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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順法師 妙雲集上編之六『攝大乘論講記』 妙雲讀書會 座談
 

第二章  所知依                                    所知依
                      ┌──────────────┴──────────────┐
             從聖教中安立阿賴耶識                                        在理論上成立阿賴耶識 
              ┌───┴────┐          ┌──────────────────┴──────────────────┐ 
      釋名以證本識之有體      遮異釋   安立阿賴耶相                  抉擇賴耶為染淨依               成立賴耶差別  辨賴耶是無覆性
  ┌─────┴─────┐┌─┴─┐┌──┴──┐  ┌──────────┴─────────┐┌───┴───┐
  阿     阿      心    聲 總 以 以 以 三 熏 本 本 大  總  煩 業         生  世        出   結  別 總 三          四
  賴     陀      教    聞 結 五 貪 薩 相 習 識 識 乘  標  惱 雜         雜  間        世   成  釋 標 種          種
  耶     那      │    異 成 取 俱 迦       與 與 甚      雜 染         染  清        清   賴  轉    差          差
  教     教      │    門 立 蘊 樂 耶       種 染 深      染 非         非  淨        淨   耶  依    別          別
┌┴┐ ┌┴┐┌─┴─┐教     名 受 見       子 法 緣      非 賴         賴  非        非       非  ┌┴─┐  ┌─┴───┐ 
引  釋 引 釋  引 釋 釋       阿 名 名       之 更 起      賴 耶         耶  賴        賴       賴  名 我 有  總 引 異 緣 相
經  名 經 名  教 意 心       賴 阿 阿       同 互 │      耶 不         不  耶        耶       耶  言 見 支  標 發 熟 相 貌
證  義 證 義     │          耶 賴 賴       異 為 │      不 成         成  不        不       不  熏 熏 熏     差 差 差 差
    │    │ ┌─┴─┐       的 耶 耶          緣 │      成            │  成        成       成  習 習 習     別 別 別 別
   攝執  執執 釋 染 辨       過 的 的         ┌─┴┐┌─┴─┐    ┌─┴┐    ┌──┴───┐     差 差 差┌──────┴┐
   藏藏  受持 二 意 染       失 過 過         二 種 四 轉 離 對     約    約     約           約   別 別 別 總 共 麤 有 譬 具
   義義  色自 種 存 意          失 失         種 子 緣 識 欲 治     生    死     出           滅   ├┐     標 不 重 無 喻 足
         根體 意 在 是                        緣    料 為 後 識     位    位     世           定   顯表        共 輕 受 相 不
         義義 │ 之 有                        起    簡 煩 退 生     辨    辨     心           識   境義        相 安 盡    具
              │ 理 覆                        │       惱 煩 煩 ┌─┴─┐        辨           辨   名名        與 相 相    足
              │ 證 性                       分分      熏 惱 惱 約      約   ┌─┴─┐     ┌┴┐  言言        有          相
             無染│                          別別      習 雜 雜 非      等    聞    辨       正 附             受
             間污│                          自愛      不 染 染 等      引    熏    聞       辦 論             生
             滅意│                          性非      成 不 不 引      地    習    熏       滅 色             無
             意  │                          緣愛         成 成 地      解    非┌─┴──┐ 定 心              受
         ┌───┴───┐                  起緣               辨      │    賴 因 所 品 體 識 無              生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起       ┌───┴┐┌─┴─┐耶    依 類  性 非 間             相
          不 五 訓 二 想 我                              結 執 識 識 結 染 出 不          與 賴 生 
          共 同 釋 定 天 執                              生 受 與 食 生 善 世 成          作 耶 為 
          無 法 詞 差 中 ��                              相 根 名 不 心 心 心             用 不 種 
          明 喻 的 別 無 行                              續 身 色 成 種 種 異                成 不 
          的 的 過 的 染 的                              不 不 互    子 不 熟                   成 
          過 過 失 過 污 過                              成 成 依    不 成 不                      
          失 失    失 的 失                                    不    成    成                      
                      過                                       成                                    
                      失                                                                            

2 所知依
2.1 從聖教中安立阿賴耶識
2.1.1 釋名以證本識之有體
2.1.1.1 阿賴耶教
2.1.1.1.1 引經證(p33)

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

 

依┐                     ┌生死流轉的「諸趣」
  ├界(所依止的因體/種子)┤
除┘                     └證得清淨的涅槃

------------------------------------------------------------------
                    界                  依           種--識
------------------------------------------------------------------
世親           一切雜染有漏                       種子不離識體
                諸法的種子

無性及             種子                現識      種子與現識分開
《成唯識論》
    
真諦            解性/如來藏
------------------------------------------------------------------

-----------------------------------------------------
                  種子與本識的關係
-----------------------------------------------------
依本論              『非一非異』(本義側重種即是識)
無著世親

無性、護法              不一
-----------------------------------------------------

一切種子識,能作諸法的攝藏,給一切法作所依處,所以叫它為「阿賴耶(藏)」。

2.1.1.1.2 釋名義(p37)
 

攝藏義: 攝藏是『共轉』的意義,即是說,本識與雜染諸法是共生共滅的;
        在此共轉中,一切雜染由種子識而生起,也由之而存在,所以叫攝藏。  
        
        本識是因性,雜染是果性。
        論到互為因果,這是不錯,但並不互為攝藏,攝藏是專屬於阿賴耶而不能說相互的。

        賴耶與諸法,賴耶是一切法所依的中樞,諸法從之而生起,諸法的功能因之而保
        存,它有攝藏的性能,所以稱為阿賴耶。

執藏義: 初期的唯識學,賴耶重在攝藏的種子識;後來,才轉重到執藏這一方面。
        一切「有情」的第七染污意「攝藏(就是執著)此識為自我」,所以「名」為阿賴耶識。
        「攝藏(就是執著)此識為自我」---染污意的俱生我執

2.1.1.2 阿陀那教
2.1.1.2.1 引經證(p40)

 

解深密經說: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分別執為我---第六識所起的分別我執

-----------------------------
 初期重要地位    後期中心
-----------------------------
阿陀那識/攝取    攝藏的賴耶
能攝取自體,
攝取諸法的種子
-----------------------------

----------------------------------------------------------
      解深密經                    攝大乘論
----------------------------------------------------------
阿陀那識能攝持種子,      阿陀那識與有色諸根同安危,
阿賴耶識與根身同安危;    攝持種子的責任反屬於阿賴耶識。 
----------------------------------------------------------

2.1.1.2.2 釋名義(p42)
 

執受色根義: 維持生存的微細精神作用,就是阿陀那識

執持自體義: 相續,是前一生命與後一生命的連接,
            這生命相續的主體,是阿陀那識;因此,它又名相續識。
            在一期生命中,也沒有一剎那不「執受」這名色「自體」的。

2.1.1.3 心教
2.1.1.3.1 引教
引有「心意識」的「三」法,主要的在證明心是阿賴耶識。
2.1.1.3.2 釋意
2.1.1.3.2.1 釋二種意
 

無間滅意:「等」是前後齊等;
          「無間」是說前滅後生的過程中,沒有第三者的間隔;
          「緣」是生起的條件和原因。

          等無間緣所生起的,本通於前六識,本論唯就意識說,但說「能與意識作生依止」。

          眼等諸識,是意識的差別,都是從意根所生的識,其體是一,
          所以沒有列舉前五識的必要,並非單說六識中的第六識。
          本論說意識,是含有分別說者一意識的思想。 
染污意:雜染通有漏三性,染污唯通三性中的惡與有覆無記性。

2.1.1.3.2.2 染意存在之理證
 

染污意, 小乘中有根本否認的,所以論中提出「云何得知有染污意」的問題,特別拈 出六種理由來證成。

2.1.1.3.2.3 辨染意是有覆性
 

一切法的性類,總分為四:一、善性,二、惡性,三、有覆無記,四、 無覆無記。
染污末那非常微細,不能記別是善,是惡,所以是無記。但它又

2.1.1.3.3 釋心p58
 

從種生起(即轉識,轉即是現起)的現識,只有七識,本識是七識的種子,是七識波浪內在的統一。
它與轉識有著不同,這不同,像整個的海水與起滅的波浪,卻不可對立的平談八識現行。
攝論、莊嚴與成唯識論的基本不同,就在這裡。 

染末那也是緣本識種相而取為自我的。事實上,六識以外只有一細識。這細識攝持一切種子,叫它為心;
它攝取種子為自我,為六識的所依,就叫它為意。可以說:意是本識的現行。要談心、意、識,必然是
一種七現(除抉擇分及顯揚論)。

2.1.1.4 聲聞異門教
 

增一阿笈摩的異門說:現在「樂阿賴耶」,過去「欣阿賴耶」,未來「喜阿賴耶 」。
大眾部的異門說:經中說有「根本識」
化地部的異門說:窮生死蘊,只是一切種子阿賴 耶識的異門說而已。

2.1.1.5 總結成立
2.1.2 遮異釋

2.2 在理論上成立阿賴耶識
2.2.1 安立阿賴耶相
2.2.1.1 三相
 

諸法的能生性是因相,為轉識熏習而起的是果相,因果不一不異的統一是自相。

2.2.1.2 熏習
 

一、雜染諸法能熏染賴耶的作用,可以稱為熏習。二、因熏習引起賴耶中能為雜染諸法的因性,也叫做熏習(種子)。

2.2.1.3 本識與種子之同異p79
 

種子是以識為體性的,並非有一種子攢進賴耶去,在種子潛在與本識渾然一味的階段(自相),根本不能宣說它的差別。
不過從剎那剎那生滅中,一一功能的生起,消失,及其因果不同的作用上,推論建立種子的差別性而已。 

2.2.1.4 本識與染法更互為緣
 

由阿賴耶識為種子,生起雜染諸法的現行,這就是「阿賴耶識為雜染諸法因」;
在同一時間,雜染諸法的現行,又熏成賴耶識中的種子,那又是「雜染諸法亦為阿賴耶識因」了。

本論的因緣觀,重在種生現、現熏種的同時因果,不同時的都不能成為因緣。
種生現、現熏種是同時的,這由現行熏成的新種,為什麼不同時就生現行呢?
要知道時間是建立在現行上的。種生現、現熏種的三法同時 ,也都是以現行法為中心的。
現行的生起,必有所從來,所以建立種生現。這現行必有力量能夠影響未來,所以建立現熏種。
這都是以現行為中心,並不立足在種子上,所以現行雖能熏種,所熏的種在同時中,不能說就生起現行。
因為在一剎那中,像心心所等,不容許有兩個現行自體並存的,卻不妨許多種子的存在;何況助成種子生現的因緣,也還未成就。

『中觀論頌講記』P52
『有』『生』,我常用存在現起來解釋的;有是存在,生是現起。似乎前者的範圍廣,顯在的,潛在的,都是有。
後者只是存在中一分現起的。但據龍樹的正見看,存在的有和現起的生,二者的範圍,到底是同一的。
意思說:凡是存在的,就是現起的;沒有現起的存在,等於沒有。一般人以為甲功能存在而沒有發現;
其實,有甲功能存在,等於甲功能的現起。不能甲功能存在而沒有現起。他們的意境中,是近於因中有果,
而不是直觀法法的當體,與法法的相依相成。中論的本義是現起即存在。這生起即存在的緣起法 ,
自然有顯現或隱微的,有我們所從來沒有發見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其實同是緣起,沒有有而不是生的。
生是因緣的生起,有是因緣的存在。

2.2.1.5 本識與雜異諸法為因
 

「阿賴耶識亦復如是」,它受「異雜能熏之所熏習」,在「熏習」而成種子的「時」候,是一類的。
雖還「未有異雜」的相貌「可得」,但到了眾緣成就,「果生現前已後,便有異雜無量品類諸法顯現」了;

2.2.1.6 大乘甚深緣起
2.2.1.6.1 二種緣起
 

分別自性緣起在名言熏習上說,分別愛非愛緣起在有支熏習上說。在唯識學上,都是建立在賴耶識中的。

2.2.1.6.2 種子
 

                                 種子
  ┌───────────────┴──────────────┐
  二      三        假             六              所     生   內
  類      性        實             義              熏     因   外 
┌┴┐┌─┴─┐  ┌┴┐   ┌───┴───┐┌──┴─┐ 和   不
外  內 不 不 無   世  無   剎 俱 �� 決 待 唯 堅 無 可 與  引   同
種  種 是 是 覆  親    性  那 有 隨 定 眾 能    記 熏 能  因 ┌┴─┐
    │ 善 惡 無  │    │  滅    轉    緣 引          熏     熏   假
    阿       記 外外  外外                自          相     習   實
    賴          內種  內種                果          應     不   不
    耶          不不  二是                                   同   同
    識          明明  世世                                 ┌┴┐ │
    中          了了  俗俗                                 內  外 外
    的          於、  勝、                                 種  種 種
    能          二賴  義內                                 必  或 內
    生            耶    種                                 由  有 為
    性            內    是                                 熏  或 緣
                  種    勝                                 習  無 ,
                  通    義                                 而  熏 由
                  有                                       有  習 依
                  記                                              彼
                  無                                              熏
                  記                                              習

2.2.1.6.3 四緣料簡P105
 

           本論              中邊分別論/辨中邊論        真諦譯世親釋辨中邊論

                                    諸識                   緣識/阿賴耶識    ── 心王
                         ┌─────┴─────┐         /   │   \
        能受用/轉識       緣識/阿賴耶識  受者/轉識         /    │    \
┌─────┴────┐                 ┌─┴─┐    能受用  分別    推   ── 心所
六識/受用識  所依的身者識                [受+想+行]    前五識 第六識 第七識
                                      前七識皆有受想行   受     想     行

分別自性緣起─────本轉互為因緣
愛非愛緣起──────增上緣
「六識」就是受用緣起─增上緣 所緣緣 等無間緣

2.2.2 抉擇賴耶為染淨依
2.2.2.1 總標
 

大乘學者的見地,如果「離 」了像上面「安立」的「阿賴耶識」,那就有「雜染清淨皆不得成」的過失 。

2.2.2.2 煩惱雜染非賴耶不成
2.2.2.2.1 轉識為煩惱熏習不成
轉識不相續─>不受熏

2.2.2.2.2 離欲後退煩惱雜染不
 

欲界染識熏習的「所依止」的六識,「及彼」煩惱的「熏習」,都「已過去」,「現無」自「體」。
現無自體的過去染識,當然不能為初生染識的生因。

2.2.2.2.3 對治識生煩惱雜染不成
無漏心初生,如離阿賴耶識─>修道所斷的煩惱不得繼續

2.2.2.3 業雜染非賴耶不成
 

行緣識的『識』不是六識(有間斷,不堅固,前後相違差別的 ,不能受熏成種)
「取」熏發賴耶識中的業種子使它成為感受後有果報的「有」支熏習

2.2.2.4 生雜染非賴耶不成
2.2.2.4.1 約生位辨
2.2.2.4.1.1 約非等引地辨
2.2.2.4.1.1.1 結生相續不成
「依染污故」「時無斷故」「意識所緣不可得故」─>「與彼」羯羅藍「和合之識」非「意識性」

2.2.2.4.1.1.2 執受根身不成
轉識不執受根身

2.2.2.4.1.1.3 識與名色互依不成
2.2.2.4.1.1.4 識食不成
2.2.2.4.1.2 約等引地解
2.2.2.4.1.2.1 結生心種子不成
轉識間斷不成欲界去上界受生的上界的染心種子

2.2.2.4.4.2.2 染善心種不成
2.2.2.4.4.2.3 出世心異熟不成
2.2.2.4.2 約死位辨
2.2.2.5 世間清淨非賴耶不成
2.2.2.6 出世清淨非賴耶不成
2.2.2.6.1 約出世心辨
2.2.2.6.1.1 聞熏習非賴耶不成
意識不能攝受能生性為自體,亦不能保持它不失

2.2.2.6.1.2 辨聞熏
2.2.2.6.1.2.1 因
 

正法,與聞熏習,為什麼不屬遍計性及依他性?因為依他性是虛妄雜染,遍計執性是顛倒之因,
正法是真實性的等流,聞熏習又是 正法的熏習,所以雖是世間的,卻能引發真實性的無分別智,復能悟入諸 法的真實性。

本論但建立新熏,不說本有。

2.2.2.6.1.2.2 所依
 

妄心派以妄識為中心的,這又以妄識的細心賴耶為主體,賴耶與妄染的種子無異無雜(也有不一義),
而清淨種子卻寄於其中,不就是賴耶, 也不離賴耶,說它是非一非異。

2.2.2.6.1.2.3 品類
2.2.2.6.1.2.4 體性與作用
 

本論的定義:『內種必由熏習而有』
種子從熏習而有,熏習的定義,是『俱生俱滅,帶彼能生因性』。

真諦說解性賴耶是清淨法界,是每個眾生的如來藏性,故聞熏習,初為世間 ,雖依賴耶,
實際就內與法界相應的。其聞熏習與解性和合,或轉依的時候,雜染熏習依於賴耶,清淨法界是以無漏界為依的。

2.2.2.6.2 約滅定識辨
2.2.2.6.2.1 正辨滅定識非賴耶不成
 

唯識家認為總異熟果是建立在果報識上的,所以不許異熟識可斷。

一切定無前五識  滅定無意識

身口意三行,對於身口意,有遍有不遍,遍行的滅了,法必定隨滅;不是遍行的滅了,法可以仍然存在。

賴耶是異熟無記

2.2.2.6.2.2 附論色心無間生為種不成P157
 

「如前」破二念不俱有等,「已說」它無熏習的可能了。

凡是熏習,與能熏必須同時相應。經部師既然「二念{P101-8}」前後「不俱有」,
在所熏四義中,就缺了能熏所熏和合相應的條件,所以也不成熏習了。

「又從無色」界沒,生欲色界的 時候,色法久已斷滅,現在色法的生起,以什麼為種呢?
又有從「無想天沒 」,或從「滅定等出」,心法在無想天及二無心定中,也久已斷滅,
現在心法的生起,又以什麼為因呢?若許有阿賴耶識,攝持色心的種子,就沒有這樣的過失。

2.2.2.7 結成賴耶
2.2.2.8 別釋轉依非賴耶不成
 

這轉依,本是說轉去雜染 依的有漏界,使它徹底的不存在,轉得最清淨依的無漏法界,
所以這轉依的寂滅,不但說捨染,還是說因捨雜染而顯現的清淨──大般涅槃。

不立賴耶,對治道生起時,不能安立因果的差別。如果建立阿賴耶,在初地無漏現起時,
未嘗不斷雜染的種現,不過不是永斷而已。

若許無漏種/無漏體為轉依,不能成立!
如不立賴耶,那末在一念淨心現前時,根本就沒有雜染種子與識體,可為對治的所治,可使它轉有成無。
既無有彼二者(有漏種/有漏體)滅無的意義,說為「轉依」,是決定「不應理」的!

2.2.3 成立賴耶差別
2.2.3.1 總標
賴耶是一味的 ,它的種種差別相,是根據現實推論所得。賴耶的差別,就是種 子作用的差別。

2.2.3.2 三種差別
 

差別雖有三種,其實就是一個名言熏習,不過據某一點 的特殊意義,又分別建立而已。 

顯境表義二種名言,發生相互密切的關係,因言語傳 達而引生思想,因思想而吐為言語。

一切如幻行相,皆是名言,這在唯識學的成立上,有極端重要的地位。 

2.2.3.3 四種差別
2.2.3.3.1 總標
2.2.3.3.2 引發差別
2.2.3.3.3 異熟差別
2.2.3.3.4 緣相差別
2.2.3.3.5 相貌差別
2.2.3.3.5.1 總標
2.2.3.3.5.2 共不共相與有受生無受生相
 

屬於有情的,我們覺得它一一有情各各不同,這就叫不共相;不屬於有情的,就是共相。
共相既不攝為有情的自體,就是不生覺受的東西,所以共相種,「即是無受生種子」;
不共相既攝為有情的自體,它的種子,「即是有受生種子」。共不共相的分別 ,主要是在有沒有覺受。 

某一有情的無漏道「對治生時」,他個人的「不共相」是「所對治」的對象,漸漸的損減到盡「滅」。
但器世間的「共相」,「為他」沒有現起無漏有情的「分別所持」,所以不因一人的對治道起,而整個器世間滅去。

2.2.3.3.5.3 麤重輕安相
2.2.3.3.5.4 有無受盡相
2.2.3.3.5.5 譬喻相
2.2.3.3.5.6 具足不具足相
2.2.4 辨賴耶是無覆性
 

「由異熟果無覆無記」,才能「與善不善,互不相違」。「善與不善」是「互相違」的。
若「異熟果是善」的,就不能依之而起不善,如果永遠是善,「雜 染」流轉就不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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