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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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編 壇經附錄

  

一──

 一

  大師往曹(1)溪山,韶、廣二州行化,四十餘年。若論門人, 僧之與俗,三五千人說不盡。

  

 二

  若論宗旨(2),傳授『壇經』,以此為依(3)約;若不得『壇經』, 即無稟受。須知法處、年月日、姓(4)名,遞(5)相付囑。無『壇經』稟承, 非南宗弟(6)子也。未得稟承者,雖說頓教法,未知根本,終 (7)不免諍。但 得法者,只勸修行。諍是勝負之心,與道違背〔傳〕。

  

 三

  世人盡傳南宗能,北宗(8)秀,未知根本事由。且秀禪師於南荊府當 (9)陽縣玉泉寺,住持(10)修行;慧能大師於韶州城東三十五里曹[卍]溪山住。 法即一宗,人有南北(11),因此便立南北。何以漸頓?法即一種,見有遲疾, 見遲即漸,見疾即頓。法無漸頓,人有利鈍,故名漸頓。 [P461]

 四

神秀師常見人說,慧能法疾直指(12)路。秀師遂喚(13)門人僧志誠 曰:汝聰明多智!汝與吾至曹[卍]溪山,到慧能所禮拜。但聽,莫言我使汝來!所 聽意旨,記起卻來與吾說,看慧能見解與吾誰疾遲!汝第(14)一早來,勿令吾 怪!

 五

  志誠奉使歡喜,遂半月中間,即至曹[卍]溪山。見慧能和尚,禮拜入即聽 ,不言來處。志誠(15)聞法,言下便悟,即契本心。起立即禮拜,白(16)言 :和尚!弟子從玉泉寺來。秀師處不得(17)契悟,聞和尚說,便契本心。和尚 慈悲,願當教(18)示!

 六

  慧能大師曰:汝從彼(19)來,應是細(20)作。志誠曰:未說時即是 ,說了即不(21)是。六祖言:煩惱即是菩提,亦復如是〔附〕。

  

 七

  大師謂志誠曰:吾聞汝(22)禪師教人,唯傳戒定慧;汝[卍]和尚教人戒 定慧如何,當為吾說!志誠[卍]曰:秀和尚言戒定慧,諸惡不作名為戒,諸善奉行 名為慧,自淨其意名為定,此即名為戒定慧。彼作如是說,不知和尚所見如何? [P462]

 八

  慧能和尚答曰:此說不可思議,慧能所見有別。志誠[卍]問:何以別?慧 能答曰:見有遲疾。志誠[卍]請和尚說所見戒定慧〔附〕。

  

 九

  大師言:汝(23)聽吾(24)說,看吾[卍]所見處。心地無非(25),自 性(26)(27)戒;心地無亂,自性[卍]是(28)定;心地無癡,自性[卍]是慧。

  

 一0

  能大師言:汝戒定慧,勸小根之(29)人;吾戒定慧,勸上根(30) 人。得悟自性(31),亦不立戒定慧。志誠[卍]言:請大師說不立如何?大師言: 自性[卍]無非、無亂、無癡,念念般若觀照,當離法相,有何可立?自性[卍]頓修, 立有漸次,所(32)以不立。志誠禮拜,便不離曹[卍]溪山,即為門人,不離大師 左右。

  
註【19-001】「曹」,「原本」作「漕」,依「明本」改。
註【19-002】「旨」,「原本」作「指」,今改。
註【19-003】「依」,「原本」作「衣」,今改。
註【19-004】「姓」,「原本」作「性」,今改。
註【19-005】「遞」,「原本」作「遍」,今改。 [P463]
註【19-006】「弟」,「原本」作「定」,今改。
註【19-007】「終」,「原本」作「修」,今改。
註【19-008】「北宗」,「原本」作「比」,今改補。
註【19-009】「當」,「原本」作「堂」,今改。
註【19-010】「持」,「原本」作「時」,今改。
註【19-011】「北」,「原本」作「比」,依「明本」改。
註【19-012】「指」,「原本」作「旨」,今改。
註【19-013】「喚」,「原本」作「換」,今改。
註【19-014】「第」,「原本」作「弟」,今改。
註【19-015】「誠」,「原本」作「城」,依「明本」改。
註【19-016】「白」,「原本」作「自」,今改。
註【19-017】「得」,「原本」作「德」,今改。
註【19-018】「教」,「原本」作「散」,依「明本」改。
註【19-019】「彼」,「原本」作「被」,今改。
註【19-020】「細」,「原本」作「紬」,依「明本」改。
註【19-021】「了即不」,「原本」作「乃了即」,今改。「明本」作「了不」。
註【19-022】「汝」,「原本」作「與」,依「明本」改。 [P464]
註【19-023】「汝」上,「原本」有「如」字,今刪。
註【19-024】「吾」,「原本」作「悟」,依「明本」改。
註【19-025】「非」上,「原本」有「疑」字,依「明本」刪。
註【19-026】「性」,「原本」作「姓」,依「明本」改。
註【19-027】「是」,「原本」缺,今補。
註【19-028】「自性是」,「原本」作「是自性」,今依上下文改正。
註【19-029】「之」,「原本」作「諸」,今改。
註【19-030】「根」,「原本」缺,今補。
註【19-031】「悟自性」,「原本」作「吾自」,依「明本」改補。
註【19-032】「次所」,「原本」作「此契」,依「明本」改。

  

二──

 一

  又有一僧,名法達,常誦『法華經』七年,心迷不知正法之處。 經上有疑,大師智慧廣大,願為除(1)疑!大師言:法即甚達,汝心不達。經 上無疑(2),汝心自邪而求正法。吾心正定,即是持經。吾一生已來,不識文 字,汝將『法華經』,對吾讀一遍,吾聞即知(3)。法達取經到,對大師讀一 遍。 [P465]

 二

  六祖聞(4)已,即識佛意。便與(5)法達說『法華經』。六祖言:法 達!『法華經』無多語,七卷經盡是譬喻因(6)緣。如來廣說三乘,只為世人 根鈍。經文分(7)明,無有餘乘,唯一佛乘〔附〕。

  

 三

  大師言(8):法達!汝聽一佛乘,莫求二佛乘,迷卻汝性(9) 。經中 何處是一佛乘?汝與說經云:諸佛世尊,唯以(10)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 [已上十六字(11)是正法]法,如何解?此法如何修?汝聽吾說。

  

 四

  人心不思,本源空寂,離卻邪見,即一大事(12)因緣。內外不迷,即 離兩邊。外迷著(13)相,內迷著空;於相離相,於空離空,即是不(14)迷。 悟(15)此法,一念心開,出現於世。心開何物?開佛知見。佛猶如覺也,分為 四門:開覺知見,示覺知見,悟覺知見,入覺知見。開示悟入上一處入,即覺知 見,見自本性,即得出世。

  

 五

  大師言:法達!吾(16)常願一切世人心地,常自開佛知見,莫開眾生 知見。世人心愚迷造惡,自開眾生知見;世人心正,起智慧觀照,自開佛知(17) [P466] 見。莫開眾生知[卍]見,開佛知[卍]見即出世。大師言:法達!此是『法華(18) 經』一乘法,向下分三,為迷(19)人故;汝但依(20)一佛乘。

  

 六

  大師言:法達!心行轉『法華』,不行『法華』轉。心正轉『法華』, 心邪(21)『法華』轉。開佛知[卍]見轉『法華』,開眾生知[卍]見被『法華』轉。 大師言:努力依法修行,即是轉經。

  

 七

  法達一聞,言下大悟,涕淚悲泣白(22)言:和尚!實未曾(23)轉『 法華』,七年被『法華』轉;已後轉『法華』,念念修行佛行。大師言:即佛行 是佛。其時聽者(24),無不悟入(25)

  
註【20-001】「除」,「原本」作「時」,今改。
註【20-002】「疑」,「原本」作「癡」,依「明本」改。
註【20-003】「聞即知」,「原本」作「問即之」,今改。
註【20-004】「聞」,「原本」作「問」,今改。
註【20-005】「與」,「原本」作「汝」,今改。
註【20-006】「因」,「原本」作「內」,依「明本」改。 [P467]
註【20-007】「文分」,「原本」作「聞公」,今改。
註【20-008】「言」,「原本」脫落,今補。
註【20-009】「性」,「原本」作「聖」,今改。
註【20-010】「以」,「原本」作「汝」,依『法華經』改。
註【20-011】「字」,「原本」作「家」,今改。
註【20-012】「事」,「原本」作「是」,今改。
註【20-013】「著」,「原本」作「看」,依「明本」改。
註【20-014】「不」下,「原本」有「空」字,今刪。
註【20-015】「悟」,「原本」作「吾」,今改。
註【20-016】「吾」,「原本」作「悟」,今改。
註【20-017】「知」,「原本」作「智」,依「明本」改。
註【20-018】「華」,「原本」作「達」,今改。
註【20-019】「迷」,「原本」作「名」,今改。
註【20-020】「依」,「原本」作「於」,今改。
註【20-021】「邪」,「原本」作「耶」,今改。
註【20-022】「白」,「原本」作「自」,今改。
註【20-023】「曾」,「原本」作「僧」,依「明本」改。 [P468]
註【20-024】「者」,「原本」作「入」,今改。
註【20-025】「入」,「原本」作「者」,今改。

  

三──

 一

  時有一僧,名智常,來曹(1)溪山,禮拜和尚,問(2)四乘法 義。智常問[卍]和尚曰:佛說三乘,又言最上乘,弟子不解,望為教(3)示!慧能 大師曰:汝自身心見,莫著外法相。元無四乘法,人心(4)量四等,法有四乘 。見聞讀誦是小乘;悟解義是中乘;依(5)法修行是大乘;萬法盡通,萬行(6) 俱備,一切無離,但離法相,住(7)無所得(8),是最上乘。乘是(9)行義, 不在口諍。汝須自修,莫問吾(10)也。

  
註【21-001】「曹」,「原本」作「漕」,今改。
註【21-002】「問」,「原本」作「聞」,依「明本」改。
註【21-003】「教」,「原本」作「敬」,依「明本」改。
註【21-004】「量」上,「原本」有「不」字,今刪。
註【21-005】「依」,「原本」作「衣」,依「明本」改。
註【21-006】「行」,「原本」作「幸」,今改。 [P469]
註【21-007】「住」,「原本」作「作」,今改。
註【21-008】「得」,「原本」作「德」,依「明本」改。
註【21-009】「是」下,「原本」衍「最上」二字,依「明本」刪。
註【21-010】「吾」,「原本」作「悟」,依「明本」改。

  

四──

 一

  又有一僧名神會,南陽人也。至曹(1)溪山禮拜,問言:和尚 坐 (2)禪,見亦不見?大師起,把杖(3)打神會三下,卻問神會:吾打汝痛不 痛?神會答言:亦痛亦不痛。

  

 二

  六祖言曰:吾亦見亦不見。神會又問大師:何以亦見亦不見?大師言: 吾亦見,常見自過患,故云亦見。亦不見者,不見天地人過患,所以亦不見(4) 也。汝亦痛亦不痛如何?神會答曰:若不痛即同無情木石;若痛即同凡夫(5) ,即起於恨〔附〕。

  

 三

  大師言:神會!向前見不見是兩邊,痛不痛(6)是生滅。汝自性且不 見,敢來弄人!禮拜,禮拜,更不言。 [P470]

 四

  大師言:汝心迷不見,問善知識覓路;汝(7)心悟自見,依法修行。 汝自迷(8)不見自心,卻來問慧能見否!吾不自知,代汝迷不得;汝若自見, 代不(9)得吾迷。何不自修,問吾見否!神會作禮,便為門人,不離曹[卍]溪山中 ,常在左右。

  
註【22-001】「曹」,「原本」作「漕」,今改。
註【22-002】「坐」,「原本」作「座」,依「明本」改。
註【22-003】「杖」,「原本」缺,依「明本」補。
註【22-004】「亦不見」,「原本」作「亦見亦不」,依「明本」改正。
註【22-005】「夫」,「原本」缺,依「明本」補。
註【22-006】「不痛」,「原本」脫落,依「明本」補。
註【22-007】「汝」,「原本」作「以」,依「明本」改。
註【22-008】「迷」,「原本」作「名」,依「明本」改。
註【22-009】「不」,「原本」缺,依「明本」補。

  

五──

 一

  大師遂喚門人,法海、志誠、法達、智常、志通、志徹、志道、 法珍、法如、神會。大師言:汝等拾弟子近前,汝等不同餘人。吾滅度後,汝各 [P471] 為一方頭。

  

 二

  吾教汝說法,不失本宗。舉三(1)科法門,動用(2)三十六對,出沒 即離兩邊。說一切法莫離於性相,若有人問法,出語盡雙,皆取對法(3),來 去相因,究竟二法盡除,更無去處。

  

 三

  三科法門者,陰(4)、界、入。陰[卍]是五陰[卍];界是(5)十八界;入(6) 是十二入。何名五陰[卍]?色陰[卍]、受陰[卍]、想(7)陰[卍]、行陰[卍]、識陰[卍]是。何 名十八界?六塵、六門、六識。何名十二入?外六塵,中六門。何名六塵?色、 聲、香、味、觸(8)、法是。何名六門?眼、耳、鼻、舌、身、意是。法性起 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六門;六塵。自性含萬法,名 為含藏識;思量即轉識。生六識,出六門,見(9)六塵,是三六十八。由自性 邪,起十八邪含;自性正,起(10)十八正含。惡用即眾生,善用即佛。

  

 四

  用由(11)何等?由[卍]自性起有(12)對,外境無情對有五:天與地對 ,日與月對,暗與明對,陰與陽對,水與火對。語言與法相對(13) 有十二對: [P472] 有為無為對(14),有色無色對,有相無相對,有漏無漏對,色與空對,動與靜 (15)對,清與濁對,凡與聖(16)對,僧與俗對,老與少對,大大與小小(17) 對,長與短對(18),高與下對。自性(19)起用對有十九對:邪與正對,癡 與慧對,愚與智對,亂與定對,戒與非對,直與曲(20)對,實與虛對,嶮與平 對,煩惱與菩提對,慈與毒對,悲與害對(21),喜與瞋(22)對,捨與慳對, 進與退對,生與滅對,常與無常對,法身與色身對,化身與報身對,體與用對。 性與相有十九(23)對,言語與法相有十二對,外境無情有(24)五對,(25) 都合成三十六對法也。

  

 五

  此三十六對法,解用通一切經,出入即離兩邊。如何自性起用三十六對 ?共人言語,出外於相(26)離相,入內於空離空。著空即惟長無明(27),著 相惟邪見謗法。直言不用文字,既云不用文字,人(28)不合言語,言語即是文 字。自性上說空,正是(29)語言。本性不空,迷人(30)自惑語言際(31)故 。暗不自暗,以明[卍]故暗,以明變暗,以暗現明,來去相因,三十六對亦復如是 [P473]

  

 六

  大師言:十弟子!已後傳法,遞(32)相教授一卷『壇(33) 經』,不 失本宗。不稟受『壇經』,非我宗旨。如今得了,遞[卍]代流行。得遇『壇經』者 ,如見吾親授。拾僧得教授已,寫為『壇經』,遞[卍]代流行,得者必當見性〔傳〕 。

  
註【23-001】「三」,「原本」脫落,依「明本」補。
註【23-002】「用」,「原本」缺,依「明本」補。
註【23-003】「對法」,「原本」作「法對」,依「明本」改正。
註【23-004】「陰」,「原本」作「蔭」,依「明本」改。
註【23-005】「是」,「原本」缺,今補。
註【23-006】「入」,「原本」缺,今補。
註【23-007】「想」,「原本」作「相」,依「明本」改。
註【23-008】「味觸」,「原本」作「未獨」,依「明本」改。
註【23-009】「見」,「原本」缺,依「明本」改。
註【23-010】「正起」,「原本」缺,依「明本」補。 [P474]
註【23-011】「由」,「原本」作「油」,依「明本」改。
註【23-012】「有」,「原本」缺,依「明本」補。
註【23-013】「語言與法相對」,「原本」作「語與言對,法與相對」,依「明本」改正 。
註【23-014】「對」,「原本」缺,今補。
註【23-015】「靜」,「原本」作「淨」,依「明本」改。
註【23-016】「聖」,「原本」作「性」,依「明本」改。
註【23-017】「小小」,「原本」作「少少」,依「明本」改。
註【23-018】「長與短對」,「明本」在第三類。今本共十三對,與「十二對」說不合 。疑古本無此長短一對。
註【23-019】「性」下,「原本」有「居」字,依「明本」刪。
註【23-020】「曲」,「原本」作「典」,依「明本」改。
註【23-021】「慈與毒對,悲與害對」,「原本」作「慈與空對」,「空」,即「害」 字之誤,今改。
註【23-022】「瞋」,「原本」作「須」,依「明本」改。
註【23-023】「十九」,「原本」作「清無親」,義不可通,依上分類改。
註【23-024】「外境無情有」,「原本」作「內外境無情有無」,今刪改。 [P475]
註【23-025】「五對」下,「原本」有「三身有三對」一句,文義不合,今刪。
註【23-026】「相」,「原本」缺,今補。
註【23-027】「明」,「原本」作「名」,依「明本」改。
註【23-028】「人」,「原本」作「大」,依「明本」改。
註【23-029】「是」,「原本」缺,今補。
註【23-030】「人」,「原本」缺,今補。
註【23-031】「際」,「原本」作「除」,今改。
註【23-032】「遞」,「原本」作「迎」,今改。
註【23-033】「壇」,「原本」作「檀」,今改。

  

六──

 一

  大師先天二年八月三日滅度,七月八日喚門人告別。大師先(1) 天元(2)年,於新(3)州國恩寺造塔,至先天二年七月告別。

  

 二

  大師言:汝眾近前!吾(4)至八月欲離世間,汝等有疑早問,為汝 (5) 破疑,當令迷者盡使與安樂。吾若去後,無人教汝(6)。法海等眾僧聞已,涕 淚悲泣。

  

 三

  惟有神會不動,亦不悲泣。六祖言:神會小僧,卻得善不善(7)[P476] ,毀譽不動!餘(8)者不得。數年山中更修何道〔傳〕!大師言(9):汝今悲泣, 更憂(10)阿誰?憂吾不知去處在!若不知去處,終不別汝。汝等悲泣,即不知 吾去(11)處;若知去處,即不悲泣。

  

 四

  性(12)無生無滅,無去無來。汝等盡坐(13),吾與汝(14)一偈 ──真假動靜(15)偈,汝[卍]等盡誦取。見此偈意,汝與(16)吾同,於此修行 ,不失宗旨。眾僧禮拜,請大師留偈,敬心受持。

  

 五

  偈曰:

   一切無有真, 不以見於真, 若見於(17)真者, 是見盡非真。 若能自有真, 離假即心真, 自心不離假, 無真何處真! 有情(18)即解動, 無情[卍]即不動, 若修不動行, 同無情不動。 若見真不動, 動上有不動; 不動是不動, 無情無佛種(19)。 能善分別相, 第一義不動, 若悟作此見, 則是真如用, 報諸學道者, 努力須用意, 莫於大乘門, 卻執生死智! [P477] 前頭人相應, 即共論佛語; 若實不相應, 合掌令歡喜(20)。 此教本無諍, 諍即(21)失道意, 執迷諍法門, 自性入生死。

  

 六

  眾僧既聞,識大師意,更不敢諍,依法修行。一時禮拜,即知(22)大 師不久(23)住世。

  
註【24-001】「天」上,「原本」脫「先」字,今補。
註【24-002】「元」,「原本」作「無」,今改。
註【24-003】「新」,「原本」作「[木蕇]」,依「明本」改。
註【24-004】「吾」,「原本」作「五」,依「明本」改。
註【24-005】「汝」,「原本」作「外」,依「明本」改。
註【24-006】「汝」,「原本」作「與」,今改。
註【24-007】「不善」,「原本」脫落,依「明本」補。
註【24-008】「餘」,「原本」作「除」,依「明本」改。
註【24-009】「大師言」,「原本」缺,今補。
註【24-010】「愛」,「原本」作「有」,依「明本」改。
註【24-011】「去」,「原本」缺,依「明本」補。 [P478]
註【24-012】「性」下,「原本」有「聽」字,依「明本」刪。
註【24-013】「坐」,「原本」作「座」,依「明本」改。
註【24-014】「汝」,「原本」作「如」,依「明本」改。
註【24-015】「靜」,「原本」作「淨」,依「明本」改。
註【24-016】「與」,「原本」缺,今補。
註【24-017】「於」,「原本」作「衣」,依「明本」改。
註【24-018】「情」,「原本」作「性」,依「明本」改。
註【24-019】「種」,「原本」作「眾」,依「明本」改。
註【24-020】「歡喜」,「原本」作「勸善」,依「明本」改。
註【24-021】「諍即」,「原本」作「無諍」,依「明本」改。
註【24-022】「知」,「原本」作「之」,依「明本」改。
註【24-023】「久」,「原本」作「求」,依「明本」改。

  

七──

 一

上座法海向前言:大師!大師去後,衣法當付何人?大師言:法 即付了,汝不須問。吾滅後二十餘年,邪法繚(1)亂,惑吾宗旨。有人出來, 不惜身命,定(2)佛教是非,豎立宗旨,即是吾正法。 [P479]

 二

衣不合傳(3)。汝不信,吾與誦先代五祖傳衣付法頌(4)。若據第一 祖達磨頌意,即不合傳衣。

  

 三

  聽吾(5)與汝頌(6),第一祖達磨和尚頌曰:

   「吾來大(7)唐國, 傳教救迷情(8), 一花開五葉, 結自然成。」 第二祖慧可和尚頌曰:

   「本來緣有地, 從地種花生, 當本元(9)無地, 花從何處生?」 第三祖僧璨和尚頌曰:

   「花種雖因地, 地上種花(10)生, 花種無生性(11), 於地亦無生 。」 第四祖道信和尚頌曰:

   「 花種有生性, 因地種花生, 光(12)緣不和合, 一切盡無生。」 第五祖弘忍和尚頌曰:

   「有情來下種, 無情花即生, 無情又無種, 心地亦無生。」 [P480] 第六祖慧能和尚頌曰:

   「心地含情種, 法雨即花生, 自悟(13)花情種, 菩提自成。」

 四

  能大師言:汝等聽吾作二偈,取達磨和尚頌意。汝迷人依此頌修行,必 當見性。第一頌曰:

   「心地邪花放, 五葉逐根隨, 共造無明業(14), 見被業[卍]風吹。」 第二頌曰:

   「心地正花放, 五葉逐根(15)隨, 共修般若慧, 當來佛菩提。」

 五

  六祖說偈已了,放眾人(16)散。門人出外思惟,即知大師不久住世〔 傳〕。

  
註【25-001】「繚」,「原本」作「遼」,今改。
註【25-002】「定」,「原本」作「弟」,今改。
註【25-003】「傳」,「原本」作「轉」,依「明本」改。
註【25-004】「頌」,「原本」作「誦」,今改。
註【25-005】「吾」,「原本」作「五」,今改。 [P481]
註【25-006】「頌」下,有「頌曰」二字,今刪。
註【25-007】「來大」,「原本」作「大來」,今改正。
註【25-008】「迷情」,「原本」作「名清」,依「明本」改。
註【25-009】「元」,「原本」作「願」,今改。
註【25-010】「花」,「原本」作「化」,今改。
註【25-011】「生性」,「原本」作「性生」,今改正。
註【25-012】「光」,「原本」作「先」,今改。
註【25-013】「悟」,「原本」作「吾」,依「明本」改。
註【25-014】「業」,「原本」作「葉」,今改。
註【25-015】「根」,「原本」作「恨」,今改。
註【25-016】「人」,「原本」作「生」,今改。

  

八──

 一

  六祖後至八月三日食後,大師言:汝等依位坐(1),「吾」(2) 今共汝(3)等別。

  

 二

  法海問(4)言:此頓教法傳受,從上已來,至今幾代?六祖言:初傳 受七佛,釋迦牟尼佛第七。大迦葉第八,阿難第九,末田地第十,商那和修第十 [P482] 一,優婆多第十二,提多迦第十三,佛陀難提第十四,佛陀密多第十五,比 丘第十六,富那奢第十七,馬鳴第十八,毘羅尊者第十九,龍樹第二十,迦那提 婆第二十一,羅羅第二十二,僧迦那提第二十三,僧迦耶(5)舍第二十四, 鳩摩羅馱第二十五,闍耶多第二十六,婆修盤多第二十七,摩拏羅第二十八,鶴 勒那第二十九,師子比丘第三十,舍那婆斯第三十一,優婆堀第三十二,僧伽 (6)羅第三十三,婆須(7)蜜多第三十四。南天竺(8)國王子第三子菩提達摩第 三十五。唐國,僧慧可第三十六,僧璨第三十七,道信第三十八,弘忍第三十九 ,慧能自身當今受法第四十(9)。大師言:今日已後,遞(10)相傳受,須有依 約,莫失宗旨!

 三

  法海又白:大師今去,留付何法?令(11)後代人如何見佛?六祖言: 汝聽!後代迷人,但識眾生,即能見佛。若不識眾生,覓佛萬劫不得見也。吾[卍] 今教汝識眾生見佛,更留見真佛解脫頌。迷即不見佛,悟者即見。法海願聞,代 代流傳,世世不絕。 [P483]

 四

  六祖言:汝聽!吾與汝(12)說,後代世人,若欲覓佛,但識佛心眾生 ,即能識佛。即緣有眾生(13),離眾生無佛。心迷即佛眾生,悟即眾生佛。愚 癡佛眾生,智慧眾生佛。心嶮(14)佛眾生,平等眾生佛。一生心若嶮[卍],佛在 眾生中;一念悟即(15)平,即眾生是(16)佛。我心自有佛,自佛是真佛,自 若無佛心,向何處求佛〔傳〕!

 五

  大師言:汝等門人好住。吾留一頌,名自性佛真解脫頌。後代迷人(17) ,聞(18)此頌意(19),即見自心自性真佛。與(20)汝此頌,吾共汝別。 頌曰:

   真如自性是真佛, 邪見三毒是真魔(21), 邪見之人魔[卍]在舍, 正見之(22)人佛則遇。 性中(23)邪見三毒生, 即是魔[卍]王來住舍; 正見忽除(24)三毒心(25), 魔[卍]變成佛真無假。 化身報身及淨身, 三身元(26)本是一身, [P484] 若向身中覓自性(27), 即是成(28)佛菩提因。 本從化(29)身生淨性, 淨性常在化[卍]身中, 性使化[卍]身行正道, 當來圓滿(30)最真淨(31)。 婬(32)性本是(33)清淨因, 除婬[卍]即(34)無淨性身, 性中但自離五(35)欲, 見性剎那即是真。 今生若悟(36)頓教門, 悟即眼前見世(37)尊。 若欲修行去(38)覓佛, 不知何處欲求真! 若能身中自有真, 有真即是成佛因; 自不求真外覓佛, 去覓總是大癡人! 頓教法者是西流, 求度世人須自修, 今報(39)世間學道者, 不於此事(40)大悠悠!

  
註【26-001】「依位坐」,「原本」作「善位座」,今改。 [P485]
註【26-002】「吾」,「原本」作「五」,今改。
註【26-003】「汝」,「原本」作「與」,依「明本」改。
註【26-004】「問」,「原本」作「聞」,依「明本」改。
註【26-005】「耶」,「原本」作「那」,依『付法藏因緣傳』改。
註【26-006】「伽」,「原本」作「迦」,今改。
註【26-007】「婆須」,「原本」作「須婆」,依「明本」改。
註【26-008】「竺」,「原本」作「竹」,今改。
註【26-009】「四十」,「原本」作「十四」,今改正。
註【26-010】「遞」,「原本」作「迎」,今改。
註【26-011】「令」,「原本」作「今」,今改。
註【26-012】「與汝」,「原本」作「汝與」,依「明本」改。
註【26-013】「緣有眾生」,「原本」作「像有眾」,今改補。
註【26-014】「嶮」,「原本」作「劍」,依「明本」改。
註【26-015】「悟即」,「原本」作「吾若」,今改。
註【26-016】「是」,「原本」作「自」,今改。
註【26-017】「人」,「原本」缺,依「明本」補。
註【26-018】「聞」,「原本」作「門」,依「明本」改。 [P486]
註【26-019】「意」下,「原本」衍「意」字,今刪。
註【26-020】「與」,「原本」作「焉」,今改。
註【26-021】「魔」,「原本」作「摩」,依「明本」改。
註【26-022】「之」,「原本」作「知」,依「明本」改。
註【26-023】「中」,「原本」作「眾」,依「明本」改。
註【26-024】「除」,「原本」作「則」,依「明本」改。
註【26-025】「心」,「原本」作「生」,依「明本」改。
註【26-026】「元」,「原本」作「無」,今改。
註【26-027】「性」,「原本」作「見」,今改。
註【26-028】「成」,「原本」脫落,依「明本」補。
註【26-029】「化」,「原本」作「花」,依「明本」改。
註【26-030】「圓滿」,「原本」作「員漏」,依「明本」改。
註【26-031】「最真淨」,「原本」作「最真無」,今改。「明本」作「真無窮」。
註【26-032】「婬」,「原本」作「媱」,今改。
註【26-033】「是」,「原本」作「身」,依「明本」改。
註【26-034】「婬即」,「原本」作「即媱」,依「明本」改正。
註【26-035】「五」,「原本」作「吾」,依「明本」改。 [P487]
註【26-036】「悟」,「原本」作「吾」,今改。
註【26-037】「世」,「原本」作「性」,依「明本」改。
註【26-038】「去」,「原本」作「云」,今改。
註【26-039】「報」,「原本」作「保」,依「明本」改。
註【26-040】「事」,「原本」作「是」,今改。

  

九──

 一

  大師說偈已了,遂告門人曰:汝等好住,今共汝別。吾去已後, 莫作世情悲泣,而受人弔問(1)、錢帛,著孝衣,即非聖法,非我弟子。

  

 二

  如吾在日一種,一時端坐,但無動無靜(2),無生無滅,無去無來, 無是無非,無住,坦(3)然寂靜[卍],即是大道。吾去已後,但依(4)法修行,共 吾在日一種。吾若在世,汝違教法,吾住無益。

  

 三

  大師云此語已,夜至三更,奄然遷化。大師春秋七十有六。大師滅度之 (5)日,寺內異香氤(6)氳,經數日不散。山崩(7)地動,林木變白,日月無 光,風雲失色。八月三日滅度,至十一月,迎和尚神座於曹(8)溪山,葬在龍 龕之內。白光出現,直上衝天,三日(9)始散。韶州刺史(10)韋據(11)立碑 [P488] ,至今供養。

  
註【27-001】「弔問」,「原本」作「予門」,依「明本」改。
註【27-002】「靜」,「原本」作「淨」,依「明本」改。
註【27-003】「坦」,「原本」作「但」,今改。
註【27-004】「依」,「原本」作「衣」,依「明本」改。
註【27-005】「之」,「原本」作「諸」,今改。
註【27-006】「氤」,「原本」作「氳」,今改。
註【27-007】「崩」,「原本」作「用」,今改。
註【27-008】「曹」,「原本」作「漕」,今改。
註【27-009】「三日」,「原本」作「旨」,依「明本」改。
註【27-010】「史」,「原本」作「使」,今改。
註【27-011】「據」,「原本」作「處」,今改。

  

一0──

 一

  此壇經,法海上座集。上座無常,付同學道漈。道漈無常,付 門人悟真。悟真在嶺南曹溪(1)山法興寺,見今傳授此法。如付此(2)法,須 德厚(3)上根(4),知心信佛法,立大悲,持此經以為依(5)承,於今不絕。 [P489]

 二

  和尚本是韶州曲江縣(6)人也。如來入涅槃(7),法教流東土,共傳 無住,即我心無住。此真菩薩說,直(8)示行實喻(9),唯教大智人。是旨, 依[卍]凡廣(10)誓修行(11),遭難不退,遇苦能忍,福德深厚,方授此法。如 根性不堪,稱(12)量不得,須求此法,違立不德者,不得妄付『壇經』。告諸 同道,令知密(13)意〔傳〕。 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法一卷(14)

  
註【28-001】「曹溪」,「原本」作「溪漕」,今改。
註【28-002】「此」,「原本」作「山」,今改。
註【28-003】「厚」,「原本」作「座」,今改。
註【28-004】「根」,「原本」作「恨」,今改。
註【28-005】「依」,「原本」作「衣」,今改。
註【28-006】「縣」,「原本」作「懸」,今改。
註【28-007】「槃」,「原本」作「盤」,今改。
註【28-008】「直」,「原本」作「真」,今改。 [P490]
註【28-009】「行實喻」,文義不明。
註【28-010】「廣」,「原本」作「度」,今改。
註【28-011】「修行」下,「原本」衍「修行」二字,今刪。
註【28-012】「稱」,「原本」作「林」,今改。
註【28-013】「令知密」,「原本」作「今諸蜜」,今改。
註【28-014】此下,有「大乘志」等七十二字,與『壇經』無關,今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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