,佛已超過如是煩惱、無常所生眾苦二種過患,安住在一向快樂的境界,即對於所成就無住大般涅槃寂靜樂的境界應如實了知;由於證得涅槃故樂,也應如實了知能成就此無上寂靜樂的方便。
辰二、釋2 巳一、由此樂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由此樂,解釋「由此故樂」,說明樂的境界相。
云何為樂?謂一切境相應永盡,無上安隱,即有餘依般涅槃界。
 什麼為樂?是指在一切色聲香味觸法境界上,相應的欲貪煩惱永遠盡除,心住於無上安隱,無可超越,非常的安樂穩定,這即是有餘依般涅槃的境界。佛雖還有應化丈六比丘身,但已通達一切境界都是心的變現,是幻化的,不真實的,哪裡還會有煩惱出現?內心是非常的安樂穩定,不再與煩惱相應。
巳二、樂方便
 第二科樂方便,解釋「樂方便」,說明成就涅槃樂的方法。
云何方便?謂如前說,於五種受發起五轉如實妙智。
 什麼是成就涅槃樂的方法?指如前已經說過的,對於苦樂憂喜捨五種受的五種分位轉變,能有如實了知的微妙智慧。關於受的五種分位轉變,可有三種解釋:
 一、如〈攝事分〉卷89所說,是指受的自性、所依、所緣、助伴、隨轉。苦、樂、不苦不樂受是受的「自性」;內六根是受的「所依」;外六塵是受的「所緣」;想、思心所,或其餘與受相應生起的善、不善、無記心法是受的「助伴」;與受相應的心王是受的「隨轉」。
 二、如此處論文所解釋的《雜阿含經》第232經文所說,是指受的集、滅、味、患、離。受怎麼樣集積的?觸集故受集;受如何會消滅?觸滅故受滅;受的愛味,會引起雜染;了知受的過患則能出離;乃至解脫受的執著,是出離。
 三、如〈攝事分〉卷90引《瑜伽論記》卷23解釋所說,是指受的自性、因緣,雜染因緣、清淨因緣、清淨。苦樂憂喜捨是受的自性;依根緣境發識,根塵識三和合生觸,由觸生受,是受的因緣;雜染因緣是愛味;清淨因緣是戒定慧;清淨是能夠出離受。
 轉,是轉變無常義。有情的感受是轉變無常的,當受生起時,若有如實微妙的智慧,對於受的五種分位運轉,都能如實的了知,便能解脫於受,證得清淨涅槃,住一向樂中。
《披》謂如前說於五種受等者:前說:由正聞思所成作意,聽聞正法增上方便,於五種受分位轉變所起過患如實了知。乃至廣說。(陵本九十卷七頁6808)其義應知。
 前面〈攝事分〉卷90說:如理作意所發慧,是指由正確聞思所成的作意,以及聽聞正法的增上力所引發,由於這種緣故,令行者對於五種受的分位轉變所生的過患能如實了知。乃至詳細如〈攝事分〉卷90,2669頁中所說,道理應當可以了知。
卯二、勵聲聞
 第二科勵聲聞,鼓勵聲聞弟子依佛所行也能超越二種苦。
若諸聲聞,棄捨大師所證超過人天妙樂,希求下劣人天樂者,當知彼於諸智者所多受毀辱,亦自欺誑。
 如果諸多的聲聞弟子,放棄捨離佛所證悟超過人天微妙快樂的境界,反而希望追求下劣的人天快樂,應當知道這類行者在有智慧的人面前會受到很多的詆毀侮辱,這是聖人所不忍可、所不讚歎的,也是自己欺騙自己的行為,來到佛教中,依著戒定慧修學,竟然只是追求人天的盛事,是自己欺騙誑惑自己。
 以上論文所相應經文如下:
《雜上》第392頁:入處相應第232經;累計經數410經;大正藏(30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諸天世人,於色染著、愛樂住,彼色若無常、變易、滅盡,彼諸天人則生大苦。於聲……。香……。味……。觸……。(於)法染著、愛樂住,彼法變易、無常、滅盡,彼諸天人得大苦住。如來於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實知已,於色不復染著、愛樂住:彼色變易、無常、滅盡,則生樂住。於聲、香、味、觸、法,集、滅、味、患、離如實知、如實知已,不復染著、愛樂住;彼……法變易,無常、滅盡,則生樂住。所以者何?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此受集,此受滅,此受味,此受患,此受離,如實知,於彼色因緣生阨礙,阨礙盡已,名無上安隱涅槃。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受集、受滅、受味、受患、受離如實知,如實知已,彼法因緣生阨礙,阨礙盡已,名無上安隱涅槃」。爾時,世尊而說偈言:「於色、聲、香、味、觸、法六境界,一向生喜悅,愛染深樂著;
 諸天及世人,唯以此為樂,變易滅盡時,彼則生大苦。
 唯有諸賢聖,見其滅為樂,世間之所樂,觀察悉為怨;
 賢聖見苦者,世間以為樂,世間之所苦,於聖則為樂。
 甚深難解法,世間疑惑生,大闇所昏沒,盲冥無所見;
 唯有智慧者,發朦開大明,如是甚深句,非聖孰能知?
 不還受身者,深達諦明了。」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那時,佛告訴比丘們:「諸天及世間的人,對於自己的色身是很染愛執著的,愛樂住於諸天的富貴、快樂的境界。若色身無常變化,變易,滅盡了,諸天人會產生很大的痛苦。於聲……。香……。味……。觸……。(於)法染著、愛樂住,彼法變易、無常、滅盡,諸天人得大苦住。」這即是論文中所說無常所生眾苦,諸天、人,對聲香味觸法也是一樣有染愛執著,若聲香味觸法變易、無常、滅盡時,即會生起大煩惱及痛苦,得大苦住。
 「如來對於色的自性,色的集聚因緣,色的寂滅、色的愛味、色的過患、色的出離,都如實了知。由於如實了知,能不愛著色,也不染著於色,因此色身如果有變化、無常、滅盡時,仍是安樂住。對於聲、香、味、觸、法的自性、集、滅、味、患、離也都如實了知、如實了知後,不再染著、愛樂住;當聲、香…法變易,無常、滅盡時,仍是安樂住。
 為什麼?在這些受當中,佛了知依眼根緣色境生眼識,根塵識三事和合生觸,以觸為緣生受:若苦、若樂、若不苦不樂,有這三受出現。對於三受的集聚因緣、寂滅、愛味、過患、出離,都如實了知。於上述色境因緣而生的障礙消盡,困阨障礙已經盡除,得無上安隱涅槃,已經成就有餘依涅槃,對於名色一點都不愛著。耳……。鼻……。舌……。身……。意根緣法塵,生意識,根塵識三事和合生觸,以觸為緣生受:若苦、若樂、若不苦不樂。對於依止耳、鼻、舌、身、意根所生三受的集聚因緣、寂滅、愛味、過患、出離如實了知,如實了知後,於上述因緣而生的障礙消盡了,困阨障礙已經盡除,得無上安隱涅槃。」
 那時,世尊說偈言:「於色、聲、香、味、觸、法六境界,一向生喜悅,愛染、深樂著。諸天及世人,唯是以此為樂,當境界變易、滅盡時,眾生則生大苦惱。唯有諸賢人聖人與世間人看法是不同的,認為這些色聲香味觸法的境界寂滅,才是真實的快樂。世間人所樂著的,聖人都觀察是怨家,是痛苦的。聖人所見諸受都是苦,可是世間人以為這些是快樂的。世間人所苦惱、不喜歡的離欲境界,在聖人看來卻是快樂的。涅槃的境界甚深,是很難理解的法,世間人對於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無明乃至無無明盡,有很多的懷疑迷惑產生,被廣大的黑暗無明所昏沒,如同瞎子眼無所見。只有有智慧的人能夠開發這些朦朧的無明,啟開自己廣大光明的智慧。如是這些甚深句的義理,除了聖賢以外,還有誰能夠了知?三果聖人,以及不再來三界五趣受生的阿羅漢,這些聖人才能深刻的通達,真實不顛倒的明白了知。」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只有聖人才知道遠離三界的生死苦果才是究竟的快樂,一般的凡夫或沒有智慧的修行人,還在追求人天的境界。
癸四、多住等2 子一、頌標列
 第四科多住等,此為「處擇攝」第二總頌中,第四別頌「多住等攝」,說明多住等所攝,分二科;第一科頌標列,以偈頌標示列舉出第四個別頌內容。
復次,嗢柁南曰:
 一住遠涅槃 略說內所證 辯一切智相 捨所學業等
 空隨行恆住 師弟二圓滿
 其次,以偈頌標出十二種相貌:一住、遠涅槃、略說、內所證、辯一切智、相、捨所學、業等、空、隨行、恆住、師弟二圓滿,以這十二種標題來討論「處」。
子二、長行釋12 丑一、一住2 寅一、舉有二住2 卯一、標列
 第二科長行釋,以長行各別解釋,分十二科;第一科一住,此為「處擇攝」第二總頌的第四個別頌(多住等攝)中,第一句「一住遠涅槃」的「一住」,說明一住,一住是指這一生結束後不會再有一個生命體來三界五趣裡受生,沒有第二住名一住,又分二科;第一科舉有二住,舉出來有第二住(下一期果報體)的情況,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會有第二住的二種因緣。
由二因緣,當知名為有第二住。謂有愛故,為欲生起第二自體,受習其因;此自體滅,第二自體次生起故。
 〈攝事分〉卷86說:「愛自性者,略有三種。一、後有愛,二、喜貪俱行愛,三、彼彼喜樂愛。如是三愛,略攝為二。一者、有愛,二者、境愛。…當知此中,由喜貪俱行愛故,名愛結繫;由後有愛及彼彼喜樂愛故,名愛鎖縶。」由此二種愛結繫與愛鎖縶因緣,應當了知名為行者會有第二住(下一期果報體)。因為有後有的自體愛與境界愛的煩惱,有欲、有願,想要生起第二個生命自體,以領受熏習愛為其因;當此生自果報體消滅後,第二生的果報體還會再生起。
 此處「受習其因」,在印順法師的註釋裡懷疑應是「愛集其因」,解釋為是愛煩惱積聚的原因,作此解釋亦可。
卯二、隨釋2 辰一、有愛2 巳一、徵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有愛,解釋何謂「有愛」,又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有愛?
 什麼是有愛?
巳二、釋2 午一、第一義2 未一、辨3 申一、有喜樂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第一義,以第一種角度解釋,又分二科;第一科辨,分別,又分三科;第一科有喜樂,有愛是指有喜樂,說明有喜樂的相貌。
謂諸可愛所緣境界將得現前,最初生起染汙欣悅,名有喜樂。
 指對於尚未現前的種種可愛所緣境界,得知將得現前時,最初生起的染汙歡欣喜悅,這樣的歡喜、快樂,名有喜樂。
申二、有歡喜
 第二科有歡喜,說明有歡喜的相貌。
從此已後,乃至未得,於彼多住作意思惟;設復已得而未受用,於其中間,即由喜樂增上力故,住染欣悅,名有歡喜。
 從此已後,乃至未得到前,於此可愛境界多住作意思惟,全神傾注,心心念念都在上面;假設是已得而尚未受用,在這當中,即由於喜樂的增上力量,心住著於染汙的欣悅中,名有歡喜。
申三、有染著
 第三科有染著,說明有染著的情形。
於受用時,多生貪愛,名有染著。
 於受用已得可愛境界時,內心多半生起貪愛,當下不願捨離,名有染著。
未二、結
 第二科結,結語。
故名有愛。
 因此名有愛。這是第一種解釋,眾生對色聲香味觸法有貪愛,未得到前先有喜樂,將得乃至已得未受用前有歡喜,正受用時有染著,「有愛」有這三種層次。
午二、第二義
 第二科第二義,以第二種角度解釋。
又於未來起希求故,及於已得生領納故,名有喜樂;於過去世隨憶念故,名有歡喜;於已獲得正受用時,生貪愛故,名有染著。如是名為第二差別。
 復次,約三世來解釋,對於未來可愛境界生起了希望追求,以及對於已得的可愛境界生起歡喜領納接受,名有喜樂;對於過去可愛境界,隨順憶念,名有歡喜;對於現在世已獲得正在受用的可愛境界,生起貪愛執著,名有染著。如是名為第二差別。
 這是以過去、現在、未來三世說明有愛的相貌。
辰二、生起第二自體
 第二科生起第二自體,解釋何謂「生起第二自體」。
云何生起第二自體?謂喜樂等為集因故,於當來世生老為根眾苦生起。
 什麼是生起第二自體?是指有情歡喜愛樂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的境界,以此後有愛、境界愛為聚苦因,當這期生命結束,於當來世勢將感得下一個以生老病死為根本,眾苦生起,純大苦聚的果報體。
寅二、翻無二住
 第二科翻無二住,反過來說此生壽盡後沒有第二住的情況。
與此相違,當知是名無第二住。
 與此相反,行者若將愛斷除了,不再積聚苦,愛見煩惱完全斷除,不會再有下一個生命體出現,應當知道是名無第二住。
 以上相應的有二經,如下所示。
《雜上》第394頁:入處相應第233經;累計經數411經;大正藏(30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瞻婆國揭伽池側。爾時、尊者鹿紐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有第二住,有一一住,彼云何第二住?云何一一住」?佛告鹿紐:「善哉!善哉!鹿紐!能問如來如是之義」。佛告鹿紐:「若眼識色,可愛、(可)樂、(可)念、可意、長養於欲,彼比丘見已,喜樂、讚歎、繫著住;愛樂、讚歎、繫著住已,心轉歡喜,歡喜已深樂,深樂已貪愛,貪愛已阨礙。歡喜、深樂、貪愛、阨礙者,是名第二住。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鹿紐!有如是像類比丘,正使空閑獨處,猶名第二住。所以者何?愛喜不斷、不滅故;愛欲不斷、不知者,諸佛如來說第二住。若有比丘,於可愛、(可)樂、(可)念、可意、長養於欲色,彼比丘見已,不喜樂,不讚歎,不繫著住;不喜樂、不讚歎、不繫著住已不歡喜,不歡喜故不深樂,不深樂故不貪愛,不貪愛故不阨礙。不歡喜、深樂、貪愛、阨礙者,是名為一一住。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鹿紐!如是像類比丘,正使處於高樓重閣,猶是一一住者。所以者何?貪愛已盡、已知故;貪愛已盡、已知者,諸佛如來說名一一住」。爾時、尊者鹿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瞻婆國(鴦伽國的首都,十六大國之一),揭伽池之側。這時、尊者鹿紐來到佛陀住處拜訪,向佛陀頂禮後,退坐一面。稟白佛陀說:「世尊!如世尊曾說的,『有第二住,有一一住』,什麼是第二住?又什麼是一一住?」其中,第二住可說是有別人同住;不是好的止住,南傳經文作「與伴同住」;一一住則為獨自而住,是好的止住,相應的南傳經文作「獨住」。詳見南傳《相應部尼柯耶》〈六處相應〉第63經的鹿網經。但若依本論所說,第二住是有後世的生死,一一住則為貪愛已盡的聖者。
 佛讚歎鹿紐:「太好了!太好了!能夠請問佛這樣的道理。」接著告訴鹿紐:「當有情的眼識了別色塵時,色境是可愛的、讓人快樂的、讓人念念不忘的、讓人滿意而惦記的、讓人增長欲望的,這比丘見了這種色境以後,於是生起歡喜快樂、讚歎此色、而被煩惱繫著住;如此愛樂、讚歎、繫著住後,又於內心展轉的生出歡喜,有了歡喜,便深深的愛樂。深深愛樂已,又生起貪愛,一旦貪愛已,則被境界障礙住,由是感得第二生生命的因緣,這即是所謂的『第二住』。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鹿紐!有如是像這類的比丘,雖在空閒寂靜處修奢摩他、毗鉢舍那,可是心中仍不斷的有欲、愛等八種尋思。所以即使是一個人在那裡修行,還是名為第二住。為什麼?因為愛喜這些煩惱不斷除、不寂滅的緣故;若愛欲不斷除、也不了知者,諸佛如來說這種人有第二住(還有後世的生死輪迴)。
 若有比丘剛好相反,看到這些色相以後,對於可愛、可樂、可念、可意、長養於欲的色境,這類比丘見已,既不喜樂,也不讚歎,不會繫著在美好的色相上;由不喜樂、不讚歎、不繫著住已而能不歡喜,不歡喜故不會深生欣樂,不深樂故則不貪愛,不貪愛故於是不會被色所阨礙(阨礙有束縛、障礙義,又作軛礙)。這類於色不歡喜、深樂、貪愛、阨礙者,是名為『一一住』。因為這類有情能夠一住,能安住在此生裡,一住以後,不再有二住。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鹿紐!如是像這類的比丘,即使是在喧鬧市區的高樓大廈裡住,仍可稱作一住。為什麼呢?由於比丘的貪愛煩惱已經盡除,已經了知故;這些貪愛已盡、已知的行者,佛說這類有情名一住,是一住的聖者。」爾時、尊者鹿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頂禮佛陀後離去。
 總之,若貪樂於色等,雖住於空閒處,也名第二住。若能不貪樂,雖處於高樓重閣等繁榮鬧雜的地方,也名一一住。或說,第二住指後世的生死輪迴,而一住是湛然獨立不受一切法的四果聖人,是百花叢裡過,片葉不沾身。
 以上是說明入處相應第233經。接著是第二部相應的234經,如下所示。
《雜上》第394頁:入處相應第234經;累計經數412經;大正藏(31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瞻婆國揭伽池側。爾時、尊者鹿紐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佛告鹿紐:「善哉!善哉!鹿紐!能問如來如是之義。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佛告鹿紐:「若眼見可愛、(可)樂、可意、可念、長養於欲之色,見已欣悅、讚歎、繫著,欣悅、讚歎、繫著已則歡喜集,歡喜集已則苦集。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鹿紐!若有比丘,眼見可愛、(可)樂、可念、可意、長養於欲之色,見已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故不歡喜集,不歡喜集故則苦滅。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說」。爾時、尊者鹿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爾時、尊者鹿紐聞佛說法教誡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得阿羅漢,心善解脫。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瞻婆國揭伽池側。這時、尊者鹿紐來到佛的住處,向佛陀頂禮後,退坐一邊,稟白佛陀說:「慈悲的世尊!請您為我說法,我聽聞法義之後,將獨自在一僻靜之處,專心思考,不放逸懈怠,直至自知此生是最後身,不再於生死中流轉。」
 佛告訴鹿紐:「善哉!善哉!鹿紐!你能向如來請問這樣的道理。要仔細聽!好好地思考!我將為你解說。」
 佛開示鹿紐:「若眼見到可愛、可樂、可意、可念、會增長滋養自己欲望的色境,見已生起染汙的欣悅、並讚歎色塵、被色所繫著,應知在欣悅、讚歎、繫著後,會有歡喜的積集,但歡喜集後則有苦的積集。耳、鼻、舌、身、意,也是這樣說。
 鹿紐!若有比丘,眼見到可愛、可樂、可念、可意、能長養於欲的色塵,見已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由於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的緣故,不會讓歡喜集聚,不歡喜集聚故則令苦滅。」因為愛滅故,苦也寂滅,愛是苦的因。「耳、鼻、舌、身、意、法,也是這樣說。」
 這時、尊者鹿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頂禮佛陀後便回到修行處。其後、尊者鹿紐比丘聽聞佛說的法教誡後,獨自在僻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證得阿羅漢果,解脫愛見煩惱,成就心善解脫。
 《瑜伽論記》卷23中說短時多住,起貪愛發業,招感生死會有多住。若斷愛發業,當生不起,只有現在一生,名為一住。若以此義,阿羅漢是一住,凡夫是多住,有學初果聖人是七住(十四生),而菩薩是住而不住。
 以上是說明入處相應第234經。
丑二、遠涅槃2 寅一、標列互違
 第二科遠涅槃,此為「處擇攝」第二總頌的第四個別頌(多住等)中,第一句「一住遠涅槃」的「遠涅槃」,說明遠離涅槃的法,分二科;第一科標列互違,標示列舉出煩惱與涅槃是互相違背的。
復次,有二種法更互相違。一者、煩惱,二者、涅槃。
 其次,有二種法是互相違背的,即:煩惱、涅槃。有了煩惱即會遠離涅槃,有了涅槃即沒有煩惱。
寅二、釋其差別2 卯一、去涅槃遠2 辰一、由順後有
 第二科釋其差別,解釋遠離涅槃與順證涅槃的差別,分二科;第一科去涅槃遠,說明距離涅槃遙遠的原因,又分二科;第一科由順後有,由於隨順後有故去涅槃遠。
是故安住雜染法已,即便隨順後有而轉;若於後有隨順轉時,當知說名去涅槃遠。
 由於涅槃與煩惱相違,因此有情如果安住在雜染煩惱的境界上,即會隨順令將來再有一個果報生起;因為煩惱的推動,會造作諸業,於是能得到來生的果報,如此惑業苦三雜染互相為緣,使三世相續,無間斷的循環,若於後有的果報隨順轉時,會遠離涅槃,應當知道這說名去涅槃遠。
 雜染法與後有的關係,如〈本地分〉卷10曾說:「何故緣起說為緣起?答:『由煩惱繫縛往諸趣中數數生起故,名緣起。』」
辰二、由鄙碎行
 第二科由鄙碎行,由卑鄙雜碎的身語意三行而遠離涅槃。
復有六種鄙碎士夫補特伽羅鄙碎行相。一者、性多忿恚;二者、所作不思;三者、樂逼惱他;四者、若苦所觸,便發不實麤惡語言;
 又有一類去涅槃遠的凡夫有情,有六種卑鄙雜碎的身語意行,其相貌如下:
 一、性多忿恚:這種人的心性、個性,多分容易憤怒瞋恚,瞋恨心十分強大。
 二、所作不思:所造作的行為,沒有經過內心的思惟考慮。
 三、樂逼惱他:歡喜逼迫惱害其他的有情。
 四、若苦所觸,便發不實麤惡語言:若自己受到他人很痛苦的觸惱,或是語言謾罵,或是棒打攻擊乃至殺害,便發出不真實的麤惡語言。
《披》便發不實麤惡語言者:謂麤惡語唯惱亂他,不隨實過,是名不實。
 不實的麤惡語言方面,是指這種麤惡語純粹是為了報復前來惱亂自己的有情,而發出與實際情形不符、虛妄的麤惡語來毀謗對方,是名不實。
 例如僅受到別人言語的觸惱,卻罵對方是毆打、侮辱自己的大壞蛋,這即是若苦所觸,而發不實麤惡語言。
五者、或發真實能引無義麤惡語言;
 五、或發出雖符合實際情況卻能引無義的麤惡語言,只要屬於麤惡語,能引無義利、會到三惡道去受果報。
 例如受到別人言語及肢體上的觸惱,於是反罵對方是毆打、侮辱自己的大壞蛋,這即是若苦所觸,或發真實能引無義的麤惡語言。
 第四與第五雖皆為麤惡語,但差別在於:前者是說出虛妄且麤惡的語言,後者則是合於實際情形的麤惡語,因此可說,前者是無理瞋,後者是有理瞋。
《披》或發真實能引無義麤惡語言者:此顯麤惡語不善業道,當感惡趣,是名真實能引無義。
 第五相顯示了麤惡語言是屬於十不善業道中的一種,將來會感得三惡道的果報,名為真實能引無義。雖然發的麤惡語是與實際情形相符的真實麤惡語,但不能引義,必墮惡趣。
六者、因此展轉發起無量差別惡言,非但少詞而生喜足。
 六、由於性多忿恚、所作不思、樂逼惱他,乃至若苦所觸等前五相,除了發出真實或不實的無義麤惡語,也因這些已發出來的麤惡語言,再展轉引發無量種不同的麤惡語言,不是少少的言詞能生喜足的。
 以上說明遠離涅槃的因緣。
卯二、順證涅槃4 辰一、標
 第二科順證涅槃,說明能隨順證得涅槃的因緣,分四科;第一科標,標出二種。
由二因緣,諸出家者力勵受行,速疾能證沙門義利,諸未信者令生淨信,其已信者倍令增長。
 由二種因緣,令諸多出家的比丘、比丘尼們,能持續努力的勉勵自己領受種種修行,進而很快的成就聖道的義利,使得對佛法沒有信心的眾生,生起清淨的信心,對於佛法已有信心的有情,也能令信心加倍增長。
辰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二?
 是哪二種因緣?
辰三、列
 第三科列,列舉出來。
一者、忍辱,二者、柔和。
 一、能忍辱,對於別人的傷害無報復心;二、能柔和,心性慈善,不惱他人。
辰四、釋
 第四科釋,解釋為什麼稱作忍辱、柔和。
言忍辱者,謂於他怨終無返報。言柔和者,謂心無憤,性不惱他。
 所謂忍辱方面,是指對於其他有情的怨恨不會報復,如他人對自己打罵,永不會以罵報罵,以打報打,沒有這種情況。
 所謂柔和方面,是這種人的心性沒有瞋怒心,心性不喜歡惱亂他人。如果出家人能夠力勵受行忍辱及柔和,很快就能夠證得涅槃義利。
 以上相應的經典,如下所示。
《雜上》第397頁:入處相應第235經;累計經數413經;大正藏(31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尊者富樓那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佛告富樓那:「善哉!善哉!能問如來如是之義。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若有比丘,眼見可愛、可樂、可念、可意、長養欲之色,見已欣悅、讚歎、繫著,欣悅、讚歎、繫著已歡喜,歡喜已樂著,樂著已貪愛,貪愛已阨礙。歡喜、樂著、貪愛、阨礙故,去涅槃遠。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富樓那!若比丘眼見可愛,可樂、可念、可意、長養欲之色,見已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故不歡喜,不歡喜故不深樂,不深樂故不貪愛,不貪愛故不阨礙。不歡喜、不深樂、不貪愛、不阨礙故,漸近涅槃。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佛告富樓那:「我已略說法教,汝欲何所住」?富樓那白佛言:「世尊!我已蒙世尊略說教誡,我欲於西方輸盧那人間遊行」。佛告富樓那:「西方輸盧那人,兇惡、輕躁、弊暴、好罵。富樓那!汝若聞彼兇惡、輕躁、弊暴、好罵、毀辱者,當如之何」?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若彼西方輸盧那國人,面前兇惡、訶罵、毀辱者,我作是念:彼西方輸盧那人,賢善、智慧,雖於我前,兇惡、弊暴、好罵、毀辱我,猶尚不以手石而見打擲」。佛告富樓那:「彼西方輸盧那人,但兇惡、輕躁、弊暴、罵辱,於汝則可脫,復當以手石打擲者,當如之何」?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西方輸盧那人,脫以手石加於我者,我當念言:輸盧那人賢善、智慧,雖以手石加我而不用刀杖」。佛告富樓那:「若當彼人脫以刀杖而加汝者,復當云何」?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若當彼人脫以刀杖而加我者,當作是念:彼輸盧那人賢善、智慧,雖以刀杖而加於我,而不見殺」。佛告富樓那:「假使彼人脫殺汝者,當如之何」?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若西方輸盧那人脫殺我者,當作是念:有諸世尊弟子,當厭患身,或以刀自殺,或服毒藥,或以繩自繫,或投深坑。彼西方輸盧那人,賢善、智慧,於我朽敗之身,以少作方便,便得解脫」。佛言:「善哉!富樓那!汝善學忍辱,汝今堪能於輸盧那人間住止。汝今宜去,度於未度,安於未安,未涅槃者令得涅槃」。爾時、富樓那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爾時、尊者富樓那,夜過晨朝,著衣持鉢,入舍衛城乞食。食已還出,付囑臥具,持衣鉢,去至西方輸盧那人間遊行。到已,夏安居,為五百優婆塞說法,建立五百僧伽藍,繩床、臥褥、供養眾具,悉皆備足。三月過已,具足三明。即於彼處入無餘涅槃。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這時、尊者富樓那來拜訪佛,頂禮佛後,退坐一邊。稟白佛說:「善哉世尊!請您為我說法。使我獨坐一靜處時,能用此法義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成就阿羅漢果,不會再有生死的輪迴。」佛告訴富樓那:「善哉!善哉!你能夠請問佛這樣的道理。若你能專心的聽,並善加思惟所聞的法理,那麼我便應當為你宣說。若有比丘,眼見到可愛、可樂、可憶念、令人滿意的、能長養諸欲的色法,且見了以後感到歡欣喜悅、稱揚讚歎、繫縛執著在可愛的色上,由於欣悅、讚歎、繫著已,於是生大歡喜,歡喜後又好樂執著,好樂執著後又增長貪愛,甚至在貪愛後有困阨障礙,會距離涅槃很遙遠。耳、鼻、舌、身、意,也是這樣說。」這與本論前文所說的相同,如果比丘眼見可愛的、長養欲愛的色法,進而繫縛其中,有了阨礙,會遠離涅槃。
 佛繼續開示:「富樓那!若比丘眼見到了可愛,可樂、可念、可意、能長養欲的色法,見了以後不欣悅、不讚歎、也不繫著,由於能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的緣故,不會生歡喜,不歡喜故不深愛樂,不深愛樂故因此能不貪愛,不貪愛故不阨礙。由不歡喜乃至不阨礙的緣故,能漸近涅槃。耳、鼻、舌、身、意,也是這樣說。」由此可知,如何能親近涅槃?要於六根接觸六塵時,沒有貪愛的煩惱,這樣漸漸地才能夠接近涅槃。
 佛告訴富樓那:「我已略說法教,你現在想要怎麼樣安住,到哪裡去思惟、修行?」富樓那回答佛說:「世尊!我已承蒙世尊略說教誡,我想要到西方的輸盧那人間遊行。」據說富樓那是聽了佛的教法以後,經過修行,證得初果,而後回到家鄉,很努力的度化眾生,造了有五百間僧房的大寺廟,度化了許多人出家修行後,再精進修行,才成就阿羅漢果。
 佛提醒富樓那:「西方的輸盧那人,其性兇暴鄙惡、輕浮躁動、弊下殘暴、好樂漫罵的,富樓那!你若聽到那些人對自己兇惡、輕躁、弊暴、好罵、毀辱者,應當怎麼處理?」此段所描述的種種鄙碎行相的士夫,即是前面論文中所說的性多忿恚、所作不思、好樂逼惱其他有情等相;不僅作什麼事都沒有好好的思惟考量,而且好於漫罵,說出毀謗侮辱、能引到三惡道去的麤惡語,並且不僅是少少的言詞即滿足,展轉的還會發起無量無邊不同的惡言。
 富樓那回答佛:「世尊!如果西方輸盧那國人,在我面前展現出兇殘暴惡,訶斥毀罵,或是不實的毀謗侮辱我,我會這樣想:他們還是很賢能善良的,還是具有智慧善根的,雖然在我的面前,兇惡、弊暴、好罵、毀辱我,可是還不至於用手或石頭來打擊或丟我。」可見富樓那尊者非常的忍辱柔和,不僅賢善並且十分的有智慧。
 佛告訴富樓那:「那西方的輸盧那人,假設只是當面的兇惡、輕躁、弊暴、罵辱你,你尚且能不介意,可以脫離這種煩惱。但若對方真的用手打你,以石頭來丟你,你會怎麼做?」
 富樓那稟白佛言:「世尊!假如西方輸盧那人,以手打或石頭來丟擲攻擊,我會這樣想:輸盧那人還是賢善、有智慧的,雖然用手來打我,或用石頭來丟我,可是並沒有使用刀杖來傷害我。」
 佛告訴富樓那:「假如那些人接下來是用刀杖來傷害你,或來打你,你又怎麼樣?」
 富樓那回答佛:「世尊!若當那些人以刀杖加害我,我仍會這樣想:彼輸盧那人賢善、智慧,雖然用刀杖來傷害我,可是並沒有將我殺死。」
 佛告訴富樓那:「假如那人進一步將你殺掉,你覺得怎麼樣?」
 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若西方的輸盧那人真的來殺我,我會這樣想:有諸世尊弟子,當厭患身,或以刀自殺,或服毒藥,或以繩自繫,或投深坑。彼西方輸盧那人,賢善、智慧,於我朽敗之身,以少作方便,便得解脫。」這一段話是說,過去曾有諸多佛陀的弟子們,因為修行不淨觀,知道這身體是不淨的,是無常、苦、空、無我的,所以非常的厭離這有過患的身體。因此他們證得阿羅漢果後,想要提早進入涅槃,如有些人修不淨觀後,是用刀子自殺,或是服下毒藥,解決此一生命。或是用繩子上吊而死,或是自己由極高處跳入深坑裡,用這些方式來解決自己的生命。現在尊者由於富有智慧,具忍辱、柔和的功德,因此能觀輸盧那人依然是賢善、有智慧的,對於尊者這必將朽壞根敗的身體,只是以少少的方便,來解脫這苦惱的身體。所以仍能十分恭敬尊重、讚歎對方。因為他能觀身如草木,觀心如影像,知道這身體非我、非我所。猶如葉子謝落後,有人拿走了,也不會去追問說為什麼拿走自己的葉子。還能夠觀察對方的善根,縱使只有一點點,也希望能善巧的接引度化。
 佛讚歎他:「太好了!富羅那!你能夠善巧、完整的學習忍辱的功德。他人對你的打罵,你都不會回報。你目前已有堪能性到那地方去安住,到那裡去說法了。你現在的程度,應該趕快去度化那些還未受到度化的眾生,安定那些還未安心的眾生,使還沒有得涅槃的眾生,也令他們很快的隨順成就涅槃。」
 這時、富樓那比丘向佛拜別,到西方輸盧那人間去遊行度化眾生。到達以後剛好是結夏安居,於是便為五百位優婆塞說法,建立五百僧伽藍(即五百座寺廟),並將繩床(比丘十八物之一。又作坐床、坐禪床、交椅、胡床等。為繩製的座具,在印度多為長方形,坐、臥二用;中國、日本多稱為椅子)、以及臥褥(臥具與床褥)等,要供養大眾僧的種種資生具,都準備圓滿,修習了這些福報後,也仍繼續精進修行,三月過後,具足了宿命明、天眼明、及漏盡明,也在輸盧那處,成就阿羅漢果,證入無餘涅槃。
 從此經可知,富羅那尊者實在是非常的忍辱柔和,值得諸佛弟子們學習。一般人一點點委曲都很難忍耐,何況要能八風吹不動,作到「心中有佛,所見皆佛」的忍辱與柔和?
丑三、略說3 寅一、標列二教
 第三科略說,此為「處擇攝」第二總頌中,第四別頌「多住等攝」,第二句「略說內所證」的「略說」,要略說明涅槃的教導,分三科;第一科標列二教,標示列出二種涅槃的教導。
復次,以要言之,如來略依二種處所,說無界教。
 其次,要略的說,佛陀約略依止有餘依界教、無餘依涅槃界教二種處所,說明煩惱及苦永滅無餘的教導。
《披》說無界教者:涅槃界教,名無界教,煩惱苦依皆滅無故。
 涅槃界的教導,稱作無界教,由於煩惱及苦果的所依處都滅盡無餘故。涅槃界教的「界」,此處是類別、境界之義。
一者、說有餘依涅槃界教,二者、說無餘依涅槃界教。
 一、說有餘依涅槃界教,佛說出如何成就有餘依涅槃界的教導,即關於如何將愛見煩惱已究竟斷除的涅槃境界。
 二、說無餘依涅槃界教,佛說出如何成就無餘依涅槃界的教導,行者煩惱斷盡,色受想行識的苦果也滅盡,能證入無餘依涅槃。
寅二、釋其差別2 卯一、說有餘依涅槃界教
 第二科釋其差別,解釋二種涅槃界教的差別,又分二科;第一科說有餘依涅槃界教,說明有餘依涅槃界的教導。
若由如是煩惱斷故,名成就斷補特伽羅,不成煩惱。即由如是,不住彼果後有眾苦,當知是名說有餘依涅槃界教。
 有一類有情由於斷除了愛見煩惱,名成就斷補特伽羅,煩惱不會再現行。即由如是煩惱已斷的功德,不再造作能感得來生的果報,應當知道是名說有餘依涅槃界教。
 《大毗婆沙論》卷32,17頁說:云何有餘依涅槃界?答:若阿羅漢,諸漏永盡,壽命猶存,大種造色,相續未斷;依五根身,心相續轉;有餘依故,諸結永盡,得獲觸證;名有餘依涅槃界。
 又如〈攝事分〉卷88說及有餘依涅槃界中煩惱及苦之離不離繫的差別,也名說有餘依涅槃界教,文曰:
 問:「於有餘依涅槃界中,現在轉時,一切煩惱,當言離繫耶?當言不離繫耶?」
 答:「當言離繫。」
 問:「於一切苦,當言離繫耶?當言不離繫耶?」
 答:「當言亦離繫,亦不離繫。所以者何?若未來生所有眾苦,當言離繫。若現在生心所有苦,亦當言離繫。若現身中飢苦,渴苦,界不平苦,時節變苦,及餘所有逼迫等苦,當言不離繫。此由現前行故;非諸煩惱所繫縛故。」
卯二、說無餘依涅槃界教
 第二科說無餘依涅槃界教,說明無餘依涅槃界的教導。
若由如是不住煩惱後有苦果,即由如是乃至壽盡既滅沒已,一切餘依都無所有,不住此身、不住餘身、不住中有,證得一切眾苦邊際,當知是名說無餘依涅槃界教。
 有一類有情由於斷除了煩惱,不再造作招感來生的苦果,即由如是功德,乃至壽命終盡,身心俱歸寂滅後,一切色受想行識的餘依都沒有了,不住在這身體,不住在其他的身體,也不住在中有,沒有後有,成就一切眾苦的邊際,應當知道是稱作說無餘依涅槃界的教導。
 〈攝事分〉卷85說:此有餘依滅故,名為滅界。亦名無餘依涅槃界。
 〈攝事分〉卷86說:復次由三種相,諸行滅故;說名無餘依涅槃界。一者、先所生起諸行滅故。二者、自性滅壞諸行滅故。三者、一切煩惱永離繫故。
 先所生起諸行滅者:謂於先世能感後有諸業煩惱之所造作,及由先願之所思求,今所生起諸行永滅。自性滅壞諸行滅者:謂彼生已,任性滅壞,非究竟住,諸行永滅。一切煩惱永離繫者:謂諸煩惱、無餘斷滅。由今滅故;後不更生。是故由此三相,諸行滅故;說名寂滅。非永無相。其相異故。若永無相;不可施設說名寂滅。
寅三、出其念因
 第三科出其念因,說明三種念力強大的原因。
略有三種念力彊因。一、由其年少壯,二、由前生串習,三、由現法數習。
 要略來說,有三種念力強大的原因。念,是明記不忘的心。
 一、有一類人由於年紀少壯,念力強,記憶力好。
 二、有一類人由於過去世不斷的串習,念力也就特別強。
 如有人三歲聽到歌曲即會彈琴,是前生串習的,過去生是一位鋼琴家。有人年紀很小可以讀到博士,不像一般人要二、三十歲才會得博士,這是書到今生讀已遲。
 三、有一類人由於在現在的生命體中,一次又一次的熏習,念力也即強。
 以上論文相應的經文如下。
《雜上》第399頁:入處相應第236經;累計經數414經;大正藏(31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摩羅迦舅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不受後有」。爾時、世尊告摩羅迦舅言:「諸年少聰明利根,於我法律出家未久,於我法律尚無懈怠,而況汝今日年耆根熟,而欲聞我略說教誡」!摩羅迦舅白佛言:「世尊!我雖年耆根熟,而尚欲得聞世尊略說教誡。唯願世尊為我略說教誡,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乃至自知不受後有」。第二、第三,亦如是請。佛告摩羅迦舅:「汝今且止,如是再三,亦不為說」。爾時、世尊告摩羅迦舅:「我今問汝,隨意答我」。佛告摩羅迦舅:「若眼未曾見色,汝當欲見,於彼色起欲、起愛、起念、起染著不」?答言:「不也,世尊」!「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亦如是說」。佛告摩羅迦舅:「善哉!善哉!摩羅迦舅!見以見為量,聞以聞為量,覺以覺為量,識以識為量」。而說偈言:「若汝非於彼,彼亦復非此,亦非兩中間,是則為苦邊」。摩羅迦舅白佛言:「已知,世尊!已知,善逝」!佛告摩羅迦舅:「汝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爾時、摩羅迦舅說偈白佛言:「若眼已見色,而失於正念,則於所見色,而取愛念相。取愛樂相者,心則常繫著,起於種種愛,無量色集生。貪欲、恚、害覺,令其心退減,長養於眾苦,永離於涅槃。見色不取相,其心隨正念,不染惡心愛,亦不生繫著。不起於諸愛,無量色集生,貪欲、恚、害覺,不能壞其心,小長養眾苦,漸次近涅槃。日種尊所說,離愛般涅槃。若耳聞諸聲,心失於正念,而取諸聲相,執持而不捨。鼻香、舌嘗味,身觸、意念法,忘失於正念,取相亦復然。其心生愛樂,繫著堅固住,起種種諸愛,無量法集生。貪欲、恚、害覺,退減壞其心,長養眾苦聚,永離於涅槃。不染於諸法,正智、正念生,其心不染汙,亦復不樂著。不起於諸愛,無量法集生,貪瞋、恚、害覺,不退減其心,眾苦隨損減,漸近般涅槃。愛盡般涅槃,世尊之所說。是名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佛告摩羅迦舅:「汝真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如汝所說偈:若眼見眾色,忘失於正念,則於所見色,而取愛念相。如前廣說」。爾時、尊者摩羅迦舅,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爾時、尊者摩羅迦舅,於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已,於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成阿羅漢,心得解脫。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摩羅迦舅比丘來到佛陀住處,向佛陀頂禮後,退坐一邊,稟告佛陀說:「慈悲的世尊!請您為我說法,我聽聞佛法後,將獨自在一僻靜之處,專心思惟,不放逸懈怠,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後身,不再流轉於生死輪迴之中。」當時,世尊告訴摩羅迦舅說:「那些年少比丘,聰明利根,雖然他們在正法、戒律中出家未久,然而在正法、戒律中修習尚不懈怠;何況你今日已年老根熟(指六根遲鈍),竟然還要聽聞我為你略說教戒!」
 摩羅迦舅稟告佛陀說:「世尊!我雖然年老根熟,然而還是想要聽聞世尊您略說教誡,希望世尊您能為我略說教誡,我聽法之後,將獨自在一僻靜之處,專心思考,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後身,不再流轉於生死輪迴之中。」第二次與第三次,也都是這樣的向佛陀祈請說法。佛陀都告訴摩羅迦舅說:「你現在暫停請法!」這樣的回答三次,並不為他說法。
 那時,世尊告訴摩羅迦舅說:「我現在問你,你即隨自己的意見回答我吧!」佛陀告訴摩羅迦舅說:「如果眼根未曾見過的色境,你會想要見它,並對那個未曾見過的色境生起欲求、生起愛樂、生起想念、生起貪著嗎?」摩羅迦舅答說:「不會,世尊」。耳聞聲、鼻嗅香、舌嚐味、身覺觸、意念法等現象,也是像這樣的問說。佛陀告訴摩羅迦舅說:「答得真好!答得真妙!摩羅迦舅!你的眼見能以所見色境為量,耳聞能以所聞聲境為量,感覺能以所覺之境為量,意識能以所識法境為量。」說明摩羅迦舅的六根能有正確的見、聞、覺、知,於是佛陀唱說偈頌:「如果你的六根不住著在六塵,而六塵也不住著在你的六根;也不住著在根塵二者中間的六識,根塵識不執著,即是苦惱的邊際。」
 摩羅迦舅告訴佛陀說:「我已經知道了,世尊!我已經知道了,善逝!」佛陀問摩羅迦舅說:「你如何在我簡略的說法中廣解它的義理?」這時,摩羅迦舅唱說偈頌回答佛陀說:
 「『如果有情眼見色後,而失去了正念,會對所見的色境,產生執取愛念之相狀。有執取愛樂之相狀以後,心裡會常被繫縛著,生起種種的愛念,於是會有無量的色境集聚生起。有貪欲、瞋恚、傷害的想法,會使他的道心退減,長養著眾苦,而永遠離開涅槃。』
 對照論文所說,謂諸可愛所緣境界將得現前,最初生起染汙欣悅,…,從此已後,乃至未得,於彼多住作意思惟;設復已得而未受用,於其中間,即由喜樂增上力故,住染欣悅,…,是故安住雜染法已,即便隨順後有而轉;若於後有隨順轉時,當知說名去涅槃遠。
 『如果眼見色,能不執取其相、不隨好,行者的心隨正念而住,不染愛,也不繫著境界;不會生起各種愛念,也不會有無量色境集聚於心;貪欲、瞋恚、傷害他人的分別心,再不能毀壞他的善心;如果常正念而住,所剩下少少的煩惱,長養小小的苦果,會漸次地將煩惱斷除,趨近涅槃。這是佛陀所說的教法,要遠離貪愛,才能得般涅槃。』
 『如果耳聞聲,失去了正念,而執取一切聲境的相狀,執取而不捨棄;鼻聞香、舌嚐味、身觸境,以及意識法境,忘失正念,執持不捨,取相、取隨好時,會生起貪瞋癡。有了愛樂心,被煩惱堅固地繫縛著,又生起種種的愛念,於是無量的法,會在心中集聚而生;貪瞋癡恚害煩惱,會退減敗壞行者的道心,由於不斷長養集聚眾苦,會使自己永離涅槃。』
 如果行者不染著諸法,安住於正智正念中,內心沒有染污的愛見煩惱,也不愛樂攀緣種種外境,那麼就不會生起一切的愛念,不會有無量現象的集起,貪欲、瞋恚、傷害的分別心,都不能退減他的道心;煩惱不起,一切苦惱也會隨之損減,逐漸地趨近於涅槃。將愛煩惱除盡,就能夠證入涅槃,這是世尊的說法。』是名於世尊的略說法中,深廣地去了解它的義理。」
 上文相應論文所說,如來略依二種處所,說無界教。若由如是煩惱斷故,名成就斷補特伽羅,不成煩惱。即由如是,不住彼果後有眾苦,當知是名說有餘依涅槃界教。若由如是不住煩惱後有苦果,即由如是乃至壽盡既滅沒已,一切餘依都無所有,不住此身、不住餘身、不住中有,證得一切眾苦邊際,當知是名說無餘依涅槃界教。
 佛陀告訴摩羅迦舅說:「你是真的能夠在我簡略的說法中,詳細了解它的義理。為什麼?因為如你所說的偈頌:『如果眼睛看見一切色境,忘失了正念,對所見的色,產生執取愛念的相狀。……。』如前面所詳細說的一樣。」
 當時,摩羅迦舅尊者聽聞佛陀的說法,歡喜隨喜,向佛陀禮敬後離去。那時,摩羅迦舅尊者在世尊簡略說法中廣解它的法義後,獨自在一僻靜之處,依據此法門不斷的專精思惟,不放逸懈怠,……乃至成就阿羅漢果,證得心慧解脫。
 相應論文所說,略有三種念力彊因。一、由其年少壯,二、由前生串習,三、由現法數習。
 摩羅迦舅理解佛的說法以後,依據此法門不斷的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成就阿羅漢果,證得心慧解脫。這不是老來無三昧,也不是老來無聖道,對於不再年少,前生串習不夠者,若於今生能數數串習,即便老來,若有勝解,仍可成就聖道。
丑四、內所證3 寅一、標
 第四科內所證,此為「處擇攝」第二總頌的第四個別頌(多住等攝)中,第二句「略說內所證」的「內所證」,說明涅槃是聖者內心現量親證的境界,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涅槃有五種內證法的相貌。
復次,由五種相,當知涅槃是內證法。
 其次,由五種相貌,應當知道涅槃是聖者內心現量親證的法。
寅二、列
 第二科列,列舉出五種相貌。
謂離信故,乃至離見審察忍故。如前應知。
 如〈攝事分〉卷90所說的,有遠離信他、欣樂行相、周遍尋思、隨聞所起、見審察忍,唯自證故,名內所證。
《披》如前應知者:前說:遠離信他、欣樂行相、周遍尋思、隨聞所起、見審察忍,唯自證故,名內所證。(陵本九十卷十三頁6825)於中五相差別,如前已釋應知。
 〈攝事分〉卷90說:證得聖道果,所謂初果、二果、三果、四果,或以大乘來說,由初地乃至成佛,都是內心親身體驗的。證得聖道果有五種相貌:
 一、遠離「信他」,行者已具足正見,不再相信其他外道的說法。
 二、 遠離「欣樂行相」,已具足正見故,不再愛樂外道的思想。
 三、遠離「周遍尋思」,行者已具足正思惟,所以能遠離依止語言而生起的周遍尋思。
 四、遠離「隨聞所起」,行者所成就都是親身體證,與無分別智相應的正見,已能遠離由聽聞所生起的聞所成慧。
 五、遠離「見審察忍」。行者內心已體驗到苦、空、無常、無我的真實義。《攝大乘論》說證得無分別智時,根、塵、識、能、所、語言都不再執取。所以能遠離六根緣六境所起的「見審察忍」,這是聽聞佛法後,建立正見,經由如理作意、審諦觀察所得的忍可勝解,此由聞思所成就的勝解,程度還不夠,在行者證得聖道果時,才能超越、遠離。
 唯自證故,內心親身體驗到諸法空相,如從無明大夢中醒來,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唯證方知的境界,一切語言於此都成戲論,是名「內所證」,是內心真實的修證功德。
 在〈攝事分〉卷90,2676頁曾經讀過這當中的五相差別,前面已解釋,應該了解。
寅三、釋
 第三科釋,解釋內所證的相貌。
謂現法中,於內各別內外增上所生雜染,如實了知有及非有。
 所謂內所證,是在現法中,對於內身中,依內六根外六塵各別增上所產生的煩惱雜染,如實了知有無雜染:若煩惱未永斷,名有;已經永斷,名非有。
 這一段文相應的為237經,如下所示。
《雜上》第402頁:入處相應第237經;累計經數415經;大正藏(31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經法,諸比丘崇向,而於經法異信、異欲、異聞、異行思惟、異見審諦忍,正知而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諸比丘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廣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佛告諸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比丘!眼見色已,覺知色而不覺色貪,我先眼識於色有貪,而今眼識於色無貪如實知。若比丘眼見於色已,覺知色而不起色貪,覺我先眼識有貪,而言今眼識於色無貪如實知者,諸比丘於意云何?彼於此,為有信、有欲、有聞、有行思惟、有見審諦忍不?」答言:「如是,世尊」!「歸於此法,如實正思所知所見不?」答言:「如是,世尊」!「耳……,鼻……,舌……,身……,意……,識法,亦如是說。諸比丘!是名有經法,比丘於此經法崇向,異信、異欲、異聞、異行思惟、異見審諦忍,正知而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那時,世尊告訴眾比丘說:「有一種經是講怎麼樣證有餘依涅槃,無餘依涅槃的方法,這樣的經法,眾比丘心裡很崇敬嚮往,聽了以後不只是對經有信心、好樂、聽聞、單純的思惟,還可以超越經文所說的境界,現證諸法實相,甚至能達到: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的阿羅漢果。」能超越聞思進入無漏修慧的境界。
 「有經法」,即指有一種經典是說明有餘依及無餘依涅槃界的教法,對應論文所說:如來略依二種處所,說無界教。一者、說有餘依涅槃界教, 二者、說無餘依涅槃界教。
 諸比丘們稟白佛陀說:「佛您證到法的根源,見到諸法的實相。能夠為眾生廣大開示佛法,使眾生得到智慧。您是法的依止,眾生有疑問,都可以為眾生解除疑問。善哉世尊,希望您詳細的說法。諸比丘聞已,將會信受依教奉行。」
 佛告訴諸比丘怎麼樣修行:「要仔細的聽聞善思惟,將為你們說。比丘!眼見色塵以後,要覺知色塵是什麼相狀,是什麼境界,應該要了解,但是不會生起對於色的貪愛。我過去因為沒有修學佛法,或在聞思階段,當眼識緣慮色境時會有貪愛心,現在透過修證,眼識對於色相沒有貪愛,我能如實了知。
 諸比丘對這樣的說法看法如何?如實知有非有的那位比丘,是不是對涅槃經教,是有信、有欲、有聞、有行思惟、有見審諦忍嗎?答說:是的,世尊!那位有修證比丘能夠歸向二種涅槃界法,如實正確思惟所知所見的色塵等嗎?比丘回答言:「如是,世尊」!耳……,鼻……,舌……,身……,意……,識法,也是這樣說。
 佛所說這一段是屬於涅槃經教,名有經法。比丘對於這樣的經,是超越異信(遠離信他)、異欲(欣樂行相)、異聞(隨聞所起)、異行思惟(周遍尋思)、見審諦忍(見審察忍),有真實證入涅槃,正知而(唯自證故)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這段經對應論文:由五種相,當知涅槃是內證法。謂離信故,乃至離見審察忍故。如前應知。
 該處《披尋記》也將「如前應知」列出,即前說:遠離信他、欣樂行相、周遍尋思、隨聞所起、見審察忍,唯自證故,名內所證。
 此涅槃的法門,要透過信、善法欲、聽聞佛法、思惟、見審諦忍,然後才超越,才有異信、異欲、異聞、異行思惟、異見審諦忍,還是要依於聞思,了知自己有沒有貪愛,進一步的超越聞思,真實證入涅槃。
丑五、辨一切智2 寅一、標列因緣
 第五科辨一切智,此為「處擇攝」第二個總頌下的第四個別頌(多住等)中,第四句「辨一切智相」中「辨一切智」,說明佛一切智的境界,分二科;第一科標列因緣,標示列出三種因緣。
復次,由三因緣,顯示諸佛無上菩提。一者、覺了一切境故;
 其次,由三因緣,能體現諸佛的無上菩提。
 一、佛能夠覺悟明了一切的境界。一切境界包括一切界、一切事、一切品、一切時智無礙轉故。
《披》覺了一切境故者:謂於一切界、一切事、一切品、一切時智無礙轉故。如菩薩地釋應知。(陵本三十八卷一頁3099
 佛對於一切界:欲界、色界、無色界,有情世間、器世間。一切事:有為法事,如十二緣起,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無為法事,是滅諦的境界。一切品類:有為、無為法的品類差別,有所謂的自相、共相、因果差別、界趣差別、有善、不善等。一切時:過去、現在、未來所有的眾生,所有的有為法、無為法的自相、共相、因果差別、界趣差別、三性差別,其智慧都沒有障礙的能夠生起。如〈本地分‧菩薩地〉卷38,1256頁中,所解釋應當了知。
二者、覺了有及非有如實事故;三者、覺了染淨二品一切法故。
 二、於五蘊緣起諸行是如幻有,如實覺悟了知「有」,其中無真實我及諸法,實覺悟了知「非有」。
 三、能夠覺悟了知雜染及清淨這二種的一切因果法。
寅二、出他請問
 第二科出他請問,說出他所請問。
是故他於如是三處,請問世尊。
 佛有一切智的境界,所以其他有情是在這三處所,以此三問題請問佛陀。向佛請問一切境界的相貌;向佛請問什麼是有、什麼是非有;也請問什麼是雜染、什麼是清淨?
 這一段經文相應238經至246經。
《雜上》第403頁:入處相應第238經;累計經數416經;大正藏(31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斷欲:斷眼欲已,眼則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於未來世永不復生。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有一個時候,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不請自說。那時,佛告訴諸位比丘:「應當要斷除貪欲:斷除眼根的貪欲後,能斷除由眼根貪欲隨生的煩惱,將煩惱斷除,才是根本之道,好像截斷多羅樹頭一樣,來生永遠不會再生新樹芽,貪欲煩惱斷除,不會再有下一個苦果產生。耳、鼻、舌、身、意,也是這樣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上》第403頁:入處相應第239經;累計經數417經;大正藏(31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眼生、住、轉出,則苦生、病住、老死出。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若眼滅、息、沒,苦生則滅,病則息,老死則沒。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那時,佛告訴比丘們:「如果眼根生起、安住、流轉變化,隨著便有苦惱產生。眼生起,會有苦病禍害跟著,住、老死也跟著產生。耳、鼻、舌、身、意,也如是說。
 如果眼的貪欲消滅、止息、隱沒,所有的苦果生起的相貌隨著消滅,病也跟著止息,老死也跟著消失。耳、鼻、舌、身、意,也如是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這都是關於對於眼的貪欲要斷除的經典。
《雜上》第404頁:入處相應第240經;累計經數418經;大正藏(31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眼無常,若眼是常者,則不應受逼迫苦,亦應說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眼無常故,是故眼受逼迫苦生,是故不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那時,佛開示比丘們:「眼根生滅無常,若眼根是常住則眼應是有主宰性,則不應該受逼迫的苦,它不應該有變化。也應當可對眼根說要使它這樣、或不使它這樣;但因為眼根是生滅無常的原故,所以眼根才會生起受逼迫之苦,也因此不得對眼根說要使它這樣、或不使它這樣。耳、鼻、舌、身、意諸根,也是這樣子。」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比丘們六根無常,由無常悟入無我,乃至心得解脫。
《雜上》第404頁:入處相應第241經;累計經數419經;大正藏(31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眼苦,若眼是樂者,不應受逼迫苦,應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眼是苦故,受逼迫苦,不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那時,佛告諸比丘說:「眼根會令人苦惱。如果眼是令人快樂的話,它不應該感受到逼迫的苦惱,也應該可以指揮眼根要它常時明亮,或不要它老花。但因為眼根是苦果,才會受到逼迫的苦惱,也不得對眼根要求使它這樣、或不使它這樣。耳、鼻、舌、身、意,也是這樣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上》第404頁:入處相應第242經;累計經數420經;大正藏(31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眼非我,若眼是我者,不應受逼迫苦,應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眼非我故,受逼迫苦,不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那時,佛告諸比丘說:「眼不是我,如果眼是我的話,它不應該受外境的逼迫苦惱,自己應該可以控制主宰,也應該可對眼根要使它這樣,或不使它這樣。但因眼根不是我的原故,才會受到逼迫的痛苦,也不得對眼根要求使它這樣、或不使它這樣。耳、鼻、舌、身、意諸根,也是這樣子。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諸行確實不是我,不能主宰,想要它這樣、那樣,是不可能的,它是隨因緣變化而運轉的。
《雜上》第404頁:入處相應第243 ~ 245經;累計經數421 ~ 423經;大正藏()經。
 如內六入處三經,外六入處三經,亦如是說。
 如是內六入處的三經,其中243經以無常講述、244經是苦、245經是非我。外六入處三經的經文,也是同樣的說法。
 這一段經文又相應246經、247經、248經。246經是覺了一切境故;247經是覺了有及非有如實事故;248經是覺了染淨二品一切法故。接著先看246經。
《雜上》第405頁:入處相應第246經;累計經數424經;大正藏(31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共相問訊,問訊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所謂一切者,云何名一切」?佛告婆羅門:「一切者,謂十二入處: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名一切。若復說言此非一切,沙門瞿曇所說一切,我今捨別立餘一切者,彼但有言說,問已不如,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時生聞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奉行。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那時有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共相問訊,問訊已,退坐一面。生聞婆羅門稟白佛言:「瞿曇!您所說的一切,到底什麼名一切?」佛告婆羅門:「一切者,是指十二入處:眼根與色境、耳根與聲境、鼻根與香境、舌根與味境、身根與觸境、意根與法境,這些即是名一切。
 如果有人這樣說這不是一切,沙門瞿曇所說一切,我今將棄捨,另外建立其它一切,這樣的人但空有說法,經詢問後,卻也不知道還有什麼其他的一切,只是增加他人的懷疑迷惑而已。為什麼?因為,因為這不是他的境界,這是佛能夠覺悟一切境故。」時生聞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奉行」。
 佛的無上菩提第一因緣,能夠覺了一切境故,對於十二處,它的因緣果報,善、不善、染淨等,都是非常的明白的。
 說明完第246經,以下則為第247經。
《雜上》第405頁:入處相應第247經;累計經數425經;大正藏(32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面相問訊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所謂一切有,云何一切有」?佛告生聞婆羅門:「我今問汝,隨意答我。婆羅門!於意云何?眼是有不」?答言:「是有,沙門瞿曇」!「色是有不」?答言:「是有,沙門瞿曇」!「婆羅門!有色、有眼識、有眼觸、有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答言:「有,沙門瞿曇」!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佛說此經已,生聞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坐起去。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當時有生聞婆羅門,前往佛所,彼此見面互相問訊,退坐一邊。向佛說:「瞿曇!您所說一切存在的現象,到底什麼是一切存在的現象呢?」
 佛告訴生聞婆羅門:「我現在問你,請你隨意回答我。婆羅門!你是怎麼想的?眼根是存在的嗎?」婆羅門答說:「是存在,沙門瞿曇!」佛陀又問:「色法是存在的嗎?」答言:「是存在,沙門瞿曇!」佛陀又問:「婆羅門!有色境、有眼識、有眼觸、有眼觸因緣而生的感受──或痛苦、或快樂、或不苦不樂的感受嗎?」答言:「有,沙門瞿曇!」對於耳、鼻、舌、身、意諸根,也是同樣的說法。佛就像這樣的廣為解說,乃至如上一經的內容,說到如果外道有別的說法,認為沙門瞿曇說的一切有不是正確的,另外安立有「一切有」,這是不可得的,那只是空話而已,若反問外道,對方也答不出來,只是徒然增加疑惑罷了,為甚麼呢?因為這些不是外道的境界,是唯佛覺悟的境界。佛說此經已,生聞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坐起去。
 這段經文是對應論文中所說「佛無上菩提」的第二因緣:覺了有及非有如實事故。佛能夠覺悟什麼是有,什麼是根本就沒有的。此處經文生聞婆羅門請問佛說,什麼是一切有?佛開示六根、六塵、六識、六觸、六觸因緣生受,這些因緣所生法的境界確實是有的。
《雜上》第406頁:入處相應第248經;累計經數426經;大正藏(32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共相問訊已,退坐一面。白佛言:「沙門瞿曇!所謂一切法,云何為一切法」?佛告婆羅門:「眼及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苦樂、不苦不樂,耳……。鼻……。舌……。身……。意、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是名為一切法。若復有言此非一切法,沙門瞿曇所說一切法,我今捨更立一切法者,此但有言數,問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佛說此經已,生聞婆羅門聞佛說已,歡喜隨喜,從坐起去。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當時有生聞婆羅門,前往佛所,彼此見面互相問訊,退坐一邊。向佛說:「沙門瞿曇!您說的一切法,到底什麼是一切法?」
 佛告婆羅門:「眼根及色境、眼識、眼觸、眼觸因緣所生感受──若苦、苦樂、不苦不樂,耳……。鼻……。舌……。身……。意、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是名為一切法。」六根六塵六識六觸六受稱作一切法。「如果外道有別的說法,說此非一切法,認為沙門瞿曇說的一切法不是正確的,我現在捨棄另外安立有別的一切法,這是不可得的,那只是空話而已,若反問外道,對方也答不出來,只是徒然增加疑惑罷了,為甚麼?因為這些不是外道的境界,這是佛的境界。」佛說此經已,生聞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坐起去。
 此段經文是對應論文中所說「佛無上菩提」的第三因緣:覺了染淨二品一切法故。一切法,是說到六根六塵六識六觸六受,佛能夠深入的了解這些染淨品類諸法,及其中的因果關係。
《雜上》第406頁:入處相應第249~257經;累計經數427~435經;大正藏()經
 如生聞婆羅門所問三經,有異比丘所問三經,尊者阿難所問三經,世尊法眼、法根、法依三經,亦如上說。
 如生聞婆羅門所問的三部經,還有異比丘所問三經、尊者阿難所問三經,世尊法眼、法根、法依三經,249至257這九部經,也如上所說,先問一切、再問一切有、再問一切法,內容都一樣,所以不再列出來。
丑六、相2 寅一、出有為法
 第六科相,此為「處擇攝」第二總頌下的第四個別頌(多住等)中,第三句「辯一切智相」的「相」,說明有為法的法相,使令有情遠離於相迷亂邪取的分別,分二科;第一科出有為法,說明有為法的相貌。
復次,諸有為法俱有轉時,令心迷亂,能令於相邪取分別。
 其次,諸多的有為法同時和合在一起活動時,能使令心迷惑障亂,對所現種種的法相有錯誤的取著、及錯誤的分別。
《披》諸有為法俱有轉時令心迷亂者:如世尊說:色如聚沬,受喻浮泡,想同陽焰,行類芭蕉,識如幻事。由如是相令心迷亂。
 如世尊說:色如聚沬,有情的色身及外境的色塵,像水面上積聚的泡沫,忽然間很多,忽然間又沒有了;受喻浮泡,有情的感受就像水面上的浮泡,很快的速起速滅;想同陽焰,有情的各種想法,就像陽焰似的,在炎熱的曠野遠望地上騰騰生出的熱氣似水,然而其實並沒有水,根本空無所有;行類芭蕉,有情的各種意志造作,像芭蕉樹幹似的,中空而不真實;識如幻事,有情的各種心識分別,像幻術師用幻術將一些草、木、葉變成大象、馬等各式各樣的東西出來,看上去好像是真實的,其實也不是真實的。世間人由於無知,由這些相令心迷亂,不斷的追逐、造作。是以佛分別開示,使令有情能對於種種有為法相,決定悟入它是如幻如化的,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
是故如來,為諸弟子分別開示,令於彼相決定悟入。
 因此佛,為諸弟子們善巧的分門別類開示,使令弟子們對於諸多有為法俱轉時的法相,能決定悟入它無常、苦、空、無我的真實相。
寅二、釋令悟入
 第二科釋令悟入,解釋使令有情悟入真實相。
為欲了知真實相故,又為於自無欺誑故,又為於他坦然無畏正記別故。
 佛為弟子們開示這些法,是為了使弟子們了知一切法不可得的真實相,又為了使令弟子們自己不受任何幻相的欺騙誑惑,又為了使令聖弟子證得諸法實相以後,在其他有情面前說法時,能非常的坦然無所畏懼,因為親身體驗了,能夠正確的記別,所以能無畏。
 以上論文相應經文如下:
《雜上》第407頁:入處相應第258經;累計經數436經;大正藏(32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異比丘,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眼是內入處,世尊略說不廣分別,云何眼是內入處」?佛告彼比丘:「眼是內入處,四大所造淨色,不可見,有對。耳、鼻、舌、身內入處,亦如是說」。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意是內入處,不廣分別,云何意是內入處」?佛告比丘:「意內入處者,若心、意、識,非色,不可見,無對,是名意內入處」。復問:「如世尊說色外入處,世尊略說不廣分別,云何世尊色外入處」?佛告比丘:「色外入處,若色四大造,可見,有對,是名色是外入處」。復白佛言:「世尊說聲是外入處,不廣分別,云何聲是外入處」?佛告比丘:「若聲四大造,不可見,有對。如聲,香、味亦如是」。復問:「世尊說觸外入處,不廣分別,云何觸外入處」?佛告比丘:「觸外入處者,謂四大及四大造色,不可見,有對,是名觸外入處」。復問:「世尊說法外入處,不廣分別,云何法外入處」?佛告比丘:「法外入處者,十一入所不攝,不可見,無對,是名法外入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當時有一位比丘,前往佛陀住處,向佛陀頂禮後,退坐一邊,稟告佛陀說:「世尊!如世尊說眼根是內入處,但是世尊只是略說,沒有詳細的分別,到底為何眼根是內入處?」佛告訴彼比丘:「眼根是內入處,是地水火風四大所造的清淨的色根,是看不到的,而且是有質礙的,由於有質礙,它是有對的,對向色塵。耳、鼻、舌、身內入處,也是一樣的說法,是不可見有對法。」
 比丘又向佛請問:「世尊!如世尊說意根是內入處,但是世尊只是略說,沒有詳細的分別,到底為何意根是內入處?」佛回答比丘:「意根是內入處者,若心、意、識,是心心所法,不是色,是看不到的,而且是沒有質礙的,所以是無對的,是名意內入處。」
 比丘又向佛請問:「如世尊說色塵是外入處,但是世尊只是略說,沒有詳細的分別,到底為何色塵是外入處?」佛回答比丘:「色外入處,是地水火風四大所造的,此色相是可以看得到的,而且是有質礙的,名色外入處。」
 比丘又向佛請問:「世尊說聲塵是外入處,但是世尊只是略說,沒有詳細的分別,到底為何聲塵是外入處?」佛回答比丘:「聲塵是地水火風四大所造的,是看不到的,而且是有質礙的,是有對的。如同聲塵,香、味也是一樣不可見,有對。」
 比丘又問:「世尊說觸是外入處,但是世尊只是略說,沒有詳細的分別,到底為何觸是外入處?」佛回答比丘:「觸是外入處方面,指觸也是地水火風四大及四大所造的色,看不到(如柔、軟、細、滑……),但有質礙,所以是有對的,是名觸外入處。」
 比丘又問:「世尊說法外入處,但是世尊只是略說,沒有詳細的分別,到底為何法是外入處?」佛回答比丘:「法外入處方面,是指十二入裡面的一入,名法外入處,前十一入所不攝,是看不到,沒有質礙,名法外入處。」這是第六意識所分別的法塵。法塵很廣,包括色聲香味觸法都是第六意識所緣的境界,第六意識所緣名言的法,則名別法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為弟子們分別開示這些有為法的法相,使令弟子們知道有為法的自相、共相,而能於有為法相遠離迷亂、邪取分別,決定悟入諸法的實相。本經只說到自相,至於無常、苦、空、無我的共相可參閱前面經文所說。
丑七、捨所學3 寅一、出安立
 第七科捨所學,此為「處擇攝」第二總頌下的第四個別頌(多住等)中,第四句「捨所學業等」的「捨所學」,說明出家眾棄捨所學的因緣,分三科;第一科出安立,說明出家眾棄捨所學戒與毀犯戒律的原因。
復次,諸出家者,棄捨所學增上力故,當知安立顧戀境界。
 其次,應當了知,諸出家者,由於內心安置愛顧憶念種種色聲香味觸法境界的增上力,而棄捨所學戒定慧。
《披》安立顧戀境界者:五拘礙中,顧戀其身、顧戀諸欲,是名顧戀境界。
 〈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8說五拘礙是:一、顧戀其身,二、顧戀諸欲,三、樂相雜住,四、闕隨順教,五、得微少善便生喜足,由此五種煩惱能障礙行者成就出世聖道。此處指五種拘礙中的前二種。出家者棄捨所學的戒定慧,主要是由於非常的回顧愛戀自己的身體,從早到晚,心心念念在身體上,沒有在戒定慧上下功夫,顧戀憶念色聲香味觸男女種種的諸欲,是名顧戀境界。
又出家者,毀犯尸羅增上力故,當知安立未出家者棄背趣入心株覆事。
 其次,應當了知,出家者由於毀犯戒律增上力的緣故,因而放棄違背出家人應該修的戒,內心安置趣入未出家前的諸多欲事,心中產生貪瞋癡的煩惱,像稻田裡障礙播種的株杌一樣,有覆蓋自己罪過的事產生。
寅二、釋因緣
 第二科釋因緣,解釋因緣。
遠離慚愧故,一向愛味故。
 由於遠離慚愧的緣故,而安立顧戀境界,由於一向有愛味的緣故,生起欲愛煩惱,「安立未出家者棄背趣入心株覆事」。
《披》遠離慚愧等者:如次配釋前說二種安立應知。
 遠離慚愧、一向愛味,應當知道依次配合解釋前面的二種安立:顧戀境界、未出家者棄背趣入心株覆事。出家人會棄捨所學習的戒定慧,是由於沒有慚愧心,顧戀境界。又由於愛味過去諸欲境界,因此棄背出家者應該持的戒,趣入未出家前諸欲的事,有貪瞋癡的煩惱,因此犯戒。
寅三、隨難釋2 卯一、別辨3 辰一、名極愛味
 第三科隨難釋,隨著較困難的地方作解釋,分二科;第一科別辨,各別的分別,又分三科;第一科名極愛味,說明極愛味的體性。
若堅執取所緣境界,當知彼名最極愛味。
 若堅固的執著、取著所緣慮色聲香味觸的境界,應當了知是名最極愛味,非常的貪心。
辰二、為心株杌
 第二科為心株杌,說明心中有諸多障礙,無有堪能義。
由是因緣,於修上品諸善業中,為心株杌,是不調柔無堪能義。
 由於愛味諸欲的境界,在修上品奢摩他、毗鉢舍那的善業當中,是很大的障礙。株杌譬喻煩惱。〈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8說:「壞善稼田,名株杌。」樹根長在地面上,名株。樹沒有枝,只有樹幹沒有樹枝,名杌。樹根浮在地面上名為株杌。如果農田裡面長了很多一根一根的樹根,會破壞好的庄稼田而不能耕種。煩惱增長能破壞好的福田,名株杌。
 〈攝異門分〉卷84說:「彼能令轉成上品相續起故,能令身心無堪能故,說為株杌。如舄鹵田,不任耕植。」能使令煩惱相續轉成猛利尤重的上品煩惱,令身心不調柔無有堪能性,說名為株杌。如同田地是鹼性的,或是沙地,都是無法種田的。
 〈攝異門分〉卷89說:「若貪瞋癡纏所纏故,或彼隨眠所隨眠故;心不調柔;心極愚昧;於得自義,能作衰損;故名株杌。」
 《雜集論》說,貪瞋癡即是三株杌,所有的煩惱都可稱作株杌,因為它使令心不調順,無所堪能難可解脫,令諸眾生難斷此行,因此名株杌。
辰三、覆所造惡
 第三科覆所造惡,解釋覆藏所造眾惡。
又即由此增上力故,行諸惡行。內懷隱匿所造眾惡,故生其覆。
 又即由此株杌增上的力量,心中有貪瞋癡的煩惱,造作種種的惡行。內心懷有隱藏惡行所造的種種罪過之想法,因此生起覆藏罪過的事。
卯二、略攝
 第二科略攝,約略歸納。
如是一切略攝為一,說名於境最極愛味心株覆事。
 如是一切合起來要略歸納總說為一種:出家眾棄捨所學,違犯尸羅,是由於對於境界有最極大的貪愛味著,內心有很大的煩惱障礙,有覆藏罪過的事,名於境最極愛味心株覆事。
 與此處相應的經典,雖然其中第259~266經,此八部經所對應的論文內容,據印順法師考證,是在前面〈攝事分〉卷89「差別」這一科中:「復次,如是五相安立諸受,當知復有八種差別。一、內處差別,二、外處差別,三、六識身差別,四、六觸身差別,五、六受身差別,六、六想身差別,七、六思身差別,八、六愛身差別。」但也可與第267、268經會通,且經文篇幅都不長,因此一起閱讀。
《雜上》第408頁:入處相應第259經;累計經數437經;大正藏(32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內入處。云何為六?謂眼內入處,耳、鼻、舌、身、意內入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那時,世尊告訴諸比丘:「有六內入處。是哪六種?指眼內入處,耳、鼻、舌、身、意內入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此經說的是六內入處。
《雜上》第408頁:入處相應第260經;累計經數438經;大正藏(32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外入處。云何為六?謂色是外入處,聲、香、味、觸、法是外入處,是名六外入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訴諸比丘:「有六外入處。是哪六種?指色是外入處,聲、香、味、觸、法是外入處,是名六外入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此經說的是色聲香味觸法六外入處。
《雜上》第408頁:入處相應第261經;累計經數439經;大正藏(32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識身。云何為六?謂眼識身,耳識身,鼻識身,舌識身,身識身,意識身,是名六識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訴諸比丘:「有六識身。是哪六種?指眼識身,耳識身,鼻識身,舌識身,身識身,意識身,是名六識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依止六根,緣六塵,能夠產生六識。此經說的是六識身。
《雜上》第408頁:入處相應第262經;累計經數440經;大正藏(32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觸身。云何為六觸身?謂眼觸身,耳觸身,鼻觸身,舌觸身,身觸身,意觸身,是名六觸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訴諸比丘:「有六觸身。是哪六種觸身?指眼觸身,耳觸身,鼻觸身,舌觸身,身觸身,意觸身,是名六觸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依六根緣六塵生六識,根塵識合和會有六觸。此經說的是六觸身。
《雜上》第409頁:入處相應第263經;累計經數441經;大正藏(32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受身。云何為六?謂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是名六受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受身。是哪六種?指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是名六受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此經說的是因六觸身而有的六受身。
《雜上》第409頁:入處相應第264經;累計經數442經;大正藏(32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想身。云何為六?謂眼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是名六想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想身。是哪六種?指眼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是名六想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根塵識和合生觸之後則有受,受之時即取相,此經說的是六想身。受、想、思都是與觸和合而生的。
《雜上》第409頁:入處相應第265經;累計經數443經;大正藏(32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思身。云何為六?謂眼觸生思,耳、鼻、舌、身、意觸生思,是名六思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思身。是哪六種?指眼觸生思,耳、鼻、舌、身、意觸生思,是名六思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此經說的是六思身。
《雜上》第409頁:入處相應第266經;累計經數444經;大正藏(33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愛身。云何為六愛身?謂眼觸生愛,耳、鼻、舌、身、意觸生愛,是名六愛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愛身。是哪六種愛身?指眼觸生愛,耳、鼻、舌、身、意觸生愛,是名六愛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這是依止前面所說六內入處、六外入處、六識、六觸、六受、六想、六思,產生的六愛。
《雜上》第410頁:入處相應第267經;累計經數445經;大正藏(33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顧念。云何為六?謂色顧念,聲顧念,香顧念,味顧念,觸顧念,法顧念,是名六顧念」。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種顧念。是哪六種?指色顧念,聲顧念,香顧念,味顧念,觸顧念,法顧念,是名六顧念。」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這裡的法顧念是指世間法,顧念世間法會使行者出世道心羸弱。此處經文相應於論文所說出家比丘之所以會棄捨所學,是因為顧戀境界的緣故,無法相續學習戒定慧。
《雜上》第410頁:入處相應第268經;累計經數446經;大正藏(33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覆。云何為六?謂色有漏,是取,心覆藏;聲、香、味、觸、法、有漏,是取,心覆藏。是名六覆」。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種隱覆心靈的事物。是哪六種?指有煩惱流漏的色境,會使人執取而覆藏其心;以及聲、香、味、觸、法等有漏的事物,這些都會使人執取而覆藏其心,是名六覆。」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諸比丘心中有煩惱流漏在色聲香味觸法上,而且還取著,覆藏隱蓋自己的煩惱,私底下犯戒,導致棄捨所學。相應於論文所說「若堅執取所緣境界,當知彼名最極愛味。由是因緣,於修上品諸善業中,為心株杌,是不調柔無堪能義。又即由此增上力故,行諸惡行。內懷隱匿所造眾惡,故生其覆。」
丑八、業等2 寅一、依業故生2 卯一、生次第2 辰一、順次道理
 第八科業等,此為「處擇攝」第二總頌下的第四個別頌(多住等)中,第四句「捨所學業等」的「業等」,說明依業故生、隨業而行的道理,分二科;第一科依業故生,說明依業故感生當來苦果,又分二科;第一科生次第,說明由業生果的次第,又分二科;第一科順次道理,以順次第來說明惑業苦的道理。
復次,若於諸根無護行者,由樂聽聞不正法故,便生無明觸所生起染汙作意;即此作意增上力故,於當來世諸處生起所有過患不如實知;不如實知彼過患故,便起希求;希求彼故,造作增長彼相應業;造作增長相應業故,於當來世六處生起。如是名為順次道理。
 其次,若於六根不修根律儀的行者,因愛樂聽聞不正法的緣故,會於境界上產生無明觸所生起的染汙作意;由這些染污不如理作意增上力的緣故,使令行者於當來世內、外六處苦果生起時的所有過失災患都不能如實了知;不能如實了知其中過失災患的緣故,會於來世生起希望追求;希望追求安樂果報的緣故,造作增長此果報所相應的業;造作增長所相應業的緣故,於來生會有內、外六處生起。如是名為以順次第說明由業感果的道理。
辰二、逆次道理
 第二科逆次道理,以逆次第來說明惑業苦的道理。
逆次第者,謂彼六處以業為因,業愛為因,愛復用彼無明為因,無明復用不如正理作意為因,不正作意復用無明觸為其因。
 逆次第方面,是指有情的六根苦果,包括色心二法是以業為因,由業所感得的。業是因為有愛,愛是總說,所有貪、瞋、癡、慢、疑這些煩惱,最主要的煩惱是愛,以愛為因,而去造業。這些染汙希求的愛,又是以無明為因,因有無明才會有愛煩惱。無明又以不如正理作意為因,不能如佛所說正確的道理來思惟;不如正理作意又以無明觸為因而生。如是名為以逆次第道理說明由業感果的道理,從苦果往前推因,果是由業來的,業是由煩惱來的,煩惱是由不如理作意來的,不如理作意又是從無明觸來的。
 〈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10說:「問:若說無明以不如理作意為因,何因緣故於緣起教中不先說耶?答:彼唯是不斷因故,非雜染因故。非不愚者起此作意。依雜染因說緣起教,無明自性是染汙,不如理作意自性非染汙,故彼不能染汙無明,然由無明力所染汙。」如果說無明以不如理作意為因,為什麼十二緣起不先說不如理作意緣無明,無明緣行?答:不如理作意,是五遍行心所中的作意心所被無明所染污,作意是遍行心所,本身通三性,並不是能雜染無明的原因。不如理作意自性不是雜染,所以不攝在緣起支中。只有愚癡的人才會生起不如理作意。佛依雜染因來說緣起的教理,無明的體性是染污的,不如理作意的體性不是染污的,它不能夠染污無明,然而卻是由無明力所染污的,所以此處論文說「不正作意復用無明觸為其因」。
卯二、因差別2 辰一、舉業
 第二科因差別,說明三世因差別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舉業,舉業說明。
又於此中,先所造業,是現法受六處之因;現法造業,是次生受六處之緣,或是後受六處由藉。
 又於此惑業苦的生死輪迴境界當中,過去生所造的業,是現在生命體感受內、外六處的原因;不論現在的六根是殊勝彊盛,或是醜陋下劣的,都是過去業所招感的。現在的生命體依止六處造業,是來生感得六根六處的因緣,或是順後受,是下下一生以後,感得六處的憑藉。
 這是約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來分別,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
辰二、例餘
 第二科例餘,例說其餘的也是一樣。
愛等、業等,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愛等、業等的關係,隨所相應的,應當知道也是一樣的。由過去的愛造成現在的業果,現在有愛,是來生造業的因,這些關係也一樣。
《披》愛等業等隨其所應當知亦爾者:前說六處以業為因,有先所造及現所造二世差別。如是愛望於業,乃至無明觸望於不正作意,次第為因,亦有二世差別。隨應當知,故作是說。
 前面說六處以業為因,有過去所造業以及現在所造業的二世差別。如是愛對望於業,乃至無明觸對望於不正作意業,都可以比照前面舉六處以業為因的例子,是同樣的道理,以理類推,次第為因,如說過去的無明觸是現在不正作意的因,現在的無明觸是未來不正作意的因,也是有這二世時間的差別,隨所相應應當了知,因此這樣說。
寅二、隨業而行3 卯一、標簡
 第二科隨業而行,說明有情的果報是隨業而行的原因,分三科;第一科標簡,標示有情的果報是隨業而行,簡別不是隨愛而行。
復次,由二因緣,後有生起。一、後有業,二、後有愛。而但說言諸有情類隨業而行,不言隨愛。
 其次,由二種因緣,來生的果報會生起:一、後有業,造作能感後有的業。二、後有愛,對於來生有自體愛、境界愛。雖然有這二種因緣,但是經論都只說眾生是隨業而行的,而不說眾生是隨愛而行的。
卯二、釋由2 辰一、標列三愛
 第二科釋由,解釋不隨愛而行的理由,分二科;第一科標列三愛,標示列舉出三種愛。
何以故?略有三愛。一者、欲愛,二者、色愛,三、無色愛。
 是什麼原因?要略來說愛有三種。一、欲愛,對五欲的染污希求,是欲界眾生的貪愛。二、色愛,對於色界定的染污希求愛。三、無色愛,對於無色界定的染污希求愛。
辰二、釋不定生2 巳一、欲愛2 午一、望生惡趣2 未一、標無能
 第二科釋不定生,解釋有愛煩惱,如果沒有造業,不一定會到三界五趣受生,分二科;第一科欲愛,說明欲愛,又分二科;第一科望生惡趣,雖有欲愛,相望定不定生於惡趣來說,又分二科;第一科標無能,標出無法生於惡趣,唯有愛,未造惡業,不一定會到三惡道去。
此中欲愛是不善者,雖有異熟,然若不起惡不善業,終不能與惡趣異熟。
 這其中,對於欲界色聲香味觸男女的愛著,是不善法,雖然有此貪愛展轉引生的異熟種子,能招感果報,但若不造作惡不善業,終究不會感得三惡趣的異熟果報。不會因有愛煩惱即直接到三惡道去,必須視由愛所發的業是善或惡,來決定至善趣或惡趣,可見愛不是直接感得果報的近因。
《披》雖有異熟者:謂彼欲愛是不善故,增上有力,名有異熟。義如思所成慧地決擇中說應知。(陵本六十六卷五頁5262
 雖有異熟,是指欲界染汙希求的愛,是不善法,有增上力量能招感果報,名有異熟,是有能力感得果報的,但是要造惡業,才會到三惡道去。義理如〈決擇‧思所成慧地〉卷66,2109頁所說應知:「略說有異熟法,謂漏及有漏,彼要有力、不被損害、受用未盡,當知是名有異熟法。」有異熟法,包括漏,是指煩惱,及有漏,指有煩惱雜染在內的五取蘊;彼煩惱及五取蘊必需要有力量,不是無記性;沒有被所修世間的禪定或出世間的聖道所損害;一期果報體的業力還未受用盡,正在相續中,應當了知是名有異熟法。
未二、釋為緣2 申一、明增上
 第二科釋為緣,說明欲愛成為感惡趣果的因緣,分二科;第一科明增上,說明愛於感果特別的有力。
若欲界愛,於無明觸所生諸受起希求時,於可愛境發生貪欲,於可憎境發生瞋恚,於可迷境發生愚癡。由此三種增上力故,行不善業;由此業故,生諸惡趣。
 若欲界的愛,於煩惱相應觸所生的感受發動希望追求時,會於可愛境界發生貪欲的煩惱;對於可憎恨境界,發生瞋恚的煩惱;對於迷惑不苦不樂受的境界,發生愚癡的煩惱。由於貪瞋癡三種力量增上的緣故,造作十不善業;由此十不善業,感得生諸惡趣苦果。
申二、結助伴
 第二科結助伴,結說愛是結生的助伴。
非但由彼貪瞋癡纏定墮惡趣。然即此愛,於所造業異熟生時,能為助伴。
 不是唯有因愛所生貪瞋癡的煩惱起現行,即一定會墮到三惡道去。然而這份貪愛,對於所造的業,異熟果報將生時,由於愛煩惱增上緣滋潤的緣故,使令前生所熏的行乃至識、名色、六處、觸、受,六法的種子變成為有;愛能潤生,是下一期果報生起時必要的助伴。
午二、望生善趣2 未一、明增上
 第二科望生善趣,相望於生到善趣而言,分二科;第一科明增上,說明愛也能增上善趣果。愛是對三界行皆有染汙希求,因此由愛,也可以生到善趣,唯依所造的是什麼業。
又由希求可愛境界增上力故,修行善行身語意業;由此為因,得生善趣。
 又或者,由於內心希求可愛境界,這種染汙追求的力量很強大,能以此推動有情修身語意三業的種種善行,如布施、持戒,以及修定等。由此福行、不動行為因,能夠生到人天善趣。
 這是說明由愛發起善業,感善趣果的情況;與前一科「望生惡趣」中,由愛發起惡業(非福行),感惡趣果的情況,正好對比。雖然都有愛,但要依自己造作的是哪種業?有人迷惑其中,起貪瞋癡,造十惡業,所以墮入三惡道中;有的人則因為愛著境界,想要再來幫助他人,努力的受持五戒、十善,生到人趣、欲界天中受報;或有人愛著禪定,由勤修定故,得色界定者至色界天受生、無色界定者至無色界天受生。可知,同樣是愛,因為所造的業有差別,導致結果不同。
未二、釋非因
 第二科釋非因,解釋生善趣與生惡趣道理相同之處:愛都不是直接的因。
此中可愛諸異熟果,但應用業為引生因,非染性愛。
 此處「望生善趣」文中,所說的可愛人天諸異熟果,只應用所造的善業為引生主因,而不是以體性染汙的希求愛為生善趣的引生因。
巳二、色無色愛3 午一、標體性
 第二科色無色愛,說明色、無色界愛,分三科;第一科標體性,標示出它的體性。
又若此愛,色無色繫雖非不善,然是染汙,一切皆非有異熟果。又即由此色無色愛,名有愛者。
 又若此愛煩惱,是色、無色界所繫屬,雖然不屬於不善法,然而還是染汙的,因為是有覆無記相應的,煩惱力量沒有那麼強,不像欲愛,煩惱十分強大,足以推動有情造惡(或造善)業而取果的程度,所以色無色愛,相較欲愛而言,是非有異熟果。不過,眾生到上二界受生時,此色無色愛能夠助其成就,是助伴緣,因此也得「有愛」之名,與欲愛不同,「有愛」是對色、無色界的定愛。
 綜上所述,有情來生的果報會生起,有二助緣,一是後有的業,業是主因,二是後有的愛,愛是助伴。愛又可分欲愛、色愛、無色愛三種,欲愛是不善的,由於煩惱強大,可以感得異熟的果報。但若有情不造惡業,也不能得到惡趣的異熟。同理,也不可能只因為欲界愛,希求可愛的境界,即妄想生到善趣,仍需修習身語意的善行,造了善業,才能生到善趣;色、無色愛也是一樣,最主要還是隨業而行,若僅有愛,則「一切皆非有異熟果」。這也是經典一般都說諸有情類隨業而行,不言隨愛而行的原因。
午二、明造業
 第二科明造業,說明所造的業。
彼由聽聞正法因故,於其欲界觀麤鄙相,證得明觸所生世間如理作意相應諸受,調伏欲界貪瞋癡等,造修所成善有漏業。
 有情由於聽聞佛的正法為因,對於欲界的欲,能觀察是麤鄙下劣的相貌,因此證得聞思相應的明相應觸,生起世間如理作意相應諸受。證得有漏的明相應觸,與聞思修相應,能能調伏欲界的貪瞋癡等,創造修所成的善有漏業,能夠依此離欲修不動業(不動業是善有漏業)。
午三、結助伴
 第三科結助伴,結說助伴。
由於此間造彼業故,當得生彼,不由於彼染汙性愛。然即此愛,於所造業異熟生時,能為助伴。
 由於這類人在欲界時,造不動業,即修色、無色定,因此這一生壽盡以後,將會往生色、無色界天。能夠往生的因主要還是業,而不是由於對色無色界的愛。可是這種體性染汙的愛,對於所造的業(此處為不動業),要感得果報時,是必要的助伴。
卯三、結說
 第三科結說,結語所說。
是故但說諸有情類隨業而行,不言隨愛。
 因此經中只說諸有情類隨業而行,因為業是生起果報主要直接的近因,而不說隨愛而行,因為愛是助辦。
 此段相應的經文,為第269經到第277經,內容如下所示。
《雜上》第411頁:入處相應第269經;累計經數447經;大正藏(33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未來眼無常,況現在眼!多聞聖弟子如是觀者,不顧過去眼,不欣未來眼,於現在眼生厭、離欲、滅盡向。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本經,是佛開示比丘,應由無常的正念去除自己對於眼的愛著、貪愛。其中,佛說過去的眼,與未來的眼都是無常的,何況現在的眼也是剎那不住的。因此多聞聖弟子若能作這樣的觀察,不會顧戀過去的眼,也不會欣樂未來的眼,對於現在的眼也能產生厭離、離欲、滅盡對於眼的貪愛而趣向於涅槃。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是說。這是若《無常經》,是第一經。
 接著還有相應的第270到第272經,如下所示。
《雜上》第411頁:入處相應第270〜272經;累計經數448〜450經;大正藏( )經
 如無常,如是苦,空,非我,亦如是說。
 如上269經所說的,只是將文中的「無常」,替換為「苦」,「空」,「非我」,其餘道理也是如269經所說。故又有三部經。
 接下來又有四部相應的經,為第273經到276經,差別如下。
《雜上》第411頁:入處相應第273〜276經;累計經數451〜454經;大正藏( )經
 如內入處四經,外入處四經,亦如是說。
 如上(第269到272經)內入處的四經,外入處也能以無常、苦、空、非我觀察,因此也有四經,其中的文都一樣,也如269經所說,只是將「內入處」轉成「外入處」。
 以上是說明第269到276經,以下則為相應的第277經,又名《有因有緣有縛法經》。
《雜上》第411頁:入處相應第277經;累計經數455經;大正藏(33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今當為汝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諦聽,善思,謂有因有緣有縛法經。云何有因有緣有縛法經?謂眼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為眼因、眼緣、眼縛?謂眼,業因、業緣、業縛。業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為業因、業緣、業縛?謂業,愛因、愛緣、愛縛。愛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為愛因、愛緣、愛縛?謂愛,無明因、無明緣、無明縛。無明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無明因、無明緣、無明縛?謂無明,不正思惟因、不正思惟緣、不正思惟縛。不正思惟有因、有緣、有縛,何等不正思惟因、不正思惟緣、不正思惟縛?謂緣眼、色,生不正思惟,生於癡。緣眼、色,生不正思惟,生於癡,彼癡者是無明,癡求欲名為愛,愛所作名為業。如是比丘!不正思惟因無明,無明因愛,愛因為業,業因為眼。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是名有因有緣有縛法經。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那時、世尊告訴諸比丘:「現在應當為你們宣說法要,包括什麼是初、中、後善,如何才能達到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接下來請專心的聽,並善加思惟,我所謂的『有因有緣有縛法經』。
 什麼是『有因、有緣、有縛法經?』謂眼根是由主要的因、次要的緣、以及種種的煩惱繫縛而形成的。那什麼是眼的主因、眼的助緣、及眼的繫縛?主要是業,謂眼,以業為因,以業為緣,以業為繫縛。
 但,業也是有因、有緣、有縛的,何等為業的因、業的緣、業的繫縛?謂業,既以愛為因,以愛為緣,也以愛為繫縛。
 愛也應該是有因、有緣、有縛的,何等為愛因、愛緣、愛縛?謂愛,以無明為因、無明為緣、由無明所縛。」此段可知,愛是從哪裡來的?是從無明來的,由無明的因緣與繫縛,使令有情產生愛。
 佛說:「無明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無明因、無明緣、無明縛?謂無明,不正思惟因、不正思惟緣、不正思惟縛。」這說明了無明是從哪裡來?即從不正思惟而來。
 「不正思惟有因、有緣、有縛,何等不正思惟因、不正思惟緣、不正思惟縛?謂緣眼、色,生不正思惟,生於癡。緣眼、色,生不正思惟,生於癡,彼癡者是無明,癡求欲名為愛,愛所作名為業。」此段可配合前面論文所說,不正思惟是無明相應觸而來,所以本經說緣著眼根、觸對色塵,依眼根緣色塵,生起種種的不正思惟。不正思惟是哪裡所生的呢?是生自於愚癡。當緣眼、色,生不正思惟,生自於無明。癡是無明。由無明而追求欲,對欲的染汙希求名愛,而愛所造作的則名為業。
 「如是比丘!以不正思惟為因而有無明,以無明為因而有愛,以愛為因而造作諸業,以業為因而有眼的果報。耳、鼻、舌、身、意,也如是說,是名《有因有緣有縛法經》。」由此可知不正思惟與無明展轉互為因果。而有了無明又會生愛,進而作業、感果,生死流轉如是生起。
 佛說完此經後,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這是將惑業苦作要略的說明。
丑九、空2 寅一、世俗諦空2 卯一、標說2 辰一、舉果受者
 第九科空,此為「處擇攝」第二總頌的第四個別頌(多住等)中,第五句「空隨行恆住」的「空」,詳細說明二諦空,分二科;第一科世俗諦空,說明世俗諦空的體相,又分二科;第一科標說,標出所說,又分二科;第一科舉果受者,舉出果以及領受果者。
復次,於外事中,世間假名增上力故,亦說有果及有受者。彼或時空,世現可得;或時不空。
 其次,在內身之外的資生具、山河大地等地水火風的外事中,由世間假名安立的增上力故,說外事是有情共業所感的「增上果」,為「有情」共所受用,因此也說有果(增上果)及有受者(具此共業的有情)。彼山河大地等器世間有成住壞空,於壞劫及空劫時,器世間滅壞,空無一物,故說它是空的;於成劫及住劫時,器世間又現出來,那時是不空。
辰二、例因作者
 第二科例因作者,例說因及作者也一樣。
如果受者,因與作者,當知亦爾。
 如上所說,有果報及領受果報者,於有因及與作者,也是一樣:由世間假名安立的增上力故,說器世間的成住壞空,是由有情意識造作的共業為因而形成,有情是作者。
卯二、結名
 第二科結名,結說名稱。
如是名為世俗諦空,非勝義空。
 這樣,依世間有情共知的增語,於器世間無常滅壞時,假名為空,只是世俗諦空,唯是內心的分別,不是聖人智慧由現觀親證空義後所遍知的勝義空。
《披》於外事中等者:外器世間,說名外事。彼由有情共業所感,為所受用,由是義說有果及有受者。彼或時空、或時不空,能感彼業若壞、若成正現前故。
 外面的山河大地器世間,說名外事。這些是由有情共業所感,為有情所受用,由這樣的義理說有果及有受者。為什麼說它有果、有受者呢?因為外事也是一種果報,這是有情共業所感得的,以及共同所受用的增上果,因此說有果及有受者,世間形成後,才有人在這裡領受器世間的境界。
 到壞劫時,器世間也就空了。這時空無一物,故說它是空的。等到成劫時,器世間又現出來,那時是不空。這是約世俗諦來說,有空、有不空,是對應能感彼業若壞(壞劫時)、若成正現前故(成劫時)而言。
寅二、勝義諦空3 卯一、略標義
 第二科勝義諦空,說明勝義諦空,勝義諦與世俗諦不同,是聖人殊勝智慧所緣境界的真實義,分三科;第一科略標義,要略標出其中義理。
若說恆時一切諸行唯有因果,都無受者及與作者,當知是名勝義諦空。
 若說恆時一切諸行,從無始劫到現在,一切的諸行,包括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等,這些內事、外事,都只是因果顯現,其中並沒有受果報的人,也沒有造業的人。這樣的說法,稱作勝義諦空。而前面說,依「果」安立它是受者,依「因」說它是作者,乃至受者、作者有時空,有時不空,是以世俗諦說的。
 若依勝義諦說,這一切諸行只是因果的顯現,其中沒有真實的受者及作者,應知這樣的說法,名勝義諦空。
卯二、廣七種2 辰一、標列
 第二科廣七種,詳細說空有七種,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來。
應知此空,復有七種。一、後際空,二、前際空,三、中際空,四、常空,五、我空,六、受者空,七、作者空。
 這勝義諦空又有七種:後際空、前際空、中際空、常空、我空、受者空、作者空。
辰二、隨釋4 巳一、後際空2 午一、釋2 未一、斥未來實有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七種空的體相,分四科;第一科後際空,說明後際空的體相,又分二科;第一科解釋,詳細解釋,又分二科;第一科斥未來實有,訶斥未來是真實有的說法(反顯後際空)。
當知此中,無有諸行於未來世實有行聚自性安立,諸行生時從彼而來。若有是事,彼不應生,於未來世諸行自性已實有故。
 後際是空。後際是指未來,未來的法是沒有的,是不可得的,所以說它是空的。因此訶斥有一類主張未來是實有的學者。事實上,沒有諸行於未來世實有行聚自性安立,沒有哪一個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在未來世有真實的積聚、體性能安立。「五蘊諸行生時從彼而來」,不能說:五蘊諸行產生時,是從未來來到現在,這是不合道理的。「若有是事,彼不應生」,因為如果此法在未來已經有了,則不應該再說它出生了,因此不應說它從未來來到現在,也不應說「於未來世諸行自性已實有故」。
 這是要破斥對方,若未來是實有,未來世諸行的自性已經真實有,則不應該再生,本來即在那裡,便不需要生。所以未來不是真實有的。這是以道理來破未來實有論者。
未二、詰無常可得
 第二科詰無常可得,詰說無常可得。
又不應有無常可得。既有可得,是故當知,諸行生時無所從來,本無今有。
 也不應該說無常可得,不是否定無常,而是說對方主張未來是實有的,但它是無常的,是本來在這裡,但是現在有因緣才現起。唯識宗主張不應該說「未來是實有,只是它是無常的」。因為既然已有實體可得,便不應該是無常。是故應當了知,諸行生時無所從來,本無今有。正確的義理是說這一切諸行,如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是本來沒有的,而是現在因緣和合才有。
 總之,後際,並不如對方所主張本來(未來)是實有的,是有諸多因緣才現起的,以此釐清對方的非理邪說,並反顯後際空的正理。
午二、結
 第二科結,結說。
是名後際空。
 以上所說,是名後際空。
巳二、前際空2 午一、釋2 未一、斥過去實有
 第二科前際空,說明前際空的體相,分二科;第一科釋,解釋,又分二科;第一科斥過去實有,訶斥主張過去實有論的錯誤。
又無諸行於過去世有實行聚自性安立,已生已滅諸行往彼積集而住。若有是事,不應施設諸行有滅,過去行聚自性儼然常安住故。
 其次,於過去世並沒有真實的五蘊諸行的積聚及自性可得安立,因為已生已滅的五蘊諸行,已經不存在,不再積集而住。若說過去的五蘊諸行還是存在、實有其事,則不應該安立諸行為滅。若這樣說,則過去的五蘊諸行自性還是儼然常住,怎可說是它為滅。
未二、詰無常可知
 第二科詰無常可知,詰說無常是可了知的。
若無有滅,彼無常性應不可知。既有可知,是故諸行於正滅時,都無所往積集而住,有已散滅,不待餘因自然滅壞。
 如果主張過去諸行是實有,沒有寂滅,那麼諸行的無常性應該不可知。事實上,無常性既是有也可以了知的,因此諸行於正滅時,都沒有所往、所積集的地方,諸行因緣而有,有了以後即散滅,不用等待餘因,是自然的消失散滅。此處以「前際空」觀點來訶斥主張過去實有論的謬論。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3說:「謂有為法滅不待因。所以者何?待因謂果,滅無非果,故不待因;滅既不待因,纔生已即滅,若初不滅,後亦應然,以後與初有性等故,既後有盡,知前有滅。」〈本地分.思所成地〉卷16,問:「如眾緣有故生,亦眾緣有故滅耶?答:眾緣有故生,生已自然滅。」
午二、結
 第二科結,結說。
是名前際空。
 由於諸行是無常性,因緣和合而生,生已自然滅,可以知道過去行不是實有的,是名前際空。
巳三、中際空常空我空
 第三科中際空常空我空,說明中際空、常空、我空的體相。
又於剎那生滅行中,唯有諸行暫時可得,其中都無餘行可得,亦無別物,是名中際空。當知亦是常空、我空。
 又在剎那生滅的諸行中,只有當下暫時幻現的色受想行識、色聲香味觸法而已,除此之外其中既沒有常住不變的諸行可得,也沒有我、人、眾生、壽者等主宰物,是名中際空。應當知道中際空包括常空及我空;諸行暫有不住,沒有常住不變,是名常空;在諸行上沒有一個我、人、眾生、壽者,沒有主宰物可得,是名我空。
《披》其中都無餘行可得等者:謂唯剎那生滅諸行可得,除此都無餘暫住行可得,故是常空。亦無別物可得,故是我空。
 唯有剎那生滅的諸行可得,除此之外沒有其餘暫住的諸行可得,常不可得,所以是常空。在諸行上也沒有我、人、眾生、壽者,沒有主宰物可得,所以是我空。
巳四、受者空作者空
 第四科受者空作者空,說明受者空、作者空的體相。
以無我故,果性諸行空無受者,因性業行空無作者,如是名為受者、作者二種皆空。
 由於無我、無我所,因此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諸行的果報體,沒有所謂受果報的人,空無受者。身心的造業,是因緣和合才有業行出現,並沒有一個真實、有主宰造業的人,所以是空無作者,因此名為受者、作者二種皆不可得。
 以上是說明後際空、前際空、中際空、常空、我空、受者空、作者空共七種空的體相。
卯三、釋道理2 辰一、唯緣生
 第三科釋道理,解釋空的道理,分二科;第一科唯緣生,諸行唯是因緣所生。
作者、受者無所有故,唯有諸行於前生滅,唯有諸行於後生生,於中都無捨前生者、取後生者。是故說言:唯有諸法從眾緣生,能生諸法。
 由於造業的人、受果報的人都不可得,只是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諸行於前生生滅滅,唯有諸行因緣具足於後而有一次又一次的受生,其中並沒有一個棄捨前面生命的作者,取得後面果性諸行的受者,因此說:只有諸法從眾緣所生,眾緣和合能生諸法。
 〈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6說:「復次,云何名緣生法?謂無主宰、無有作者、無有受者、無自作用,不得自在,從因而生,託眾緣轉,本無而有,有已散滅。唯法所顯、唯法能潤、唯法所潤,墮在相續,如是等相名緣生法。」
辰二、無實用
 第二科無實用,一切法沒有真實的作用。
又一切法都無作用,無有少法能生少法。是故說言: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但唯於彼因果法中,依世俗諦,假立作用,宣說此法能生彼法。
 其次,一切有為法都沒有真實作用,追求它的用相是了不可得,因為諸法依託眾緣和合而生,沒有一法能生另外一法。所以佛開示弟子們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法有,另外一法即有;此法生,另外一法即生。一切法都是待緣而有,沒有一法能夠單獨成就。但只有在如幻如化的因果法中,依世俗諦,用名言假立作用,而宣說此法能生彼法,說此因,產生彼果。由於起煩惱,而造業,造業會感果,但是沒有真實的煩惱、造業者、受果報者,只是眾緣所生如幻如化的因果法而已。
 〈本地分‧思所成地〉卷16說:「諸行皆剎那,住尚無況用,即說彼生起,為用為作者」,諸行都是剎那生滅無常,連一剎那都不能安住,何況有真實的作用,聖人只是依有情、依諸根緣諸境生起諸識的緣起幻相時,於果中假說有受者的作用,因中假說有作者的作用。無真實作用略有七種,詳如該處所說。
 以上空相應的論文所釋經文如下。
《雜上》第414頁:入處相應第278經;累計經數456經;大正藏(33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所謂第一義空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為第一義空經?諸比丘!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除俗數法。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又復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比丘!是名第一義空法經」。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在拘留搜調牛聚落中。爾時、世尊告訴諸比丘:「我現在將為你們說法,從開始、中間到後段都很殊勝,有完善的法義、有益的法味,純一圓滿清淨,梵行清白之法,是所謂第一義空經。要仔細地聽,並善加思惟,我將為你們解說。什麼是第一義空經?諸比丘!眼生時,它沒有來處,滅時也沒有去處。如是眼,由沒有而生,生後又盡滅,只有業報而無作者,此眾緣和合而生的眼滅後,另一個由眾緣和合的眼相續生起,其中只有依世俗諦的假名安立。耳鼻舌身意也是一樣,也都是空,只有依世俗諦的假名安立。」
 佛開示《第一義空經》,主要是說明與勝義諦相應的空。「眼生時無有來處」,眼是因緣和合而生,沒有來處,所以說前際空。「滅時無有去處」,是後際空。「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是中際空、我空、常空。「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只有業報並沒有真實的作者與受者。此經含括前際空、後際空、中際空、常空、我空、受者空、作者空。俗數法是指世俗諦的假名安立。
 「世俗諦是用語言文字來安立緣起法,故說此法有,另一法隨之而有,此法生起,另一法即生起,譬如說: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又復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比丘啊!這稱作第一義空法經。」佛說完此經後,諸比丘聞佛所說,滿心歡喜,都遵奉修行。
 可知,本經開示了從俗數法能悟入第一義空的道理。
丑十、隨行2 寅一、於能順喜所緣
 第十科隨行,此為「處擇攝」第二總頌中,第四別頌「多住等攝」,第五句「空隨行恒住」的「隨行」,說明順喜、順憂、順捨隨行時的心相,分二科;第一科於能順喜所緣,說明於能順生歡喜的所緣境,心隨境轉的五種相。
復次,由五種相,於能順喜所緣境界隨順而行。深心喜樂,不如正理執取其相,發生貪欲,多起尋思方便求覓,因此廣行福非福行。
 其次,有五種相貌,是於能隨順生起歡喜的所緣境界上,心隨境而轉。
 一、深心喜樂。對於能隨順生起歡喜的境界,內心深深歡喜愛樂。
 二、不如正理執取其相。由於心有喜樂,便不如正理執取所緣境界的淨妙相,不知道是無常、苦、空、無我。
 三、發生貪欲。由於不如正理取相,引發產生貪愛的欲望。
 四、多起尋思方便求覓。由於有了貪欲,內心時常生起種種尋思方便,覓求能得到歡喜的所緣境。
 五、因此廣行福非福行。因此造作了很多善行或是不善行。
《披》由五種相等者:謂如深心喜樂,是為初相。不如正理執取其相,是第二相。發生貪欲,是第三相。多起尋思方便求覓,是第四相。因此廣行福非福行,是第五相。由是五相,於能生喜所緣境界隨順而行。
 一、深心喜樂,是第一相。
 二、不如正理執取其相,是第二相。
 三、發生貪欲,是第三相。
 四、有貪欲以後,多起尋思方便追求尋覓所貪愛的境界。是第四相。
 五、因此廣行福非福行,是第五相。
 由這五相,於能令自己產生歡喜的所緣境上,心隨境轉。
寅二、於順憂捨所緣3 卯一、標隨應
 第二科於順憂捨所緣,說明於順憂、順捨所緣境上隨行相貌,分三科;第一科標隨應,標出是隨順所緣境,相應而起的五相。
如能順喜所緣境界,順憂、順捨所緣境界,如其所應,當知亦爾。
 如是能於順喜(有貪)所緣境界隨順而行時有五相,同樣的應該知道於能順憂(有瞋)、順捨(有癡)所緣的境界,隨順而行時也有五種相。
卯二、釋差別
 第二科釋差別,解釋生起的煩惱不同。
其差別者,於能順憂所緣境界隨順而行,深心厭惡,發生瞋恚。於能順捨所緣境界隨順而行,深心愚昧,發生愚癡。
 其中的差別,對於能隨順產生憂愁的所緣境,心隨境轉時,最先內心深深生出厭惡;其次不如正理執取不好、下劣的相貌;引發生起瞋恚心;為了想要遠離憂苦境界,多起尋思方便求覓出離;因此隨順煩惱廣行福非福行。
 對於能隨順產生捨的所緣境界,心隨境轉時,最先內心不生貪也不生瞋,但有嚴重的愚癡昏昧,不了解境界是不真實、無我、空的;於是不如正理執取其相;發生愚癡無明;又多起尋思方便求覓所喜或出離的境界;因此廣行福非福行,傷人害己。
 〈攝異門分〉卷84說:「愚癡者,於不實事妄生增益。」《解深密經疏》說,「謂由愚痴不能觀察諸行過失,遂起放逸傷害眾生。」《成唯識論別抄》說,「諸愚痴者,要先愚於所應知事,方起邪行;起邪行故令心顛倒;心顛倒故結生相續;結生相續故諸根圓滿;根圓滿故受用境界;受用境界故躭着希求;躭着希求故煩惱滋長;煩惱滋長故發後有業;業滋長故五趣果生。」
卯三、例餘說
 第三科例餘說,例說其餘三種相貌。
餘如前說。
 餘是指不如正理執取其相,多起尋思方便求覓獲得所喜的諸欲、或出離所厭惡的境界,因此廣行福非福行如前所說的一樣。
《披》餘如前說者:謂如前說,不如正理執取其相,多起尋思方便求覓,因此廣行福非福行,是名為餘。
 所謂如前說,是指不如正理執取其相,內心多起尋思方便尋求覓取,因此廣行福行或非福行,是名為餘。
 以上論文相應經文中,第279經到281經,內容開示隨行,其中,第279經開示六喜行,所示如下。
《雜上》第415頁:入處相應第279經;累計經數457經;大正藏(33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喜行,云何為六?如是比丘!若眼見色,喜於彼色處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喜於彼法處行。諸比丘!是名六喜行」。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那時,世尊告訴諸比丘:「有六種喜行,是哪六種?比丘!如果眼看見色境時,而心生歡喜,於是在這能順生喜的色境之處活動造作;耳聞聲、鼻嗅香、舌嚐味、身覺觸、乃至意識法,深心喜樂在法境之處活動。諸比丘!這稱作六喜行。」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這是指依六根喜歡在能隨順生喜的六塵上活動,名六喜行。
 以上說明279經,第280經開示六憂行,內容如下。
《雜上》第415頁:入處相應第280經;累計經數458經;大正藏(33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憂行,云何為六?諸比丘!若眼見色,憂於彼色處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憂於彼法處行。諸比丘!是名六憂行」。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那時,世尊告訴諸比丘:「有六種憂行,是哪六種?諸比丘!如果眼看見色境時,心生憂悲苦惱,於是在這能順生憂的色境之處轉;耳聞聲、鼻嗅香、舌嚐味、身覺觸、乃至意識法,深心憂慮在法境之處活動。諸比丘啊!這稱作六憂行。」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這是指依六根於隨順生憂的六塵上活動時,生起憂悲苦惱,名六憂行。
 以上說明280經,第281經開示六捨行,也是說明依止六根而生起的愚癡,內容如下。
《雜上》第416頁:入處相應第281經;累計經數459經;大正藏(33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捨行,云何為六?諸比丘!謂眼見色,捨於彼色處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捨於彼法處行。是名比丘六捨行」。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那時,世尊告訴諸比丘:「有六種捨行,是哪六種?諸比丘!如果眼看見色境時,生不喜不憂的捨心,於是心在這能順生捨的色境之處轉;耳聞聲、鼻嗅香、舌嚐味、身覺觸、乃至意識法,深生捨心在法境之處活動。這稱作比丘的六捨行。」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這是中性的境界,內心產生捨,由於不知道境界的實相,而生起愚癡,也是依六根而生起的愚癡心行,名六捨行。
丑十一、恆住3 寅一、標其因緣
 第十一科恆住,此為「處擇攝」第二總頌下的第四別頌(多住等)中,第五句「空隨行恆住」的「恆住」,說明阿羅漢的六恆住,分三科;第一科標其因緣,標出名為恆住的因緣。阿羅漢於六根接觸六境,一切時安住最上捨,名六恆住。
復次,有諸苾芻證阿羅漢,諸漏永盡,於一切境隨順而行,恆時不堪乃至失念生諸煩惱,是故恆住無雜染住。由是因緣,說名恆住。
 其次,有諸多比丘證得阿羅漢果,愛見煩惱已永遠盡除,在所有的眼耳鼻舌身意緣取色聲香味觸法的境界隨順而行時,恆時不可能失去正念,更不會因失去正念,產生各式各樣的煩惱,因此恆常安住在沒有煩惱的境界上。由這樣的因緣,說名恆住。
寅二、釋無雜染
 第二科釋無雜染,解釋沒有煩惱的相貌。
彼隨行品若喜、若憂、若欣、若慼,諸阿羅漢皆無所有,乃至善中亦無是事。
 於一切境界隨順而行時,心中產生煩惱的情緒品類,或是歡喜、或是憂愁、或是欣悅、或是悲慼,這些情緒阿羅漢都已無所有,乃至在善法當中由煩惱引生的所有喜、憂、欣、慼也不會生起。
《披》乃至善中亦無是事者:謂於諸善法中,亦無若喜、若憂、若欣、若慼隨行。證圓滿故,所作已辦,無復應作故。
 阿羅漢在諸善法中,也沒有煩惱引生的喜、憂、欣、慼隨著他的心而活動,因為他已經證得圓滿的涅槃,應該修行的事已經成辦,沒有再應作故。
寅三、出隨德名3 卯一、名最勝
 第三科出隨德名,說出隨著恆住所產生的功德名稱,分三科;第一科名最勝,名為最勝。
又彼恆住極難行故,及無罪故,名為最勝。
 六恆住是非常難以實行的,一般凡夫根本做不到,甚至有學聖者也無法完全做到,因此說極難行;又心無煩惱不造有漏諸業,故名無罪,由此二相,故說六恆住名為最勝。
卯二、名第一真實福田
 第二科名第一真實福田,名為第一真實福田的因由。
能成就者極難得故,說名第一真實福田。
 能成就六恆住的阿羅漢,己斷盡三界煩惱,是非常希少難得,在聲聞乘中是最圓滿的無學聖者,故名第一;是世人應該供養布施的對象,惠施者所得果報也是無量無邊,說名為第一真實福田。成辦自義,說名第一。可生福德之田,名福田。阿羅漢證得諸法真實義,能令供養者生出福德,名真實福田。
卯三、名應奉請等
 第三科名應奉請等,名為應奉請等的因由。
應當奉請,乃至廣說,當知如前攝異門分。
 阿羅漢又作應供,眾生應該要奉請、供養,乃至詳細說,應當了知如前〈攝異門分〉卷84所說。
《披》應當奉請等者:攝異門分說,應奉請、應合掌、應和敬、無上福田世應奉施。如彼別釋應知。(陵本八十四卷二頁6354
 〈攝異門分〉:
 一、應奉請:應該要奉請阿羅漢開示如何斷除貪愛,目的是求解脫。
 二、應合掌:為了追求好的果報及希望得到解脫這二件事,而招延奉請阿羅漢時,應該合掌恭請。
 三、應和敬:奉請合掌後,還要很恭敬的頂禮問訊,能效法聖人的功德,努力學習,戒、見都能與他們一樣清淨。
 四、無上福田世應奉施:阿羅漢是世間無上福田,是世人應該供養布施的對象,供養者能得到無量無邊殊勝果報。在〈攝異門分〉卷84,2512頁,有各別的解釋,應該可以了知。
 以上相應的經文如下。
《雜上》第417頁:入處相應第283經;累計經數461經;大正藏(34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世間難得」!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後,能住於不苦不樂的捨心中,保持正念、正智;耳聞聲、鼻嗅香、舌嚐味、身覺觸、意識法時,也能依住於不苦不樂的捨心中,保有正念正智,名為比丘的六常行。」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這是解釋六恆住的相貌,名六常行。六常行,是指比丘眼見色時,心裡不執著苦受、也不執著樂受,捨心而住,不會因受生起貪瞋癡,心住於平等捨中。而且正確的了知自己是不是有正念,有這種正智。如果有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是世間難得的第一福田。
 以上說明283經,接著下一經,內容是讚歎成就六常行是世間希有難得,所以應承事、恭敬、供養,世間無上福田。
《雜上》第417頁:入處相應第284經;累計經數462經;大正藏(34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世間難得,所應承事,恭敬、供養,則為世間無上福田」。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世間難得」。到此經文都與283經同,接著說:「所應承事,恭敬、供養,則為世間無上福田」。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阿羅漢成就六恆住,於世間是非常的希少難得,因此應該要承敬奉事、恭順敬愛、供給養護,又阿羅漢也是世間的無上福田,是布施供養的對象,惠施者可以得到無量無邊的果報。
 以上說明284經,以下第285經是說明有誰能成就六常行。
《雜上》第417頁:入處相應第285經;累計經數463經;大正藏(34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當知是舍利弗等。舍利弗比丘,眼見色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舍利弗比丘成就此六常行故,世間難得,所應承事,恭敬、供養,則為世間無上福田」。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當知是舍利弗等。」舍利弗、目犍連、其他的大迦葉等這些大阿羅漢都成就了六恆住功德。
 「舍利弗比丘,眼見色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舍利弗比丘成就此六常行故,世間難得,所應承事,恭敬、供養,則為世間無上福田」。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以上經文首先說六常行是極難得,再說成就這種功德的人,應該承事,恭敬、供養。第三經是舉出舍利弗等這些大阿羅漢們,都成就這種功德,應該要恭敬供養。
丑十二、師弟二圓滿2 寅一、初義圓滿2 卯一、總標
 第十二科師弟二圓滿,此為「處擇攝」第二總頌的第四個別頌(多住等)中,第六句的「師弟二圓滿」,讚歎佛及佛的聖弟子們都是圓滿的,分二科;第一科初義圓滿,圓滿有二道理,因此有初義圓滿及後義圓滿,先說初義圓滿,又分二科;第一科總標,整體的標出由二相令初義圓滿。
復次,於善說法毗奈耶中,應知大師及弟子眾各由二相,其德圓滿。
 其次,在佛善說的法與律當中,應該了知佛(偉大的老師),以及諸多聖弟子們,各個有二相,功德圓滿。
卯二、別釋2 辰一、師德圓滿2 巳一、徵
 第二科別釋,各別解釋,分二科;第一科師德圓滿,解釋佛(大師)的功德圓滿相;又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二相,應知大師其德圓滿?
 由哪二相,應該能知道佛的功德圓滿?
巳二、釋2 午一、第一相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相,說明師德圓滿的第一相。
謂依利他行,欲令悟入諸所有受皆是苦故,說受所依,說彼因緣,說能雜染所有隨行,說所對治及能對治師句安立,說一切種究竟出離,是名第一師德圓滿。
 第一相是讚歎佛依利他行說法圓滿:
 一、為令有情獲得究竟利益安樂,而說「諸受皆苦」,依此希望令弟子們領悟、契入諸所有受都是苦的,而斷除後有愛,不貪求三界苦果。
 二、說受所依,開示弟子們受的依止處,是眼耳鼻舌身意六處。
 三、說彼因緣,說受的因緣,是六觸,緣觸有受。
 四、說能雜染所有隨行,若對受生起愛味時,便有種種的喜、憂、欣、慼等雜染心行生起。
 五、說所對治及能對治師句安立,說出六依耽嗜喜,六依耽嗜憂,六依耽嗜捨,等各種所對治的法句;及六依出離喜、六依出離憂、六依出離捨等各種能對治的法句。
 六、說一切種究竟出離,又說證得初靜慮能出離憂根,證得第二靜慮能出離苦根,證得第三靜慮能出離喜根,證得第四靜慮能出離樂根,證入無相界能出離捨根,將所有對治煩惱的方法都說得明明白白,令弟子們能依教奉行,證得涅槃,出離三界,獲得究竟的利益安樂。
《披》說受所依等者:眼等諸處,名受所依。眼等六觸,名彼因緣。若喜、若憂、若欣、若慼,名能雜染所有隨行。六依耽嗜喜,六依出離喜,六依耽嗜憂,六依出離憂,六依耽嗜捨,六依出離捨,如是三十六師句,名所對治及能對治師句安立。於初靜慮出離憂根,第二靜慮出離苦根,第三靜慮出離喜根,第四靜慮出離樂根,於無相界出離捨根,名一切種究竟出離。
 能生能長諸心心所法,名處。依止眼耳鼻舌身意六處,能生出苦樂憂喜捨等種種的受,名受所依。受從何所生?緣觸有受,由眼等六觸,而有六受,因此眼等六觸,是彼六受的因緣。根境相觸,內心若隨境而生歡喜、憂愁、歡欣、或是悲慼等煩惱雜染而活動,名能雜染所有隨行。
 佛說的三十六師句,據《顯揚聖教論》卷5彙集解釋如下:
 1、六依耽嗜喜:眼所識色乃至意所識法,可喜、可樂、可意、可愛;能引起欲,深可染著;或由得現所得,或由隨念先時所得,而生於喜。如是相喜,名依耽嗜喜。
 2、六依出離喜:於眼所識色乃至意所識法,了知無常、苦、變、離欲、滅靜、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色乃至法,了知無常苦變等法已;而生於喜。如是相喜,名依出離喜。
 3、六依耽嗜憂:於眼所識色乃至意所識法,可喜、可樂、乃至可染;或由不得現所得,或由隨念先時所得,若已過去若盡若滅若離若變,而生於憂。如是相憂,名依耽嗜憂。
 4、六依出離憂:於眼所識色乃至意所識法,了知無常乃至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色乃至法,了知無常苦變等法已;於勝解脫,起欲證願。謂我何時當具足住如諸聖者所具足住處。如是於勝解脫欲證求願懼慮之憂,是名依出離憂。
 5、六依耽嗜捨:於眼所識色乃至意所識法,顧戀於捨,執著諸業,趣向於色,依止於色,不捨於色,不超過色,於此中捨。是名依耽嗜捨。
 6、六依出離捨:謂即於諸色乃至法了知無常乃至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色乃至法,了知無常苦變等法已,簡擇修捨,是名依出離捨。
 如是三十六師句,是三十六種大師的文句、名句,
 名為所對治及能對治師句安立。所對治是六依耽嗜喜、六依耽嗜憂、六依耽嗜捨;能對治是六依出離喜、六依出離憂、六依出離捨。
 證得初禪能夠出離憂的情緒引生的恚心,第二靜慮能出離苦的情緒引生的瞋心,第三靜慮能夠出離喜的情緒引生的喜心,第四靜慮出離樂的情緒引生的貪心,於無相界能夠出離捨的情緒引生的愚痴心,由證得四種靜慮及無漏的無相心三摩地,能斷除諸受引生的所有貪瞋癡煩惱,究竟出離三界,名一切種究竟出離。
午二、第二相
 第二科第二相,說明師德圓滿的第二相。
又依自利行,宣說不共三種念住無雜染住,是名第二師德圓滿。
 第二相是依自利行,關於佛自己不生貪瞋癡的心行而宣說不共於外道及二乘的三種念住。佛以大悲攝化眾生,常住於三種之念,而無憂喜歡慼之情,是名第二師德圓滿。
 哪三種念住,
 一、對於一向正行的弟子,安住於無常想,因此不生貪愛。
 二、對於一向邪行的弟子,安住於慈悲想,因此不生瞋恨。
 三、對於不是正行,也不邪行的弟子,安住於無相想,因此不生起愚癡心。
 佛攝化有情常住於這三種正念上。
 〈本地分‧菩薩地〉卷50說:如來所有三念住文,如契經說,應知其相。謂諸如來,於其長夜,有如是欲:如何當令諸有情類,於我善說法毘柰耶,無倒行中,如實隨住。如是長夜欲樂法主,化御眾時,若所希欲,或遂不遂;不生雜染。由三念住,略所顯故。此三念住,復由三眾差別建立。
 云何三眾?若彼一切,一向正行;是第一眾。若彼一切,一向邪行;是第二眾。若彼眾中,一分正行,一分邪行;是第三眾。
 又上文說諸如來於其三種不共念住,善住其心故,不染著諸弟子眾。於正行眾悅意現行,於邪行眾行不悅意,由此所生貪欲雜染、瞋恚雜染。都無所有。………又修根依五品眾有差別故,當知亦有五轉差別。……於如是一切五轉。隨其所應。當正思惟三種對治。一無常想、二者慈心、三無相定,如是三種,隨其所應當知其相。
辰二、弟子德圓滿2 巳一、徵
 第二科弟子德圓滿,作為弟子功德圓滿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二相,應知弟子其德圓滿?
 作為弟子有哪二相是功德圓滿?
巳二、釋2 午一、第一相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第一相,弟子功德圓滿的第一相。
謂於如來無量法教能了知已,而未得到聞之彼岸。若以得到其彼岸者,要為修行法隨法行,證得出離,非為受持。了知是已,如理修行法隨法行,非但隨說音聲語言以為究竟,是名第一諸弟子眾其德圓滿。
 第一相,是弟子一定必須修法隨法行,功德才能圓滿,不能只停留在聞思的階段。因此弟子對於佛宣說的無量法門教導,能夠明了知道以後,尚未成就聞慧所學所了知的涅槃彼岸。若要到達涅槃的彼岸,必須修習法隨法行,斷除三界愛見煩惱種子,證得出離,不單只是受持語言文字的佛法就夠了。
 知道這種道理以後,能夠如理修習法隨法行,除了聞思佛法以外,還會如佛所說的真理實際修奢摩他、毗鉢舍那;不會認為透過音聲、語言來學法的階段,便是究竟圓滿,是名第一諸弟子眾其德圓滿。
 第一種相貌雖然強調「行、證」的重要,但如果沒有「信、解」,「行、證」也不能成就,因此弟子功德圓滿的第一相,應當包括信、解、行、證。
午二、第二相
 第二科第二相,弟子功德圓滿的第二種相貌。
如是修行法隨法行,不以下劣而生喜足,要當往趣賢敏丈夫所趣之地,定當獲得彼所應得,是名第二諸弟子眾其德圓滿。
 弟子知道修行,不能只停留在聞思階段,還要力行於修行止觀。修法隨法行過程中,若得到少少的成就,不應以此下劣的功德就此歡喜滿足,一定要朝向賢良聰敏的丈夫所趣之地,獲得聖人所應該成就的最圓滿的境界,是名第二諸弟子眾,其德圓滿。
 以上論文相應《中阿含經‧根本分別品‧分別六處經》第二.第四分別誦。阿含經共分為18品,第13品的〈根本分別品〉的第四分別誦共有十個經。分別六處經,是第二部經,稱作第二。由於經文篇幅很長,因此分段說明,內容如下所示。
我聞如是: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當為汝說法,初妙、中妙、竟亦妙,有義有文,具足清淨,顯現梵行,謂分別六處經。諦聽,諦聽,善思念之。」
 我聞如是(與如是我聞相同)。有一個時候,佛陀遊行在舍衛國,住在於勝林給孤獨園。那時,世尊告諸比丘們說:「我當為你們說法,所說的法,初妙(初善)、中妙(中善)、竟也妙(後善),所說的法有文有義,道理是圓滿的,能夠使內心清淨,是呈現八正道離欲的梵行。所說的經是《分別六處經》,你們應該仔細善巧的聽聞及思惟憶念。」
時,諸比丘白曰:「世尊!唯當受教。」佛言:「汝等六處當知內也,六更樂處當知內,十八意行當知內,三十六刀當知內,於中斷彼成就是,無量說法當知內,三意止,謂聖人所習。聖人所習已,眾可教,無上調御士者,調御士趣一切方,是謂分別六處經事。
 這時諸比丘稟白佛陀:「世尊,請您開示,我們會依教奉行。」佛說:「你們應該要知道六處,是內六處;六更樂處,當知是六觸身;十八意行是指六內處、六更樂(六觸),一一都配合六塵,而分別有喜住、憂住、捨住等十八意行,當知為內;三十六刀是指依此六喜、六憂、六捨,而又有執著與無欲之別,就成為三十六刀,當知為內;如能斷滅,就成就無量的說法。三意止(三念住),為聖人所修習的。聖人所習後,就可教化大眾。最後說,無上的調禦士,乃調禦士夫趣向於一切的方處,稱分別六處經之事。」
 按十八意行即眼見色乃至意知法有六喜、六憂、六捨,合有十八種意識的差別心行,名十八意行。
 按三十六刀即三十六師句,包括:所對治的「執著」心之六依耽嗜喜、六依耽嗜憂、六依耽嗜捨;能對治的「無欲」之六依出離喜、六依出離憂、六依出離捨。
 以上是總顯,接著再一一詳說:
六處當知內者,此何因說?謂眼處,耳、鼻、舌、身、意處,六處當知內者,因此故說。
 六更樂處當知內者,此何因說?謂眼更樂為見色,耳更樂為聞聲,鼻更樂為嗅香,舌更樂為嘗味,身更樂為覺觸,意更樂為知法,六更樂處當知內者,因此故說。
 十八意行當知內者,此何因說?比丘者,眼見色已,分別色喜住,分別色憂住,分別色捨住,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已,分別法喜住,分別法憂住,分別法捨住,是謂分別六喜、分別六憂、分別六捨,總說十八意行,十八意行當知內者,因此故說。
 一、六處當知內者。有情內身有六處應該要了知,這是由於什麼原因而說?什麼是處?〈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6說:諸心心所生長門義、緣義、方便義、和合性義、所依止義、居住處義,是名處義。處有六個定義:
 1、諸心心所生長門義:依止六處可以引發生長種種的識,以及與識相應的心心所。
 2、緣義:依止內六處緣外六處,可以引生種種心心所,是心心所生長之緣。
 3、方便義:處是生其他心心所法的前方便。
 4、和合性義:根塵識接觸時,能夠和合生觸。
 5、所依止義:六處是心心所生長的依止處。
 6、居住處義:心心所安住在六處,而受用六塵境界。
 以六根為依處對六塵能生出心心所法,名六處,這六種處所都在有情內身之中,與離身的外六處不同,因此說名「內」處。
 二、六更樂處當知內者,這是由於什麼原因而說?《中阿含經》譯於西元398年,其實,早在西元180年左右,安世高就已經將「十二緣起」的「觸」譯作「更樂」(或僅作「更」)。
 識、內六入處(六根)、外六入處(六塵)三事和合曰觸。古譯以六根經歷(更)六塵而心生樂著為「觸」,所以譯作「更樂」;其實,三事和合為觸,觸後而生苦、樂、不苦不樂受,都稱為「觸」,不一定需「心樂之」才稱為「觸」。
 依眼根觸對色塵發起眼識能見到色相,依止耳根觸對聲塵發起聲識能聽聞音聲,依止鼻根觸對香塵發起鼻識能嗅出香臭,依止舌根觸對味塵發起舌識能品嘗食物的酸甜苦辣之味,依止身根觸對觸塵發起身識能覺受軟硬粗細的各種觸感,依止意根觸對法塵發起意識能了知善惡等法。如是六更樂(觸)處發生於內心中,因此故說為內。
 三、「十八意行當知內者,這是由於什麼原因而說?當比丘眼見色塵以後,產生分別心時,有三種反應:或是歡喜,或是憂愁,或是捨受相應。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已。分別法喜住、分別法憂住、分別法捨住。是謂分別六喜、六憂、六捨,總說十八意行。十八意行當知為內者,就是因此之故,而說的。」
 由有眼根,會產生喜受、憂受、捨受,三種。六根,各有三種受合有十八受,稱作十八意行。依止六根有十八種心意的分別,應該要知道,內心會有這些相貌。
三十六刀當知內者,此何因說?有六喜依著,有六喜依無欲,有六憂依著,有六憂依無欲,有六捨依著,有六捨依無欲。
 云何六喜依著?云何六喜依無欲?眼見色已生喜,當知二種,或依著,或依無欲。
 云何喜依著?眼知色可喜、意念、愛色、欲相應樂,未得者欲得,已得者憶已生喜,如是喜,是謂喜依著。
 云何喜依無欲?知色無常、變易,盡、無欲、滅、息,前及今一切色無常、苦、滅法,憶已生喜,如是喜,是謂喜依無欲。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已生喜,當知二種,或依著,或依無欲。
 云何喜依著?意知法可喜、意念、愛法、欲相應樂,未得者欲得,已得者憶已生喜,如是喜,是謂喜依著。
 云何喜依無欲?知法無常、變易,盡、無欲、滅、息,前及今一切法無常、苦、滅法,憶已生喜,如是喜,是謂喜依無欲。
 四、三十六刀當知內者,這是由於什麼原因而說?這三十六刀,「有六喜依著、有六喜依無欲;有六憂依著、有六憂依無欲;有六捨依著、有六捨依無欲。」依止執著有六種喜,依止無欲有六種出離喜,依止執著有六種憂愁,依止無欲有六種出離憂,依止執著有六捨,或依止無欲有六出離捨,共三十六,稱作三十六刀,同《披尋記》所解釋的三十六師句,即三十六種大師的名句文。包括所對治的六依耽嗜喜、六依耽嗜憂、六依耽嗜捨;能對治的六依出離喜、六依出離憂、六依出離捨。一切有情內心有這三十六種分別。
 三十六種分類,其中「刀」是量詞,是計算切割次數的單位。也有人認為「三十六刀」可能是「三十六句」的訛誤。相當的南傳經文為「三十六種眾生足跡」,《雜阿含經》第485經及《相應部尼柯耶》譯為「三十六受」,《阿毘達磨俱舍論》及《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譯為「三十六師句」。
 「什麼稱作六喜依著、六喜依無欲?眼根眼識了別色塵時,內心會產生歡喜的感受。有二種情況,一種依止執著,一種依止無欲。
 「什麼是歡喜心來自於執著,其相是眼根緣色塵,眼識了知色塵時,覺得此色塵非常的令人歡喜、內心即起思念、心裡非常的愛樂色塵;貪欲與作意心所相應時,作意心所促使眼識再去取著色境所生的快樂。還沒有得到此可愛境時希望得到;已得到後不斷回憶,覺得很歡喜。這樣的歡喜心依著執著而有,稱作(眼)喜依著。」這是相應論文中的六依耽嗜喜,耽溺在欲的境界而產生的歡喜。
 「什麼是喜依無欲?歡喜心是因為離欲而產生的。因為行者了知色境是無常的,變易的,是盡法,終究要消滅的,應該離欲,滅除、止息內心的貪愛。從前及現在一切色為無常、為苦,均是變滅法。這樣回憶以後,對色不執著,產生歡喜。是謂(眼)喜依無欲。如是耳、鼻、舌、身也是一樣。」相應論文中六依出離喜,依無欲所產生的歡喜。
 「意知法已生喜,當知二種,或依著、或依無欲。」意了別法時,也會產生歡喜,也是二種,或依止執著,或依止無欲而產生的喜。
 云何喜依著?意知法可喜、意念、愛法、欲相應樂,未得者欲得,已得者憶已生喜,如是喜,是謂喜依著。
 云何喜依無欲?知法無常、變易,盡、無欲、滅、息,前及今一切法無常、苦、滅法,憶已生喜,如是喜,是謂喜依無欲。

 「什麼是喜依著,意了知法時,法塵令人歡喜,令人回顧愛戀,這是可愛的法塵,貪欲與作意心所相應時,作意促使意識再去取著法境,所生的快樂。還沒有得到此可愛境時希望得到;已經得到後不斷回憶,覺得很歡喜。這種歡喜心是依止執著而有,稱作(意)喜依著。」
 「什麼是喜依無欲,歡喜心是因離欲產生,由知法是無常變易,而當滅盡,而無欲、欲消滅、止息;過去及現在的一切法都是無常的,都是苦的,都是盡滅的法,回憶以後,自己感覺沒有執著,心裡產生歡喜,是謂(意)喜依無欲。」喜是因為離欲而產生的。
云何六憂依著?云何六憂依無欲?眼見色已生憂,當知二種,或依著,或依無欲。
 云何憂依著?眼知色可喜、意念、愛色、欲相應樂,未得者不得,已得者過去、散壞、滅、變易、生憂,如是憂,是謂憂依著。
 云何憂依無欲?知色無常、變易,盡、無欲、滅、息,前及今一切色無常、苦、滅法,憶已作是念:「我何時彼處成就遊,謂處諸聖人成就遊,是為上。」具觸願恐怖,知苦憂生憂,如是憂,是謂憂依無欲。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已生憂,當知二種,或依著,或依無欲。
 云何憂依著?意知法可喜、意念、愛法、欲相應樂,未得者不得,已得者過去、散壞、滅、變易、生憂,如是憂,是謂憂依著。
 云何憂依無欲?知法無常、變易,盡、無欲、滅、息,前及今一切法無常、苦、滅法,憶已作是念:「我何時彼處成就遊?謂處諸聖人成就遊,是為上。」具觸願恐怖,知苦憂生憂,如是憂,是謂憂依無欲。
 「云何六憂依著?云何六憂依無欲?眼見色已生憂,當知二種,或依著,或依無欲。」與喜一樣,憂愁也有二種,一種是執著來的憂,一種是無欲的憂。
 「什麼是憂依著?憂愁是從執著產生的,於眼識了別色塵時,感覺色塵是令人歡喜的、令人愛顧憶念的、是可愛的色境,欲相應樂;當貪欲與作意心所相應時,作意促使眼識再去取著色境所生的快樂。尚未得到的現在沒有,已經得到也已經過去,而且已經散壞,消滅了。因此內心產生憂愁。這樣的憂愁是與執著心在一起的,名(眼)憂依著。」這是相應論文中依耽嗜憂。
 「什麼是憂依無欲?是出離欲俱行憂,行者知道色境都是無常、變易的,都是盡法。應該要離欲,應該要息滅貪愛。過去及現在的色法都是無常的,為苦的,為變滅之法,這樣的思憶後,而作如是念:我什麼時候能夠達到聖人的境界?在那裡,我能夠遊心在離欲的境界?是為無上解脫而生起願望,而恐怖,而知苦憂,由於願望而發生憂。像這樣的憂愁,是謂(眼)憂依無欲。如是耳、鼻、舌、身也是一樣」自己心裡這樣憶念,我什麼時候能像聖人一樣能夠有六恆住?不再在六境上產生憂愁,由於這樣祈願,心裡恐懼憂愁自己的聖道尚未成就,而這種憂愁是依於無欲而有的。這是相應論文中六依出離憂。
 接著說明意,意也和眼一樣。「意知法已生憂,當知二種,或依著,或依無欲。」意了知法也是二種,或是執著,或是無欲。
 「云何憂依著?意知法可喜、意念、愛法、欲相應樂;當貪欲與作意心所相應時,作意促使意識再去取著色境,所生的快樂。未得者不得,已得者過去、散壞、滅、變易、生憂,如是憂,是謂(意)憂依著。」這是說明意的憂與前面眼的憂一樣。
 「云何憂依無欲?知法無常、變易,盡、無欲、滅、息,前及今一切法無常、苦、滅法,憶已作是念:『我何時彼處成就遊?謂處諸聖人成就遊,是為上。』具觸願恐怖,知苦憂而生憂,如是憂,是謂(意)依無欲。」這與上一段眼依無欲一樣,也是因為知道法是無常、苦、空、無我的,自己期待自己,什麼時候能像聖人一樣能夠離欲,此憂愁是執著無欲而有,名意憂依無欲。
云何六捨依著?云何六捨依無欲?眼見色已生捨,當知二種,或依著,或依無欲。
 云何捨依著?眼知色生捨,彼平等、不多聞、無智慧、愚、癡、凡夫,為色有捨,不離色,是謂捨依著。
 云何捨依無欲?知色無常、變易,盡、無欲、滅、息,前及今一切色無常、苦、滅法,憶已捨住。若有至意修習捨,是謂捨依無欲,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已生捨,當知二種,或依著,或依無欲。
 云何捨依著?意知法生捨,平等、不多聞、無智慧、愚、癡、凡夫,為法有捨,不離法,是謂捨依著。云何捨依無欲?意知法無常、變易,盡、無欲、滅、息,前及今一切法無常、苦、滅法,憶已捨住。若有至意修習捨,是謂捨依無欲。
 是為六喜依著、六喜依無欲、六憂依著、六憂依無欲、六捨依著、六捨依無欲,總說三十六刀,當知內者,因此故說。
 「云何六捨依著?云何六捨依無欲?眼見色已生捨,當知二種,或依著,或依無欲。」捨也有二種,一種是依於執著,一種是依於無欲。
 「什麼是捨依著?如眼知道色境而生捨。心中沒有貪,沒有喜,也沒有憂等,情緒的動盪。由於沒有智慧,不多多聽聞佛法,還是愚癡凡夫,這種人對於色境還是有不喜不憂的捨,此捨未超越色,是謂捨依著。」雖然是捨受相應,但仍執著有真實的色,有真實的捨受,還是一種執著,名(眼)捨依著。這是相應論文中六依耽嗜捨。
 「什麼是捨依無欲?如知色為無常,為變易,會滅盡,而無欲,而滅息。過去及現在的一切色,均為是無常的,為苦的,為變滅之法,這樣的思憶後,依住於捨,專心一意的修習捨,稱為(眼)捨依無欲。」捨依無欲是與智慧相應的,是依於無欲而不是依於執著。這是相應論文中六依出離捨。「如是耳、鼻、舌、身。」耳、鼻、舌、身,也是同樣的道理。
 「意知法已生捨,當知二種,或依著,或依無欲。」意也是有二種,一種是依於執著,一種是依於無欲。
 「什麼是捨依著?意根知道法而生捨。心中沒有貪,沒有喜,也沒有憂等情緒的動盪。由於沒有智慧,不多多聽聞佛法,還是愚癡凡夫,這種人對於法還是有不喜不憂的捨,此捨,並未超越於法,稱(意)捨依著。」愚癡的凡夫,看起來也沒有什麼煩惱,可是還是執著有法可捨,由不離法,名依著。或者認為是我棄捨它,此中還是有我有法,當然還是依著執著而捨的。
 「什麼是捨依無欲?意知法無常,為變易滅盡的,而無欲,而滅息。過去及現在一切法,均為無常,為苦,為變滅之法,這樣的思憶後,而捨住。專心一意的修習捨,稱為(意)捨依無欲。」行者有聖道的智慧,看清楚這些欲是無常、苦、空、無我的,故捨棄煩惱。相應論文中六依出離捨。
 以上是「六喜依著,六喜依無欲,六憂依著、六憂依無欲、六捨依著、六捨依無欲,總說為三十六刀。當知為內者,就是因此之故而說的。」上文對應論文的師德圓滿的第一相。
於中斷彼成就是者,此何因說?謂此六喜依無欲,取是、依是、住是也。謂此六喜依著,滅彼、除彼、吐彼,如是斷彼也。謂此六憂依無欲,取是、依是、住是也。謂此六憂依著,滅彼、除彼、吐彼,如是斷彼也。謂此六捨依無欲,取是、依是、住是也。謂此六捨依著,滅彼、除彼、吐彼,如是斷彼也。謂此六憂依無欲,取是、依是、住是也。謂此六喜依無欲,滅彼、除彼、吐彼,如是斷彼也。謂此六捨依無欲,取是、依是、住是也。謂此六憂依無欲,滅彼、除彼、吐彼,如是斷彼也。
 五、「於中斷彼成就是者」,在於其中斷彼,而成就的人,這是由於什麼原因而說的?六喜、六憂、六捨也是各從「無欲」與「有執著」兩方面來說。
 「謂此六喜依無欲。取是、依是、住是也。」先從無欲方面說斷彼執著,六種依存於離欲的喜,是應該要正取的,依止的,安住在出離喜的境界。
 「謂此六喜依著。滅彼、除彼、吐彼。如是斷彼也。」再從執著方面說斷彼,六種依存於執著的喜,是應消滅、除去、變吐的,將執著所生喜斷除,如是應斷此六喜依著。
 「謂此六憂依無欲。取是、依是、住是也。」六種依存於離欲的憂,是應該要正取的,依止的,安住在出離憂的境界。
 「謂此六憂依著。滅彼、除彼、吐彼。如是斷彼也。」六種依存於執著的憂,是應消滅、除去、變吐的,將執著所生憂斷除,如是應斷此六憂依著。
 「謂此六捨依無欲。取是、依是、住是也。」六種依存於離欲的捨,是應該要正取的,依止的,安住在出離捨的境界。
 「謂此六捨依著。滅彼、除彼、吐彼。如是斷彼也。」六種依存於執著的捨,是應消滅、除去、變吐的,將執著所生捨斷除,如是應斷此六捨依著。
 所謂此六種依止於無欲的憂,應正取、依止、住於此出離憂。依止、靠近六種依存於離欲的憂後,應更進一步消滅、除去、超越六種依存於離欲的喜悅,這樣是捨斷,是超越。所謂此六種依止於無欲的捨,則應正取、依止、住於此無欲之捨。依止、靠近六種依存於離欲的捨後,應更進一步消滅、除去、超越六種依存於離欲的憂,這樣是捨斷,是超越。
有捨無量更樂,若干更樂,有捨一更樂,不若干更樂。云何有捨無量更樂,若干更樂?若捨為色、為聲、為香、為味、為觸,此捨無量更樂,若干更樂。云何捨一更樂,不若干更樂?謂捨或依無量空處,或依無量識處,或依無所有處,或依非有想非無想處,此捨一更樂,不若干更樂,謂此捨有一更樂,不若干更樂。取是、依是、住是也,謂此捨有無量更樂,若干更樂。滅彼、除彼、吐彼,如是斷彼也。取無量、依無量、住無量,謂此捨有一更樂,不若干更樂。取是、依是、住是也,謂此捨有無量更樂,若干更樂。滅彼、除彼、吐彼,如是斷彼也,於中斷彼成就是者,因此故說。
 有捨是依止無量所緣觸境、種種所緣觸境生起;有捨是依止單一所緣觸境,非種種所緣觸境生起。什麼是「有捨無量更樂,若干更樂」?是指在欲界裡六根攀緣六境,有無量、種種的所緣觸境,捨依止無量的色、聲、香、味、觸境生起,名為「捨無量更樂,若干更樂」。什麼是「捨一更樂,不若干更樂」?是指在禪定境界裡,唯緣單一所緣境,若捨依止無量空處,或依無量識處,或依無所有處,或依非有想非無想處生起,名為「捨一更樂,不若干更樂」。禪定是心專注於一所緣境,無量空處是以空為所緣境,無量識處是以識為所緣境,無所有處是以無所有為所緣境,非有想非無想處是以非有想非無想一念微微心為所緣境處。
 如果是「捨有一更樂,不若干更樂」,與四空定單一所緣離欲觸境相應的捨,是應正取,可依止,可安住的。如果是「捨有無量更樂,若干更樂」,與色聲香味觸法欲界樂種種觸境相應的捨,則應該消滅、除去、變吐、斷盡。
 捨受相應的樂,有與執著相應的,有與離欲相應的。若是與無量空處、無量識處等離欲相應的捨受,是可正取、可依止、可安住的;若是與欲相應的捨受快樂是不值得正取、安住的,應該要消滅、除去、變吐、斷盡。在於其中因斷彼而成就的行者,由此原因,故作是說。應中斷的,是六依耽嗜喜、憂、捨;應成就的,是六依出離的喜、憂、捨。這是第五段,說明依此(六依出離)斷彼(六依耽嗜)而得成就。
無量說法當知內者,此何因說?如來有四弟子,有增上行、有增上意、有增上念、有增上慧,有辯才成就第一辯才,壽活百歲,如來為彼說法滿百年,除飲食時、大小便時、睡眠息時及聚會時,彼如來所說法,文句法句觀義,以慧而速觀義,不復更問於如來法。所以者何?如來說法無有極不可盡法,文句法句觀義,乃至四弟子命終,猶如四種善射之人,挽彊俱發,善學善知,而有方便,速徹過去。如是,世尊有四弟子,有增上行、有增上意、有增上念、有增上慧,有辯才成就第一辯才,壽活百歲,如來為彼說法滿百年,除飲食時、大小便時、睡眠息時及聚會時。彼如來所說法,文句法句觀義,以慧而速觀義,不復更問於如來法。所以者何?如來無極不可盡,無量說法當知內者,因此故說。
 六、無量說法當知內者,這是由於什麼原因而說的?佛的弟子有四種:有增上行,戒行特別殊勝的弟子;有增上意,定力特別強的弟子;有增上念,正念特別強的弟子;有增上慧,智慧特別強的弟子。這些弟子們有辯才,成就第一辯才,都很長壽活了百歲(「百」是譬喻眾多),除了在用餐、大小便、睡眠、以及大眾聚會時,其餘時間佛均為這些聰明、能成就第一辯才的弟子們說法滿百年(「百」是譬喻眾多)。這些弟子對於佛以名句文身所表達的法句,能夠觀察它的道理,能以智慧迅速的體察法義,未再向佛提出疑問。為什麼?佛說的法,是沒有止,不可盡,是無量無邊的。文句法句觀義,也是無量無邊。乃至四類弟子命終,佛還是可以繼續說法,因為他說的法是無量,法句無量、法義也是無量。四種弟子如同四種善於射箭的人,拿著弓同時發射。他們善巧的學習,善巧的了知佛的法義。而且有方法,很快的可以將箭射出去,很快的通達佛的法義。
 這些很聰明的弟子學佛法很快通達。他們沒有再問下去,因為知道佛的法是無量無邊的,法義推演也是無量無邊的,因此原因故說,無量說法當知內者。這是第六段,闡述佛的利他功德圓滿。
三意止,謂聖人所習,聖人所習已,眾可教者。此何因說?若如來為弟子說法,憐念愍傷,求義及饒益,求安隱快樂,發慈悲心,是為饒益,是為快樂,是為饒益樂。若彼弟子而不恭敬,亦不順行,不立於智,其心不趣向法、次法,不受正法,違世尊教,不能得定者,世尊不以此為憂慼也。但世尊捨無所為,常念常智,是謂第一意止,謂聖人所習,聖人所習已,眾可教也。
 七、三意止,是聖人已經熏習,聖道已經圓滿,可以指導弟子眾,這是什麼原因這樣說?佛為弟子說法,是出於憐愍憶念同情弟子的愚癡,所以求義,希望能將所了知的真實義,告訴弟子們,給予利益,希望弟子得到安隱快樂。發慈悲心,是為饒益弟子,是為使令弟子快樂,是為了饒益樂而說法的。如果弟子對佛不恭敬,也不隨順依教奉行,心中無有智慧,不安立納受法句在心中,而且內心不想修行,不趣向於法,不趣向於涅槃,也不次第學習佛法,不領受正法,違背佛陀的教導,不能得到奢摩他的禪定。世尊對於這類弟子,不會因此而憂愁悲慼。世尊已捨棄憂愁悲慼,心無所住,捨受相應,常念常智,保持平常心,是名佛的第一意止。這即是所謂「聖人所習,聖人所習已,眾可教也。」
復次,如來為弟子說法,憐念愍傷,求義及饒益,求安隱快樂,發慈悲心,是為饒益,是為快樂,是為饒益樂。若彼弟子恭敬順行而立於智,其心歸趣向法、次法,受持正法,不違世尊教,能得定者,世尊不以此為歡喜也。但世尊捨無所為,常念常智,是謂第二意止,謂聖人所習,聖人所習已,眾可教也。
 其次,佛為弟子說法,是出於憐愍憶念同情弟子的愚癡,所以求義,希望能將所了知的真實義,告訴弟子們,給予利益,希望弟子得到安隱快樂。發慈悲心,是為饒益弟子,為使令弟子快樂,是為了饒益樂而說法的。如果弟子對佛能恭敬,隨順依教奉行,又能內心有智慧,而且很有道心,趣向於法,趣向於涅槃,有次第的修法,能受持正法,不違背佛陀的教導,能夠成就禪定。佛陀也不會因為弟子表現得很好而很歡喜。世尊對於這類弟子,不會因此而歡喜欣慰,心無所住,捨受相應,常念常智,保持平常心,是名佛的第二意止。這即是所謂「聖人所習,聖人所習已,眾可教也。」
復次,如來為弟子說法,憐念愍傷,求義及饒益,求安隱快樂,發慈悲心,是為饒益,是為快樂,是為饒益樂。或有弟子而不恭敬,亦不順行,不立於智,其心不趣向法、次法,不受正法,違世尊教,不能得定者。或有弟子恭敬順行而立於智,其心歸趣向法、次法,受持正法,不違世尊教,能得定者。世尊不以此為憂慼,亦不歡所習已,眾可教也,三意止,謂聖人所習。聖人所習已,眾可教者,因此故說。
 其次,佛為弟子說法,是出於憐愍憶念同情弟子的愚癡,所以求義,希望能將所了知的真實義,告訴弟子們,給予利益,希望弟子得到安隱快樂。發慈悲心,是為饒益弟子,為使令弟子快樂,是為了饒益樂而說法的。如果弟子有時對佛不恭敬,也不隨順依教奉行,沒有智慧,不想修行,不趣向於法,也不次第學習佛法,不領受正法,違背佛陀的教導,不能得到奢摩他的禪定;有時又能恭敬,隨順依教奉行,內心能有智慧,趣向於涅槃,有次第的修法,受持正法,不違背佛陀的教導,能夠成就禪定。佛也不會因為這類反覆無常的弟子而動心,不會因弟子不聽話而憂愁悲慼,也不會因為弟子很隨順而歡喜欣慰。世尊心裡是無所住的,捨受相應,常念常智,保持平常心,是名佛的第三意止。這即是所謂「聖人所習,聖人所習已,眾可教也。」因此原因故說三意止是聖人已經熏習,聖道已經圓滿,可以指導弟子眾。這是第七段,說明佛的自利功德圓滿。此即是論文所說師德圓滿的第二相:三種念住。
無上調御士者,調御士趣一切方者。此何因說?調御士者,此說調御士趣一方,或東方、或南方、或西方、或北方;調御象者,調御象趣一方,或東方,或南、西、北方;調御馬者,調御馬趣一方,或東方,或南、西、北方;調御牛者,調御牛趣一方,或東方,或南、西、北方也。無上調御士者,調御士趣一切方,於中方者色觀色,是謂第一方。內無色想,外觀色,是謂第二方。淨解脫身觸成就遊,是謂第三方。度一切色想,滅有[4]對想,不念若干想,無量空,是無量空處成就遊,是謂第四方。度一切無量空處,無量識,是無量識處成就遊,是謂第五方。度一切無量識處,無所有,是無所有處成就遊,是謂第六方。度一切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是非有想非無想處成就遊,是謂第七方。度一切非有想非無想處,想知滅盡身觸成就遊,慧觀漏盡斷智,是謂第八方。無上調御士者,調御士趣一切方者,因此故說。 [0694b10]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0694b12] [5]分別六處經第二竟。
 八、佛是無上調御士者,調御士趣一切方者。這是什麼原因這樣說?這是以調御士駕御象牛馬等,譬喻佛能夠調伏煩惱。世間調御士調整駕御,只能朝一個方向,或東方,或南方,或西方,或北方。調御象的象師,只能調御象朝一個方向去,或東、南、西、北方。調御馬的馬師,只能調御馬朝一個方向去,或東、南、西、北方。調御牛的牛師,只能調御牛朝一個方向去,或東、南、西、北方。一般世間人調御象馬牛,只能朝單一個方向,不能調御於十方,但是無可超越的無上調御士調御煩惱,可以向十方而調,一切方向都可以去,此處指佛可以調御指導眾生成就八解脫(八個方向),不像世間人只能向一個方向。
 第一個方向「於中方者色觀色」,即是內有色想外觀諸色。在初禪裡,還是有色,取光明色相,觀察色的大小、遠近、勝劣,作種種的觀察思惟變化,這是佛調御的第一方。
 「內無色想,外觀色,是謂第二方。」這是依二禪修不淨想,這是佛調御的第二方。
 「淨解脫身觸成就遊,是謂第三方。」這是第三解脫,淨解脫身作證,在四禪中修不淨想與淨想展轉的變化。
 「度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念若干想,無量空,是無量空處成就遊,是謂第四方。」這是空無邊處定,超越一切色的取相,有滯礙的色想全部滅除了,以空為所緣境,不再取色相,是無量空處成就遊,這是佛調御的第四方。
 「度一切無量空處,無量識,是無量識處成就遊,是謂第五方。」超越空無邊處定,改以能緣的心識為所緣境,心識是無量無邊的,成就識無邊處定,這是佛調御的第五方。
 「度一切無量識處,無所有,是無所有處成就遊,是謂第六方。」超越識無邊處定,改以無所有為所緣境,成就無所有處定,這是佛調御的第六方。
 「度一切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是非有想非無想處成就遊,是謂第七方。」超越無所有處定,改以一念微微心為所緣境,成就非想非非想處定,這是佛調御的第七方。
 「度一切非有想非無想處,想知滅盡身觸成就遊,慧觀漏盡斷智。是謂第八方。」這是滅盡定,超越一切非有想非無想處,非想非非想處天,證入了想受滅身作證成就的滅盡定,入滅盡定時,有漏的第七識都已不現行,成就斷煩惱的智慧,這是佛調御的第八方。以上是八解脫。
 因此故說,佛是無上師,能夠調御種種的煩惱,轉向一切清淨的方向,世間能調御的只有東西南北四方,佛能調御的還加上東南、西南、東北、西北方共八方,比世間人調御象馬牛更殊勝,所以名無上。佛說如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第二的分別六處經至此說竟。
 論文所說「師弟二圓滿」這科,相對應於這部經。
寅二、後義圓滿3 卯一、總標
 第二科後義圓滿,說明後義圓滿,分三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示。
復次,於善說法毗奈耶中,復由三相,應知大師其德圓滿;又由二相,應知弟子其德圓滿。
 其次,在善說法與律當中,又由三相,應當了知佛的功德圓滿。又由二相,應當了知佛弟子們的功德也是圓滿的。
卯二、別釋2 辰一、師德圓滿2 巳一、徵
 第二科別釋,各別的解釋,分二科;第一科師德圓滿,說明大師的功德圓滿相,又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三相,應知大師其德圓滿?
 是哪三相,應知大師的功德圓滿?
巳二、釋2 午一、辨三相3 未一、第一相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辨三相,分別三相,又分三科;第一科第一相,說明第一相。
謂佛世尊,為諸弟子最初施設遠離二邊中道正行,是名第一師德圓滿。
 第一相是指佛世尊能為諸弟子最初施設遠離苦樂二邊的中道正行,佛所說的教法主張遠離無益苦行,也遠離執著欲樂,不偏不倚,依中道而行,是名第一種大師的功德圓滿。如《四十二章經》所說:有一位沙門,在夜裡念誦迦葉佛遺教經,他的聲音悲傷而急促,心裡想放棄修行。佛陀知道後,即問他:「你過去在家裡,喜歡做些什麼?」回答:「喜歡彈琴。」佛陀問:「琴弦鬆了,會怎麼樣?」回答:「會沒有聲音。 」「琴弦太緊了,會怎麼樣?」回答:「聲音會短促或者斷絕。琴弦松緊適度,會怎麼樣?」回答:「各種音符都能夠彈出來。」佛陀說道:「作為沙門,學修覺悟之道,也是這樣的。心要是調整得鬆緊合適的話,即可以得道。」
  
未二、第二相
 第二科第二相,說明第二相。
又於聖教未生信者、有毀犯者,以正方便令入聖教,離諸毀犯,是名第二師德圓滿。
 第二相是指佛又能以施設戒律的正方便,以戒攝僧,使令對於佛法還未生信心的人,能生信心入佛門;對於佛所制戒有毀壞犯戒者,也能使令懺悔清淨,遠離毀犯,是名第二種的大師功德圓滿。
未三、第三相
 第三科第三相,說明第三相。
又於聖教已得入者,由四法攝正攝受之,是名第三師德圓滿。
 第三相是指佛對於已經來到佛教裡的弟子,又能以如法教授、如法呵擯、令修內靜、令聞無廢四種法來正確的攝受教導他們,是名第三種大師功德圓滿。
午二、釋四攝3 未一、徵
 第二科釋四攝,解釋四法攝的內容,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名為四種法攝?
 佛是以哪四種方法攝受弟子?
未二、列
 第二科列,列舉出來。
一、於祕密,以其如法閑靜教授而教授之,不以非法。二、於違犯,以其如法苦切語言現前呵擯,非不如法。三、於尋思、依止耽嗜,教令於內勤修寂靜。四、令時時聽聞正法,常無懈廢。
 攝受徒眾的四種方法是:
 一、於祕密,以其如法閑靜教授而教授之,不以非法。在佛的說法中,弟子們雖同聞佛之教法,但彼此理解不同,互不相知,故稱為祕密。佛能根據弟子的種性、諸根利鈍、貪等心行差別、於諸法的勝解、意樂差別;於劣慧者為說淺法、中慧者為說中法、廣慧者為說深法,能如法、閑靜無欲教授弟子,不以不適合弟子的法門教授。
 二、於違犯,以其如法苦切語言現前呵擯,非不如法。若弟子有犯戒,佛以如法懇切的語言現前呵斥,令其悔過,乃至擯除,不以不如法的訶斥處罰對方。
 三、於尋思、依止耽嗜,教令於內勤修寂靜。若弟子內心有種種的尋思煩惱,或者依止欲貪生起染愛執著,佛也會開示貪欲過患,教導弟子如何於內心精勤修習寂靜,觀察五種受的分位轉變,不隨受而生欲尋思。
 四、令時時聽聞正法,常無懈廢。佛攝受弟子,教導使令時時聽聞佛法,沒有懈怠荒廢。
未三、釋4 申一、如法教授
 第三科釋,各別解釋四種法攝,分四科;第一科如法教授,說明第一種法攝,如法教授。
又令遠離相似正法,及令對治棄捨正行,
 又,佛的教授能令弟子遠離相似正法(例如語言文字看似佛法,但實非佛法的似教正法),以及令弟子對治會棄捨正行的似行正法。解門與行門上,都可能有相似的情況。
 如〈攝事分〉卷99說,相(像)似正法又可分為似教正法、及似行正法二類,如下《披尋記》所引。
《披》又令遠離相似正法等者:相似正法略有二種。一、似教正法,二、似行正法。如下調伏事中廣釋其相應知。(陵本九十九卷十五頁7444)如是一切,能令遠離,又令發勤精進,不捨善軛,名令對治棄捨正行。
 相似正法略有二種:
 一、似教正法:相似佛的教法,其實不是聖教,但顯示得好像是聖教。
 二、似行正法:與正確的修行方法相似,卻不能證得聖道果,但表現自己好像能正確的修行。
 以上二種相似正法,前者著重解門,後者偏屬行門,又可各分為五類,如下〈攝事分〉卷99,2907頁的調伏事中,會再詳細解釋其中的相,對照參閱應能了知。如那裡所說的一切似教、似行的相似正法,佛都能令弟子遠離,弟子棄捨相似正法後,又能令其發動精勤的心,不捨善法的車軛,不遠離善法,名令對治棄捨正行。
當知即是於其祕密,能引如法閑靜教授。
 當知即是在佛的密意語言中,能引如法、閑靜的教授。
 既是「如法」,即不是似教正法;由佛如法的開示,能令弟子們伏、斷諸煩惱的不寂靜與糾纏,得到安閑寧靜的自在,因此既能引「閑靜」,即不是似行正法。
申二、如法呵擯
 第二科如法呵擯,說明第二種法攝,於違犯者如法呵擯。
於實毀犯,若正了知要當呵擯方調伏者,以如法言現前呵擯,心無雜染。
 對於真實毀犯了戒律的弟子,若正實了知要適當的訶斥擯除,才能調伏其內心的煩惱,佛便能以如法的語言、如法的方式,現前訶擯此人,這時,佛心中不僅沒有貪瞋癡的雜染,反而滿懷大悲與饒益心,以這種方便來攝眾。
申三、令修內靜
 第三科令修內靜,說明第三種法攝,於尋思等有情令修奢摩他,使其內心寂靜。
於尋思者,方便令其易得決了。於諸流蕩五妙欲者,示其過患,令生厭離。漸次修學乃至證入第四靜慮,所有尋思、依止耽嗜,方能於內究竟寂靜。
 對於有八種尋思,乃至種種錯誤尋思的弟子們,佛能以善巧的方便,如不淨想或種種淨行所緣等善巧所緣,使令弟子們決定、明了這些尋思是錯誤的,導正方向可以很快的成就禪定。
 對於諸多仍流動漂蕩在五欲中者,佛能開示其中的過患,令弟子生厭離心。
 如此漸次的引導行者修學,由初禪、二禪、三禪,乃至證入第四靜慮,這時,所有依止耽嗜諸欲引生的尋思消除,才能於內心究竟的寂靜。
 這是說到令修內靜,教導弟子修禪定最好是證入第四禪,依此可以修神通利益有情,也可以修斷煩惱的聖道證得涅槃的義利。
申四、令聞無廢
 第四科令聞無廢,說明第四種法攝,令所攝弟子時常聽聞正法,沒有懈廢。
自令無惱,令他攝取,當知是名於時時間聽聞正法,常無懈廢。
 佛所制的戒、所說的法、所開示的修學次第等善巧,由於契理契機,自然能令依教奉行者無有煩惱,使令弟子們能攝取聞思修的利益,應當了知是名於時時間聽聞正法,恆常沒有懈怠荒廢。
《披》自令無惱令他攝取者:易可修學,名令無惱。能引義利,名令攝取。
 由於佛說的法次第分明、具多善巧,能令弟子們容易修學,是名令無惱。
 佛所說的經律論,能令弟子們攝取、領受到真實的道理,可以調伏煩惱,乃至得到涅槃的利益,是名令攝取。
 以上是說明第三師德圓滿中的四種法攝。
辰二、弟子德圓滿2 巳一、徵
 第二科弟子德圓滿,說明弟子的功德圓滿,可分二相;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二相,諸弟子眾其德圓滿?
 由哪二相,說明諸弟子眾的功德圓滿?
巳二、釋2 午一、第一相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第一相,解釋第一相。
謂諸弟子,最初忍受大師所見,謂諸法中空無我見。由是因緣,於諸法中,不增益我起邪執著,亦不毀壞世俗道理。勝意樂故,無所隨從;隨言說故,亦不遠離。是名第一諸弟子眾其德圓滿。
 諸多的弟子們,最初忍可領受佛所見到的諸法實相,即所謂的諸法中空無我見,在色聲香味觸、眼耳鼻舌身意諸法當中,如實了知是無我、無我所的正見,這是最初由聞、思而領納佛所說的世間正見。
 由於這樣的因緣,成就了正見,在諸法當中,不會增益生起有我的錯誤執著,也不會毀壞世俗的道理。
 由於對勝義諦有好樂,對世俗諦不再如過去一般的認同與跟從;因此既能隨順世俗的言說,也不遠離勝義諦,在世間生活,能隨順世俗諦而行,但又不遠離勝義諦。是名第一諸弟子眾其德圓滿。
《披》勝意樂故無所隨從等者:如次顯示勝義、世俗二種道理應知。
 勝意樂故,是指勝義諦來說;無所隨從,是以世俗諦而言。換句話說,弟子的功德圓滿,必須通達世俗諦及勝義諦二諦的道理,並且運轉自在,才能成就佛說的無我正見。
 意即:通達勝義諦、世俗諦,並成就無我的正見,弟子的功德就圓滿了,這是第一相。
午二、第二相
 第二科第二相,解釋第二相。
又彼於見既忍受已,能正修行法隨法行。由四法攝所攝受時,若彼諸法有苦有害,如實了知,能速斷滅;若彼諸法無苦無害,如實了知,能速作證。是名第二諸弟子眾其德圓滿。
 又,弟子對於佛說的道理,已忍可領受,成就無我世間正見以後,又能繼續正確修習法隨法行。佛由:如法教授、如法呵擯、令修內靜、令聞無廢等四法攝受弟子時,若弟子對彼諸煩惱法,是令人痛苦的,是傷害自己的,都能夠如實了知,即能很迅速的斷滅消除它。若對另一些法,是沒有痛苦、沒有傷害的,即涅槃寂靜等無為法,對這止息煩惱的快樂境界,也能如它的真實相,正確的了知,並且能很迅速的修行作證。是名第二諸弟子眾其德圓滿。
 第一相與第二相的差別在於:前者僅通達勝義、世俗二諦,成就無我的世間正見;後者能由修慧如實了知雜染苦法與清淨樂法,而迅速作證。
《披》若彼諸法有苦有害等者:有漏諸行,眾苦所依,能為惱害,名彼諸法有苦有害。與是相違,涅槃界中常樂寂靜,名彼諸法無苦無害。
 有煩惱的五蘊諸法是生死眾苦的依止處,能夠苦惱、傷害眾生,名彼諸法有苦有害。與此有漏諸行相違,涅槃界中是常樂寂靜的,是名彼諸法無苦無害。
 第二圓滿相,是指能修法隨法行,趣證涅槃,若能如此,弟子的功德相也就圓滿。
卯三、總結
 第三科總結,總相結說。
如是大師及弟子眾之所攝受諸佛聖教,當知一向無染清淨,諸聰慧者之所歸趣。
 如前所說,佛及弟子們所攝受、成就的諸佛聖教,有初義、後義種種的圓滿。應當了知一向是沒有雜染、沒有執著、是清淨的,是諸多具有聰明、智慧的行者應該要歸投趣向的處所。
 與以上論文有部分相應的經典,為《中阿含經》卷43〈根本分別品〉第169經,又名「分別無諍經」、「拘樓瘦無諍經.第八」,事實上,「拘樓瘦無諍經」有十部經,前述的163經是第二經,此處則是第四分別誦中的第八經。由於經文篇幅很長,因此分段說明,內容如下所示(註:其中標點依文義稍作修正)。
我聞如是:一時,佛遊婆奇瘦劍磨瑟曇拘樓都邑。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當為汝說法,初妙、中妙、竟亦妙,有義有文,具足清淨,顯現梵行,名分別無諍經。諦聽,諦聽,善思念之。」時,諸比丘受教而聽。
 佛言:「莫求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離此二邊,則有中道,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於涅槃。
 有稱、有譏,有無稱、無譏而為說法。決定於齊,決定知已,所有內樂常求彼也。莫相導說,亦莫面前稱譽。齊限說,莫求齊限。隨國俗法,莫是莫非;此分別無諍經事。」
 我聞如是:一時,佛遊行至婆奇瘦國的劍磨瑟曇拘樓都市中。那時,世尊告訴諸比丘:「我應當為你們說法,所說的法既是初善、中善、後善的,且有義有文,具足清淨,能顯現梵行,名為『分別無諍經』。諦聽!諦聽!並善巧的思惟之。」這時,諸比丘全都受教而聽。
 佛言:「不要追求欲望的快樂而造業,這是非常下劣低賤的業行,是愚痴凡夫的身語意三行,也不要追求自身無益的苦行,極端的苦行並非聖人的修行,不能與義利相應。若能遠離苦樂二邊,了解中道的道理,則能成就中道,乃至成就慧眼、法眼、佛眼等所應成就的智慧,令心自在成就種種禪定,趣向於智慧、趣向於覺悟、趣向於涅槃。
 在口業方面,也有稱、譏二邊,宣揚佛法應以無稱、無譏而為說法。對於決定向聖賢看齊,決定學習了知佛法的人,能令其對所有的內樂(如聞法樂、禪定樂、乃至涅槃樂等內心的快樂,而不是五欲樂)都能恆常追求。切莫以不真實、虛假、無義的消息相互引導宣說(如相似佛法),也不要當面說些奉承、稱譽的話來討好對方。說話應以有分寸、緩急有度、有適量齊限的方式說法,而不是沒有齊限、不知所終、語速急切且義理不清的說。應隨國俗法,無論到哪裡弘法,都隨順該國的法規與風俗,不要說是說非;這些是《分別無諍經》所開示的事。」由此可知,行者身口意三業,都應持守中道,例如,縱欲是一種極端,但自我折磨的苦行,也是另一種極端;又,背後說人壞話、造謠中傷,或刻意的當面稱譽、奉承,都是不恰當的,應實事求是,保持客觀的中道之言。與人說話時,音量、速度與內容等,也都應該適中,既能隨順世俗的言說,也不遠離勝義諦,才能棄二邊而行中道。
 本經在南傳也有相對應的經典,即《中部》的139經,內容大致相似,但「隨國俗法,莫是莫非」一詞,在南傳作「不應該堅持地區語言,不應該凌駕通稱」,覺音論師的《中部》註釋――《破斥猶豫》中,則以「不堅持、執取後,應該以世間通稱,世間安立說」作解釋。若將南北傳所釋會通,可知:無論是隨順所到之處的風俗語言,或是說法者儘量少講自己的地區方言,重點是要令聞法大眾都能理解法師語。
「『莫求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者』。此何因說?『莫求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是說一邊,『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者』,是說二邊。『莫求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者』,因此故說。」
 初一段文中,佛所說的「莫求欲樂…無義相應者」,為什麼這麼說?所謂「莫追求欲樂,這是極下賤業,是凡夫行」,這是說一邊。「也不要追求自身苦行,極苦並不是聖人的修行方式,是沒有義利相應的」,這是另一邊。要遠離苦樂二邊,才有中道行,因此故說「莫求欲樂…無義相應者」。
「『離此二邊,則有中道,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涅槃者。』此何因說?有聖道八支,正見乃至正定,是謂為八。『離此二邊,則有中道,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涅槃者』,因此故說。」
 初一段文所說的「離此二邊…趣智、趣覺、趣涅槃者」,這段話是因什麼道理來說?有聖道八支: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乃至正定,共有八支;若依八正道而行,能遠離苦樂二邊,這即是中道,因此佛開示八正道之理。前面所說:「離此二邊…趣智、趣覺、趣涅槃者」,也是因此故說。
「『有稱、有譏,有無稱、無譏而為說法者。』此何因說?云何為稱?云何為譏,而不說法。
 『若有欲相應與喜樂俱,極下賤業,為凡夫行,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則便自譏。
 所以者何?欲者,無常、苦、磨滅法,彼知欲無常已,是故彼一切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自譏。」
 「有稱、有譏,有無稱、無譏而為說法者」,為什麼佛這樣說?什麼是稱?什麼是譏?怎樣是有稱有譏時,而不應說法?
 『若追求有欲相應時的歡喜快樂,這是非常下劣低賤的業行,是凡夫所造的業。此法是有痛苦、有煩心、有熱惱、有憂愁悲慼的錯誤行為』。彼行者知此道理後,如果仍這樣做,則便自招譏嫌。
 為什麼?因為欲既是無常、苦、磨滅的法,彼行者知道欲是無常法以後,若不修習離欲,是故行者自己也具一切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的邪行,明知道這樣,仍為他人說法,是故便自招譏嫌。」
 行者若光說不練,宣說離欲法卻仍有欲行,不僅難以令聽者信受,也會招來詆毀。
 然而,若根據莊春江居士所譯的南傳《中部》139經,又有另一角度的理解:
 「『應知有稱揚、貶抑,知道稱揚、貶抑後,既不應以稱揚、也不應以貶抑而教導法。』這是緣於什麼說的?怎樣是稱揚與貶抑而非法的教導?
 『凡結合欲之樂與喜悅的追求:下劣的、粗俗的、一般人的、非聖者的、無益的追求者,他們全都是有苦、有傷害、有絕望、有熱惱、邪道者。』像這樣說,這裡,他自己貶抑某些人,是貶抑而非法的教導。」
 較大的差異處在於:北傳此段的「而不說法」,南傳為「而非法的教導」;北傳本段的「自譏」,南傳則為「行者自己譏諷貶抑他人」;但無論是說法者本身不如法修行(言而不行),或是說法者主動譏諷某人,都是有諍法。
「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則便自譏。所以者何?彼沙門、梵志所可畏苦,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者,彼沙門、梵志復抱此苦,是故彼一切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自譏。
 有結不盡,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則便自譏。所以者何?若有結不盡者,彼有亦不盡。是故彼一切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自譏也。
 有結盡者,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彼知此已,則便自稱。所以者何?若有結盡者,彼有亦盡,是故彼一切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自稱也。」
 「無益的自苦行也是不好的,極端的苦行並非賢聖的修行方式,不能與義利相應,此法是有苦、煩、熱、憂慼的邪行。行者知此道理後,明白若這樣做,則便自招譏嫌(南傳為:自己會去譏諷他人苦行的錯誤)。為什麼?因為是出家行者所畏懼的無益苦行。既然剃髮出家,穿著袈裟等福田衣,對佛法有信心,捨離非家、沒有離煩惱家、是修學聖道者,彼沙門、梵志(北傳指行者自己,南傳指說法者所貶抑之人)卻又抱持這種苦行,是錯誤的。所以彼行者若仍有一切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的邪行,彼行者知此道理後仍這樣做,是故便會自招譏毀(南傳為:行者若知道後,會譏毀這樣的人。)
 有煩惱未斷,此法也是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的邪行,行者知此道理後,明白若不斷煩惱,則便自招譏嫌。(南傳為:自己會去譏諷不斷煩惱的人)。為什麼?因為煩惱沒有斷盡,三有的果報也不會盡除。所以仍是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的,彼行者知道若不努力修斷煩惱,是故便會自招譏毀(南傳為:行者若知道後,自己會譏毀這樣的人。)
 有斷盡煩惱者,此法是無苦惱、無煩惱、無熱惱、無憂慼的正行。行者知道自己若成就後,則便自有稱譽(南傳為:行者了知後,便自己主動稱讚對方)。為什麼?因為如果煩惱斷了,三有的苦果也能斷了。所以對於一切無苦、無煩、無熱惱、無憂慼正行。行者若自知成就後,是故便自招稱譽(就會暗自慶幸和稱讚自己)。(南傳為:行者了知後,便自己主動稱讚對方。)
「不求內樂,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則便自譏。所以者何?若有不求內樂者,彼亦不求內,是故彼一切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自譏也。
 求於內樂,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彼知此已,則便自稱。所以者何?若有求內樂者,彼亦求內,是故彼一切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自稱。
 如是有稱有譏而不說法也。不稱不譏而為說法。」
 不向內尋求安樂,反而向外攀緣欲樂,這種法是有苦惱的、有煩惱、有熱惱、有憂慼的邪行,行者了知此理後,則便自招譏嫌。為什麼?若有人不求內心的寂靜樂,他也不會向內觀照自心。所以此人是一切有苦惱、有煩惱、有熱惱、有憂慼的邪行,行者知此道理後,若不求內樂,是故便自招譏毀(南傳:貶抑某些人)。
 若能求內心的快樂,當然也求內心的寂靜,懂得修習禪定,這種法是無苦惱、無煩惱、無熱惱、無憂慼的正行。行者知此道理後,則便自招稱揚。(南傳為:行者自己去稱揚他人)。為什麼?因為若有追求內心寂靜樂的人,也會向內追求內心的寂靜,所以這種人能攝持一切無苦惱、無煩惱、無熱惱、無憂慼的正行,行者自知已達成,是故便自稱。(南傳:行者明白這是值得稱讚的,所以就稱讚他人了。)
 如果內心還會有這種稱揚譏毀的行為,這樣不說法,稱為有稱有譏而不說法,是有煩惱的相貌。反之,則是不稱不譏而為說法,指說法者能善巧的、不動搖的,不稱讚不毀呰他人,純約因果法則而宣說正法。
「云何不稱不譏而為說法?若欲相應與喜樂俱,極下賤業,為凡夫行,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則便說法。所以者何?彼不如是說,欲無常、苦、磨滅法,彼知欲無常已,是故彼一切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不達此法,唯有苦法,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說法。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則便說法。所以者何?彼不如是說,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不達此法,唯有苦法,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說法也。」
 「什麼是既不稱揚也不毀呰而為說法?
 『若是與欲相應又有喜樂俱行,是極下賤業,是凡夫五欲之樂行。這種法是有苦、煩惱、焦慮、憂傷悲慼的邪行』,行者知道這道理後,則便為教導眾生而說法,但是他不直接這樣說,不評判受欲人的過失。為什麼彼這位既不稱揚也不毀呰而說法的行者不會這樣說?因為欲是無常、苦、磨滅法,彼行者了知欲是無常已,因此凡是追求一切欲樂之行,都是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的邪行。『不通達此法而追求諸欲,唯是有苦法,有煩、有熱、有憂慼的邪行』,彼行者了知這個道理之後,是故便這樣說法。」
 註:這段文大意是指出什麼是既不稱揚也不毀呰而為說法。文中先說:『若是與欲相應又有喜樂俱行,是極下賤業,是凡夫五欲之樂行。這種法是有苦、煩惱、焦慮、憂傷悲慼的邪行』,這樣說是屬於毀呰而說法,批評求欲之人的過失,是不如法說。此行者自知欲是無常、苦、磨滅法,若追求諸欲都是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的邪行,因此以不稱揚也不毀呰的平靜之心教導眾生時,會這樣說:『若是不通達諸欲是無常、苦、磨滅法而追求欲樂,唯是有苦法,有煩、有熱、有憂慼的邪行』。
 『自我折磨的無益苦行,是極端的苦並不是聖人出世間的修行,是不與義利相應的。這種修行方法是有苦惱、煩燥、熱惱、憂慼的邪行』,行者了解了真實的情況,則便為教導眾生而說法,但是他不直接這樣說。為什麼彼這位既不稱揚也不毀呰而為說法的行者不會這樣說?因為自我折磨的無益苦行,是極端的苦並不是聖人出世間的修行,是不與義利相應的,這種修法是有苦惱、熱惱、憂慼的邪行。『若是不能通達遠離苦行邊之法,那麼只是有苦法、煩惱、熱惱、憂慼的邪行』,由於行者已認清無益的苦行是虛功,於是便教導說法。
「有結不盡,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則便說法。所以者何?彼不如是說,若有結不盡者,彼有亦不盡,是故彼一切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不達此法,唯有苦法,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說法也。有結盡者,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彼知此已,則便說法。所以者何?彼不如是說,若有結盡者,彼有亦盡,是故彼一切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不達此法,唯無苦法,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說法也。」
 「『能招感三有果報的煩惱未斷除,這種法是有苦、煩惱、焦慮、憂傷悲慼的邪行』,行者了知這個道理後,則便為教導眾生而說法,但是他不直接這樣說。為什麼彼這位既不稱揚也不毀呰而為說法的行者不會這樣說?因為三有之煩惱未斷盡,三有的果報也不會盡除,因為生死輪迴的一切都是有苦惱、煩惱、熱惱、憂慼的邪行。『若不能達到解脫之法,那麼只是有苦法、煩惱、熱惱、憂慼的邪行』,由於了知這樣道理後,是故便教導說法。
 『能將三有之煩惱斷盡,這種法是無苦惱、煩惱、熱惱、憂慼的正行』,由於了知此道理後,則便為教導眾生而說法,但是他不直接這樣說。為什麼彼這位既不稱揚也不毀呰而為說法的行者不會這樣說?因為三有之煩惱斷盡,三有的果報也盡除,擺脫了生死的束縛,這一切都是沒有苦、煩惱、熱惱、憂慼的正行。『若不能達到圓滿此法,那麼只是無苦法、無煩惱、無熱惱、無憂慼的正行』,行者了知此理後,則便教導說法。」
「不求內樂,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則便說法。所以者何?彼不如是說,若不求內樂者,彼亦不求內。是故彼一切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不達此法,唯有苦法,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說法也。求於內樂,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彼知此已,則便說法。所以者何?彼不如是說,若有求內樂者,彼亦求內,是故彼一切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不達此法,唯無苦法,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說法,如是不稱、不譏而為說法。有稱有譏,有無稱無譏而為說法者,因此故說也。」
 「『不追求禪定的寂靜樂,這種法是有苦、煩惱、熱惱、憂慼的邪行』,行者了知此理後,則便為教導眾生而說法,但是他不直接這樣說。為什麼彼這位既不稱揚也不毀呰而為說法的行者不會這樣說?因為不追求禪定的寂靜樂,自己也不攝受內心,追求外樂的一切都是有苦、煩惱、熱惱、憂慼的邪行。『若不能通達內樂之法,那麼只有苦法、煩惱、熱惱、憂慼的邪行』,行者了知此道理後,則便為大眾開示教導。
 『追求禪定的寂靜樂,這種法是無苦、無煩惱、無熱惱、無憂慼的正行』,行者體證了知後,則便為教導眾生而說法,但是他不直接這樣說。為什麼彼這位既不稱揚也不毀呰而為說法的行者不會這樣說?因為若追求於禪定的寂靜樂,自己也攝受內心,於追求內樂中,一切都是無苦惱、無煩惱、無熱惱、無憂慼的正行。『若不能達到圓滿禪定樂之法,那麼只是無苦法、無煩惱、無熱惱、無憂慼的正行』,行者了知此道理後,則便為大眾開示教導,這即是不稱揚也不毀呰而為教導的說法。由於有稱有譏不為說法,與無稱無譏而為教導說法,二者間的差異,因此作這樣解釋。」
 既不稱讚也不毀呰而為教導的說法,是沒有煩惱相,只是為了除去眾生錯誤的行為來說。
決定於齊,決定知已,所有內樂當求彼者,此何因說?有樂,非聖樂是凡夫樂,病本、癰本、箭刺之本,有食有生死,不可修、不可習、不可廣布,我說於彼則不可修也。有樂,是聖樂、無欲樂、離樂、息樂、正覺之樂,無食無生死,可修、可習、可廣布,我說於彼則可修也。
 行者決定向聖賢看齊,下定決心聽聞、修習佛法後,了知所有禪定寂靜樂都是應當追求,是什麼原因這樣說?有一種樂,不是聖人清淨解脫之樂而是凡夫五欲煩惱之樂,是病的根本、癰的根本、如箭刺的根本,對四食有貪愛便會有生死,是不可修、不可習、不可廣布流傳的,佛說有四食貪愛是不可修習的!
 有一種真正的樂,是指聖人靜慮之樂、是無欲之樂、離欲之樂、止息欲之樂、正覺之樂。無求於四食則無生死,是可修、可習、可廣布流傳的。佛說於四食無貪求是可修習的。
云何有樂,非聖樂是凡夫樂,病本、癰本、箭刺之本,有食有生死,不可修、不可習、不可廣布,我說於彼不可修也?彼若因五欲功德生喜生樂,此樂非聖樂,是凡夫樂,病本、癰本、箭刺之本,有食有生死,不可修、不可習、不可廣布,我說於彼則不可修。云何有樂,是聖樂、無欲樂、離樂、息樂、正覺之樂,無食無生死,可修、可習、可廣布,我說於彼則可修耶?若有比丘離欲、離惡不善之法,至得第四禪成就遊。此樂是聖樂、無欲樂、離樂、息樂、正覺之樂,無食無生死,可修、可習、可廣布,我說於彼則可修也。決定於齊,決定知已,所有內樂當求彼者,因此故說。
 為什麼有一種樂,不是聖人之樂是凡夫之樂,是病的根本、癰的根本、如箭刺的根本,對於四食的貪愛便會有生老病死,是不可修、不可習、不可廣布流傳的,佛說對於凡夫之樂是不可修習?行者若是因為五欲功德而生出喜樂,這種樂不是聖人之樂,是凡夫之樂,是病的根本、癰的根本、如箭刺之根本,對於四食有貪愛便會有生老病死,是不可修、不可習、不可廣布流傳。佛說對貪愛五欲,是不可修習的。
 為什麼有一種樂,是聖人禪定之樂,是沒有欲之樂、離欲之樂、止息欲之樂、正覺之樂,對於四食無貪愛則無生死,是可修、可習、可廣布流傳的,佛說對於靜慮之樂是可以修習的?若有比丘能遠離五欲、遠離惡不善之法,乃至證得第四靜慮成就遊戲神通,這是聖人之樂、沒有欲之樂、離欲之樂、止息欲之樂、正覺之樂,對於四食無貪愛則無生死,是可修、可習、可廣布流傳的。佛說對於靜慮之樂則是可以修習的!行者決定向聖賢看齊,下定決心聽聞、修習佛法後,了知所有靜慮之樂都是應當追求,由於凡夫樂與聖樂二者間的差異,因此作這樣解釋。
莫相導說,亦莫面前稱譽者,此何因說?有相導說不真實、虛妄、無義相應,有相導說真實、不虛妄、無義相應,有相導說真實、不虛妄、與義相應。於中若有導說不真實、虛妄、無義相應者,此終不可說。於中若有導說真實、不虛妄、無義相應者,彼亦當學不說是也。於中若有導說真實、不虛妄、義相應者,彼為知時,正智正念,令成就彼,如是面前稱譽,莫相導說,亦莫面前稱譽者,因此故說。
 關於不應該互相引導而說,也不應該當面稱讚獎譽方面,什麼原因這樣說?
 有一種互相引導而說,所說的是不真實、虛假、不合義利的,如假新聞;有一種互相引導而說,所說的是實話、不虛妄,但不合義利,如反覆傳頌他人過失;有一種互相引導而說,所說的是真實、不虛妄與義利相合,如符合佛法義理、實事求是之說。
 於其中第一種互相引導說,所說的是不真實、虛妄、與無義相應,這是完全不應說的,如:不能聽信假訊息,更不應傳播假訊息;第二種互相引導說,所說的是真實、不虛妄但是與無義相應,也是應當學著不要說,如:聽來的訊息即使是真實、不虛假,但都要再加以分辨。凡事與佛法不相應之事,都不要宣傳流布;第三種互相引導說,所說的是真實、不虛、與義利相應的佛法義理,應當掌握時機,以正智正念而為他人宣說,令他人能成就,如是這類說法者可在面前讚歎稱譽。此中前二者是既不應該互相引導說,也不應在面前讚歎稱譽,第三者是既可互相引導也可面前稱譽,由於三者的差異,因此作這樣解釋。
齊限說,莫不齊限者,此何因說?不齊限說者,煩身,念憙忘,心疲極,聲壞,向智者不自在也。齊限說者,不煩身,念不憙忘,心不疲極,聲不壞,向智者得自在也。齊限說,莫不齊限者,因此故說。
 關於齊限說(指說者緩急有度地說,是符合法度、標準的說法。)與莫不齊限者(指說者不知所云、不知終結的說,讓他人摸不著頭緒),什麼原因這樣說?不齊限說者,心浮氣躁、說法時容易忘記正念,把該說的事理都忘記、心疲極、音聲語氣不連貫,使聽者不能自在的趣入於智者所趣之地。齊限說者,身心不煩躁、說法時不會忘記正念,說法有範圍都能清楚究竟、心不疲極、音聲語氣連貫,緩急有度,使聽者能自在的趣入智者所趣之地。齊限說是有智慧令聽者心清淨,不齊限說是無義令聽者心不清淨,由於二者的差異,因此作這樣解釋。
隨國俗法,莫是莫非者,此何因說?云何隨國俗法?是及非耶?彼彼方、彼彼人間、彼彼事,或說甌,或說𣟁,或說杅,或說椀,或說器。如彼彼方、彼彼人間、彼彼事,或說甌,或說𣟁,或說杅,或說椀,或說器,彼彼事隨其力,一向說此是真諦,餘者虛妄。如是隨國俗法,是及非也。云何隨國俗法?不是不非耶?彼彼方、彼彼人間、彼彼事,或說甌,或說𣟁,或說杅,或說椀,或說器。如彼彼方、彼彼人間、彼彼事,或說甌,或說𣟁,或說杅,或說椀,或說器。彼彼事不隨其力,不一向說此是真諦,餘者虛妄。如是隨國俗法,不是不非也。隨國俗法,莫是莫非者,因此故說。
 為什麼隨順各國俗語說法時,不要執著某一種地區的語言表達方式為「是」,而非難其他不同地區的語言表達方式為「非」,為什麼這樣說?
 什麼是隨國俗法?是及非?各式各樣不同的方位、不同的人間、不同的境界事、或者有說甌、或者說𣟁、或者說杅、或者說椀、或者說器,如是各式各樣不同的方位、不同的人間、不同的境界事、或說甌、或說𣟁、或說杅、或說椀、或說器。於各式各樣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說法,不一定要隨自己對事物的理解力,而堅持一向說:「這樣說才是對的,是真實不虛,其他的都是錯的,是虛妄不實的」。這樣的隨順各國世俗語言表達的方法,既不執著某一種表達方式才是「對」的,另一種表達方式是「錯」。因此作這樣解釋。
 應當了知世俗諦是假安立,不是真實,世間是因緣法,因緣不同,風俗習慣、人情世故、語言表達方式也就不同,沒有絕對的「是」、「非」,說法者應超越對世俗法的偏執能隨順各國語言,著重表達義理而說,才能攝化不同國度的人。
有諍法、無諍法。云何有諍法?云何無諍法?若欲相應與喜樂俱,極下賤業,為凡夫行,此法有諍。以何等故此法有諍?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是故此法則有諍也。若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此法有諍。以何等故此法有諍?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是故此法則有諍也。離此二邊,則有中道,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於涅槃,此法無諍。以何等故此法無諍?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是故此法則無諍也。
 關於有諍法與無諍法方面,什麼是有漏、與煩惱相應的有諍法?什麼是無漏、不與煩惱相應的無諍法?若是與欲相應又有喜樂俱行,是極下劣粗俗,是凡夫五欲行,這是有諍法。為什麼此法有諍呢?因為此法是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的邪行,所以此法是有諍的。
 或是自我折磨的苦行,極端苦而不是聖人之行,並不與義利相應,此法是有諍的。什麼原因此法有諍?因為此法是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的邪行,所以此法是有諍的;若是能遠離苦樂二邊,則有中道,能成就法眼、慧眼的智慧,心自在而能成就種種禪定,趣向智慧、覺悟、涅槃解脫境界,此法是無諍的。以什麼原因故此法是無諍?此法是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的正行,所以此法是無諍。
有結不盡,此法有諍。以何等故此法有諍?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是故此法則有諍也。有結滅盡,此法無諍。以何等故此法無諍?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是故此法則無諍也。
 三有煩惱沒有斷盡,此生死輪迴之法是有諍的。以什麼原因故此法是有諍的?因為生死輪迴之法是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的邪行,所以此法則是有諍的。
 若三有煩惱斷盡,解脫生死束縛之法是無諍的。以什麼原因故此法無諍?因為此解脫生死之法是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的正行,所以此法是無諍。
不求內樂,此法有諍。以何等故此法有諍?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是故此法則有諍也。求於內樂,此法無諍。以何等故此法無諍?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是故此法則無諍也。
 不追求禪定的寂靜樂,心總是向外攀緣,此法是有諍的。為什麼不求內樂法是有諍的?因為此樂於攀緣外境法是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的邪行,所以此法是有諍的。
 若是追求禪定的寂靜樂,則此法是無諍的,為什麼此求內樂法無諍?因為此法是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的正行,所以此法是無諍的。
於中若有樂,非聖樂是凡夫樂,病本、癰本、箭刺之本,有食有生死,不可修、不可習、不可廣布,我說於彼則不可修,此法有諍。以何等故此法有諍?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是故此法則有諍也。於中若有樂,是聖樂、無欲樂、離樂、息樂、正覺之樂,無食無生死,可修、可習、可廣布,我說於彼則可修也,此法無諍。以何等故此法無諍?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是故此法則無諍也。
 於其中或有一種樂,不是聖人之樂而是凡夫五欲之樂,是病的根本、癰的根本、如箭刺的根本,有四食貪愛則有生老病死,是不可修、不可習、不可廣布流傳,佛說向外攀緣追求能引生五欲樂的法是不可修習,因為這種法有諍。為什麼此法有諍?此求欲之法是有苦、煩惱、熱惱、憂悲哀慼的邪行,因此這種法有諍。
 於其中或有一種樂,是聖人禪定清淨寂靜之樂,是無欲、遠離、止息、正覺之樂,無貪愛四食則無生死,是可修、可習、可廣布流傳,佛說對於禪定之樂是可修習,這種法是無諍的。為什麼這種法無諍?禪修之法是無苦惱、無煩惱、無熱惱、無憂慼的正行,所以此法是無諍的。
無齊限說者,此法有諍。以何等故此法有諍?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是故此法則有諍也。齊限說者,此法無諍。以何等故此法無諍?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是故此法則無諍也。
 無齊限說者,說話沒有分寸、雜亂、無範圍,這種法是有諍的。為什麼這種法有諍?因為無齊限說法是有苦惱、煩惱、熱惱、憂慼的邪行,所以這種法有諍。
 齊限說,說話言之有物、有分寸、有範圍,這種說法是無諍。為什麼這種法無諍?因為齊限說法是無有苦惱、無煩惱、無熱惱、無憂慼的正行,所以說這種法無諍。
隨國俗法,是及非,此法有諍。以何等故此法有諍?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是故此法則有諍也。隨國俗法,不是不非,此法無諍。以何等故此法無諍?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是故此法則無諍也。是謂諍法。汝等當知諍法及無諍法,知諍法及無諍法已,棄捨諍法,修習無諍法,汝等當學。」
 隨順各國通俗語言說法時,執著某一種表達方式為「是」,以及非難另一種表達方式為「非」,這種法是有諍的。為什麼此法有諍?因為此隨國俗法,堅持自己理解的(但其實無益的)對錯,是有苦惱、煩惱、熱惱、憂慼的邪行,所以這種法有諍。
 隨國俗法,若能不執著某一種表達方式才是「對」的,某一種表達方式是「錯」,這樣就沒有煩惱,這種法是無諍的。為什麼此法無諍?因為此隨國俗法,不執著表達方式,是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的正行,所以說這種法是無諍。
 但是二種國俗法都是假安立是有諍法,非勝義諦的真正無諍法。你們應當知道有諍法及無諍法二者的差異,了知諍法及無諍法的差異後,應當棄捨有諍法,修習無諍法,你們應當這樣學。
如是須菩提族姓子以無諍道,於後知法如法。「知法如真實,須菩提說偈,此行真實空,捨此住止息。」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須菩提族姓子弟,聽聞佛的開示,都以無諍法修習聖道,於其後也都知法、如法修行。
 「知法一如的真實,須菩提說偈言:此正行是真實空性,能捨離有諍法,安住於止息。」佛說了如上的開示後,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以上經文,相應論中所說:「又彼於見既忍受已,能正修行法隨法行。」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九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