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六十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決擇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三
子三、輕重2 丑一、舉殺生4 寅一、標
第三科輕重,說明作業時輕重差別,分二科;第一科,舉殺生,舉殺生業道為例,又分四科;第一科標,標示出由五因緣,殺生成重。
復次,由五因緣,殺生成重。
其次,如果五種因緣具足,殺生會成為很重的業道。
寅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五?
是哪五種?
寅三、列
第三科列,列舉出來。
一、由意樂,二、由方便,三、由無治,四、由邪執,五、由其事。
五種因緣是:由意樂、由方便、由無治、由邪執、由其事。由這五種因緣,使令殺生變成很重的罪。
寅四、釋2 卯一、由意樂2 辰一、舉重
第四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由意樂,由內心的意樂,影響業的輕重,又分二科;第一科舉重,說明殺生的重意樂。
若由猛利貪欲意樂所作,猛利瞋恚意樂所作,猛利愚癡意樂所作,名重殺生。
若由猛利強大的貪欲意樂,猛利強大的瞋恚意樂,猛利強大的愚癡意樂,總之內心想要殺生的動機很強,由這類強大煩惱意樂所造作的殺業,名重殺生。
辰二、例輕
第二科例輕,例舉輕的殺生業意樂。
與此相違,名輕殺生。
如果造作殺業的貪瞋癡煩惱意樂不怎麼強,只是隨順惡緣不經審思而殺害眾生,這樣的業稱作輕殺生。
卯二、由方便等2 辰一、舉重4 巳一、由方便
第二科由方便等,由方便使令殺業成為輕或重,分二科;第一科舉重,舉出令殺成為重業的方便等,又分四科;第一科由方便,由方便令殺業成為重業。
若有念言:我應當作、正作、已作。心便踊躍,心生歡悅;或有自作,或復勸他,於彼所作稱揚讚歎,見同法者意便欣慶,長時思量、長時蓄積怨恨心已方有所作,無間所作、殷重所作;或於一時頓殺多類;或以堅固發業因緣而行殺害;或令恐怖無所依投,方行殺害;或於孤苦、貧窮、哀慼、悲泣等者而行殺害。如是一切,由方便故,名重殺生。
殺生時會使令殺罪成重的第二種原因,是由方便因緣。如果事前這樣想:我應當要殺了他、而且正在作、已經作了,想到這裡心就很興奮踴躍、很歡喜這樣作;或是自己作的,或勸他人作,自己作時心裏很高興,勸他人作時,也稱揚讚歎殺生。大家同樣是作殺生業,看到對方就很歡喜,互相歡欣慶慰;或者要作殺生的事情想了很久了,長時間的思惟考量,想了以後還蓄積在心裏,長時的怨恨對方,才來作,沒有間斷的作,而且很周備的作,作這件事情時特別勇猛,作的時候也很專心;或者一下子殺了很多種類的眾生,比如放火焚燒森林,或是吃魚卵、龜卵等,一下子就殺很多;或者造殺業的心不容易被改變,比如養魚,養鴨來賣,這樣子以堅固發業因緣,來行殺害,這樣是很重的業;或者使令被殺的眾生內心很恐怖,沒有依靠歸投的地方,才將對方殺死,若去打獵,動物沒有地方逃,或被網子網住了,牠也知道牠要被殺,沒辦法跑,跑不掉了,然後才將牠殺害;或者對於孤苦、貧窮、哀傷的人,這些人已經是弱者了,還將牠殺害。這些殺生方便包括內心的歡躍,自作令他作,作前長時思量、蓄積怨恨心才作,作的時候相續的作,又很認真在作,或者一下子殺了很多種類,或令對方沒有依止投靠而行殺害,或者殺害弱勢者,殺害完全沒有抵抗力的人,這些都是重殺生。這是第二種,由方便令殺業成為重。
巳二、由無治
第二科由無治,由沒有對治,令殺業成為重業。
若唯行殺,不能日日乃至極少持一學處;或亦不能於月八日、十四、十五及半月等,受持齋戒;或亦不能於時時間惠施作福、問訊禮拜、迎送合掌和敬業等;又亦不能於時時間獲得猛利增上慚愧,悔所惡作;又不證得世間離欲,亦不證得真法現觀。如是一切,由無治故,名重殺生。
如果作了殺生的事情,沒有對治所造的殺業,也會使令殺罪變重。如果只有行殺,不能日日乃至極少時持一條戒;或也不能於每月初八、十四、十五及半月等六齋日受持齋戒;或者也不能於時時間去布施、修福、問訊、禮拜諸佛菩薩、對同梵行者不能歡迎接送、合掌問訊、修六和敬,不能與大家和合共住、相處、共事;又也不能於時時間有猛利強大的慚愧心,後悔厭惡所作的錯誤事情,常常在佛前禮拜懺悔;又沒有修離欲的禪定來對治它;也沒有修出世道成就無分別智,證得聖諦現觀。如上所說,不但不布施、持戒、作福,又不修禪定,又不證聖道,所造殺罪因為沒有對治的關係,罪業不能消除,變成重殺生。反過來說如果有懺悔,罪業就減輕了。本來有殺生業,如果積極對治,趕快懺悔、受戒、放生修福、修禪定,最好是證得第一義諦,可以減輕甚至消除罪業,若是沒有對治殺業就會變重。
巳三、由邪執2 午一、隨忍他見
第三科由邪執,由錯誤的執著,令殺業成為重業,分二科;第一科隨忍他見,隨順忍可他人的邪見行殺業,令殺成為重業。
若諸沙門、或婆羅門,繼邪祠祀,隨忍此見,執為正法而行殺戮。由邪執故,名重殺生。
若出家人或是婆羅門,相續錯誤、不正確的祭祀,忍可、認為殺雞殺鴨來祭祀是正當的,執著為正法來作這件事。由於心裏錯誤的執著,有邪見,也是重殺生。
午二、起餘邪見
第二科起餘邪見,生起其餘的邪見,令殺業成重。
又作是心:殺羊無罪,由彼羊等為資生故,世主所化。諸如是等依止邪見而行殺害,皆邪執故,名重殺生。
又如果心裏想:殺羊沒有什麼罪過,羊本來就是要給人吃的,這是上天的造化,本來就是化這些雞鴨給吃的,有這種邪見來殺害,都是重殺生。
我第一次到美國聖地牙哥去,在飛機上遇到一個摩門教的居士坐在我旁邊,他問我為什麼要吃素?我說因為不要傷害眾生,殺害眾生不好。他說這些是上帝造給我們吃的,殺生是沒有罪過的,不必一定要吃素呀!那時我還沒學習佛法,不知道這種想法就是邪見。現在在外面看到很多這種邪見,如果不認識佛法,還覺得過年殺雞宰鴨,理所當然,因為大家都這樣做,誰知道是錯的?我有一位師兄弟,他出家是因為小時候母親要他去殺雞,殺雞時通常要割喉嚨,雞才會死,他每次割都很順利,有一次割到一隻雞,沒有割完,頭已經斷了一半,還一直掙扎、一直跳著抖動,他看了很難過,從此就對母親說,不要再讓我殺雞了。他有善根,學習佛法以後就出家了。殺生有時是無知,以為家禽是應該給人吃的,殺得理所當然。這件事是邪見,能使殺生變成重業。
巳四、由事2 午一、於大身眾生
第四科由事,由所殺的對象來說,使令殺生成為重業,分二科;第一科於大身眾生,殺害身體很大的眾生,令殺生成為重業。
若有殺害大身眾生,此由事故,名重殺生。
如果所殺害的對象身體很大,殺時瞋心很重,這是由事故,名重殺生。如果螞蟻跟人比較,殺人的罪過一定是大過螞蟻的,因為人是大身眾生,螞蟻是小身眾生,殺害大身眾生,能使殺生罪成重業。
午二、於人或人相等
第二科於人或人相等,舉出所殺對象是人或是相似人的、或是福田等,令殺生成為重業。
或有殺害人或人相,或父或母,及餘尊重;或有殺害歸投委信,或諸有學、或諸菩薩、或阿羅漢、或諸獨覺;或於如來作殺害意惡心出血,如來性爾不可殺故。如是一切,由其事故,名重殺生。
或者有殺害人,或在母腹中羯羅藍等位,已經有人的相貌稱人相,殺害人相是指墮胎;或殺害父親或母親,及其他值得尊重的人,曾經給與利益安樂的師友;或者殺害來歸依投靠自己或委任親信於自己的人;或是殺害初果乃至四果向的有學聖者、或諸多發無上菩提心的菩薩、或阿羅漢、或是獨覺;或於佛作殺害意,惡心出佛身血,如提婆達多從山上滾下石頭,想傷害佛,使令佛的腳趾出血。如上所說,約所殺對象的特性,使殺業成重,名重殺生。
辰二、例輕
第二科例輕,說明較輕的殺生業。
與如上說因緣相違而殺生者,名輕殺生。
殺生有很多種情況,如果不是上面的情況名輕殺生。以上是將殺生的輕重作一個詳細的分別。
丑二、例不與取等2 寅一、總標2 卯一、說事別
第二科例不與取等,舉出不與取的輕重為例,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不與取等,由其事故輕重差別,又分二科;第一科說事別,因事使不與取等成輕重差別。
復次,當說不與取等,由其事故,輕重差別。
其次,應當說不與取種種不同的業,由偷盜的物品價值有輕有重、有貴有賤、有少錢有多錢的差別,佛教說盜五錢成重,以所取物的價值、標準,來判斷罪的輕重差別。
卯二、例所餘
第二科例所餘,其它的罪也是一樣。
餘隨所應,如殺應知。
其它的邪淫、妄語惡業等,隨它所相應的,也像殺罪一樣,應該要了解。
寅二、別辨2 卯一、舉重9 辰一、不與取2 巳一、由多劫盜
第二科別辨,各別說明不與取等九種惡業道,分二科;第一科舉重,舉出重業說明,分九科;第一科不與取,先說明不與取,又分二科;第一科由多劫盜,由多次的劫盜,令不與取成重。
復次,若多劫盜,名重不與取。
其次,如果常常偷盜,由於次數頻繁,數數熏習,即使輕罪也會變成重罪,名為重不與取罪。
巳二、由劫妙好等
第二科由劫妙好等,所劫取的物品是妙好物、貴重物等或是出家眾、福田、聖人所屬物,令不與取成重。
如是若劫盜妙好,劫盜委信,劫盜孤貧,劫盜佛法出家之眾;若入聚落而行劫盜,劫盜有學、或阿羅漢、或諸獨覺、或復僧祇、或佛靈廟所有財物。如是一切,由其事故,名重不與取。
重的偷盜罪是什麼?如果劫盜特別微妙,特別美好、貴重的物品;偷盜委任親信於自己的人的東西;對方已經很孤苦貧窮,還去將他囊括一空;佛法中出家人的物品,是十方信眾布施的,再去劫盜,這事罪過太大了;如果到村莊裏面去劫盜,因為瞋恚焚燒村落、舍宅、財物、珍玩資具,這也是很重的不與取;如果劫盜初果以上的聖人,或是阿羅漢、或諸獨覺、或是現前僧物或十方僧物,或是房舍、米飯等僧祇物,或是屬於佛寺廟的財物,包括寺產、功德箱、佛菩薩的項鏈、手珠。如上所說這一切,由物品的性質、貴重性、擁有者,使得偷盜罪成重,名為重不與取。
辰二、欲邪行4 巳一、於不應行
第二科欲邪行,說明欲邪行的重業,分四科;第一科於不應行,於不應行令欲邪行成重。
復次,行不應行中,若母母親委信他妻,或住禁戒、或苾芻尼、或勤策女、或復正學。如是一切,由其事故,名重欲邪行。
其次,在不應行欲的對象當中,如母親,或像母親一樣的人,如養母;或者委任親信自己的人的妻子,或是正在受八關齋戒的女眾,或是比丘尼、沙彌尼,或是式叉摩那尼。這一切,因為對象的關係,使令欲邪行變成重罪。
巳二、於非支
第二科由非支,指欲邪行非產門的位置,令欲邪行成重。
非支行中,若於面門。由其事故,名重欲邪行。
欲邪行不在產門處,而在臉部的地方,這件事是不應該的,這是由事故,名為重欲邪行。
巳三、於非時
第二科由非時,欲邪行時間不適當,令欲邪行成重。
非時行中,若受齋戒、若胎圓滿、若有重病。由其事故,名重欲邪行。
欲邪行時間不適當,即使是夫妻,如果在受齋戒時,或是胎兒剛剛圓滿的時候,或是對方有重病時,非時行欲,這是由事故,名為重欲邪行。
巳四、於非處
第二科由非時,指欲邪行於非適當處所,令欲邪行成重。
非處行中,若佛靈廟、若僧伽藍。由其事故,名重欲邪行。
於不適當處所行欲,如佛的靈廟處、或僧眾所居住的園林或寺院,寺廟是要用來修行離欲的,做這件事情是不應該的,這是由事故,名為重欲邪行。
辰三、妄語4 巳一、為誑多財等
第三科妄語,說明妄語的重業,分四科;第一科為誑多財等,為欺誑迷惑多取他人財等,由事重故,名重妄語。
復次,若為誑惑多取他財,若妙若勝而說妄語。由事重故,名重妄語。
其次,若是為了欺誑或迷惑他人,或為能夠取得他人更多的財物,而且這些財物還是很精妙、殊勝、貴重的財物,為此而說妄語。因為所要的東西太貴重了,而說妄語,這是由事重故,稱為重妄語。
巳二、誑惑尊重
第二科誑惑尊重,欺騙所尊重的人,成重妄語。
若於委信、若父若母,廣說如前乃至佛所而說妄語。由事重故,名重妄語。
若說妄語的對象,是親近自己或很委任信賴自己的人,或者是父親、母親,非常愛護自己的,或是在佛菩薩面前,對不應該欺騙的對象說妄語,由對象的關係,使得妄語變成重罪。這也是由事重故,稱為重妄語。
《披》廣說如前者:謂如前說,及餘尊重、或諸有學、或諸菩薩、或阿羅漢、或諸獨覺,如是一切應知。
如前所說,及其他應予以尊重的對象、或是諸有學的聖人、或是諸菩薩、或是已成就的阿羅漢、或諸獨覺聖人。如是這一切不應說妄語的對象,由於對象的關係,使妄語成為罪重,應該了知。
巳三、成辦他罪
第三科成辦他罪,成是成就,辦是處理,這件事情被完成,令妄語成重。
或有妄語令他殺生,損失財物及與妻妾,此若成辦極重殺生、重不與取、重欲邪行。此由事重,名重妄語。
或者所說的妄語使令他人殺生,損失財物以及妻妾,這件事如果成辦,所說的妄語對方相信了,而導致對方造作極重的殺生業,損失眾多財物以及妻妾,這時連帶引生極重的殺生業、極重的偷盜業、極重的欲邪行業。因為成辦了重的惡業,成辦他人很重的過失,使得所說的妄語就成重罪了。這也是由事重故,稱為重妄語。
巳四、能破壞僧
第四科能破壞僧,指能破壞僧團的和合,令妄語成重。
或有妄語能破壞僧,於諸妄語此最尤重。
或有所說的妄語能破壞僧眾的和合,在所有的妄語當中,這是最重大的罪。破和合僧是無間業,是重罪。
辰四、離間語2 巳一、辨3 午一、破壞親愛
第四科離間語,說明離間語的重業,分二科;第一科辨,說明三種因緣,又分三科;第一科破壞親愛,破壞親愛令離間語成重。
復次,若於長時積習親愛而行破壞。此由事重,名重離間語。
其次,如果對方是長時積習親愛,有很好的感情,家庭和樂,去破壞他們,也破壞成功了。這個事情,罪過很重。這也是由事重故,稱為重離間語。
午二、破壞和合
第二科破壞和合,指破壞親友或他人的和合,令離間語成重。
或破壞他,令離善友、父母、男女,破和合僧。
如果破壞他人,使他人遠離善知識,遠離父母,遠離善男、善女,或是破壞和合僧,也是很重的離間語罪。
午三、成辦他惡
第三科成辦他惡,指能引生他人的惡業造作,令離間語成重。
若離間語,能引殺生、或不與取、或欲邪行。如前所說道理應知。
如果所說的離間語能夠引出他人的罪過,包括重的殺生、不與取,乃至欲邪行,如前所說,由事重故,名為重離間語。
巳二、結
第二科結,結語事重故,名重離間語。
如是一切,由事重故,名重離間語。
如上所說的離間語,因引起他人的罪惡,或破壞他人親愛、和合等,由引發的事情重大,名為重離間語。
《披》如前所說道理應知者:謂如前說,此若成辦極重殺生、重不與取、重欲邪行故。
如前所說的妄語,引起他人重的罪過,成就極重殺生、極重不與取、極重欲邪行的緣故,這種離間語是重罪。
辰五、麤惡語2 巳一、於尊重前
第五科麤惡語,說明麤惡語的重業,分二科;第一科於尊重前,在尊長之前說麤惡語,名重麤惡語。
復次,若於父母及餘師長發麤惡言。由事重故,名重麤惡語。
其次,如果對於父母及其他的師長發麤惡言。這類對象應該尊重的,結果對這類尊長發出麤惡語,如謾罵父母、師長等,可以說罪大惡極。這是由事重故,稱為重麤惡語。
巳二、妄語毀責
第二科妄語毀責,以妄語毀謗訶責他人,令麤惡語成重。
或以不實不真妄語,現前毀罵訶責於他。由事重故,名重麤惡語。
第二種麤惡語,是以不是真實有的事情說妄語,現前毀謗、謾罵、訶斥、責備他人。由於所說事不真實,是妄語的毀責,使麤惡語成為重罪。這是由事重故,稱為重麤惡語。
辰六、綺語4 巳一、隨妄語等
第六科綺語,說綺語的重業,分四科;第一科隨妄語等,綺語隨順妄語等,令綺語成重。
復次,凡諸綺語隨妄語等,此語輕重,如彼應知。
其次,凡是綺語,隨順如前面妄語的情況等,如前面所說的,應該知道什麼情況是重、什麼情況是輕。
巳二、依鬥訟等
第二科依鬥訟等,依鬥訟等,令綺語成重。
若依鬥訟、諍競等事而發綺語,亦名為重。
若是依著鬥爭、訴訟、諍論、競賽等的事情,所發的綺語,也稱為重綺語。
巳三、稱揚外論
第三科稱揚外論,稱讚宣揚外道異論,令綺語成重。
若以染汙心,於能引無義外道典籍承誦、讚詠、廣為他說。由事重故,名重綺語。
佛法要以內典為主,如果有染汙的貪瞋癡心,對於凡是能引發貪、瞋、癡等毫無義利的外道典籍,予以奉承、歌誦、讚揚、詠歎,到處為他人說。這件事很嚴重,是由事重故,稱為重綺語。
巳四、調弄尊重
第四科調弄尊重,調笑戲弄尊重,令綺語成重。
若於父母、眷屬、師長調弄輕笑,現作語言不近道理。亦由事重,名重綺語。
如果在父母、眷屬、師長面前,調戲輕弄、輕視嘲笑,所說的話是不合道理的,還說出來了,也是由事重,稱重綺語。
辰七、貪欲2 巳一、於僧祇物
第七科貪欲,說明貪欲的重業,分二科;第一科於僧祇物,對於大眾僧的物品生貪,令貪欲成重。
復次,若於僧祇、佛靈廟等所有財寶,起貪欲心。由事重故,名重貪欲。
其次,如果對於大眾僧的東西,還有佛寺裡所有的財寶生起貪欲心,這件事因為所貪欲的對象很重大,名為重貪欲。
巳二、於勝利養
第二科於勝利養,對於殊勝的利養生貪,令貪欲成重。
若於己德起增上慢,自謂智者,乃於國王、大臣、豪貴、所尊、師長及諸聰叡同梵行等,起增上欲,貪求利養,名重貪欲。
修行人如果對於自己的道德與功德,生起了增上慢,錯誤認知,認為自己有功德、有智慧,例如證得了初禪,以為證初果,這種未證謂證的增上慢是錯認消息所生,以為自己已經成就聖道,自以為是有智慧的人,就在國王、大臣、或比較大富貴的、或居士處所,或所尊敬的師長、或聰明有叡智一同修行的人面前,說自己有甚麼體驗了,生起強而有力的欲貪,想要追求廣大、勝妙的名利供養,名為重貪欲。
辰八、瞋恚3 巳一、損害父母等
第八科瞋恚,說明瞋恚的重業,分三科;第一科損害父母等,由損害父母等令瞋恚成重。
復次,若於父母、眷屬、師長,起損害心。由事重故,名重瞋恚。
其次,對父母、自己的親屬、孩子、或是師長起損害心,這些應該要恭敬尊重、要親愛的,由於對象重大,是重瞋恚。
巳二、損害貧苦等
第二科損害貧苦等,由損害貧苦等令瞋恚成重。
又於無過、貧窮、孤苦、可傷愍者,起損害心。由事重故,名重瞋恚。
又對於沒有過失,對方已經很貧窮困苦,可能是孤兒,可能是沒子女的鰥寡孤獨的眾生,應該要為對方悲傷,要生起憐憫心,不但沒有,反而生起損害、欺負對方的心情,這種瞋恚由事重故,是屬於重瞋恚。
巳三、損害委信等
第三科損害委信等,由損害委信於己等的人,令瞋恚成重。
又於誠心來歸投者及有恩所,起損害心。由事重故,名重瞋恚。
如果對第三種對象生起瞋心也稱重瞋恚。若是對方有心來皈依投靠自己,以及對自己有恩的,曾經在自己困苦時,幫助過自己的這些人,對這類人生起損害心,也是由事重故,屬於重瞋恚。
辰九、邪見2 巳一、謗一切門
第九科邪見,說明邪見的重業,分二科;第一科謗一切門,謗一切門令邪見成重。
復次,若於一切餘邪見中,諸有能謗一切邪見,此謗一切事門轉故,名重邪見。
其次,在一切邪見當中最嚴重的是能毀謗一切法的邪見,謗一切真實事、謗因、謗果、謗作用、謗無施與、無愛養、無祠祀等,這是謗一切事門轉,名為重邪見。
《披》若於一切餘邪見中等者:一切倒見,皆名邪見。於彼一切,除誹謗見,諸所有見說名為餘。此誹謗見望餘邪見,名重邪見,由彼誹謗一切實有義故。謂無施與、無愛養、無祠祀,廣說乃至謗真實事。本地分中已顯其相。(陵本八卷十四頁612)如是名謗一切事門。
一切錯誤有顛倒的思想都稱作邪見。一切的顛倒見,除掉毀謗見,其他所有的倒見都稱作餘。這種毀謗見,相對於其他的顛倒見是屬於重的,名為重邪見,因為所誹謗的是一切實有的境界。前面已經解釋過,毀謗者認為沒有布施、沒有恭敬愛養的事情、也沒有祭祀可以得到功德的事情,廣說乃至毀謗世間沒有真阿羅漢等真實事。在〈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8,252頁裡曾說過,這些稱為謗一切事門。
巳二、壞真實事
第二科壞真實事,由壞真實事,令邪見成重。
又若有見,謂無世間真阿羅漢、正至、正行,乃至廣說。如是邪見,由事重故,名重邪見。
另外一種重邪見是毀謗沒有聖人。又如果有一種邪見,毀謗世間沒有真實的阿羅漢,沒有已趣向各別煩惱寂靜的正至聖人,也沒有已經達到聖人境界的正行:對於有情可以遠離邪行,乃至行無倒行,所有行為都是很端正符合因果的正行的人。這些邪見,由於所謗事重的緣故,名重邪見。
卯二、例輕
第二科例輕,列舉輕罪。
除如上說所有諸事,隨其所應,與彼相違,皆名為輕。
除了如上所說的所有諸事,其他的邪見如果不是毀謗正見的,都是屬於較輕的邪見。以上將殺生至邪見十惡法的輕重做一個說明。
子四、增減及瑜伽2 丑一、舉殺生2 寅一、標列四句
第四科增減及瑜伽,十惡業的增長、損減,以及瑜伽,十惡業與煩惱等種子相應的情況稱作瑜伽,分二科;第一科舉殺生,以殺生為例,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四句,用四句來表達殺生的增減及瑜伽。
復次,殺生所引不善諸業,或有是作而非增長,或有增長而非是作,或有亦作亦復增長,或有非作亦非增長。
其次,殺生所引的不善諸業,可以分四句說明。
一、作而非增長,作了殺生有殺生業,但是業沒有繼續增長。
二、有增長而非是作,殺生的不善法有增長,可是沒有造做殺生的事情。
三、亦作亦復增長,既有殺生,內心的惡法也有增長。
四、非作亦非增長,沒有殺生,也沒有增長殺生業。
寅二、隨釋差別4 卯一、作非增長
第二科隨釋差別,解釋四句的差別,分四科;第一科作非增長,造作殺生業但是沒有繼續增長。
初句,謂無識別童稚所作,或夢所作,或不思而作,或自無欲他逼令作。或有暫作,續即還起猛利悔心及厭患心,懇責遠離,正受律儀,令彼微薄,未與果報,便起世間離欲之道,損彼種子;次起出世永斷之道,害彼種子令無有餘。
第一句作而非增長,是指沒有識別的童稚所做。殺生者不是有強烈分別心的孩子,小朋友所做的殺生,不是很惡的心來殺生的,殺生以後,沒有繼續再想什麼,是作而非增長;
或是作夢的時候殺生,沒有力量也沒有增長,作夢時的心沒有甚麼力量,比較傾向於無記;
或是不思而做,沒想到要做,可是不小心就殺生了;
或是自己沒有想要殺生,可是他人逼迫去殺生,這種情況也是做了惡業沒有增長;
或是暫時殺生了,可是下一念心馬上覺得做錯了,生起很強烈的懺悔心,以及厭患心,想到以後的果報會有種種的過失災患,很怕這件事情,於是懇切的責備自己,遠離這種過失,又去受不殺生戒,守護這種戒,令殺生的惡法減少,乃至以後不再殺生;
或還沒有得到殺生的果報,殺生要償命、短壽、多病,趕快努力修行得到禪定,調伏煩惱使令不現行,折損殺業種子的力量;
更進一步在定裡面修觀,將殺生的煩惱及業種子也永遠斷除。
以上是造殺生業而沒有增長的情況。
卯二、增長非作
第二科增長非作,或有一種情況是殺生的惡法在心裡增長,但並沒有去作這件事。
增長而非作者,謂如有一,為害生故,於長夜中數隨尋伺。由此因緣,彼遂增長殺生所引惡不善法,然不能作殺生之業。
增長而非作,是指殺生的惡法在心裡增長,可是並沒有去做這件事。如有一個人為了傷害眾生,由於無始已來的無明,當心作粗的及細的思惟觀察時,生起殺生的念頭,每動一次就增長一次殺生的惡法,可是沒有實際去行動。這可能是家人被殺想報復,雖然一直想殺對方但沒有實際去行動。這種情況稱為增長而非作。
卯三、亦作亦增長
第三科亦作亦增長,既造作殺業,也增長殺業。
亦作亦增長者,謂除先所說作非增長、增長非作,所餘一切殺生業相。
亦作亦增長,是指除了前文所說的作非增長、增長非作,其餘一切殺生業相。這樣的人造了殺生業之後,心裡還持續不斷想繼續殺生,沒有生起懺悔心,沒有修行,沒有想要受戒,不再造殺業;也沒有去修禪定、聖道,沒有折損任何引起殺生的瞋煩惱種子。
卯四、非作非增長
第四科非作非增長,既也沒殺生也沒增長殺業。
非作非增長者,謂除上爾所相。
除了上面三種情況以外,非作非增長是既沒有造作殺生業,內心也沒想過要殺生。
丑二、例所餘2 寅一、例隨應
第二科例所餘,例所餘不與取等,也同殺生四句一樣的道理,分二科;第一科例隨應,例如不與取等不善業,隨其與不善等流種子所相應的應知。
如是所餘不與取等乃至綺語,隨其所應,如殺應知。
如是其他不與取等的偷盜,乃至邪淫、妄語、綺語,隨其所相應的,如同殺生所說的四句,應該要了解。約造作的身語業行動及內心的思業,分成:作而非增長、增長而非作、亦作亦復增長、非作亦非增長四句。
寅二、簡差別
第二科簡差別,簡別思業的貪瞋癡三種業道與前身語業的差別,只要動念即算是業道。
於貪欲、瞋恚、邪見中,無有第二增長而非作句,於初句中無有不思而作及他逼令作,餘如前說。
於貪欲、瞋恚、邪見中,只要內心這樣緣想就是作了,因此沒有第二種增長沒有作的情況。在初句中沒有不思而作及他逼令作,只要內心有貪欲心生起就是造了思業,一定是故思而作,不是不思而作。心裡會有貪瞋邪見,是由心而生,不會有他逼令作的情況,其他亦作亦增長及非作非增長,與前面所說的一樣,只要貪欲等生起來了,繼續想就是亦作亦增長;如果沒有生起貪欲等,也不想,是非作非增長。
子五、引果2 丑一、殺生業道3 寅一、異熟果
第五科引果,約十惡業引生的果報來說明,分二科;第一科殺生業道,說明殺生業道引生的果報,又分三科;第一科異熟果,由殺生業引生異熟果。
復次,若於殺生親近數習多所作故,生那落迦,是名殺生異熟果。
其次,如果親近殺生而且常常殺生,殺生的業,經過一段時間以後變異成熟,到地獄去受苦,稱為殺生的異熟果。〈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9,261頁說:「與異熟果者,謂於殺生親近、修習、多修習故,於那落迦中受異熟果。如於殺生,如是於餘不善業道亦爾。是名與異熟果。」重業的十不善業道之異熟果就是到地獄去受苦。
寅二、等流果
第二科等流果,由殺業引生等流果。《入阿毗達磨論》下十四頁說:同類遍行因、得等流果。果似因故;說名為等。從因生故;復說為流。果即等流,名等流果。
若從彼沒,來生此間人同分中,壽量短促,是名殺生等流果。
彼是指地獄。如果從地獄受完異熟果以後,下一個感得人的異熟果成熟了,到人間以後,這類人的等流果是壽量短促,可能會中夭沒幾歲就死了,這是殺生的等流果。如果過去常常幫人墮胎,很可能這一世自己在胎裡就常常被墮掉了,果與因相似,過去殺人因此被殺,有這種業果的關係,名為殺生的等流果。
寅三、增上果
第三是增上果,由殺業引生增上果。
於外所得器世界中,飲食果藥皆少光澤,勢力異熟及與威德並皆微劣,消變不平,生長疾病。由此因緣,無量有情未盡壽量,非時中夭,是名殺生增上果。
若所住的器世界,山河大地、國土中飲食果藥乾澀、很少光澤,很少能量;在這種器世間居住的人,他們的異熟果報、體力、及威力德行都非常微小下劣,受用飲食果藥,消化以後還會變異,變異以後四大不平等,因此疾病叢生。由於這種因緣,無量有情壽量還沒有到,因為食用的食物營養不良,又不能消化,甚至藥到命除,不該死而死,非時中夭,這是殺生所感得的增上果。
丑二、所餘業道2 寅一、指二果別
第二科所餘業道,說明所餘業道引果,分二科;第一科指二果別,指出二種果的差別如經所說。
所餘業道,異熟、等流二果差別,如經應知。
其餘業道如不與取等,有異熟、等流二種果的差別,在卷9有詳細的說明,經中也有說明。
《披》所餘業道異熟等流二果差別者:謂於不與取等乃至邪見親近、修習、多修習故,生那落迦,是名彼異熟果。若從彼出,來生此間人同分中,資財匱乏,妻不貞良,多遭誹謗,親友乖離,聞違意聲,言不威肅,增猛利貪,增猛利瞋,增猛利癡,是名彼等流果。如本地分說應知。(陵本九卷一頁636)
其他十惡法中的九種,不與取等乃至邪見,也是因為常常親近、修習、多修習的原因,將來生到地獄去,稱為彼惡業的異熟果。造重十不善業,果報就是到地獄去。如果從地獄受完罪出來以後,生到人趣眾同分中,偷盜者的等流果是:資具財富貧匱缺乏;欲邪行者的等流果是:娶妻不賢、也不貞潔;妄語者的等流果,是常常遭遇到毀謗;離間語者的等流果是:親戚朋友違背遠離,沒有人願意與他做親友;麤惡語者的等流果是:多數聽到不合意的音聲;綺語者的等流果是:所說的話沒有人相信、也沒有威嚴;貪欲者的等流果是:一次比一次更貪,增長猛利的貪心;瞋恚者的等流果是:一次比一次更瞋,增長猛利的瞋心;邪見者的等流果是:一次比一次愚痴,增長猛利的邪見愚痴。這些都是等流果,如果沒有努力對治,只會一生比一生更嚴重。在〈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9,261頁有說到十不善法種種的異熟果及等流果的差別。
寅二、辨增上果2 卯一、標說
第二科辨增上果,詳細說明十惡業所引生的增上果,分二科;第一科標說,標出當說。
增上果,今當說。
增上果現在還要詳細說明。前面〈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9的文只說異熟果及等流果,這裡〈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60將增上果也加入,前後配合起來,有十不善法三種果的詳細說明。器世間的外增上果,多由有情過去的共業所形成。
卯二、別辨9 辰一、不與取增上果
第二科別辨,各別說明,分九科;第一科不與取增上果,說明不與取的增上果,卷9只說十不善業的異熟果及等流果,此處補充說明。
若器世間眾果尠少,果不滋長、果多朽壞、果不真實,多無雨澤,諸果乾枯,或全無果。如是一切,名不與取增上果。
如果所居住的器世間,種種的果實很稀少也長不出來,長出來的果實多分腐朽敗壞,果實沒有真實的果味,或只有果殼少少的一點點果肉,吃了只有皮連核的,常常乾旱,居住的地方沒有雨水滋潤,所種的果實乾燥枯萎,或乃至於所種的果實都長不出來。居住在這種區域的有情,多為過去有不與取的共業,所導致的外增上果。如上所說一切,名為不與取的增上果。相反的如果有情過去的共業沒有不與取的業行,在所住的旁邊隨便一種,木瓜子一丟,也能長出一顆木瓜樹,果實纍纍的,這是沒有不與取的增上果。
辰二、欲邪行增上果
第二科欲邪行增上果,說明欲邪行增上果。
若器世間多諸便穢泥糞不淨,臭處迫迮,多生不淨臭惡之物,凡諸所有皆不可樂。如是一切,名欲邪行增上果。
若是居住的環境,有很多糞便、泥土、牛糞等不淨物,附近屎尿不淨,發出很多的惡臭,臭氣逼人,常常產生不清淨、臭惡的東西,蒼蠅、蚊子很多,居住環境非常不好,令人不快樂,這一切稱為欲邪行的增上果。因為欲是很髒的,所感得的果報,居住的器世間也會變得很髒很臭。
《披》臭處迫迮者:攝異門分說:屎尿不淨變壞所成,故名臭處。(陵本八十四卷一頁6354)其義應知。
〈攝異門分〉說:由於屎尿變壞臭穢逼人,稱為臭處。在〈攝異門分〉卷84,2511頁裡也說到這種現象,它的義理應該要了解。
辰三、妄語增上果
第三科指妄語增上果,指出說妄語的增上果。
若器世間農作、行船、世俗事業不甚滋息,殊少便宜,多不諧偶,饒諸怖畏恐懼因緣。如是一切,是妄語增上果。
如果以前曾造作妄語的惡業,居住器世間的農作、種田、出船行船、或世俗的事業,其他的士農工商等事,都不能得到滋養或增長廣大,都不是很順利,不能和諧成雙;在世間做什麼事都不稱心如意,常常要換工作,可能一年內換了好幾個工作,碰到甚麼老闆都不高興,就是不能做,自己作老闆也一樣不諧偶,下面的人不能配合;做事的時候,心裡有很多的恐怖畏懼的因緣,這些都是妄語的增上果。
辰四、離間語增上果
第四科離間語增上果,離間他人的感情,也會有增上果。
若器世間其地處所,丘坑間隔,險阻難行,饒諸怖畏恐懼因緣。如是一切,是離間語增上果。
如果造作離間語的惡業,所居住的器世間,有山丘也有深谷跟外界隔絕,有難道險阻,很多的危險,很多的阻礙,很難通行,生活不便,住的地方可能有熊、有狼、有老虎等恐懼因緣,使人提心吊膽。這些都是離間語的增上果。在因地時,阻礙他人不能和合安樂,受果時,自己也沒有出入方便、安樂無畏的環境可以居住。
辰五、麤惡語增上果
第五科麤惡語增上果,說明麤惡語的增上果。
若器世間其地處所,多諸株杌、荊棘、毒刺、瓦石、沙礫,枯槁無潤,無有池沼,河泉乾竭,土田鹹滷,丘陵坑險,饒諸怖畏恐懼因緣。如是一切,是麤惡語增上果。
造作麤惡語業的增上果是:於所在的器世間,住的環境長的樹禿禿的,沒有樹葉,也沒有樹枝,只是一根一根的樹幹稱作株杌;有很多會刺人的草木,植物是有毒的,被刺到皮膚會發癢發麻;居住的環境很多沙石;沒有所謂的青山綠水,枯枯乾乾的,沒有水的滋潤;沒有水池、也沒有河流、池沼,就算有河,有泉水,也都乾枯了;住的地方的土,種什麼植物都不會長,因為它太鹹了,很鹹很乾;住的地方有山丘,或者是山谷、深坑,種種的危險,有種種的怖畏和恐懼的因緣。這一些都是麤惡語的增上果。
辰六、綺語增上果
第六科綺語的增上果,說沒有意義綺語的增上果。
若器世間所有果樹果無的當,非時結實,時不結實,生而似熟,根不堅牢,勢不久停,園林池沼多不可樂,饒諸怖畏恐懼因緣。如是一切,是綺語增上果。
綺語的增上果是:於所在的器世間、所居住的環境,所有果樹結實的不是時候,應該夏天結果,冬天才結果,應該冬天結果,夏天就結果,合適的季節不結果,果實不能當季生產,都是顛倒的情況;該結果的時候不結果;或者結的是生果,看起來好像已經成熟卻沒有成熟,已經長出果實的樣子,可是不能食用;而且樹根也不牢固,樹很快就死;住的環境,園林池沼雜草叢生,雜亂不乾淨、不清爽,看了不能使人心生歡喜,居住周邊也有很多怖畏恐懼的因緣。以上這些情境,都是綺語的增上果。
辰七、貪欲增上果
第七科貪欲增上果,說明貪欲的增上果。
若器世間一切盛事,年時日夜月半月等漸漸衰微,所有氣味唯減不增。如是一切,是貪欲增上果。
如果所居住的器世間,所有美好興盛的事情,一年一時、或一日一夜、或半個月一個月,一日一日的衰弱、減少、微小,本來有酸甜苦辣鹹淡等六種味的,但是慢慢的減少,乃至沒糖可以吃,沒好吃的可以吃。這些都是貪欲的增上果。
《披》所有氣味唯減不增者:本地分說,果不充足,是貪欲增上果。(陵本九卷一頁637)今此亦爾,謂彼所感果實藥草,所有氣味唯減不增故。
〈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9,216頁說:果不充足,是貪欲的增上果。這裡再補充說明,如水果的味道漸漸減少,原味沒有了。現代使用很多農藥及肥料,所有的水果吃起來都一樣的味道,好的味道唯減不增。這都是貪欲的增上果。
辰八、瞋恚增上果
第八科瞋恚的增上果,說明瞋心的增上果。
若器世間多諸疫癘、災橫、擾惱、怨敵、驚怖、師子、虎狼、雜惡禽獸、蟒蛇、蝮蝎、蚰蜒、百足、魍魎、藥叉、諸惡賊等。如是一切,是瞋恚增上果。
如果居住的器世間環境有很多的疾病,常常有瘟疫、障癘之氣、災難、橫禍,不應該出現的事情出現,很多的事常常被干擾惱怒,彼此互相為怨家仇敵,常受到驚嚇恐怖;有兇猛的獅子、老虎、狼、及其他暴惡的禽獸;蟒蛇、蠍子、蝮蝎(灰黑色的毒蛇)、蚰蜒(像蜈蚣一樣那種的草鞋蟲稱作蚰蜒,好像蜈蚣可是比蜈蚣還小)、百足(很多腳的蟲)、蜈蚣、魍魎(山川的精物如狐狸精等)、藥叉鬼、乃至種種的盜賊等。這一切都是瞋恚的惡法所感得的增上果。
辰九、邪見增上果
第九科邪見增上果,說明邪見的增上果。
若器世間所有第一勝妙華果悉皆隱沒,諸不淨物乍似清淨,諸苦惱物乍似安樂,非安居所、非救護所、非歸依所。如是一切,是邪見增上果。
如果器世間居住的環境,所有最殊勝最美妙的花果都隱沒消失了。不清淨的東西看起來好像清淨,苦惱物看起來好像是很安樂,這種地方不是眾生能安居的處所,也不是能夠救護眾生的地方,也不是能夠歸依的地方,這些都是邪見的增上果。減劫時有儉災,到最後的時候會有這些果報出現。器世間的改變、變壞,跟人心是相應的,如果人做了十善業,所在的器世間是非常美好殊勝,如果十惡法多的,器世間就不好,有種種的衰敗。以上是約十惡法引的增上果,來決擇十惡法的情況。
子六、生2 丑一、引經問
第六科生,說明十惡業由貪瞋癡所生的種種情況,分二科;第一科引經問,提出經典上的問題來說明。
復次,如世尊言:殺有三種,謂貪瞋癡之所生起,乃至邪見亦復如是。此差別義,云何應知?
其次,如世尊所說:殺生有三種,是由貪瞋癡所引生,乃至邪見也是由貪瞋癡所引生。此中差別的道理是什麼,應如何了知?
丑二、釋差別8 寅一、殺生業道3 卯一、貪所生2 辰一、辨4 巳一、為血肉等
第二科釋差別,解釋其中的差別,分八科;第一科殺生業道,說明生起殺生業道的差別,分三科;第一科貪所生,由貪煩惱而產生的殺生,分二科;第一科辨,說明,由貪煩惱產生殺生業的情況有四種,又分四科;第一科為血肉等,為貪食血肉等而殺生。
若為血肉等,殺害眾生。
如果為了飲眾生的血、食用眾生的肉而殺生,這是由貪煩惱而產生殺生的第一種情況。
巳二、為奪財物
第二科為奪財物,為劫奪財物而殺生。
或作是心:殺害彼已,當奪財物。
或者心中這樣作意:先將對方殺害,再奪取對方的財物。謀財害命是由貪煩惱而引發殺生的第二種情況。
巳三、為他因緣
第三科為他因緣,被他人慫恿而生起殺生的業。
或受他雇、或為報恩、或友所攝、或希為友、或為衣食,奉主教命而行殺害。
或者受他人雇用從事殺生之事、或是為了想報恩而殺生、或朋友教唆一起去殺生、或是希望用殺生功勞來獲得朋友;或是為了衣食飽滿而殺生,或受主人教唆而殺害眾生,這些都是為了他人的因緣來殺,不是由自己主動要殺生的。這是由貪煩惱而引發殺生的第三種情況。
巳四、由利衰等2 午一、舉利衰
第四科由利衰等,由利衰等而殺生,分二科;第一科舉利衰,舉出由利衰而殺生。
或有謂彼能為衰損,或有謂彼能障財利,而行殺害。
或者認為對方能夠使令自己有所衰敗損壞,使令自己不如意;或者認為對方能夠障礙自己的財富利益,而行殺害,這種為了利益的獲得或衰損而殺生,是由貪煩惱而引發殺生的第四種情況。
午二、例毀譽等
第二科例毀譽等,例舉由毀譽等殺生。
如利衰,毀譽、稱譏、苦樂,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如為利益的不能獲得或因衰損殺生;為了背後被毀謗及不能被讚譽;為了面前不能被稱讚或被譏諷;為了痛苦或得不到快樂,有這八種風所吹的時候,隨所相應的,只要對於自己不能有好處時或不喜歡的就殺害眾生,這也是由貪煩惱而引發殺生的第四種情況。
辰二、結
第二科結,結語。
如是一切,名貪所生殺生業道。
如上所說的為血肉等、為奪財物、為他因緣、為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等而殺生,都是由貪煩惱所產生的殺生業道。
卯二、瞋所生
第二科瞋所生,說明由瞋煩惱引起的殺生。
復次,若謂彼於己樂為無義,而行殺害。或念彼於己曾為無義,或恐彼於己當為無義,或見彼於己正為無義,而行殺害;廣說乃至於九惱事,皆如是知。如是一切,名瞋所生殺生業道。
其次,如果認為對方於成就自己的利益安樂沒有幫助,甚至產生障礙,因此而行殺害。從三時的角度,或者憶念對方過去曾經障礙自己獲得利益安樂;或者擔心害怕對方於將對自己不利;或者看到對方正在造作對自己不利的事,因此殺害對方;廣說乃至於九惱事,除了三世的己身以外,於所愛有情,非所愛有情,過去的怨親二種情況,未來怨親二種情況,現在的怨親二種情況,一共有九種引起瞋煩惱的事,不稱己意時,都能使自己生起殺生的行為。這一切稱為由瞋煩惱所生的殺生業道。
卯三、癡所生2 辰一、辨4 巳一、為祠祀福
第三科癡所生,由邪見產生的殺生業道,分二科;第一科辨,說明,又分四科;第一科為祠祀福,為了祭祀得到福報而殺生。
復次,若計為法而行殺害,謂己是餘眾生善友,彼因我殺,身壞命終當生天上。如是殺害,從癡所生。
其次,如果執著所做的事是合道理的而殺害眾生,認為自己是其他眾生的善知識,眾生因為被我殺了,身壞命終以後可以生到天上享受快樂。這樣的殺害是從愚癡所生的第一種情況。例如有些外道認為祭祀殺生是合道理的,雞羊等被殺之後,來生可到天上享福,因此認為自己因祭祀而殺生沒有罪,這些畜牲因為祭祀天,牠們也會得到功德,這種想法根本是錯誤的。
巳二、為尊長等
第二科為尊長等,為了自己尊敬的人,或長輩的命令,而去作殺生的事情,這也是邪見。
或作是心:為尊長故,法應殺害。或作是心:諸有誹毀天梵世主,罵婆羅門,法應殺害。如是心殺,從癡所生。
或者心中這樣作意:為了尊敬的師長,應該將對方殺掉。或者認為:天都是世間的主人,世間是由他們所生的,如果有毀謗欲天、梵天等,應該將對方殺掉;或者是罵婆羅門,毀謗婆羅門種性的人,殺害毀謗者是合道理的,這是種族歧視的情況。這些為了尊長、或錯誤信仰、或種族歧視等動機而殺生,是與愚癡煩惱相應而引起殺生的第二種情況。
巳三、由勸行殺2 午一、舉成殺業
第三種由勸行殺,由於他人的勸告而殺生,分二科;第一科舉成殺業,說明成就殺業的情況。
或計殺生作及增長無異熟果,為他開演勸行殺業,彼由勸故,遂行殺事。時彼勸者所得殺罪,從癡所生。
這是指鼓勵他人殺生也是有罪的。或者愚癡執著殺生,做了殺生業,內心又不斷尋思殺生使殺業繼續增長,認為殺生不會招感異熟果,不會墮到地獄去,就告訴他人:殺生沒罪,教導他人去殺生,例如教人開海鮮店等,認為有錢賺就好,不會到地獄、沒那麼嚴重,佛教的法師亂說,不要相信,世間人錢比較重要。世間人有時候會這樣想。對方被他說動了,就很安心的去做殺生的事。這種勸告他人殺生所得殺罪,是由愚癡引發殺生的第三種情況。
午二、例餘業道
第二科例餘業道,其餘不與取等業道也一樣。
此後所說從癡所生殺業道理,諸餘業道乃至邪見,當知亦爾。
此後所說從癡所生殺生業的道理,其他不與取業道乃至邪見,道理也是一樣。
巳四、妄計方便
第四科妄計方便,虛妄的執著方便而殺生。
或有妄計以其父母親愛眷屬擲置火中、斷食、投巖、棄於曠野,是真正法。
有的人虛妄的執著將自己的父母,及親愛的眷屬等,放到火裡面燒掉,或令他們斷食而死,或將他們推下山谷,或丟棄到曠野,認為這是如法的事。這是由愚癡產生殺生的第四種情況。
《瑜伽論記》說:印度有一個國家,共同制訂一種法,如果父母眷屬老年將死的時候,就將他們放到火坑裡,或拋棄到曠野中讓他們自然死亡。以前看到讀者文摘報導愛斯基摩人的情況,人老的時候知道自己要快死時,就走到外面土坑裡,躺在那裡等死。這種情況從古代到現在都還有,老了就沒有用,要死了,乾脆將他放在將死的地方,這種事也是殺生。正確的態度是要照顧到最後一刻,親人的壽命沒有結束以前,不可以將他丟棄。
辰二、結
第二科結,結語。
如是一切,名癡所生殺生業道。
如上所說為由祠祀福、為尊長等、由勸行殺、妄計方便等,這一切錯誤的作法稱為愚癡所生的殺生業道。
寅二、不與取業道3 卯一、貪所生2 辰一、由饕餮
第二科不與取業道,說明不與取業道由貪瞋癡煩惱所生的情形,分三科;第一科貪所生,由貪煩惱所生的不與取業道,又分二科;第一科由饕餮,饕餮形容貪的樣子,貪財食而行不與取。
復次,若於他財食饕餮而取。是不與取,貪欲所生。
其次,若是對於他人的財物、金錢、食品,以很貪心的、猶如狼吞虎嚥的樣子,將所貪的財物掠取來,這是由貪欲所生不與取的第一種情形。
《披》饕餮而取者:謂所不與、不捨、不棄而希望故。如本地分說。(陵本八卷十頁587)
饕餮而取是說:他人所不給的物,名不與;不捨,是物的所有權是對方的,沒有布施捨出來;不棄,對方並沒有放棄物的所有權,對於這些財食心中希望取得,是從貪欲所生的不與取業道,如〈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8,243頁所說。
辰二、由劫盜
第二科由劫盜,由搶劫、偷盜而行不與取。
或受他雇而行劫盜,或恩所攝、或祈後恩、或為衣食奉主教命、或為稱譽、或為安樂而行劫盜。如是一切不與取業,皆貪所生。
或被他人雇用而行劫盜;或是被恩人要求去劫盜;或是期望劫盜以後對方會對自己好一點;或是為了衣食要聽主人的話而不與取;或是做了這件事,可得到他人的稱讚;或是為了生活能夠安樂而行劫盜。這一切不與取業,都是由貪欲所生不與取的第二種情形。有的小孩不懂事,會偷拿他人的東西,父母沒有馬上呵斥、糾正他,又鼓勵他的話,以後就不得了,越偷越多,甚至因此而喪失身命。
卯二、瞋所生2 辰一、由惱害
第二科瞋所生,由瞋煩惱所引發的劫盜,分二科;第一科由惱害,由惱害而劫盜。
復次,若作是思:彼於我所樂行無義,廣說乃至九惱害事增上力故,而行劫盜。不必貪著彼所有財,不必希求諸餘財物。是不與取,瞋恚所生。
其次,如果自己作這樣的思惟:對方喜歡對自己做種種無義利的事,詳細說有九種會生起瞋惱的事,當對他們生起瞋心力量很強時,使用劫盜方式加諸於對方,並不是貪著對方的財,也不是希求其他的財物,純粹是要報復,要作弄對方,是由於惱害所產生的劫盜。這是由瞋煩惱所生不與取的第一種情形。
辰二、由憎他2 巳一、焚燒聚落等
第二科由憎他,因為憎恨他人而劫盜,分二科;第一科焚燒聚落等,由焚燒聚落等成不與取。
或憎他故,焚燒聚落舍宅財物珍玩資具,當知彼觸瞋恚所生,盜相似罪,或更增彊。
或者只是因為很怨恨他人,就放了火將整個聚落、房舍、住宅、財物、珍寶、古玩、資生用具燒掉,這是瞋恚心所產生的強盜相似罪,或是比強盜更重的罪。因為這是將他人全部毀了,這是由瞋煩惱所生不與取的第二種情形。
巳二、令他劫奪等
第二科令他劫奪等,由令他劫奪等成不與取。
或憎彼故,令他劫奪,破散彼財。他受教命依行事時,彼能教者不與取罪,從瞋恚生。
由於憎恨對方,就下令他人去劫奪、破壞散滅對方的財物;他人受到教導命令,就依教行事。這能教令的人,教導他人去做不與取的罪業是從瞋恚產生的,是由瞋煩惱所生不與取的第三種情形。
卯三、癡所生3 辰一、計為尊長
第三科癡所生,是從癡煩惱所產生的不與取,分三科;第一科計為尊長,執著為尊長行劫盜,是正法而劫盜。
復次,若作是心:為尊長故而行劫盜,是為正法。名癡所生不與取罪。
其次,如果內心這樣想:去偷竊,是因為要供養尊長、父母、老師,認為這樣做是正法,因為自己有供養的心。這是錯誤的,是由愚癡所生的不與取罪。
辰二、計由誹毀
第二科計由誹毀,由毀謗產生的不與取。
或作是心:若有誹毀天梵世主,罵婆羅門,法應奪彼所有財物。此不與取亦從癡生。
如果內心這樣想:若是有人毀謗上天或者是毀謗梵天主:大梵天王,或是毀謗婆羅門種姓的人,理所當然應該要將誹毀者所有的財物都沒收,這種不與取罪也是從癡所生的。
辰三、計為祠祀
第三科計為祠祀,為了祭祀劫盜他財成不與取。
或作是心:若為祠祀、為祠祀支、為祠祀具,法應劫盜。是不與取亦從癡生。
如果作這樣想:若是為了祠祀、為祠祀相關的事、為祠祀用的資具,理所當然應該將對方的物品劫盜過來。這種不與取也是由癡所生。
《披》若為祠祀等者:謂如害為正法論者,為祠祀天而行劫盜,謂為是法,計所劫物為祠祀支、為祠祀具,害彼生命,得生天故。
有一種害為正法論者,認為若是了祭祀、拜神,而劫盜財物,是合法的。執著劫盜所得的財物,用來做祭祀的一個部分,做祭祀的資具,為祠祀而殺害畜生的生命是合法的,能令牠們生天。這也是由癡煩惱所產生的不與取,這是一種邪見。
寅三、欲邪行業道3 卯一、貪所生3 辰一、由自貪纏
第三科欲邪行業道,說明由三毒所生的欲邪行業道,分三科;第一科貪所生,貪煩惱所生的欲邪行業道,又分三科;第一科由自貪纏,由於自己有貪煩惱的現行而生的欲邪行。
復次,若有見聞不應行事,便不如理分別取相,遂貪欲纏之所纏縛而行非法,名貪所生欲邪行罪。
其次,若有人見到、或聽到不應該做的事,內心不如理取著分別這些相狀,於是被貪欲的煩惱現行所纏縛,而去做欲邪行非法的事,稱為貪所生的欲邪行罪。
辰二、由受他雇
第二科由受他雇,由受他雇用而欲邪行。
或受他雇竊行媒嫁,由此方便行所不行,彼便獲得貪欲所生欲邪行罪。
或是受他人的雇用,私底下做媒合嫁娶的事,由於能接近對方的方便,而做不應該做的欲邪行的事,因此獲得由貪欲所生的欲邪行罪。
辰三、由多所為
第三科由多所為,由多種貪的因緣而作欲邪行。
或欲攝受朋友知識,或為衣食承主教命,或為存活希求財穀金銀珍寶,而行邪行。如是一切,名貪所生欲邪行罪。
或是為了討好朋友、討好善知識,或者為了衣物飲食而奉承主人的教導命令,或者為了存活希望追求財穀金銀珍寶,而行邪行,如同以欲邪行為職業。這一切名為由貪所生的欲邪行罪。
卯二、瞋所生2 辰一、為報怨
第二科瞋所生,由瞋煩惱所生的欲邪行,分二科;第一科為報怨,為報復故而行欲邪行。
復次,若作是思:彼於我所樂行無義,廣說乃至九惱害事以為依止,而行邪行。非彼先有欲纏所纏,然於相違非所行事,為報怨故勉勵而行,名瞋所生欲邪行罪。
其次,如果內心這樣想:對方常常對自己及周邊相關的人作些不利的事,乃至依九種有情生起惱害事,為對方所做的事生起瞋心而去做欲邪行事,並不是在做欲邪行事之前,先有欲煩惱現行,而是對方違逆己意而做事,為了生氣報復,被激怒而做欲邪行的事。這是由瞋所生的欲邪行罪。
辰二、為憎他
第二科為憎他,為憎恨他人行欲邪行。
或憎彼故,以彼妻妾令他毀辱,彼若受教行欲邪行,便觸瞋恚所生相似欲邪行罪,或更尤重。如是一切欲邪行罪,名瞋所生。
或為了憎恨他人,使令他人的妻妾受到他人的毀辱,受教唆的人若對教唆者所憎恨者的妻妾行欲邪行,使其受到毀辱,教唆者雖然自己沒有做,但是教唆他人做,也有瞋恚所生的相似欲邪行罪,或罪更重。這一切欲邪行罪,是瞋煩惱所生的欲邪行業道。
《披》便觸瞋恚所生相似欲邪行罪者:此欲邪行,由令他行,非自行故,由是故說觸相似罪。
自己沒有做欲邪行,卻教唆他人去做,使令他人的妻女受到凌辱,或者是鼓勵他人凌辱其他人的妻女,因此說觸犯相似的罪業,這些事情也是欲邪行罪,甚至更重。佛法說自己不做請他人做,罪更嚴重。
卯三、癡所生
第三科癡所生,由愚痴煩惱所生的欲邪行。
復次,若作是心,母及父親,或他婦女命為邪事,若不行者便獲大罪,若行此者便獲大福。非法謂法而行邪行,名癡所生欲邪行罪。
其次,如果內心這樣想:母親及父親,或者其他的婦女,要求自己做欲邪行的事,如果自己不照著做就有罪過,如果照著做就能獲大福報。因為是尊長要自己做的,愚癡的認為非法是如法的而行邪行,自己還沾沾自喜,認為是孝順父母,或是恭敬親友,這樣的邪因邪行,名為癡所生欲邪行罪。以上是說欲邪行業道的生因。
寅四、妄語等業道2 卯一、舉妄語3 辰一、貪所生
第四科妄語等業道,說明由三毒所生的妄語等業道,分二科;第一科舉妄語,舉妄語業道為例,又分三科;第一科貪所生,先說貪所生的妄語業道。
復次,若為利養而說妄語,或怖畏他損己財物、或為稱譽、或為安樂而說妄語。如是一切,名貪所生妄語業道。
其次,若是為了名聞利養而說不實的話;或怖畏擔心他人損害自己的財物,告訴他人自己沒有錢,怕他人向自己借錢;或是為了得到他人的稱譽讚歎而說不實的話,自己並沒有禪定,卻常常去向師父說自己甚麼境界,以求師父讚歎;或是為了自己得安樂而說不實的話。這一切都是由貪所生的妄語業道。
辰二、瞋所生
第二科瞋所生,由瞋煩惱所生的妄語業道。
若有依止九惱害事而說妄語,名瞋所生妄語業道。
如果依止九種有情生起瞋心而說妄語,名為由瞋所生的妄語業道。
辰三、癡所生3 巳一、計為尊長等
第三科癡所生,由愚癡煩惱所生的妄語業道,分三科;第一科計為尊長等,執著為尊長說妄語是合法,而說妄語。
若作是心:為諸尊長、或復為牛、或為祠具,法應妄語。如是妄語,從癡所生。
若作這種想法:為了尊敬的長輩、父母等、或是為持牛戒、或是為祭祀用品等原因,認為說妄語是合法的。由這些原因所說的妄語,都是從愚癡所生的妄語業道。
《披》或復為牛者:謂有外道或持牛戒,計為清淨故。
有一些外道執著受持牛戒等便能得清淨解脫涅槃、出離生死、永超世間種種苦樂。又有一些外道在禪定裡面看到牛死後生天,就認為人應該要學牛吃草,以為吃草可以生天,告訴他人應該受持牛戒,牛怎麼做,人要跟著怎麼樣做,死後才能生天。如《俱舍論》說:合眼低頭,食草以為牛法。又有一類外道執著劫初時,成劫之初時,眾生福報很大,有地味生長,眾生所吃的,自然就有了,到儉劫時,地味消失,眾生很飢餓,上天為了哀憫眾生就化做牛身,為眾生耕田,使眾生可以繼續活下去,天的恩德很大,為生天說妄語沒有罪過。認為牛就是天的代表,牛的屎尿是清淨的,因為是上天化生的關係,這類為持牛戒所說的妄語,是從愚癡產生的妄語業道。
巳二、計違諸天等
第二科計違諸天等,執著對違逆諸天等人說妄語,是合法的而說妄語。
若作是心:諸有沙門、若婆羅門,違背諸天、違梵世主、違婆羅門,於彼妄語稱順正法。如是妄語,名癡所生妄語業道。
如果內心這樣想:若有出家人或婆羅門,違背欲界天、違背大梵天王、違背婆羅門等,這樣的人不值得恭敬,對他們說妄語是合於正法的。這是與愚痴煩惱相應的妄語業道,這些妄語,稱為癡所生妄語業道。
巳三、計無破僧罪
第三科計無破僧罪,認為說妄語使僧團不和合,沒有罪過而說妄語。
若作是計:於法法想,於毗奈耶毗奈耶想,以覆藏想妄語破僧,無有非法。如是妄語亦從癡生。
如果內心這樣想:認為妄語是合法合律,生起合法合律想,為了覆藏罪過而說妄語,破壞僧團和合,並不是非法。這種以覆藏想而說妄語也是從癡所生,其中有邪見。以上是說妄語。
卯二、例離間語等
第二科例離間語等,例由於貪瞋癡所生的離間語、麤惡語,隨其所相應的,也是一樣。
如妄語業道,離間、麤惡二語業道,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如同妄語業道,如是離間語、麤惡語二種業道,由貪瞋癡所生,隨其所相應的,跟妄語的情況也是一樣。
寅五、綺語業道3 卯一、貪所生
第五科綺語業道,能引無義的話是綺語,說明由貪瞋癡所生的綺語業道,分三科;第一科貪所生,由貪所生的綺語道。
復次,若為戲樂而行綺語,或為顯己是聰叡者而行綺語,或為財利稱譽安樂而行綺語,名貪所生綺語業道。
其次,若是為了戲樂、或為顯示自己有聰明才智、或是為了金錢利益、受到稱讚名譽、為自己的安樂,而說沒有義利的話,名為由貪所引生的綺語業道。
卯二、瞋所生
第二科瞋所生,由瞋所生的綺語業道。
若有依止九惱害事而說綺語,名瞋所生綺語業道。
若是為了九種有情受惱害事生起瞋心,而說沒有義利的話,名為瞋所生綺語業道。
卯三、癡所生
第三科癡所生,由癡所生的綺語業道。
若有於中為求真實、為求堅固、為求出離、為求於法而行綺語,名癡所生綺語業道。
若是有人認為說綺語,是為了追求真實的清淨涅槃、為了追求使生命、財產堅固,為了追求能夠出離苦惱,為了求法而說綺語,這是邪見愚癡所生的綺語業道。
寅六、貪欲業道3 卯一、貪所生
第六科貪欲業道,貪欲業道可由貪瞋癡三方面所引生,分三科;第一科貪所生,由貪所生起的貪欲業道。
復次,若有於他非怨有情財物資具,先取其相,希望追求增上力故,起如是心:凡彼所有願當屬我。又從貪愛而生貪愛,名貪所生貪欲業道。
其次,如果對於與自己沒甚麼怨恨的一般有情所擁有的財物資具,先去了解它的內容,內心生起希望得到對方的財物資具的緣故,生起這種心:希望他的財物資具都能屬於自己。從貪愛資財而生起貪愛的虛妄分別,名為由貪所生的貪欲業道。
卯二、瞋所生
第二科瞋所生,由瞋所生起的貪欲業道。
若於他財不計為好,但九惱事增上力故,起如是心:凡彼所有皆當屬我。又從瞋恚而生貪愛,名瞋所生貪欲業道。
如果對於他人的財物並不覺得有什麼好,由於對方在九種有情受惱害事,使得自己生起瞋心,為了報復對方,生起這種想法:最好對方甚麼都沒有,對方的資財都歸屬於我。這是由瞋恚而生的貪欲業道,因為氣對方,希望對方的財富都歸自己,讓對方得不到好處,由瞋而生貪。
卯三、癡所生
第三科癡所生,是由癡所生的貪欲業道。
若作是計:諸有欲求魯達羅天、毗瑟笯天、釋梵世主眾妙世界,注心多住獲大福祐。作如是意注心多住,名癡所生貪欲業道。
如果這樣想:凡是為追求,司掌風雨雷電的大自在天(魯達羅天),或是毗瑟天,或是帝釋與梵天,想要往生以後到那眾多微妙的世界,有種種的欲,乃至有定樂,心就安住在那裏,追求那種境界,認為這樣可以獲得很大的福報與庇佑,這種後有愛的貪欲,是名為癡所生的貪欲業道。因為這還是在三界生死輪迴中。毗瑟笯是幻化的意思,有的地方稱毗紐天,是梵天之母,是創造宇宙的最上神。釋梵是帝釋與梵天,帝釋是三十三天,梵是初禪天。
寅七、瞋恚業道3 卯一、貪所生
第七科瞋恚業道,瞋恚業道也是由貪瞋癡三毒所引生,分三科;第一科是貪所生,由貪所生的瞋恚業道。
若為財利稱譽安樂,於他有情起損害心,非於彼所生怨憎想,謂彼長夜是我等怨。又從貪愛而生瞋恚,名貪所生瞋恚業道。
若是為了財物、名利、稱歎、讚譽與安樂,對於其他有情生起想要損害的心,事實上心裡並不是怨憎對方,也不認為對方是自己的怨家,主要是為了貪愛財利稱譽安樂,才生起想要傷害對方的心情。這種是由貪欲所生的瞋恚業道。
卯二、瞋所生
第二科瞋所生,由瞋所生的瞋恚業道。
復次,若九惱事增上力故,從怨對想起損害心,名瞋所生瞋恚業道。
其次,如果對方使自己因九種有情事增上的力量,生起怨恨的想法,進一步生起想要損害對方的心念,這是瞋所生的瞋恚業道。
卯三、癡所生
第三科癡所生,由癡所生的瞋恚業道。
若住此法及外道法,所有沙門、若婆羅門憎惡他見,於他見所及懷彼見沙門、婆羅門所起損害心,名癡所生瞋恚業道。
若安住在邪見及種種的外道法中,所有的出家人或婆羅門,憎恨厭惡與自己不同見解思想的人,對與自己不同見解思想的出家人或婆羅門生起損害心的想法,名為愚癡所生的瞋恚業道。
寅八、邪見業道3 卯一、貪所生
第八科邪見業道,邪見業道也由貪瞋癡所引生,分三科;第一科是貪所生,由貪所引生的邪見業道。
復次,若作是心:諸有此見撥無施與,乃至廣說彼於王等獲大供養及衣服等。即以此義增上力故,起如是見,名貪所生邪見業道。
其次,由貪所生的邪見外道內心這樣想:認為沒有布施,善因不能招感樂果,乃至於自己可以從國王等處獲得大供養及衣服等。依止這種想法,生起這樣的見解,名為貪所生邪見業道。這種邪見是將自己貪求他人財物合理化,認為根本沒有布施行為的善因果,而理所當然的貪求他人的財物及供養。
卯二、瞋所生
第二科瞋所生,由瞋所引生的邪見業道。
若作是心:有施、有愛,乃至廣說如是見者違害於我,我今不應與怨同見。彼由憎恚,起如是見:無施、無愛,乃至廣說。名瞋所生邪見業道。
如果這樣想:認為是有布施所得的功德,有愛護養育的功德,乃至種種合於因果見解的這類人,他們違害於我,我現在不應該與怨家有相同的見解。由於瞋恨對方,偏要跟對方有不一樣的見解,因此主張:沒有布施、沒有愛護養育的功德,而產生種種的邪見,名為瞋所生的邪見業道,由於瞋恨對方而產生不正確的思想。
卯三、癡所生
第三科癡所生,由愚癡所引生的邪見業道。
若不如理於法思惟、籌量、觀察,由此方便所引尋伺,發起邪見,名癡所生邪見業道。
第三種愚癡是外道本身的不如理作意,由於這類想法對於法的思惟、籌量、觀察,都是錯的,由無明影響發起邪見,名為愚癡所生的邪見業道。以上是由貪瞋癡三種煩惱產生十惡法的情況。
子七、決擇8 丑一、方便究竟4 寅一、殺生等業道2 卯一、舉殺生
第七科決擇,詳細決擇十不善業的各種情況,分八科;第一科方便究竟,說明十惡業道的方便與究竟,又分四科;第一科殺生等業道,說明殺生等業道,又分二科;第一科舉殺生,舉出殺生為例。第一科決擇的第一項重點是方便究竟,甚麼樣煩惱為造業的途徑,甚麼樣煩惱使業道究竟圓滿。究竟是指最常出現、最嚴重的、達到招感異熟果的程度。
復次,殺生業道三為方便,由瞋究竟。
其次,殺生業道由貪瞋癡三種煩惱引起殺生,而由瞋煩惱使殺生業道罪業圓滿。因為瞋心殺生時,使令所造的業更重,而達到圓滿的重業,由瞋使殺業究竟。
卯二、例麤語等
第二科例麤語等,例麤語等業道,同殺生業道的由瞋究竟。
如殺業道,麤語、瞋恚業道亦爾。
如同殺生業道,麤惡語與瞋恚業道也是一樣,由貪瞋癡三種煩惱引起麤語、瞋恚業道,而由瞋煩惱使麤惡語及瞋恚業道罪業圓滿。
寅二、不與取等業道2 卯一、舉不與取
第二科不與取等業道,說明不與取等業道的方便與究竟,分二科;第一科舉不與取,舉出不與取為例。
不與取業道三為方便,由貪究竟。
不與取,偷盜業道以貪瞋癡三種煩惱為造業的途徑,最主要的煩惱是貪,由貪圓滿究竟不與取業道。通常會不與取,貪的情況是最多也是最嚴重的。
卯二、例邪行等
第二科例邪行等,例舉邪行等業道,同不與取業道的由貪究竟。
如不與取,邪行、貪欲業道亦爾。
如同不與取,邪行與貪欲二種業道也是以貪瞋癡三種煩惱為造業的途徑,由貪究竟。雖然貪瞋癡都會產生不與取,邪行、貪欲業道,唯與貪煩惱相應的情況最多、最嚴重。
寅三、除邪見所餘業道
第三科除邪見所餘業道,除了邪見,所餘業道的方便與究竟。
除其邪見,所餘業道三為方便,由三究竟。
除了邪見以外,邪見是癡為究竟,其他沒有說到的包括離間語、妄語這二種業道,是由貪瞋癡三法作為它的途徑,由貪瞋癡三種為究竟。貪瞋癡這幾種情況,都可能產生離間語、妄語,這種頻率都是相似的,都是很高的,為了貪、為了瞋、為了癡都會說出離間語或妄語,因此稱為由三究竟。
寅四、邪見業道
第四科邪見業道,邪見業的方便與究竟。
邪見業道三為方便,由癡究竟。
邪見業道是錯誤的思想,由貪瞋癡產生,由癡煩惱圓滿究竟業道。
丑二、依處4 寅一、殺生等業道
第二科依處,惡業生起的依止處,分四科;第一科殺生等業道,殺生等業道的依止處。
復次,殺生、邪行、妄語、離間、麤語、瞋恚,此六業道有情處起。
其次,殺生、邪行、妄語、離間、麤惡語、瞋恚,這六種業道的依止處通常就是有情,對於有情才會作出這六種業道。
寅二、不與取等業道
第二科不與取等業道,不與取等業道的依止處。
不與而取、貪欲業道,資財處起。
不與取及貪欲業道的依止處是資財。由資具財產,才會產生偷盜及貪欲,前面的所緣境,殺生、邪行、妄語、離間語、麤惡語、瞋恚的所緣境是有情,不與取及貪欲的所緣境,主要是由於財物而引起的。
寅三、綺語業道
第三科綺語業道,綺語業道的依止處。
綺語業道,名身處起。
綺語業道的依止處是由名身處起。名身,是指內心種種的名言分別。內心有很多名言、雜穢語、感情的這些話,依這些名言產生很多沒有義利的綺語。
寅四、邪見業道
第四科邪見業道,邪見業道的依止處。
邪見業道,諸行處起。
邪見業道,是依因緣所生的五蘊及器世間等一切有為法而生起。
丑三、不善業道成極惡等4 寅一、標
第三科不善業道成極惡等,說明是甚麼使令不善業道成為極大的罪惡,分四科;第一科標,標出不善業道成極圓滿等的因緣。
復次,由三因緣,不善業道成極圓滿惡不善性。
其次,有三種因緣使令不善業道,成為非常圓滿的惡不善性,將來一定會到地獄去受異熟果。
寅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三?
是哪三種?
寅三、列
第三科列,列舉出來。
一、自性過故;二、因緣過故;三、塗染過故。
使不善業道成為極圓滿惡不善性的三種因緣是:自性過、因緣的過失、塗染過。
寅四、釋3 卯一、自性過
第四科釋,解釋,分三科;第一科自性過,說明不善業道成為圓滿的自性過失。
此中殺生所引思,乃至邪見所引彼相應思,如是一切染汙性故、不善性故,由自性過說名為惡。
不善業道中,從殺生所引思,乃至到邪見所引發的相應思心所,由於與十惡業相應的都是煩惱,引發思心所造業的煩惱欲樂都是染污的、是不善性的,使令不善業道成就圓滿惡不善性。
《披》殺生所引思等者:此中殺生乃至邪見,皆約起彼欲樂為論,由是為先,思業現行故。
十不善業中,做殺生乃至邪見的事時,都是由內心生起欲樂的變化,想要造業,先有煩惱的欲樂產生,使得思業現行造作。由與煩惱相應的邪欲與思業結合,這種染污性、不善性是它的自性過失。
卯二、因緣過
第二科因緣過,說明不善業道的因緣過失。
若以猛利貪欲、瞋恚、愚癡纏所發起,即此亦名由因緣過,成重惡性、成上不善,能引增上不可愛果。
這十不善法的染污性、不善性體性本身就是有過失。造作時如果以猛利、強大的貪欲、瞋恚、愚癡現行煩惱與思心所相應,引發造作惡業,這也名為因緣過失,使不善業道成為極重惡性、成為上品的不善法,能引發種種增上的不可愛異熟。
卯三、塗染過2 辰一、出過失3 巳一、標
第三科塗染過,說明不善業道由造業到究竟的塗染過失,分二科;辰一出過失,說明過失,又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由塗染過失,能引增上不可愛果。
若到究竟,即此亦名由塗染過,成極重惡、成上不善,能引增上不可愛果。
若造惡業到究竟圓滿時,如殺生業道,從頭到尾做完,對方也死了,稱為究竟。又如偷盜他人的財物,到手時稱作究竟,十惡業由造作開始到了圓滿究竟時,稱為塗染過失,使惡業成為極重的罪惡,成為上品的不善,而且能引發增上的不可愛果。
《披》若到究竟者:謂已成就究竟業道故。
到究竟,是指已經成就十不善的業道,已圓滿所造業事了。
巳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以故?
是什麼原因?
巳三、釋
第三科釋,解釋。
若有用染汙心,能引發他不可愛樂欣悅之苦,彼隨苦心威勢力故,能引發苦補特伽羅思,便觸得廣大之罪,是故名為塗染過失。
這件事是依被害眾生的苦來說。如果有染污心,能引發受害對象不可愛樂、不欣悅等種種內心的痛苦,加害者隨被害有情生起痛苦心的力量,能引發被害有情痛苦的感受、想法,便得到廣大的罪過,由被害有情內心的痛苦有多大,所造罪過就變成有多大,名為塗染過失。《瑜伽論記》說:雖然受害者並沒有詛咒加害者將來到地獄去,只是因為被殺害而覺得很痛苦,罪過就變成很大。這是依受害有情的苦受程度來決定所造罪的輕重,可見佛法蠻合道理的。
辰二、喻塗染3 巳一、磁石等喻2 午一、標法
第二科喻塗染,用比喻說明塗染過失,分三科;第一科磁石等喻,以磁石能吸引鐵來譬喻,又分二科;第一科標法,標出十惡業是能引苦的法。
彼雖不發如是相心:諸能引發我之苦者,當觸大罪。然彼法爾觸於大罪。
約法相上或約法本身來說,雖然被害者沒有發這個心:能夠引發我的痛苦者,應該得到很大的罪過。由於加害有情這件事本身就是有過失的,自然得大罪過。
午二、喻合2 未一、舉磁石
第二科喻合,引用譬喻合法,分二科;第一科舉磁石,舉出磁鐵為喻。
譬如磁石雖不作意:諸所有鐵來附於我。然彼法爾所有近鐵,不由功用來附磁石。此中道理,當知亦爾。
十惡業就像磁鐵。雖然磁鐵沒有作意:所有的鐵來依附在自己身上,然而只要磁鐵放在那裏,附近的鐵就自然會依附到這裡來。塗染過失的道理,應該知道也是一樣。加害者雖然沒有作意想要得到罪過,由於業性的染污性、不善性法爾如是,加害者作了這事,染污不善的罪過就自然會吸附上來,就像磁石附近的鐵。
未二、例日珠等
第二科例日珠等,例舉日珠等譬喻也是一樣。
日珠等喻,亦如是知。
又如太陽照到以後,日珠就會出火了,也是可以了知。《瑜伽論記》卷17:喻中如有火珠待日光照即出火,故名為日珠。不論怎麼樣比喻,正面比喻或反面比喻,如果造了罪業,就算受害者不咒詛加害者會得到甚麼罪過,加害者自然有罪過,因為十惡業的染污不善自性,法爾是有罪過,就像磁石或是日珠一樣。
巳二、大轉變喻2 午一、標法
第二科大轉變喻,大轉變的譬喻,又分二科;第一科標法,標出所造業會轉變的力量由來。
又於思上無別有法,彼威力生來相依附,說名塗染。當知唯是此思轉變,由彼威力之所發起。
又在思心所上並沒有其他的法,由於思心所的威力生起,使得業來依附於它,名為塗染。應當知道這是染污的思心所轉變所發起的威力,使罪業來依附,到究竟時,就有塗染過了。
《披》當知唯是此思轉變等者:謂思轉變,唯由彼染汙心威力所發起故。
當與十不善法相應時,思心所會轉變,不善法的染污心本身就有威力,會發生這些罪過,這些罪過就來依附。思轉變成染污有大過失,稱作塗染。
《瑜伽論記》說:這裡的塗染過失,二乘戒重視身語業,沒有說到,大乘重視心念的思業,才說到這一點。
午二、引喻2 未一、舉業威勢緣力
第二科引喻,引用譬喻說明,分二科;第一科舉業威勢緣力,舉出具有威勢的緣力,喻十不善業,法爾有力量得到過失。
如四大種業威勢力所生種種堅性、濕性、煖性、動性,非大種外別有如是種種諸性,然即大種業威勢緣,如是轉變。
如同地水火風四大種的業用,具有種種的威勢力量,所生地堅、水濕、火暖、風動的體性,並不是離開地水火風以外另外有堅濕暖動的功能。這是大種本身具有威勢力量的緣故,能作這樣的轉變。
未二、例神足加行緣力
第二科例神足加行緣力,例如神足加行緣力也一樣。
如業威勢緣力轉變,神足加行緣力轉變,當知亦爾。
如同業有威勢的緣力量轉變,當有神通時,由神通加行的緣力轉變,展現神通以後,也會產生種種的奇妙現象,應知也是如此。
巳三、惡心轉變喻2 午一、舉喻
第一科惡心轉變喻,舉出惡心轉變譬喻塗染過,分二科;第一科舉喻,舉出譬喻說明。
又如魔王,惑媚無量娑梨藥迦諸婆羅門長者等心,令於世尊變異暴惡。非於彼心更增別法,說名惑媚。唯除魔王加行威勢生彼諸心,令其轉變成極暴惡。
又如魔王,迷惑諂媚無量族村諸多的婆羅門長者,使令他們對於佛陀變心,產生暴惡的心情。魔王並不是在他們的心上更增加上別的法,名為惑媚。惑媚的根源是魔王的加行威勢,使令諸婆羅門長者等心,由過去所熏的煩惱種子引發現行,思心所被生起的煩惱染污,而生起對於佛陀的不敬心轉變為極暴惡。娑梨藥迦,這裡翻做族村,一族一族一村一村,稱族村。
午二、合法
第二科合法,以喻合法。
此中道理,當知亦爾。
這其中的道理,應當知道也是如此。以上依譬喻主要在說離開惡思心所,沒有其他所謂殺害的事。相對來說,受佛所制定的戒之後,得到戒體為甚麼會有力量?也就是由於善思心所,法爾如是有防非止惡的力量,能招感可愛異熟。由染污思心所發動惡業,做了惡業又加強染污思的力量,雖然還沒有得到果報,對方也沒有咒詛你,可是惡業種子本身就有威力,還會展轉變異成熟,使造業者墮地獄。總之,十惡業以自性過為依止,若與強大的貪瞋癡相應就有因緣過,當惡業完成,形成極大的過惡,熏成惡思種子,展轉成熟,法爾招來惡趣異熟,便成塗染過。
丑四、定不定受業3 寅一、略辨二種
第四科定不定受業,說明十不善業之定不定受業,分三科;第一科略辨二種,要略說明二種。這段文主要決斷簡擇造了十不善業,是決定受業還是不決定受業。
復次,如先所說作及增長業,若先所說由五因緣成極重業,名定受業。與此相違,名不定受業。
其次,如前面所說的作及增長業,造作十不善業內心還相續思惟,使得殺業成重,會決定受果報。前面所說的有五種因緣:由意樂故、由方便故、由無治故、由邪執故、由其事故,這些條件具足,便成極重業,一定是決定受業;如果五種因緣不具足,就不決定受業。其中無治是指沒有對治;其事是指所造業的對象。造了十不善業,若有對治,也可能重罪輕受,在懺文裡面常常這樣說:罪從心起將心懺,心若滅時罪亦亡,心亡罪滅兩俱空,是則名為真懺悔。
寅二、標列四業
第二科標列四業,標示列舉出四種業。
復有四業。一、異熟定,二、時分定,三、二俱定,四、二俱不定。
約造業受果的情形,又開演成四種業:
一、異熟定,決定會得到異熟果,所造十不善業如果很重,能招感地獄的異熟果,稱為異熟決定。
二、時分定,感果時間也決定。
三、二俱定,決定得果,時間也是一定的。
四、二俱不定,造業後,有被對治過了,有修行的道力、修禪定、或者修聖道,對治以後,感果時間不一定,也不一定會到地獄受果報,譬如成就初果的聖人,不會下地獄,以前做的殺生業,由於已對治、加上沒有因緣令它現起,是二俱不定的情況。
寅三、廣俱不定2 卯一、舉無學
第三科廣俱不定,廣泛說明二種俱不定,分二科;第一科舉無學,舉出阿羅漢為例。
諸阿羅漢所有不善決定受業,或於前生所作,或於此生先異生位所作,由少輕苦之所逼惱,便名果報已熟。若已轉依,果報種子皆永斷故,一切不受。
又阿羅漢所有的過去所造不善決定受果報的業,或者是前生所做的,或者是今生於凡夫位時煩惱種子沒有斷除,曾造作十不善業,成就羅漢果以後,也會受到苦果,但是這種苦受的逼惱比較少,重罪輕受,這種果報就算成熟了。這是定受業所生果,因為這一生就入無餘涅槃了,受果時間不會延續到下一生,如果已經完全轉依,果報種子永遠斷除就不會受異熟果。成佛永遠轉依、果報種子永遠斷除時,一切就都不受。
卯二、釋所以
第二科釋所以,解釋原因。
所以者何?由佛世尊依未解脫相續,建立定受業故。
佛陀為什麼說定受業,一定會受到果報?這是佛為了沒有解脫煩惱的有情,有煩惱作為增上緣,會繼續流轉生死,引生異熟果,決定會受果報,因此建立定受業。聖人阿羅漢的所有不善決定受業,包括宿生所造或此生在凡夫時所造的業成熟時,所感得的報也不會很重,因為阿羅漢已永遠斷除煩惱種子,沒有任何增上緣滋潤及引發過去所造的業種子,因此不會領受一切異熟果。
丑五、二業速轉2 寅一、問
第五科二業速轉,造業同時有二種加行,使二種業快速運轉,稱作二業速轉,分二科;第一科問。
問:若於一時亦牽亦搦,盜取眾生,即斷其命。當言一業,為二業耶?
問:若有人於一時做牽取偷盜家禽的事,接下來又殺害所偷盜的家禽,其所造的業是一種業還是二種業呢?牽,是指偷盜牽取。搦(音:溺),是指握或持,也就是握著殺害。
寅二、答3 卯一、標義
第二科答,回答,分三科;第一科標義,標出它的義理。
答:當言二業。以速轉故,於此二業,由增上慢,謂之為一。
答:應該說是造了二種不善業,包括不與取業、及殺業。由於造作時心念運轉得很快,做這件事時,先將他人的家禽牽取偷盜過來,接著再搦殺牠,其中第一念是偷盜,第二念是殺害。對於這二種不善業,由於錯誤認知,以為只有一種殺生業,或者認為只有一種偷盜業,那是錯的。
卯二、辨釋
第二科辨釋,分辨解釋。
若謂我當牽彼,是第一思;即於盜時,復謂我當搦殺,是第二思。若時牽彼,爾時不搦;若時搦彼,爾時不牽;速疾轉故,生增上慢,謂是一時。
如果自己心裡這樣想:我應該將牠偷盜牽取過來,這是第一種思業;在偷盜時,又想:我應該要將牠殺掉,這是第二種思業。在偷盜牽取的當時,並沒有殺的念頭;在握殺的當時,並沒有偷盜財物;由於內心思念迅速,會錯認這一段時間,只有作一種業而已,事實上,已造作了二種業。
卯三、結成
第三科結成,結語成就二種業。
是故此中,當言二業。
這其中應該說是造了二種業,這是謀財害命,先偷取他人的財物,再搦殺所取物命。經典上說這是二種惡業。
《披》由增上慢謂之為一者:當知此即錯亂境界所攝,由數錯亂起增上慢故。如本地分說應知。(陵本十五卷九頁1310)
這裡所說的增上慢,是錯亂境界所攝,由數目有錯亂,導致錯認為只造了一種業。如〈本地分‧聞所成地〉卷15,551頁所說的數錯亂。以上是決擇二業速轉。
丑六、現法受等2 寅一、辨因緣2 卯一、舉起善業5 辰一、標
第六科現法受等,在現在的生命體裡面,作了業馬上會受到果報,說明十惡業之現法受等,分二科;第一科辨因緣,分辨得到現法受等的緣,又分二科;第一科舉起善業,舉出善業,又分五科;第一科標,標出成就現法受的因緣。
復次,略由三因緣故,成現法受業。
其次,要略而言,由三種因緣的緣故,使所造作的業,成為現法受業,今生就會得到果報。
辰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三?
是哪三種因緣?
辰三、列
第三科列,列舉出來。
一、田廣大故;二、思廣大故;三、相續清淨故。
第一種因緣由田廣大,由於福田很廣大,現在供養就馬上得到果報。
第二種因緣由思廣大,內心的想法很殷重、很廣大、周全完備。
第三種因緣由相續清淨,修善法時沒有障礙,稱相續清淨。
以布施為例,前生不曾障人布施,修布施時沒有障礙,布施前、布施後、布施當中都是很清淨的,自己也沒有執著,稱為相續清淨。
辰四、釋3 巳一、田廣大性3 午一、總標
第四科釋,解釋,分三科;第一科田廣大性,福田廣大的體性為現法受業的因緣,又分三科;第一科總標,總體標出田成廣大性。
由五種相,田成廣大。
由於五種相貌 使布施的福田成為很廣大。
午二、列釋
第二科列釋,列出五相解釋。
一、從於一切有情第一利益安樂增上意樂住起,謂慈等至。二、從於一切有情第一將護他心住起,謂無諍等持。三、從第一寂靜涅槃樂相似聖住起,謂滅盡等至。四、已得一切不善不作律儀,謂預流果。五、極清淨相續究竟,謂阿羅漢及佛為首大苾芻僧。
五種福田廣大的相貌:
一、修慈心三昧,決定給一切眾生最殊勝的利益安樂,這種強而有力的增上意樂,安住在禪定裡面,這樣思惟,稱為慈心三昧。供養剛從慈心三昧出來的人,福田是非常廣大的,因為他的所緣境是一切眾生,布施給他,等於布施給一切眾生。
二、修無諍三昧,維護眾生的心,使眾生不要生起煩惱,成就無諍三昧,是阿羅漢。供養他,福田非常廣大,今生就可以得到好的果報。等持是通於三摩地,出定後還能夠說法教化眾生;等至是深刻的禪定,出定後不說法教化眾生。須菩提尊者常常修無諍三昧,如果知道出門所遇眾生要起煩惱,當日就不出門與眾生碰面了。
三、從滅盡定出來的聖人,福田也是非常廣大。滅盡定是相似於涅槃的寂靜境界,是三果以上聖人安住的地方。前面的慈等至,凡夫也可以修。滅盡等至一定是聖人修的,供養這種福田也是非常的廣大。
四、已經有四不壞信的初果聖人,具有一切不善不作的律儀戒,受到不善不作的戒體保護,不會再墮到三惡道,去供養他,福田也是特別廣大。
五、供養非常清淨、相續究竟的阿羅漢、佛以及佛的弟子大苾芻僧這些聖人,因為所供養的福田非常廣大,可使供養成為現法受業。
午三、結名
第三科結名,結田廣大性名義。
如是名為田廣大性。
由於這五種相貌,使布施的福田成為廣大性,名為田廣大性。
巳二、思廣大性
第二科思廣大性,說明思廣大性為現法受業的因緣。
若於是處,以深厚殷重清淨信心,捨清淨財,是名思廣大性。
如果在有苦、有貧、無依、無怙的有情處所,以深刻、虔誠、厚實、周備、殷切慎重、清淨的信心,真誠從心裡發出慈悲心,希望對方離苦得樂,以清淨合法取得的財物布施對方,名為思廣大性。這種發廣大清淨、真心來救苦救難也會得到現法受業,得到大福報。所布施的對象不是慈心三昧,或無諍三昧的聖人,而是有苦、貧窮、沒有依靠的人。
《披》若於是處等者:謂於有苦、有貧、無依、無怙諸有情所,名於是處。深心憐愍,殷重淨信而行惠施,名以深厚殷重清淨信心。施物清淨,是名捨清淨財。
對於有痛苦的、或是很貧窮缺乏財物的、沒有依靠仗恃的眾生,名為是處,是指發心布施救護的對象。對這類眾生能深心憐憫同情,內心以很周備、殷切慎重、誠懇、清淨的心對他們布施,名為以深厚殷重清淨信心。布施物的來源也是清淨合法的,名為捨清淨財。
巳三、相續清淨
第三科相續清淨,相續清淨也是會得到現法受業的因緣。
若前生中,於他所施衣服等物,由身語意不為障礙,亦不思量興染汙心,以無有障障彼相續,當知是名相續清淨。
在布施時也會有各種情況出現。若在過去生時,對於他人布施衣服等物品,在身語意方面都不曾為他人作的布施造成任何障礙,沒有說過障礙的話,內心也沒有障礙他人相續布施的想法,身體更沒有這樣做,由於具備這種的功德,名為相續清淨。也是會得到現法受業的因緣。
《披》若前生中等者:謂於前生他所施物不障施餘,名不為障。自亦無著,名不思量興染汙心。由是因緣,於現法中,無有施障障自相續。言施障者,略有四種。一、先未串習,二、施物尠闕,三、耽著上妙悅意財物,四、觀見當來具足財果而深欣樂。如本地分施品中說。(陵本三十九卷十四頁3218)今於此中,隨應當知。
在前生時,他人布施物品,自己不會障礙他人布施,名為不為障。自己也不會因為看到他人所布施物而生起染著的心,名為不思量興染汙心。由於過去生沒有障礙他人布施的因緣,在現在的生命體當中,不會有布施的障礙,障礙自己相續清淨。
說到布施的障礙,要略歸納有四種:
一、先未串習,過去沒有常常布施,到應該布施時也沒辦法布施,會捨不得。例如凡夫沒有學佛以前,不常布施,這也是先未串習。
二、施物尠闕,布施物太少或不足。尠,是少。闕,是不足,所施物品不夠受施者用。施物尠闕,也是布施的障礙,障礙相續清淨。
三、耽著上妙悅意財物,自己有很好的、很微妙的財物,捨不得布施。例如自己手上帶著一副很好的玉環,自己很喜歡,可是他人想要,如果是大乘菩薩戒,有人來要,是要給他的,如果還耽著上妙悅意財物而不能布施,也障礙相續清淨。
四、觀見當來具足財果而深欣樂,有一種人知道布施的因果,將來會有大富大貴的果報,因此布施時心裡很歡喜,歡喜的是將來一定也會得到財富,這種有目的、有所求的布施,都是屬於布施的障礙,也障礙相續清淨。
由於四種施障,使得不能相續清淨,則不能得到現法受。〈本地分‧菩薩地〉卷39,1306頁以自性施、一切施、難行施、一切門施、善士施、一切種施、遂求施、此世他世樂施、清淨施等九相,詳細說明布施的體相,這裡只說明其中一小段。
辰五、結
第五科結,結語。
若有於此三種因緣一切具足,當知彼業定現法受,亦於生受、亦於後受。
如果這三種因緣:田廣大故、思廣大故、相續清淨故,完全具足了,所造布施的善業一定是現法受,今生就得到富樂的果報,而且有生受,又稱順生受,下一生也領受富樂的果報;也有後受,又稱順後受,在下下一生之後,也會領受富樂的果報。
卯二、例起不善業
第二科例起不善業,例舉出生起不善業也成現法受。
若有與此相違三種因緣起不善業,當知亦成定現法受。
如果與這三種因緣相違背所生起的不善業,也一定成為現法受。前面說過,剛從慈心三昧出來的行者、或是從滅盡定出來、或是預流果的聖人、或阿羅漢、佛門裡的大比丘僧等,他們的功德田很廣大,如果對其中任一有殺盜淫妄等事,會招感現法受。若是對於有苦、有貧、無依、無怙的有情,有殺盜淫妄的想法及行動,也會招感現法受。造作惡業時,如果內心有強盛的貪瞋癡與思相應,成就強大的染污思,也會招感現法受。還有,若是前一生他人造惡業時,自己也生起染污心,並且促成這種惡業,今生又相續造惡業,會有人來促成這種惡業,也會招感現法受。
寅二、喻道理3 卯一、出差別
第二科喻道理,以上是說三種因緣使善業與不善業成為現法受,現在要譬喻它的道理,分三科;第一科出差別,說明其中的差別。
或有所生一剎那業,唯現法受;或有所生一剎那業,亦現法受、亦於生受;或有所生一剎那業,三時皆受。
或有一剎那所造的業,由於造業時,意樂的強盛、田的廣大、思心所的力量、及相續串習力的加強,使得所造的業力感得現法受;或有一剎那所造作的業,今生要受,來生也要受果報;或者有時一剎那所造作的業,在現在世、下一生、下下一生,都要受到果報。
卯二、引譬喻3 辰一、縷繫華喻
第二科引譬喻,說明所引的譬喻,分三科;第一科縷繫華喻,以線縷繫花為喻。
譬如一縷其量微小,能持一華,一繫華已勢力便盡,不復能繫;復有一縷能持二華,再繫華已勢力便盡;復有一縷能持多華,多繫華已其力方盡。
縷是指線,以線的支撐力譬喻所造業能延續幾世的力量而說。譬如一根細線,它的力量很小,只能綁住一枝花,線的支撐力就用盡,不能再綁住其它的花,如同一剎那所造的業力只能招感現法受的情況;又如一條線的支撐力只能夠綁住二朵花,再綁上其它的花力量就不夠了,沒有力量支撐第三朵,這如同一剎那所造的業力,招感現法受及順生受的業力,沒有力量招感順後受;又如有一條線的力量很強,可以綁很多花,綁上很多的花以後支撐力才用盡,這如同一剎那所造的業力,能招感現法受、順生受、及順後受,三時都能受到果報。
辰二、水流喻
第二科水流喻,以水流譬喻。
又如流水其性微小,流經一步勢力便盡;有第二水其性稍大,流經兩步勢力方盡;有第三水其性廣大,流經多步勢力乃盡。
再以水流譬喻所造業力能延續幾世的力量而說。又譬如流水的體性微小,流經一步力量就盡了,如同所造的順現法受業;又如第二種水的水量稍微大一點,流了兩步就停止了,如同所造的現法受業及順後受業;又如第三種的水量更大,可以流經很多步才停止不再流動,如同所造的現法受業、順生受業、及順後受業。
辰三、酢滴喻
第三科酢滴喻,以醋滴譬喻。
又如酢滴其性淡薄,唯能酢彼一滴之水,不能酢多;有第二滴其性稍嚴,酢二滴水,不能酢多;有餘酢滴其性更嚴,乃至能酢眾多滴水。
再以醋滴多少的酸性,譬喻所造業力能延續幾世的力量而說。酢,作醋、及酸味解釋。又如一滴醋滴到水裡面去,只能酸到一滴的水,不能讓更多的水有酸味,因為醋的味道很淡薄,如同所造的現法受業;又有第二滴醋,嚴是醋的酸性,它的醋性稍強,滴到水裡面去,只能酸到兩滴的水,不能再酸過多的水,如同所造的現法受業及順後受業;又有所剩醋滴,酸性更強,乃至可以酸到更多的水,如同所造的現法受業、順生受業、及順後受業。
卯三、結當知
第三科結當知,結說應知的道理。
此中諸業差別道理,當知亦爾。
此中依造業時田廣大性、思廣大性、及相續清淨的差別,導致招感現法受、順生受、及順後受的不同,道理也一樣,如同譬喻所說應當可以了解。
丑七、繫及離繫2 寅一、總標界繫
第七科繫及離繫,繫是指有煩惱繫縛,說明業有煩惱繫縛與沒有煩惱繫縛的差別,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界繫,整體標出十不善業是繫屬於哪一界。
復次,十種不善業道唯欲界繫,亦唯能感欲界異熟,多於惡趣,少於善趣。
其次,十種不善業道,僅是繫屬於欲界,也只能招感欲界的果報;而且十不善業多分是在地獄、餓鬼、畜牲三惡道裡面,比較少在人天善趣受果。
寅二、別辨離繫2 卯一、於惡趣業2 辰一、永斷
第二科別辨離繫,說明二種離繫的情況,分二科;第一科於惡趣業,離惡趣業繫,又分二科;第一科永斷,初果永斷盡惡趣業繫。
又惡趣業,預流果時皆已斷盡。
又到三惡道的業力,證得初果時已完全斷盡,從此不會再到三惡道去受果報了。
辰二、暫伏
第二科暫伏,能暫時伏住惡趣業繫的情形。
若諸異生世間離欲,或復生上,一切皆伏而未永斷。
若是欲界凡夫得到禪定,初禪、二禪、三禪、四禪或四空定,或者是生在色界天、無色界天,到三惡道的煩惱種子和業種子暫時伏住,還沒有永遠斷除。
卯二、於欲繫業2 辰一、聲聞畢竟斷
第二科於欲繫業,說明欲界繫業,分二科;第一科聲聞畢竟斷,聲聞三果以上聖人畢竟斷欲界繫業。
若不還果身猶住此,或復上生,及阿羅漢,諸不善業皆畢竟斷。
若是三果以上的聖人,雖然還住在欲界,可是內心已經完全將欲界的煩惱斷除了,欲界分別起與俱生起的煩惱已經完全斷除;或者他生到色界的五淨居天,不會再來欲界受異熟果,阿羅漢也是,心中種種的不善業也畢竟斷除了,已沒有欲繫業了。
辰二、菩薩畢竟斷
第二科菩薩畢竟斷,初地以上菩薩一切不善業皆畢竟斷。
若已證入清淨增上意樂地菩薩,一切不善業皆畢竟斷。此但由不忘念力所制持故,非由煩惱得離繫故。
若是已證入初地菩薩,心中的意樂是清淨而且增上,當開始證得無分別智的時候,內心真實的清淨了,所有的不善業都已完全斷除。但是,這是由於菩薩有不忘聖言的念力,能隨時都保持正念正知,能夠控制執持這一念心,不會生出分別起的不善心,因此永遠不會再造作不善業,但是並沒有將所有煩惱種子斷盡,還要再來眾生的世界受生,度化眾生,修六波羅蜜,圓滿佛道。例如初歡喜地的菩薩,多分發願來欲界做鐵輪王,還留了一些俱生的、微細的煩惱來受生,但是持有正念正知,不會造十不善業,這是由於不忘念力所制持故,這是菩薩與聲聞的差別。聲聞是連煩惱種子都斷除而不造不善業,菩薩是由不忘念力所制持。
丑八、業及業道3 寅一、思
第八科業及業道,說明業及業道的差別,分三科;第一科思,思是業,非業道。
復次,思是業,非業道。
其次,思心所屬於五徧行心所之一,它是業,業是造作,它不是業道;因為思本身不是善、不是惡,是與其它心所相應而成善、惡、或無記,它的功能就是造作,因此它是業,不是業道。業是由思心所的造作而產生,業道是思心所的遊履處,是業活動的地方。善法,如四諦、三十七道品,能清淨思心所;或是煩惱,如貪瞋癡等都是業道,能染污思心所,思心所與善法或是煩惱一起活動,能成就善業與善業道或成就不善業與不善業道。善業道或不善業道能成就善的或不善的果報。
寅二、身語業
第二科身語業,身業及語業稱作業,也稱作業道。
殺生乃至綺語,亦業亦業道。
身三語四的不善業,是業也是業道。因為思是業,身三語四造作殺生及妄語等,是思已業(動發思),當然是業;又因該業不善心所相應能招感異熟果,所以也是業道。
寅三、意業
第三科意業,貪、恚、邪見的意業是業道非業。
貪、恚、邪見,業道非業。
貪欲、瞋恚、和邪見是屬於業道,不是業。業,若依聲聞乘無表色(屬色法)說,則意三的貪、恚、邪見為煩惱心所法,不能算是業;若依大乘「業」屬心法,身三、語四、意三全部都是業也是業道,意三即使只是與思心所相應和合運轉,有思的造作,本身也是業,而三者之間,由貪生瞋,由瞋生癡;前者能夠成為後者之道,或展轉互為道,如此能成為輪迴六道之通路,因此也稱為業道。此文說意三是業道不是業,依聲聞乘有部說業是無表色而說。
癸二、略不說餘
第二科略不說餘,要略說到此處不再多說。
此諸業道餘決擇文,更不復現。
以上種種的業道說到這裡,其他決斷簡擇業道的文不會再出現了。
這裡為什麼說思是業?思就是內心的造作,並不是業道,因為思本身不會使令到三惡道去受果報,思本身不是一條去受異熟果的道路。殺生乃至綺語,必須依思心所,由思心所引導之身語行才能夠造業,所以說身語是業(有思心所的催動),一定也是業道,由於所造的惡業決定會到三惡道去受果報,也是一條到三惡道受果報的路。貪恚邪見是業道非業,其實有貪欲瞋恚邪見當然也有思,但是這裡所說主要是內心煩惱活動時就有可能會得到異熟果報,煩惱本身雖不能起身語造作,但能透過思成就業道,所以說貪恚邪見是業道不是業。通常都說貪瞋癡也是一種業,就攏統的這樣說,這裡是詳細的分別。以上是業雜染。
壬二、嗢柁南結
第二科嗢柁南結,用一個偈頌來回顧及結束前面所說的以七門決擇業雜染,相當於重頌。
後嗢柁南曰:
自性相略廣 方便與輕重 增減及瑜伽 引果生決擇
後段偈頌說:業雜染的自性相有略標簡、有廣差別,這是一個部分;第二是決擇業雜染的方便;第三是決擇業雜染的輕重;第四是決擇業雜染的增減及瑜伽;第五是決擇業雜染所引果;第六是決擇生出業雜染的因緣,說明由三種煩惱生出十不善業;第七是以八門來決擇業雜染的種種情況。
庚三、生雜染3 辛一、結前生後
第三科生雜染,說明生命體本身的雜染,分三科;第一科結前生後,結束前文生起後文。
如是已說業道決擇。生雜染決擇,我今當說。
前面已經說了業道的決擇。由煩惱及業招感生命的苦果之生雜染的決擇,我現在應該說一說。
辛二、二門決擇2 壬一、約補特伽羅辨2 癸一、明生類2 子一、總標
第二科二門決擇,依二門決擇生雜染,分二科;第一科約補特伽羅辨,約人來說明生雜染的情況,又分二科;第一科明生類,說明生命體的種類,又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生雜染義有十一種。
如先所說生雜染義,當知此生略有十一。
如前所說生雜染的道理,應當知道生命體有十一種不同的情況。
子二、列釋
第二科列釋,列出來解釋十一種生雜染。
一、一向樂生,謂一分諸天。
一是有一種人的果報一向都是很快樂的,是指一部分的諸天。
《披》謂一分諸天者:謂有色界下三靜慮諸天應知。
一分諸天,是指色界的初禪、二禪、三禪天的人,一向都有喜樂。初禪、二禪都有喜有樂,三禪有樂,是全身的快樂。一向樂生的生命體是指初禪、二禪及三禪天的人。
二、一向苦生,謂諸那落迦。三、苦樂雜生,謂一分諸天、人、鬼、傍生。
二、是一向苦生,決定一直都是苦受的是指地獄的眾生。
三、是苦樂雜生,有苦也有樂的是一部分的諸天,包括欲界的六天,四天王天、乃至他化自在天,有苦也有樂;有一部分的人也是苦樂雜生;有一部分的鬼,如大力鬼也是苦樂雜生;有一部分的傍生,有福報的畜牲,例如有些狗還穿著漂亮衣服、化妝、住狗屋;有些貓熊出門時,還有警衛幫牠開路,住的是幾百萬的房子,還要開冷氣,這些有福報的畜牲,也是苦樂雜生,這是第三種情況。
《披》謂一分諸天人鬼傍生者:此中諸天,謂欲界六天應知。
這裡所說的諸天,是指欲界六天,欲界的六天有苦也有樂。
四、不苦不樂生,謂一分諸天。
四是不苦不樂生,是指一部分諸天,包括四禪天及四空天。
《披》謂一分諸天者:謂有色界第四靜慮,及無色界諸天應知。
色界四禪天的人一向是不苦不樂受,無色界四空天的眾生,也一向是不苦不樂受相應。
五、一向不清淨生,謂欲界異生。
五是一向不清淨生的,是指欲界的凡夫。有的地方解釋是指內心不清淨,稱作欲界異生。
《披》一向不清淨生者:謂生欲界處不清淨,及彼異生身不清淨,是名一向不清淨生。
欲界的器世間是不清淨的,欲界凡夫的身體、心也都不清淨,名為一向不清淨生。
六、一向清淨生,謂已證得自在菩薩。
六是一向清淨生,指已證得自在的菩薩。
《披》一向清淨生等者:謂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菩薩,得十自在,名已證得自在菩薩。受生多在大梵天王,處清淨、身清淨故,名一向清淨生。
八地以上的菩薩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不用特別努力,心裡不用特別作意,任運即能安住在無相的境界,這樣的菩薩可以得到十種自在,稱作已證得自在菩薩。
韓清淨居士引《十地經》說十種自在:「得命自在、得心自在、得物自在、得業自在、得生自在、得願自在、得信解自在、得如意自在、得法自在、得智自在,是名得十自在。」
在〈本地分‧菩薩地〉卷48,1608頁也說明菩薩功德的十種自在。
菩薩發願來生,生生世世來三界度化眾生,已證得自在的八地菩薩,一向清淨生,清淨是指沒有欲,多數是在初禪的大梵天裡面受生,作大梵天王,那裡的處所清淨,菩薩內心也清淨,稱為一向清淨生。
〈本地分‧菩薩地〉卷47到卷48有詳細的說明。
初地菩薩,多分發願來南贍部洲作鐵輪王,統治一大洲;
二地菩薩,多分發願來南贍部洲作金輪王,也是來人間受生,不過統治四大洲,範圍更大了;
三地菩薩,本來可以到色界天去,不過他捨色界,生到欲界,隨他的願力受生;
四地菩薩多分生到欲界四空天,當夜摩天王;
五地菩薩多分發願作兜率天王;
六地菩薩多分發願做欲界第五天的化樂天王;
七地菩薩多分發願作他化天王,到他化自在天去受生;
八地菩薩多分發願作大梵天王,統治一千個小千世界;
九地菩薩也是多分發願作大梵天王,統治兩個三千大千世界;
十地菩薩法多分發願作大自在天王,就是色淨居天最高的摩醯首羅天王,本論說,十地菩薩多分在色界的大自在天成佛。
總之如果是菩薩再來的時候,多分做王,因為作王的影響力大,可以推動佛法,都有到三界裡面來受生的願望,多分在欲界、少分在色界,在欲界受生的情況是最多的。
七、清淨、不清淨生,謂色無色界異生。
七、清淨、不清淨生,這有二種解釋:
1. 指生在色界、無色界天的凡夫,處所是清淨的;而凡夫身煩惱雖已調伏不現行,但煩惱種子沒有斷除,來世仍會到不清淨的欲界受生,是不究竟清淨的,不像聖人的無漏清淨,因此稱為清淨、不清淨生。
2. 就眾生本身來說,色無色界的眾生,已經離欲了,說他是清淨;因為仍是凡夫,還有煩惱種子沒有斷除,所以是不清淨,合說清淨、不清淨生。
《披》清淨不清淨生等者:色無色界處名清淨,彼異生身名不清淨,非一向故,名清淨、不清淨生。
這是依人與處所來區分清淨、不清淨生。色、無色界處所因為沒有欲,是清淨的,凡夫雖然生到那裏,煩惱種子沒有斷除,所以是不清淨,而且不是一直住在色無色界,死後也可能到欲界來受生,由於有清淨、也有不清淨,名為清淨、不清淨生。
八、不清淨、清淨處生,謂在欲界般涅槃法、有暇處生。九、清淨、不清淨處生,謂生色無色界異生。十、不清淨、不清淨處生,謂生欲界異生不般涅槃法,設般涅槃法無暇處生。十一、清淨、清淨處生。謂生色無色界,非異生,諸有學者。
八、不清淨、清淨處生,是指在欲界有涅槃種性,生在中土,有佛門四眾弟子遊履處、有閒暇時間可以學習佛法的處所者,這種生命型態稱作不清淨、清淨處生。欲界是不清淨處,受生者有種性清淨、又生在欲界能成就清淨因緣的處所,名為清淨,合稱不清淨、清淨處生。
九、清淨、不清淨處生,是指生到色界及無色界的凡夫。色、無色界天沒有欲,處所是清淨的,凡夫內心是不清淨的,合說清淨、不清淨處生。窺基大師說:在色無色界處的凡夫已離欲界欲的染污,名為清淨;但色無色界天處,不能見諦,名為不清淨。
十、不清淨、不清淨處生,這種人生在欲界,處所不清淨,內心沒有三乘聖道的善根種子,沒有辦法得到清淨;假設這種人有三乘聖道的種子,卻生在八難處,沒有時間學習佛法,這一生沒有辦法清淨,稱為不清淨、不清淨處生。
十一、清淨、清淨處生,指生到色界或無色界天以上的聖人。色界天或無色界天,地點是清淨的、是離欲的,聖人內心也是清淨的,也沒有欲的煩惱種子,稱為清淨、清淨處生。
《披》不清淨清淨處生等者:顯揚論說:不清淨處、不清淨身等差別。謂或有處不清淨,身清淨,謂欲界無難處生。或有處清淨,非身清淨,謂色無色界異生。或有處不清淨,身不清淨,謂欲界有難處生。或有處清淨,身清淨,謂色無色界已見諦者。(顯揚論十八卷十六頁)與此四種分別義同,如次應知。
《顯揚聖教論》卷18,16頁說到不清淨處、不清淨身等差別,將有情正報依報分成四類︰
一、有處所不清淨,身清淨,指欲界無難處生。生在欲界,欲界是不清淨的,可是內心有佛法的種子,有時間學習佛法,是有暇處生,有辦法得到清淨,這種人稱為處不清淨、身清淨生,佛弟子們是屬於這一類。
二、處清淨,非身清淨,指色、無色界的凡夫。生的處所清淨,但是煩惱的種子沒有完全斷除,只是制伏不讓它現行,內心還沒有完全清淨。
三、處不清淨,身不清淨,指欲界有難處生,受生的處所─欲界是不清淨地,又生在八難處,沒有因緣學習佛法,即使有聖道的種子,也沒有辦法得到清淨。
四、處清淨,身清淨,指色無色界天已見到諸法實相的聖人,是處所清淨,身也清淨,是三果以上的聖人。這四類分別與本論所說的道理是一樣的,如同它的次第應該可以了解。
癸二、顯雜染4 子一、由攝受2 丑一、舉經問
第二科顯雜染,說明生命有雜染,分四科;第一科由攝受,由攝受成雜染,又分二科;第一科舉經問,舉出經上所說提問。
復次,經言:汝等長夜增羯吒斯,恆受血滴。何等名為羯吒斯耶?
其次,如經所說:你們凡夫長時以來,一直增長羯吒斯,恆常受流血之苦。羯吒斯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丑二、依義答2 寅一、釋名
第二科依義答,依道理回答,分二科;第一科釋名,解釋羯吒斯的名義。
所謂貪愛。貪愛之言,與羯吒斯名差別也。
羯吒斯是貪愛義,是由梵文翻過來的,貪愛的名詞跟羯吒斯不一樣,名字不同但義理一樣。眾生由於有貪愛,有集聚苦的因,所以有苦,貪愛是集諦,血滴是指苦,形容眾生的生命體是很苦的。
寅二、明攝
第二科明攝,說明恆受血滴,攝受苦諦。
此言顯示攝受集諦。恆受血滴,攝受苦諦。
此處所說的羯吒斯指貪愛,是說集諦,因為愛是集聚苦的因;恆受血滴,是指苦諦。眾生常常有貪愛,因此一直在三界流轉生死,恆常領受血滴之苦,用這樣來形容生命體苦的情況。
子二、由狂亂3 丑一、標
第二科由狂亂,說明由狂亂成生雜染,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五種狂亂。
復次,婆羅門喻經中,世尊依生雜染說如是言:有五非狂,如狂所作。
其次,在《婆羅門喻經》裡面,佛陀依著生雜染說:眾生的生命體有種種的雜染,有五種不是狂亂,卻如同瘋子一樣如狂亂所作。
丑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五?
是哪五種情況?
丑三、釋5 寅一、第一非狂如狂所作
第三科釋,解釋,分五科;第一科第一非狂如狂所作,說明第一種非狂如狂所作。
一、解支節者。謂更有餘活命方便,而樂分析所有支節以自活命。是名第一非狂如狂所作。
一、解支節者,是指雖然有其它能活命的方法,卻願意斬斷自己或其他有情的手足,來維持生命,是名第一非狂如狂所作。〈攝事分〉卷100,2920頁說五種現法損惱,其中一種說到:「復有一類,幸有所餘易活方便,而於衢路大市鄽間,分解支節,疑命殆盡,邪苦逼己以自存活。是名第二現法損惱。」將自己的手腳砍斷,以博取他人同情,維持生命。《瑜伽師地論義演(第1卷-第32卷)》卷26說:「西域風俗,死多散身,而乃雇人解其支節,有人以此解支節事以為活命,是為狂也。」印度人有一種風俗若要燒死屍時,必須先雇人分解死人的肢節,比較容易焚燒,有人就從事這種職業維生。無論分解自己的肢體或他人屍體以自維生,都是凡夫愚癡所趣,智者所離。這種遠離常情,既殘忍又匪夷所思的瘋狂舉動,隨然不是瘋子卻像瘋子一般,這是第一種非狂如狂所作。
寅二、第二非狂如狂所作
第二科第二非狂如狂所作,說明第二種非狂如狂所作。
二、慳貪者。謂慳貪所蔽,慳貪因緣所獲財寶,不食不施,唯除命終,欻然虛棄大寶庫藏。是名第二非狂如狂所作。
二、慳貪者,有一類人為性慳貪,為慳貪的煩惱垢所遮蔽,雖擁有種種養命資緣,由慳貪的緣故,於所獲得的財寶,不能自己受用,也不肯布施,生活得像窮人一樣極為困苦,直到命終,留下許多大寶庫藏,雖富而貧,這是第二種非狂如狂所作。
佛在《增壹阿含經》卷13〈23 地主品〉曾說到與此文相關的公案:有一時,舍衛城中婆提長者遇病命終,這位長者沒有子息,所有財寶都被官府沒收。那時,波斯匿王塵土坌身來到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是時,世尊問王說:大王!為何塵土坌身來至我所?波斯匿王稟白世尊說:此舍衛城內有長者名婆提,今日命終,他沒有子女,我親自去收取他的遺產,充歸國庫。純金有八萬斤,何況還有其他各種物品,十分富有!然而婆提長者活著時,所吃的食物,極為弊惡,從不吃精細的食品,所穿的衣服骯髒破爛,所乘的車馬極為瘦弱。世尊告訴王說:「如是,大王!如王來說:『慳貪之人得到財貨,不能食噉,不給父母、妻子、僕從、奴婢受用,也不給朋友、知識,不給沙門、婆羅門、諸尊長者受用。若是有智慧的人得到財寶,便能廣行布施救濟貧困,一切無所愛惜,及供給沙門、婆羅門、諸高德者。』」這時,波斯匿王問佛:此婆提長者命終,生到何處?世尊說:此婆提長者命終,生到涕哭大地獄中。佛又為波斯匿王說婆提長者的宿世因緣:過去婆提長者曾經生逢迦葉佛出世,投生舍衛城中,為田家之子。當時迦葉佛涅槃後,有一位辟支佛出世,路經長者家托缽。長者看見辟支佛在門外站立,便以歡喜心施食與辟支佛;辟支佛得食後,立即以神足通飛昇虛空而去。當時長者見到辟支佛現神變,心生景仰,發誓願說:願我以此施食功德,世世所生之處,不墮三惡道,財富具足。後來長者遇一機緣,又生悔心,咒罵辟支佛說:寧可布施予奴僕,也不應布施給禿頭道人飲食!
因為長者施食時曾發願,願獲無量財寶,所生之處,不墮惡道,便應願所感,生生世世,投生富貴之家,無虞匱乏。但後來又生悔心,雖擁有極富之位,卻生而不樂於財富五欲之中享用,飲食粗糙,穿戴不足,有錢不願供給父母、尊長、兄弟、妻子、僕從、朋友等享用,也不願布施修道之人,看似富貴,實與貧人無異。
寅三、第三非狂如狂所作
第三科第三非狂如狂所作,說明第三種非狂如狂所作。
三、樂生天者。謂更有餘身語意攝種種妙行生天方便,而樂妄執投火、溺水、顛墜高崖自害身命作生天因。是名第三非狂如狂所作。
三、樂生天者,是指有一類有後有愛希望生天的人,雖然更有其他可使令生天受樂的身語意業的種種妙行,而好樂、虛妄、執著認為,如果自己以身投火;或投身到水裡面淹死;或從山崖墜下來死亡,就可以生天。這種由愚痴邪見引發的行為,沒有發瘋可是卻像發瘋了一樣,是第三種非狂如狂所作。
寅四、第四非狂如狂所作
第四科第四非狂如狂所作,說明第四種非狂如狂所作。
四、樂解脫者。謂更有餘八支聖道解脫方便,而樂妄執自逼自惱種種苦行作解脫因。是名第四非狂如狂所作。
四、樂解脫者,有一類人有邪見,不知道八支聖道是唯一解脫之道,而好樂虛妄執著,自己逼迫自己,自己苦惱自己,做種種的苦行,日食一麻一麥、或者是五熱炙身、或者是金雞獨立、或者是臥灰奔馳、持牛戒、持狗戒等,認為這樣做是成就解脫的因,這些執邪見樂解脫的人,沒有發瘋可是卻像發瘋了一樣,是第四種非狂如狂所作。
寅五、第五非狂如狂所作2 卯一、標義
第五科第五非狂如狂所作,說明第五種非狂如狂所作,分二科;第一科標義,標出義理。
五、傷悼死者。謂依傷悼亡者因緣,種種哀歎剺攫其身,坌灰拔髮,斷食自毀,欲令亡者還復如故。是名第五非狂如狂所作。
五、傷悼死者,依傷悼死亡的因緣,有種種悲哀愁嘆。家裡的人死亡以後,就自己殘害自己的身體,以刀割取身體稱作剺攫(音ㄌㄧˊ ㄐㄩㄝˊ)其身;或滿身灰塵到處奔走,到墳墓前去痛哭,將頭髮拔掉,很傷心的斷食不吃,或者自殺,希望以這樣的因緣,能使令亡者死而復生,這種行為沒有發瘋可是卻像發瘋了一樣,稱為第五非狂如狂所作。
卯二、引頌
第二科引頌,以偈頌來說明流轉生死的情況。前七頌是說流轉時候的狀態,果的流轉;接下來有一段是在說流轉的原因;再來有三頌半是說流轉的過患,感嘆眾生的疑惑;最後兩句就是總結勸之。
復說頌曰:
世間無決定 顛倒謂為我 父母及妻孥 兄弟親友等
曾母轉為妻 妻復為兒婦 兒婦轉為婢 或作怨家妻
曾父轉為子 子復為怨敵 怨敵復為奴 或為僕隸等
曾王轉為臣 臣復為貧匱 或閭邑下賤 為世所輕鄙
曾作婆羅門 展轉為三姓 或復旃荼羅 及補羯娑等
於無量百千 那庾多往返 為父復為子 及怨家等身
如幻士眾中 示種種形類 異生處流轉 現多身亦爾
煩惱業緣因 令種種諸行 數數而積集 如幻化所起
雖遭是眾幻 然無智所覆 常於諸行中 樂著曾無厭
既自幻惑已 坌灰泣傷歎 於不應憂悲 橫生諸悲惱
離假名親屬 種種自憂悲 棄捐正法行 舉手而號泣
癡憍慢所亂 數行諸放逸 如是等種類 廣說遍應知
又說頌曰:
一、「世間無決定 顛倒謂為我 父母及妻孥 兄弟親友等」
世間事沒有一種是決定的,一切都是無常的,眾生都是顛倒,執著色受想行識是我或我所,認為:這是我的父,這是我的母,這是我的妻,這是我的孩子(孥,是孩子,子女稱作孥。妻孥,指妻子與孩子),這是我的兄弟,這是我的親友,這是一種顛倒。因為流轉的因緣,所謂父母妻兒只是今生暫時的因緣。
二、「曾母轉為妻 妻復為兒婦 兒婦轉為婢 或作怨家妻」
曾經是自己的母親現在變成自己的妻子;曾經是自己的妻子現在又變成自己兒子的太太;曾經是兒子的太太又變成自己的婢女;或者變成仇家的妻子。這是第二句說明流轉生死的情況。
三、「曾父轉為子 子復為怨敵 怨敵復為奴 或為僕隸等」
曾經是自己的父親,父親死後來投胎,變成自己的孩子;曾經是孩子又變成自己的仇家;怨敵又變成自己的奴婢,或者變成是奴僕或者是下屬等。人與人之間無始劫來無不互為兄弟姊妹,乃至善知識等,這些人無始劫以來為甚麼會碰在一塊兒?原來都是有冤親的關係。這是第三種流轉生死情況。《十住毘婆沙論》卷7〈16 知家過患品〉說:「無始生死中,一切眾生曾為我子,我亦曾為彼子,有為法中無有決定此是我子,彼是他子。何以故?眾生於六道中轉輪互為父子。如說:無明蔽慧眼,數數生死中;往來多所作,更互為父子;貪著世間樂,不知有勝事;怨數為知識;知識數為怨」。
四、「曾王轉為臣 臣復為貧匱 或閭邑下賤 為世所輕鄙」
曾經做過國王的人,呼風喚雨,接著下一生就成為他人的大臣;當了大臣繼續流轉,做錯事了又變成貧窮匱乏的人;或生到閭邑下賤,古時候二十五家為閭,閭是鄉村的意思,邑是城市,城邑或者是村邑,總之是鄉村裡面或城市裡面很窮很下賤的人;曾經當國王可是流轉生死,這一生被他人所輕賤、所鄙棄;例如乞丐,說不定前生也當過國王,應該是流轉生死做錯事了,今生當了乞丐,這種情況層出不窮。
五、「曾作婆羅門 展轉為三姓 或復旃荼羅 及補羯娑等」
有的人曾經做過有學問的最高種性的婆羅門,下一生又下一生,像輪子一樣不斷的輪轉,成為下三種姓的吠舍、剎帝利、戍陀羅等;或是做了旃荼羅塗糞家,下賤種性的人,做他人不願意做的事;或是做補羯娑,指一般的人。因此婆羅門,也不一定永遠為婆羅門,高貴族性的人也會變成下賤或一般的人。
六、「於無量百千 那庾多往返 為父復為子 及怨家等身」
輪轉生死的情況有無量劫百千那庾多,眾生往返欲界、色界、無色界,在三界裡面來來去去、很久很久,有時候當他人的父親,又回頭當兒子的孩子,或怨家、妻子、母親等。那庾多,是時間的數量,指很長久的時間。
七、「如幻士眾中 示種種形類 異生處流轉 現多身亦爾」
在如幻如化的眾生中,示現各種不同形相種類的生命,在凡夫的處所,一生又一生的輪轉,由業力招感各種身形。凡夫在流轉生死時,螞蟻、蒼蠅、妻子、兒女,在三界裡甚麼樣的角色都做過。
這前七頌是說到凡夫在三界流轉的情況。
八、「煩惱業緣因 令種種諸行 數數而積集 如幻化所起生」
第八頌是說明眾生會流轉生死,是因為有煩惱推動眾生造身語意三業,使眾生招感不同的果報,得到各式各樣的五蘊身,而且不斷的一次又一次的去取得果報。生命就像一團火,因為一直不斷添加愛的材薪,不斷的燃燒,燒個沒完沒了;一次又一次的積聚這種煩惱及業,一次又一次的受生;又像魔幻師變幻出種種的形類,眾生的生命流轉也是這樣。這是第八句說明流轉的原因。
九、「雖遭是眾幻 然無智所覆 常於諸行中 樂著曾無厭」
雖然眾生遭遇這些虛幻的境界,可是沒有智慧知道或明白,生死流轉是這麼樣悽慘的情況。在各式各樣的色受想行識當中,還貪著生命體,從來沒有厭離過。
佛弟子們有幸,能學習佛法,能知道厭離生死。如果沒有學習佛法的人,在貪愛的境界,還很滿足,認為自己家庭幸福快樂,五子登科,覺得很快樂,如果沒有智慧或沒有善緣,也不能相信佛法。佛陀形容眾生,雖然有流轉的過患,還不知道厭離,感嘆眾生的愚癡迷惑。這是以偈頌來表達一切眾生,雖然沒有前面那五種特別的情況,可是都有非狂如狂所作的愚癡,這些都是流轉的過患,眾生的迷惑。
十、「既自幻惑已 坌灰泣傷歎 於不應憂悲 橫生諸悲惱」
自己虛幻迷惑,不清楚狀況,遇到家人親眷死亡時,則滿身沾滿了灰塵,奔跑悲泣哀傷感嘆。有生必有死,於不應該憂愁悲傷的地方,常常生起種種的悲傷苦惱。這四句也是形容眾生迷惑的情況。
十一、「離假名親屬 種種自憂悲 棄捐正法行 舉手而號泣」
假名的親屬死亡、遠離了,不能如理作意,不知有生必有死,內心生起種種憂愁悲惱,為了假名的親屬,白白的棄捨修習正法,只能徒舉雙手捶胸啼哭,對自己及親屬有何助益?
十二、「癡憍慢所亂 數行諸放逸 如是等種類 廣說遍應知」
凡夫眾生不曾聽聞佛法,內心為愚癡、憍慢所擾亂,沒有甚麼功德卻表現出高慢的樣子,常常放縱身心於五欲中不能自拔,如上說愚癡無聞的凡夫,有種種顛倒迷惑的事,非狂如狂所作,仔細廣泛的觀察,應當普遍了知流轉生死之苦。
佛陀說出這些事情,勸眾生發菩提心出離生死,雖然還有很多沒有說,但是都應該要了解。
有一位阿羅漢,他的孩子還在妻子的懷抱當中,就離開她出家了。出家以後很精進修行,很快成就阿羅漢果。有一日他的妻子要來試試他,就抱了他的小孩來到路中間等他,遇到他時就說:你看!你看!小孩還沒長大,你就離我而去出家,你真是一個沒有良心的人,她不斷罵他。這位阿羅漢面無表情,也沒有怎麼樣,一句話也沒有回答她,她看他沒有動,接著說:你怎麼可以放棄我呢!她就跪下來哭,你回來啦!你回來啦!你不要去出家。他也不理她,她想想,沒辦法,一定要刺激他,心想:你再不理我,我就將小孩放在路中間給車子壓死;接著她就將小孩子抱在路中間,準備讓車子壓死。這位阿羅漢連看都沒有看。過了一會兒,這妻子就說,唉!先生得聖道了,就將孩子抱回去,心甘情願的撫養小孩。佛陀知道這件事,就讚歎說:這位比丘是真實得聖道了。佛陀又說:來時亦無惜,去時亦無憂。這樣的人真正是:如是住正法,是名真比丘。那位阿羅漢是安住在正法裡面,因為他證得阿羅漢果,是真實的比丘。菩薩戒說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這樣說起來,大家都是生死的常客,誰也不用笑誰,應該彼此互相幫助,精進修學聖道,保持內心的清淨,不要有種種親疏的情結。如果有親疏的煩惱,使令自己生起煩惱,身語意都會造業。佛陀說:眾生應該要知道這件事情。這是說到生死雜染,內心有狂亂的情況。
以下的事也是有情非狂如狂所作的例子。天帝釋的故事 譯文
從前,菩薩曾經身為天帝釋,尊貴崇高。帝釋一直在考慮無常、苦、空、無我諸問題,坐下就思考,出去時則教化。帝釋同情愚癡無知之輩,愛護聰明有智之士。經常用智慧教導他們,精進而不懈怠。帝釋見原來的朋友,今世成為婦人之身,嫁給了一位有錢人。婦人受財色的誘惑,不懂諸行無常的道理,總是在街市上做買賣賺錢。帝釋化作商人,裝作要買東西的樣子,來到婦人面前停下。婦人很高興讓兒子趕緊回去拿獨坐床,想請商人坐。商人則在一邊老是看著婦人笑。婦人裝出很一本正經的樣子責怪商人道:「你老這麼笑,像什麼樣子?」兒子取床回來晚了,婦人就打。商人又是笑。旁邊有個小男孩,在邊敲鼓邊跳躍獻藝,商人又朝著他笑。有位生病的父親,兒子殺牛來祠鬼,商人也笑他們。有位婦人抱了個孩子挺悠閒自在地經過街市中,小兒用手指抓破了母親的臉,血流滿脖。商人又朝著這母子倆笑。
於是這位婦人間道:「您在我面前含笑不止。我剛纔打兒子,本來就是因為您。您笑什麼?」商人道:「您是我的好朋友。難道忘了嗎?」婦人很悵然的樣子,更加不高興,怪商人亂說。商人又說道:「我之所以笑您打兒子,是因為那孩子本是您的父親,靈魂那麼快地就感應變化,現又成了您的兒子。一世之間有父而不認識,何況時間更長?那撥弄鼓的小孩本是牛,牛死後靈魂又回來變作了主人的兒子,而家人則用牛皮做成了這面鼓。這孩子撥弄此鼓,跳來跳去,獻舞作伎,不知這皮就是自己原來身體上的皮,所以我笑他。那殺牛祭祀的,父親病了,兒子為了救父親的病而殺牛,這更是不祥。求生而殺生,就像服鴆毒而治病。這當父親的死後會變作牛,世世代代受宰割,這種災禍永無休止。現在所祭的牛被殺命終後,靈魂倒又會回來,變作人體,不再遭受屠戳的痛苦,所以我又笑他們。那用手抓母面的小孩,本是一夫之妾,而現在的母親是嫡妻。嫡妻荒淫無恥,心懷嫉妒,對那小妾經常兇暴打罵。小妾含怨懷恨,壽終則生為嫡妻之子,現在是來報仇的,用手抓她的臉,但其母卻不敢有怨恨,所以我笑她們。眾生的心總是在反覆變化,從前憎惡的現在又愛戀不捨,從前喜歡的現在又厭惡不已,哪裏有常恒不變的?這些還都不過是只隔了一世,見後就不知的,更何況累劫長期?佛經道:那些只見色相的人等於自己堵住了雙眼,所以無法看見佛法的光明大道,那些專門聽邪惡之聲的人根本就聽不進佛的弘法聲音。所以我笑他們啊!世俗榮華富貴猶若電光恍惚即滅,你應當懂得無常的道理,不要與那些愚昧無知之輩混雜在一起。你要樹立高尚的德操,修習六度妙行。我現在回去,後天一定到你家拜訪。說完,人就忽然不見了。
那婦人悵然而回,非常認真地食素修齋恭敬地盼著那商人的到來。全國的人都知道了這回事,國王及群臣也都個個仰慕而希望能邀請此人前來。商人後天果然如期出現在那婦人門前,他形貌醜陋,衣衫襤縷,對門人道:我的朋友在裏面,你將她請出來。門人入內秉報並描繪了他的樣子。婦人出來道:你不是我的朋友。帝釋笑著道:我變了樣子換了衣服,你就不認識了,更何況隔了幾世,丟了此命又換彼生?接著又道:你要努力奉佛。佛很難得纔能碰到,德行很高的比丘也很難有機會得以供奉。生命極其短暫,不要被世俗所迷惑。說完,就不見了。舉國歡欣讚歎,各自修習六度高妙之行。佛告訴鶖鷺子:那時的婦人是彌勒,天帝釋就是我。菩薩就是如此意志堅定行精進度無極。
子三、由衰退
第三科由衰退,由四種衰退過失成生雜染。
復次,鬥諍劫中有四過失。謂壽量衰退、安樂衰退、功德衰退、一切世間盛事衰退。
《大集經》卷55大正藏13冊363頁裡面說到鬥諍劫,其中安立佛滅度後,第一個五百年是解脫堅固的時期,那時大家修學聖道很快就解脫煩惱了,是解脫堅固期。佛滅度以後,第二個五百年是三昧堅固期,那時的人,來學習佛法很容易得到禪定。佛滅度後,第三個五百年就是一千五百年以後,是多聞堅固,那時的修行人,學習佛法通達經律論的很多。第四個五百年,佛滅度後二千年時是塔寺堅固期,造大廟的非常多。第五個五百年,佛滅度後二千五百年是鬥諍堅固期,鬥諍劫使得白法隱沒,損減堅固,鬥諍言訟堅固,內心有種種的煩惱,喜歡爭執,誰也不服誰。其次,在鬥諍劫中有四種過失:
一、壽量衰退,壽命的數量衰敗減退,這個時候短壽夭折的人很多。
二、安樂衰退,眾生不安樂,這時世間十惡法很興盛,互相偷盜,人與人之間不和諧,因此安樂衰退。
三、功德衰退,所做的事有功能得到福德,稱作功德。做所有的善行都可以稱作功德,因為都有功能可以得到福德。在《勝鬘經寶窟》卷上大正藏37冊第10頁裡面說:惡盡稱作功,善滿稱作德。沒有惡法,心裡沒有煩惱,稱作功;做了很多圓滿的善業稱作德,合稱功德。德也通於得,修行善法有功能使人得到種種的福報。做善事的人減少時,功德衰退,就不能得到功德了。
四、一切世間盛事衰退,普遍的來說,世間一切包括飲食各方面美好的事情逐漸衰退。以上是鬥諍劫當中的四種過失。這也是生雜染的一部分,說明雜染的情況。
子四、由互不相數2 丑一、標
第四科由互不相數,由常常互相不做該做的事成生雜染,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八處互不相數。數,可以解釋為相互、往來之意。
復次,鬥諍劫中諸有情類,略於八處互不相數。
其次,佛滅度後二千五百年的鬥諍劫當中,眾生多半於八種地方,不會互相來做這些事情。
丑二、列
第二科列,列出八處。
一、不數正法,二、不數名聞,三、不數宗族,四、不數可愍,五、不數善友,六、不數有德,七、不數有恩,八、不數親友。
一、不數正法,鬥諍劫時,眾生彼此之間不會互相鼓勵,數數熏習正法,因為沒有學習佛法,內心煩惱熾盛,彼此之間鬥諍得更厲害了。
二、不數名聞,不能互相稱讚對方的真實功德,對方好的地方不願意告訴他人。這時即使做多好都沒有人讚歎,這樣善法不能增長,鬥諍更加堅固。
三、不數宗族,親戚朋友之間不會數數往來,宗族間的關係淡薄。
四、不數可愍,彼此不會互相悲愍,對方有難時不能同情對方。
五、不數善友,不會互相做善知識,相互學習,對方做錯了也不提醒,此時的人,心是不好的。
六、不數有德,不會數數修習善業功德。
七、不數有恩,不會對需要幫忙者給予恩德,不能互相施恩。
八、不數親友,不會數數成為親戚朋友,不會彼此親近,不能成為朋友。用現代話說,就是非常的冷酷,缺乏慈善心。
約人來說鬥諍劫裡面有情會有這八種傾向,稱為互不相數,這是生死雜染的一種現象。
壬二、約法辨3 癸一、十二有支2 子一、標列五相2 丑一、問
第二科約法辨,約法來說明有情的生雜染,分三科;第一科十二有支,約無明緣行等十二有支說明生雜染,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五相,標列出五種相,又分二科;第一科問,提問。
問:先說生雜染中,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此無明等十二支差別義,云何應知?
問:前面〈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9及卷10就說到生雜染中: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這無明等十二支的差別道理,怎麼樣可以了解?
丑二、答
第二科答,回答。
答:略由五相。一、由相故;二、由自性故;三、由業故;四、由法故;五、由因果故。
答:要知道生雜染無明緣行的差別義,要略可由:相、自性、業、法、因果,五相說明。
子二、釋差別義2 丑一、舉無明支5 寅一、無明相
第二科釋差別義,由五種角度解釋無明的差別義,分五科;第一科舉無明支,舉出無明支的五相來說,又分五科;第一科無明相,說明無明的相狀。
問:何等為無明相?答:貪、瞋、慢相是無明相,計我我所相、無慚無愧相、多放逸相、性羸鈍相、饒睡眠相、心愁慼相、種種惡業現行等相,是無明相。
問:甚麼是無明的相貌?
答:一、心中有貪瞋慢相是無明相。有貪心的人,以迷心對一切順情之境,引取無厭,於五取蘊,愛樂、迷悶、耽嗜、覆藏、保著、內縛、欲求、耽湎、苦集為體,具染著為性;有瞋心的人,以迷心面對一切違情之境,便起忿怒,生起惡行;有慢心的人,依止我見令心高舉,對於師長及有德者心生憍慢、不敬而造惡業,也能招感苦果,生起這三種煩惱,都是因為不能通達事理,昧於諸法實相而生,因此說貪、瞋、慢相是無明相。
二、計我我所相是無明相。凡夫執著五蘊是我,或是我所有的,有我執的相貌,是因為不能通達五蘊無我的實相,這是一種無明相。
三、無慚無愧相是無明相。無慚無愧都是貪瞋癡的分位狀態,無慚的人,對於自己的過失惡行,不知羞恥;無愧的人,不知崇重賢善,而做出惡行,無慚無愧時種種根本煩惱和隨煩惱也展轉生起,這種煩惱,也是一種無明。
四、多放逸相是無明相。依止懈怠及貪瞋癡不修善法,於煩惱心不能防護,不能精進的斷惡修善,增長惡法損減善法,不知唯有精進能究竟成滿善法功德,這也是一種無明相。
五、羸鈍相是無明相。信進念定慧諸根羸弱遲鈍,令所修加行艱澀困難,障礙聖道的成就,這種對於通達事理的遲緩性,也是一種無明相。
六、饒睡眠相是無明相。喜歡睡覺是愚癡無明的相貌,饒是富有,喜歡睡覺、睡眠過多,不該睡而睡,能障礙修行,令心性暗昧,失去所緣,是愚癡的分位,是無明相。阿那律尊者,聽佛說法的時候在睡覺,佛呵斥他說:「咄咄何為睡?螺螄蚌蛤類,一睡一千年,不聞佛名字。」修行人如果貪睡,將來到三惡道受生,成為螺螄蚌蛤類,身體有硬殼蓋住,蓋子合起來時,一睡一千年,不能聽聞佛的正法,無明深重,難以出離。
七、愁慼相是無明相。缺乏智慧、有欲、嫉妒心強,犯戒、做錯事及沒有善法寶藏的人容易憂愁煩惱,這也是一種無明的相貌。《大般涅槃經》卷29〈23 師子吼菩薩品〉:「有寶藏者心無憂戚;其無藏者心則愁惱。愚智之人亦復如是,有善藏者重業輕受;無善藏者輕業重受。」如果去除無明後,心裡應該是快樂的、安泰的、寂靜的,反過來說有愁慼相的人就是有無明。
八、種種惡業現行等相是無明相。〈本地分‧聲聞地〉卷25,884頁說:「由作業相表知愚夫;由作業相表知聰慧。其事云何?謂諸愚夫,惡思所思、惡說所說、惡作所作;諸聰慧者,善思所思、善說所說、善作所作,是名成就聰慧者相。」種種惡業現行時,表示這人有惡思,這是愚癡無聞凡夫的相貌,是一種無明相。
寅二、無明自性2 卯一、問
第二科無明自性,說明無明的自性,分二科;第一科問,提問。
問:何等是無明自性?
問:什麼是無明不共於他法的體性?
卯二、答3 辰一、指總顯別
第二科答,回答,分三科;第一科指總顯別,指出總相來顯示它的別相。
答:自性總相,如前已說。
答:無明的自性總相,如前文已經說過。
《披》自性總相如前已說者:謂如前說:無明,於所知真實覺悟能覆、能障,心所為性。(陵本五十八卷四頁4710)此應準知。
如前文說無明的總相是:對於所知事的真實覺悟,能夠覆蓋、障礙心所為性。有無明心所覆蓋障礙內心時,使行者不能證得諸法實相。如〈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8,1919頁所說。
自性差別,今當顯示。
無明的自性差別,下文將會顯示。
辰二、列其種類
第二科列其種類,無明種類在前面〈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9,290頁列出十九種,在〈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8,1919頁那裡也有說到。下面列出九種無明。
謂或有隨眠無明,或有覺悟無明,或有煩惱共行無明,或有不共獨行無明,或有蔽覆心性無明,或有發業無明,或有不染汙無明,或有離羞恥無明,或有堅固無明。
無明的種類有九種。
一、隨眠無明,無明還在種子的狀態,具有功能、潛能,障礙成就聖道,稱為隨眠無明。
二、覺悟無明,無明現行稱覺悟無明,是現行的無明。
三、煩惱共行無明,與種種貪瞋癡慢根本煩惱相應的無明,稱作煩惱共行無明。
四、不共獨行無明,無明單獨生起時,稱作不共獨行無明。
五、蔽覆心性無明,無明能遮蔽、蓋覆心性,稱為蔽覆心性無明。前四種都屬於能遮蔽、蓋覆心性的無明。
六、發業無明,無明能發動身語意三業,稱為發業無明。
七、不染污性無明,這類無明是沒有染污的,是法執的無明。由於不明白一切法是不真實的,阿羅漢斷除煩惱,還有法執無明未斷。
八、離羞恥無明,遠離羞恥的無明,即是無慚無愧。
九、堅固無明,堅固的無明就是邪見,是指沒有三乘種性的有情,無明非常的頑固,沒有善根種子,不願意修學佛法,不願意出離三界,稱為堅固無明。
以上將無明分成九個種類。要略以總相來說,有無明就不能證得諸法實相。
辰三、隨釋後一
第三科隨釋後一,解釋後一個堅固無明。
謂無般涅槃法者所有無明。
沒有三乘聖道種性的人,他的無明是很堅固的,稱為堅固無明。
《披》或有堅固無明等者:謂彼無明自性堅固,乃至諸佛亦不能拔故。
沒有三乘聖道種子的人,無明太堅固,乃至諸佛都沒辦法教導救拔。
寅三、無明業2 卯一、問
第三科無明業,說明無明的業用,分二科;第一科問,提問。
問:何等為無明業?
問:什麼是無明的業用?
卯二、答3 辰一、由迷惑2 巳一、舉於不見義
第二科答,回答,分三科;包括由於迷惑、不了知、能障礙等三部分,第一科由迷惑,由於迷惑而產生無明,約境類分成十一種,又分二科;第一科舉於不見義,舉出於不現見義生迷惑。
答:於不現見義而生迷惑,是無明業。
答:對於不現見義:過去或未來的五蘊、有情世間及器世間,不知我空、法空的真實義而生起常見或斷見;或者對於眼前看不到的事,看不到的境界有迷惑,看不到就認為沒有。例如沒有看到聖人,就認為沒有聖人,這是沒有看到因,也沒有看到果,為他說因果的道理,由於未見而不相信,還是繼續迷惑,不明白現在為什麼受這些苦。這是無明的業用。
巳二、例於現見義等
第二科例於現見義等,例舉其他的現見義理等。
如是於現見義、劣義、中義、勝義、利益義、不利益義、真義、邪義、因義、果義而生迷惑,是無明業。
對於現見的現在的境界、五蘊、有情世間及器世間不知我空法空的真實義,而有無明;對於卑劣的欲界、中等的色界、殊勝的無色界,也產生迷惑;對具有利益義無罪的善法,及不利益義有罪的惡法也生迷惑。對於真實義與邪執義、因義與果義也生迷惑。真義:三寶、諸法實相都是屬於真義、真實義,不知道甚麼是佛法僧,甚麼是諸法實相,不了解;邪義,認為一切眾生都是由大自在天所生的,或是無因而生的,或自然而生的迷惑,這都是邪見,有邪見就是一種迷惑,邪正不分;因義,是指對於世間萬法的生因及出世間解脫的生因有所迷惑;果義,是指對於從因所生的果,包括輪轉生死的苦果,及清淨解脫的涅槃或初果等出世間的聖道果有所迷惑,後二句合說,是指不明白苦集滅道四諦的道理。以上所說都是無明的業用。於不現見義有無明,加上於現見義等十種無明,共有十一種無明的業用。
辰二、由不了2 巳一、標列
第二科由不了,由於不了解而產生迷惑、無明,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十種愚癡有情。
又有十種愚癡有情,遍攝愚癡諸有情類。一、闕減愚癡,二、狂亂愚癡,三、散亂愚癡,四、自性愚癡,五、執著愚癡,六、迷亂愚癡,七、堅固愚癡,八、增上愚癡,九、無所了別愚癡,十、現見愚癡。
又有闕減愚癡、狂亂愚癡、散亂愚癡、自性愚癡、執著愚癡、迷亂愚癡、堅固愚癡、增上愚癡、無所了別愚癡、現見愚癡,十種愚痴的有情,可以普遍涵蓋一切愚癡有情的種類,一切有情愚癡的種類不會超出這十種。
巳二、隨釋10 午一、闕減愚癡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十種愚痴有情,分十科;第一科闕減愚癡,第一種闕減愚痴有情。
闕減愚癡者,謂如有一,或闕於眼、或闕於耳,於眼所識色、耳所識聲一切境界皆不領解,是故愚癡。
闕減愚癡的人,是因為五根中缺了眼根,看不到色境;或缺了耳根,不能聽到聲音;不知道色聲的境界是什麼。由於根有缺減,不能現見色等境界,沒有見聞不能瞭解,稱為闕減愚癡。
午二、狂亂愚癡
第二科狂亂愚癡,第二種狂亂愚癡有情。
狂亂愚癡者,謂如有一,或遭逼迫、或遭大苦、或遭重病、或痛所切、或復顛癇令心狂亂,由此不了善作、惡作,是故愚癡。
狂亂愚癡的人,如有一類有情遭到他人種種的壓力逼迫;或是身心受到很大的痛苦;或遭重病絕症打擊;或是受到被切割身體的極大痛苦;或是有癲癇病而心發狂亂,因此不分別事情善惡差別而胡作非為,這是第二種愚癡的有情,稱為狂亂愚癡。
午三、散亂愚癡
第三科散亂愚癡,第三種散亂愚癡有情。
散亂愚癡者,謂如有一,心散異境,不能了餘善作、惡作,是故愚癡。
散亂愚癡的人,例如有一類有情正在做一件事,由於散亂心,第六意識緣到別的境界去,不能與前五識緣現在境一起運作,而不能繼續完成所作的善的或不善的事,不能正念正知,而有愚癡。散亂愚癡是通於一切眾生,如果常常有散亂心,不能集中心念,就會有散亂愚癡的情況出現。這是第三種愚癡的狀態。
午四、自性愚癡
第四科自性愚癡,第四種自性愚癡有情。
自性愚癡者,謂如有一,於生死中無始以來,自性不了苦集滅道、眾生無我、法無我等,是故愚癡。
自性愚癡的人,是指例如有一類有情,在生死中從無始劫以來,不瞭解苦集滅道的道理,也不知道眾生無我、法也是無我的真實義,不知道我空、法空的道理,所以愚癡。沒有學習佛法的人,都有這種問題,在生死流轉中,還樂著生死,如廁虫樂糞,這是第四種愚癡有情類。
午五、執著愚癡
第五科執著愚癡,第五種執著愚癡有情。
執著愚癡者,謂如有一,墮外道中,彼於身見、身見為本諸見趣中不能解了,是故愚癡。
執著愚癡的人,例如有一類有情,是屬於外道種類,對於色受想行識產生了薩迦耶見,以薩迦耶見為根本,產生了種種六十二見趣,對此不能明白,因此而愚癡。前面說過很多,依前際、依中際、依後際的我見,生起種種錯誤的執著,共有六十二種,不能解了這是錯誤的,這種外道的執著愚痴,是第五種愚癡有情類。
午六、迷亂愚癡
第六科迷亂愚癡,第六種迷亂愚癡有情。
迷亂愚癡者,謂如有一,或名想亂、或形量亂、或色相亂、或業用亂,於亂處法不能解了,是故愚癡。
迷亂愚癡的人,例如有一個有情,或者稱為想亂、或形量亂、或色相亂、或業用亂,於錯亂處法不能明白真相,稱作迷亂愚癡。想錯亂,在〈本地分‧聞所成地〉卷15,551頁說過:於所見的相貌有想、數、形、顯、業、心、見,等七種錯亂的想法。
一、想錯亂,只看外表,取相取錯了,稱為想錯亂。比方說陽焰,渴鹿看到陽焰以為有水,就跑到那裡去喝水,等跑到那裡才發現沒有水。又如在沙漠裡走,走一走看到遠邊有一座城市,再往前走去一看什麼都沒有,原來是乾闥婆城,只是陽光照到水反射出來的城市而已,這種稱作想錯亂。這時也有迷亂的愚痴。
二、形量亂,形量有錯亂,就是看錯了。在色法裡,生起另外一種色法的增上慢。例如一人拿著火把旋轉,會看到一個火輪的形狀,其實哪裡有火輪?就只是一支火把,火把繞轉得很快,以為是一個火輪,稱作形量亂。眾生的眼睛天生就會有這種錯亂,譬如將筷子插到水裡面去,看見筷子不是直的,以為筷子是歪的,這是形量錯亂,也是迷亂愚痴的一種狀態。
三、色相亂,又名顯色錯亂,比如將綠色看成紅色,稱為色相亂。
四、業用亂,是在事物的作用上有錯亂,沒有這件事,可是卻認為有這件事。例如火車開得很快,看到車窗外,以為樹在跑,房子在跑,不覺得是火車在跑,覺得火車沒有動,認為窗子外面的樹和房子在動;又如看到雲駛月運等,這些都是屬於業用的錯亂。有時是自己的速度很快,卻以為對方的速度很快,這也是業用的迷亂。
五、數錯亂,數目有錯亂,將少數看成多數,若眼睛不正常,本來看到天上月亮只有一個,可是因為眼睛有毛病,看成兩個月亮;眼睛有散光時,看一個東西也會變成兩個東西,使得所看的數量產生錯亂。
六、心錯亂,是指於前五種所錯亂義,心生喜樂。
七、見錯亂,是指於五種所錯亂義,忍受顯說生吉祥想,堅執不捨。
以上各種錯亂,因為不能明白境界的真實相,稱為迷亂愚癡。
《披》或名想亂等者:本地分說錯亂境界,或想錯亂、或形錯亂、或顯錯亂、或業錯亂。如彼別釋應知。(陵本十五卷九頁1310)
在〈本地分‧聞所成地〉卷15,551頁起所說的錯亂境界,或想錯亂、或形錯亂、或顯錯亂、或業錯亂,如該處文各別解釋可知。
午七、堅固愚癡
第七科堅固愚癡,第七種堅固愚癡有情。
堅固愚癡者,謂如有一,畢竟無有般涅槃法,所有愚癡自性堅固,乃至諸佛亦不能拔。
堅固愚癡的人,這是特別指沒有三乘聖道種性的人,這類人心的愚癡非常堅固,連佛為他說法,也不能改變他。這種堅固愚癡是第七種愚癡的有情類。
午八、增上愚癡
第八科增上愚癡,第八種增上愚癡有情。
增上愚癡者,謂如有一,常恆無間習諸邪行,又邪行因所生眾苦之所逼切,雖知雖見,而故奔趣樂著嬉戲;或復貪等行者,亦是增上愚癡。
增上愚癡的人,是本來也有愚癡,後來又增加上很多的愚癡,這種增上愚癡者,通常會明知故犯。有一類人,常常沒有間斷的修習種種的惡習邪行,因為做了惡行,也會有種種的苦所逼迫,這類人雖然知道也看到,可是還是喜歡去做那件事。譬如有人知道吸毒會導致上癮乃至死亡,沒有吸的時候會發抖、身體不舒服;自己知道這件事,可是不能控制自己,還是喜歡吸毒。又如有人喜歡賭博,每次發願不賭,或是將自己的手砍掉,還繼續去賭。這類人稱為增上愚癡。或是貪等包括貪瞋痴,明知發脾氣不好,卻一次又一次發脾氣;不可以貪,可是一次又一次貪,這種即是增上愚癡。本來錯一次就應警惕,卻錯很多次,有明知故犯的錯誤。這是第八種愚癡的有情類。
午九、無所解了愚癡
第九科無所解了愚癡,第九種是無所解了愚癡的有情。
無所解了愚癡者,謂如有一,不聞不思不修習故,於法於義不能解了,是故愚癡。
無所解了愚癡的人,如有一類有情不聽聞佛法,聽聞以後也不思惟,思惟以後也不常常修行,對於佛法的文字,能詮的法及所詮的義,不能解了,不能明白這件事,所以愚癡。戒律裡面有一種罪,稱作不學無知罪。不學習、不思惟、也不修習,當然就會有愚痴了。無所解了愚痴,是第九種愚癡的有情類。
午十、現見愚癡
第十科現見愚癡,第十種是現見愚癡有情。
現見愚癡者,謂如有一,現見諸行皆悉無常,而起常想;現見皆苦,而起樂想;現見不淨,而起淨想;現見無我,而起我想;現見病法、老法、死法,起安隱想,無逼惱想。
現見愚癡的人,如有一類有情,現前看到諸行都是無常,卻有顛倒的想法,認為一切法是常住不變;現前看到所有果報都是苦的,而執著是快樂的;現前看到色身是不清淨的,而生起淨妙想;現前看到五蘊眾緣所生,沒有主宰性,沒有我可得,卻想:沒有我,誰在說話,誰在做事?不會相信,仍然生起我想;現見有人生病,有人老了,有人死了,覺得自己還沒有病,還沒有老,也離死還很遠,而生起安穩想,沒有逼迫苦惱想,認為現在一切都很愉快,已經看到他人的老、病、死,卻不知道自己有相同法性,有一天也會這樣,不認為自己會這樣,這種人稱為現見愚癡者。這是第十種愚痴的有情種類。佛說,世間的愚痴有情不會超過這十種情況。
辰三、由能障2 巳一、標
第三科由能障,由能障礙的處所說明:無明於五處所能夠障礙眾生,又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五處。
又此無明,於五處所能為障礙。
又無明的第三種功能,在五種處所能夠成為障礙。
巳二、列
第二科列,列出五種障礙。
一、能障礙真實智喜,二、能障礙煩惱滅得,三、能障礙聖道成滿,四、能障礙往於善趣,五、能障礙世間現法諸吉祥事。
一、能障礙真實智喜,無明能障礙修行者得到真實智慧的喜樂。有無明時使修行者不能與我法二空真如相應,不能證入初歡喜地,心不能歡喜。假如證得諸法實相,使得身心解脫,那時所有的負擔都放下了,是真正的歡喜,因為有無明,就得不到這種喜樂。
二、能障礙煩惱滅得,無明能夠障礙斷除煩惱的證得。
三、能障礙聖道成滿,無明能障礙修學聖道圓滿,使行者不能成就無學道或成佛。
四、能障礙往於善趣,有無明,會造種種的惡業,能夠障礙生到人天的善趣
五、能障礙世間現法諸吉祥事,有無明,會障礙現在生命體中世間種種的好事。
這是無明於五處障礙的五種作業,前三種之中,障礙得到真實的智慧,指障礙見道,因為三乘入聖道能生極大歡喜;能障礙煩惱滅得,指障礙斷德,障礙究竟斷除煩惱的功德;能障礙聖道成滿,指障礙修道位及無學位;後二種障礙凡夫,障礙往生善趣及障礙吉祥事。
寅四、無明法2 卯一、問
第四科無明法,解釋無明法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問,提問。
問:何等名無明法?
問:什麼稱作無明法?
卯二、答2 辰一、約補特伽羅辨2 巳一、辨相3 午一、由隨眠
第二科答,由人與三界的角度分別回答,分二科;第一科約補特伽羅辨,約人的角度來分辨,又分二科;第一科辨相,說明它的相狀,又分三科;第一科由隨眠,由煩惱種子來說。
答:或有由無明故,墮無明趣,說名愚癡;非癡所嬈,不為癡垢,非癡所媚。謂住隨眠無明。
答:或有人由於無明的緣故,墮在無明這一類中,說名為愚癡;這類人不為愚癡所困擾,也不為愚癡所垢染,也不為愚癡所媚惑,是指無明種子隱藏於心,還沒有發出業的現行的人,稱為住隨眠無明。
午二、由纏
第二科由纏,無明現行時,稱作由纏。
或有愚癡,為癡所嬈,不為癡垢,非癡所媚。謂由纏所攝無明。
或有一種愚癡的人,為癡所擾亂,沒有癡的煩惱垢,也沒有癡的媚惑,這是無明現行的時候,稱為由纏所攝無明。
午三、由發業2 未一、生羞恥
第三科由發業,由無明發動去造身語意業時,分二科;第一科生羞恥,產生羞恥。
或有愚癡,為癡所嬈,為癡所垢,非癡所媚。謂由發業無明發惡業已,於此惡行而生羞恥。
或有一種人有無明種子,因為無明現行而擾亂,又發動身語意業去造業,垢是發業的意思,無明已經染污了心識,就去造業;但是這類人沒有被愚癡所媚惑,還有產生羞恥心。
為癡所嬈,是指無明的現行;為癡所垢,是由無明的垢染發動去造業;為癡所媚,是指不懂得羞恥,為無明迷惑了。產生羞恥就不會被無明所迷惑,稱作非癡所媚。
未二、無羞恥
第二科無羞恥,令人沒有羞恥心。
或有愚癡,為癡所嬈,為癡所垢,為癡所媚。謂因無明發起種種惡不善業,於此惡行無有羞恥。
或有一種人有愚癡,為癡所嬈,為癡所垢,為癡所媚。有無明種子,因此有愚癡;無明種子現行,而為無明所擾亂;由無明的垢染,發起種種的惡不善業;由無明對於惡行沒有羞恥心,不懂得懺悔,被無明所迷惑。前面說的有羞恥的人,雖然他也會做錯事,但是懂得慚愧,就不會被無明所迷惑。
巳二、料簡
第二科料簡,將無明的種子、現行、發業重新整理,思惟簡別癡人與否的差別。
此中由前三種,說名愚癡,墮無明趣,不名癡人。由後一種,說名癡人。
前三種人名為愚癡,墮無明趣,不稱作癡人。有無明的種子,無明有時候也會現行,有時候無明現行了還去造業;造業之後,還知道慚愧,不名為癡人。佛陀呵斥的癡人是做錯事還不知道慚愧懺悔的,才名為癡人。
辰二、約三界辨
第二科約三界辨,約三界來說明無明法。
或有闇法無明,謂在欲界;或有昧法無明,謂在色界;或有翳法無明,謂在無色界。
有一種闇法無明,指欲界眾生,因為被欲覆蓋,內心完全黑暗,沒有智慧光明,稱為闇法無明。或有一種昧法無明,指色界有情,能降伏欲的煩惱,心不會完全的黑暗,還有一點智慧光明,所看的事情比欲界有貪欲的人廣一點,但是昧於五蘊,不知無我的道理,稱為昧法無明。或有一種翳法無明,指無色界有情,定力更深,因為修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心是大光明的境界,雖然暫時解脫色身的執取,但是還有一翳在心,還執著這一念心是我,我執還沒有斷除,稱為翳法無明。猶如一翳在眼,眼睛有一點點小沙子、小頭髮等雜物,還是障礙視線,雖然程度比較高了,可是還是有翳法無明。
以上約三界來解釋無明法。
寅五、無明因果2 卯一、問
第五科無明因果,說明無明的因果,又分二科;第一科問,提問。
問:何等名無明因果?
問:甚麼稱作無明的因果?
卯二、答2 辰一、指因
第二科答,回答,分二科;第一科指因,指出無明的因。
答:因,如本地分已說。
答:引起無明的原因,如〈本地分〉卷10已經說過:「無明以不如理作意為因。」。
辰二、顯果2 巳一、迷後有
第二科顯果,說明無明的果,分二科;第一科迷後有,迷惑下一生還要有一個更好的果報體。
果,謂一切後有支。
無明的果,是指一切生老死等後有支。《瑜伽論記》說:行等乃至生老死,這十一支都可以說是無明的果。因為有無明,無明緣行,所以造業,造業就熏習到阿賴耶識中成為種子,這是行緣識;接著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從無明之後十一支都是無明的果。
《披》因如本地分已說者:本地分說:無明以不如理作意為因故。(陵本十卷六頁754)
〈本地分〉說:無明是以不如理作意為因。如果有如理作意,無明就不會現行,雖然墮愚癡趣,也有無明的種子,由於有如理作意,不會現行與發業。在〈本地分〉卷10,312頁說過。
巳二、迷諸諦2 午一、標
第二科迷諸諦,對苦集滅道四諦有迷惑,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由迷生邪決定。
又於真如及諸諦義不能解了,或復猶豫,或即於此生邪決定。
如果有無明時,對於真如及四諦的道理不能瞭解,或者是心生猶豫,不能有決定的智慧,認為佛說苦真的是苦嗎?集真的是集嗎?滅真的是滅嗎?道真的是道嗎?這樣修能夠成就聖道嗎?還有猶豫;乃至更糟的是因此產生錯誤的知見,執著不平等因或無因;於諸法生起增益或損減執,成大邪見。
《披》或即於此生邪決定者:本地分說:於因無知云何?謂起不如理分別,或計無因,或計自在、世性、士夫、中間等不平等因所有無知。如於因無知,於從因所生諸行亦爾。(陵本九卷十七頁709)今顯彼義,名邪決定應知。
〈本地分〉說:於因無知是什麼?是指於對生命體的因不了知,起不如理分別,執著生命是無因而有的,或是大自在天所生的、或者是世性,或者是士夫,或者是中間(大梵天)等所生起的,這些不平等因論所有無知,稱為於因無知。如同於因無知,對於從因所生色受想行識的無知也一樣。這裡顯示不如理分別的道理,名為邪決定應當了知。有外道對於四諦的因果不能瞭解,對生命體的來源不懂,對於從因產生的色受想行識─生命體本身也有很多無知及錯誤的認知,這在〈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9,293頁有詳細的說明。因邪決定有無明,對苦集滅道四諦不能正確的解了,對於四諦有錯誤的看法,不能證得聖道。
午二、釋
第二科釋,解釋。
謂於諦理或增、或減,顛倒執著無常等故;或由增上慢故;或由自輕懱故。
對於四諦的道理,或有增益執,執著有實我、實法;或有損減執,執著斷見,於五蘊無常、苦、無我、不淨,顛倒執著常樂我淨;或由於修行的時候,錯認所成就的境界;或者認為自己不能證得聖道,而心生猶豫,生起邪決定。這些事情都是迷惑諸諦而產生的邪見。
《披》謂於諦理或增或減等者:此中說有三種因緣,如次釋前所說三義。由於諦理或增、或減,顛倒執著無常、苦、空、無我,故於真如及諸諦義不能解了。由增上慢,於所證中顛倒思惟,故於所證心生猶豫。由自輕懱,下劣性故,不依自智,故即於此生邪決定,或執無因、或執不平等因。
此處說有三種因緣,如其次第解釋前文所說三種道理。
一、由於對四諦的道理,或生增益執,執著名言安立的法有真實性,生起實有我法二執乃至空執;或對於四諦的道理有損減執,撥無世間及出世間的因果;於五蘊無常、苦、空、無我顛倒執著常樂我淨,對於真如及四諦的道理,不能明白的認識。
二、由於有增上慢,對於教理或修行境地尚未有所得、有所悟,卻生起高傲自大的心,未得謂得、未證謂證,對於所證得的境界有顛倒的思惟,而心生猶豫。因為在學習佛法時,沒有學習得很清楚,對於世、出世間因果及禪定與聖道的差別不能明白通達,導致在修行時,得定以為是得聖道,聖道的狀態到底是怎麼樣並不清楚,有顛倒錯誤的認識。於所證的禪定中顛倒思惟以為是聖道,因此於所證心生猶豫。情況如下所說有三種:
1、超越欲界散心定而得奢摩他(未到地定)時,由於內攝所緣且生起輕安,可得光明、樂住、無分別;行者由於增上慢,可誤為已得聖道之出世間無分別智。
2、止和觀都有所緣境。其差別乃行者于「止」僅內攝而不分別,于「觀」則於所緣作思擇分別。止觀雙運才能成辦煩惱解脫。從欲界九散心的「內住」開始,直到已具無我觀慧而行的無分別「止」(如緣空性之奢摩他);或從不具正奢摩他而行之無我觀(隨順毗缽舍那)開始,直到能斷煩惱種子輕安相應的正毗缽舍那[勝觀];行者應該要都能了解及分辦彼此差別。止唯能暫伏煩惱現行,觀慧才能淨除煩惱隨眠。
3、依共外道之世間四禪八定,可解脫欲界乃至色界煩惱,但非三界所有煩惱。依不共外道之出世間禪定,才能斷除三界所有煩惱種子。佛教的終極目標是成就出世間的智慧。
三、由於自己看不起自己,懱視自己,認為自己是下劣的人,身體也不好,有好多事還沒做,資糧也不具足,自己不能修,就不依自己的努力,自己的智慧,而生出邪執的決定,對於真如及四諦生出錯誤的看法,有的人甚至還去相信錯誤的人,說錯誤的法、或執著五蘊無因而生、或執著不平等因生。
由以上三種因緣能導致眾生迷於四諦,而生出邪見。
丑二、略不說餘
第二科略不說餘,舉出無明支的五相,其他的十一支也有這五種相,就不再詳細說了。
餘有支決擇文,更不復現。
其他的十一種有支,行乃至老死的決擇文,不再重新說明,在本論的文裡面不會再出現了。這是說到十二有支。
癸二、識等生因2 子一、舉經難
第二科識等生因,說明前六轉識生起的因緣,分二科;第一科舉經難,舉出經裡的難問。
復次,如世尊言:眼為因,色為緣,眼識得生;乃至身為因,觸為緣,身識得生。又說:觸為受緣。又說:能生作意為因,生所生識。此中非眼等是眼識等生因,亦非觸是受生因,非能生作意是所生識生因,由彼諸法各自種子為生因故。何故此中,說眼等為眼識等因?
其次,如佛在經中說:以眼根為因,色為所緣境,就可以發出眼識;乃至以身根為因,以觸為所緣境,就會產生身識。又說:由觸而有受,觸是受的緣。又說:以能生起作意為因,生起所生的識,如〈本地分‧五識身相應地〉卷1,14頁說:要眼不壞,色現在前,能生作意正復現起,所生眼識方乃得生。這當中應該是諸法各自的種子為生因,眼根不是眼識的生因,乃至身根不是身識的生因,也不能說觸是受的生因,也不能說能生作意是所生識的生因。為什麼此處說眼等為眼識等生因?
子二、釋義答2 丑一、依引發因說3 寅一、標簡
第二科釋義答,解釋經所說的義理來回答,分二科;第一科依引發因說,依引發因說識等生因,又分三科;第一科標簡,標示簡除非生起因。所謂的引發因,是有此故有彼。例如因為有芽才生出莖,這種關係稱作引發因。
當知此依俱有依攝引發因說,非生起因。
當知這是依屬於俱有依所攝的引發因來說,不是依生起因來說。引發因在〈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144頁說:「依隨順因依處,施設引發因」。眼等六根及色等六境能隨順生起眼等六識,眼等六根是眼等六識的俱有依,眼等識種子要現行時,同時要以眼等根為依止,依根緣境才能發識,此處說依俱有依的根,所攝引發因所說,不是生起因。
寅二、釋因
第二科釋因,解釋引發因。
所以者何?由俱有眼等根為依止故,眼等諸識彼彼境轉,非無依止。如是由俱有觸為依止故,有諸受轉;由俱有能生作意為依止故,所生識轉,非無依止。
為什麼?眼識生,只有種子還不夠,還要有眼等根為俱有依為緣,眼識乃至身識,才能緣著色聲香味觸各式各樣的境界生起了別。識不能沒有依止,自己就發出識。由俱有觸為依止生識,才有種種的受生起,緣起支說:緣觸有受;由俱有能生作意為依止故,所生識才現行,才能推動轉識種子生起現行,識沒有作意心所推動不能自然生起。
寅三、結成
第三科結成,結成依俱有依所攝引發因說識等生因。
是故世尊於此諸處,依俱有依所攝引發因說,非生起因。
因此佛陀在這幾個地方,是依俱有依的根所攝的引發因,即增上緣,來說識等生起因緣。因是指引發因,不是生起因。真實的生起因是種子,每一法都有每一法的種子,諸法都以自種為生因,其餘為助緣。
丑二、依助伴因說3 寅一、標
第二科依助伴因說,依助伴因來說識等生因,又分三科;第一科標,標示出。
或依助伴因說。
或者可以說它是依助伴因來說。
寅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以故?
怎麼說?
寅三、釋2 卯一、遮已滅眼等
第三科釋,解釋,又分二科;第一科遮已滅眼等,遮止已滅眼等是能生識因。
非已滅眼能為已生眼識所依,耳等亦爾。
不是過去已滅的眼根能為現在已生現行的眼識所依,耳識也是一樣,過去已滅的耳根,不能為已生的耳識所依,它們必須同時在一起活動。眼等識必須以眼等根為助伴才能生起現行,這是約助伴因來說。
卯二、遮已滅觸等
第二科遮已滅觸等,遮止已滅觸等是能生識因。
非已滅觸能為已生受所依止,亦非已滅能生作意能為已生所生識依。
也是同樣的道理。過去、已經滅的觸,不應該說它能夠作為現在已生現行的受所依止;也不能說過去、已經滅除的作意,能夠為現在已生現行的識所依止。觸及能生作意為因,是指助伴因說的,受生的時候同時有觸為助伴因;諸識生的時候,同時有作意為它的助伴因。
癸三、緣起次第2 子一、標列
第三科緣起次第,說明緣起的次第,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四種次第。
復次,緣起次第略有四種。一、牽引次第,二、生起次第,三、受用境界次第,四、受用苦次第。
其次,緣起次第要略說有牽引次第、生起次第、受用境界次第、受用苦次第,四種。十二緣起有這四種次第,將它配起來解釋。
子二、隨釋4 丑一、牽引次第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四科;第一科牽引次第,無明緣行、行緣識是牽引次第。
無明緣行、行緣識,是牽引次第。
無明緣行,是指由無明煩惱發動三業造作福、非福、不動行;行緣識,是指這三種業行的種子熏習在阿賴耶識中成為隨業識,能牽引因來生的異熟果報,所以說無明緣行、行緣識,是牽引次第。
丑二、生起次第
第二科生起次第,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是生起次第。
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是生起次第。
隨業識招感五趣異熟,識入母胎之後,就會有名色,住胎剛開始位稱為羯羅藍,名是指受想行識四蘊,色指色蘊,所以說識緣名色;依名色為緣,逐漸有六處生起,稱為名色緣六處,這是生命的生起次第。
丑三、受用境界次第
第三科受用境界次第,六處緣觸、觸緣受,是受用境界次第。
六處緣觸、觸緣受,是生起已受用境界次第。
依止六處為依止,根境識和合生觸,稱為六處緣觸;觸對色等境界時,生起苦受、樂受、或不苦不樂受,稱為觸緣受,這是生起次第以後,受用境界的次第。
丑四、受用苦次第
第四科受用苦次第,受緣愛乃至生緣老死,是受用苦次第。
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是受用苦次第。
受用境界時,內心有種種的煩惱產生,於所受順境生合和愛,於所受違境生別離愛,於所受非違順境生彼俱相違愛;有了愛煩惱,接著就想取得所喜愛的境界;有了取煩惱,能滋潤過去業行種子及識、名色、六入、觸五法種子轉變成有;有了有接著就招感下一生的果報生起;下一生果報生起之後,依此果報又有老病死等純大苦聚。愛、取、有是受用生死苦果的能生因、增上緣,生、老死是生死的苦果,因此說受緣愛乃至生緣老死是受用生死苦果的次第,稱為受用苦次第。
辛三、略不說餘
第三科略不說餘,其餘決擇文省略不說。
於此處所餘決擇文,更不復現。
十二緣起在這個地方,其他決斷簡擇的文不會再重複出現,就說到這裡為止。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