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

『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 [回總目次][讀取下頁] [讀取前頁]


第三章 本生•譬喻•因緣之流傳

第一節 與佛菩薩有關的聖典

 第一項 九(十二)分教的次第成立

  菩薩發心、修行、成佛,是大乘法的主要內容。「本生」ja^taka、「譬喻」avada^na 、「因緣」nida^na,這三部聖典,就是大乘思想的主要來源。

  佛法的早期聖典,不外乎法dharma與毘尼vinaya。法是義理的,定慧修證的;毘 尼是戒律的,僧團的制度。原始結集的「法」的內容,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為四部『 阿含』A^gama;四『阿含』以外,別有『雜藏』。銅鍱部Ta^mras/a^t!i^ya分五部,在與 四『阿含』相當的『相應部』、『中部』、『長部』、『增支部』以外,還有『小部』。Khud-daka 是小、雜碎的意義,與說一切有部的『雜藏』相當。這一部分,或屬於「法」──經藏, 或編集在經藏以外,固然是部派不同,也有重要的意義在內。如依四『阿含經』及『律藏』,對 [P110] 大乘思想的淵源,不能充分明了。如依佛法的另一分類,九分教或十二分教(或譯「十二部經」 ),十二分教中「本生」、「譬喻」、「因緣」等部,理解其意義與成立過程,對大乘思想的淵 源,相信會容易明白得多!

  九分教是:修多羅su^tra、祇夜geya、記說vya^karan!a、伽陀ga^tha^、優陀 那uda^na、本事itivr!ttakaitivuttaka(,或譯為如是語)、本生、方廣vaipulyavedalla,或譯為有明)、未曾有法adbhuta-dharma。再加上譬喻、因緣、論議upades/a ,就成十二分教。九分教與十二分教,名目與先後次第,九分與十二分的關係,古今來有很多 異說。這裡不加論述,只依我研究的結論,作簡略的說明(1)

  釋尊入涅槃後,弟子們為了佛法的住持不失,發起結集,即王舍城Ra^jagr!ha結集。當 時是法與律分別的結集,而內容都分為二部:「修多羅」、「祇夜」。法義方面,有關蘊、處、 緣起等法,隨類編集,名為「相應」。為了憶持便利,文體非常精簡,依文體──長行散說而名 為「修多羅」(經)。這些集成的經,十事編為一偈,以便於誦持。這些結集偈,也依文體而名 為「祇夜」。其後,又編集通俗化的偈頌(八眾誦),附入結集偈,通名為「祇夜」。這是原始 集法的二大部。律制方面,也分為二部分:佛制的成文法──學處s/iks!a^pada,隨類編集, 稱為波羅提木叉pra^timoks!a的,是「修多羅」。有關僧伽規制,如受戒、布薩等項目,集為 [P111] 「隨順法偈」,是律部的「祇夜」,為後代摩得勒伽ma^t!rka^及犍度khandha部的根源。 o是原始結集的內容,為後代結集者論定是否佛法的準繩。

  佛法在開展中。偈頌方面,不斷的傳出,有些是邊地佛教所傳來的。依性質,或名「優陀那 」──自說,或名「伽陀」。起初,這些都曾總稱為「祇夜」,後來傳出的多了,才分別的成為 不同的二部。長行方面,或是新的傳出;或是弟子們對固有教義的分別、問答;或是為了適應一 般在家弟子所作的教化。這些「弟子所說」、「如來所說」,名為「記說」。記說,形式是分別 與問答;內容著重在對於深隱的事相與義理,所作顯了的、明確的決定說。上來的「修多羅」、 「祇夜」、「記說」──三分,綜合起來,就與『雜阿含經』──『相應部』的內容相當。上來 五種分教,是依文體而分別的,成立比較早。不久,又有不同的分教傳出。法義方面,或依增一 法而編集佛說,沒有說明是為誰說的,在那裡說的,而只是佛為比丘說,名為「本事」(或作「 如是語」)。或繼承「記說」的風格,作更廣的分別,更廣的問答,也重於深義的闡揚,名為「 方廣」(或作「有明」)。此外,還有有關過去生中的事。或「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 、說事」的(2),也名為「本事」。本事或譯作無本起,就是不知道在那裡說,為誰說,而只是傳 說過去如此。又有為了說明現在,舉出過去生中,曾有過類似的事情。最後結論說:過去的某某 ,就是釋尊自己或弟子們。這樣的宣說過去生中事,名為「本生」。「本事」與「本生」,都是 [P112] 有關於過去生的事。又有佛與大弟子,所有特殊的、希有的功德,名為「甚希有事」。後四分, 是依內容而分別的。「本事」、「本生」、「甚希有事」,都是些事實的傳說。

  佛滅一世紀,聖典已綜合為「九分教」。九分教,不只是文體與性質的分別,在當時是確有 不同部類的。應該是第二結集的事吧!原始的「修多羅」、「祇夜」、「記說」──三分,已集 為『相應部』。三分的後起部分,及「本事」、「方廣」等,分別的編為『中部』、『長部』、 『增支部』。「祇夜」,被解說為重頌;「優陀那」與「伽陀」等偈頌,極大多數沒有被編集進 去。律制方面,『波羅提木叉經』有了分別解說,與「記說」的地位相當。『摩得勒伽』成立了 ,但還沒有進一步的分類編集,成為犍度等別部。律典的集成,比經典要遲些。在當時,有九分 教的部類,但還沒有「譬喻」、「因緣」、「論議」。這不是說沒有這樣性質的經典,而是還沒 有集成不同的部類。如『長部』的Maha^pada^nasuttanta──『大譬喻經』,就是「譬喻」。漢 譯『長阿含經』作『大本經』,而經上說:「此是諸佛本末因緣。……佛說此大因緣經」(3),那 是「譬喻」(本末)而又是「因緣」了。銅鍱部是但立九分教的,但『小部』中有『譬喻』集; 在『本生』前有『因緣』;『義釋』就是「論議」。其實早期的「論議」,如Maha^padesana, 已被編入『增支部』了(4)。所以在九分教以上,加「譬喻」等三分,成為十二分教,並非新起的 ,而只是部派間分類的不同。後三分中,「譬喻」與「因緣」,都是傳說的事實。 [P113]
註【17-001】詳見拙著『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八章至十二章)。
註【17-002】『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註【17-003】『長阿含經』卷一『大本經』(大正一•一0下)。
註【17-004】『增支部』「四集」(南傳一八•二九三──二九七)。

  

 第二項 本事•本生•譬喻•因緣

  十二分教中敘事的部分──「本事」itivr!ttaka、「本生」ja^taka、「譬喻」 avada^na、「因緣」nida^na,都與佛及菩薩道有關,「本生」與「譬喻」的關係更大。

  「本事」:敘事而稱為「本事」的,是「自昔展轉傳來」的過去事。如『阿毘達磨大毘婆沙 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說:

   「本事云何?謂諸經中宣說前際所見聞事。如說:過去有大王都,名有香茅,王名善見。 過去有佛,名毘缽尸,為諸弟子說如是法。過去有佛,名……迦葉波,為諸弟子說如是法 。如是等」。

  『大毘婆沙論』所說的過去事,有二類:一、印度國族的古代傳說:以香茅城Kus/a^vati 善見王Sudars/ana為例,那末黎努Ren!u與大典尊Maha^govinda(1),堅固念王 [P114] Dr!d!hanemi(2),摩訶毘祇多王Maha^vijita(3),釋迦族S/a^kya與黑族Kan!ha^yana(4),大 天王Maha^deva與尼彌王Nimi(5)等,都應該是「本事」。二、過去佛事:所舉毘婆尸佛 Vipas/yin等七佛為弟子說法,與『大般涅槃經』所說,七佛為弟子說戒經,名伊帝目多迦 (即本事)相合(6)。以此為例,那末尸棄佛S/ikhi弟子事(7),羯句忖那佛Krakucchanda 弟子事(8),都應該是「本事」。「本事」,本為印度民族傳說的佛教化,擴展為更遠的過去佛 事。

  「本生」:音譯為闍多伽、闍陀等。『成實論』說:「闍陀伽者,因現在事說過去事」(9)。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說:

   「本生云何?謂諸經中,宜說過去所經生事,如熊、鹿等諸本生經。如佛因提婆達多,說 五百本生事等」。

  「本生」與「本事」的差別,在「依現在事起諸言論,要由過去事言論究竟」(10)。從現在事 說到過去事,又歸結到過去的某某,就是現在釋尊自己或弟子。「律部」所傳的本生,通於佛及 弟子,或善或惡。「經部」所傳的過去事──傳說的印度先賢或民間故事,一部分被指為釋尊的 前生。如大典尊,「我其時為大典尊婆羅門」(11)。大善見王Maha^sudars/ana,「我憶六度埋 舍利於此。而(善見)王住轉輪王法,……第七埋舍利於此。如來(今者)第八埋舍利於此」(12) [P115] 。『中部』『陶師經』說:「爾時青年Jot!ipa^la,即是我也」(13)。『相應部』說:「我於前生, 為剎帝利灌頂王」(14)。這都是指傳說的過去事,為釋尊的「本生」。「本事」而化為「本生」的 傾向,漢譯的『中阿含經』,極為普遍。如大天王(15),頂生王Ma^ndha^tr!(16),隨藍長者Vela^ma(17) ,阿蘭那長者Araka(18),善眼大師Sunetra(19)等,都說「即是我也」,成為釋尊 的本生。「本事」而轉化為「本生」,起初是為了說明:先賢雖功德勝妙,而終於過去(不究竟 );現在成佛,才得究竟的解脫。融攝印度的先賢盛德,引歸到出世的究竟解脫。也就因此,先 賢的盛德──世間的善業,成為佛過去生中的因行,菩薩道就由此而引發出來。此外,律師所傳 的佛(釋尊)的本生,雖也有王、臣、長者、婆羅門,而平民、鬼神、旁生──鹿、象、鳥等, 也成為釋尊的前生:這是印度民間傳說的佛化。釋尊的「本生」,越傳越多,南方錫蘭所傳的, 『小部』有『本生』集,共五四七則。我國所傳的,如康僧會譯的『六度集經』;支謙譯的『菩 薩本緣經』;竺法護譯的『生經』。但究竟有多少本生,沒有確定的傳說。

  「譬喻」:是梵語阿波陀那的義譯。依『大毘婆沙論』所引──『長譬喻』、『大譬喻』、 『大涅槃譬喻』(20),或解說「譬喻」的原始意義,是光輝的事跡,這是大致可信的。然而,「譬 喻」在北方,通於佛及弟子,也通於善惡。這些「譬喻」,又與業報因緣相結合;「譬喻」與「 因緣」的部類,有些是不容易分別的。如『大譬喻經』,或作『大因緣經』,就是一例。與「因 [P116] 緣」結合的「譬喻」,在當時的通俗弘法,引用來作為事理的證明,所以或譯為「譬喻」、「證 喻」。『大智度論』提到「菩薩譬喻」(21),這是與佛菩薩思想有關的。考銅鍱部所傳,『小部』 有『譬喻』集,都是偈頌,分「佛譬喻」,「辟支佛譬喻」,「長老譬喻」,「長老尼譬喻」。 「佛譬喻」為佛自說的,讚美諸佛國土的莊嚴;末後舉十波羅蜜多,也就是菩薩的大行(22)。「辟 支佛譬喻」(23),是阿難A^nanda說的。「長老譬喻」五四七人(24);「長老尼譬喻」四0人(25)。 這是聲聞聖者,自己說在往昔生中,見佛或辟支佛等,怎樣的布施、修行。從此,多生中受人天 的福報,最後於釋尊的佛法中出家,得究竟的解脫。據此來觀察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 的傳說,在『根有律藥事』中,雖次第略有紊亂,而確有內容相同的部分。『藥事』這一部分, 可分二大章:一、佛說往昔生中,求無上正覺的廣大因行。又分二段:先是長行,從頂生王到陶 輪師止(26)。次是偈頌,與『小部』的「佛譬喻」相當(27)。接著,有氈遮Cin~ca^外道女帶盂謗佛 一節(28),是長行,與上下文都不相連接。就文義而論,這是錯簡,應屬於末後一段。二、佛與五 百弟子到無熱池Anavatapta,自說本起因緣。先說舍利弗S/a^riputra與目犍連 Maha^maudgalya^yana神通的勝劣(29)。次由大迦葉Maha^ka^s/yapa等自說本業,共三十五人,都 是偈頌(30),與『小部』『譬喻』的「長老譬喻」,為同一原型的不同傳承。末後,佛自說往昔的 罪業,現受金鎗、馬麥等報(31)。「菩薩阿波陀那」,就是佛說往昔的菩薩因行部分,這是菩薩思 [P117] 想的重要淵源。

  「因緣」:一般的說,佛的說法與制戒,都是有因緣的──為誰說法,為誰制戒。然原始結 集,但直述法義與戒條,說法與制戒的因緣,是在傳授時說明而流傳下來的。這樣的因緣,是沒 有特殊部類的。有些偈頌(說法),不知道是怎樣說的,於是有因緣。如「義品因緣」,即漢譯 『義足經』的長行。如『小部』『波羅衍那品』(『彼岸道品』),在正說一六章以前,有「序 偈」(32);『小部』『那羅迦經』,也有「序偈」(33)。這是說法──偈頌的「因緣」。律部中,分 別說部系Vibhajyava^din中,迦葉維師Ka^s/yapi^ya稱佛傳為『佛往因緣』;尼沙塞 師Mahi^s/a^saka稱為『毘尼藏根本』(34)。分別說部系的佛傳,是淵源於律藏而別組織的。『 銅鍱律』從釋尊成佛說起,度五比丘,攝化出家眾,「善來受具」,「三歸受具」。度三迦葉、 舍利弗、目犍連,在王舍城制立白四羯磨的「十眾受具」(35)。『五分律』從釋迦族遷移到雪山下 說起(36);『四分律』從劫初眾所舉王說起,都說到「十眾受具」止(37)。這是建立僧伽的「因緣」。 說一切有部律,著重於破僧的「因緣」。從(眾許王或)佛誕生說起,到迦毘羅Kapilavastu 度釋種及提婆達多Devadatta止,為後來破僧的「因緣」(38)。所以『根有律破僧事』,前九 卷就是佛傳。大眾部Maha^sa^m!ghika的佛傳,名為『大事』,也從律藏中別出。這樣,佛的 傳記,是出於律的(建僧或破僧)「因緣」,而發展編集所成的。南傳『小部』的『本生』,前 [P118] 有「因緣」nida^na,分「遠因緣」、「次遠因緣」、「近因緣」。從然燈佛Di^pam!kara 時受記說起,到成佛,轉法輪,回祖國化度,成立祇園Jetavana(39)。在祇園說『本生』, 所以這是本生的「因緣」。律中的「因緣」,與「本生因緣」,都是佛的傳記。在佛傳中,發現 佛陀超越世間的偉大。

  
註【18-001】『長部』(一九)『大典尊經』(南傳七•二四四──二六八)。
註【18-002】『長部』(二六)『轉輪聖王師子吼經』(南傳八•七四──八0)。
註【18-003】『長部』(五)『究羅檀頭經』(南傳六•一九七──二0九)。
註【18-004】『長部』(三)『阿摩晝經』(南傳六•一三七──一三九、一四二──一四四)。
註【18-005】『中部』(八三)『大天林經』(南傳一一上•一00──一0八)。
註【18-006】『大般涅槃經』卷一五(大正一二•四五一下──四五二上)。
註【18-007】『相應部』「梵天相應」(南傅一二•二六三──二六六)。
註【18-008】『中部』(五0)『魔訶責經』(南傳一0•七四──八一)。
註【18-009】『成實論』卷一(大正三二•二四五上)。
註【18-010】『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註【18-011】『長部』(一九)『大典尊經』(南傳七•二六八)。
註【18-012】『長部』(七)『大善見王經』(南傳七•二0一)。 [P119]
註【18-013】『中部』(八一)『陶師經』(南傳一一上•七二)。
註【18-014】『相應部』「蘊相應」(南傳一四•二二六)。
註【18-015】『中阿含經』卷一四(大正一•五一五上)。
註【18-016】『中阿含經』卷一一(大正一•四九五下)。
註【18-017】『中阿含經』卷三九(大正一•六七八上)。
註【18-018】『中阿含經』卷四0(大正一•六八四上)。
註【18-019】『中阿含經』卷二(大正一•四二九中)。
註【18-020】『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
註【18-021】『大智度論』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七中)。
註【18-022】『譬喻』「佛譬喻」(南傳二六•一──一0)。
註【18-023】『譬喻』「辟支佛譬喻」「南傳二六•─二──二七)。
註【18-024】『譬喻』「長老譬喻」(南傳二六•二八──二七•三五四)。
註【18-025】『譬喻』「長老尼譬喻」(南傳二七•三五七──五一四)。
註【18-026】『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藥事』卷一二──一五(大正二四•五六中──七三下)。
註【18-027】『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藥事』卷一五(大正二四•七三下──七五下)。
註【18-028】『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藥事』卷一六(大正二四•七六上──中)。 [P120]
註【18-029】『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藥事』卷一六(大正二四•七六下──七八上)。
註【18-030】『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藥事』卷一六──一八(大正二四•七八上──九四上)。
註【18-031】『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藥事』卷一八(大正二四•九四上──九七上)。
註【18-032】『小部』『經集』『彼岸道品』(南傅二四•三七0──三八六)。
註【18-033】『小部』『經集』『大品』(南傳二四•二五八──二六三)。
註【18-034】『佛本行集經』卷六0(大正三•九三二上)。
註【18-035】『銅鍱律』『大品』(南傳三•一──九九)。
註【18-036】『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五──一六(大正二二•一0一上──一一一中)。
註【18-037】『四分律』卷三一──三三(大正二二•七七九上──七九九下)。
註【18-038】『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一──一0(大正二四•九九上──一四七中)。
註【18-039】『本生』「因緣」(南傳二八•一──二0三)。

  

 第三項 傳說──印度民族德行的精華

  十二分教中,與佛菩薩有關部分,現在可以考見的聖典,上面已約略說到。然古代部派眾多 ,不同部派的聖典,不曾保存下來的,當然很多。所以依此僅有的資料,不能充分理解大乘思想 的形成過程,只能說發現其淵源而已。 [P121]

  「本事」itivr!ttaka、「本生」ja^taka、「譬喻」avada^na、「因緣」nida^na ,有關釋尊過去生中的事跡,多少是可以相通的。過去生中事──「本事」,如解說為釋尊的過 去事,那「本事」就成為「本生」了。「譬喻」是賢聖的光輝事跡;屬於釋尊的「譬喻」,從過 去到現在,都是「譬喻」。釋尊過去生中的「譬喻」,就與「本生」、「本事」相通。「因緣」 的含義極廣,約某人某事說,就與「譬喻」沒有多大的差別。如「因緣」而說到釋尊過去生中事 ,也就與「本事」、「本生」的內容相通。在後代,這些都是用來作為通俗教化的資料,或稱為 「譬喻」,或稱為「因緣」,都是一樣的。所以日本編集的『大正藏』,泛稱這些為「本緣部」 ,倒是個適當的名詞!

  第二結集時,經部已集成四『阿含』A^^gama;當時的「本事」、「本生」、「譬喻」, 已編集在內。律部已集成「經分別」Suttavibhan%ga;「犍度」khandha的母體──「 摩得勒伽」ma^t!rka^,也已部分集錄,裡面也有少數「譬喻」與「本生」。此後,有關釋尊 的「本事」(又「本生」化了)、「本生」、「譬喻」,更多的流傳出來。後來傳出的,『根本 說一切有部毘奈耶』,曾廣泛的編集進去。『大智度論』卷一00(大正二五•七五六下)說:

   「毘尼……有二分:一者,摩偷羅國毘尼,含阿波陀那、本生,有八十部。二者,罽賓國 毘尼,除卻本生,阿波陀那,但取要用,作十部」。 [P122]

  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有二部律,就是『十誦律』與『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 『根有律』包含了很多的阿波陀那(「譬喻」)與「本生」,『十誦律』卻少得多。如『根有律 』的「菩薩譬喻」,『十誦律』就沒有。『十誦律』近於早期的說一切有部律;早於『根有律』 ,而不是從『根有律』節略出來的。「本生」、「譬喻」,銅鍱部Ta^mras/a^t!i^ya集在『小 部』中。但覺音Buddhaghos!aSuman%galavila^sini^(『長部』注『吉祥悅意』)說:長部 師Di^ghabha^n!aka的『小部』,是沒有『譬喻』、『佛種姓』、『行藏』的(1)。『佛種姓』 Buddhavam!s/a是過去佛史。『行藏』Cariya^pit!aka是敘述菩薩的大行,這都是佛與菩 薩的事。『十誦律』沒有,長部師不集在『小部』內,可見成立要遲一些。早期的集在經、律以 內,後起的或編在律中,或編在經──『小部』中,或散在經、律以外。散在經、律以外,不是 沒有這些「本生」、「譬喻」、「因緣」,而是沒有取得與經、律的同等地位,因為這只是傳說 如此。『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一(大正二三•五0九中)說:

   「凡是本生、因緣,不可依也。此中說者,非是修多羅,非是毘尼,不可以定義」。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八三(大正二七•九一六中)也說:

   「然燈佛本事,當云何通?答:此不必須通。所以者何?此非素怛纜、毘奈耶、阿毘達磨 所說,但是傳說;諸傳所說,或然不然」。 [P123]

  釋尊前生,遇到然燈Di^pam!kara如來,蒙授記未來作佛,號釋迦牟尼S/a^kyamuni 這是部派間公認的「本生」。但這是傳說,傳說是可能誤傳的,所以說「或然(或)不然」。說 一切有部以為:這類「本生」、「譬喻」、「因緣」,是傳說,所以不在三藏以內(然燈佛「本 生」,『四分律』攝在律內)。傳說是可能誤傳的,所以不能引用為佛法的定量(準繩)。從「 本生」、「譬喻」等的傳說性來說,說一切有部的見地,是富有理性而不是輕率的信賴傳說。

  在現有的聖典中,這些傳說──「本事」、「本生」、「譬喻」、「因緣」,都敘述得明白 :在那裡說,為什麼人說。其實,這是假設的,並非實際如此。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 』卷二五(大正二四•三二八下)說:

   「當來之世,人多健忘,念力寡少,不知世尊於何方域城邑聚落,說何經典?……若說昔 日因緣之事,當說何處?應云婆羅斯,王名梵授,長者名相續,鄔波斯迦名長淨:隨時 稱說」。

  「昔日因緣之事」,就是過去生中事。這些傳說,雖傳說中可能有誤,但當時都推為佛說的 。在婆羅Va^ra^n!asi^說,為梵授王Brahmadatta等說,都是假設的。婆羅斯,在釋 尊以前,早就是印度的宗教聖地;梵授王是傳說中的印度名王。所以說過去因緣事,不妨說在婆 羅斯,為梵授王等說。這如不知制戒因緣,說是六群比丘,或其中一人,總是不會不合的一樣 [P124] 。所以這些人名、地名,都是假設的代表人物,不能就此以為是真實的。關於過去生中的傳說, 說一切有部保留下這些意見,比起其他部派,的確是高明一著!有關釋尊過去生中的傳說,自佛 涅槃後,特別是第二結集(佛滅一世紀)後,更多的傳說出來。這是過去事,在佛教徒的心目中 ,除了釋尊,還有誰能知道呢?雖然來歷不明,傳說也不一定正確,不一定一致,但不能不承認 是佛說:這是部派佛教的一般意見。釋尊在世時,弟子們只是承受佛的教誨而努力修學。釋尊的 現生事──誕生、出家、修行、成佛、轉法輪、入涅槃,當然會傳說於人間。過去生中事,大概 是不會去多考慮的。但是涅槃以後,由於誠摯的懷念戀慕,在佛陀遺體、遺物、遺跡的崇敬供養 中,釋尊的崇高偉大,超越於一般聲聞弟子,漸深深的感覺出來。傳說阿育王As/oka時,大 天Maha^deva的唱道五事,一部分正是佛與聲聞平等說的批判(2)。佛是無師自悟的,智慧與 能力,一切都不是弟子們可及的。為什麼呢?在生死流轉相續的信念,因果的原理下,惟有釋尊 在過去生中,累積功德,勝過弟子們,所以成佛而究竟解脫時,才會優缽曇花那樣的偶然出現, 超過弟子們所有的功德。佛的功德勝過聲聞弟子,佛在前生的修行也勝過聲聞弟子,這也是各部 派所公認的。佛教界存有這樣的共同心理,於是不自覺的傳出了釋尊過去生中的修行事跡,可敬 可頌,可歌可泣的偉大行為。這裡面,或是印度古代的名王、名臣、婆羅門、出家仙人等所有的 「至德盛業」;或是印度民間傳說的平民、鬼神、鳥獸的故事,表示出難能可貴的德行(也許是 [P125] 從神話來的;可能還有波斯、希臘等成分)。這些而傳說為釋尊過去生中的大行,等於綜集了印 度民族德行,民族精神的心髓,通過佛法的理念,而表現為崇尚完美的德行。惟有這樣的完人, 才能成為超越世間一切眾生的佛,成為圓滿究竟的佛。所以這些傳說,是佛教界共同意識的表現 ,表達出成佛應有的偉大因行。這樣的偉大因行,不只是個人的解脫,是遍及世間,世間的一切 善行,都是佛法。

  
註【19-001】Saman%galavila^sini^I.P.15
註【19-002】五事中的「無知」、「猶豫」,說明聲聞聖者的煩惱不盡,即表示佛的超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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