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七十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決擇分中聲聞地之四
以下是〈攝決擇分〉中〈聲聞地〉的第四個部分。聲聞地的決擇,分成三個部分:聲聞種性、聲聞種類、聲聞藏教。聲聞藏教分成十三科,現在是第八科,釋眾雜義。
庚八、釋眾雜義5 辛一、智明勝利2 壬一、標列五相
第八科釋眾雜義,解釋種種的道理,各式各樣的道理稱為雜,不一定是屬於戒律的,只要與修行有關的,都提出來決擇,分五科;第一科智明勝利,說明智慧光明的殊勝利益,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五相,標列出智慧具有五種殊勝利益的相貌。
復次,諸智光明有五勝利。一、能於所知滅一切闇;二、能以世間、出世間功德,適悅攝受所依止身;三、能正觀見所未見義;四、能於現法與第一樂;五、能身壞後與第一趣。
其次,佛法中諸多智慧的光明,指轉識成智所成就的智慧光明,有五種殊勝的利益:
一、能於所知滅一切闇。對於所知的蘊界處等,於世間、出世間一切法的無明闇能夠滅除。沒有佛法的智慧光明前以為蘊界處是真實的,是常樂我淨的,在得到佛法的智慧光明以後是不一樣了,真實的知道蘊界處等一切法是無常、苦、空、無我,我空、法也是空,於一切法不再有無明黑闇。轉識成智的第一種勝利是能於所知滅一切闇。
二、能以世間、出世間功德,適悅攝受所依止身。若成就世間的禪定或出世間的聖道,都有喜樂捨受,世間、出世間的一切善法成就時,果報會有所改變,能使身心舒適悅意。
三、能正觀見所未見義。能正確的觀察通達以前所未曾見到的義理。如有無漏的智慧光明對於無常苦空無我的甚深義理,能正確的觀見及通達。
四、能於現法與第一樂。若常常修止觀得到禪定,安住在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可以得現法樂住,生命體與喜樂捨受相應而有遠離樂、寂靜樂;若修四念處證得現觀,則有殊勝的第一義諦的菩提樂。所以若有智慧的光明不是能得禪定樂,也能得第一義諦相應的菩提樂。
五、於身壞後能與第一趣。第一趣指涅槃,涅槃是最高的境界。聲聞人修行成功身壞命終後能夠入無餘涅槃。大乘行者最後成就時,能夠入無住涅槃,也有第一趣的功德。
《披》能於現法與第一樂者:謂於靜慮數數入出,領受現法安樂住故。
行者常常修持四靜慮,是於靜慮能夠自在的數數入住出,入定後身心都是很安樂的、很輕快的,入初禪、二禪有喜樂受,入三禪有樂受,入四禪有捨受,由此能領受現法安樂住。
壬二、較量差別3 癸一、標
第二科較量差別,佛法說的光明是指智慧的光明,比較智慧的光明與世間光明的差別,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十五種。
復次,由十五種德差別故,諸智光明勝外光明。
其次,由十五種功德差別,顯示佛法的智慧光明一定超過外界諸如日、月、燈等的光明。
癸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十五?
是哪十五種功德?
癸三、釋2 子一、辨體性
第三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辨體性,說明它的體性。
謂外光明以色為性,諸智光明以慧為性。
世間外在的日、月及燈等的光明是色法,是以色法為體性的,修行者的光明是以智慧為體性。二者體性不同,一種是色法,一種是心法。慧,是智慧義;德,是功德義。
子二、辨業用2 丑一、舉害翳
第二科辨業用,說明外光與智光的不同作用,分二科;第一科舉害翳,舉出一種,其他十四種歸納到例所餘,翳指眼睛裡長出薄薄的膜,障礙有情看不清外面的境界,有遮蔽的作用。
又外光明能害外翳,諸智光明能害內翳。
又外色的日、月及燈等的光明,能使眼睛生翳病看不清楚外境的有情,依此光明而能夠看見外境,由此外光能去除外翳的黑暗;眾生因為有無明,諸法的真相被無明掩蔽了,有智慧的行者能照亮自己原本內心的黑暗處,由智慧的作用可以去除內翳的無明暗。
丑二、例所餘
第二科例所餘,例說其餘的也一一作比較。
如是非常所愛、常所愛,不可分布與諸有情、可分布與諸有情,出已還沒、出已不沒,有色、無色,麤、細,有闇相違、無闇相違,動、不動,不能作一切有情義利、能作一切有情義利,引諸眾生趣曾所趣、引諸眾生趣未曾趣,不能開發一切所覆、能開發一切所覆,不能隱覆已所開顯、能隱覆已所開顯,不能發起無量照明、能發起無量照明,違害於見、不違害見,當知亦爾。
同樣的以外光(明)與智光(明)相對來說,如下所說應該知道也是一樣:
一、非常所愛、常所愛:非常所愛,指外面的光明,外面的光明不一定常常需要它,如休息或睡眠時就不需要了,所以外光是非常所愛;常所愛,指自己內在智慧的光明。有智慧時,能斷除無明等煩惱、證得常住涅槃,出離生死乃至成就無上菩提,這是聖人所愛,所以智光是常所愛。
二、不可分布與諸有情、可分布與諸有情:外面的光明,沒有辦法分布給所有的有情受用。例如有些地方有光明,有情可以受用;而山谷、坑洞、地底沒有太陽,享受不到陽光。但是智慧可以分布給所有的有情,凡有心修行的人都有機會獲得智慧光明;又行者若緣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可以將利益給予所有的有情;又行者若是說法與眾生結緣,也可以分布利益給予所有的有情,所以是不一樣的。
三、出已還沒、出已不沒:外面的光明出現後還會消失,如日出東昇、日落西下,電燈有開也有關時,所以外光是出已還沒;行者證得無分別智的智慧光明出現後,永遠不會再消失,所以智光是出已不沒。
四、有色、無色:外面的光明是色法,內心的智慧是無色的心心所法。
五、麤、細:外面的光明是粗顯的,大家都可以看到;內心的智慧是微細的,沒有相當境界的人,不一定知道智慧的光明。
六、有闇相違、無闇相違:外面的光明是有闇相違,陽光出來時,因為不能普遍分布,有些地方也是暗的,有闇的地方與它相違背,如南極北極不一樣,即使陽光出來,也不是全部地球都是光明的。智慧不一樣,無闇相違,智慧生起時,沒有無明闇來擾亂內心,全心都是光明的,是無闇相違。
七、動、不動:外面的光明是有生滅變動的,智慧的光明是不會動搖的。
八、能、不能作一切有情義利:外面的光明,不一定能夠利益所有的眾生,部分利益了,其餘部分沒有。智慧的光明能作一切有情義利,如發無上菩提心,智慧所緣的是一切有情,能夠利益一切有情,成佛更能遍法界作一切有情義利。
九、引諸眾生趣曾所趣、趣未曾趣:外面的光明能夠引導眾生到曾經去過的地方,例如有情能於日間到陽光所照的地方工作生活,這些地方都是曾經去過的地方,名趣曾所趣;但智慧的光明能引領諸眾生趣未曾趣,行者證得的無分別智,是無始以來從未去過的境界。
十、不能、能開發一切所覆:外面的光明不能開發一切所覆,有些陰暗障礙的地方即使太陽出來,還是不能開發出來,如在坑洞、地底的黑暗部分;智慧則能開發一切所覆,證得無分別智後,無明不能覆藏,諸法實相全部都顯現於心。
十一、不能、能隱覆已所開顯:陽光或燈光出來時,已經開顯的所照處物,不能夠使它隱覆。《瑜伽論記》舉例,如火光所照到的,或太陽出來,不能使它所照物不現,或將所照物隱蔽不見;但聖道的智慧可以,能夠隱覆已所開顯,如以不淨觀可以映奪淨相,本來一位美女是很美的,由修不淨觀,會看到她身內流膿流血,已經現出的淨相也會轉成不淨相;或觀白骨,看到牙齒露出來,所看到的一堆白骨;由無常、苦、空、無我的作意也能夠映奪常、樂、我相;由無相作意能夠映奪一切眾相,所以說佛法智慧的光明是能夠隱覆已所開顯的眾相。
十二、不能、能發起無量照明:外面的光沒有辦法無量的照明天地,但智慧能夠發起無量的照明,佛法的無漏智慧,是無量無邊的,能夠照見諸法實相,遍一切法都能照明。
十三、違害、不違害於見:外面的陽光太強時,會違害於眼睛所見,智慧的光明越強看得越清楚,不會違害所見。
《披》能隱覆已所開顯者:謂如不淨作意,映奪淨相;無常、苦、無我作意,映奪常、樂、我相;無相作意,映奪一切眾相。如是一切能治映奪所治,令不可得,名能隱覆已所開顯。
如修不淨觀,以不淨作意,能映奪清淨的相貌;修無常、苦、無我作意可以映奪常、樂、我相。凡夫都執著五蘊常住不變的,快樂的,是有真實我的,修無常、苦、無我作意,可以將這些相,從自己的內心轉換過來。
無相作意,可以映奪一切眾相。修無相三昧成功後,眾相不再顯現,色聲香味觸貪瞋癡男女,這些種種的相貌都不現了,也能夠映奪已所開顯的相貌。
如上所說由一切清淨作意所得智慧,能對治映奪所對治法的相貌,使其不再顯現,名能夠隱覆已所開顯。
以上是說明智慧的光明勝利與世間光明的差別。
辛二、調善等別2 壬一、約法相辨3 癸一、三種調善
第二科調善等別,說明調善等差別相,分二科;第一科約法相辨,約法相來說明,又分三科;第一科三種調善,說明三種調善的體相。
復次,有三種調善。一、除遣故;二、制伏故;三、害隨眠故。
其次,調柔善良,有三種情況:
一、除遣故,由於內心調善能除遣已經現行的惡業,不再造作惡業。
二、制伏故,由於內心調善能制伏煩惱現行,如得到禪定時能使煩惱不生。
三、害隨眠故,由於內心調善能斷除煩惱的種子,如成就聖道時能斷除煩惱的種子,是最殊勝的調柔賢善。
癸二、三種寂靜
第二科三種寂靜,說明三種寂靜的體相。
復有三種寂靜。一、諸惡尋思不能擾故;二、不為諸相所動亂故;三、任運於內常喜樂故。
又有三種寂靜:
一、諸惡尋思不能擾故,內心寂靜時欲、恚、害尋思、國土尋思、親里、不死尋思、家勢相應、輕蔑相應尋思等八種尋思,不能再擾亂行者。
二、不為諸相所動亂故,內心寂靜時,色聲香味觸貪瞋癡男女等種種的相,不能動搖擾亂行者。
三、任運於內常喜樂故,內心寂靜時,心任運於內常常歡喜安樂。得到初禪以上時,心不昏沈、不散亂,不掉舉,心平等正直而住,自然心內常生歡喜安樂;得到聖道時,心無煩惱,常與喜樂捨受相應。
以上是三種寂靜的境界。
《披》任運於內常喜樂故者:謂於靜慮,得無加行無功用任運轉道。由是因緣,不由加行、不由功用,心三摩地任運相續無散亂轉故。
行者於所修四種靜慮,成就時,得到無加行、無功用的任運轉道。由此因緣,不必特別作意加行、不必特別努力作意,心在三摩地中自然任運相續沒有散亂心,能寂靜而轉。
癸三、三種寂止
第三科三種寂止,說明三種寂止的體相。
復有三種寂止。一、身寂止,二、語寂止,三、意寂止。
又有三種寂止:
一、身寂止,指出入息寂止。第四禪出入息不動,名身寂止,若是入無色界定或生到無色界天去的人,則無有身行,也可說是身寂止。
二、語寂止,若就口語,初禪即止,若包括意言則二禪以上方止。
三、意寂止,意識的五位無心位,如悶絕暈倒時,還有極重的睡眠也會暫時的寂止;或入無想定、生無想天或是入滅盡定,這五種情況,第六意識暫時的不分別,都可說意寂止。真實的意寂止是指滅盡定,第六識及人我見相應的第七識暫時止息不轉。
壬二、約補特伽羅辨2 癸一、三種梵志等
第二科約補特伽羅辨,約有情來分別,分二科;第一科三種梵志等,說明三種梵志的體相。
復有三種梵志。一、趣向梵志,二、住果梵志,三、到究竟梵志。如是沙門亦有三種。
又有三種梵志。梵,有二意:一離欲稱為梵,離欲的境界可以說是梵,二寂靜涅槃稱作梵,志是指心。若行者志求於梵,內心具有追求離欲及涅槃的願望,稱為梵志。
梵志分成:
一、趣向梵志,是指行四向的:初果向、二果向、三果向、四果向的行者,稱作趣向梵志。
二、住果梵志,指前三果,即初果、二果、三果聖者。
三、到究竟梵志,是指四果阿羅漢,無學果。
沙門也有三種:趣向、住果、究竟,向於果、住果或是無學果。沙門意指出家人,在《瑜伽論記》有另外一種解釋,說沙門指勤勞義。因為沙門很精勤努力的斷煩惱,也可稱作息惡,止息惡法。
此外「梵志」,據丁福保編的《佛學大辭典》說:「梵志」是婆羅門四時期之一。又志求梵天之法者云梵志。《瑜伽倫記》卷19說:「梵者西國音,此翻為寂靜,謂涅槃也。志是此方語,志求於梵,故云梵志也」。
癸二、三種婆羅門
第二科三種婆羅門,說明三種婆羅門的體相。
復有三種婆羅門。一、假名婆羅門,二、種姓婆羅門,三、正行婆羅門。
又有三種婆羅門:
一、假名婆羅門,假呼為婆羅門的人,名假名婆羅門,又稱為名想婆羅門;或指自己所取的名字為婆羅門,如說雪山的北胡,自稱為婆羅門,也名假名婆羅門。
二、種姓婆羅門,出生於婆羅門種姓家的人,稱為種姓婆羅門。
三、正行婆羅門,驅擯惡不善法而行善行的人,稱為正行婆羅門。正行婆羅門修世出世間的正行,能夠親近善識、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密護根門,身語意三業不犯,勤修悎寤瑜伽,正知而住等。要略而言,生於婆羅門種之家者稱為種姓婆羅門,假呼為婆羅門者稱為名想婆羅門,驅擯惡不善法而行善行者稱為正行婆羅門。
據《佛光大辭典》說:婆羅門,又作婆囉賀磨拏、婆羅欱末拏、沒囉憾摩。意譯淨行、梵行、梵誌、承習。在印度四姓中,是最上位之僧侶、學者階級。為古印度一切知識之壟斷者,自認為印度社會之最勝種姓。
《長阿含經》卷6《小緣經》、卷15《種德經》、《慧琳音義》卷29等皆記載此階級之人,自認為由梵天之口生,顏貌端正,清淨高潔,以習吠陀、司祭祀為業。依摩奴法典規定,四姓中婆羅門有六法,即學習吠陀、教授吠陀、為自己祭祀、為他人祭祀、布施、受施。故四姓中除最下之首陀羅族外,其餘三姓皆得誦吠陀、自作祭祀,然為他人祭師、教他人吠陀、受施等則僅限於婆羅門。
婆羅門一生可分四期:
一、梵行期,八歲就師,其後十二年學吠陀,習祭儀。
二、家住期,返家結婚生子,祭祖靈,營俗務。
三、林棲期,年老則家產讓子,棲居樹林修苦行,專心思惟,入宗教生活。
四、遁世期,絕世俗之執著,被粗衣,持水瓶,遊行遍歷。遁世期婆羅門之行法,其後為佛教沿用者不少,如遊行、乞食、雨安居等即是;又此期行之婆羅門稱比丘、沙門、遊行者亦是例證。
《雜阿含經》卷17、卷29、《中阿含》卷48〈馬邑經〉、《增一阿含經》卷47等,更以沙門與婆羅門同義。
《披》復有三種婆羅門等者:如本地分聲聞地釋應知。(陵本二十九卷十八頁2464)
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9,988頁說,正行婆羅門還有另一義,即第一義婆羅門。最高境界的婆羅門指正行婆羅門。以上是說明六種三法。
辛三、出離資糧2 壬一、明具足4 癸一、戒律儀攝2 子一、受持具足2 丑一、簡失壞2 寅一、標
第三科出離資糧,說明出離世間二道資糧的具足相與圓滿相,分二科;第一科明具足,說明具足戒律儀、根律儀、於食知量、及悎寤瑜伽等資糧的相狀,又分四科;第一科戒律儀攝,先說明戒律儀所攝的具足相,又分二科;第一科受持具足,受戒而且持戒具足的相狀,又分二科;第一科簡失壞,簡除於戒有過失、敗壞的因緣,又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四種因緣。
復次,由四因緣,令尸羅壞;尸羅壞故,依止尸羅所應生善皆不得生。
其次,有四種因緣,使令所持的戒被破壞;戒破壞後,依止戒所應得的善法都不能生起。
依止戒可以修定,依定可以生慧,戒若失壞,諸如此類的善法都不能成就。
寅二、列
第二科列,列舉出來四種因緣。
謂於無餘罪起毀犯故;於有餘罪不悔除故,於諸所犯不憶念故;於無犯中執有犯故;於有犯中執無犯故。
依〈攝事分〉卷99,2894頁說,持戒者要略而言有五種所犯罪聚:他勝罪聚、眾餘罪聚、殞墜罪聚、別悔罪聚、惡作罪聚。若毀犯他勝處法,是名他勝罪聚。若所犯罪應可驅擯,是名眾餘罪聚。當墮惡趣,是名殞墜罪聚。應各自相對說悔所犯,是名別悔罪聚。由有所犯而生憂悔,是名惡作罪聚。其中他勝罪聚是指善法為他惡法所勝,《俱舍論》卷15說:「害沙門性,壞滅墮落,立他勝名。」他勝罪聚,指所犯的是殺盜淫妄等根本重罪的性戒,不可悔除,也稱無餘罪;其餘四種是還有餘地可懺悔除罪,稱有餘罪。
由四種因緣使戒失壞:
一、於無餘罪起毀犯罪,於無餘罪的他勝罪聚毀犯而生種種罪過,障礙成就聖道,使應該生的善法不能生起。
二、於有餘罪不悔除故,於諸所犯不憶念故;犯了本論所說五種罪聚的後四種罪,若未懺悔除滅,或對所犯的戒沒有憶念反省自己有沒有犯,沒有檢查,沒有想要悔除,也會障礙自己不能生起善法。
三、於無犯中執有犯故,如提婆達多立邪五法:盡形壽乞食、納衣、樹下坐、不食酥鹽及魚肉,這五法並非佛於律中所制,此即是於沒有犯的卻執著為有犯,這也會障礙戒,使令善法不能生起。
四、於有犯中執無犯故,於已經犯了,卻執著認為自己沒有犯,這也會障礙戒,敗壞戒,使善法因此不能生起。
丑二、翻具足
第二科翻具足,與上相反名持戒具足。
由四因緣,名戒具足;與上相違,應知其相。
行者由四種因緣,名戒具足,能使持戒圓滿;這是指與上文所說的相反,應當知道其中的相狀。
戒具足者應當具有四相:
一、 不犯他勝處法的無餘罪。
二、 於有餘罪犯了能悔除。
三、 於無犯中如實了知無犯。
四、 於有犯中如實了知有犯。
戒具足,必需對戒律的教法及身語意行很清楚才有辦法做到;持戒清淨才能夠依戒修定,依定修慧,才能夠通達實相。
子二、清淨具足2 丑一、由二因緣3 寅一、標
第二科清淨具足,說明受戒清淨具足的相狀,分二科;第一科由二因緣,說明由二種因緣,又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二因。
復次,由二因緣,令所受戒清淨具足。
其次,由二種因緣,使行者所受的戒能夠清淨具足圓滿。
寅二、列
第二科列,列舉出來。
一、助伴清淨故;二、自性清淨故。
使所受的戒清淨具足圓滿的二種因緣,包括:
一、助伴清淨,包括正見清淨、軌則清淨、正命清淨。
二、自性清淨,恭敬、完整的隨順、學習所受的學處。
寅三、釋2 卯一、助伴清淨
第三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助伴清淨,由助伴清淨的因緣令所受戒清淨具足。
云何名為助伴清淨?謂見清淨、軌清淨、命清淨。
什麼是助伴清淨?是指具有:正見清淨、軌則清淨、正命清淨。
一、見清淨,正見清淨。具有正確的知見,如實了知戒的法體行相、開遮持犯、懺悔方法、及與戒相關的敬佛儀相等別行差別,以清淨正見為首,戒行才能清淨。
二、軌清淨,軌則清淨。於行住坐臥等威儀路、所作事、或善品加行處,能隨順、不違越世間的軌範規則,能隨順、不違越戒律中所制定的軌範規則,及不去不應去的五種處所,使軌則所行都能圓滿,如此可令所學的戒清淨具足。
三、命清淨,正命清淨。知道所受用衣食住的來源,及錢財的來源是如法如律的,不依詐現威儀、邪惡妄語、假現修相、苦相研逼、以利求利等五種邪命法取得生活所需,也能遠離下口食、仰口食、方口食、維口食等四種邪命食,這樣可令所學的戒清淨具足。
四種邪命食是:
一、下口食,指種植田園、和合湯藥以求衣食而自活命。
二、仰口食,指仰觀星宿、日月、風雨、雷電、霹靂等術數之學,以求衣食而自活命。
三、方口食,指曲媚豪勢,通使四方,巧言多求以自活命。
四、維口食,維,指四維,乃堪輿家所用二十四方位中之四隅;謂學種種咒術,卜算吉兇,以求衣食而自活命。
若有正見清淨、軌則清淨、正命清淨,可令所學的戒清淨具足。這是第一種因緣。
卯二、自性清淨
第二科自性清淨,由自性清淨的因緣令所受戒清淨具足。
云何自性清淨?謂恭敬隨學、具分隨學。
什麼是自性清淨?是指行者本身能恭敬隨順所受的學處,具分指全部,完整的隨順所受的學處。行者若能了知「戒為無上菩提本,應當一心持淨戒」對於所受的戒能有甚深恭敬之心,並且能完全依教奉行,如男眾若是受比丘250條戒,則能具足持守250條戒,女眾若是受比丘尼348條戒,則能具足持守348條戒。這樣作能使所受的戒清淨具足。
丑二、由三因緣3 寅一、標
第二科由三因緣,由三種因緣令所受戒清淨具足,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三種因緣。
復有差別。謂三因緣,令所受戒清淨具足。
又其他不同的差別。是指另有三種因緣,可使令自己所受的戒清淨具足、圓滿具足。
寅二、列
第二科列,列舉出來。
一、意樂清淨故;二、命清淨故;三、行清淨故。
戒行要清淨圓滿具足的因緣有:
一、意樂清淨,受戒、持戒的動機要清淨。受戒、持戒是為了獲得解脫乃至證得無上菩提,不是為了生到天上受樂。
二、命清淨,如法乞求生活所需以自活命。
三、行清淨,戒行清淨,能深敬專念無有違犯,若是犯了能立刻懺悔還淨。
寅三、釋3 卯一、意樂清淨
第三科釋,解釋,分三科;第一科意樂清淨,說明意樂清淨的因緣。
云何意樂清淨?謂為解脫修行梵行,不為生天。
什麼是意樂清淨?是說行者主要是為了解脫三界愛見煩惱證得涅槃,或解脫煩惱、所知二障證得無上菩提,而修習離欲的戒行,不是只為了要生天而受戒持戒。
行者修習梵行,持戒的動機正確,稱為意樂清淨。
卯二、命清淨2 辰一、徵
第二科命清淨,說明命清淨的因緣,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命清淨?
什麼是命清淨?
辰二、釋2 巳一、標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要義。
謂如法乞求以自活命。
佛規定出家弟子,應當遠離五種邪命利養,常以如法乞食自活其命,稱為命清淨。
巳二、廣3 午一、徵起
第二科廣,詳細說明如法乞求的相狀,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名為如法乞求?
什麼名為如法乞求?
午二、標列
第二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來。
謂如所應求、如所從求而乞求故。
如法乞求有二種相狀。第一種是如所應求:行者應當願離五種邪命利養,應以出家人合法的行為去乞求;第二種是如所從求,遠離五種不應行處而有所乞求,換句話說應從居處附近有正當財力來源可供養的施主處乞求。
午三、隨釋2 未一、如所應求
第三科隨釋,解釋如所應求及如所從求的體相,分二科;第一科如所應求,說明如所應求的體相。
云何名為如所應求?謂不矯詐而有所求,亦不綺說而有所求,亦不現相而有所求,亦不抑逼而有所求,亦不以利而希於利。
什麼是如所應求?分五方面說明,詳細可以參考〈本地分‧聲聞地〉卷22所說:
一、不矯詐而有所求,不以矯詐欺騙的方式乞求財食來滿足自己。〈攝事分〉卷89說:「心懷染污,為顯己德假現威儀故,名為矯。心懷染污,為顯己德或現親事、或行軟語故,名為詐。」也就是出家人不應心懷染污,不應心懷貪愛,於世俗人前,為顯示自己的功德,而假裝現出離欲寂靜的相狀,六根沒有掉動,能保持一種威儀很久都不動;或顯現與施主十分親厚之事;或說出柔軟的語言討好施主,由此而求四事供養。出家人應當遠離依矯詐威儀為貪求衣食等方便而活。
二、不綺說而有所求,不以說美言綺語使施主滿意的方式乞求財食來滿足自己。卷22說:又一類人,兇猛頑固,違背正理,發言麤獷,無所忌憚,嚴飾其身,稱揚己名及與種姓,雖然求多聞法、求任持法,卻不是為了要解脫煩惱,而是為了追求利養,求法時的動機不正確,也能夠為他人宣說諸佛及佛弟子所開演的佛法,或自己宣說自己已證得某種功德,也許少少自己也有一點增益,卻說自己有許多功德,宣揚自己、炫耀自己的功德,以此方式而求利養。出家人應當遠離依綺說為貪求衣食等方便。
三、不現相而有所求,不顯現某種相狀,使施主想來供養自己。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2說:有一類人為了追求衣服等資生具,雖然並沒有匱乏,卻故意顯現所披的衣服等是舊而粗劣的乃至壞的衣服等,使令有清淨信心的居士和婆羅門長者看到以為這位出家人十分節儉,缺少衣服等,而很恭敬心的供養承事,以此追求利養。〈攝事分〉卷89也說:「心懷染污,欲有所求,矯示形儀,故名現相。」出家人不應心懷染污,不應心懷貪愛,想要於施主處有所求,而矯示特別的形相、威儀,以求四事供養。」出家人不應依假現相為貪求衣食等方便。
四、不抑逼而有所求,不壓抑逼迫他人。如卷22說:有一類人或於三寶有清淨信心的長者或居士,或有學問的婆羅門處,如果所要追求的不能稱心滿意,或是財物有所缺少,向施主們求不得的時候,就用強硬的態度逼迫施主們,嘮嘮叨叨,一次又一次的向施主們說,一次又一次的暗示,數數的要施主們布施,有時還有麤惡語,口出惡言要施主們一定要布施,而苦苦求索。施主們不勝其擾只好供養,這是依苦研逼。出家人不應依苦研逼為貪求衣食等方便。
〈攝事分〉卷89說:「現行遮逼有所乞求,故名研求。」修行者如一直向他人說:我現在缺什麼東西、或說要作種種建設,壓抑逼迫施主,使施主很為難,硬要施主繳錢護持,這樣是不合法的。反之,現相無所求,則不在此範圍,不是邪命,因為不是要他人的財食,是希望令眾生內心高興,對三寶產生信心,是無染污的,無染污即是出離。若是有所求都是有染污的。
五、不以利而希於利。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2說:這類修行人的金錢財物或資生具並不缺乏,於得到較下劣的布施物,如品質不好的衣物等,或是供養金很少時,便在施主面前毀棄所得的財物,如是告訴施主說:唉!跟你比起來不是高官大族的某位施主,並不是那麼有錢,錢也不是很多,相對於你算是貧窮匱乏的,而能惠施這麼多上妙悅意資產眾具,你與他相比,種姓比他高貴,財寶豐饒,錢又比他多,怎麼只給這麼一點點下劣令人不滿意的物品?這是以利求利的相狀。卷89說:「於所得利不生喜足,悅獲他利更求勝利,是故說名以利求利。」出家人不應依以利求利為貪求衣食等方便。
《披》謂不矯詐而有所求等者:本地分中說:有尸羅淨命虧損所攝。謂依矯詐、或邪妄語、或假現相、或苦研逼、或利求利種種狀相,而從他所非法希求所有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諸資生具。(陵本二十二卷十頁1919)今翻彼相應知。
本地分中說:修行人持戒,正命淨命有虧損的相貌,包括以矯詐欺騙的手段;或是邪說妄語,如未證謂證;或是假裝顯現出衣食匱乏的相狀;或是用強硬的態度苦苦逼迫施主們;或說所得利養,以利求利等種種狀相,而從他人處,不如法的希求所有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諸資生具。持戒淨命有虧損指衣食住所求的來源,是用不正當的手法追求而來的。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2,800頁所說,反過來說應該知道,能如法求所應求,才是正確的。
未二、如所從求
第二科如所從求,說明如所從求的體相。
云何名為如所從求?謂除五種不應行處而有所求。
什麼名為如所從求?前面提到,有五種處所,行者不應該去取得財物,不應該去乞食的。如唱令家;指殺羊、牛等各種殺生業。古代的印度人要殺羊時,會敲鑼打鼓告知大家他要殺羊了,這樣的殺生業罪過很重,造了很多惡業,故比丘不應去這類人家裡。及婬女家、酤酒家、國王家,旃荼羅羯恥那家,這五種處所不要去乞食。其他一般正常職業的人家,學佛的居士家可以去乞食,這是如所從求。如法的,合法的追求,可以去乞食的地方才去,不可以去的地方不要去。這是說正命清淨。
卯三、行清淨
第三科行清淨,說明戒行清淨的因緣。
云何行清淨?謂深信所犯有不愛果,若行、若住繫念思惟,終不故犯;設有所犯,即便從他如法悔除,誓於當來堅牢防護。
什麼是戒行清淨?是指行者深深的相信,犯戒會得到不可愛的果報,可能會墮到三惡道去,因此不論是出門行乞時、或住在寺中修行時,都能繫念思惟佛法,於身語意行,終究不會故意違犯;假設不小心犯了,便趕快對一位比丘(尼),或其他的同眾處如法懺悔除滅,發誓懺悔將來決定堅固的、牢牢的防守六根,永不再犯同樣的過失。
反之,若隨懺隨犯,每日懺每日犯,就是沒有懺悔的誠意。六祖大師說,懺悔是:懺其前愆,悔其後過。懺除過去的過失,將來不再造,稱為懺悔。修行應當積聚功德,懺悔業障,戒行才會清淨。以上是戒律儀攝的具足相。
癸二、根律儀攝2 子一、標應了知
第二科根律儀攝,分別根律儀所攝的具足相,分二科;第一科標應了知,標出修行者應該以四相了知忘念過失及不如理作意。
復次,若有苾芻欲勤加行密護根門,應以四相了知忘念過失,及以四相了知不如理作意。
其次,若有比丘想要精勤的加功用行於密護根門,保護自己的六根不要攀緣六境而生起煩惱,應當以四種相貌了知忘失正念會有過失;以及以四種相貌了知,六根緣對境界時,如生起不如理作意也會有過失。這是標出應了知。
子二、釋其差別2 丑一、了知忘念過失3 寅一、徵
第二科釋其差別,解釋其中的差別,分二科;第一科了知忘念過失,應當了知忘失正念的過失,又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四相了知忘念過失?
什麼是以四相了知忘失正念有過失?
寅二、列
第二科列,列舉出來。
一、闕念,二、劣念,三、失念,四、亂念。
四種忘失正念的相狀,包括:
一、闕念,缺乏正念;
二、劣念,下劣的正念;
三、失念,失去正念;
四、亂念,顛倒是非,於非雜染中生雜染想,於雜染中生非雜染想。
於闕念,劣念,失念,亂念,這四種相貌行者應當明白會有過失。
寅三、釋4 卯一、闕念
第三科釋,解釋,分四科;第一科闕念,由不學習佛法缺乏正念所引生的過失。
闕念者,謂於密護諸根門法,不聽、不受、不善了知。
闕念方面,是由於行者對於密護諸根門的方法,沒有聽聞學習佛法、或是聽了也不接受、或是不善了知,不知道六根攀緣六境會引起貪瞋癡、不知道什麼是收攝諸根,不知道收攝諸根的重要、方法及殊勝的利益,因此缺乏正念,沒辦法做到密護根門。
卯二、劣念
第二科劣念,雖然聽聞了,但是正念太少,正念太狹劣的過失。
劣念者,謂於彼法雖聽、雖受、雖善了知,而不常作,非委悉作,若修、若習、若多修習。
劣念方面,是指行者雖然聽聞到佛法所說密護諸根門的方便,雖然也領受此法,雖然也能了解知道要密護根門,卻不能常常落實於生活中加以運用,沒有全部、詳細、周延的去作,不能若修、若串習、若多修習,因此只有微劣的正念。
於正念第一次稱為修,第二次名為習,行者沒有實際操作練習,而且沒有多多的練習,沒有常常提起這種正念,知而不能行,因此只有微劣的正念。前文所說第一種闕念是因為不知故不能行,此處第二種劣念是知而不能力行,由此不能具足密護根門的資糧。
卯三、失念
第三科失念,失去正念的過失。
失念者,謂雖修習亦多修習,然或有時不正了知而有所行。
失念方面,是指行者雖然修習常常密護根門,然而有時會有不正確了知,或是正知作得不夠,失去正念產生失誤,由此不能密護根門。這是暫時的忘失正念,由此不能具足密護根門的資糧。
卯四、亂念
第四科亂念,於境上作顛倒想的過失。
亂念者,謂即於彼非雜染中生雜染想,雜染中生非雜染想。
亂念方面,是指行者心顛倒了,於非雜染中生雜染想:佛法中的戒定慧,不是雜染的,卻生起染污的想法;對於染污的境界反而生起不是雜染想的好樂,如世間的文學辯才是雜染的,卻生起不染污的想法,這都稱為亂念。
以上四種相貌,會使行者不能具足密護根門,這些事必須要知道。
丑二、了知不如理作意3 寅一、標
第二科了知不如理作意,以四相了知不如理作意的過失,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四相。
云何以四相了知不如理作意?
什麼是以四種相貌明了知道不如理作意?
寅二、列
第二科列,列舉出來。
一、是煩惱生因;二、與雜染生相應;三、毀壞羞恥;四、起錯亂犯。
不如理作意的四種相貌是:
一、是煩惱生因,是生起煩惱的原因;
二、與雜染生相應,與惡不善法俱時現行;
三、毀壞羞恥,於應羞恥而不羞恥,於彼惡不善法現前時而無羞恥;
四、起錯亂犯,生起顛到,毀犯淨戒或思惟棄捨所學淨戒。
寅三、釋4 卯一、煩惱生因
第三科釋,解釋,分四科;第一科煩惱生因,說明不如理作意是煩惱生起的原因。
煩惱生因者,謂如有一,執取於相、執取隨好,由此因緣,於是處所惡不善法隨心流逸。
煩惱生因方面,是說如有一類人有不如理作意,於外出時,執取於所見色相的整體的好相,執取於所見色相各別的隨好之相,由此因緣,在所見色相之處,有貪欲等種種惡不善法隨逐於心,令心流動放逸。
若於色聲香味觸種種處所有不如理作意,執取色等外塵總相的淨妙相而且又執取隨順總相所具有的微細部分的淨妙相的別相,由此總別相執而使身語意三業,有種種不善尋思隨心流動放逸,生起種種煩惱。
例如看到一位女子,覺得她很美,這是執取於相,指總相,哪裡美?眼睛很迷人,鼻子很挺,櫻桃小嘴,美如雕像等,這是執取別相的隨好。由此因緣,生起愛著,在這種情境之下,貪欲的惡不善法隨心流動放逸。
卯二、與雜染生相應
第二科與雜染生相應,說明因不如理作意而與雜染生相應而有。
與雜染生相應者,謂即與彼惡不善法俱現前行。
與雜染生起相應方面,是說當不如理作意使自己生起煩惱,內心開始與惡不善法同時生起而動身發語。不如理作意時,心與惡不善法俱時現行,名與雜染生相應。
卯三、毀壞羞恥
第三科毀壞羞恥,由不如理作意而使慚愧羞恥之心被毀壞破壞。
毀壞羞恥者,謂如有一,於應羞恥而不羞恥,又即於彼惡不善法現在前時而無羞恥。
毀壞羞恥方面,是說如有一類人,生起不如理作意,心與貪瞋癡相應,於應當要羞恥慚愧之處而不知道羞恥,又即於彼惡不善法現在前時,毫無羞恥。
卯四、起錯亂犯
第四科起錯亂犯,說明顛倒心的起錯亂犯而有不如理作意。
起錯亂犯者,謂即因彼無羞恥故,或犯所犯罪,或思捨所學。
起錯亂犯方面,是說由於這類人沒有羞恥心,或是犯了所犯的學處而有罪業,或是想要棄捨所學的戒。這是起錯亂犯。
總結四種相貌是不如理作意的過失:由於有不如理作意,而生起煩惱;煩惱生起時沒有警覺控制,三業與惡不善法俱時而生;又如果自己不知道羞恥,不知慚愧;犯戒乃至捨戒,沒辦法再修行,只好繼續輪迴。
癸三、於食知量攝3 子一、標
第三科於食知量攝,說明於食知量所攝的具足相,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斷除八處名具足於食知量。
復次,於食知量勤修行者,斷除八處,乃名具足於食知量。
其次,於飲食也應當了知適量,不可太多,也不可太少,勤於修行者,應該斷除八處,才能名為具足於食知量的資糧。
子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八?
是哪八處?
子三、列
第三科列,列舉出來。
一、耽著飲食,二、耽著自身,三、命根壞滅,四、饑劣,五、身重,六、非無病,七、命不清淨,八、多營事業。
於食知量,應該斷除八種處所:
一、耽著飲食,若食不知量,耽著飲食,能增長過失罪惡,因此應當斷除耽著於食物的貪愛。《樂瓔珞莊嚴方便品經》卷1中須菩提說:「姊!我於今日聞是法足,不欲於食。姊!貪於飲食,則生憂愁,非是求法;求利養讚歎,非是求法;求安樂身,非是求法;護惜心身命,非是求法;乃至受於讚歎善哉,非是求法。」說明若行者貪於飲食、求利養讚歎、求安樂身、護惜心身命、乃至愛樂受於讚歎善哉,都不是追求正法者,這些不善法都應斷除。
二、耽著自身,追求愛著自己身相莊嚴等而食,應當斷除。不應為飾好、端嚴,而食於所食。
三、命根壞滅,於所受飲食,應當能使命根相續得以修行,不應於飲食不知量,如飲食過量繼續暴飲暴食,或如厭食症完全不吃,而使命根壞滅,令自己道業未成身先死。
四、饑劣,於所受飲食,食用太少,使得身體飢餓羸劣無力修行,這也是應該要斷除的。
五、身重,食用過多身體沈重,也容易發胖,而難以修行,這也是應該要斷除的。
六、非無病,病從口入,禍從口出。食用不適當的食物會引來很多的病苦,也是應該要斷除的。
七、命不清淨,若是於食不知量,為求勝妙飲食而有邪命,這是應當斷除的。
八、多營事業,為求勝妙飲食而想做很多事情來滿足自己,這是應當斷除的。
若能斷處以上所說八種過患,能使於食知量具足圓滿。
於食知量,可以參閱於〈本地分‧聲聞地〉卷21所說:云何於食知量?謂彼如是守諸根已,以正思擇食於所食。不為倡蕩、不為憍逸、不為飾好、不為端嚴食於所食;然食所食,為身安住、為暫支持、為除飢渴、為攝梵行、為斷故受、為令新受當不更生、為當存養力樂無罪安隱而住。如是名為於食知量。〈本地分‧聲聞地〉卷23有更詳細的說明。
癸四、覺悟瑜伽攝3 子一、標
第四科覺悟瑜伽攝,說明覺悟瑜伽所攝具足,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斷除八處名具足覺悟瑜伽。
復次,常勤修習覺悟瑜伽者,斷除八處,乃得名為常勤修習覺悟瑜伽正行具足。
其次,常精勤修習覺寤瑜伽的行者,應當斷除八種過失,才能得名為常勤修習覺悟瑜伽正行具足。
子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八?
是哪八種?
子三、列
第三科列,列舉出來。
一、由威儀其身疲弊;
一、由威儀其身疲弊;修止觀時,應當結加趺坐,才能坐久。身體不能靠在牆上,佛說靠在牆壁上靜坐會吐血。如身心懶散,想要靠著比較舒服,身體反而容易疲勞,威儀姿勢不正確,身體是很容易疲勞的。佛教說:行如風,坐如鐘。坐的時候,像一口鐘在那裡穩而不動。行者坐時應當端正身體,脊椎挺直氣自然就會通,保持端直的威儀。
凡夫若心躁動沒辦法穩坐不動,常有懶惰相出現。總覺得氣力不夠要靠一靠,但越靠越不好,如果身體不直,氣會不通,容易身體疲憊,導致昏沈睡眠。
《披》由威儀其身疲弊者:本地分說:結加趺坐能經久時。如是威儀不極令身速疲倦故。(陵本三十卷七頁2504)與此相違,故身疲弊。
〈本地分‧聲聞地〉卷30,1003頁說:結加趺坐能經久時。靜坐需將自己的姿勢調整好,身體要端直,這樣可以久坐也不會疲勞,而且會讓體內的氣通順。坐時不需很用力就可以端直了。《釋禪波羅密》說:由粗的內住,心開始能夠內緣時,身體自然也會有扶身法,會讓脊椎端直,不用很用力就會坐得很好了。
相反的,如果坐姿不端正,很快會疲勞而無法久坐。
二、愛味偃臥,睡眠為樂;三、隨雜染相;四、不勤修習雜染對治;五、非時而覺;六、虛棄而覺;七、非時而眠;八、虛棄而眠。
二、愛味偃臥,睡眠為樂。有嗜睡的習慣,只要有空檔休息就趕快去躺一下也很快樂,這是要斷除的。有一位熟識的師兄,每日醒過來就不再去床上,直到晚上才會上床睡覺,中午只坐著休息一下,數十年來不變,這是好習慣,值得大家學習。
三、隨雜染相,指不如理作意,與煩惱相應了,這也是要斷除的。因為有煩惱就沒辦法修止觀。
四、不勤修習雜染對治,行者對於自己的貪欲、瞋恚、或是愚癡,各式各樣的煩惱不修持對治,是沒辦法修止觀的。
五、非時而覺,不應時而醒,半夜一二點就醒,等到四點要做早課時,體力不支,又想睡了。非時而覺,不能正常作息,也是沒有辦法修悎寤瑜伽。
六、虛棄而覺,虛棄是指浪費光陰,白天醒覺時,生起染污心,不能勤修止觀,沒有正念,浪費時間於無益道業之事。
七、非時而眠,不是適當的時間睡覺,太早睡或太晚睡。如出家眾晚上九點安板,自己七點鐘就去睡覺,使得半夜十二點就醒來了;或是晚間九點到十點該休息,卻拖到十二點才睡,使得隔天作早課時因為睡眠不足而打瞌睡。
八、虛棄而眠,指睡覺時沒有正念,以染污心而睡。行者睡前還是要念佛、念法、念僧、念諸善法,若不幸在睡夢中一覺不醒,可隨著正念而去。隨時憶念阿彌陀佛,不須擔心睡著後不再醒來,因為有此正念會有佛接引往生西方淨土。應當記得正念而眠,不要虛棄而眠。
若能斷除如上所說八種過失,才能使常勤修習覺悟瑜伽的正行具足。
《披》隨雜染相等者:謂不安住背念故。本地分說:如理作意相應念,名為背念,棄背違逆一切黑品故。又緣定相為境念,名為背念,棄背除遣一切不定地所緣境故。(陵本三十卷八頁2506)
隨順煩惱雜染相及不勤修習雜染對治等,是說沒有安住在棄捨背離煩惱的正念。如〈本地分‧聲聞地〉卷30,1003頁說:與如理作意相應的正念,名為背念。如理作意相應時,心是與十一個善法相應的,能棄背違逆一切黑品的煩惱。又緣著定相的所緣境生起正念,名為背念;如緣著自己的息、不淨相、緣起相等,或是緣佛法僧施戒修等六隨念,由此棄背除遣一切散亂不定地的色聲香味觸男女等所緣境。
壬二、明圓滿2 癸一、總辨出離2 子一、略標列
第二科明圓滿,說明出離資糧的圓滿相,分二科;第一科總辨出離,總相辨明出離的圓滿相,又分二科;第一科略標列,要略標示列舉出六種。
復次,依六出離,應知建立諸出離地。何等為六?一、不隨順出離,二、闕出離,三、家出離,四、不圓滿出離,五、下地出離,六、薩迦耶出離。
其次,依止六種出離,應當了知由此建立各種出離的境界。種性地之後是出離地,出離三界的煩惱必須有六種條件:
一、不隨順出離,不隨順於修道的事情,都要出離,應該將之去除。
二、闕出離,如缺乏善知識,缺乏聽聞正法,或是正法隱沒,缺乏資具,這些事也要避免。應多積聚資糧,才能夠修行,才能夠出離三界。
三、家出離,有二種解釋:一種是出家,名家出離;一種是煩惱。家也譬喻煩惱,應當出離煩惱。
四、不圓滿出離,戒定慧若不圓滿,應當修到圓滿,遠離不圓滿處,才能夠出離三界。
五、下地出離,下地一般指欲界,應當修習禪定、證得禪定,由此出離下地欲界煩惱。
六、薩迦耶出離;應當依止禪定修四諦等觀行,證得聖道,由此出離我見,斷除愛見煩惱。
子二、隨難釋2 丑一、自不圓滿
第二科隨難釋,隨著比較困難的地方再作解釋,分二科;第一科自不圓滿,自身不圓滿的因緣。
不隨順者,謂五種依止。一、趣不隨順,二、生不隨順,三、精進不隨順,四、障不隨順,五、愛樂不隨順。
不隨順方面,是指五種依止處,自己的果報不圓滿,不能隨順出離:
一、趣不隨順:《披尋記》認為沒有種性的稱為趣不隨順,意指沒有種性就沒有辦法修行。若是這樣什麼是出離?依唯識學的觀點,若不具三乘種性,怎麼修都不能成就聖道。《瑜伽論記》法師另有解釋:以惡趣不隨順來解說,指不要造惡業。如下墮三惡道,當然就不能修行了。這二種解釋相對來說,惡趣不隨順,可能比較合理。
在〈本地分‧聲聞地〉說:眾生有三種種性,有的是沒有聖道種性的,因此不能出離三界。
依《攝大乘論》所說,由習所成種性,也可以熏習聖道的種性修行。
總之,行者若是沒有無漏種性或生在惡趣,則不能隨順出離三界,證得涅槃。
二、生不隨順,《披尋記》說不要生到無暇處,是不要生到沒有時間修行的地方,應當遠離八難。不要盲聾瘖啞,或生無想天、非想非非想處天、北俱盧洲,也不要生在偏僻沒有佛法的地方。要如何修行才可以斷除生不隨順?戒律裡說持八關齋戒,可以斷除這八種不隨順的因緣,遠離八難。
另外《瑜伽論記》的法師解釋,生不隨順,指不要使自己的生命型態變成卵生與濕生,因為胎生的人,還可以修行,如果是卵生如雞鴨蛇,濕生如蚊蟲蒼蠅,都是沒有辦法修行的。如化生到天上去,還是可以修,所以不在此例。總之,行者若是生在無暇或是卵生與濕生的有情,則不能隨順出離三界,證得涅槃。
三、精進不隨順,是指應當斷除懈怠,因為懈怠不能使善法增長,不能斷除及出離煩惱。
四、障不隨順,《瑜伽論記》說,障是多障難故。多障難如《披尋記》說的是果報上的異熟障礙,包括身障、心障、煩惱障、業障、報障等。行者所常回向的:願消三障諸煩惱,三障是指煩惱障、業障、及報障。煩惱障:煩惱常常生起,時間又很長,使自己沒辦法修行;業障:如果造五逆罪,因為罪業很重,一定會墮到三惡道去,更是不能修行;報障:指果報上的障難,若殺業太重容易感得盲聾瘖啞,缺手斷足、或體弱多病,也不利修行。還有身障與心障,遠離身的障礙,能在寂靜處修行;心遠離,心要斷除種種雜染的不如理思惟,這些都是屬於障不隨順,應當對治去除。總之,行者若是懈怠、或有身障、心障、煩惱障、業障、報障等無法精進修學聖道,則不能隨順出離三界,證得涅槃。
五、愛樂不隨順,《披尋記》解釋為邪解行,指愛樂錯誤的思想,這必需透過聽聞佛法才能將之斷除。另外《瑜伽論記》的法師解釋為染愛,染著愛樂三界的果報。總之,行者若是愛樂邪解行、或有染著愛樂三界的果報,則不能隨順出離三界,證得涅槃。
《披》趣不隨順等者:住無種性法,名趣不隨順,由無堪能趣向涅槃故。生無暇處,名生不隨順。多放逸過,名精進不隨順。有異熟等障,名障不隨順。有邪解行,名愛樂不隨順。本地分說不般涅槃四種因緣,即此後四應知。
住於無種性法,沒有種性的補特伽羅,由於沒有聖道的堪能種性,是沒有辦法趣向涅槃的,名趣不隨順。生於沒有空閒修習佛法的處所,或是生到三惡道去,或是沒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四眾的地方,沒有佛法流傳,沒有辦法修行的處所,名為生不隨順。
凡夫太放逸了,常常想要舒服一點過日子,有很多放逸的過失,障礙精進,修行必須精進,不但身體要精進勤勞做事,精神上也需要接受各種磨練與打擊調整心性,才能夠有成就。多放逸過稱作精進不隨順,這也是要斷除的。
有異熟等障,由於過去生所造的不善業,導致今生果報上等有障礙,名障不隨順。
有邪解行,由於親近不善士,聽聞錯誤的法,不如理思惟、造作惡行,見解及行為有錯誤,沒有正見、沒有正行,名愛樂不隨順。
〈本地分‧修所成地〉說:修行人不能入涅槃,有四種因緣:生不隨順、精進不隨順、障不隨順、及愛樂不隨順,是這裡的後四種。第一種趣不隨順,依《披尋記》作者解釋為依無聖道種性,認為沒有種性就不能趣向涅槃,這也是對的。《瑜伽論記》則說指惡趣不隨順。
丑二、他不圓滿
第二科他不圓滿,外緣不圓滿的因緣。
闕者,謂闕四種緣。一、親友闕;二、聽聞闕;三、隱沒闕,若教、若證皆隱沒故;四、施主臥具闕。
闕方面,是指闕四種外緣,外在的助緣不圓滿,障礙出離三界,不能證得涅槃:
一、親友闕,親友指善知識,沒有善知識教導,沒有佛及佛弟子們展轉的傳法,則不能隨順出離三界,證得涅槃。據《三藏法數》說:聞名欽德曰知,睹形敬奉曰識,指修行之人,欲得道果,必由教授知識以訓誨,同行知識以策勵,外護知識以資養,三者俱備,才能成就其功行,因此名為善知識。
二、聽聞闕。由於欠缺聽聞正法,不能擁有正見,無法如理思惟等造成外緣的不圓滿,則不能隨順出離三界,證得涅槃。行者有機會應當聽聞佛法。
三、隱沒闕。隱沒緣指佛的法教、經律論已經隱沒,不在世間流傳,有修證的人也都不在了,已是末法時代,難以修行,則不能隨順出離三界,證得涅槃。
四、施主臥具闕。施主未布施給行者衣服、飲食、臥具、湯藥。缺四事供養,三餐不繼,生活都過不下去了,遑論修行,如此則不能隨順出離三界,證得涅槃。
《披》闕四種緣等者:本地分說:諸佛出世,說正法教,法教久住,法住隨轉,他所哀愍。(陵本二十一卷五頁1828)今翻彼相應知。
〈本地分‧聲聞地〉卷21,766頁說:「諸佛出世,說正法教,法教久住,法住隨轉,他所哀愍」。這其中包括了修習佛法所需的四種緣:諸佛出世,可以避免親友闕,得到善知識緣;說正法教,可以避免聽聞闕,得到善知識說法緣;法教久住,法住隨轉可以避免隱沒闕,得到法教久住與法住隨轉緣;他所哀愍可以得到施主供養,避免臥具闕的緣。現在與本地分所說的相反,闕四種緣的相,應可了知。
以上各種條件具足了,出家眾才能夠修行。
癸二、別顯建立8 子一、善法欲攝
第二科別顯建立,各別顯示各種出離資糧的建立,分八科;第一科善法欲攝,善法欲所攝的因緣。行者想要修學善法,有二:一、想出家名為有善法欲,二、想修行,也可以名為有善法欲。
復次,由四種力生善法欲。一、由緣力,二、由因力,三、由智力,四、由行力。
其次,由四種力能生起善法欲:
一、緣力,由外緣的力量,如教授、同行、外護善知識,或是佛法,引導的力量,想要好好修行。
二、因力,由種子,即因緣的力量,自己以前栽培的善根種子,今生自然而然想要到佛教裡修行。
三、智力,由俱生的智慧力,或後天修得的智慧力,聽聞佛法以後,如理思惟,知道唯有修行才能夠遠離眾苦,由此生起善法欲。
四、行力,由實際修行,以行動產生的力量。真實的修習戒定慧,自然會增強自己精進的力量,常常學習佛法,常常說法,又精進修行,會越修越想修,而生起善法欲。
以上四種力量可以使行者產生善法欲。今生雖已出家了,還發願:生生世世要出家。
子二、正出家攝2 丑一、略標
第二科正出家攝,說明正出家所應具足的圓滿相,分二科;第一科略標,要略的標示四種圓滿。
復次,由四圓滿故,於善說法毗奈耶中出家圓滿。
其次,由形相、業、意樂、住處四種圓滿,使在善說法的戒律中,圓滿出家的行者,說名為出家圓滿。
〈攝異門分〉卷83說:佛所說的法是初善、中善、後善。初善,指初聽聞時令眾生生歡喜故;中善,修行時無有艱苦,遠離二邊依中道行故;後善,極究竟離諸垢,可以使修行達到涅槃,究竟出離煩惱障、所知障故。所以佛所說的法稱為善說法。本卷中說:復次由二因緣,佛世尊法,名為善說。一、言詞文句、皆清美故。二、易可通達故。〈攝異門分〉卷83說:言善說者,謂諸文句善圓滿故。〈攝異門分〉卷84說:善說者,文義巧妙故。
丑二、列釋
第二科列釋,列舉出來解釋。
一、形相圓滿,謂能隨順無所雜染,不染汙故。二、業圓滿,謂如佛說法,善隨順故。三、意樂圓滿。四、住處圓滿。
一、形相圓滿,指出家人的外形、威儀、所用的資生具都是最下劣、最基本的能隨順聖道,不會於此生起煩惱雜染,能嚴守戒律儀、根律儀,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時時警惕自己:信施一粒米,重如須彌山,若人不了道,披毛帶角還,令身語意業不染汙。若能做到如此,稱為形相圓滿。至於什麼是做到形相圓滿,可以依〈本地分‧修所成地〉卷20所說:於四種處所,以二十二種相善巧觀察。
出家人於出家時曾經發願領受下劣形相、威儀、眾具,必須剃除頭髮,著劣色染衣,不同於世間人的相貌,如出家人以缽吃飯,世間人用小碗吃飯,穿的僧鞋也是不一樣等,各方面都不一樣。能隨順簡樸生活基本所需而無有貪瞋癡等雜染,時時憶念自己是出家人,如廣欽老和尚說:每日早上醒來都要摸一摸頭,告訴自己:自己已經出家了,應該要好好修行,不可以與在家人一樣。有些在家人早上睡到九點十點,早、午餐一起食用。出家人是不可以的,早睡早起,時間到就起來。行住坐臥等威儀路、所作事及善品加行處都是如法如律,隨順世間及戒律規定的軌範規則。能做到如上所說,名為形相圓滿。
二、業圓滿,出家人能如佛所說法,善於隨順佛的教導,依教奉行,使身語意三業圓滿,名為業圓滿。出家人應當隨時觀察自己的身語意三業,是否如法如律,隨時都應正知而住,依佛所說的法而做,能夠與善法相應,隨順佛的教導,依止經律論的教授,才能使業圓滿。
三、意樂圓滿,二乘行者於諸學處應當令增上意樂圓滿,有涅槃為上首的意樂,大乘行者於出家修行應當有菩提心為根、大悲為上首,無所得為方便。如〈本地分‧菩薩地〉卷41〈戒品〉說:「云何名為意樂圓滿?謂諸菩薩為法出家,不為活命;求大菩提,非為不求;為求沙門、為求涅槃、非為不求。如是求者,不住懈怠下劣精進,不雜眾多惡不善法、雜染後有、有諸熾然眾苦異熟、當來所有生老病死。如是名為意樂圓滿。」又如〈決擇‧菩薩地〉卷80說到善學沙門意樂圓滿的相狀是:「由法無我勝解意樂故;若所應得(指聲聞所證滅諦涅槃或大乘所證無住涅槃)、若能應得(指聲聞所修的能證滅諦的三十七道品等道諦或大乘能證無住涅槃的六度萬行等),於此二言說自性無執著故;於意趣義正尋求故;不但隨順言詞故;當知意樂圓滿。」
此外〈攝事分〉卷94說到善出家者有四種圓滿,包括1. 增上意樂圓滿,2. 根圓滿,3. 智圓滿,4. 即於聖處有佛出世得值圓滿。增上意樂圓滿者,謂如有一,於般涅槃極淨修治增上意樂,方乃出家,非為債主及諸怖畏之所逼迫,乃至廣說。當知如是而出家者,名善出家,生於聖處。意指出家行者若是以涅槃為上首的意樂而出家,不是被國王等逼迫或其他不得已的理由而出家,名為意樂圓滿。
四、住處圓滿。行者住的處所要圓滿,不要雜住,最好在寂靜處安住,比較能夠修行。若修行夠好,大隱隱於市也是可以,唯不宜受世俗情事擾亂。如修行不夠,還是遠離塵世住寂靜處比較好。《瑜伽論記》解釋:山林樹下,林邊塚間稱為住處圓滿。古代的修行確實是這樣。
〈本地分‧聲聞地〉卷30說到出家人的處所圓滿,是指或阿練若、或林樹下、或空閑室。又說到有五種相名處所圓滿:
一、若處所從本已來形相端嚴、眾所喜見、清淨無穢、園林池沼悉皆具足、清虛可樂、地無高下、處無毒刺、亦無眾多甎石瓦礫,能令見者心生清淨,樂住其中修斷加行,心悅心喜,任持於斷。
二、若處所晝無憒鬧、夜少音聲、亦少蚊蝱、風日、蛇蝎諸惡毒觸。
三、若處所無惡師子、虎、豹、豺、狼、怨敵、盜賊、人、非人等諸恐怖事,於是處所身意泰然,都無疑慮安樂而住。
四、若處所隨順身命眾具易得、求衣服等不甚艱難、飲食支持無所匱乏。
五、若處所有善知識之所攝受、及諸有智同梵行者之所居止,未開曉處能正開曉,已開曉處更令明淨,甚深句義以慧通達,善巧方便殷勤開示,能令智見速得清淨。
《披》形相圓滿等者:本地分中修所成地說:於四處所,以二十二相應善觀察。謂自誓受下劣形相、威儀、眾具;又自誓受禁制尸羅;又自誓受精勤無間修習善法。乃至廣說如是精勤如理作意,乃得名為出家之想及沙門想。(陵本二十卷十三頁1755)此說四圓滿相,隨應當釋。
〈本地分‧修所成地〉卷20,735頁說,在四種處所,以二十二種相,應當善巧於如下所列事項而作觀察。
一、出家時曾發願接受下劣的形相,剃除鬚髮,銷毀美好的外形相貌;穿糞掃衣,衣服的顏色不能有青黃赤白等正色,必須是壞色衣;威儀應是行如風、立如松、坐如鐘、臥如弓,隨時正知自己的動作,出去乞食時要注意自己的威儀是否如法;使用的資生眾具過得去就好,這是第一處,要這樣觀察自己是否都做到。
二、出家剃度以後,發願要受持禁制,禁止克制錯誤行為的種種戒,比丘尼要受348條戒,比丘要受250條戒,這是自己發願要受的戒,應當觀察身語意於所受的戒是否能夠持守不犯,這是第二處。
三、在受戒時曾發願精勤無間修習善法:願斷一切惡、願修一切善、願度一切眾生。對於自己發願要精進沒有間斷的修習戒定慧等種種善法,應該自我檢討是否能夠如實精進。
四、乃至詳細說於第四處應當精勤如理作意。第四處是「若有為斷一切苦惱,受此三處,應正觀察眾苦隨逐。」若行者為了斷除一切的苦惱,而來領受前文所說的三處:誓受下劣形相、威儀、眾具;誓受禁制尸羅;誓受精勤無間修習善法。應觀察是否完全做到,若修行沒有成功,將會有眾多苦惱隨逐。出家並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解決,還有很多問題沒有解決,這些問題由煩惱引發,若不斷除煩惱,三業不清淨,繼續輪迴,會引來很多的苦惱,稱為眾苦隨逐。
總之,應以二十二種相貌來觀察,才是出家人應具足的想法,才能名為沙門想。沙門,前面有說是勤勞義。出家人應當精勤的斷除煩惱,勤勞的修行,這也是指出家人義。此處所說四種圓滿相,隨其中所相應的應當作適當的解釋。
子三、戒律儀攝
第三科戒律儀攝,說明戒律儀圓滿所攝的因緣。
復次,由五因緣,應知尸羅律儀圓滿。一、不墜墮故;二、能出離故;三、不可訶故;四、無穿闕故;五、不知足故。
其次,由五種因緣故,應當了知是持戒圓滿的相狀。
一、 不墜墮故,持戒圓滿不會墮入三惡道;
二、能出離故,持戒圓滿能遠離煩惱、出離三界、證得涅槃;
三、不可訶故,持戒圓滿,不會被有智同梵行者或世間人所呵斥毀謗;
四、無穿闕故,持戒圓滿,能持護無毀,若有毀犯,如器穿漏,不堪受物;也不會毀犯淨戒,如器已缺,無所堪用;
五、不知足故,受戒之後不會認為這樣就可以了,於戒的法體行相,開遮持犯,不會得少為足,還繼續學習至善巧熟練,使自己於戒的文義能無顛倒受持。
《披》不墜墮故等者:安住具戒,名不墜墮。由是因緣,不墮惡趣故。善能守護別解律儀,名能出離。由是因緣,當得清淨、解脫、出離故。軌則、所行皆悉圓滿,名不可訶。由是因緣,不為世間之所譏毀,不為賢良、正至、善士、諸同法者、諸持律者、諸學律者之所訶責故。於微小罪見大怖畏,名無穿闕。受學學處,名不知足。由是因緣,轉勝轉妙故。
五種持戒圓滿的因緣是:
一、安住具戒,名不墜墮。行者安住在具足戒中,由持戒清淨的因緣不會墮到三惡道去。
二、善能守護別解律儀,能善巧守護一條條的別解脫律儀,能出離種種的煩惱,名能出離。由此因緣內心能得清淨,再由無間精進,能趣向解脫,出離三界繫縛。
三、軌則及所行皆悉圓滿,名不可訶。行者於威儀路、所作事及善品加行處都能隨順世間及出世間的軌範規則,如早課、晚課準時做,什麼時間該做什麼事,都做得很好。所行,指外出,佛說有五種地方不可以去的:如酤酒家、淫女家、國王家、唱令家、旃荼羅羯恥那等處。不該去的都沒去。不論出外,或平日的行住坐臥,都很守規矩無可挑剔,無有能呵斥處。由此因緣,不會被世間之所譏笑或毀辱,不會被賢明善良的行者、已證聖道果的聖人、具戒具德的善人,及一起同修善法的修行者、持律、學律的人所呵斥責備。
四、於微小罪見大怖畏,名無穿闕。穿戒與闕戒,都是屬於犯戒的,對小戒有犯名為穿闕。行者無穿闕,於微小的罪過,也會生起很大的恐怖心,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於小戒都不會違犯穿闕,名無穿闕。
五、受學學處,名不知足。行者受具戒時後,雖然學過一切所應學處,於戒的法體行相,開遮持犯還應當善巧熟練,學無止境,不應得少為足,比丘應當至少五夏學戒,比丘尼應當至少六夏學戒,使自己於戒的文義能無顛倒受持學習,如是名為受學學處。詳細內容如本論卷22受學學處所說。
由以上五種因緣,使自己持戒能展轉的殊勝,展轉的微妙,而使戒律圓滿。
子四、根律儀攝2 丑一、標
第四科根律儀攝,根律儀攝所攝的圓滿相,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要義。
復次,依二種對治,應知四種根律儀。
其次,依二種對治方法,應當了知有四種根律儀。
丑二、釋2 寅一、二種對治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二種對治,說明二種對治。
二種對治者,一、思擇力,二、修習力。
根律儀的二種對治力方面,是指:
一、思擇力所攝能對治道,這是資糧道所攝的根律儀,是由思所成慧的力量伏除煩惱現行。具有思擇力所攝根律儀的行者,能於境界深見過患,不能於此所有過患除遣斷滅;於所緣境令煩惱纏(現行)不復生起,不復現前;而於依附身心中的煩惱種子,不能斷除不能永拔。
二、修習力所攝能對治道,這是離欲地所攝的根律儀,是由修所成慧的力量斷除煩惱種子。具有修習力所攝根律儀的行者,於境界深見過患,亦能於此所有過患除遣斷滅;於所緣境煩惱隨眠不復生起,不復現前,一切時分依附所依所有隨眠亦能斷除,亦能永拔。
寅二、四種根律儀2 卯一、列種類
第二科四種根律儀,說明四種根律儀的體相,分二科;第一科列種類,列舉出它的種類。
四種根律儀者,一、境界護,二、煩惱護,三、纏護,四、隨眠護。
四種根律儀方面,包括:
一、境界護,於住寂靜勤修行時,能以正念守護自心不隨境流散,名境界護;
二、煩惱護,依等分位(無記心中)出外,六根面對六塵境界時,不於境界生起貪瞋等煩惱,名煩惱護;
三、纏護,於正定位起加行時,對境界取相及取隨好時,能及時以修習力防止煩惱現行,名纏護;
四、隨眠護,於散心位或正定位起加行時由護眼根等,煩惱現行不起故,就能令煩惱種子緣闕不生故,名隨眠護。
這四種彼此都有連帶關係。
卯二、別釋相4 辰一、境界護
第二科別釋相,各別解釋四種護的體相,分四科;第一科境界護,說明境界護的體相。
境界護者,謂住寂靜勤修行時,以念自守,於諸境界心不流散故。
境界護方面,是指行者在寂靜處靜坐,勤修加行時,以正念來守護自己,所緣是數息觀、不淨觀或者念佛,於色聲香味觸法諸多境界,心不會流動散亂。
辰二、煩惱護
第二科煩惱護,說明煩惱護的體相。
煩惱護者,謂等位行而遊行時,於諸境界遠離貪憂故;
煩惱護方面,是指行者依平等位的心行外出遊行時,心不是善也不是惡,在無記捨當中,於諸境界遠離貪愛及憂愁;
《披》等位行者:行平等位,名等位行。謂遊行時,正行無記捨中故。
於平等位的心行,名等位行。是指外出遊行時,心正確的行於不是善也不是惡的無記捨當中。
《瑜伽論記》卷19神泰法師說:等位行等,是指等分煩惱人,這類人生起煩惱時可以防護,若是增上煩惱人生起煩惱時則不可防護,薄塵煩惱人則不須防護。遁倫法師解釋:所謂等位行者,是指心與善無記性相應時,有正念防護,名為平等位。
即分別此不取其相,乃至心不流逸者。
於面對境界時,不取境界總相的相好,也不隨念分別境界更細微處的隨好,乃至心不流動放逸,是名煩惱護。煩惱護是總說,包括纏護與隨眠護。
辰三、纏護
第三科纏護,說明纏護的體相。
若於爾時執取彼相,復起隨覺執取隨好,則便於彼修防護行,以修習力守護眼根,是名纏護。
舉眼根為例:若在出外時,看到人或是事物美好的色相,又隨所覺觀的境界執取色相的微細的隨好,心能立刻生起警覺,即於彼境界修習防護行,以修習力守護眼根,令心不生貪欲的煩惱,是名纏護。
辰四、隨眠護
第四科隨眠護,說明隨眠護的體相。
證眼根護,是隨眠護。
由於纏護做好了,才能夠隨眠護。證得了眼根護,能夠保護自己的眼根不再攀緣隨逐外在美好的色相,使煩惱不現起,不熏習新的煩惱種子,是名隨眠護。
由此可見,凡是每生起一次煩惱現行都是在加強熏習種子,使令煩惱不現行,也就是保護自己的隨眠,稱為隨眠護。由此不會增加煩惱種子的力量。
《披》即分別此不取其相等者:謂於彼彼所緣境界念防護意,防護非理分別,遠離取相及取隨好,不起種種惡不善法令心流漏故。此即釋前於諸境界遠離貪行。
在面對色聲香味觸男女各式各樣的所緣境界時,有正念防護自己的心,不生起不合道理的分別,遠離取著總相及取著別相的隨好,不生起種種貪瞋癡的惡不善法使心流動引起煩惱。
這就是解釋前面的於根護諸境界遠離貪行。
子五、於食知量攝2 丑一、標列因緣
第五科於食知量攝,說明於食知量所攝的圓滿相,分二科;第一科標列因緣,標示列出五種因緣。
復次,由五因緣,當知於食知量圓滿。一、依止對治故;二、遠離所治故;三、依自作業故;四、依處故;五、分別故。
其次,由五種因緣,應當了知道行者於食知量行持圓滿:
一、依止對治故,能正確思惟觀察後再受用飲食;
二、遠離所治故,遠離各種不如理思而受用飲食;
三、依自作業故,為使自身相續存活、有力、無病安樂而受用飲食;
四、依處故,為使自身有力堪能修學聖道等而受用飲食;
五、分別故,能正確分別無所食的過患,及有所食時平等食與不平等食的差別。
在〈本地分‧聲聞地〉卷23,815頁裡有詳細說,什麼是正確受用飲食。
《披》依止對治故等者:本地分說:由正思擇食於所食。是名依止對治。又說:不為倡蕩、不為憍逸、不為飾好、不為端嚴食於所食。是名遠離所治。又說:為除饑渴、為斷故受、為令新受當不更生、為當存養若力若樂食於所食。是名依自作業。又說:為攝梵行、為得無罪安隱而住食於所食。是名依處。又說:略義有二。一、無所食,二、有所食。有所食者,復有二種。一、平等食,二、不平等食,乃至廣說。是名分別。
〈本地分‧聲聞地〉說:由於行者受用飲食前能先正確思惟簡擇食物的受用種類等各種過患,不為自身飾好端嚴等而食所食,但為成就聖道而食所食,思惟觀察後才受用飲食,是名依止對治。
在北傳佛教中,於受用飲食前要合掌作五種觀想,食存五觀之後才受用飲食。五種觀想是:
一、計功多少,量彼來處。出家人受用飲食前之前應先思惟,所食之物得來不易,一日之所需,百工斯為備,如於飲食生起貪著,當墮地獄。
如《大智度論》卷23說:「思惟此食,墾植耘除,收穫蹂治,舂磨淘汰,炊煮乃成,用功甚重;計一鉢之飯,作夫流汗集合,量之食少汗多。此食作之功重,辛苦如是,入口食之,即成不淨,無所一直,宿昔之間變為屎尿。本是美味,人之所嗜;變成不淨,惡不欲見。行者自思:如此弊食,我若貪著,當墮地獄噉燒鐵丸;從地獄出,當作畜生:牛、羊、駱駝,償其宿債;或作猪狗,常噉糞除。」如是觀食,則生厭想;因食厭故,於五欲中皆厭。
二、忖己德行,全缺應供。出家人受用飲食前之前應先思惟忖度自己是否坐禪、誦經、經營佛法僧事,是否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是否過度食用,戒德若全容許可以多受,戒德若缺宜應減少受用。
如《毗尼母經》說:「若不坐禪、誦經、不營佛法僧事受人信施,為施所墮,若有三業,受施無過。若前人無三業,知而轉施與者,受施能施二皆為施所墮。若比丘食檀越施,以知足為限,比丘強飽食施主食生憍慢意,或自食已食強飽過分為施所墮,以其食亦從施主得故,佛長夜中常歎最後限食謂末後減口食,足食已更強食者不加色力,但增其患故,不應無度受食,又戒德全容可多受,德缺宜應減受。」
三、防心離過,貪等為宗。
《明了論疏》說戒律中說:出家人受食先須觀食然後才能受用飲食。食物有上中下三種,若於此三種食生貪瞋癡,來生則生三惡道。三種食是:
1. 上食容易生起貪心,應當遠離四件事。(1)喜樂過失,貪著香味,身心安樂,縱情取適;(2)食醉過失,受食後身心力強,高過他人,生起我慢,沒有想到他人也需要飲食,只顧自己;(3)求好顏色過失,好樂於臉色光悅勝過常人而受用飲食;(4)求莊嚴身過,好樂令自身充滿肥圓。
2. 下食容易生起嫌棄瞋恚之心,若是如此多墮餓鬼永不見食。
3. 中食不多分別容易生起癡心,若是如此死墮畜生中作諸噉糞、樂糞等蟲。
相反的若行者於此三種食轉三毒成三善根,則當來能生三善道。
四、正事良藥,為療形枯。為除自身舊病,若是飢渴不能對治舊病,荒廢道業;又為使新病不生,於食飲時減約而食,令宿食消滅。出家人應以二事思惟所受用的飲食,為如良藥,只是為對治身體的飢渴等病,不應生起三毒。第一件事,受用飲食是為資生所需,使自己有力能修習聖道,不應計較食物的好惡;第二件事,受用飲食猶如度險道,自己的孩子既死,飢窮餓急之下,不得已便食子肉,決定不生貪味。
五、 為成道業,方受此食。這句話有三種義:
1. 為令身久住故,欲界之身必須假藉段食,若無段食身不得久住,聖道之緣無所寄託。
2. 為相續壽命,假藉此報身世間命根,成就出世間的法身慧命。
3. 為修戒定慧,伏滅我見等煩惱。為了這三種理由應當受用此食。
這裡也說到出家行者若能作到下面五種觀行,對治不如理思後再受用飲食,名具足於食知量的圓滿相。
一、依止對治,如上文所說,於受用飲食前應當要正確思惟簡擇段食的愛味、過患、及出離,然後食於所食。
二、遠離所治,受用飲食不是為了要倡蕩、高慢、放逸,不是為了修飾自己色身的美好,或為了身相、容貌的端嚴、乃至種種與修道無關的動機,正確的思擇食於所食,是為了遠離所要對治的貪等雜染。
三、依自作業,為了身體能夠安住、為解除饑渴、為有體力能斷煩惱修習梵行、為了斷除舊病苦受、使新的苦受不再生起、為使身命能存續滋養,使身體有力、能修禪定獲得現法樂住食於所食,是名依自作業。
四、依處,又說:為了攝持清淨離欲的梵行、為能得到沒有罪過安隱而住食於所食,是名依處。依處是指食物的來源要正確。
五、分別,要略歸納其中的義理有二種:無所食或有所食。出家人若無所食,不進食,會導致夭沒而亡。有所食又可分為平等食及不平等食二種。平等食,指不極少食、不極多食,不食不宜之食,不會不消又食,不染污食,能適量受用飲食;不平等食,指或極少食、或極多食、或不宜食、或不消又食、或染污食、受用過量或不足等。乃至詳細說有各種差別相,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3所說,是名為分別。
丑二、引釋句義
第二科引釋句義,引出並解釋句中的故受與新受的義理。
此中舊受者,饑所起。苦受者,食所起。
這當中舊受方面,若《瑜伽論記》卷19景法師敘述三藏法師(應是玄奘大師)說:這是果報上的感受,果報感覺飢渴,所以說舊受是饑所起。《披尋記》解釋這是過去業力所引起果報體的感受,也就是〈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4所說欲界人趣有情果報上多受俱生飢渴匱乏苦。苦受者由食所起方面,隨得飲食之時若有領受苦的作用,這種苦受說名為由食所起。
諸受都是苦,在〈本地分‧聲聞地〉卷23說:故受,舊的毛病,與新受,新的毛病,二者皆苦,都是因為食引起的,都應當斷除。
《披》舊受饑所起等者:先業所引異熟受生,是名舊受。現緣所生身中,極重、猛利、熾然苦惱不可意受,是名苦受。
過去生的業力所引起的果報體的飢餓的感受,是名舊受。由現在的因緣所生起身體中,極為嚴重的,猛利強大的,熾然劇烈的苦惱、不可意的感受,是名為苦受。
撫育者,增梵行故。力者,能害所治故。樂者,現法樂住故。無罪者,淨福田故。安隱住者,煩惱苦斷能作證故。
撫育方面,若行者於食知量,可以增長梵行的修習。力方面,食用正確的食物,使身心有力,能夠斷除所對治的煩惱。樂方面,能修習禪定而得現法安樂住。無罪方面,如果行者受用飲食時沒有貪瞋癡的罪過,是眾生的清淨福田,供養者可以得到很大的福報。安隱而住方面,於食知量,可以使行者能於煩惱斷及苦斷的滅諦作證成就。
子六、覺悟瑜伽攝2 丑一、標二加行
第六科覺悟瑜伽攝,說明覺悟瑜伽(通於悎寤瑜伽)所攝的圓滿相,分二科;第一科標二加行,標出二種加行。
減省睡眠,無間、殷重二加行故,精進圓滿。
由於減少睡眠,沒有間斷的、殷重周備的修習止觀二種加行,是精進修習覺悟瑜伽的圓滿相。
丑二、別釋其相2 寅一、殷重加行2 卯一、標時位
第二科別釋其相,各別解釋二種加行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殷重加行,說明殷重加行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標時位,標出時間及位次。
殷重加行者,謂行坐時而成辦故。
殷重加行方面,是指不論是在經行時,或是在靜坐時,由經行宴坐而成辦覺悟瑜伽。
卯二、配蓋纏
第二科配蓋纏,配合五蓋等隨煩惱各別現行加以對治的相貌。
於第一、第二、第四蓋中宜坐時,第三蓋中宜行時,第五蓋中宜俱時。
於第一的貪欲蓋、第二的瞋恚蓋、第四的掉舉惡作蓋,適宜在宴坐時以殷重加行方法來對治蓋。貪欲蓋應修不淨觀對治,瞋恚蓋應修慈悲觀對治,掉舉惡作蓋應修九心住的止來對治,這些蓋障的對治適合於靜坐時對治。第三的昏沈睡眠蓋,適宜於經行時修六隨念對治。第五的疑蓋,是對佛法三寶或對自己能不能修定有懷疑,適宜於宴坐或經行時修緣起觀以對治去除疑蓋。
寅二、無間加行2 卯一、標時分
第二科無間加行,說明無間斷加行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標時分,標出時間分位。
無間加行者,謂於晝日、夜初後分應常覺悟,於夜中分正習睡眠。
沒有間斷的加功用行方面,晝日初分,從清晨六時到九時,晝日後分,從午後三時到六時;夜初分,從夜間六時到九時,夜後分,從隔日凌晨三時到六時;於日間初分、日間後分、初夜、後夜都應精勤的修習止觀。於夜中分是指夜間九時到凌晨三時,是睡眠時間,要以右脇而臥重累其足、住光明想、正念、正知、思惟起想,正確的修習覺寤瑜伽。總之,不論是日間或夜間,初夜後夜常勤修習覺寤瑜伽,連中夜也都要正念而眠,這即是無間加行。
卯二、明遠離
第二科明遠離,說明遠離錯誤睡眠的方法。
為離師子相似長時極重失念無間睡故,重累其足,乃至思惟起想正習睡眠。
睡眠時應當遠離相似於獅子的長時極重失去正念的睡眠,應該以左腿重疊在右腿上面,右側而臥,使心臟不會被壓迫到,不會一直昏睡,容易清醒,內心住光明想,安住正念、正知;睡覺以前,或念佛、或持咒、或思惟佛法,如果有雜事、煩惱出現,要正確的知道、呵斥,不要再想;還要思惟起想,於夜中分睡眠以前,先作意要起床想,例如作意:清晨三時要起來靜坐,警惕自己打板時要起來,以正念正確修習睡眠。然後於夜後分,速疾悎寤,很快的覺悟起床,刷牙洗臉以後,繼續去經行或宴坐這二種威儀,繼續修止觀,稱作悎寤瑜伽。《瑜伽論記》說獅子的睡眠很多,日間也睡,夜間也睡,行者睡眠時要預防自己不要像動物一樣,長時極重的失去正念而睡眠。
子七、正知而住攝2 丑一、標列
第七科正知而住攝,說明正知而住所攝的圓滿相,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來五處。
復次,應於五處知量正知而住。一、於行處,二、於觀處,三、於攝受利養恭敬處,四、於受用資具處,五、於善品加行處。
其次,應該在五種處所了知適量的正知而住:
一、遊行或經行時正知而住,不去不該去之處。
二、於觀處,於眼觀色處時,保持正念,正知而住。
三、於攝受利養恭敬處,能正念而受,保持正知而住。
四、於受用資生具時,於受用衣服、飲食等資生具,先忖己德行觀察施物來處再受用,又能適量,保持正知而住。
五、於善品加行處,在修止觀,修戒定慧及其他善品加行處時,於語默動靜、除遣睡眠及各種勞倦的解勞睡也能適量,保持正知而住。
丑二、隨釋5 寅一、於行處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五科;第一科於行處,說明於行處時正知而住的圓滿相。
由初處故,終不遊行非所行處,亦不曛暮而出遊行。
行者於最初的行處正知而住的緣故,終究不會去不應去的處所,如:唱令家、婬女家、國王家、旃荼羅、羯恥那家,有殺盗婬妄的地方,都不會去,又如現代的KTV、網咖這些嬉戲的處所,行者都不會去;也不會於太陽快要下山黃昏時出去。曛暮,是指黃昏義。
寅二、於觀處
第二於觀處,說明於眼觀處正知而住的圓滿相。
由第二故,先不作意而觀視者,速攝其根;若先作意而觀視者,善住其念。
由第二的眼觀色處正知而住的緣故,於出門時,事先沒有作意要觀看任何事物而不經意看到時,能很快的收攝眼根,善護根門;若事先作意要觀看任何事物而觀睹時,也會善巧的安住於正念。由於有正知而住,不會於觀看事物時取相及取隨好而引發貪瞋癡,這是行者於眼觀色處時的圓滿相。廣說乃至六根觸境,都能收攝其心,安住正念,正知而住。
寅三、於攝受利敬處
第三科於攝受利敬處,說明於攝受利敬處正知而住的圓滿相。
由第三故,若有所受及他禮時,手不拳縮,足不躁動。
由第三的攝受利養恭敬處正知而住的緣故,若有接受他人供養或禮敬時,手不會握拳縮退,足不會躁動不安。此時可請前來供養禮敬者禮佛一拜,而且應觀受是苦,提起正念,正知而住。
寅四、於受用資具處
第四科於受用資具處,說明於受用資具處正知而住的圓滿相。
由第四故,受用衣鉢及與飲食皆知其量。
由第四的受用資具處正知而住的緣故,於受用衣物及與飲食都正確知道適量,不要太多或太少。
寅五、於善品加行處3 卯一、於晝業
第五科於善品加行處,說明於善品加行處正知而住的圓滿相,分三科;第一科於晝業,於日間所修業處正知而住的圓滿相。
由第五故,若居寂靜,於晝日分經行、宴坐,若行、若住、若坐、若覺善知其量。
由第五善品加行處的緣故,居住在寂靜處,於日間經行、宴坐、外出遊行、站立而住時、端身正坐時,覺寤時,能善巧知道時間長短,適量更換威儀,安住正念,保持正知而住。
這是日間身行正知而住的圓滿相。
卯二、於夜業
第二科於夜業,於夜間身業所習睡眠正知而住的圓滿相。
於其夜分所習睡眠亦善知量。
於中夜分所修習的睡眠時間,也善巧知道適量,了知自己需要多少時間是適合修行的。一般人是睡八小時,若真用功,五六小時就夠了,如果成就禪定功夫,三四小時或一、二小時也可,因人而異,應當善知自己睡眠的量。
卯三、於身語意業
第三科於身語意業,說明於身語意業正知而住的圓滿相。
若有修習論議決擇,若語、若默亦善知量;為令二種所依調適,除遣睡眠及諸勞倦亦善知量。
如果行者修習論議,與同梵行者討論佛法、決斷簡擇法義,或於靜默思惟佛法時,都要知道適量;為使身心都要在良好調適的狀態,對於除遣疲勞時的昏沈睡意或是需要解勞睡,也是要善知其量。總之在身語意業三業,於行、或觀、或於攝受利養、或受用資具、修持善品加行時,都要善知其量,都能正知而住。
子八、修三摩地攝4 丑一、四攝斷行2 寅一、標列
第八科修三摩地攝,修禪定所攝的圓滿相,分四科;第一科四攝斷行,四種法攝八種斷除煩惱的修行,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來。
復次,若有苾芻勤修神足,略由四支攝諸斷行。一、修習支,二、證勝進支,三、護隨煩惱通達支,四、引發能淨隨煩惱支。
其次,若有比丘於精進修習欲、勤、心、觀四種神足時,要略而言由四支所攝八種斷除煩惱的心行(欲、精進、信、輕安、正念、正知、思、捨,八斷行)能成就三摩地:
一、修習支,支是因義,指依欲、精進二種法為因而修神足,名修習支。
二、證勝進支,指信、輕安二種善法。依證淨信心,相信有勝上解脫;依證輕安相,止息所有身心麤重,名證勝進支。
三、護隨煩惱通達支,指正念、正知二種法。依正念,防護止觀中未生的煩惱,使令不生;依正知故,通達止觀中已生煩惱,使令寂止,名護隨煩惱通達支。
四、引發能淨隨煩惱支,指思、捨二種法。依思心所,策勵下劣之心,發起能順止觀二品的身業語業;依捨心所,收攝掉舉之心,於三世隨順諸惡不善法中,心無染污,心平等性,名引發能淨隨煩惱支。
四神足,是指欲勤心觀四種方法,神,依《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41說:三摩地名神,欲等四名足,由四法所攝受令三摩地轉故,名四神足。又有說:「三摩地是神亦足,欲等四唯足非神。」
〈本地分‧聲聞地〉卷29說:如有足者,能往能還、騰躍勇健,能得、能證世間所有殊勝之法,世殊勝法說名為神,彼能到此故名神足。約世間法說,三摩地如神不可思議,欲勤心觀四種方法能證三摩地,因此稱為神足。又說:如是若有如是諸法,有三摩地圓滿成辦,彼心如是清淨鮮白無諸瑕穢,離隨煩惱安住正直,有所堪能獲得不動,能往能還騰躍勇健,能得能證出世間法,由出世法最勝自在,是最勝神,彼能證此故名神足。約出世間法說,出世間法如神不可思議,欲勤心觀四種方法所證三摩地、三摩地圓滿能證此出世間法,名為神足。總之依欲勤心觀四種方法如足,能證得如神般殊勝的世間三摩地及出世間法,因此名神足。
四神足的欲勤心觀是四種修得禪定方法,這四種法所得三摩地的方法如下所說:
一、欲神足,指由欲增上力所得三摩地。如有行者,對於三摩地發起想要修習的善法欲,依此樂欲,於諸所有惡不善法的自性、因緣、過患、對治,於諸善法的自性、因緣、功德、出離,能正確審慎的思惟觀察,安住在一種所緣境上正憶念。由多多修習故,觸證三摩地,由此於諸所有惡不善法現行煩惱,能令遠離,而未遠斷除煩惱種子,是名欲增上力所得三摩地。
二、勤神足,指由勤增上力所得三摩地。如有行者,對於三世所緣境界,能順所有惡不善法及下中上品煩惱現行中,其未生者為令不生,其已生者為令斷滅,自策、自勵、發勤精進,於彼所緣境的自性、因緣、過患、對治,正確審慎的思惟觀察,安住在一種所緣境上正憶念。由多多修習故,觸證三摩地,由此於諸所有惡不善法現行煩惱,能令遠離,而未遠斷除煩惱種子,是名勤增上力所得三摩地。
三、心神足,指由心增上力所得三摩地。如有行者,若能時時依止、舉、捨三心修習三摩地。由此因緣,於諸所有惡不善法的自性、因緣、過患、對治,於諸善法的自性、因緣、功德、出離,能正確審慎的思惟觀察,安住在一種所緣境上正憶念。由多多修習故,觸證三摩地,由此於諸所有惡不善法現行煩惱,能令遠離,而未遠斷除煩惱種子,是名心增上力所得三摩地。
四、觀神足,指由觀增上力所得三摩地。如有行者,依於作意力及觀察力,於能順惡不善法,作意思惟為不如理;於能順所有善法,作意思惟以為如理;由觀察自己煩惱斷與未斷,安住在一種所緣境上正憶念。由多多修習故,觸證三摩地,由此於諸所有惡不善法現行煩惱,能令遠離,而未遠斷除煩惱種子,是名勤增上力所得三摩地。
修完四神足,了知自己還沒有斷除煩惱種子,為想永斷除煩惱種子,使三摩地證得圓滿,所以必須再依欲、精進、信、安、正念、正知、思、捨八種心行,發「勤」精進,修習止觀斷除煩惱種子。
寅二、隨釋4 卯一、修習支
第二科隨釋,解釋,分四科;第一科修習支,說明修習支的體相。
修習支者,謂欲、精進。何以故?依欲、精進修神足故。
修習支方面,是指在修習止觀時要有二種基本的方便:欲和精進。為什麼這麼說?依欲,生起如是希望樂欲:我於何時修三摩地當得圓滿?我於何時當能斷滅惡不善法所有隨眠?依精進,能不捨所有止觀加行。若有修三摩地斷滅惡不善法所有隨眠的善法欲,就會有願望修三摩地,有願能推動自己去精進,由欲(願)與精進(行動力)對治懈怠修三摩地來斷除斷滅惡不善法所有隨眠。
卯二、證勝進支
第二科證勝進支,說明證勝進支的體相。
證勝進支者,謂信、輕安。何以故?由證勝進故,以淨信心,信上解脫;以其輕安,止息所有身心麤重。
證勝進支方面,是指信、輕安二種善法。信是第三種斷行,輕安是第四種斷行。是什麼原因由信、輕安能證得勝上功德的三摩地?因為證得禪定殊勝上進的功德,要以清淨的信心為基礎,相信有更上層的解脫,超越現在的狀況,不會得少為足,能對治懈怠不捨加行正確安住於所緣境上,而證得根本靜慮;以根本定所得的遍滿全身的輕安,止息所有的身心粗重。
卯三、護隨煩惱通達支
第三科護隨煩惱通達支,說明護隨煩惱通達支的體相。
護隨煩惱通達支者,謂念、正知。何以故?由正念故,防護未生止觀隨惑;由正知故,通達已生止觀隨惑。
護隨煩惱通達支方面,是指念、正知二種法。是什麼原因?由於正念的緣故,能防護尚未生起的止觀中的沈下掉舉等隨煩惱,使其不會生起,令心不忘失正念,能對治忘聖言的過失;由於正知,能夠了知通達已經生起的止觀中的隨煩惱,能對治若是有時失正念,隨煩惱現行之時,能分別正確的了知而趕快回到正念,能對治惛沉掉舉的過失。這也是二種斷行。
〈本地分‧聲聞地〉卷29說:念,是指於九種心住奢摩他品,能攝持故;正知,是指毘缽舍那品慧,是觀慧。於此處合說,可知依奢摩他品的方法防護尚未生起的止觀的沈下掉舉等隨煩惱,由毘缽舍那品觀慧的方法,是通達已經生起的止觀的隨煩惱。
《披》防護未生止觀隨惑者:惛沈、掉舉障止觀故,是名止觀隨惑應知。
惛沈、掉舉等隨煩惱,會障礙修止觀,是名止觀隨惑應該知道。
卯四、引發能淨隨煩惱支
第四科引發能淨隨煩惱支,說明引發能夠清淨隨煩惱支的體相。
引發能淨隨煩惱支者,謂思及捨。何以故?由思故,勵沈下心;由捨故,若心掉舉,攝持於內。
引發能夠淨化隨煩惱支方面,是指思與捨二種法。是什麼原因?思是思惟,由思的緣故,能對治不作行的過失,激勵及提振向下沈的心。例如昏沈想睡覺時,應思惟佛、法、僧、施、戒、天的六隨念,由思惟讓自己歡喜的善法或所緣境的方法對治惛沈;由捨心,能對治作行的過失,若心掉舉應修止行棄捨它,攝心於內繼續修習止觀。
〈本地分‧聲聞地〉卷29說:思,指心造作,於已斷未斷的煩惱正觀察時,造作其心,發起能順止觀二品身業語業。捨,是指心行於過去未來現在隨順諸惡不善法中,心無染污,心平等性。又說由二種因緣,於隨眠斷,分別了知。包括由境界不現見思,及由境界現見捨故。如是名為八種斷行,也名勝行。這八種斷行勝行,就是為斷除煩惱種子的瑜伽。欲等四種摩地,及八種斷行,圓滿成辦三摩地時,一切總名:欲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勤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心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觀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
丑二、四得定緣2 寅一、標列
第二科四得定緣,四種使行者得到禪定的因緣,分二科;第一標列,標示列舉出來。
復次,有四種法,於所得定為增上緣。一、審諦聽聞,二、得正教授,三、宿世串習,四、具足多聞。
其次,有四種法,是行者得到禪定很有力量的增上緣。
一、審諦聽聞,發起好樂淨信的心,慎重仔細的聽聞正法,由此因緣而得心一境性。
二、得正教授,得到有次第、無顛倒的教授,而發起勇猛精進修習禪定,由此因緣而得心一境性。
三、宿世串習,於隣近今生的過去生中,於各種禪定已經證入過,由此因緣而得心一境性。
四、具足多聞,對禪定的各種相關知識,具足多聞,通達其中的要義,獨處空閑思惟籌量審諦觀察,而得心一境性。
寅二、隨釋4 卯一、審諦聽聞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四科;第一科審諦聽聞,說明慎重仔細聽聞正法的相狀。
審諦聽聞者,謂發起樂欲,生淨信心聽聞正法;由此因此緣,得心一境性。
慎重仔細聽聞方面,是指能發起好樂希求三摩地,生起清淨的信心聽聞正法;由這種審諦聽聞的因緣,心專注在一所緣境上,數數的憶念,而得到心一境性。必須先聽聞與止觀道次第有關的法門。
卯二、得正教授
第二科得正教授,說明得到正確無顛到教授的相狀。
得正教授者,謂因次第教授、無倒教授故,發起勇猛精進而住,無間常委,於菩提分精勤方便修習而住;由此因此緣,得心一境性。
得到正確無顛到的教授方面,是因為有善知識正確有次第的教授,沒有顛倒或錯誤的教授,能發起勇猛的精進相續而住,沒有間斷的,恆常委細認真的於三十七菩提分法精進的依各種方便修習相續安住;由這種得正教授的因緣,而得到心一境性。
《披》次第教授無倒教授者:本地分中說四教授,此即初二。如彼別釋應知。(陵本二十七卷二十一頁2318)
〈本地分‧聲聞地〉中說:無倒教授、漸次教授、教教授、正教授四種教授,此處所說次第教授、無倒教授就是其中前二種。如那裡所各別解釋的應當了知。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7,937頁所說。
卯三、宿世串習
第三科宿世串習,說明過去世已修過三摩地的相狀。
宿世串習者,謂於宿世鄰近生中,於諸靜慮及諸等至數已證入;由此因此緣,得心一境性。
過去世已有串習方面,是說有一類人在過去世比較接近今生的前幾生中,對於各種靜慮及各種等至,總之於各種禪定,已數數的證入;由於這種宿世串習的因緣,今生得到這樣的教法,很容易證得心一境性。
卯四、具足多聞
第四科具足多聞,說明具足多聞的因緣。
具足多聞者,謂多聞、聞持、其聞積集,即於彼法獨處空閑,思惟、籌量、審諦觀察;由此因此緣,得心一境性。
具足多聞方面,是指有一類行者於與禪定有關的教授方面多有聽聞,聽聞後能記得並受持於心,於所聽聞的法要能積聚在心裡,即於所聽聞的三摩地法,在空閑的處所獨自思惟,於所聞法進行分析、綜合、判斷、推理等,籌劃衡量如何修習禪定、並且詳審真實的觀察所緣境;由這種具足多聞的因緣,得到心一境性。
丑三、七應正知2 寅一、標列
第三科七應正知,得到禪定有七種法應該要正知,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七種。
復次,有七種法,為欲證得三摩地者,應正了知。一、內定退因,二、外定退因,三、內定退,四、外定退,五、內定退及因對治,六、外定退及因對治,七、彼二對治依持。
其次,有七種法,若想要證得三摩地的行者,應當正確明了知道。
一、內定退因,由內心懈怠故是起惛沈睡眠的原因,由此退失禪定。懈怠是內定退因。
二、外定退因,由於外境掉舉為因,取於五欲散亂的原因,而退失禪定。掉舉是外定退因。
三、內定退,由內心惛沈睡眠為障礙而有未得退或是已得退。惛沈睡眠時是內定退。
四、外定退,由外緣為障,於外境掉舉取於五欲而有未得退或是已得退。於五妙欲散亂是外定退。
五、內定退及因對治,由善取定的止舉捨相,能離懈怠、惛沈睡眠。由善取光明相能對治第一種退因及第三種退失所得定體。
六、外定退及因對治,由觀自他身以為不淨,能除掉舉五欲。由不淨觀能對治第二種外定退因,及第四種外定退,退失所得定體。
七、彼二對治依持,止舉捨相及不淨觀所依的光明想為方便,能生起第五種及第六種對治。
以上是依《瑜伽論記》卷19解釋。
寅二、隨釋7 卯一、內定退因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七科;第一科內定退因,說明內定退失的原因。
內定退因者,謂懈怠。
內定退因方面,內指內心,定指禪定,退指退失,因指原因。行者應當了知由緣內心會退失禪定的原因,是指懈怠。
〈決擇‧三摩呬多地〉卷62說:懈怠,是謂執睡眠偃臥為樂,晝夜唐捐捨眾善品。
《成唯識論》卷6說:「云何懈怠?於善惡品修斷事中懶惰為性,障精進增染為業。謂懈怠者滋長染故,於諸染事而策勤者亦名懈怠,退善法故。」
《大乘廣五蘊論》卷1說:「云何懈怠?謂精進所治,於諸善品,心不勇進為性,能障勤修眾善為業。」
行者若有懈怠,不能精進修習禪定,於未得的禪定不能得,而會有未得退;於已得的禪定也會退失,而有已得退。
卯二、外定退因
第二科外定退因,說明外定退失的原因。
外定退因者,謂掉舉。
內定退因方面,外指外境,定指禪定,退指退失,因指原因。行者應當了知由緣外境會退失禪定的原因,是指掉舉。
〈本地分‧三摩呬多地〉卷11說:掉舉,是指因親屬尋思、國土尋思、不死尋思、或隨憶念昔所經歷戲笑歡娛所行之事,心生諠動騰躍之性。
《成唯識論》卷6說:「云何掉舉?令心於境不寂靜為性,能障行捨奢摩他為業。」
《大乘廣五蘊論》卷1說:「云何掉舉?謂隨憶念喜樂等事,心不寂靜為性。應知憶念先所遊戲歡笑等事,心不寂靜,是貪之分,障奢摩他為業。」
行者若有掉舉,不能靜下心修習奢摩他,於未得的禪定不能得,而有未得退;於已得的禪定也會退失,而有已得退。
卯三、內定退
第三科內定退,說明內定退失的相狀。
內定退者,謂惛沈睡眠。
內定退失方面,是指惛沈睡眠生起而退失禪定。
於所得禪定,若是由於懈怠的原因而惛沈睡眠,便會退失,這是由內定退。惛沈是輕微的睡眠,睡眠是完全失去所緣境,惛沈有時還知道一點所緣境,但所緣境不明了。
卯四、外定退
第四科外定退,說明外定退失的相狀。
外定退者,謂於五妙欲散亂。
外定退失方面,是指於五妙欲散亂生起而退失禪定。於所得禪定,若是由於掉舉的原因令心於五妙欲散亂生起,便會退失,這是由外定退。
卯五、內定退及因對治
第五科內定退及因對治,說明內定退及退失因的對治。
內定退及因對治者,謂善取相而正觀察。
對治內定退及對治退失因方面,是指能善於取光明相而正確觀察,由此能對治惛沈睡眠懈怠。行者應當正知內定退的因是懈怠,由此而導致惛沈睡眠。為對治惛沈睡眠懈怠,應當精勤及善取相而正觀察。
《瑜伽論記》卷19說:禪定的止舉捨三相能對治懈怠導致惛沈睡眠的內障。
《披》謂善取相而正觀察者:本地分說:於光明相善巧精懇,善取善思、善了善達。以有明俱心,及有光俱心。或於屏處、或於露處往返經行。於經行時,隨緣一種淨妙境界,極善示現,勸導、讚勵、慶慰其心。謂或念佛、或法、或僧、或戒、或捨、或復念天,乃至廣說。(陵本二十四卷二頁2008)其義應知。
〈本地分〉說:對於光明相能善巧精勤懇切,善取其光明相、善巧的思惟、善巧的通達(要對治惛沈須修光明相,光明相有外光明和法光明);思惟法義時以思心所與有明俱心及有光俱心,思心所有外面的光明與內心的智慧同時活動。在經行處或於有屏障處,他人看不到的處所,或於顯露沒有遮蔽的處所,於此來回的經行。在經行時要隨緣一種淨妙的緣境,使法義能極善清晰的顯現於心,以勸導、讚勵、慶慰自己向善精勤的心。緣一種淨妙境界是指或念佛、或念法、或念僧、或念戒、或念捨、或念天的六隨念中其中一種,乃至詳細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4,831頁說所說。其中的義理應該正確的知道。
卯六、外定退及因對治
第六科外定退及因對治,說明外定退及退失因的對治。
外定退及因對治者,謂即於身觀察不淨。
對治外定退及對治外定退失因方面,是指於自他色身觀察不淨。
行者應當了知外定退的因是掉舉,由此導致攀緣外五欲心散亂而退失禪定。應該於色身觀察不淨相,修不淨觀,使心對種種五欲不生起淨想,以不淨相去除淨想。觀察不淨相,了知美好的男女或是其他人或事,都是變壞性、不可愛的,都是輪迴生死的境界,以此來對治自己的欲貪,使自己不會在五欲裡生起散亂,可以對治外定退及因。
卯七、彼二對治依持
第七科彼二對治依持,於內外二種退及退失因的對治依持。
彼二對治依持者,謂光明想。
於內外二種退及退失因的對治依持方面,是指光明想。光明想是內外二種退及退失因對治的依止。
〈本地分‧三摩呬多地〉卷11說:「光明有三種。一治暗光明、二法光明、三依身光明。」,修光明想能對治內外二定退及因。
以上七種正知可對照〈本地分‧聲聞地〉卷29所說由八斷行斷五過失成就定心。五過失是:懈怠,忘聖言,惛沈掉舉,不作行,作行。由欲、精進、信、輕安四法能斷懈怠;由正念能斷忘聖言;由正知能斷惛沈掉舉;由思能斷不作行;由捨能斷作行。
丑四、正觀念住2 寅一、身念住攝7 卯一、釋觀集法住
第四科正觀念住,正確的觀察四種念住,分二科;第一科身念住攝,說明身念住所攝的正觀,又分七科;第一科釋觀集法住,解釋觀集法住的方法。
云何於身觀集法住?謂觀此身,從過去世及諸飲食現在而生。
怎麼樣於身觀察集法住?是指觀察自己的身體是由過去生所造種種善惡業積聚所感得的果報,以及現在世的飲食滋養而得生存。
卯二、釋觀滅法住
第二科釋觀滅法住,解釋觀滅法住的方法。
云何於身觀滅法住?謂觀此身,於當來世是死滅法。
怎麼樣於身觀察滅法住?是指觀察自己的色身,於未來世,將是死滅之法。不論怎麼養生終究都會死,為什麼不利用此身好好修行?這樣觀察可以避免在色身上的執著,不會太愛著它。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12,佛告訴難陀什麼是觀身:「佛說:難陀!未有一色是可愛樂,能於後時不變壞者,無有是處;不起憂悲不生煩惱者,亦無是處。難陀!於汝意云何?此色是常為是無常?」
「大德!體是無常。」
「難陀!體既無常,為是苦不?」
「大德!是苦。」
「若無常苦,即變壞法。我諸多聞聖弟子眾,計色是我、我有諸色、色屬於我、我在色中不?」
白言:「不也。世尊!」
「於汝意云何?受想行識是常無常?」
「大德!皆是無常。」
「難陀!體既無常,為是苦不?」
「大德!是苦。」
「若無常苦,即變壞法。我諸多聞聖弟子眾,計受等是我、我有受等、受等屬我、我在受等中不?」
「不也。世尊!」
「是故應知凡是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勝、若劣、若遠、若近,所有諸色皆非是我,我不有色、色不屬我、我不在色中,如是應以正念正慧而審觀察;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勝、若劣、若遠、若近,此等亦非是我、我亦非有此等、我亦非在此中,如是應以正念正慧而審觀察。若我多聞聖弟子眾如是觀察,於色厭患,復於受想行識亦生厭患,若厭患已即不染著,既無染著即得解脫,既解脫已自知解脫,作如是言:『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卯三、釋觀集滅法住2 辰一、於此身
第三科釋觀集滅法住,解釋觀察集滅法住的方法,分二科;第一科於此身,說明於此色身觀察集滅法住。
云何於身觀集滅法住?謂觀此身,於現在世由飲食緣增長久住,必當破壞。
什麼是於身觀察集滅法住?第三種念住是合起來觀。觀察此身,於現在世由飲食緣滋養令六根增長而可以使生命安住一段時間,但將來一定會破敗壞滅。
辰二、於有身
第二科於有身,說明於有身觀察集滅法住。
於有身者,謂於此身善住其念於真如身。
於有三有之身方面,對於此色身應當善於安住正念於真如,如實了知三有之果報身都是無常苦空無我的,這是真實不虛的、不會改變的真理,因此對於此身應善住正念於真如身。
《披》善住其念於真如身者:苦諦真如,名真如身。謂實無常、苦、空、無我故。
苦諦真如是真實不變的,名真如身。指五蘊身的共相是真實無常、苦、空、無我的法性。
無常,指五蘊剎那生滅;苦,是指眾苦聚集。空,五蘊中沒有我。無我,因緣所生所以不自在、無自主性的。
關於四諦的觀法,據《出天台四教儀集註》說依修行人的根器發心不同,而有藏、通、別圓四種不同觀法。
藏教行者,指聲聞之人,用析空觀,諦審苦集滅道之法一一不虛,即一般說的四諦十六行相,名藏教生滅四諦。
通教行者,指三乘根利之人,通前藏教,通後別、圓二教,無生四諦者,謂此教三乘之人根利,用體空觀,諦審體達五陰諸法,當體即空,如幻如化,觀苦無逼迫相,集無和合相,滅無生相,道不二相也,是名通教無生四諦。
別教行者,別前藏、通,別後圓教,唯獨菩薩法,菩薩所化眾生既無量,其所用法門亦無有量。故觀:苦有無量相,十法界果報不同故;集有無量相,五住煩惱不同故;道有無量相,恒沙法門不同故;滅有無量相,諸波羅蜜不同故,是名別教無量四諦。
圓教行者,指大乘菩薩,事理無礙,法法融攝。圓觀諸法,事事即理,無有造作;故觀:蘊入皆如,無苦可捨;塵勞本清淨,無集可除;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是名圓教無作四諦。
再將其中苦諦觀法別列出說明如下:
一、藏教行者觀苦諦:苦即逼迫之義,有三苦八苦。總而言之,不出三界生死。聲聞之人諦審生死實苦,故名苦諦。
二、 通教行者觀苦諦:三乘利根行者,審實五蘊生死等苦,當體即空,而無逼迫之相,故名苦諦。
三、別教行者觀苦諦:此教菩薩,諦審十界眾生生死諸苦,一一不虛,故名苦諦。(十界眾生,佛亦在列者,大智度論說:眾生無上者,即佛是也。)
四、圓教行者觀苦諦:此教菩薩,諦審五陰十二入之法,皆即真如,實無苦相可捨,故名苦諦。
此處所說真如身,也可以從藏、通、別圓四種不同觀法而做觀察。
卯四、釋唯出世間智
第四科釋唯出世間智,解釋唯出世間智的修行方法。
或唯出世間智者,謂由於內奢摩他道。
唯是出世間智方面,是指內心與止相應的內奢摩他道。行者依奢摩他修四諦等觀行,止觀和合運轉,證得出世間無分別智時,遠離能所,心不分別,智凝靜緣即相當於止,所以說由於內奢摩他道。
卯五、釋唯出世間見
第五科釋唯出世間見,解釋唯是出世間無漏正見的修行方法。
或唯出世間見者,謂由毗鉢舍那道。
或唯是出世間的正見方面,是指由思惟推理觀察,依止毗鉢舍那觀行的方法而獲得出世間無漏的正見。見相當於推求的意思,所以說出世間正見是由毗鉢舍那道。
前面是用止的方法,使觀能夠與止相應得到無分別智。現在要得到出世間的正見,需用觀修的方法,依止於定的心,由觀修得正知見,體證無常苦空無我。總之,修止時不離觀,修觀時不離止,這二種法是互通、相互展轉增上的。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34說止觀雙運,證無分別智,心無分別。然而前說止觀相各有不同,止是無分別,觀是有分別,止觀雙運時,心無分別,同時卻又有出世間觀慧,所以名無分別「智」,無分別「智」可以說二而不二,因為於觀不取諸相即名為止,心境一味,即「觀上之止」;又有慧觀見諸法皆空,不二而二,不壞一味而心之觀境成就「即止之觀」。這便是聖人不可思議的止觀雙運。
卯六、釋唯憶念
第六科釋唯憶念,解釋唯是憶念的體相。
或唯憶念者,謂由此後所得出世間道。
或唯是憶念方面,是由得到出世間的根本智後,依止根本智後所得的出世間道,是後得智所攝。
〈本地分‧三摩呬多地〉卷12說:隨信行、隨法行、或薄塵行類,彼或先時於四聖諦已入現觀,或復正修現觀方便。彼先所由諸行狀相,初靜慮或所餘定,今於此行、此狀、此相不復思惟,於五蘊諸法,思惟如病、如癰等行;於有為法心生厭惡,怖畏制伏;於甘露界繫念思惟;如是能入無漏定。
〈決擇‧聲聞地〉卷68說:「已得聖道諸有學者,由增上意樂,於諸取蘊觀為如病,乃至如障;如是觀已,為斷餘結,復起上位清淨無常見,乃至無我見。」已得聖道的聖人,已有清淨的無常等四見,依後得智觀五蘊身如病等見,為令無常等四見增長,及為得心善解脫故,又修上位的無常等四見。
窺基大師在《瑜伽師地論略纂》卷10解釋真實義品中,說到出世間的根本無分別智及出世間後得智的差別:
一、依如所有性諸法真實義,指無分別智,緣理之智,如境道理,稱合實性而觀。
二、依盡所有性真實義,即後得智,緣事為境,盡境界性,而能觀之。
又觀四諦十六行相、三空門等觀智,觀如所有性。上下二界八觀心雖後得智仍屬出世智。
後得緣相見道有性真如故,名如所有性;若後得緣有常無常有漏無漏等事差別門,不作相見道真如解之世間智,名盡所有性。也就是後得智,分為二智,若所緣是世間事,名世間後得智,若所緣是真如,名出世間後得智。
《成唯識論疏抄》卷12說:菩薩依後得智,緣他心智及緣世俗境時,是現量,俱稱本質相分,如五識所緣境唯是現量,俱稱本質相分。
據《佛光大辭典》說:後得智又作無分別後智、後得無分別智,無分別智之一,與「根本無分別智」(根本智)相對,即根本無分別智後所得之智。蓋此智乃根本智所引,能暸達依他如幻之境,故稱如量智、權智、俗智。又根本智為非能分別、非所分別,此智則為所分別、能分別。於十波羅蜜中,與後之方便善巧等四波羅蜜相配。
據無性《攝大乘論釋》卷8載,此智可別為五種:
一、通達思擇,於真如決定,於真如現觀,故稱通達;由後得智思擇如是所得通達,即於中自內審察此事如是,故稱通達思擇。
二、隨念思擇,謂於後時隨念通達,念言「我曾通達是事」,故稱隨念思擇。
三、安立思擇,謂從此出,如所通達為他宣說,故稱安立思擇。
四、和合思擇,謂以總相觀緣一切法,由此觀故進趣轉依,或轉依已,重起此觀,故稱和合思擇。
五、如意思擇,謂智現前,隨所思惟,一切如意,如令地等變成金等,故稱如意思擇。
又此智與斷道有關,〈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5說:「後智思惟所緣故,令彼所斷(根本智所斷煩惱),更不復起。又前智能進趣修道中出世斷道,第二智(後智)能進趣世、出世斷道,無有純世間道能永害隨眠。」
卯七、釋無所依住
第七科釋無所依住,解釋無所依住的體相。
云何於身無所依住?謂依諸定修習念住,即於彼定無有愛味,乃至無有住著。
什麼是於身無所依住?是指依止各式各樣的禪定修習念住時,於所修定沒有愛味,乃至不會住著於身。
修習禪定應當循序漸進往上,不以得少為足。愛味住著,會使所得禪定不能上進,也會退失,嚴重時與欲在一起,會使禪定退失。
寅二、四念住攝
第二科四念住攝,說明四念住所攝的正觀。
云何於世間無所取執?謂於四顛倒已永斷滅;永斷滅故,於彼身等終不執取淨、樂、我、常。
什麼是於世間無所取執?是指對於淨、樂、我、常四種顛倒事,已永遠斷除了。由於永遠斷滅四種顛倒,對於色身終究不會執著身體是清淨的、快樂的,是我我所的、是常住的。以上是總說,可見安住於出世間正見的重要。
辛四、染淨德失31 壬一、建立五種補特伽羅5 癸一、標
第四科染淨德失,依31相說明清淨功德或染污過失的差別,分三十一科;第一科建立五種補特伽羅,依染淨德失建立五種有情,又分五科;第一科標,標出五種。
復次,依止施設建立五種補特伽羅。
其次,依有情追求生命境界的清淨功德或染污過失,隨順世間安立有五種有情。
癸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云何為五?
是哪五種?
癸三、列
第二科列,列舉出來。
一、欣樂喜樂諸異生者,二、欣樂障斷見跡行者,三、欣樂解脫見趣行者,四、到究竟見趣行者,五、到究竟見跡行者。
由染淨建立五種有情:
一、欣樂喜樂諸異生者,欣喜愛樂諸欲及禪定所生喜樂的凡夫有情。
二、欣樂障斷見跡行者,包括欣樂斷除煩惱障,見到聖諦道跡的聖者有情,有未得及已得四靜慮的差別,及欣樂斷除定障的有情,於八勝處或十遍處有未證或已證的差別。
三、欣樂解脫見趣行者,欣樂無我解脫的外道有情,於五蘊無我無我所的正見或是未得或是已得,有這二類差別。
四、到究竟見趣行者,執非想非非想處為究竟涅槃,於非想非非想處定未得、已得的凡夫有情。
五、到究竟見跡行者,於六觸處,無餘永斷煩惱,證得究竟涅槃的阿羅漢。
這五種有情的體相,下文有詳細的解釋。
癸四、釋5 子一、欣樂喜樂諸異生者
第四科釋,解釋,分五科;第一科欣樂喜樂諸異生者,說明欣樂喜樂的各種凡夫相。
云何欣樂喜樂異生補特伽羅?應知此有四種。謂欣樂欲生喜樂、欣樂有尋有伺定生喜樂、欣樂無尋有伺定生喜樂、欣樂無尋無伺定生喜樂差別故。
什麼是欣樂喜樂異生補特伽羅?凡夫都是好樂喜樂的境界,歡喜愛樂喜受與樂受。應該知道這類有情有四種差別,包括:
一、欣樂欲生喜樂,有一類有情,歡喜愛樂欲界的色聲香味觸男女產生的喜受樂受。
二、欣樂有尋有伺定生喜樂,這類有情歡喜愛樂由初禪有尋有伺定得來的喜受與樂受境界。
三、欣樂無尋有伺定生喜樂,這類有情歡喜愛樂由初禪到二禪的中間定所生的喜受與樂受。
四、欣樂無尋無伺定生喜樂,這類有情歡喜愛樂二禪以上無尋無伺定,即二禪所生的喜受與樂受,及三禪所生的樂受。
三界的凡夫眾生約喜受樂受來說,分成這四類,由此而有染淨的差別。欣樂欲生喜樂的凡夫是雜染的,欣樂三種定所生的喜受樂,觀待欲界有情是相對清淨的。
子二、欣樂障斷見跡行者2 丑一、徵
第二科欣樂障斷見跡行者,說明欣樂障斷見跡行有情的差別相,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欣樂障斷見跡行補特伽羅?
什麼是欣樂障斷見跡行的補特伽羅?
丑二、釋2 寅一、標差別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標差別,標出二種差別。
應知此有二種。謂欣樂煩惱障斷、欣樂定障斷差別故。
應當了知此欣樂障斷見跡行的有情有二種:
一、喜歡斷除煩惱障的;
二、喜歡斷除定障的。定障與煩惱障不同,定障不障礙修行人生死的解脫,煩惱障會障礙行者生死的解脫。一般說,斷除愛見煩惱可以證得阿羅漢果。但是阿羅漢不一定都完全斷除定障,所以有二種阿羅漢:
一、慧解脫阿羅漢,是沒有得到滅盡定的阿羅漢;
二、三界愛見煩惱斷除了,定障也完全斷除,已成就滅盡定,稱為俱解脫阿羅漢。
這是欣樂煩惱障與定障斷除的有情差別。
寅二、別釋相2 卯一、欣樂煩惱障斷
第二科別釋相,各別解釋二種有情的差別相,分二科;第一科欣樂煩惱障斷,說明欣樂煩惱障斷除的有情的差別。
欣樂煩惱障斷補特伽羅,於現法樂住未得已得,於一切種有想等至未得已得,謂於依止及於觀察所知有差別故。
欣樂煩惱障斷除的有情,於四種根本靜慮的現法樂住還沒有證得或是已經證得,於一切種有想的等至禪定還沒有證得或是已經證得,這是於所依止的定及於觀察所知境界有所差別的緣故。
修學止觀,能夠斷除煩惱。這樣的人也有幾種:於現法樂住是指四種禪,初禪二禪三禪四禪。有想等至,是指下三空定以下的禪定: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不包括非想非非想處定,因為它不能作為斷煩惱的依止。非想非非想處定不是有想也不是無想,想很微細,所以沒有安立在有想等至裡面。
欣樂煩惱障斷除的有情於現法樂住有未得已得的差別,未得是說有一類有情未得四種根本靜慮的現法樂住,依止未到地定修習四諦等觀行而證得出世間的無分別智,這在前文說到有二類,一種是鈍根的苦遲通行者,一種是利根的苦速通行者。有一類有情已得四種根本靜慮的現法樂住,依四種根本靜慮修習四諦等觀行而證得出世間的無分別智,這在前文說到也有二類,一種是鈍根的樂遲通行者,一種是利根的樂速通行者。所以文後面說於依止有差別故,其中的義理就是這樣。
欣樂煩惱障斷除的有情於一切種有想等至未得已得,有想等至略說指三空定,廣說包括無有處定以下三空定及四種靜慮都是有想等至。所有有想等至必須斷除下地煩惱障,才能證得上地定。所以文後面說於觀察所知有差別故,如空無邊處定,必須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觀察思惟「空無邊之相」,才能證得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必須超越一切空無邊處,觀察思惟「識無邊之相」,才能證得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必須超越識無邊處,破其識相,更思惟「無所有之相」而安住之,才能證得無所有處定。由此可知想要入不同的有想等至,必須觀察不同的所知事同分影像才能證入。
修斷煩惱的聖道行,修成功是解脫煩惱,如果執著,也會與禪定相應,這部分可以參考印順法師的《性空學探源》及《空之探究》裡說到:佛說禪定不是單為禪定而禪定的,有些部派將禪定與智慧分開來說,有些是合起來說。一切有部特別說明,禪定本身不是智慧,不是毗婆舍那,也不是解脫,如滅盡定是為了止息受與想,這是定慧差別論,定與慧有不同的差別作用。另一類學者是定與慧合起來一起說,在《成實論》裡,認為修聖道時要與禪定相結合,這是依據大眾分別說部,認為滅盡定屬於八解脫。本論說的八解脫裡最後一個解脫是滅受想定解脫,是沿用大眾說部的說法。又如《華嚴經》說到,滅盡定是七地菩薩證入諸法甚深空理的一種禪定,這是將空慧與禪定結合在一起說。這些在經裡有各種不同的解釋。在部派有這樣的分別:定慧差別或定慧合一的說法。
卯二、欣樂定障斷
第二科欣樂定障斷,說明欣樂定障斷的有情的相狀。
欣樂定障斷補特伽羅,於一切勝處未得已得,及於一切遍處未得已得。
欣樂定障斷除的有情,是指於八勝處中的一切勝處還沒有證得的及已經證得的有情,及於十遍處中的一切遍處還沒有證得的及已經證得的有情。
有一類行者喜歡斷除禪定的障礙,希望得到神通。這類行者於一切八勝處:
一、內有色想外觀諸色少;
二、內有色想觀外諸色多;
三、內無色想外觀諸色少;
四、內無色想外觀諸色多;
五、內無色想外觀諸色青黃赤白,及下三空定。
共有八種勝處。如果修好了,可以制伏色法。
因此第一種欣樂定障斷的行者,於一切勝處有未得、已得的差別。
第二類行者是指再往上,修十遍處,遍處的所緣境是青黃赤白地水火風加上空無邊處及識無邊處,十種遍處。這些都是修神通的,也有未成就或是已成就的差別。
如果未得八勝處及十種遍處,則沒有神通;如果將煩惱障斷除,定障也完全斷除了,可以有神通乃至滅盡定,這是俱解脫阿羅漢。
子三、欣樂解脫見趣行者
第三科欣樂解脫見趣行者,說明欣樂解脫見趣行者的相狀。
云何欣樂解脫見趣行補特伽羅?謂諸外道起如是見:我為非有、我所為非有,我當無有、我所當無有。彼於此見未得已得。
什麼是欣樂解脫見趣行的有情?是指一類外道生起這樣的思想及見解:約現在世來說,五蘊不是我,沒有一個我在造作,我所有的一切也是沒有的;約未來說,主體性的我也是沒有的,屬於我所有的一切境界,在未來也是沒有的。這樣的無我正見,這類入佛門的外道行者可能成就,可能沒有成就。
《披》謂諸外道起如是見等者:彼諸外道入佛聖教,證諦現觀,故起如是正見:我為非有、我所為非有。又於現在因觀無常性,由是因緣,得決定見,謂我當無有、我所當無有。義如攝異門分釋。(陵本八十三卷二十二頁6346)
這類外道來到佛的聖教裡,由修行四諦證入聖諦現觀,因此生起這樣的正見:我、我所皆不可得,受想行識裡面沒有我,無我無我所。又由於現在觀察色受想行識五蘊無常性的因緣,得到無我的決定正見,認為將來也是沒有我,也沒有我所的。
其中的義理如〈攝異門分〉卷83,2509頁的解釋。
子四、到究竟見趣行者
第四科到究竟見趣行者,說明到究竟見趣行者的相狀。
云何到究竟見趣行補特伽羅?謂於非想非非想處未得已得。
什麼是到究竟見趣行的有情?是說於非想非非想處定還沒有證得的或已經證得的有情。
《瑜伽論記》卷19說這類有情執著非非想處定以為究竟涅槃,所以名究竟見趣行補特伽羅。
子五、到究竟見跡行者
第五科到究竟見跡行者,說明到究竟見跡行者的相狀。
云何到究竟見跡行補特伽羅?謂於六觸處無餘永斷究竟證受。
什麼是到究竟見跡行的有情?這是阿羅漢,六根接觸六塵,色聲香味觸法,都不會生起任何煩惱。阿羅漢的愛見煩惱已永遠斷除,究竟圓滿的證得涅槃不受一切法的境界,是第五類的人。
癸五、結
第五科結,結語。
如是名為依止施設建立五種補特伽羅。
如前所說由眾生所追求境界的染淨差別,用語言文字安立,分別有五類的有情,名為依止施設建立五種補特伽羅。
壬二、鄔波索迦有三種德2 癸一、標列
第二科鄔波索迦有三種德,說明優婆塞有三種功德,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三種。
復次,鄔波索迦有三種德。一、清淨,二、能造作,三、能引發。
其次,在佛法裡面優婆塞有三種功德。
一、清淨,意樂、持戒及正行清淨。
二、能造作,能造作三寶所作事。
三、能引發,能引發同法的世間智及不同法的出世間智。
鄔波索迦,有多種不同名稱。據《中華佛教百科全書》說鄔波索迦,原為印度各宗教所通用之名稱,原義為「侍奉者」、「服事者」,指侍奉或服事出家修行者之人。佛教取之以為男性在家佛教徒之專用語。
癸二、隨釋3 子一、清淨2 丑一、標差別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三科;第一科清淨,說明清淨的體相,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差別,標出差別。
清淨者,謂意樂清淨、戒行清淨、證清淨。
清淨方面:指意樂清淨、戒行清淨、證清淨,三種。
丑二、隨別釋3 寅一、意樂清淨
第二科隨別釋,隨各別的解釋,分三科;第一科意樂清淨,說明意樂清淨的相狀。
意樂清淨者,謂於佛寶等遠離疑惑,不希世事謂作吉祥。
意樂清淨方面,是指對佛寶、法寶、僧寶等功德能遠離疑惑,至少成就聞所成慧,對三寶不再懷疑,不會希求世間的榮華富貴,不認為世間盛事是吉祥的。
寅二、戒行清淨
第二科戒行清淨,說明戒行清淨的相狀。
戒行清淨者,謂能圓滿所有學處。
戒行清淨方面,是指能夠圓滿所有的五戒學處。
寅三、證清淨
第三科證清淨,說明證清淨的相狀。
證清淨者,謂能證得世出世清淨故。
證清淨方面,是指修行更高的優婆塞,能夠成就世間的清淨,證得四禪四空定,乃至能成就出世間的初果二果三果,這是證清淨。優婆塞最高證得三果,若證得四果必然出家或入涅槃,則不再是優婆塞了。
子二、能造作
第二科能造作,說明能造作的德相。
能作三寶所作事故,名能造作。
能造作佛法僧三寶所做的事,能夠修證,也能夠修福修慧,名能造作。
子三、能引發
第三科能引發,說明能引發的德相。
能引發同法、不同法者智故,名能引發。
能夠引發同法者有漏的智慧,不同法者無漏的智慧,名能引發。
另一種解釋:引發同法智,指與自己一起學習的優婆塞是同法者,也能夠引發沒有在一起學習的出家五眾殊勝無漏的智慧,或在家有學聖者的殊勝智慧。
壬三、三不共法2 癸一、標列三種
第三科三不共法,說明三種不共法,分別佛法與外道的差別,分二科;第一科標列三種,標示列舉初三種。
復次,有三種法。一、聞法,二、行法,三、究竟證法。
其次,有三種法,一、聞法,聽聞的法;二、行法,修行的方法;三、究竟證法,究竟所證的法。由這三種法可以看出佛法與外道的差別。
癸二、料簡不共2 子一、簡外道3 丑一、聞法
第二科料簡不共,思量簡別佛法不共於外道之處,分二科;第一科簡外道,簡別外道,又分三科;第一科聞法,約所聞法簡別佛法不共於外道之處。
又外道法是顛倒說。
佛教徒所追求的佛法與外道是不一樣的,外道法是顛倒說,佛法是不顛倒說。
在〈決擇‧聞所成慧地〉卷64從所聽聞的法說明佛法沙門、外道婆羅門的勝劣差別。指出婆羅門所聽聞的法,其義理是空虛下劣的,也沒有為他人開演顯示出來,又文句的含義也隱藏不明白,所以婆羅門是下劣的。沙門是佛法的出家眾,聽聞法的義理是圓滿殊勝的,而且佛也為眾生開示演說,文句的義理也很明顯易了,因此沙門所聽聞的法是勝妙的。
丑二、行法
第二科行法,說明行法。
所有禁戒非可現見,依止邪願修梵行故。
外道所有的禁戒,主張修持苦行戒,如持牛戒或狗戒,得不到好的結果,是有因行無果利,不能使內心證得清淨,稱為非可現見,依止邪願修梵行,由於不知真實究竟處,以為證得禪定就是證得聖道,而有邪梵行求,最高只能修到三界的非想非非想處天去,不能出離三界。反之在佛法裡的戒是使行者內心清淨,是不共於外道的。
〈決擇‧聞所成慧地〉卷64說:外道婆羅門,其戒法,隨何種類、隨何身分及隨種種狀況差別,開許殺害眾生等惡法,所以婆羅門的行法是下劣的。而沙門的戒法是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等善法,不許有任何傷害眾生之事,所以沙門的行法是勝妙的。
丑三、究竟證法
第三科究竟證法,說明究竟證法。
所有等至有熱惱,非究竟,不能趣究竟、不能出離故,共諸外道故、共諸異生故。
外道婆羅門所修的等至(禪定)是有熱惱的,因為這類人對禪定有種種的愛見煩惱,不是究竟的,禪定會退失,不能趣向究竟涅槃,不能解脫煩惱出離三界,外道也可以修禪定,但就算得到甚深的禪定還是三界輪迴的凡夫。
〈決擇‧聞所成慧地〉卷64說:外道婆羅門所有的證法,是以初禪天等的梵世間為究竟解脫,梵世雖是離欲的,但未解脫煩惱,還會退還欲界的,是與煩惱相雜的,而且有苦惱,因此所證得的法是下劣的。沙門所證的法,以入涅槃為究竟,不會再退轉,一向遠離煩惱的汙垢,內心一向清淨寂靜安樂,應當知道沙門的究竟證法是勝妙的。
子二、翻內法
第二科翻內法,反過來說內法。
諸佛正法與彼相違,是真善說、是可現見,乃至智者自內所證。
諸佛所說的正法是與婆羅門外道是相違反的。佛說的正法是真實的善說,初說是善、中說是善、後說也是善。初善,聽聞時能令有情生歡喜;中善,修行時無有艱苦,遠離二邊,依中道行;後善,極究竟遠離煩惱垢,及一切究竟離欲為後邊。佛說的正法是可現見,能使行者如實現見所知境,乃至有智慧的人能夠由自內心所證的真實義而轉凡成聖。
《披》有三種法等者:如前聞所成慧地決擇中說:由五法故,沙門、婆羅門勝劣差別。何等五法?一者、聞法,二者、戒法,三、攝受法,四、受用法,五、證得法。(陵本六十四卷三頁5080)今此行法,攝彼第二、第三、第四,故成三種。
如前〈決擇‧聞所成地〉卷64,2050頁中說:由五種法的緣故,使出家的沙門、外道的婆羅門有勝劣的差別:是哪五種法?
一、聞法,沙門與婆羅門所聽聞的法,是不同的。
二、戒法,沙門與婆羅門所持的戒法,是不同的。
三、攝受法,婆羅門攝受障道田事、宅事、財貨事等,及攝受妻子、奴婢、僮僕等類,故是下劣。沙門所有攝受之法,除離苦法(四諦法)外,更無所有,故是勝妙。
四、受用法,婆羅門所受用法,受用障道塗飾、香鬘、莊嚴具等,又現受用歌舞、作倡、戲笑等事,又現受用婬欲等法,故是下劣。沙門所有受用之法,受用無罪正聞思修所成智慧的法喜,故是勝妙。
五、證得法,婆羅門所有證法,但以梵世為究竟故,復退還故,雜染汙故,有苦惱故,是其下劣。沙門證法,以般涅槃為究竟故,無退轉故,一向離垢故,一向安樂故,當知勝妙。
此處所說的行法,將彼處所說的戒法、攝受法、受用法合併為一,因此五種法歸納成三種法。
壬四、諸欲得捨次第2 癸一、總標
第四科諸欲得捨次第,得到欲或捨欲也是有次第,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要義。
復次,諸欲得捨次第,謂當宣說先所應作。
其次,行者想要得到欲或棄捨某種欲,應該宣說先要做什麼事情,也是有次第的。
癸二、別辨2 子一、得3 丑一、由此故得
第二科別辨,各別說明,分二科;第一科得,說明得欲的因緣,又分三科;第一科由此故得,說明由何因而得。
由此故得,謂由布施、持戒。
由此故得方面,是指由布施、持戒是能得諸欲的因。欲得果,必先種因。
丑二、於此可得
第二科於此可得,說明於此可得的果。
於此可得,謂在天上。
由此可得方面,是指有種因所以能得果,如布施,持戒可以生天。
丑三、得已受用
第三科得已受用,說明得果後的受用。
由此受用,謂由愛味。
得已受用方面,是指因為布施持戒生天了,可以受用好的色聲香味觸。有好的色聲香味觸,容易生起愛味,愛著美好的五欲,樂在其中。
以上是說明得欲的因,還有得到欲時可能會生愛味的過患。
子二、捨2 丑一、知欲過患
第二科捨,有人得到欲,也會棄捨,分二科;第一科知欲過患,說明知道欲的過患。
由此故捨,謂由過患。
由此故捨方面,是指五欲讓人迷惑,由於了知諸欲的過患,所以得以捨棄諸欲。
丑二、捨欲差別2 寅一、由世間道
第二科捨欲差別,說明捨欲的差別,分二科;第一科由世間道,由禪定而棄捨欲。
如此差別,捨於事欲及煩惱欲,謂由出離遠離功德。
如此差別,是指:捨棄於五塵的事欲以及由心所生的煩惱欲,也就是說由出家能捨棄於色聲香味觸這五塵的事欲,依出離功德捨棄事欲;以及由禪定能捨棄由心所生的尋思煩惱欲,依遠離下界煩惱的禪定功德能捨棄煩惱現行的煩惱欲。
如〈本地分‧菩薩地〉卷35說:正信捨家,趣於非家,解脫樊籠居家迫迮種種大苦,名出離樂。正信捨家,趣於非家,解脫樊籠居家迫迮種種大苦,名出離樂。
寅二、由出世道
第二科由出世道,說明由出世道。
又若顯示清淨品法,謂應稱讚四沙門果,從彼決定無退墮故,或出世間故。
又若是為了顯示清淨品類的法,是指應稱讚所成就的四種沙門果,因為成就了四沙門果等清淨品類的法,決定無有退墮,是屬於出世間的,是無漏的聖道果。
真正的清淨指已證聖道的聖者:初果二果三果四果,決定不會再退墮到凡夫的境界,所以能夠出離世間煩惱。因此要捨掉欲應該修四沙門果,才能夠真正棄捨。
《披》謂當宣說先所應作等者:本地分說:云何名為善說正法?謂於時時能善宣說初時所作無倒言論。所謂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於諸欲中,能廣開示過患出離清淨品法。(陵本二十五卷四頁2085)此中諸義,準彼應知。
在〈本地分‧聲聞地〉卷25,861頁中說:什麼稱為善說正法?是指於時時能善巧宣說初時所作無有顛倒的言論。對於初到佛門的人,要為其開示什麼是布施?布施的道理,持戒的道理,生天的道理。於諸欲中,能詳細開示事欲及煩惱欲的過患,離欲的方法,教導修習禪定或是修習聖道,以及出離的清淨品法。必須這樣開示,才能使學習佛法的人,知道什麼因緣會得到欲,什麼因緣能捨棄欲,這是第四科諸欲得捨的次第。這其中詳細的義理請參考卷25,861頁所說,依照那裡的解釋,應該知道。
壬五、驅擯犯戒因緣
第五科驅擯犯戒因緣,說明驅擯犯戒因緣。
復次,由三因緣,同梵行者應當和合驅擯犯戒。一、為護他故;二、彼不堪為上法器故;三、彼能令僧無威德故。
其次,由三種因緣,同修離欲梵行的行者,對於有嚴重犯戒的同參,應該和合驅擯犯戒者。這三種因緣是:
一、為了保護他,若他真的犯戒,在佛法裡面是虛受信施,來生墮入三惡道則苦不堪言,為了保護他,或是為了教誡其他同梵行者不要犯戒,或是為了保護其他同梵行者不受干擾,而將他驅擯。
二、彼不堪為上法器故,這類人犯嚴重的戒,無有堪能成為上等法器,不能證得聖道果,所以將他驅擯。
三、彼能令僧無威德故,這類人會使出家眾沒有威德,使居士或者信徒譏嫌,而對佛法失去信心及恭敬心,所以將他驅擯。
這當中還應注意,若行者犯下中品過,為教誡其餘行者,權巧暫時驅擯後,若犯者懺悔清淨,還可以攝受他回僧團,若犯上品過罪應可驅擯則盡形壽不與他共住。
《釋氏要覽》卷3說:梵罰有二種。一、默擯,指一切人不與惡性比丘犯來往言話等。二、滅擯,指犯重罪,心無慚愧、眾所不容、不可共住,有人在僧中舉罪,則作羯磨說出他的罪行,而將他驅出。
壬六、愛樂尸羅因緣2 癸一、總標
第六科愛樂尸羅因緣,說明愛樂尸羅的因緣,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四種因緣。
復次,由四因緣,令於尸羅深生愛樂。
其次,有四種因緣,會使行者對於戒從心裡深刻的生起愛樂心。
癸二、列釋4 子一、由師教
第二科列釋,列出解釋,分四科;第一科由師教,說明由師教的因緣。
一、由師教。遠離二邊,制立所學故。
一、由師教,由善知識師長的教導:佛教導行者遠離苦樂二邊,制立種種戒。由此師教的因緣,使行者知道如何斷惡、修善、度眾生,對於戒從心裡深刻的生起愛樂心。
子二、由自內
第二科由自內,由自己內心的因緣。
二、由自內。非極猛利貪等類故。
二、由自內,由於行者自己的內心,沒有很強的貪瞋癡等煩惱。由此煩惱輕微的因緣,使行者對於戒從心裡深刻的生起愛樂心。
子三、由助伴
第三科由助伴,由於助伴的因緣。
三、由助伴。彼極柔和,易共住故。
三、由助伴,由於與行者共住的同梵行者,非常的柔和,容易共住。由此柔和的同梵行者為助伴的因緣,使行者對於戒從心裡深刻的生起愛樂心。持戒清淨不會侵犯他人,能使同梵行者容易共住,對於戒也會深生愛樂。
子四、由加行
第四科由加行,說明由加行的因緣。
四、由加行。不住懈怠故。
四、由加行,由於行者很努力研究及行持戒律。由此精進不懈怠的因緣,使行者對於戒能深生愛樂。精進持戒,使其持戒越持越清淨,戒清淨內心歡喜,展轉能夠成就禪定乃至聖道。
總之由師教、自心煩惱少、助伴柔和、精進加行這四種因緣,使行者對於戒能深生愛樂。
壬七、四種觀察尸羅
第七科四種觀察尸羅,用四種角度來觀察戒的相貌。
復次,有四種觀察尸羅。一、由共住,信知是有;二、於厄難,信知堅牢;三、由世務,信知無闕;四、由言論決擇,信知無戀,見不壞故。
其次,有四種方法可以觀察行者的戒到底持得清不清淨?持到什麼程度?
一、由共住,信知是有。與他人共住時,若其心溫潤、其心純淨,柔和易可共住,則可以了知觀察自己或是他人有持戒。
二、於厄難,信知堅牢。當遇到很困難的境界時,如果能堅持戒行而不犯戒,則可以肯定此人持戒的信心很堅固牢靠。
三、由世務,信知無闕。由行者於日常生活中行住坐臥四威儀、搭衣持鉢等各種所作事、及念佛坐禪等善品加行處,若能遵守規矩,隨順世間及戒律的軌範規則,則可以肯定此人沒有闕戒,能夠輕重等持。
四、由言論決擇,信知無戀,見不壞故。名為先故想,想為先故說,由所說的語言可以決斷簡擇善巧,由此了知行者對戒所規定的於身與財沒有顧戀,或者持戒的思想正確,沒有壞見,不會由於邪願邪追求而持錯誤的戒,也不會堅持戒為究竟,能了知除了持戒,還要向上修習定、慧。
《披》四種觀察尸羅等者:謂由柔和,易可共住,信知安住具戒,是為第一。若遇厄難,能不毀犯學處,信知堅守尸羅,是為第二。於所作事,成就軌則,隨順世間,不越世間;隨順毗奈耶,不越毗奈耶;由是因緣,信知尸羅無闕,是為第三。受學學處,決擇善巧;由是因緣,信知於所受戒不起邪願,一切身財無有顧戀,由不執戒以為最勝,見不壞故。
由四種角度觀察行者是否有安住淨戒:
一、若是戒持得很好,很柔和易於共住,可信知是安住具戒。
二、遇到困厄危難時,能不毀犯所學的戒,可信知是堅守淨戒。
三、於日常所作事,都能成就軌範規則,隨順世間、不越世間;隨順毗奈耶、不越毗奈耶,由此信知尸羅無闕。
四、於受學戒的學處,能決擇善巧;由此因緣,信知於所受戒,不生起邪願,不會因邪見而持錯誤的身護、語護等戒,如外道希望生天而持牛戒、狗戒;對一切身體財物沒有愛顧戀著,這是由於不執著戒是最殊勝的,所持的正見沒有破壞的緣故。
壬八、心趣遠離等2 癸一、三種趣相2 子一、約時位辨3 丑一、心趣遠離
第八科心趣離等,說明心趣遠離等相,分二科;第一科三種趣相,說明三種趣相,又分二科;第一科約時位辦,約時間空間說明,又分三科;第一科心趣遠離,說明心趣遠離的相狀。
云何心趣遠離?謂於住時處憒鬧者。
什麼是心趣遠離?是指於住處時,處於憒鬧的環境中,於是心厭憒鬧而趣向遠離。這是由心厭憒鬧而想令身於遠離處修習善法,或者說於住處修止觀時,心有煩惱的憒鬧,自覺厭離,而修對治作意遠離煩惱。
丑二、心趣出離
第二科心趣出離,說明心趣向出離生死。
云何心趣出離?謂於聚落而遊行者。
什麼是心趣出離?是指行者出外於聚落而遊行時,心裡想出離生死,外面是生死的境界,到聚落去時心裡不執著外面的境界,這是心趣出離。
丑三、心趣涅槃
第三科心趣涅槃,說明心趣涅槃。
云何心趣涅槃?謂居寂靜處奢摩他等相者。
什麼是心趣涅槃?是指居住在寂靜處,如在寺廟裡,修止觀,修四念處等相,為斷除煩惱,內心是趣出生死、趣離煩惱、好樂寂滅涅槃。
以上是約時間空間說明。
子二、約依處辨
第二科約依處辨,約依止處來說。
復有差別。謂依遠煩惱說趣遠離,依出生死說趣出離,依入涅槃宮說趣涅槃。
又有差別,依止遠離煩惱說為趣遠離,依出離生死說是趣出離,依入涅槃宮,說為趣涅槃。
癸二、得果異名
第二科得果異名,由心趣遠離等,說得果的異名。
一切受并相續滅故,名為無影、名為寂滅;三苦永離故,名為寂靜;煩惱熾然熱惱永息故,名為清涼;得無上跡故,名為真梵。
所有的受消滅,所有受是識樹影,於行者入無餘涅槃時不復有故,已經棄捨,名為無影。身相續滅,指身體入無餘涅槃,諸有漏識於現法中畢竟滅盡故,名為寂滅,身滅名寂滅。三惡道苦永遠斷除的有學解脫,名為寂靜。熾盛的煩惱已經永遠止息的無學解脫,稱為清涼;成就三乘最高的聖道之跡,真正的離欲清淨,稱為真梵。
此處可參考〈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4所說:「又所有受是識樹影,彼於爾時不復有故,名永離影;諸有漏識於現法中畢竟滅盡故,名寂滅;諸無漏識隨其次第有學解脫,名為寂靜;無學解脫,名曰清涼;餘依永滅,故說清淨。」。
壬九、聞法過失
第九科聞法過失,說明聞法中會生起的過失。
復次,由三過故,不能無倒聽聞正法。一、散亂故;二、愚癡故;三、不恭敬故。
其次,由於三種過失使行者不能沒有顛倒錯誤的聽聞正法:
一、散亂,在聽法時心很散亂,想東想西的,心不專注,由此而聽錯或起顛倒想。如覆器之過。
二、愚癡故,自己沒有判別的能力,對於聽到的是正確或不正確的不能了知。如漏器之過。
三、不恭敬故,聞法時不恭敬法,不知是無上甚深微妙法,不知聽聞佛法的因緣是非常殊勝的,不能生起恭敬心。如污器之過。
壬十、聞修器相
第十科聞修器相,成為可以聽聞與修行法器的相貌。
復次,有五種相為聞修器。一、謙下心,二、奉行心,三、攝受義心,四、善攝受義心,五、恭敬心。
其次,具五種相貌才是聞修的法器:
一、謙下心:聞法修行要謙卑下心,〈攝異門分〉卷84說:於他人說法時,應正了知:勿我於中,當為障礙,即便慇重,以謙下心,坐於卑座,具足威儀;隨其所能,聽聞正法,起恭敬相;為欲啟悟先未解義,而興請問;若不悟解,或復沈疑,終不譏誚。於其勝者,恭敬隨順;於等、於劣,恭敬法故,亦不輕懱;於說法師,深生尊重。謙下才會想要聽聞、想要修行,謙下心是聞修的法器。
二、奉行心,行者聽到佛開示的法,願意依教奉行,才是聞修器。
三、攝受義心,聽聞佛法時能攝受法義,及能思惟、決擇、通達其中的義理。
四、善攝受義心,能善巧理解領受及能執持義理於心,能以所聞修行斷除煩惱。
五、恭敬心,具恭敬心,敬師重法,於所聞法能依教修行。
此處說聞修器,若具足而說,應當說為聞思修的法器。
壬十一、大師功德3 癸一、標
第十一科大師功德,大師是指佛,佛的功德,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五種。
復次,於善說法毗奈耶中,略有五種大師功德。若有大師具成就者,便能映蔽外道沙門、婆羅門師。
其次,於佛善說的法與律中,要略而言有五種功德。若有大師具有成就如佛的功德者,就能夠映蔽外道出家人及有學問的婆羅門師。
癸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五?
是哪五種功德?
癸三、列
第三科列,列舉出來。
一、於諸戒行終無誤失;二、善建立法;三、善制立所學;四、於善建立法、善制立所學中,隨所疑惑皆能善斷;五、教授出離。
大師的五種功德是:
一、於諸戒行終無誤失。所成就的戒行終究無有過失錯誤,如身語意的三不護等。
二、善建立法。能善說法教化,圓滿敎說經論,善巧建立佛法。
三、善制立所學。大師還能夠很圓滿的、很完整的制戒、善巧安立制教。
四、於善建立法、善制立所學中,隨眾生所生疑惑處都能善巧教導及斷疑解惑。
五、教授出離,大師能使眾生斷惑證真,教授出離三界的法教。
壬十二、能出離道
第十二科能出離道,出離三界的道。
復次,由三因緣,唯有此道能得出離,謂無我見。一、未曾得故;二、現能對治諸煩惱故;三、現於解脫無怖畏故。
其次,由三種因緣,唯有這種方法能得出離,指無我的正見。這是標示出離道修行的重點有三因緣,修持無我觀,使眾生能夠出離三界。
一、未曾得故,眾生從來沒有得過無我見。
二、現能對治諸煩惱故,有無我見,就能夠對治種種的煩惱,所有煩惱都是因為我見而生。
三、現於解脫無怖畏故,了知無我,於解脫三界,無我、無我所的涅槃,無有怖畏。
由以上三因緣,唯有無我見能使眾生解脫。成就人無我見,可以解脫三界。若人無我、法無我,二種都成就,可以成就無上菩提。
壬十三、四種歡喜2 癸一、標列種類
第十三科四種歡喜,說明四種歡喜,分二科;第一科標列種類,標示列出它的種類。
復次,有四種歡喜。一、儉素歡喜,二、積習梵行歡喜,三、無悔歡喜,四、樂斷樂修歡喜。
其次,有四種歡喜:
一、儉素歡喜,行者的生活節儉樸素,能少欲精進,得少欲歡喜。
二、積習梵行歡喜,能夠積集修習離欲清淨的梵行,得梵行離欲歡喜。
三、無悔歡喜,持戒清淨,無有所犯,不會有後悔事,得無悔定地歡喜。
四、樂斷樂修歡喜,樂於修習聖道斷除煩惱,樂於修學止觀,得修斷歡喜。
癸二、別辨引樂
第二科別辨引樂,特別的說明這四種歡喜,能夠引生四種快樂。
第一歡喜,能引少欲樂;第二歡喜,能引遠離樂;第三歡喜,能引三摩地樂;第四歡喜,能引三菩提樂。
第一、儉素歡喜,歡喜儉樸,能夠得到少欲的快樂。如〈本地分‧菩薩地〉卷35說:正信捨家,趣於非家,解脫樊籠居家迫迮種種大苦,名出離樂。
第二、積習梵行歡喜,歡喜修習梵行,歡喜離欲,遠離欲的境界,能引發遠離欲的快樂。如卷35說:斷除諸欲惡不善法,證初靜慮離生喜樂,名遠離樂。
第三、無悔歡喜,由持戒清淨,無有所犯,能無悔、歡、喜、安、樂而得正定,由此引發三摩地樂。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8中所說。又如卷35說:第二靜慮已上諸定,尋伺止息,名寂靜樂。
第四、樂斷樂修歡喜,行者歡喜修行,斷除煩惱,能引發聲聞、緣覺、無上菩提的三菩提樂。三菩提樂可作二種解釋,一是引發三種菩提的快樂,二是引發正覺的快樂。如卷35說:一切煩惱畢竟離繫,於所知事如實等覺,此樂名為三菩提樂。
壬十四、名善說等8 癸一、名善說
第十四科名善說等,以下依順後句解釋名善說等的道理,分八科;第一科名善說,說明名善說的道理。
復次,由二因緣,佛世尊法名為善說。一、言詞文句皆清美故;二、易可通達故。
其次,由二種因緣,佛世尊所說的法稱為善說:
一、言詞文句皆清美故,佛說的法,言詞、文句,都是清淨美妙的。
二、易可通達故,佛說的法教是很容易理解及通達的。
〈攝事分〉卷94說:由四種相,應知世尊所說聖教名善說法。
一、 能趣寂靜,能令證得有餘依涅槃界故。
二、 能般涅槃,能令證得無餘依涅槃界故。
三、 能趣菩提,能令證得聲聞、獨覺、無上正等三菩提故。
四、 善逝分別,最極究竟、現量所顯無上大師所開示故。
癸二、易通達
第二科易通達,說明易通達。
由二因緣,易可通達。一、若文若義易覺了故;二、出離等覺故。
由二種因緣,可以說佛說的法教容易通達。
一、若文若義易覺了故,佛說的文,或文所詮的義,很容易明白,容易覺了的緣故而說易可通達。
二、出離等覺故,指佛所說世間道的禪定法門,能使有情斷除眾苦得出離欲界等煩惱現行;佛所說出世間道的聖道法門,能使有情超越三界生死眾苦而能真實現見諸法實相,於諸法實相平等覺悟,證得根本無分別智及後得智故。佛開示的法由能出離、等覺的緣故而說易可通達。
《披》出離等覺故者:謂於世間及出世間能出離道,等遍一切易覺了故。
佛開示的法對於世間的禪定與出世間的聖道,都是能出離道,能夠令眾生遍於一切法,平等的契入諸法實相,容易覺悟明了的緣故。
癸三、名出離
第三科名出離,釋名出離的名義。
由二因緣,名為出離。一、往善趣出離故;二、趣三菩提出離故。
由二種因緣,佛所說法名為出離:
一、往善趣出離,佛所說五戒十善或不動行,可以出離三惡趣到人天的善趣。
二、趣三菩提出離故,佛所說戒定慧,可使行者出離世間,證得出世間道的聲聞菩提,緣覺菩提、或無上菩提。
癸四、趣菩提
第四科趣菩提,說明趣菩提的名義。
由二因緣,趣三菩提。一、無疑惑故;二、不可壞故。
由二種因緣,佛所說法能使行者趣向三種菩提:
一、無疑惑故,佛所說法能使行者依之修證,遠離對三寶四諦的疑惑而趣向三種菩提。
二、不可壞故,佛所說法,一切外道天魔及餘世間不可破壞,能趣向三種菩提。接下來以順後句來解釋。
癸五、不可破壞
第五科不可破壞,說明不可破壞的名義。
由二因緣,不可破壞。一、見不可壞故;二、有窣堵波故。
由二種因緣,佛所說法能使行者趣三菩提不可破壞。
一、見不可壞,佛所說正見,究竟法界,不可破壞。善法依正見而生,修行持戒、修定、修慧,可成就三菩提。
二、有窣堵波,《瑜伽論記》解釋,窣堵波是佛塔,是在高勝處而且是供養處。由有窣堵波而有佛的遺跡可供養參拜,佛所說法的教文,如窣堵波般堅住、可依止,行者依佛法才能證得堅住的聖道,具足四依,令於衣服、飲食、臥具,隨所得中,皆生喜足,並且樂斷樂修,由此超越一切惡戒諸毀犯,證入聖道有所依止。
〈攝異門分〉卷83說:有窣堵波,指佛法是一切外道天魔及餘世間不能傾動。又說:言有依者,具足四依,無失壞故。又說:言有依者,謂由四依,製立超越一切惡戒諸毀犯故。
癸六、有窣堵波
第六科有窣堵波,說明有窣堵波的名義。
由二因緣,有窣堵波。一、證堅住故;二、有可依故。
由二種因緣,有窣堵波般的佛法。一、證堅住故,佛所證法堅固安住,於諸法得無所畏;二、有可依故,佛所說法使聖道有可依處,一切外道天魔及餘世間不能傾動,不可破壞:
一、證堅住故,佛法是佛所證覺諸法實相的平等流類,由佛十力之智內充,明了決定,故於大眾中凡有所說,則無恐懼之相,因此名無所畏。佛於諸法得無所畏,依〈本地分‧菩薩地〉卷50說有四種相,一般說為四無所畏:
1. 一切種智無所畏,佛說自己所知障,永解脫故,於一切種一切法中,現等正覺,不共聲聞。
2. 漏盡無所畏,佛說自己證得漏盡,於諸煩惱障、永解脫故,證得永盡,共諸聲聞。
3. 說盡苦道無所畏 ,佛為求解脫諸有情類,說出離道,超過眾苦。
4. 四說障道無所,佛所說諸障出離道法,真實不虛,應當遠離。
佛於如是四處,如其實義,真實宣說,於世間有眼見者,無眼見者,有他心智者,無他心智者,若於佛有所謗難,佛於此四處,能自了知;坦然無畏,心無怯劣,無所疑慮,都無驚懼。
二、有可依故,如下文說佛是一切智人,依止十力智乃至一切種智而宣說佛法,名有可依。又佛於戒律中所說四依,即四聖種,指出家行者若於衣服、飲食、臥具,隨所得中,皆生喜足,並且樂斷樂修,具足四依,能斷除犯戒垢,證得聖道,使行者知道依何入道,猶如依窣堵波於諸佛所能修供養。
《披》證堅住故者:謂於諸法得無所畏故。
佛於諸法得無所畏故,佛於所說法成就四無所畏的功德。
癸七、名有可依
第七科名有可依,釋名有可依的名義。
由二因緣,名有可依。一、依智不依識故;二、大師是如來應正等覺故。
由二種因緣,佛所說法名有可依:
一、依智不依識故,佛所說法所依的是智慧,不是依虛妄分別的識。
二、大師是如來應正等覺故,佛所說法所依止的是佛,佛是天人師,由於佛出現世間,闡揚大法,化諸眾生,出離生死,令眾生得無量義利安樂,是為眾生之師;佛是如來,〈本地分‧菩薩地〉卷38說:言無虛妄故名如來;佛是應(供),已得一切所應得義,應作世間無上福田,應為一切恭敬供養,因此名應。佛是正等覺,如諸法的勝義覺悟諸法故。
癸八、大師是如來應正等覺
第八科大師是如來應正等覺,解釋大師是如來應正等覺的名義。
由二因緣,大師是如來應正等覺。一、斷一切疑故;二、邪行不可得故。
由二種因緣,說明大師是如來應正等覺:
一、斷一切疑故,佛是天人師能夠斷除一切眾生的所有疑惑。〈本地分‧菩薩地〉卷38說:佛為實眼故,為實智故,為實義故,為實法故,與顯了義為開導故,與一切義為所依故,與不了義為能了故,與所生疑為能斷故,與甚深處為能顯故,令明淨故,與一切法為根本故,為開導故,為所依故,能正教誡教授天人,令其出離一切眾苦,是故說佛名天人師。
二、邪行不可得故,佛已斷除煩惱障及所知障應為一切眾生恭敬供養,佛於能引攝義利法聚的善法,於能引攝非義利法聚的不善法,於能引攝非義利非非義利法聚的一切法,遍一切種現前平等覺悟,絕對不會有錯誤的身語意邪行。
壬十五、能障差別2 癸一、能障斷法
第十五科能障差別,說明能障差別,分二科;第一科能障斷法,能障礙斷除煩惱的法。
復次,有四種能障斷法。一、無厭離,二、智未熟,三、散亂,四、沈下。
其次,有四種法能夠障礙行者斷除煩惱:
一、無厭離心,不知道煩惱、業、及生死果報是有過患的,應該要厭離的,所以不能生起厭離心。
二、智未熟,智慧沒有成熟,也不能斷除煩惱。
三、散亂,由掉舉故心攀緣五欲而散亂,由此障礙修習止觀。
四、沈下,由懈怠故容易惛沈睡眠,由此障礙修習止觀,止觀若不成就,智慧就不能成熟。
癸二、能障慧眼
第二科能障慧眼,能障礙慧眼的差別。
應知慧眼,於作惡者說名為盲,於作福者說名有垢,於諸外道說名有翳。
應該知道慧眼,於作惡的人,因為沒有慧眼,有眼如盲,說名為盲;對於作福的人,因為沒有慧眼,不能離相修福,易生雜染執取的煩惱,說名有垢;對於外道,因為沒有慧眼,缺乏真實的智慧,猶如眼睛有毛病,說名有翳。以上由作惡、作福,及外道說明慧眼的障礙。
壬十六、修法念住所應知法
第十六科修法念住所應知法,修法念住所應該知道的法。
復次,修法念住者,應正了知十一種雜染法。一、貪,二、瞋,三、癡,四、聚,五、散,六、沈,七、掉,八、隨煩惱相,九、不樂遠離,十、愛味,十一、增上慢。
其次,修法念住的行者,應該正確的明了知道十一種雜染法:
一、貪,於可愛所緣境事,為貪煩惱現行所纏繞,此時應修不淨觀來對治。
二、瞋,於可憎所緣境事,為瞋煩惱現行所纏繞,此時應修慈悲觀來對治。
三、癡,於可愚所緣境事,為癡煩惱現行所纏繞,此時應修緣起觀來對治。
四、聚,聚心,於所緣境,略聚其心,便生昏沉。如〈決擇‧三摩呬多地〉卷63說:「或有太聚故名不定地,謂始業者於內境界略聚其心,便生沈沒。」。又〈攝事分〉卷97:「有諸苾芻,於身等境精勤安住循身等觀,以九行相安住其心,令心內聚。當知此心於奢摩他所治身心惛沈下劣,不得解脫。不解脫故,依此「聚心」,生起身中諸惛沈性,生起心中諸下劣性。」。
五、散,又名散心,修止觀時心於外五妙欲,隨順流散,此時應修止行即九心住,加以對治。
六、沈,指昏沈,心與惛沈睡眠俱行,此時應修六隨念加以對治。
七、掉,心太掉舉故,為掉舉煩惱現行所纏繞,此時應修止行,加以對治。
八、隨煩惱相,〈決擇‧三摩呬多地〉卷62說有十八種隨煩惱,能令行者染污相續,不能正證心一境性。這十八種隨煩惱包括有諂、誑、矯詐、無慚、無愧、不信、懈怠、忘念、不定、惡慧、慢緩、猥雜、趣向前行、捨遠離軛、於所學處不甚恭敬、不顧沙門、唯悕活命、不為涅槃而求出家。若有這些隨煩惱相現前,應觀煩惱過患,斷除引起煩惱的不如理作意,以如理作意加以對治。
九、不樂遠離,為八種尋思所擾亂故,多樂散動,不樂能遠離散動的內心寂靜奢摩他定。此時應觀尋思過患,修奢摩他加以對治。
十、愛味,於禪定生起愛味,此時應觀愛味過患,如經說,應以「無所依止」作意加以對治。
十一、增上慢,錯認消息,於未得謂得未證謂證,未得禪定未證聖道卻誤認為證得。《顯揚聖教論》卷19說:此增上慢有二種,謂於未斷身等麁重障起,及於未圓滿止觀俱品治起。對於自身尚未斷除麤重障誤認為已斷;於止觀未成就誤認為已成就。應當學習修習止觀的法門,充實對止觀斷障品的智慧,加以對治。
以上是修法念住的人,對這十一種雜染應當要認識。
壬十七、出世助伴由四因緣
第十七科出世助伴由四因緣,說明出世間道助伴由四種因緣成就。
復次,由四因緣,出世間道用世間道以為助伴。一、隱障諸蓋故;二、遠分制伏故;三、厭患朽壞故;四、法力滋潤故。
其次,由四種因緣,說明出世間的聖道必須依止世間道的禪定為助伴:
一、能隱障諸蓋,成就禪定能隱伏遮障:貪欲、瞋恚、昏沈睡眠、掉舉惡作、疑等五蓋的現起。
二、遠分制伏故,成就禪定能遠離煩惱,成就遠分對治,而有遠分制伏的功能。
三、厭患朽壞故,禪定會使行者厭患欲的擾動,降伏欲煩惱現行,乃至以定為依修出世間道令欲煩惱的種子朽壞。
四、法力滋潤故,禪定能夠滋潤幫助聖道成就,在定中修毗婆舍那能使內心清淨。
如〈本地分‧修所成地〉卷20說:「定心中慧於所知境清淨轉故。」
由以上四種因緣,所以說出世間聖道要以世間道以為助伴。
壬十八、如來天眼遍行境相
第十八科如來天眼遍行境相,說明佛的天眼普遍的活動於一切境界的相貌。
復次,由四種相,當知如來所得天眼,遍行一切有情義境。一、現見住造能感一切趣業有情故;二、現見住種種無量生處有情故;三、現見有中有死生有情故;四、現見無中有死生有情故。
其次,由四種相,應當了知佛所得的天眼,能遍行於一切有情的境界:
一、現見住造能感一切趣業有情故,佛能夠現見住在五趣,造作能感一切五趣業力的有情的種種活動。
二、現見住種種無量生處有情故,佛能夠看得到住在無量種種生處的有情,如人、天、地獄、餓鬼、畜生,或是生在欲界、色界、無色界,都能夠觀見。
三、現見有中有死生有情故,佛的極清淨天眼能夠看得到欲界、色界有中有的有情死此生彼,中有結束得生欲界或色界的情形。一般的天眼是看不到的。
四、現見無中有死生有情故,佛的極清淨天眼能夠看得到沒有中有的無色界有情受生的情形。
《瑜伽論記》卷19景法師說:欲色二界定有中有,無色界中各無有中有,為什麼說佛的天眼能見無色界有情?這是因為如來天眼見下二界死有滅處,無中有生起,所以了知這類有情生於無色界。
壬十九、證達諸法七種漸次
第十九科證達諸法七種漸次,說明證得通達諸法實相,有七種次第。
復次,為證諸法、為達諸法勤修行者,有七漸次能證諸法、能達諸法。謂於說法者恭敬承事;既承事已,審諦聽法;審聞法已,法隨法行;法隨法行故,為住其心,攝正方便;攝正方便故,發勤精進;發勤精進故,遠離內外不平等心起處方便,法財二種障得清淨;障清淨故,於三摩地不生愛味,離增上慢。
其次,為證得諸法實相、為通達諸法實相,精勤修習觀行的行者,有七種次第漸次能證諸法、能通達諸法:
一、對說法者恭敬承事。怎麼樣對說法者恭敬承事?如〈本地分‧菩薩地〉卷44〈16供養親近無量品〉說:若說法者所說正法與經契合,依經論而說,或說法者未依經論但所說法義不離經義,於說法者所說正法都能隨師自在而不傾動,能有依教奉行的心,隨時前往說法者處,恭敬說法者,為說法者做事。
二、既承事已,審諦聽法。恭敬承事說法者後,應當於法請問聽受,仔細不顛倒、沒有錯誤的聽聞所開示的法。於聽法時應作五種想,如〈本地分‧菩薩地〉卷44說:一作寶想,了知聖教之法百千萬劫難遭遇,作難得想。二作眼想,由聖教的開導是得廣大智慧的因緣。三作明想,已得廣大慧眼,於一切種法能如實了知,平等照見。四作大果勝功德想,由聖教是證得涅槃及三菩提無上妙迹的因緣。五作無罪大適悅想,由聖教的學習是獲得於法如實簡擇止觀、無罪大樂的因緣。
三、審聞法已,法隨法行。仔細聽聞法後,應以涅槃為上首修習三十七道品等法隨法行。
四、法隨法行故,為住其心,攝正方便。修習法隨法行,為安住內心,攝持正確的方便法而修行。
五、攝正方便故,發勤精進。以正確的方便之法,發勤精進修習。
六、發勤精進故,遠離內外不平等心起處方便,於法財二種障得清淨。於發勤精進修習正確的方便之時,遠離由內心懈怠為因能使心不平等而昏沈,這是內法的障礙,遠離由內心掉舉向外攀緣外財等五欲使心不平等而散亂,這是外法的障礙,應當發起欲、勤之心或修習六隨念對治懈怠所導致的昏沈,應當於財發起過患想修九心住的止行對治掉舉向外攀緣外財等五欲的散亂,如是斷除於法財二種障礙,才能令心清淨。
七、障清淨故,於三摩地不生愛味,離增上慢。由遠離法財二種障礙,使心清淨,成就禪定;成就禪後,於所得禪定不生起愛味,也不會有錯認消息誤以為是得聖道,而生起未得謂得的增上慢。
《披》遠離內外不平等心起處方便者:前說:內定退因者,謂懈怠。外定退因者,謂掉舉。內定退者,謂惛沈睡眠。外定退者,謂於五妙欲散亂。由是當知,懈怠,名內不平等心起處方便;掉舉,名外不平等心起處方便。遠離懈怠及掉舉故,惛沈睡眠及於五妙欲散亂,皆不得生,是名法財二種障得清淨。
前面說:內定退失的原因,是懈怠;外定退失的原因,是掉舉。內定退失,是由於惛沈睡眠;外定退失,是由於五妙欲使心散亂。由此應當知道,懈怠,名內不平等心生起處的方便;掉舉,名為外不平等心生起處方便。由遠離懈怠與掉舉,使這些會生起惛沈睡眠及於五妙欲散亂的方便,都不得生起,稱為於法與財這二種障礙能夠清淨。
壬二十、修四念住所對治法
第二十科修四念住所對治法,修四念住能對治九種法。
復次,為對治九種所治故,應修四種念住。一、不厭離;二、不作意;三、止觀隨煩惱;四、沈下;五、不堪擊難;六、於劣喜足;七、忘失教授;八、毀犯禁戒;九、棄捨善軛。
其次,為了對治九種所要對治的障礙,應該修習身、受、心、法四種念住:
一、 不厭離。若於諸欲不生厭離、顧戀身財等,能障於止,應當修身念住來對治。
二、不作意。不能作意精勤修習止觀,應當修身念住來對治。《顯揚聖教論》卷19說:「修念住有二種作意,謂不緩作意,不染作意。」應當於所修念住熾燃愛樂發勤精進,也應發起正智憶念,除世間貪憂,令心不染。也就是應修身念住對治懈怠,應修法念住對治煩惱。
三、止觀隨煩惱。如〈決擇‧三摩呬多地〉卷62所說,包括:諂、誑、矯、詐、無慚無愧、不信、懈怠、忘念、不定、惡慧、慢緩、猥雜、趣向前行、捨遠離軛、於所學處不甚恭敬、不顧沙門、唯希活命、不為涅槃而求出家。這些隨煩惱生起多分都與身財有關,也應當修身念住來對治。
四、沈下,是由身心麤重或是於諸止觀所作慢緩引起的惛沈。應當仔細觀察,若由身疲倦起身心麤重,令心沈下,則應改變威儀令得安息,由修身念住或受念住令得安息;若由極尋伺起身心麤重,則內修寂靜令得止息,由修心念住令得安息;若由勵意極攝斂心及沈下心惛沈睡眠纏起身心麤重,則應修慧觀及淨勝作意(六隨念)令得安息;若由自性未斷煩惱,順煩惱品身心麤重隨逐不離,則正法修念住令得安息。
五、不堪擊難,《顯揚聖教論》卷19說為「不能堪忍」,意指行者雖證勝法而著世間名聞利養,不堪世間名利所誘,被名利打擊於定生起障難;或未能證勝進之法心生憂惱,被自心憂惱打擊於定生起障難。於禪定勝法所生樂受,或未得禪定所生憂受,應該修受念住加以對治,觀察諸受皆苦,恆住受念,不隨受行,
六、於劣喜足。指得少為足,於所得生愛味,不能上求勝進,若想對治愛味所得定,於劣喜足,應修法念住來對治。
七、忘失教授。雖然學了很多佛法,可是遇到境界就忘了,應該常用心念住來對治。
八、毀犯禁戒。由於忘失正念而毀犯禁戒,應該修心念住來對治。
九、棄捨善軛,《顯揚聖教論》卷19說為「棄捨欲樂增上猛利諸妙善軛」,意指放棄修習止觀等善法。止觀等各種善法如車軛,能套牢奔馳放逸的心牛,若是棄捨好樂各種善法,放縱自心,能令煩惱熾然,應修法念住來對治。
以上九種問題,雖然約略說由某種念住對治,實際上由分別或總合修身、受、心、法四念住都可加以對治,行者應當根據個人身心及相應狀況靈活運用。
壬二十一、出家在家過失差別2 癸一、出家過失
第二十一科出家在家過失差別,說明出家在家過失差別,分二科;第一科出家過失,列出出家眾的過失。
復次,諸出家者有五過失。一、不喜樂過失,二、貪著利養恭敬過失,三、追求親屬過失,四、輕懱過失,五、增上慢過失。
其次,諸多出家者有五種過失:
一、不喜樂過失。指不歡喜自己所受的學處,不喜歡持戒,這是出家人的不喜樂過失。由此因緣令所受學處不清淨殊勝,為避免這種過失,應發勤精進,常堅固勇猛,恒修不放逸;若於去來今,先時所作及俱所行不放逸,修五支不放逸行,能對治不喜樂過失。
二、貪著利養恭敬過失。出家後還貪著名聞利養及他人的恭敬,令心生雜染也是一大過失。由此因緣令所受學處不清淨殊勝,為避免這種過失,應觀利養恭敬如瘡皰,能令人喪失法身慧命,虛受用信施。
三、追求親屬過失。出家以後恩愛不能捨,常打電話回家,捨不得離開家,忘了為斷煩惱,辭親割愛的初發心,也是一大過失。由此因緣令所受學處不清淨殊勝,為避免這種過失,為恐增加諸多煩惱,不應染習居家,為淨修智慧,應當親近賢聖者。
四、輕懱過失。出家眾心懷染污,攀緣自他若劣若勝,而起發意言,有輕懱相應的過失。由此因緣,令心散亂,令所修止觀不得成就。為避免這種過失,應修界分別觀或無我觀對治我慢,或觀一切眾生都是未來佛,像常不輕菩薩,恆常恭敬一切眾生。
五、增上慢過失。沒有學習佛法錯認消息,於聞思修慧有未得謂得未證謂證的增上慢過失。由此因緣,不能向上勝進,為避免這種過失,應當努力學習佛法,建立正見加以對治。
以上是出家者的五種過失。
癸二、在家過失
第二科在家過失,佛陀開示在家的佛教徒也會有五種過失。
諸在家者,當知亦有五種過失。一、貪著過失;二、習近能障諸欲過失;三、攝受過失;四、造作惡行過失;五、不作善行過失。
諸多在家人,應當了知也有五種過失:
一、貪著過失:在家眾貪著財、色、名、食、睡等境界,如《成唯識論演祕》卷5說:「於自諸欲深生貪愛名為耽嗜,於他諸欲深生貪著名遍耽嗜,於諸境界深生耽著說名為貪,於諸惡行深生耽著名非法貪,於自父母等諸財寶不正受用名為執著,於他委寄所有財物規欲抵拒故名惡貪。」若於自身外境有所貪著,於今生貪煩惱展轉增盛,為貪煩惱繫縛驅使,流轉三界,無有出期。為避免這種過失,應當聽聞正法,如聞修學,觀所貪自身外境實不可愛,過患眾多,於三界諸行生厭離心,加以對治。
二、習近能障諸欲過失。在家眾常熏習並親近諸欲,能障世間離欲,及障礙修學聖道。為避免這種過失,應修不淨觀,或觀諸欲如枯骨,亦如軟肉段,如草炬相似,猶如大火坑;譬如蟒毒蛇,亦如夢所見,如借莊嚴具,如樹端熟果,思惟諸欲過患加以對治。
三、攝受過失。在家眾攝受父母妻子親屬財富等,由此親友等因緣,招集無量擾亂事務,彼或變壞即生種種愁慼傷歎悲苦憂惱,而生起諸多煩惱。為避免這種過失,應當了知攝受眷屬財富,能增長我我所執,應當觀察於此不堅物,是愚者心所樂,人命無常,剎那如幻夢,若因攝受親屬財富等造諸惡業,則為惡業所繫縛,罪報常隨逐。
四、造作惡行過失。若由以上三種因緣造作惡行,身壞命終墮於惡道,生地獄中,成大過失。為避免這種過失,應當觀察惡行所生苦果,心生畏懼,不造諸惡。
五、不作善行過失。在家眾不知善法功德,不能積極行善,不造福業,不修善行,不能先造,可畏之時所歸依處。譬如有人,將欲死時,思願逃避,入善舍宅,以自救護,如是之事,都不可得,這也是一種過失,由此愚心自纏,不作善行,徒壽於世,不觀三業,臨終生悔,錯失人身。為避免這種過失,當如《別譯雜阿含經》卷5佛所說思惟觀察:「人生壽命促,必將付於死;衰老之所侵,無有能救者;是以應畏死,唯有入佛法;若修善法者,是則歸依處。」
壬二十二、諸愚夫相2 癸一、由無正慧4 子一、第一四相
第二十二科諸愚夫相,說明沒有智慧的愚夫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由無正慧,沒有正確的佛法智慧,又分四科;第一科第一四相,說明第一類四種相。
復次,愚夫有四種相。一、不作善作;二、作於惡作;三、二種雜作;四、雖復一向作於善作,而於善作不如實知。
其次,愚痴無聞的凡夫有四種相。這是第一類的四種相:
一、不作善作。不造作善良的行為,如不聞思修,不精進的修學善法。
二、作於惡作。常常作惡或常常作讓自己後悔的事情,不論作善作惡都常常後悔,這是作於惡作。
三、二種雜作。有時作善的,有時作惡;有時善作,有時惡作,參雜而作。
四、雖復一向作於善作,而於善作不如實知。雖常常喜歡作善事,可是對於善業真實的相貌不如實知,不能離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因此雖然修善法,只是世間的福報,未能了知出世的功德。
子二、第二四相
第二科第二四相,第二類四種愚夫的相貌。
又有四種愚夫之相。一、不決定慧,二、邪決定慧,三、不起加行,四、所作姦詐。
又有第二類的四種愚夫之相:
一、不決定慧。於法教的智慧是不決定的,如對三寶沒有堅定的信心,這是愚夫的相貌。
二、邪決定慧。對於外道的邪見思想,不能決擇而且還加以肯定。這種邪慧也是愚夫之相。
三、不起加行。不起善法加行,雖知道要修學佛法,修菩薩道或是修聲聞道,可是不實際去實踐,光說不練,入寶山空手而回,這是一種愚夫的相貌。
四、所作姦詐。行為裡有姦詐,巧偽無實,這是愚夫之相。在家人的姦詐多分為財,出家人的姦詐,也有三事,如《大方廣三戒經》卷2說:未來世中若有比丘,一、依示現威儀,示現持戒行、善人相;二、舉止現相,以某種方法,顯示自己有殊勝功德;三、以癡悔心而取命終,臨終時,又更造惡,作毀戒法,若是如此,身壞命終墮於地獄。
子三、第三四相
第三科第三四相,第三類有四種愚夫之相。
又有四種愚夫之相。一、非處歡喜,二、非處愁憂,三、決定艱辛,四、先不觀察。
又有第三類的四種愚夫之相:
一、非處歡喜,於不合道理處生歡喜。如世間人認為死時要殺雞宰羊祭祀,覺得這樣做有義利,像這類於邪見惡行生出歡喜,稱為非處歡喜。
二、非處愁憂。對於應該高興的事卻生憂愁,如出家是件好事,但對家人要出家,卻生憂愁,替他擔心老了沒有子女怎麼辦?這是非處愁憂,是愚夫之相。
三、決定艱辛。造惡業決定會招來苦果,以因果理則,若造苦因,決定艱辛,這是愚夫之相。
四、先不觀察。行事前不先仔細的觀察研究,而貿然行事,沒有觀察的智慧也是愚夫之相。
子四、第四四相
第四科第四四相,第四類的四種愚夫之相。
又有四種愚夫之相。一、邪思構;二、邪發起;三、設施功勞,多分無果;四、由此因緣,多生愁歎。
又有第四類的四種愚夫之相,這主要說的是外道:
一、邪思構,錯誤的思惟構想,指意業。
二、邪發起,錯誤的行為、行動,是指身業及語業,由邪見發起錯誤的身行、語行。
三、施設功勞,多分無果。如外道之苦行,持牛戒狗戒,做了很多無益苦行而得不到正果。
四、由此因緣,多生愁歎。由此邪思構、邪發起、設施功勞,多分無果的因緣多憂苦住。這是因地不真,果遭迂曲,在得不到正果時,就會憂愁悲歎。
癸二、由少福等
第二科由少福等,由於福報等不夠。
前一科是沒有正確的智慧,是在慧方面來說這種人是愚夫,最主要的重點是:若有邪見,而且有錯誤的行為,是沒有智慧,是一種愚夫相。此科是指少福,福不夠。
又諸愚夫多分少福,運業薄劣。
又種種的愚夫多分是缺少福報,於所作事的運勢及業用功能薄弱羸劣,諸事難成。
又少福之人,雖聞經法而不信,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401卷~第600卷)》卷509〈14 魔事品〉說:「甚深般若波羅蜜多,如贍部洲吠琉璃等種種珍寶多有留難,諸薄福人求不能得。安住大乘善男子等少福德故,聽聞等時多諸留難,雖有樂欲而不能成。」又《出曜經》卷13說:「愚癡少福,心不開寤,染著世累,不肯出家,雖聞赦音不入其心。」指出少福之人不能出家,雖聞能赦免生死大苦的聖教法音而不能入心。
總之缺少福報,不但於世間事的運勢及業用功能薄弱羸劣,於出世間事更是難以成就。
《披》運業薄劣者:謂身語意種種所作無堪能故。
愚夫的相貌是福報少,身語意三業所作,想要成就種種的事情,沒有堪能性,能成辦事業的運勢業用薄弱羸劣。不只是智慧不夠稱為愚夫,福報不夠,也是一種愚夫之相。可見福慧都不可偏廢。福報不夠,想要做什麼事,阻礙很多,不能成就,會使自己失去信心,因此也是一種愚夫之相。
壬二十三、生死大海相似得名
第二十三科生死大海相似得名,聖者是心遊法海,凡夫有貪瞋癡,故在生死大海流轉,現在要討論這件事。
復次,五法相似,生死大海得大海名。一、處所無邊相似故;二、甚深相似故;三、難渡相似故;四、不可飲相似故;五、大寶所依相似故。
其次,由於五法相似,因此生死大海得到大海的名稱。海可以用來形容法,也可以形容生死。名相有各種詮解,這裡是以海譬喻生死,說明海與生死有五種相貌是很相似的,因此生死也稱作大海。
一、處所無邊相似故。世間所見的大海,海天一線,遠遠望去感覺好像沒有邊界,它的處所是沒有邊際的;凡夫於三界五十八種處所輪轉生死,居住的處所是無邊的,乃至三千大千世界也是無量無邊的,所以說生死大海與世間的大海處所無邊相似。
二、甚深相似故。世間所見的大海,深不見底,生死相續是惑業苦的輪轉,這件事很難明白,不斷在惡性循環當中,就像大海深不見底,所以說生死大海與世間的大海甚深相似。
三、難渡相似故。世間所見的大海,若沒有舟船難以越渡,生死大海若沒有佛法也難以越渡,所以說生死大海與世間的大海難渡相似。
四、不可飲相似故。世間大海的水是鹹的,陸地上的人不能喝,生死的境界是苦的,賢聖之人不會愛著,所以說生死大海與世間的大海不可飲相似。飲,有渴愛的意思。
五、大寶所依相似故。如世間海多有珍貴大寶,如是生死大海有佛性法爾無漏種子大寶;世間一切眾寶都依於海,於生死中才能成就三乘功德的大寶,故說生死大海與世間的大海大寶所依相似。
壬二十四、法施勝於財施因緣2 癸一、標五緣
第二十四科法施勝於財施的因緣,說明修法布施比財布施還殊勝,分二科;第一科標五緣,標示出五種因緣。
復次,由五因緣,於諸財施,法施為勝。
其次,有五種因緣,可以知道相較於種種的財施,法施更為殊勝。
癸二、簡差別5 子一、約惡行善行辨
第二科簡差別,簡別其中的差別,分五科;第一科約惡行善行辨,約惡行善行分別。
一者、財施,於他身中發起惡行;法施,決定起諸善行。
一者、財布施,可能會在所布施的對象身中發起惡行。有時受施者得到錢財,可能去做不正當的事等;但是法布施,決定會使聽聞者生起善行。
子二、約起惑治惑辨
第二科約起惑治惑辨,約起煩惱、對治煩惱分別。
二者、財施,於他身中發起煩惱;法施,能令對治煩惱。
二者、財布施,會於受者身中發起煩惱,太少或太多都會生起煩惱。如報上常刊出一些苦難者需要救助的事,很多人會去捐款,有些得款太多,必須將它再布施出去;捐款太少時又起不了作用,使得財施的結果很不決定,有些人有了錢又可能去造不善業。法施比較究竟,主要的目的是對治煩惱,在思想上潛移默化,能使有情生起智慧。
子三、約有罪無罪辨
第三科約有罪無罪辨,約有罪無罪分別。
三者、財施,於他身中無間引發有罪安樂;法施,能令無間引發無罪安樂。
三者、財布施,在布施的對象身中,無間引發有罪的安樂。財布施能解決生活的問題,這種安樂還是屬於有罪的,因為如果只是單純的接受布施,沒有輔以對方法義,受者不知道遠離貪瞋癡等煩惱,得到的可能是有罪的安樂。法施,受者接受所施的法,能沒有間隔或隔礙,引發無有罪過的離貪瞋癡的安樂。
財施因為還有貪瞋癡,名為有罪,並沒有斷除煩惱得究竟安樂。法布施能從根本處清淨眾生的內心,可以斷除眾生的貪瞋癡,引發無罪安樂。這是第三種差別。
子四、約易得難得辨
第四科約易得難得辨,約易得難得分別。
四者、財施,若佛現世、若不現世,易可獲得;法施,若無諸佛現世,難可獲得。
四者、財施,不論有沒有佛出現在世間,都可以由不同的施主得到財的布施,容易獲得。但是法的布施,如果沒有佛出現及後來佛弟子們的傳承,有情是沒有辦法得到佛法的布施,所以法施是更殊勝難得。
子五、約有盡無盡辨
第五科約有盡無盡辨,約有盡無盡分別。
五者、財施施而有盡,法施施而無盡。
五者、財施,財物的布施有盡時,布施完就沒有了。法施的菩提種子種下去,一歷耳根永為道種,是盡未來際的,乃至能使有情成就無上菩提,是施而無盡的。
由以上五大科彌勤菩薩的開示,可以了知法施勝過財施有五種。
一、約惡行善行來分別。財施是兼有惡行的可能,法施是善行。
二、約起惑治惑分別。財施會生起煩惱;法施是對治煩惱的。
三、約有罪無罪分別。財施使受者得到貪瞋癡的安樂;法施能使受者得到無貪無瞋無癡的安樂。
四、約易得難得分別。財施易得;法施難得。
五、約有盡無盡分別。財施有止盡;法施是無止盡的,盡未來際。
壬二十五、己自在轉不令隨心3 癸一、總標簡
第二十五科己自在轉不令隨心,行者隨自己的正念而轉,不隨虛妄分別心而轉,分三科;第一科總標簡,總合標示簡別五心。
復次,應令五心隨己自在而轉,不應令己隨彼諸心自在而轉。
其次,應當令五種虛妄分別心隨自己的智慧自在而運轉,不應該令自己隨五種虛妄分別心自在而運轉。
癸二、徵五心
第二科徵五心,提問五心。
何等為五?
是哪五種?
癸三、別列相5 子一、惡行方便心
第三科別列相,各別列出五心的相貌,分五科;第一科惡行方便心,說明惡行方便心。
一、惡行方便心。於惡行中猛利趣入。
一、惡行方便心:當內心生起很強烈的想要去造作身語的惡行時,應該對治遠離,隨正念而轉,不應該隨這種虛妄分別心而轉。
子二、善行方便心
第二科善行方便心,說明善行方便心。
二、善行方便心。於善行中不猛趣入。
二、善行方便心:於戒定慧、六度萬行等各種善行及善行的方便,不能猛利趣入,不夠積極,也是要對治的。不精進行善就是放逸,能令自己虛受生死,應當努力行善。
子三、追求諸欲方便心
第三科追求諸欲方便心,說明追求諸欲方便心,也是一種過失心。
三、追求諸欲方便心。於非法凶暴追求欲中猛利趣入。
三、追求諸欲方便心:當心強烈想要以不合法、兇暴強烈的方式,追求色聲香味觸等諸欲時,對這種猛利趣入追求諸欲方便的虛妄分別心,應該要對治,不可以隨它而轉,應該隨自己的正念而轉。
子四、受用諸欲方便心
第四科受用諸欲方便心,說明受用諸欲方便心。
四、受用諸欲方便心。深生貪染,乃至不見過患、不知出離趣入受用。
四、受用諸欲方便心:於所受用的色聲香味觸等諸欲深深生起貪愛染著的心,乃至見不到欲的過患,不知道為出離三界趣入聖道而受用諸欲的道理;對於這種受用諸欲方便的心,應該要對治,不可以隨它而轉,應該隨自己的正念而轉。
子五、出離遠離方便心
第五科出離遠離方便心,說明出離遠離方便心。
五、出離遠離方便心。於出離遠離中速疾退轉,於諸欲中,或於靜慮諸愛味中速疾趣入。
五、出離遠離方便心:行者在出家出離諸欲的善法欲,或是於修習靜慮遠離煩惱、對治五蓋中,很快的又忘失正念,速疾退轉時;於色聲香味觸諸欲當中,或是於靜慮,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等有種種的愛味,速疾趣入,對於這種出離遠離方便心的退轉及愛味諸欲、靜慮的心,應該要對治,不可以隨它而轉,應該隨自己的正念而轉。
以上是說明於惡行方便心、善行方便心、追求諸欲方便心、受用諸欲方便心、出離遠離方便心五種心不應隨之而轉,應隨自己的正念而轉。
壬二十六、煩惱魅相2 癸一、總標
第二十六科煩惱魅相,煩惱像鬼魅的相,應該要比較:內心煩惱的鬼與外來的鬼的差別相,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五種相。
復次,由五種相,諸煩惱魅甚於鬼魅。
其次,有五種相貌,可以了知諸多煩惱像鬼魅一樣,甚至超過鬼道的眾生。
癸二、別辨5 子一、約一多辨
第二科別辨,各別的說明,分五科;第一科約一多辨,約一種或多種分別。
一者、若為一鬼所魅,唯即為此一鬼所魅;若為一煩惱所魅,必為無量煩惱所魅。
一、如果只有被一個鬼所迷惑,只是唯為這一個鬼所擾亂迷惑;若是被一種煩惱擾亂,依緣起道理,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一定會為其他無量的煩惱所迷惑,而且還會熏染煩惱的種子,進而引發日後無量煩惱鬼隨之現行。這是彌勤菩薩呵斥煩惱,分別它的過患,用鬼來比喻凡夫內心的煩惱,這是很有智慧的說法。
子二、約可治不可治辨
第二科約可治不可治辨,約可治不可治分別。
二者、若為鬼魅所魅,或以呪術、或以縛害、或以資具、或以眾藥易可治療;若為煩惱魅之所魅,不可治療。
二、若被鬼魅所迷惑,能以持咒對治,或是將其繫縛對治,或是以資具,如金子、房子或者車子燒給他,或用藥對治也許還可以痊癒起來;若是內心被煩惱鬼迷惑,是不可治療的,難以對治的。
子三、約易識難識辨
第三科約易識難識辨,約易識難識分別。
三者、若為鬼魅所魅,當於魅時易可識別,下至嬰兒亦能覺了;若為煩惱魅之所魅,當於魅時難可識別,世聰慧者尚不能了。
三、若人被鬼魅所迷惑,當正被迷惑時很容易識別出來,知道此人可能發狂,下至嬰兒也能覺察而哭泣。被鬼魅所迷惑可能會作很多不合常理的事,一般人也都能知道是著了鬼魅了。若是自己的內心被煩惱鬼所迷惑時,卻是難以識別,不知道自己已經生起煩惱了,即使是世間有聰明智慧的人,也不能明了自己已被煩惱所迷惑。世間人如位高權重互相鬥爭,很容易利用權勢來謀利,生起貪等種種煩惱。學習佛法還好一點,能知道自己起煩惱,沒有學習佛法,煩惱起時不知道是煩惱。這是約易識難識辨。
子四、約是客非客等辨
第四科約是客非客等辨,約是客非客等分別。
四者、若為鬼魅所魅,此魅是客,易可摧伏,非是俱生,不即由彼成其自性;若為煩惱魅之所魅,此魅非客,難可摧伏,而是俱生,即由彼故成其自性。
四、若是被鬼魅所魅惑,此鬼是客,還容易摧離降伏,因為不是與生俱來的,不會由於鬼魅成為自己的自性;若是被煩惱鬼所惑,煩惱鬼魅不是客,很難催伏而且是與生俱來的種子所生,起了煩惱又同時隨熏習成為種子,與自己的身心合在一起,變成一種習慣,成為自己的自性。
子五、約不共必共辨
第五科約不共必共辨,約不共必共分別。
五者、若為鬼魅所魅,不與一切餘有情共;若為煩惱魅之所魅,必與一切餘有情共。
五、若是被鬼魅所迷惑,只是自己本身受到鬼魅的影響,不會與其他的有情有這種共業;若是被煩惱所迷惑,由起惑造業,一定會波及其他的有情而與其他有情共業。不止傷害自己也傷害他人,起煩惱時影響力是很大的,自害害他,有種種的過患。
以上是以鬼魅與煩惱相比較,以一種或多種分別、可治不可治分別、易識難識分別、是客非客等分別、不共必共分別等,以五種差別說明煩惱之難以覺察、不易對治。
壬二十七、妄計有我2 癸一、出五失2 子一、標
第二十七科妄計有我,虛妄的計度有一個常住不變的我,分二科;第一科出五失,由虛妄計度有我,會有五種過失,又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五種。
復次,或有苾芻不如理思,虛妄計度諦故、實故,建立有我。當知此計,略有五種虛誑過失。
其次,或有一類比丘不如理作意思惟:虛妄的計度、執著諦(真實不顛倒的)故、真實的建立有我,認為有我是不顛倒,是真實的,虛妄的執著有我論。這樣的計度要略歸納會有五種虛妄欺誑的過失。
子二、列
第二科列,列出來。
一者、隨順外道教轉;二者、攝受外道妄見;三者、設不順彼而轉,然與外道共為同法;四者、若隨外道教轉,便為修行不出離道;五者、雖不隨順彼轉,然與同法翻成異法。
建立有我有五種虛誑的過失是:
一、隨順外道教轉。外道主張有常住不變異的我,若在佛門裡還主張有我,是隨順外道的教法而轉了。
二、攝受外道妄見。主張有我的人是攝持領受外道的虛妄思想。
三、設不順彼而轉,然與外道共為同法。假設沒有隨順外道教轉,沒有外道的妄見,可是與外道共為同法,成為與外道同類的人,思想與外道相同。
四、若隨外道教轉,便為修行不出離道。若隨外道思想及教法而轉,便是在修行永遠不能出離三界的方便之道,由於無我見,是唯一能夠出離三界的正見,有我見則永遠不能出離三界。
五、雖不隨順彼轉,然與同法翻成異法。雖然不隨順外道而轉,然所思所說的法是有我的,則與同修佛法的無我正見相反而成異法,不能成立自宗的宗義。
以因明來說要成立自宗無我的宗義,必須立宗、辯因、引喻,來證明所成立的宗旨是可信的、真實的,若不能成立就是與同法翻成異法。佛門應該是主張無我的,雖然不隨順外道認為有我,於道理上不能成立自宗無我的宗義,便是翻成異法,反而成就外道有我的宗義。
不能成立無我的道理,有三種過失:
一、不能成就無我的宗旨;
二、不決定是無我的;
三、與無我的宗旨相違,也就是反過來成立有我,所以說與同法翻成異法。
總之,如果所立的宗,沒有因與喻來成立此有法,則不能成立自宗。
《披》然與同法翻成異法者:謂建立我為諦、為實,而實非諦、非實,依證成道理為論,故作是說。如因明入正理論說有四相違因,應知同法翻成異法過失。
外道建立「我」是真實的、不顛倒的,但事實上並不是不顛倒,也不是真實的,依證成道理為論,所以這樣說。換句話說,用因明的方法解釋、證明,「有我」是顛倒的,而且是不真實的,雖然不隨順外道認為有我,於道理上不能成立自宗無我的宗義,便是反過來成就異法,反而成就外道有我的宗義。
如《因明入正理論》說有四相違因,若佛門弟子建立「無我」的宗義,由於所安立的道理(因)有四種相違因,由此反過來建立外道「有我」的理論,應當知道若佛門中雖然不隨順外道而轉,然所思所說的法是有我的,這就是與同法反過來成為異法的過失。
因明三支作法,依宗、因、喻組成因明論式,其中分能立及所立二部分。能立是指能成立其所立之義(宗旨、道理),所立是指被成立之義(宗旨、道理)。能所是相對的名稱,在三支作法中,「宗」是所立,「因」、「喻」是能立,若「因」、「喻」沒有過失,才能成立所立的宗義。
表達宗旨的文有二部分,包括︰有法與法,在因明學上稱為宗依。前面的宗依稱為「有法」,後面的宗依稱為「法」。有法與法的關係與名稱有種種差別,以「聲是無常」為例:
一、約主客分:聲是「有法」是主語,無常是「法」是謂語;
二、約位置分:「有法」是前陳,「法」是後陳;
三、約主體與屬性分:「有法」是體,「法」是義;
四、約特殊與普遍分:「有法」是自相,「法」是共相;
五、約被描述與描述分:「有法」是自性,「法」是差別;
六、約特性的能具所具分:「有法」是能具,「法」是所具;
七、約分別的能所分:「有法」是所別,「法」是能別;
此外有法與法各有言陳與意許,有法的言陳是有法自相,有法的意許是有法差別;法的言陳是法自相(即法本身),法的意許是法差別。
於立宗時必須遠離九過,立因時必須遠離十四過,立喻時必須遠離十過,才能成立所立的宗義。此處所說四相違因,指似因十四過中的四種相違過。這四種因包括:法自相相違因、法差別相違因、有法自相相違因、有法差別相違因。
如所舉之因不能成立法自相,反而成立了相反的法自相,名法自相相違因。
不能成立法差別,反而成立了相反的法差別,名法差別相違因。
如所舉之因不能成立有法自相,反而成立了相反的有法自相,名有法自相相違因。
不能成立有法差別,反而成立了相反的有法差別,名有法差別相違因。
若有這些因的過失,使所立宗不能成立,反而成立異法的宗旨,所以此處說建立有我的過失中的第五種為與同法翻成異法。
癸二、明二緣
第二科明二緣,說明有二種緣,便有虛妄計度有常住不變的我的過失生起。
又二因緣故。一、於諦現觀因緣起邪行故;二、於諦現觀起邪行故。
又由二種因緣,虛妄計度,建立有我。
一、觀察緣性緣起諸法,生起錯誤的心行,不如理思而建立有我。
二、於現前如實觀察四諦十六行相,生起錯誤的心行,不如理思而建立有我。
《披》又二因緣故等者:觀察緣性緣起,名諦現觀因緣。觀察四諦,名諦現觀。於此二種不如理思,名起邪行。由是因緣,虛妄計度,建立有我。
現前如實觀察緣性緣起,名諦現觀因緣。現前如實觀察四諦,名諦現觀。於此二種觀察生起不如理思,名起邪行。由於這樣不如理觀察的因緣,虛妄計度執著,建立有我。
這類有情仍是執著有「我」的不如理的思惟,有邪執見,虛妄計度執著有我,是不可能如實諦現觀的。
這類行者可能學錯了,於觀察四種緣性與緣起時,生起錯誤的思想,認為有一個我在生死輪轉,所以依錯誤的緣起觀而虛妄計度有我。緣性是指四種緣: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緣起指十二緣起: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又於諦現觀時,也是生起不如理思,於觀察苦集滅道四諦時,認為有一個我在流轉生死,有一個我證得涅槃寂滅,由於這樣的因緣,虛妄執著有我,解讀錯誤了,不了解佛法所要表達的義,當然就不能證得聖諦現觀了。
壬二十八、六雜染等2 癸一、總標
第二十八科六雜染等,說明六種雜染四種依處、五種對治,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的標出依止三行有六種愛恚癡、四種依處、五種對治。
復次,依止欲行、福行、展轉同居行,有六種愛恚雜染、四種依處、五種對治。
其次,依止欲界在家有情習近諸欲的欲行、持戒、布施等修福業的福行、出家眾和合共住的展轉同居行,有六種貪愛、瞋恚的雜染,由四種依處生起,由五種觀行能夠對治。
六種貪愛、瞋恚的雜染,包括:境界貪、怨憎瞋、順教貪、增上瞋、有功德貪、有過失瞋。
由四種依處生起六種貪愛瞋恚雜染,其中由境界依處生境界貪,由其餘有情依處生怨憎瞋、順教貪、增上瞋、有功德貪、有過失瞋五種愛恚雜染。其餘有情包括怨有情、苦有情、樂有情、出家僧眾,可以歸納成怨親中三類,如此三類有情加上境界,總合有四種依處。又初境界依處唯起境界貪,於怨有情唯起怨憎瞋,其餘有情依處各起貪愛及瞋恚俱分雜染。
五種對治,有兩類五種對治作意能對治愛恚雜染:
第一類五種對治,包括不淨、慈、悲、喜、捨五種觀行;
第二類五種對治,包括不淨與慈及雜染無顛倒作意、不雜染無顛倒作意、及雜染、不雜染無顛倒心棄捨貪瞋作意等三種作意。
《披》依止欲行福行等者:於欲界中身語意行,是名欲行。行施作福,是名福行。共住一處,修和敬業,名展轉同居行。總此一切,說有六種愛恚雜染。於初四種,當知依止欲行。於後二種,當知依止福行及展轉同居行。
在欲界中有情的身語意行,是名欲行。能夠布施、持戒,行施作福,稱為福行。出家共同住在一起,修同戒、同見、同行、身慈、口慈、意慈,六種和同愛敬的身語意業,名展轉同居行。總合此一切欲行、福行展轉同居行,說有六種愛恚雜染生起。最初的四種愛恚雜染,包括境界貪、怨憎瞋、順教貪、增上瞋,是依止欲行而有的。於後二種愛恚雜染,包括有功德貪及有過失瞋,是依止福行及展轉同居行而生。
癸二、別釋2 子一、第一義3 丑一、六雜染2 寅一、徵
第二科別釋,分別解釋,分二科;第一科第一義,依第一義解釋,又分三科;第一科六雜染,說明六種雜染,又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六種愛恚雜染?
什麼是六種愛恚雜染?
寅二、釋5 卯一、境界貪
第二科釋,解釋,分五科;第一科境界貪,對色聲香味觸的境界生起貪心。
一、境界貪。由此習近能障諸欲。
一、境界貪,在面對色聲香味觸男女等境界時,生起種種的貪愛心,由此串習接近能障礙出離的諸欲。
《披》由此習近能障諸欲者:習近諸欲,障不出離,是故諸欲說名能障。
由於串習接近色聲香味觸種種欲的境界,會障礙行者不能出離欲。因此說諸欲是能障的,用能障來解釋諸欲。
卯二、怨憎瞋
第二科怨憎瞋,說明由怨憎所起瞋。
二、怨憎瞋。由此於怨諸有情所,發起憎恚。
二、怨憎瞋,指欲界眾生在一起由違緣生起怨恨,於有怨的有情,發起憎惡瞋恚的心。這是欲界的眾生會有的情況,還是在欲行裡面。
卯三、順教貪
第三科順教貪,說明順教貪。
三、順教貪。由此於他承受其教不得自在苦有情所,廣行種種惱害逼迫。
三、順教貪,由此順教貪於不順己意,承受自己教導而不得自在的苦惱有情之處,廣泛施行種種的惱害逼迫。
這是作為師長於弟子處生愛恚雜染的情況。有一類師長貪愛的是順教,隨順他心意轉的弟子;於違教、不隨順他心意轉的弟子,則生瞋恚。這類師長不是因弟子於修行上是否精進用功而生愛恚雜染,所以於順教弟子雖然不用功,也對他們愛護顧念歡喜攝受,於違教弟子雖然很用功,不但不歡喜攝受,也廣行種種惱害、逼迫,使他們在他的教導下,不能自在飽受各種苦惱。
《披》三順教貪等者:謂於所畜共住、近住弟子,恆常供侍隨心轉者,彼雖慢緩,而深愛念悅意攝受,名順教貪。由是因緣,於餘弟子,不恆供侍隨心轉者,雖不慢緩,亦不愛念悅意攝受,而復廣行種種惱害逼迫,是即此中愛恚俱義。
為人師長,與所畜養共同住在一起的弟子,或是近住弟子,是指沒有住在一起,住在附近也常常來親近自己的弟子,這兩種弟子常常來供養、侍候而且隨順師長的心情來承事,能夠察言觀色,知道師父需要什麼馬上奉上,於這類隨順自己心意而轉的弟子修行上縱然有懈怠,可是師長還是深深愛念歡喜滿意的攝受這類弟子,這種心情稱為順教貪。由於這種因緣,對其餘的弟子,沒有能夠恆常供養侍奉師長,不能隨順師長的心情來承事者,雖然修行並不緩慢,很精進、很用功,但師長也不愛念歡喜攝受,反而給與種種逼迫刁難與惱害,這就是其中有愛恚夾雜同在一起之義。
卯四、增上瞋
第四科增上瞋,說明增上瞋。
四、增上瞋。由此於彼增上安樂、增上歡喜諸有情所,不欲令其得此興盛;唯欲自得,雜起種種嫉妒、不忍、變異、不樂。
四、增上瞋。有一類瞋心較重的人,觀見一些有禪定得安樂住者、及有增上歡喜的行者們,心中生起強大的瞋心,不樂見這些歡喜安樂住的行者們得到這些興盛;唯是想要自己得到,因此心中摻雜起種種的嫉妒、不忍、變異、不樂的心情。
嫉妒,是對他人的現況與成就生起羨慕而不愉快;不忍,是不耐他榮,生起種種嫉妒的障礙;變異,以相反的角度不隨喜共住的有情;不樂,不樂見他人興盛。
卯五、有功德貪有過失瞋
第五科有功德貪有過失瞋,說明有功德貪、有過失瞋。
第五、第六、有功德貪,有過失瞋。由此因緣,心不平等,於僧眾中雖行惠施,修諸福業,而常伺求種種差別,若作不作、若惡所作,內懷憂苦,不安隱住。
第五種及第六種愛恚雜染,是指於出家人處有功德貪及有過失瞋。由此貪愛功德、瞋恚過失的因緣,心不平等,於僧眾中雖然布施,也喜歡行於布施,修造各種福業,而常伺求僧眾的種種差別,常常觀察、尋求,哪些人是有功德?哪些人是有過失?對有功德的僧眾生起貪愛心,想要多供養對方一點,對有過失的僧眾,就不布施給他,因此有作、不作的差別,或有應作不作、或常修作福業以後又後悔所作;由此不平等心的布施,使得內心懷有憂愁苦惱,不能安穩而住。
以上是六種愛恚雜染,包括:境界貪、怨憎瞋、順教貪、增上瞋、有功德貪、有過失瞋。
《披》有功德貪有過失瞋等者:謂於僧眾樂行惠施,修諸福業,是名有功德貪。而常伺求種種差別,若作不作、若惡所作,內懷憂苦,不安隱住,是名有過失瞋。當知此中,應作不作,名作不作;惡作所作,名惡所作。由是因緣,與愛恚俱,心不平等,是故說捨為能對治。
對大眾僧歡喜布施,修造種種福業,是名有功德貪。內心常常探尋伺求僧眾種種差別,該作不施不作、作後又厭惡所作,造成心裡憂愁苦惱不安穩住,是名有過失瞋。應當了知這當中,應該作的不去作,名作不作;後悔厭惡所作過的,是名惡所作。由於這種因緣,與貪愛、瞋恚在一起,心不平等,應該捨棄愛恚的心情才能對治,因此說捨的作意為能對治。
丑二、四依處2 寅一、配依處
第二科四依處,說明四種依處,分二科;第一科配依處,與依處配釋。
云何四種依處?謂初境界為依處,餘有情為依處。
是哪四種依處?初境界貪以境界為依止處,其他五種愛恚煩惱雜染都以其餘有情為依止處。
《披》云何四種依處等者:謂初境界依處為一,所餘有情依處有三差別,謂怨親中,是故總成四種依處。
最初境界依處為第一種依處,其餘有情有三種差別,包括怨親中,因此總合成四種依處。
要略而言,其餘有情中,第二種怨憎瞋是於怨有情;第三種順教貪是於親有情;第四種、第五種、第六種是於居中的有情,因此有:境貪、怨有情、親有情、中等有情四種依止處。
寅二、簡起染
第二科簡起染,簡別生起染污心的情況。
又初二依處,各起一分雜染;所餘依處,各起俱分雜染。
又前二種依處,各別只有生起一部分的雜染,於境界依處,唯起貪愛雜染,於怨有情所,唯起瞋恚雜染;其餘的親中有情依處,各個都是貪愛瞋恚雜染俱起,有愛也有恚。
《披》初二依處各起一分雜染等者:境界依處,唯起於貪;怨有情所,唯起於瞋;是名各起一分雜染。所餘親中諸有情所,愛恚雜起,是名各起俱分雜染。依前配釋,如文可知。
對於色聲香味觸等境界依處,只有生起貪愛;對於有怨的有情,只是生起瞋恚;稱為各起一分雜染。其餘對親近的與居中等的諸多有情,有愛也有恚,愛恚夾雜而起,稱為各起俱分雜染。依前文配合解釋,如前文所說可以了知。
前文說第一種境界貪唯於境界依處生起,第二種怨憎瞋唯於怨有情生起,第三種順教貪,於隨順自心而轉的有情,也就是於自己所親愛的有情生起貪愛,不隨順自心而轉的有情生起瞋恚,因此有愛恚雜染。第四種於增上瞋,對有增上安樂眾生、有喜的有情,生起嫉妒、不忍、變異、不樂等種種瞋心,由於自己想要得喜樂,而生起貪,所以有愛有恚。第五種有功德貪,於後時也生其餘煩惱,第六種於過失瞋,後時也生貪等。第五、六兩種是對中等的有情,即出家僧眾,由於自心貪求福報,於有功德僧眾生愛,於有過失僧眾生恚,心不平等,於布施修福時,有應作不作或後悔所作的情形,心中愛憎交雜不定,愛憎俱起。
如上所說,除了第一種境界依處、第二種怨有情依處,所餘親中有情依處,各取俱分雜染。此處〈披尋記〉解釋所餘有情為親、中有情二種依處,事實上也可廣說包括怨親中有情三種。
丑三、五對治
第三科五對治,說明五種對治,這六種愛恚,可以用五種方法來對治這樣的煩惱。
云何五種對治。一、不淨,二、慈,三、悲,四、喜,五、捨。
是哪五種對治,可以對治這六種煩惱:
一、不淨,不淨觀可以對治境界的貪。
二、慈,慈心三昧,可以對治於有怨有情的怨恨。
三、悲,修悲心三昧可以拔苦,對治順教貪,於不隨順自己的有苦的有情要有悲心。
四、喜,對有樂的有情,應該隨喜,要修習喜三昧。
五、捨,對於中等的有情,要修捨心三昧,來對治有功德貪及有過失瞋的愛恚雜染。
這五種法門,可以對治內心的愛恚。以上是第一義,有六種愛恚、四種依處、還有五種對治。
子二、第二義2 丑一、標異門
第二科第二義,以不同角度說明,分二科;第一科標異門,以不同的角度標示說。
復有異門六種愛恚雜染、五種對治。
前面是六種愛恚、五種對治;第二義也是六種愛恚、五種對治,從不同的角度來詮釋。
丑二、別列相2 寅一、六雜染
第二科別列相,各別的列出來它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六雜染,說明六種雜染。
何等為六?一、事貪,二、事瞋,三、貪瞋癡雜染貪,四、不貪不瞋不癡不雜染瞋,五、不貪不瞋不癡不雜染貪,六、貪瞋癡雜染瞋。
是哪六種雜染?
一、事貪,指對境界有所貪愛。
二、事瞋,是對於怨憎的有情,生起瞋心。
三、貪瞋癡雜染貪,指順教貪,自己心裡有貪瞋癡,對於有情,有隨順或不隨順自己的差別,於此心不清淨生起貪瞋癡雜染的有情,生起愛著心。
四、不貪不瞋不癡不雜染瞋,對具有不貪不瞋不癡心不雜染、具三善根的有情起瞋,這是說對方可能有禪定的功德而有安樂住,可能持戒清淨而有歡喜,所以說為不貪、不瞋、不癡、不雜染,對這類人生起瞋心,所以稱為不貪不瞋不癡不雜染瞋。
五、不貪不瞋不癡不雜染貪,這是對不貪不瞋不癡心不雜染、具三善根、有功德的出家僧眾生起貪心,想要多多供養,由這類有情身上得到福報。這是說出家眾可能有修行功德,甚至出世聖道的功德,所以說為不貪、不瞋、不癡、不雜染,對這類人生起貪心,所以稱為不貪不瞋不癡不雜染貪。
六、貪瞋癡雜染瞋,對於有貪瞋癡過失的出家僧眾生起瞋心,所以稱為貪瞋癡雜染瞋。
以上是六種愛恚雜染的情況。
寅二、五對治
第二科五對治,有五種法門來對治。
云何五種對治?謂不淨與慈及三種作意。一、雜染無顛倒作意;二、不雜染無顛倒作意;三、雜染、不雜染無顛倒心,棄捨貪、瞋作意。
是哪五種對治?是指以不淨與慈及雜染無顛倒作意、不雜染無顛倒作意、雜染、不雜染無顛倒心等三種作意,能棄捨貪、瞋。再詳細說:
一、依不淨觀可以對治境界貪,對治事貪,這與前面所說相符合。
二、慈心作意,修慈心三昧可以對治事瞋,指對所怨的有情如生起瞋心,應當修慈心三昧。
三、雜染無顛倒作意,能對治自己的順教貪。了知自己於攝受弟子時,不能平等心而教導,對於不順己意的弟子給予種種逼惱苦受,這是自己有雜染與顛倒,應當修雜染無顛倒作意加以對治。
四、不雜染無顛倒作意,這是對治增上瞋的部分。對方是不雜染的,應該要隨喜,不要有顛倒,以不雜染無顛倒作意,來對治自己的不隨喜、嫉妒的心。
五、雜染、不雜染無顛倒心,棄捨貪、瞋作意。指所緣的有情可能是有雜染的,可能是不雜染的,雜染是有過失的,不雜染是有功德的,布施修福時,不要在對象上有虛妄的分別。對治於有功德的有情起貪,有過失的有情起瞋,要用無顛倒心,來棄捨自己的貪瞋作意,應當平等的布施,棄捨愛恚的雜染心情。
要略而言:不淨對治第一種貪雜染、慈對治第二種瞋雜染;於三種作意中︰最初雜染無顛倒作意對治第三的於三毒有情生貪雜染;第二不雜染無顛倒作意對治第四的於三善根有情生瞋雜染;第三雜染不雜染無顛倒作意對治第五的於三善根有情生貪雜染、第六的於三毒有情生瞋雜染。
壬二十九、四種補特伽羅出家五德2 癸一、總標
第二十九科四種補特伽羅出家五德,說明四種出家有情成就五種功德,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示出來。
復次,有四種補特伽羅,應知出家得五種功德。
其次,有四種有情,出家能成就五種功德。
癸二、別釋2 子一、四種補特伽羅
第二科別釋,各別的解釋,分二科;第一科四種補特伽羅,說明四種補特伽羅。
云何四種補特伽羅?一、自依者,二、依他者,三、已熟者,四、未熟者。
是哪四種補特伽羅?卷26說有28種補特伽羅,總說只有鈍根與利根二種。
一、自依者,是指自己有自在力,有主宰權,不是繫於他人,由出家故棄捨共財,依不共戒德。
二、依他者,自己沒有自在力,繫屬於他人所有,必須隨他人心意而轉者,由出家故獲得自在德。
三、已熟者,已成熟即有堪能證得聖道果者,由出家故若無餘結得羅漢德,若有修斷三結得預流果,免惡趣德。已熟包括諸根成熟故,解脫異熟障;善根成熟故,能解脫業障;智慧成熟故,解脫煩惱障根。善根成熟者的相貌是,性薄塵垢為所依止,性於諸惡不善法中心不樂入;諸蓋輕微,尋思薄弱,柔和正直,隨順而取。已熟之因即久修諸根、善根、智慧成熟及串習上品因緣而得。
四、未熟者,未成熟即無堪能者證得聖道果者。其善根屬於中下品成熟者。所謂下品成熟者,謂二因緣下品成熟。1. 未久修習,諸根、善根、智慧成熟因緣未極增長;2. 串習下劣因緣。中品成熟者,謂即於此二種因緣,隨一闕減,隨一具足。
《披》自依依他者:依止善法,名自依者。依止惡法,名依他者。善法名自,惡法名他故。
依止善法,名自依者。依止惡法,名依他者。善法名為自,惡法稱作他的緣故。《披尋記》作者約善法及惡法而說自他。若約人說,依止自己的善法欲,追求善法而來出家的人,名自依者;本來是繫屬於他人棄捨屬他而來出家的人,名依他者。自指自己,他指他人。已熟者,是指信進念定慧五種善根已經成熟了,出家以後,若有修行斷煩惱,這一生就可以證得聖道果;未熟者,信進念定慧還沒有成熟,由出家故,努力栽培,會有所改變,有所進步,漸漸成熟。這是四種人。
子二、出家五種功德2 丑一、徵
第二科出家五種功德,說明出家有五種功德,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應知出家得五種功德?
什麼是應該知道出家成就五種功德?
丑二、釋5 寅一、最初功德
第二科釋,解釋,分五科;第一科最初功德,第一種不共戒德。
謂自依補特伽羅由出家故,棄捨王等所共財寶,依止不共清淨尸羅,是名獲得最初功德。
指自依的有情由於出家的緣故,棄捨與國王等所共有的財寶,依止不共於在家人的清淨戒,名為獲得最初功德。
先約人而說。這是指自己有自在力於自己的事能有主宰權,不是繫於他人的有情,名自依補特伽羅。王等所共財寶,是說百姓的財寶不是自己獨有的,因為要繳稅,所以說是與國王共有的,名王等所共財寶。不共清淨尸羅,約戒定慧三學而言,定慧二學在家也可學習,而出家戒,唯獨出家人能受能持,所以說不共清淨尸羅,是指不共於在家戒的出家戒。於自身有自在力的有情,依自己的善法欲,棄捨財寶出家以後,不必擔憂財寶為世間五種賊所奪(王、賊、火、水、惡子五家所共),沒有這種煩惱,可以獲得不共於在家人的持戒清淨的功德。這是第一種功德。
若依照《披尋記》的解釋,善法名自,指自己有善法,生起善法而出家的人,棄捨財寶出家以後,可以獲得不共於在家人的持戒清淨的功德。
又《大智度論》卷2說:云何比丘自依止、法依止,不餘依止?於是比丘內觀身,常當一心智慧勤修精進,除世間貪憂。外身、內外身觀亦如是,受心法念處亦復如是。
寅二、第二功德
第二科第二功德,說明第二功德自在德。
依他補特伽羅由出家故,棄捨屬他、隨他而轉不自在事,獲得自依、不隨於他自在轉事,是名獲得第二功德。
依他有情由於出家的緣故,棄捨繫屬於他人、隨他人而轉不自在事,獲得自依、不隨於他自在而轉的事,是名獲得第二種功
先約人而說。這是指自己沒有自在力,繫屬於他人所有,必須隨他人心意而轉,想要自己修善或作惡都不得自在而轉,必須獲得所繫屬者的同意才能出家,因此出家以後,就能自己勤修善法自在而轉。或者將依他解釋為指眷屬,本來繫屬於恩愛的眷屬,由於出家的因緣,棄捨自己所親愛的眷屬,不再被親屬勉強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或是不再依所作事業的主管,不用再聽他人的指揮,種種不自在的事情就沒有了,從此可以自己決定勤戒定慧,息滅貪瞋癡。
依照《披尋記》的解釋:惡法名為他。這段文是指有煩惱的有情,由於出家,棄捨繫屬於煩惱的境界,不隨順煩惱而轉不自在的事,可以獲得自在所依,從此可以依止善法,不隨順他煩惱可以自在而轉的事,能自在的現起清淨的身語意三業,是名獲得第二種功德。
寅三、第三功德
第三科第三功德,說明第三功德羅漢德。
已熟補特伽羅由出家故,若無餘結,即便獲得一切苦邊,是名獲得第三功德。
信進念定慧已經成熟的有情,由於出家的緣故,若是薩迦耶見、戒禁取、疑、貪欲、瞋恚五下分結,及色貪、無色貪、愛上靜慮者掉,慢上靜慮者慢,無明上靜慮者無明五上分結都已無餘永斷,以聲聞乘而言可以獲得三界一切苦邊寂滅,獲得無生智、盡智,成就阿羅漢果。這是所獲得的第三種功德。
寅四、第四功德
第四科第四功德,說明第四功德免惡趣德。
若有餘結,即便獲得惡趣苦邊,是名獲得第四功德。
善根已經成熟的有情,出家以後,若是五下分結中只斷了薩迦耶見、戒禁取、疑。(初下分)其餘諸結稱作餘結,可以獲得惡趣苦的邊際,指初果以上都不會墮到三惡道去了,這是所獲得的第四種功德。
寅五、第五功德
第五科第五功德,說明第五功德後來成熟德。
未熟補特伽羅由出家故,於現法中,解脫無量居家迫迮所有憂苦,積集無量順解脫分廣大善根,能令當來相續成熟,是名獲得第五功德。
信進念定慧善根還沒有成熟的有情,由於出家的緣故,
一、於現法中,解脫無量居家迫迮所有憂苦:在現在的生命體中,可以解脫無量居家迫迮所有的憂苦,以正見為依,起正思惟,作如是思:在家煩擾,若居塵宇,出家閑曠,猶處虛空,是故應於善說法毗奈耶中,正捨家法,趣於非家。如是便能解脫無量居家迫迮所有苦苦、壞苦及行苦。如〈攝事分〉卷88說:「隨順樂受諸行,與無常相共相應故,若至苦位,爾時說名損惱迫迮(壞苦);若至不苦不樂位,爾時方於行苦名苦迫迮(行苦)。又生老等法所隨諸行,皆悉是苦。彼若至疾病位,說名損惱迫迮;若至生等苦位,名苦迫迮(苦苦)。」。
二、積聚無量隨順解脫分的廣大善根,積集成就解脫分信進念定慧的善根,
三、能令當來相續成熟,令來生或是下下生相續成熟,成熟就能得解脫。這是第五種功德。
如上所說可見出家非常的殊勝。《分別善惡報應經》卷2說:「若復有人歸佛出家,功德有十。云何為十?一遠離妻室,二染欲不貪,三愛樂寂靜,四諸佛歡喜,五遠離邪魔,六近佛聽法,七遠離三惡,八諸天愛敬,九命終生天,十速證圓寂;如是十種功德,歸佛出家獲如斯報。」出家的功德殊勝。此外,也可參考《佛說出家功德經》等諸多經論所說。
壬三十、三苦九相2 癸一、略標
第三十科三苦九相,苦苦、壞苦、行苦,開展成九種相貌,分二科;第一科略標,要略的標出三種苦及九種相隨逐有漏諸行。
復次,有三種苦及九種相,應知隨逐諸有漏行。
其次,有三種苦:行苦、壞苦、苦苦,有九種相貌,應該知道是隨逐著有煩惱的五蘊諸行。換句話說隨逐眾生的色受想行識五取蘊,有這三種苦,具有九種相貌。
癸二、別辨2 子一、三苦
第二科別辨,各別的說明,分二科;第一科三苦,說明三苦。
云何三種苦?謂苦苦乃至壞苦。
是哪三種苦?是指苦苦乃至壞苦,乃至是省略之詞,應當包括行苦。
《披》苦苦乃至壞苦者:苦苦、行苦、壞苦,是謂三苦。下說九相,如其次第,配釋三苦各有三相應知。
苦苦、行苦、壞苦,就是所說的三苦。下文說有九種相貌,如其次第,配合解釋三苦各有三相,應當了知。
子二、九相3 丑一、徵
第二科九相,九種相,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九種相?
是哪九種相?
丑二、標
第二科標,標示出來。
謂一一苦各有三相,隨逐一切有漏行法,故有九相。
三苦九相是說每一種苦各有三種相貌,隨逐著一切有漏的五蘊諸法,所以說有九種相。
丑三、列
第三科列,列舉出來。
一、死所隨縛故;二、起惡趣因所隨縛故;三、諸惡趣生所隨縛故;四、無常法故;五、於無常中苦法故;六、於苦中無我法故;七、順愛味行生住樂故;八、變壞苦故;九、即由如是變壞苦性,諸有智者取為非出離法故。
九種相貌是:
一、死所隨縛故,有漏的五蘊之身,性常逼迫,名苦;又與苦受相應,即苦上加苦,故名苦苦。雖然有情於三界受生,無非是苦,但欲界有情為諸多境界逼迫,苦中復苦,所以說唯欲界有情有苦苦。於欲界八苦中,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都是苦苦。其中死苦指五蘊壞滅之苦,即捨離所受之身時的苦痛。死有命盡故死、福盡故死及不避不平等故死。〈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61說死苦有五相。1. 離別所愛盛財寶故;2. 離別所愛盛朋友故;3. 離別所愛盛眷屬故;4. 離別所愛盛自身故;5. 於命終時備受種種極重憂苦故。欲界有情死時除了死苦五相,作惡業者有重的解支節苦,作善業者有輕的解支節苦,為死苦所隨逐繫縛。
色界有情唯有壞苦、行苦,死時頓死沒有解支節苦;無色界有情唯有行苦,沒有色身,死時頓死也沒有解支節苦。所以說死所隨縛是屬於欲界有情的苦苦相所攝。
二、起惡趣因所隨縛故。欲界有情有苦苦,常因苦苦而起瞋煩惱造十惡業,為三惡道的因所隨逐繫縛。色界及無色界有情的煩惱是屬於有覆無記所攝,不會造十惡業。所以說起惡趣因所隨縛,是屬於欲界有情的苦苦相所攝。
三、諸惡趣生所隨縛故。欲界有情有苦苦,因苦苦而起瞋煩惱造十惡業時,若沒有懺悔,有惡趣因就會招感惡趣果,來生會生到三惡道去,所以說欲界有情有苦苦為諸惡趣生所隨逐繫縛。
以上第一到第三種相貌是在形容苦苦的相狀。
四、無常法故。有漏五蘊之法,生住異滅四相遷流,常不安隱,是名行苦。這種生住異滅的無常相是行苦,所以說無常法是行苦相所攝。行苦通於三界,三界有情都有行苦。
五、無常中苦法故。行苦是無常的,雖然沒有苦受也沒有樂受,但有漏心識任運生滅,遷流不息,不能出離生死,也是苦。〈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61說行苦也有五相,包括:生苦器故,依生苦器故,苦苦器故,壞苦器故,行苦性故。行苦是勝義苦,聖人沒有異熟愚(業、異熟、業異熟無知)及真實義愚(三寶、四諦無知)才知道是苦。凡夫有異熟愚故,發非福行而有苦苦,有真實義愚故,發福行及不動行,而有壞苦及行苦。
六、於苦中無我法故。在行苦當中,是不得自在的,稱為無我法故。如現在很好,沒有苦惱也沒有快樂,很平靜,但是生命無法停住不往前走,是不能主宰而且不得自在的,所以說於苦中無我法是行苦相所攝。
以上第四到第六種相貌是在形容行苦相。
七、順愛味行生住樂故。順愛味行,指隨順生起愛味的可愛境,對可愛境界生起愛味,住著於樂受,樂受壞時能生憂苦,名為壞苦。所以說順愛味行生住樂是壞苦所攝。欲界及色界第四禪天以下有情都有樂受,因此都有壞苦。
八、變壞苦故。樂受由無常變異,變壞時生苦,失去樂受,名為壞苦。所以說變壞苦是壞苦所攝。〈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61說壞苦也有五相,包括:1. 不與彼會生愁惱故,2. 由此因緣生怨歎故,3. 由此因緣身擾惱故,4. 念彼眾德思戀因緣意熱惱故,5. 應受用等有所闕故。
九、即由如是變壞苦性,諸有智者取為非出離法故。由於樂受有變壞苦性,有智慧的人知道樂受不是出離的法,不會執著在樂受中。
從第七到第九種相貌是在形容壞苦相。以上是三苦的九種相貌。
壬三十一、成就四支修二利行4 癸一、標成就
第三十一科成就四支修二利行,成就四種功德,可以修自利利他的功行,分四科;第一科標成就,先標示出成就相。
復次,若有苾芻成就四支為眾生者,乃能無倒教誡攝御所有徒眾,修行自利利他正行。
其次,若有比丘成就四種善法功德而為眾生的善知識,才能無顛倒、沒有錯誤的教導訓誡眾生,於他毀犯,隨時正舉令其覺悟,應時如理訶責、擯罰,攝受統御所有住在一起的徒眾,知眾匱乏,而能為彼從諸淨信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如法追求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資身什物,隨時供給;修行自利利他的種種正行。自己能自利,也能夠開發利他的正行。
癸二、徵列支
第二科徵列支,徵問並且列出來這四種功德。
云何四支?一、解脫隨煩惱;二、不離正智;三、為令一切已生善法堅住、不忘、修習圓滿、倍增廣故,攝受任持;四、為令一切未生善法得生起故,攝受任持。
是哪四支功德?
一、解脫,隨煩惱,伏、斷煩惱,不起現行,解脫五種隨煩惱。
二、不離正智,隨時不離以八正道聞思修為主的四種正智,能如理作意勤修正智。
三、為令一切已生戒定慧等善法能堅住(已得不失,已得不退,保持正念力)、不忘(憶念力、
正知力)、串習圓滿(串習力,不缺不減),倍加增廣(精進力、引發力)的緣故,(聽聞力、思惟力)而如法攝受任持(防守正念,如是於念能不忘失,如是得任持力)財食等事。
四、為令一切未生善法得生起的緣故,而能於善修聖道的長老,禮敬承事獲得教誡教授使自己未生的聖道能夠迅速生起。
癸三、別釋相4 子一、解脫隨煩惱3 丑一、徵
第三科別釋相,各別解釋相貌,分四科;第一科解脫隨煩惱,說明解脫隨煩惱,又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苾芻解脫隨煩惱?
什麼是比丘解脫隨煩惱?
丑二、釋4 寅一、標
第二科釋,解釋,分四科;第一科標,標出來。
謂解脫五種隨煩惱故。
是說能解脫五種隨煩惱。
寅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五?
是哪五種?
寅三、列
第三科列,列舉出來。
一、思慕居家;二、毀犯禁戒;三、憶先所受分別俱行不正作意;四、耽著未來所有境界,發起貪憂;五、於法慳吝。
比丘能解脫的五種隨煩惱,包括:
一、思慕居家,思戀愛慕居家的父母眷屬等,〈本地分‧思所成地〉卷18說:「既出家已,與凡道俗共相雜住;遂於去來貨財親友追念思慕,憂慼纏心」;
二、毀犯禁戒,不善分別愚、智的差別相,身語意業與惡法相應而毀犯禁戒;
三、憶先所受分別俱行不正作意,不能如實了知如理與非如理的差別相,而於先所受諸法有不正尋思;
四、耽著未來所有境界,發起貪憂,於根護功德不如實知,不護過患不如實知,於未來所有諸可意色等境界希慕欲見,而有貪欲;彼可意色等境界變壞之時心便下慼,而有憂愁;
五、於法慳吝。若有比丘貪名聞利養故,或慢心作祟,心作是念:獨我能知,諸經深義,秘惜隱藏,不為人說,是名法慳。
寅四、釋5 卯一、思慕居家2 辰一、釋思慕2 巳一、舉因緣
第四科釋,解釋,分五科;第一科思慕居家,已經出家還思戀愛慕居家的生活,又分二科;第一科釋思慕,解釋思慕的情況,又分二科;第一科舉因緣,舉出思慕居家的因緣。
若諸愚夫,於四大種造色自相不如實知,謂之為己父母、妻子,乃至朋友、宰官、親屬及兄弟等,於唯形色謂戲笑等,
若諸多愚癡無聞的凡夫不知因緣幻相,不知色即是空,於四大種所造出來的色法如地等以堅等為相,眼等以各別清淨色為相,名地自相等,不能如其真實遠離名言分別,現量了知,不知色身只是地水火風假合而成,其中並無我無我所,執著是自己的父母、妻子、乃至朋友、宰官、親屬及兄弟等,於唯獨只是大小高矮胖瘦等形色,及聚在一起談論、或下棋等遊戲活動。
《披》於唯形色謂戲笑等者:謂戲笑等,唯依形色長短等積集差別而建立故。笑者,謂隨有一,或因開論、或因合論,現齒而笑,歡聚啞啞。戲者,謂雙陸、摴蒲、弄珠等戲。或有所餘種類歡樂。如本地分三摩呬多地釋。(陵本十一卷七頁864)
於唯形色謂戲笑等者:是說戲笑等,唯是依於色法中形色的長短等積集差別而建立的緣故。所謂有情在戲笑等時,只是自他的形色差別所表現出來的不同樣貌,如嘴往上翹,眼往前視,由色法種種的長短、積集的差別而建立。
笑方面,是指隨於任一人,或因為開展論述、或因為綜合論述,露齒而笑,歡樂聚會時笑言啞啞。
戲,是指雙陸(古代一種棋盤遊戲)、摴蒲(樗蒲是依采行棋,將棋子全數抵達終點為勝的局戲,但不需用棋盤,而是用矢作行棋的間隔,很類似西藏雙六、南北美洲原住民的一些局戲)、弄珠等賭博遊戲。在家時會做這些事情。或有其餘種類的歡笑娛樂等事。如〈本地分‧三摩呬多地〉卷11,354頁所解釋。
於唯身語所有動作起有情想俱行作意。由此因緣,起邪分別,妄計為我父母、妻子,乃至朋友、宰官、親屬及兄弟等。
於唯獨是身語的所有動作,在眷屬們戲笑、動身發語時心中同時生起有情想,著相、情執的作意,隨之動盪貪愛染著纏綿。由此因緣,起邪執分別,虛妄計度認為這是自己的父母、妻子,或是自己的朋友、宰官、親屬及兄弟等,不知這些都只是形色的長短等積集差別變化現出戲笑或動身發語的外相而已,並沒有真實的常、一、有主宰性的有情存在。
巳二、結生起
第二科結生起,結說由這些因緣而生起種種居家思慕。
由此分別妄計因緣,發生種種居家思慕。
凡夫不了解色身是由地水火風組合而成,只是顯色、形色、表色等種種的色法,對它的自相不了解,由此不如理分別虛妄計度的因緣,執著自身及父母、妻子等有情想,而發生種種的居家思慕,回憶愛著以前與父母、朋友、親屬聚集在一起的種種歡樂的境界。
辰二、明解脫3 巳一、標
第二科明解脫,說明解脫的相狀,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解脫。
諸有智者了知唯有諸色自相,無有情想,故能解脫初隨煩惱。
諸多有智慧的行者,知道這些只是四大造色的自相,並不會生起有情的想法,不再執著色身為我,或執著有真實的父母、有情、妻子、朋友、宰官、親屬等有情,種種煩惱就不會再生起了,因此能夠解脫最初居家思慕的隨煩惱。
〈決擇‧思所成慧地〉卷65說:諸色自相有三種。一清淨色、二清淨所取色、三意所取色。四大種所造五識所依五清淨色眼等處攝,五淨色根名清淨色。色等五境同分清淨色之境界,名清淨所取色。三摩地所行影像等色,名意所取色。諸色自相,唯是現量所見。
居家思慕令心掉舉是修三摩地的障礙,於掉舉現前時應依無分別想、寂靜想、無作用想、無所思慕無躁擾想、離諸煩惱寂滅樂想等六種想作意思惟,由無分別想能生無作用想;由寂靜想能生無所思慕無躁擾想;由無作用想能生離諸煩惱寂滅樂想,如是證入三摩地,成就意受(定中)現量,能伏除居家思慕;再依定修習無我觀行,觀五蘊無我、無我所,證得聖道,方能徹底解脫居家思慕的隨煩惱。
巳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所以者何?
為什麼能夠解脫?
巳三、釋
第三科釋,解釋。
從久遠來,由見種種各別色形建立安布,或時與他而共集會,如是見已,便謂為我父母、妻子,廣說乃至是我朋友、宰官、親屬,或謂為他。非生無色諸有情類有如是事。
從久遠以來,由於眾生見到種種的色形,或是笑,或是哭等情況,由名言假安立為有,或有時與其他有情聚集在一起,相見之後,不知彼此都只是地水火風所造不同的色法形狀而已,便認為這是我的父母或妻子,詳細說乃至是我的朋友、宰官、親屬,或是其他的有情。這並不是生到無色界有情會有這類事情,無色界有情沒有色身,無法依各別色形建立安布各種有情親友,更無戲笑等表色。
由比量推理可知,看到一個個的人,生起有情的想法是錯誤的,是不真實的。比丘由於有四大造色自相的智慧,可以解脫父母、親屬等種種有情想的執著,而解脫居家思慕的隨煩惱乃至薩迦耶見。
卯二、毀犯禁戒2 辰一、釋毀犯
第二科毀犯禁戒,說明毀犯禁戒,分二科;第一科釋毀犯,解釋毀犯的情形。
又諸愚夫,不如實知愚夫之相及智者相,由不如實知故,惡思所思、惡說所說、惡作所作;凡所現行身語意業皆不清淨,亦無清淨尸羅正命。
又諸多愚癡無聞的凡夫,不能如實知道愚癡的相狀及智者的相狀,由於不如實了知的緣故,心裡產生惡的思惟,口中說出不善的言語,身體造作種種惡法,不知道殺盜淫妄等是錯誤的;凡所現行的身語意業都不清淨,也不會有清淨的戒律與正命。
愚癡無聞的凡夫沒有學習佛法,不能知道什麼是善、什麼是惡,什麼可以作、什麼不可以作、什麼是凡、什麼是聖、什麼是因、什麼是果,於緣起諸法沒有智慧,因此心生惡念、口說惡語、身行惡法,不能知道什麼是清淨的戒,也不能如法取得財食,不會有清淨的正命,這是說到毀犯禁戒的情況。
辰二、明解脫
第二科明解脫,說明有智慧的比丘解脫毀犯禁戒。
諸有智者如實知故,當知一切與彼相違,故能解脫第二隨煩惱。
諸多有智慧的比丘能如實知道善惡因果、應作不應作、因果道理、凡聖差別、有無違犯淨戒等,因而一切時能如理作意,善思所思、善說所說、善作所作,應當了知一切身語意業與彼愚癡無聞的凡夫相反皆得清淨,也能受持清淨尸羅及正命,因此能解脫第二種毀犯禁戒的隨煩惱。
卯三、起欲尋等2 辰一、釋生起
第三科起欲尋等,生起欲恚害等種種錯誤的尋思,分二科;第一科釋生起,解釋尋思生起的情況。
又諸愚夫,於非如理不能如實知非如理,於其如理不能如實知是如理。於先所受隨順欲貪可意諸法,不正作意,起欲尋思,堅著、不捨、不棄、不吐;於隨順恚不可意法,起恚尋思;於隨順害不可意法,起害尋思,餘如前說。
又諸多愚癡無聞的凡夫,對於十因,四緣,五果之正因果相,不如理處(非處)不能如實知道是不如理,於如理處(處)也不能如實知道是如理的。沒有學習佛法,不知道什麼是如理作意、什麼是不如理作意。對於先前所受隨順於欲貪的可愛色等諸法,不能正確如理作意,以受用可意境為樂,生起欲貪尋思,堅固執著而安住於可意境、不能夠捨離欲心的現起令不相續,不能背棄貪欲的所緣境令不現行現行,乃至不能斷除欲貪尋思的種子;於隨順於瞋恚的不可意色等諸法,生起恚尋思;於隨順生起傷害的不可意色等諸法,對於傷害自己的人也可能想傷害他,生起傷害報復的心情,由不如理作意,生起害尋思。其餘如前面所說的堅著、不捨、不棄、不吐等也是一樣。
《披》餘如前說者:謂如前說堅著、不捨、不棄、不吐,名之為餘。
如前面所說的堅著,對已經生起的不如理思,堅固執著,還讓它相續生起不捨,不能制止棄捨欲恚害尋思的現行,乃至不能斷除它的種子,說名為餘。此處只舉欲尋思說明堅著、不捨、不棄、不吐;其它恚尋思、害尋思,也有這四種相貌,略而不說。
辰二、明解脫
第二科明解脫,有智慧的比丘解脫欲恚害等的情況。
諸有智者,於其如理能如實知此是如理,於非如理能如實知此非如理。於先所受如前所說差別諸法,或不追憶,或正思惟,或不失念,於彼所緣不起欲尋乃至害尋;設復生起,而不堅著,廣說如前;故能解脫第三隨煩惱。
諸多有智慧的比丘,於自己是如法如理、合道理的事能如實了知這是如理的,於不合道理的事能如實了知這是不如理的。於先前所受如前所說的差別諸法,於隨順生起欲恚害尋思的境界,或是不隨過去所念分別,而生堅著,不捨;或者是正確的思惟若追憶分別所受是苦是樂,則是煩惱生處,常委正念;或者是以正知力串習,防護六根,由密護根門故不失去正念,於彼色聲香味觸男女等所緣境不生起欲恚害尋思;若是生起了,也不堅固執著,詳細情形不會如前所說不捨、不棄、不吐,相反地,於欲恚害尋思生起時,知道要趕快斷除不堅固執著,第一念生起,第二念就停止了,不會讓它相續的生起而不捨,能修世間道的禪定降伏欲恚害尋思的現行,修出間道的聖道斷除欲恚害尋思的種子,因此能解脫第三種起欲恚害尋思的隨煩惱。
《披》廣說如前者:謂翻前說不捨、不棄、不吐,是此廣說應知。
與前所說不捨、不棄、不吐相反,是此處所說的廣說應當了知。不捨,是指不能令煩惱不相續現行。不棄,是不能令諸纏不現行。不吐,不能使諸纏的種子不隨逐。總之,有對治了,就能夠解脫第三種欲恚害的隨煩惱。
卯四、發起貪憂2 辰一、釋貪憂2 巳一、出依處
第四科發起貪憂,六根對六境時發起貪憂,分二科;第一科釋貪憂,解釋貪憂的相狀,又分二科;第一科出依處,說明依止處。
又諸愚夫,於根護功德不如實知,不護過患不如實知。於現在世現前別境發生愛恚雜染其心,於諸可意色等境界希慕欲見,於不可愛色等境界心生厭逆。
又諸多愚癡無聞的凡夫,於保護六根能生諸多功德不能如實了知,於不保護六根生起貪瞋癡的種種過患也不能如實了知。對於現在世現前的各別境界,隨順生起貪愛的,發生貪愛;隨順生起瞋恚的,生起瞋恚;心裡有很多的雜染,染污自己的心。對於諸多可愛悅意的色聲香味觸等境界,生起希望愛慕想要見聞等;於不可愛的色聲香味觸等境界,心生厭棄背逆。
巳二、釋得名
第二科釋得名,解釋得名。
於可意境心生希慕,是名為貪。懷此貪者,若彼境界變壞之時,心便下慼,是名為憂。
對可愛的境界心裡產生希求愛慕,稱為貪。內心懷著這種貪想的有情,若是所希求愛慕的境界變化破壞時,情緒就會低落憂愁了,是名為憂。
辰二、明解脫
第二科明解脫,說明解脫貪憂。
諸有智者,一切道理,當知皆悉與此相違,故能解脫第四隨煩惱。
諸多有智慧的比丘,由於如實了知根護的功德及根不護的過患,可愛的、不可愛的境界,都能視為如夢如化,不會因為境界變化而有貪憂雜染,因此能夠解脫第四種於現前境發起貪憂的隨煩惱。
卯五、於法慳吝2 辰一、釋慳吝
第五科於法慳吝,於法慳吝不捨的相狀,分二科;第一科釋慳吝,解釋慳吝的相狀。
又諸愚夫,於諸貪欲不正法中,不能如實知其過患,常為餘四慳所漂溺,復起法慳。
又諸多愚癡無聞的凡夫,有眾多貪欲,自己處在不正法中,卻不自知,不能如實知道有貪欲時,會產生眾多過患,常常被其他的處慳、家慳、利慳,及敬譽慳四種慳吝所漂浮沈溺不能自拔,又生起法慳,由此漂浮沈溺於生死大海中。
《披》常為餘四慳所漂溺者:所謂處慳、家慳、利慳,及敬譽慳,名餘四慳。此及法慳,當知即五失利養因行,亦是背涅槃因行。如本地分聞所成地釋義應知。(陵本十四卷十四頁1228)
常為其餘四種慳所漂溺是指:處慳、家慳、利慳,及敬譽慳,名為餘四慳。此四慳及法慳,應當知道就是五種失去利養因的身語意行,也是背棄涅槃的因行。如〈本地分‧聞所成地〉卷14,513頁所解釋的義理應該知道。
一、處慳,指住處慳。若有眾生心作是心念:只許我自己住在此處,他人不得在此處住,假設有其他人來,我恒常能做主。這種對住處生起慳貪的想法,稱為處慳。例如於某處所,環境優美如畫,好山好水,只想自己一人住在這裡,不要其他人來住,假設有其他人來住,希望自己有處所的主宰權,能在最好的處所經行靜坐,居止受用。這類人對於住處,顧戀繫心,障礙遮止他人共住。
二、家慳,家指施主家。若有眾生心作是心念:我獨入此家,他人不得進入,假設有其他人來,於中我所得布施最為殊勝。這種對施主家生起慳貪的想法,稱為家慳。例如心想:願此有錢也具正信的施主家,自己認識就好,他人不用認識。我於此施主家,獨入獨出,往還親昵,居止受用;不要引介其他人到這位施主家。這類人對於施主家,顧戀繫心,障礙遮止他人到這位施主家。
三、利慳,利指布施供養的利益。若有眾生心作是心念:我獨取此物,不用給與其他人。假設給與他人,我所得也是最多最殊勝的。這種對他人供養生起慳貪的想法,稱為利慳。例如心想:願我獨得世間利養,其他人不能得;願獨差我受諸利養,不差其他人;願獨知我具大福慧,隨時布施衣服飲食臥具醫藥及餘資財;一切世間,無及我者。這類人對於利養,顧戀繫心,障礙遮止他人獲得。
四、敬譽慳,敬譽是指恭敬、名稱讚譽。若有眾生心作是心念:只有我獨自接受恭敬、名稱讚譽,不令他人獲得恭敬名稱讚譽,假設他人獲得恭敬名稱讚譽,不要勝過我。這種對他人恭敬名稱讚譽生起慳貪的想法,稱為敬譽慳。例如心想:願我獨得微妙好色,眾所樂見,顏貌端正,成就第一清淨圓滿諸顯形色,其他人的外表都沒有比得上我的;願我獨得廣大名稱,善聲善譽,遍諸方維,一切世間,皆共讚頌,其他人所得善聲善譽都沒有比得上我的;唯我善知受用飲食及餘資具,令所飲食,隨時消化,資具長養,面色光澤,皮膚細軟,眾所愛樂,其他人不能比得上我;唯我善知冠帶衣服及諸嚴具,莊飾形貌,令極顯好,其他人不能比得上我。這類人於恭敬名稱讚譽,顧戀繫心,障礙遮止他人獲得恭敬名稱讚譽。
五、法慳,法是指佛法。若有眾生心作是心念:只想自己研究三藏十二部經論,只許自知法中深意,祕而不宣,認為自己是最有智慧而不將法傳予他人。這種對佛法生起慳貪的想法,稱為法慳。學習佛法的人不應該如此。例如有人心想:願我獨能宣說正法,其他人都不能;願我獨能令他誦念,其他人都不能;願我獨能問答決擇,其他人都不能;願我獨能持素怛纜、及毘奈耶、阿毘達磨,其他人都不能;願我獨能分別解釋善理教者所造諸論,及自能造,其他人都不能。這類人於教法,顧戀繫心,障礙遮止他人於教法上獲得利益。
辰二、明解脫
第二科明解脫,說明解脫法慳。
諸有智者,於彼過患能如實知,於餘四慳尚不生起;設起尋捨,終不堅著,況起法慳。彼既如是遠離法慳,若遇樂法補特伽羅,即為宣說大師所說素怛纜、毗奈耶、摩怛理迦相應聖教,令其受持,廣為無間分別開示,終不隱祕,故能解脫第五隨煩惱。
諸多有智慧的比丘,於彼法慳的過患能如實了知,對於處慳、家慳、利慳、敬譽慳的四慳,尚且不會生起;假設生起立即捨離,終究不會堅固執著,何況會生起法慳。這類有智慧的比丘既然已遠離法慳,若遇到有歡喜好樂佛法的有情,就會為這類有情宣說佛所說的經、律、論相應的聖教,使這類有情能夠受持佛法,並且詳細而且沒有間斷的各別開示法義、解除疑惑,終究不會隱藏深密的法義,因此能夠解脫第五種法慳的隨煩惱。
丑三、結
第三科結,結語。
是名苾芻成就第一解脫隨煩惱支。
如上所說是名比丘成就第一解脫隨煩惱支。
子二、不離正智3 丑一、徵
第二科不離正智,說明不離正智的清淨功德,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苾芻不離正智?
什麼是比丘不遠離正智?
丑二、釋2 寅一、總標列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總標列,整體的標示列舉出來。
謂有四智。何等為四?謂依最初離染相續通達八聖支道,立第一智;依證成辦八聖支道,立餘三智。
比丘不遠離正智,有四種智慧。是哪四種?是指依最初發起遠離雜染相續,通達八聖支道、修習八聖支正道的正願,由此安立第一智;依止能證得、能成辦八聖支道,安立其餘的聞所成智、思所成智、修所成智的三種智慧。
於凡位想要追求八聖道的智慧,這是一種追求聖道的善法欲,加上能證得八聖道的聞、思、修三種智慧,合說有四種正智。
寅二、別釋相2 卯一、依通達八聖支道2 辰一、出思惟行3 巳一、由不共
第二科別釋相,各別解釋它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依通達八聖支道,依通達八聖支道的智慧,又分二科;第一科出思惟行,說出思惟的行相,又分三科;第一科由不共,由八聖支道不共外道。
謂有苾芻住異生位,作是思惟:唯於諸佛世尊聖法毗奈耶中有八聖支道,非諸外道異論法中有如是道。
有一類比丘在凡夫位時,作這樣思惟:只有於佛世尊的聖法與律中有八聖支道,不是諸多外道異論法中有這八聖支道。佛法不同外道的異論法,外道雖有四禪八定,因為沒有八聖支道,所以不能出離生死。
巳二、由能證
第二科由能證,說明由八聖支道能證得涅槃。
若於是處有八聖支道,即於是處有沙門果,有諸沙門及沙門義,所謂涅槃。
若於此處有八聖支道,行者了解八聖道,依教奉行,則於此處會有初果二果三果四果等沙門果,或大乘的初地二地三地四地,乃至佛菩薩的無上菩提,有種種聖道及聖道的義利,能斷除煩惱,證得涅槃。
〈攝事分〉卷98說:「依第一義所有沙門,安立如是八支聖道,為沙門義。為此義故,於善說法毘奈耶中,假名出家受沙門性。又此畢竟無失壞故,名第一義。其假名者即不如是。諸有成就此第一義沙門性者,當知亦名勝義沙門。又彼追求此沙門果貪瞋癡等畢竟斷義,是故說彼名沙門義。此沙門義復有二種。一無差別總相建立,二若有所作、若無所作行向住果差別建立。如是一切總有四種。一沙門性、二是沙門、三沙門義、四沙門果。」
一、沙門性,是指於善說法毘奈耶中受沙門性,也就是在佛門中出家,還沒有證得聖道者,總稱沙門性。
二、沙門,無礙所攝八支聖道是沙門體,指八支聖道稱為沙門。
三、沙門義,彼追求此沙門果貪瞋癡等畢竟斷義,也就是能畢竟斷除煩惱、止息諸惡,稱為沙門義,這是聖道所得的義利。
四、沙門果,指四沙門果。一、預流果,二、一來果,三、不還果,四、最上阿羅漢果。
巳三、由應修
第三科由應修,說明八聖支道是為證沙門果者所應修。
我今為證沙門果沙門沙門義故,應當發起八聖支道,修令清淨。
這類凡夫比丘會這樣想:我現在為了證得聖道果、聖道以及聖道的涅槃義利,應當發起八聖支道,應該修習八聖道,使令自己的內心清淨。
辰二、結名建立
第二科結名建立,結語名依通達八聖支道建立第一智。
由如是行於八聖支道中所有智,是名依通達八聖支道立第一智。
由這種想要修習八聖支道的正念,心行活動於八聖支道中的所有智慧,是名依通達八聖支道安立第一智。總之比丘若想修習八聖道、斷除煩惱、證得涅槃、成就四種沙門果的智慧,是名第一種依通達八聖支道的正智。
卯二、依證成辦八聖支道3 辰一、標列三智
第二科依證成辦八聖支道,依三智證得、成辦八聖支道,分三科;第一科標列三智,標示列舉出來三種智慧。
即以此智為依止、為建立,為欲證得成辦如所通達八聖支道故,勇猛精進修餘三智,謂聞所成智、思所成智、修所成智。
比丘以想要通達八聖支道的有漏智慧為依止、為建立,為欲證得及成辦如所通達的無漏的八聖支道,於是勇猛精進修習其餘三種正智,包括:聞所成智、思所成智、修所成智。
由此可見八聖支道以智慧為體,由聞思修的智慧能引發聖道證得涅槃。聞思修三慧,是簡擇事理之三種精神作用,一聞所成慧,是於三藏十二分教或善知識處因聞、依聞、由聞建立,而於佛法,有勢力,得自在,為生無漏聖慧之所依止;思所成慧,是由思惟所聞所見之道理而生的智慧,為修慧之所依止;修所成慧,是依修習聖道而生的聖慧,先得有漏的修慧進一步成就無漏的修慧,這三種智慧是斷煩惱、證得涅槃之過程,猶如依種生芽,依芽生莖,依莖轉生枝葉花果。前二慧為散心的智慧,僅為發起修慧的助緣;修慧則為定智,具有斷惑證真的作用。
行者先需有追求通達八支聖道的正智,因而勤修能證聖道的聞思修三種正智,由此斷除煩惱、證得涅槃,成就四沙門果,是名比丘不遠離正智。
辰二、別釋修相3 巳一、勤修聞智2 午一、求聞正法
第二科別釋修相,各別解釋修行三智的相貌,分三科;第一科勤修聞智,精勤修習聞所成的智慧,又分二科;第一科求聞正法,依追求聽聞正法而獲聞所成智。
彼為勤修聞所成智,亦令此智得清淨故,求聞正法。若有宣說如來所證法毗奈耶,即便往詣恭敬聽受,證得歡喜廣大妙善出離所攝。
這位比丘為了要精進的修習、成就聞所成的智慧,也為了使聞所成智能夠清淨,因此追求聽聞正法。若有人宣說如來所證得的法與律,就會前往拜訪並且恭敬的聽聞領受,由此證得無量的法喜,這種法喜高廣殊勝、微妙善巧、遠離罪過,並且與涅槃相應,當來能出離煩惱。
午二、釋所證相
第二科釋所證相,解釋聞法所證歡喜的相貌。
自相高勝,故名廣大;自性無罪,故名妙善;涅槃相應,故名出離所攝。
聞所成智所證得的歡喜自相,是高廣殊勝的,因此名為廣大;這種歡喜的體性沒有罪過,因此名為妙善;聞所成智是與涅槃相應的,因此名出離所攝。
《披》證得歡喜廣大妙善出離所攝者:謂彼聞法所證歡喜,自相廣大、自性妙善、出離所攝故。
由聞法所證得的歡喜,這種歡喜的自相高廣殊勝,自性微妙善巧、是與涅槃相應能出離煩惱,是出離所攝的緣故。
巳二、勤修思智2 午一、請問諸諦
第二科勤修思智,精勤修習思所成智的方法,分二科;第一科請問諸諦,請問四諦的道理。
又為勤修思所成智,亦令此智得清淨故,若知是處有諸苾芻持經律論而共集會,銓量決擇經律論中深隱要義,則便往趣請問諸諦。
又為了精勤修習思所成智,也為了使此思所成的智慧得以清淨的緣故,若是知道某處有持經、持律、持論的比丘或是受持三藏的法師共同集會,詮釋衡量決斷簡擇經律論中深奧隱藏的重要義理,則會前往請問四諦的道理。
午二、決擇諦相2 未一、別建立
第二科決擇諦相,思惟決擇四諦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別建立,分別建立諸諦所有自相、證得方便。
彼則為其建立諸諦所有自相證得方便,先未覺悟令其覺悟,若已覺悟開曉令知。即於一義文字差別,方便勸導,令不忘失。
彼持經、持律或持論的比丘或是三藏法師則會為請法者開示建立四諦的所有自相,及說明證得四諦的方法,先前未能覺悟之處能開示曉諭使其覺悟了知,若之前已經覺悟了知四諦道理者,則會開示曉悟使其深入通達四諦的深義。也就是於一種義理以不同的差別文句,方便詮釋勸導,使請法者不會忘失。
未二、廣開示
第二科廣開示,詳細開示空性相應如來所說微妙法句。
又於無我相應諸諦證得所依甚深義句,以慧通達,廣為開示空性相應如來所說微妙法句。
彼持經、持律或持論的比丘或是三藏法師,又開示與無我相應,證得四聖諦所依止的甚深的第一義諦的文句,以智慧通達,詳細的開示佛所說的與空性相應的微妙法句。換句話說也就是開示我空乃至法空的甚深要義,由此令請法者於四聖諦無我的要義生起勝解而進一步證得修所成智。
巳三、勤修修智
第三科勤修修智,勤修修所成智。
由此因緣,彼既證得聞思所成智清淨故,復更勤修修所成智,亦令此智得清淨故,便於內身住循身觀,乃至廣說修四念住皆應了知。
由此勤於聞思的因緣,彼比丘既已證得聞思所成就的智慧清淨,內心經過思惟簡擇後清淨了,又以實際的行動,精進的勤修修所成智,也為了使此修所成的智慧能夠清淨,便於內身從頭至足、從足至頭循身觀察住於不淨的正念,乃至詳細說如何修身受心法的四種念住,都應該了知。能夠明確的知道修身受心法四念住的正確方法,才能證入無漏的修所成智。
辰三、結名建立
第三科結名建立,結語名依證成辦八聖支道建立三智。
如是名為依證成辦八聖支道建立三智。
如上所說名為依證得成辦八聖支道建立聞思修三種正智。
丑三、結
第三科結,結語。
是名苾芻成就第二不離正智支。
如上所說比丘有追求通達八聖支道的正智,及能成就八聖支道的聞思修三種正智,名為比丘成就第二不離正智支。
子三、為已生善令得任持2 丑一、徵
第三科為已生善令得任持,說明為使已生善能得到任持的體相,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苾芻為令已生所有善法堅住、不忘,廣說乃至攝受任持?
什麼是使比丘為使已生所有善法堅固安住、不忘失,詳細說乃至能攝取領受任持於身?
丑二、釋2 寅一、標名任持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標名任持,標示名任持已生善的體相。
謂諸苾芻依財食事,從清淨信諸施主邊,如量受取衣服等物,名曰任持。
是指諸多比丘所依止的資生所需的財食等事,財食的來源,是從具有清淨正信三寶的施主處,適量的受取衣服、飲食、臥具、湯藥等物,名為任持。
寅二、釋其所以
第二科釋其所以,說明原因。
何以故?以諸苾芻由此因緣,身不羸頓,心有堪能,心無染惱,已生善法不退增長。
為什麼?因為諸多比丘由於有清淨正信三寶的施主處得到資生的衣服、飲食、臥具、湯藥來支持自身的存養,使身體不會羸弱疲頓,心有堪能性,沒有雜染的煩惱,可以持續修持戒定慧,使已生的善法不會退失,而且可以增長有所成就。這是第三種功德,為使已生善能得到任持,必須依正命任持於身。
子四、為未生善令得任持2 丑一、徵
第四科為未生善令得任持,說明為使未生善令得任持的體相,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苾芻為令未生一切善法得生起故,攝受任持?
什麼是比丘為使未生的戒定慧等一切善法得以生起的緣故而攝受任持?
丑二、釋2 寅一、標名任持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標名任持,標示名為任持未生善的體相。
謂諸苾芻年齒耆宿,戒行清高,了知涅槃所有喜樂於諸喜樂為最第一,善修聖道,離增上慢。若有苾芻能於彼所禮敬承事,善言隨喜,離諸諂曲,無求過心,此能生彼,名曰任持。
是指諸多年長資深有德望的比丘,戒行清高,了知涅槃的所有喜樂在所有的喜樂中是為最第一,已經善修聖道,遠離增上慢,已獲得正見。如果有比丘能於這類德高且戒淨的長者比丘處禮拜、恭敬、承事,隨喜長者所說善法的功德,遠離諂媚曲求的心情,沒有尋求對方過失的心,未圓滿的聖人未成佛以前還是有一些過失,不會有求過心,由此能使自己未生的善法能夠生出來,名為任持。這是第四種功德,為使未生善能得到任持,必須親近德高戒淨的長者比丘獲得教誡教授,任持於心。
《披》此能生彼者:謂此善修聖道,離增上慢苾芻,令餘苾芻能生一切妙善菩提分法故。
這類已善修聖道,遠離增上慢的比丘,有能力教導其他的比丘生出一切微妙、無染的善法,如三十七菩提分法等覺悟的方法。
寅二、釋其所以
第二科釋其所以,解釋原因。
何以故?彼由如是正隨轉時,於時時間,從彼獲得能發勝喜教誡教授,能令未生一切妙善菩提分法速得生起。
是什麼原因?受學者隨學於德高戒淨的善知識,於隨順依教奉行時,可以時時從善知識處獲得能引發殊勝喜悅的教誡教授,能使未生的妙善菩提分法及聖道,很快的可以生起。
由此可知想修行聖道必須: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
癸四、明開合
第四科明開合,說明四支的開合差別。
如是四支別分十一,十一與四,平等平等。
由此四支功德,分別為十一支,十一支與四支只是開合的不同,是平等平等的。
四支功德,如下各有五種、四種、一種、一種,共十一種:
一、解脫隨煩惱,有五種隨煩惱,包括:思慕居家、毀犯淨戒、離欲尋等、發起貪憂、於法慳吝。
二、不離正智:不離四種正智,包括:追求修習八聖支道的正智、聞所成智、思所成智、修所成智。
三、已生善令得任持:依正命於正信居士家獲得財食任持於身。由此因緣,行者得以存養,身不心有堪能,心無染惱,使已生善法不退增長。
四、未生善令得任持:於有成就的大善知識處獲得教誡教授,任持於心,使自己未生的聖道能夠生起。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