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禪波羅蜜

 

一、(p.313)禪定之異名: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5(大正4366c2567a27);《成唯識論了義燈》卷5末(大正43753b18c7)提到「定」之七種異名(相當於下列17項)。

1、(梵:dhyana,巴:jhana),動詞語根dhyai(思慮):

漢譯:「靜慮」、「思惟修」、「棄惡」、「功德叢林」……。

《大毘婆沙論》卷141:「靜謂寂靜、慮謂籌慮。」(大正27726c12

唯限於初禪∼四禪。

 

2、三昧sam-a-動詞語根 dha(保持)→ samadhi):

漢譯:「三摩地」、「定」、「調直定」、「等持」……。

平等持心、內心保持平衡的狀態。

涵蓋範圍極廣:欲界定、未到定、四禪、四無色定、滅盡定、般舟三昧、首楞嚴三昧等均可稱為三昧。

 

3、三摩缽底samapatti,梵、巴同):

漢譯:「等至」、「正受」、「三摩跋提」……。是從平等持心而到達定境。多用於四無色定(arupyasamapatti)及滅盡定(nirodhasamapatti)或九次地定(navanupurvasamapattayah)。

 

4、三摩哂多sam-a- 動詞語根dha 之過去分詞 samahita):

漢譯:「等引」。平等引發或引發平等。依定力引生身心安和平等之意。

 

5、心一境性(梵:cittaikagrata;巴:cittassa ekaggata):

將心置於一處,使精神統一。

 

6、(梵:wamatha;巴:samatha):

漢譯:奢摩他。常與觀(梵:vipawyana;巴:vipassana =毘缽舍那)對稱。

 

7、現法樂住(梵:drstadharmasukhavihara;巴:ditthadhammasukhavihara):

是依修定而離一切妄想,於現世得身心寂滅法樂。

 

8、瑜伽(動詞語根tuj(結合、抑制)→ yoga):

抑制諸根,使身心結合相應。

9、增上心(adhicitta)學:常與增上戒學增上慧學並稱,為三增上學之一。

 

※參見:(1)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1215

2)印順導師:《空之探究》p.12-13

3)增永靈鳳:《禪定思想史》p.5-12

二、(p.313) 定與慧

(一)從修習成就來說:定與慧,在修習成就的聲聞、菩薩行中,是相應不離的,稱為『止觀雙修』,『定慧均等』。也就因此,聲聞及菩薩法中,每以禪及三摩地等定,來稱那與慧相應的禪定。聲聞法中,如空三摩地,勝義禪等;大乘如首楞嚴三摩地,如來禪等。

 

(二)從下手學習,及定慧的特殊性能來說:二者是有分別的。所以聲聞法的三增上學,心增上學以外,有慧增上學;大乘法的六波羅蜜多,禪波羅蜜多以外,有般若波羅蜜多。

 

 

三、(p.313)勝義禪

《雜阿含經》卷33926經),大正2235c27-236b1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那梨聚落深谷精舍。爾時、世尊告詵陀迦旃延:「當修真實禪,莫習強良禪。如強良馬,繫槽櫪上,彼馬不念我所應作、所不應作,但念穀草。如是丈夫,於貪欲纏多所修習故,彼以貪欲心,思惟,於出離道不如實知,心常馳騁,隨貪欲纏而求正受。瞋恚、睡眠、掉悔、疑多修習故,於出離道不如實知,以……疑蓋心思惟以求正受。詵陀!若真生馬,繫槽櫪上,不念水草,但作是念駕乘之事。如是丈夫,不念貪欲纏住;於出離如實知,不以貪欲纏而求正受;亦不瞋恚、睡眠、掉悔、疑纏多住;於出離瞋恚、睡眠、掉悔、疑纏如實知,不以……疑纏而求正受。如是詵陀!比丘如是禪者,不依地修禪,不依水、火、風、空、識、無所有、非想非非想而修禪;不依此世、不依他世,非日、月,非見、聞、覺、識,非得、非求、非隨覺、非隨觀而修禪。詵陀!比丘如是修禪者,諸天主伊濕波羅、波闍波提,恭敬合掌,稽首作禮而說偈言:南無大士夫!南無士之上!以我不能知,依何而禪定」。

 

爾時、有尊者跋迦利,住於佛後,執扇扇佛。時跋迦利白佛言:「世尊!若比丘云何入禪,而不依地、水、火、風,乃至覺、觀而修禪定?云何比丘禪,諸天主伊濕波羅、波闍波提合掌恭敬,稽首作禮而說偈言:南無大士夫!南無士之上!以我不能知,依何而禪定」?

 

佛告跋迦利:「比丘於地想能伏地想,於水、火、風想,無量空入處想,識入處想,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想;此世、他世,日、月,見、聞、覺、識,若得、若求,若覺、若觀,悉伏彼想。跋迦利!比丘如是禪者,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覺、觀而修禪。跋迦利!比丘如是禪者,諸天主伊濕波羅、波闍波提,恭敬合掌,稽首作禮,而說偈言:南無大士夫!南無士之上!以我不能知,何所依而禪」。

佛說此經時,詵陀迦旃延比丘,遠塵、離垢,得法眼淨。跋迦利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佛說此經已,跋迦利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印順導師之解說:(《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279-280

 

「經中先說明,要離貪欲等五蓋,不可以五蓋來求正受(三昧)。修禪要先離五蓋,是佛法中修禪的一般定律。

次說修禪者應不依一切而修禪;如不依一切而修,那就印度的大神,天主是帝釋天,伊溼波羅是自在天(梵天異名),波闍波提是生主,都不能知道「依何而禪定」。原來一般的禪定,必有所依緣的禪境,所以有他心通的諸天,能知禪者的心境。現在一無所依,這就不是諸天世俗心境所能知道了。

接著,佛為跋迦利(『增支部』作詵陀)說明:不依一切而修,是於一切想而伏(「除遣」)一切想。依一切法離一切想,就是無所依的深禪。經中所說不依的一切,也就是一般的禪法。地、水、火、風,依此四大而修的,如地、水、火、風──四種遍處;如觀身四大的不淨,如「持息念」的依風而修。空、識,也是遍處。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是四無色定。

此世、他世、日、月:一般世俗禪定,或依此世界,或依其他世界,或依日輪,或依月輪而修。這都是有依有想的世俗定,與『楞伽經』所說的「愚夫所行禪」:「譬如日月形,缽頭摩深險(蓮華海),如虛空火燼,修行者觀察。如是種種相,外道道通禪。」(卷2,大正16492a-b)相合。

見、聞、覺、識(知),是六根識。在禪法中,有依根識的直觀而修的。

得與求,是有所求、有所得,甚深禪是無求無得而修的。

隨覺、隨觀,覺觀即新譯的尋、伺。

依世俗定說,二禪以上,沒有尋、伺。

約三界虛妄說,三界都是尋、伺所行。

這所說的一切,都不依止,離一切想的深禪,與大乘所說,般若現證時能所雙忘,沒有所緣緣影像相,是沒有什麼不同的。」

 

 

參見:

1、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下),p.616-618

2、印順導師:《性空學探源》,p.80-83

3、印順導師:《空之探究》,p.41-42

4、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278-284p.636-637p.1213

 

 

 

 

 

 

四、(p.313)如來禪

(一)《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2,大正16492a13-24

「大慧有四種禪云何為四謂愚夫所
<lb n="0492a14"/>行禪觀察義禪攀緣如禪如來禪

云何愚夫
<lb n="0492a15"/>所行禪謂聲聞緣覺外道修行者觀人無我
<lb n="0492a16"/>性自相共相骨鎖無常苦不淨相計著為首
<lb n="0492a17"/>如是相不異觀前後轉進想不除滅是名
<lb n="0492a18"/>愚夫所行禪云何觀察義禪謂人無我自相
<lb n="0492a19"/>共相外道自他俱無性已觀法無我彼地相
<lb n="0492a20"/>義漸次增進是名觀察義禪

云何攀緣如
<lb n="0492a21"/>謂妄想二無我妄想如實處不生妄想
<lb n="0492a22"/>是名攀緣如禪

云何如來禪謂入如來地
<lb n="0492a23"/>[01]行自覺聖智相三種樂住成辦眾生不思
<lb n="0492a24"/>議事是名如來禪。」

 

(二)印順導師《華雨集》(三)p.185-188

『楞伽經』立四種禪:愚夫所行禪、觀察義禪、攀緣真如禪、如來禪。

一、愚夫所行禪:是二乘所修的禪。「知人無我」,觀無常苦不淨相而入定,即使修到滅定,也是愚夫所修。長行說:「見自他身骨鎖相連」,是不淨觀。偈頌說:日,月,紅蓮華,大海,虛空,火盡,都是四修定中的「勝知見」。這些禪觀,「如是種種相,墮於外道法,亦墮於聲聞,辟支佛境界」(大正16602a)。二乘的禪觀,與外道禪同等,這是值得注意的。『大乘入楞伽經』卷7(大正16638c)說:

「於我涅槃後,釋種悉達多,毘紐,大自在,外道等俱出。如是我聞等,釋師子所說;談古及笑語,毘夜娑仙說;於我涅槃後,毘紐,大自在,彼說如是言,我能作世間。我名離塵佛,姓迦多衍那,……我生瞻婆國,……出家修苦行」。

『楞伽經』的佛,是姓迦多衍那的離塵佛;而釋師子的「如是我聞」(經),與外道為同類。佛法演變到這一階段,變化太大了!釋尊為多聞聖弟子說法,從現實入手,不是出發於唯心的;然依真常唯心者的見解,「唯心」才是佛的正法。古德說:「心行道外,名為外道」。依『楞伽經』,應該說「心外有法,名為外道」了。

二、觀察義禪:以下是大乘禪觀。義artha,是心識所現的境相,所以說:「似義顯現」,「似義影像」,「相義」等。心識所現的一切法(外道的、二乘的都在內)無我,就是一切「妄計自性」是沒有(自性)自相的。在禪觀的次第增進中,就是諸地的相義,也知是唯心(識)而沒有自相的。

三、攀緣真如禪:上來觀人法無我,是「妄計自性」空。能觀的心識,是虛妄分別,如一切法(義)不可得,分別心也就「不起」。真如不是緣慮所可及的;所分別、能分別都不起了(境空心泯),還有無影像相在,所以說攀緣真如。

四、如來禪:「入佛地,住自證聖智三種樂」,那是如來自證聖智。三種樂的意義不明,可能如『楞伽經』說:「七地是有心,八地無影像,此二地名住,餘則我所得,自證及清淨,此則是我地」(大正16619a)。在方便安立中,(從初地到)七地是有心地,知一切唯是自心所現,與觀察義禪相當。八地無影像,也就是境空心泯(「離心意識」),住於無影像相,與攀緣真如禪相當。八地以上,九地,十地,普賢行地──三地,都可說是佛地,與如來禪相當。三種樂,可能是安住如來禪的,次第三地的現法樂住。

四種禪的後三禪,與瑜伽行派的觀法相近。觀察義禪是:「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攀緣真如禪是:「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如來禪是:「故知二有得、無得性平等」。瑜伽行派是遣遍計,泯依他起,證圓成實──真如,真如約絕對理性說,是無分別智所證的。真常唯心者的如來禪,約佛德說;如來藏心(無垢智)離染而圓滿自證。所以在「住自證聖智三種樂」下,接著說:「為諸眾生作不思議事」。唯心的修證而都稱之為禪,意味著禪定的重視。

 

 

五、(p.313) 首楞嚴三昧

(一)《佛說首楞嚴三昧經》卷上,大正15631a18-632a9

「佛告堅意菩薩首楞
<lb n="0631a19"/>嚴三昧非初地、二地、三地、四地、五地、六地、七
<lb n="0631a20"/>地、八地、九地菩薩之所能得唯有住在十地
<lb n="0631a21"/>菩薩乃能得是首楞嚴三昧何等是首楞嚴
<lb n="0631a22"/>三昧謂修治心猶如虛空(<note type="inline"></note>)觀察現在眾生
<lb n="0631a23"/>諸心(<note type="inline"></note>)分別眾生諸根利鈍(<note type="inline"></note>)決定了知眾
<lb n="0631a24"/>生因果(<note type="inline"></note>)於諸業中知無業報(<note type="inline"></note>)入種種樂
<lb n="0631a25"/>欲入已不忘(<note type="inline"></note>)現知無量種種諸性(<note type="inline"></note>)常能
<lb n="0631a26"/>遊戲華音三昧能示眾生金剛心三昧一切
<lb n="0631a27"/>禪定自在隨意(<note type="inline"></note>)普觀一切所至諸道(<note type="inline"></note>)
<lb n="0631a28"/>宿命智得無所礙(<note type="inline"></note>)天眼無障(<note type="inline">十一</note>)得漏盡智
<lb n="0631a29"/>非時不證(<note type="inline">十二</note>)於色無色得等入智(<note type="inline">十三</note>)於一切<pb ed="T" id="T15.0642.0631b" n="0631b"/>
<lb n="0631b01"/>色示現遊戲(<note type="inline">十四</note>)知諸音聲猶如響相(<note type="inline">十五</note>)[02]
<lb n="0631b02"/>入念慧(<note type="inline">十六</note>)能以善言悅可眾生(<note type="inline">十七</note>)隨應說法
<lb n="0631b03"/>(<note type="inline">十八</note>)知時非時(<note type="inline">十九</note>)能轉諸根(<note type="inline">二十</note>)說法不虛(<note type="inline">二十一</note>)
<lb n="0631b04"/>順入真際(<note type="inline">二十二</note>)善能攝伏眾生之類(<note type="inline">二十三</note>)悉能
<lb n="0631b05"/>具足諸波羅蜜(<note type="inline">二十四</note>)威儀進止未曾有異(<note type="inline">二十五</note>)
<lb n="0631b06"/>破諸憶想虛妄分別(<note type="inline">二十六</note>)不壞法性盡其邊際
<lb n="0631b07"/>(<note type="inline">二十七</note>)一時現身住一切佛所(<note type="inline">二十八</note>)能持一切佛
<lb n="0631b08"/>所說法(<note type="inline">二十九</note>)普於一切諸世間中自在變身猶
<lb n="0631b09"/>如影現(<note type="inline">三十</note>)善說諸乘度脫眾[03]生常能護持三
<lb n="0631b10"/>寶不絕[04](<note type="inline">三十一</note>)[05]發大莊嚴盡未來際而心未曾
<lb n="0631b11"/>有疲惓想(<note type="inline">三十二</note>)普於一切諸所生處常能現
<lb n="0631b12"/>身隨時不絕(<note type="inline">三十三</note>)於諸生處示有所作(<note type="inline">三十四</note>)
<lb n="0631b13"/>能成就一切眾生(<note type="inline">三十五</note>)善能識知一切眾生
<lb n="0631b14"/>(<note type="inline">三十六</note>)一切二乘不能[06]測量(<note type="inline">三十七</note>)善能具知諸音
<lb n="0631b15"/>聲分(<note type="inline">三十八</note>)能使一切諸法熾盛(<note type="inline">三十九</note>)能使一劫
<lb n="0631b16"/>作阿僧祇劫(<note type="inline">四十</note>)阿僧祇劫使作一劫(<note type="inline">四十一</note>)
<lb n="0631b17"/>使一國入阿僧祇國(<note type="inline">四十二</note>)阿僧祇國使入一國
<lb n="0631b18"/>(<note type="inline">四十三</note>)無量佛國入一毛孔(<note type="inline">四十四</note>)一切眾生示入
<lb n="0631b19"/>一身(<note type="inline">四十五</note>)了諸佛土同如虛空(<note type="inline">四十六</note>)身能遍至
<lb n="0631b20"/>無餘佛土(<note type="inline">四十七</note>)使一切身入於法性皆使無
<lb n="0631b21"/>(<note type="inline">四十八</note>)一切法性通達無相(<note type="inline">四十九</note>)善能了知一
<lb n="0631b22"/>切方便(<note type="inline">五十</note>)一音所說悉能通達一切法性(<note type="inline">五十
<lb n="0631b23"/></note>)演說一句能至無量阿僧祇劫(<note type="inline">五十二</note>)善觀一
<lb n="0631b24"/>切法門差別(<note type="inline">五十三</note>)知善同異略廣說法(<note type="inline">五十四</note>)
<lb n="0631b25"/>知出過一切魔道(<note type="inline">五十五</note>)放大方便智慧光明
<lb n="0631b26"/>(<note type="inline">五十六</note>)身口意業智慧為首(<note type="inline">五十七</note>)無行神通常現
<lb n="0631b27"/>在前(<note type="inline">五十八</note>)以四無礙智能令一切眾生歡喜
<lb n="0631b28"/>(<note type="inline">五十九</note>)現神通[07]力通一切法性(<note type="inline">六十</note>)能以攝法普
<lb n="0631b29"/>攝眾生(<note type="inline">六十一</note>)解諸世間眾生語言(<note type="inline">六十二</note>)於如<pb ed="T" id="T15.0642.0631c" n="0631c"/>
<lb n="0631c01"/>幻法無有所疑(<note type="inline">六十三</note>)一切生處遍能自在(<note type="inline">六十
<lb n="0631c02"/></note>)所須之物隨意無乏(<note type="inline">六十五</note>)自在示現一切
<lb n="0631c03"/>眾生(<note type="inline">六十六</note>)於善惡者皆同福田(<note type="inline">六十七</note>)得入一
<lb n="0631c04"/>切菩薩密法(<note type="inline">六十八</note>)常放光照無餘世界(<note type="inline">六十九</note>)
<lb n="0631c05"/>其智深遠無能測者(<note type="inline">七十</note>)其心猶如地水火風
<lb n="0631c06"/>(<note type="inline">七十一</note>)善於諸法章句言辭而轉法輪(<note type="inline">七十二</note>)於如
<lb n="0631c07"/>來地無所障礙(<note type="inline">七十三</note>)自然而得無生法忍(<note type="inline">七十
<lb n="0631c08"/></note>)得如實心諸煩惱垢所不能污(<note type="inline">七十五</note>)使一
<lb n="0631c09"/>切水入一毛孔不嬈水性(<note type="inline">七十六</note>)修集無量福德
<lb n="0631c10"/>善根(<note type="inline">七十七</note>)善知一切方便迴向(<note type="inline">七十八</note>)善能變
<lb n="0631c11"/>化遍行一切諸菩薩行(<note type="inline">七十九</note>)佛一切法心得
<lb n="0631c12"/>安隱(<note type="inline">八十</note>)已得捨離宿業本身(<note type="inline">八十一</note>)能入諸佛
<lb n="0631c13"/>秘密法藏(<note type="inline">八十二</note>)示現自恣遊戲諸欲(<note type="inline">八十三</note>)
<lb n="0631c14"/>無量法具足能持(<note type="inline">八十四</note>)求一切法心無厭足
<lb n="0631c15"/>(<note type="inline">八十五</note>)順諸世法而不染污(<note type="inline">八十六</note>)於無量劫為人
<lb n="0631c16"/>說法皆令謂如從旦至食(<note type="inline">八十七</note>)示現種種癃殘
<lb n="0631c17"/>跛蹇聾盲瘖<gaiji cb='CB0484' des='[-+]' uni='7602' ></gaiji>以化眾生(<note type="inline">八十八</note>)百千密跡金剛
<lb n="0631c18"/>力士常隨護侍(<note type="inline">八十九</note>)自然能觀知諸佛道(<note type="inline">九十</note>)
<lb n="0631c19"/>能於一念示[08]受無量無數劫壽(<note type="inline">九十一</note>)現行一
<lb n="0631c20"/>切二乘儀法而內不捨諸菩薩行(<note type="inline">九十二</note>)其心善
<lb n="0631c21"/>寂空無有相(<note type="inline">九十三</note>)於眾伎樂現自娛樂而內不
<lb n="0631c22"/>捨念佛三昧(<note type="inline">九十四</note>)若見若聞及觸共住皆能成
<lb n="0631c23"/>就無量眾生(<note type="inline">九十五</note>)能於念念示成佛道隨本所
<lb n="0631c24"/>化令得解脫(<note type="inline">九十六</note>)示現入胎初生(<note type="inline">九十七</note>)出家
<lb n="0631c25"/>成就佛道(<note type="inline">九十八</note>)轉於法輪(<note type="inline">九十九</note>)入大滅度而
<lb n="0631c26"/>不永滅(<note type="inline">一百</note>)堅意首楞嚴三昧如是無量悉
<lb n="0631c27"/>能示佛一切神力無量眾生皆得饒益堅意
<lb n="0631c28"/>首楞嚴三昧不以一事一緣一義可知一切
<lb n="0631c29"/>禪定解脫三昧神通如意無礙智慧皆攝在<pb ed="T" id="T15.0642.0632a" n="0632a"/>
<lb n="0632a01"/>首楞嚴中譬如陂泉江河諸流皆入大海
<lb n="0632a02"/>是菩薩所有禪定皆在首楞嚴三昧譬如轉
<lb n="0632a03"/>輪聖王有大勇將諸四種兵皆悉隨從堅意
<lb n="0632a04"/>如是所有三昧門、禪定門、辯才門、解脫門、陀羅
<lb n="0632a05"/>尼門、神通門、明解脫門是諸法門悉皆攝在
<lb n="0632a06"/>首楞嚴三昧隨有菩薩行首楞嚴三昧一切
<lb n="0632a07"/>三昧皆悉隨從堅意譬如轉輪聖王行時七
<lb n="0632a08"/>寶皆從如是堅意首楞嚴三昧一切助菩提
<lb n="0632a09"/>法皆悉隨從是故此三昧名為首楞[01]。」

 

(二)《大品般若經》卷5〈問乘品(摩訶衍品)第18〉,大正8251b13-14

「云何名首楞嚴三昧?知諸三昧行處,是名首楞嚴三昧。」

 

(三)《大智度論》卷47,大正25398c27-399a2

「首楞嚴三昧者,秦言健相分別知諸三昧行相多少深淺,如大將知諸兵力多少。復次,菩薩得是三昧,諸煩惱魔及魔人,無能壞者,譬如轉輪聖王主兵寶將,所往至處無不降伏。」

 

 

六、(p.314)定與慧是大乘行果的心髓,也是聲聞行果的要目。

《解深密經》3,大正16701b26-28

「一切聲聞及如來等所有世間及出世間一
<lb n="0701b27"/>切善法當知皆是此奢摩他、毘<gaiji cb='CB0425' des='[*]' uni='9262' ></gaiji>舍那所得
<lb n="0701b28"/>之果。」

 

七、(p.314)「止與觀」、「定與慧」

(一)止:梵語奢摩他wamatha,譯義為止,《經》說止是『心一境性』(《解深密經》卷3,大正16698b);『內心相續』(大正16698a)。定是『平等持心』的意思。所以止是安心一境而不散動的。

 

(二)觀:梵語毘缽舍那vipawyana,譯義為觀,《經》說觀是:『正思擇,最極思擇,周遍尋思,周遍伺察』(《解深密經》卷3,大正16698a)。所以,慧是以觀察抉擇為特性的。有人以為明了就是觀慧,這是不合經義的。

 

※止→定:平等持心。

 觀→慧:以觀察抉擇為特性。

 

 

八、(p.315)修習止觀之次第

(一)《成佛之道》,p.315修習止觀者,應先修習止;止成觀乃成,次第法如是。

「止與觀不同,若修習止觀,就應該先修止。這不是說:把定修好了,再來修習觀慧。事實上,止與觀有互相助成的作用。在沒有修止成就以前,也是有散心觀察慧的。那怎麼說先修止呢?在止與觀的修習過程中,一定先修止成就;止成就了,然後才能修觀成就。如定心不成就,那觀慧也是不會成就的。依這個意思,所以說先修止。經中說到止觀,定慧,禪慧,也總是先定而後慧的。這是修習的必然次第。」

 

(二)印順導師:《空之探究》p.11-12

定與慧,要修習而成。分別的說:修止──奢摩他可以得定,修觀──毘缽舍那可以成慧。止是住心於一處,觀是事理的觀察,在修持上,方法是不相同的。但不是互不相關,而是相互助成的,如『雜阿含經』卷17(大正2118b)說:

   「修習於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已,亦成於止。謂聖弟子止觀俱修,得諸解脫界」。

依經說,有先修止而後成觀的有先修觀而後成止的。一定要止觀雙修,才能得(淺深不等的)種種解脫界。『增支部』分為四類:一、修止而後修觀二、修觀而後修止三、止觀俱修四、掉舉心重的,在止觀中特重於修止(《增支部》「四集」,日譯南傳18冊,p.276;《雜阿含經》卷21,大正2146c-147a)這可見,止與觀,定與慧,可以約修持方法而分別說明,而在修持上,有著相成的不可或缺的關係。所以『大毘婆沙論』引『法句』說:「慧闕無靜慮(禪),靜慮闕無慧;是二具足者,去涅槃不遠。」(134,大正27693b)

 

 

(三)釋開弘法師:《五蓋之研究 — 以〈四阿含經〉、〈五尼柯耶〉為主》

(中華佛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846月,p.30-32

 

    止與觀二者之間的關係其實密不可分,相輔相成,有著相須的關係,如《雜.464經》:「修習與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已,亦成於止,謂聖弟子,止觀俱修,得諸解脫界。」(大正2118b)佛教的修行中,有多修觀,有多修止;有先修止後修觀,有先修觀後修止;有止與觀俱修(反復、交替地修止與觀)的情形。

    定、慧與止、觀的意義有所不同,這點須加以留意。一般所謂的「定」,即「心一境性」。修止可以獲得「心一境性」,而修觀也可以獲得「心一境性」。修止所獲得的「心一境性」是近行定及根本定(世間四禪那及四無色定),而修觀所獲得的「心一境性」是剎那定khanikasamadhi及四果Dhammasangani 說到修「出世間四禪那」,可證得四地即四果——須陀洹果乃至阿羅漢)。[cf.Dhs.74; Asi,214-215; Henepola. The Path of Serenity and Insight. pp.175ff,209ff.]

 

 

(四)《菩提道次第廣論》卷14(福智之聲出版社,p.344-346;佛教書局,民國707月再版,p.376-379

   

    次第決定。如《入行論》云:「當知具止觀,能摧諸煩惱,故應先求止。」謂先修止,次依止故,乃修妙觀。

若作是念,《修次初編》云:「此二所緣無定」此說止緣無有決定。前文說止所緣中俱有法及法性,故先了解無我深義,緣彼而修,則心無散亂之止及緣空性之觀同時俱起,何必先求奢摩他已,次乃修觀耶?

答:此說觀前先修止者,非說引生正見通達無我須先修止;雖無止者,亦能生正見故。又此正見內生強力之感覺,亦不須以止為先,以無止者僅以觀慧數數思擇,此亦能生強力感覺,無所違故。若相違者,則修無常、生死過患、菩提心等引生強力之感覺皆須依止。太為過失,理相等故。

 

若爾觀前修止為何耶?

如解深密經說,若以觀慧而修思擇,最極思擇,乃至未起身心輕安,爾時但是毘缽舍那相應作意,生輕安已乃名妙觀。故先未得止者,僅以觀慧而修思擇,終不能發身心輕安所有喜樂。若得止已,後以觀慧思擇而修,輕安乃生,故觀須止因下當廣說。故若非僅由住一境,即以觀慧思擇之力,若能引發輕安之時,乃是成辦毘缽舍那。雖緣空性為境,若但由其住一所緣引生輕妄,仍未能出修止之法,非此即毘缽舍那。

又未得止者,先求了解無我之義,次緣此義數數思擇,由此思擇不能得止。若不思擇安住而修,由此為依雖可得止,然除修止之外而無修觀之法,更須修觀,故仍未出先修止已次修勝觀決定次第。若不以思擇引發輕安建立為觀者,則先修止,次乃修觀,全無正理。若不如是次第而修,亦不應理。解深密經說要依奢摩他乃修毘缽舍那。又「依前而生後」說六度中靜慮與般若之次第,及依增上定學而生增上慧學之次第,皆先修止而後修觀。

又如前引菩薩地文,聲聞地亦說當依奢摩他而修毘缽舍那。《中觀心論》及《入行論》、《修次三編》、智稱論師、寂靜論師等,皆說先修奢摩他已後修勝觀。故印度少數論師,有說無須別求正奢摩他,最初即以觀慧思擇,亦能引生毘缽舍那者,違諸大轍所造論典,非諸智者可憑信處。

   

    又此止觀次第,是就新生之時應如是修,若先已生,則無決定次第,亦可先修毘缽舍那,次修奢摩他。

    何故《集論》說有先得勝觀而未得止,彼應依觀而勤修止耶?

    答:此非說未得第一靜慮未到定所攝之止,是說未得第一靜慮三摩地以上之止。此復是說證四諦已,次依此觀而修第一靜慮以上之止。《本地分》云:「又已如實善知從苦至道,然未能得初靜慮等,於此無間住心,更不擇法,是依增上慧而修增上心。」又為便於立言說故,於九住心通說為止,思擇等四通說名觀。然真實止觀如下所說,要生輕安乃可安立。

 

 

九、(p.316)修定之目的

 

           聲聞人               大乘行人

  1、得現法樂住 ─── 1、引發身心輕安。

  2、得殊勝知見 ─── 2、引發神通等功德。

  3、得分別慧 ──── 3、能深入勝義。

  4、得漏盡解脫 ─── 4、作饒益眾生的種種事業。

 

  ※《俱舍論》卷28,大正29150a-b

「契經復說四修等持:一為住現法樂、二為得勝知見、三為得分別慧、四為諸漏永盡修三摩地。其相云何。頌曰:

    為得現法樂   修諸善靜慮   為得勝知見   修淨天眼通

    為得分別慧   修諸加行善   階得諸漏盡   修金剛喻定

論曰。如契經說。有修等持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得現樂住。乃至廣說。善言通攝淨及無漏。修諸善靜慮得住現法樂。而經但而初靜慮者。舉初顯後。理實通餘。不言為住後法樂者。以後法樂非定住故。謂或退墮或上受生或般涅槃便不住故。若依諸定修天眼通。便能獲得殊勝知見。若修三界諸加行善及無漏善得分別慧。若修金剛喻定便得諸漏永盡。理實修此通依諸地。而契經但說第四靜慮者。傳說。世尊依自說故。」

 

  ※參閱:印順法師著《修定—修心與唯心.秘密乘》p.11-19

 

  十、大乘定學之特色:(印順法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1212 

1、菩提心相應(薩婆若 = 一切智)

2、方便力 → 入禪而不為禪力所拘。

3、大悲心 → 教他人入禪。

4、無所得般若相應→「不亂不味故,應具足禪波羅蜜」、「不見法若亂若定」。

 

  ※《大品般若經》卷5(大正8250a):

「云何名禪波羅蜜?須菩提!菩薩摩訶薩,以應薩婆若心;自以方便入諸禪、不隨禪生;亦教他人入禪;以無所得故。」

 

 

十一、(p.316) 『依慈住淨戒』,為修定所不可缺的資糧。

參見:《成佛之道》p.118-119

 

「修習禪定,不可不先有兩項準備,否則可能會弊多於利。

一、依於慈心:修定,不是為了好奇,不是企圖滿足無限的欲樂,延壽長生,或者為了引發神通來報仇;要存著慈念,就是利樂眾生的意念來修定。有慈心,心地就柔和,容易修習成就。成就了,也不會利用定力通力來嬈亂眾生,如聚眾作亂等。

二、住於淨戒:必須受持淨戒(十善等),身口有善良的德行。如行業不端,修定就會招魔著邪。成就定力,也是邪定,結果是成為魔王眷屬,自害害人。」

 

 

十二、(p.316)調身、調息

 

《成佛之道》(增注本)p.316云:「調身、調息等,略如三乘共法中說。」

勘誤:文中「略如三乘共法中說」應改為「略如五乘共法中說」。參見p.120

「調攝的對象,有三事──身,息,心,如《小止觀》等說。

身體要平穩正直,舒適安和,不得隨便動搖,也不使身體有緊張積壓的感覺。閉目,閉口,舌抵上顎,也不可用力。

調息──呼吸,要使之漸細漸長,不可有聲,也不可動形,似有似無,但也要漸習而成,不可過急。

調心,使心繫念緣中,不散亂,不惛沈,不掉舉,心意集中(歸一)而能平正,自然安定。三者有相互關係,以心為主,在身體正常的安靜中,心息相依,而達定境。」

 

 

 

十三、修定之前方便:(《成佛之道》p.192-203

 (一)、A 1.密護於根門(守護六根)。

          2.飲食知節量。

          3.勤修寤瑜伽。

          4.依正知而住。

          5.知足。

          6.心遠離。

          ※(1234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3-24,大正30406b-417a

        B 1.離五欲:(1)色、(2)聲、(3)香、(4)味、(5)觸。

          2.棄五蓋:(1)欲貪蓋 ———— 修不淨想。

                    2)瞋恚蓋 ———— 修慈悲想。

                    3)惛沉睡眠蓋 —— 修光明想。

                    4)掉舉惡作蓋 —— 修止息想。

                    5)疑蓋 ————— 修緣起想。

           ※(參見《成佛之道》p.199-201

 

 (二)、《天台小止觀》二十五方便(《修習止觀坐禪法要》大正46462c-466c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2,大正46484a-490c

      1、具五緣:(1)持戒清淨、(2)衣食具足、(3)閑居靜處、(4)息諸緣務、(5)得善知識。

      2、呵五欲:(1)色、(2)聲、(3)香、(4)味、(5)觸。

      3、棄五蓋:(1)貪欲蓋、(2)瞋恚蓋、(3)睡眠蓋、(4)掉悔蓋、(5)疑棄蓋。

      4、調五事:(1)調節飲食、(2)調節睡眠、(3)調身(4)調氣息、(5)調心。(其中345,見《成佛之道》p.119

      5、行五法:(1)欲、(2)精進、(3)念、(4)巧慧、(5)一心。

     ※《大智度論》卷17 十五方便:(1)呵五欲、(2)棄五蓋、(3)行五法。

 

 (三)、《瑜伽師地論》卷22∼卷25,大正30401c-423b

      1、由世間道而趣離欲。

      2、由出世道而趣離欲。

☆離欲道資糧十三種:一自圓滿、二他圓滿、三善法欲、四戒律儀、五根律儀、六於食知量、七初夜後夜常勤修習覺寤瑜伽、八正知而住、九善友性、十聞思正法、十一無障礙、十二修惠捨、十三沙門莊嚴。

 

 (四)、《菩提道次第廣論》卷14:(福智之聲出版社,民國78年,p.346-347;佛教書局,民國70年版,p.379-380。)

☆修止資糧有六:(1)住隨順處、(2)少欲、(3)知足、(4)斷諸雜務、(5)清淨尸羅、(6)斷除貪欲等諸惡尋思。

 

十四、(p.316)禪定之障礙及其對治方法→依八斷行滅五過失。

 

 八斷行       五過失     │《成佛之道》頁數│《菩提道次第廣論》頁數

 1 ─┐                 │              

 2精進 ├─  A對治懈怠   │  p.317-318     │ p.349-350   p.383

 3                                   

 4輕安                                  

 5正念 ──  B對治忘聖言  │  p.318-326     │ p.350-365p.384-400

 6正知 ──  C治惛沈掉舉 │  p.326-327     │ p.365-368p.400-403

 7 ───   D對治不作行 │  p.327-328     │ p.367-372p.403-407

 8 ───   E對治作行    │  p.328         │ p.373    p.408

 

 

※參見:

1、世  親:《辯中邊論》卷中(大正31471b-c

2、宗喀巴:《菩提道次第廣論》卷14-15(福智之聲出版社,未載明出版年,p.349-375;【】所示者為:佛教書局,民國707月再版,p.381-410

 

 

 

十五、(p.317)1欲、2精進、3信、4輕安 → 對治懈怠。

(《菩提道次第廣論》p.349-350;【p.383)

   

    4身心輕安 ──────  無疲厭、懈怠盡除。

(一)、│ 2精進修學禪定 ────  引生身心輕安。

    1強烈願欲修學禪定 ──  方能起精進修學禪定之心。

    3於禪定功德生堅心 ─  方能起希求願欲修學禪定之心。

 

(二)、3信(欲之因)→1欲(勤之所依)→2勤(能依)→ 4輕安(勤果)→對治懈怠(信為欲依,欲為勤依)。

 

(三)、深信禪定功德:

a、得現法樂住,身心輕安,於善所緣心隨欲而轉。

b、息滅顛倒散亂,諸惡行皆不得生,隨所修善皆強而有力。

c、由止為依,能引神通變化。

d、由止為依,能生毘缽舍那(觀),能速斷生死根本。

 

(四)、《菩提道次第廣論》p.349-350;【p.383】;《成佛之道》p.317

 

若不能滅不樂修定,樂定障品所有懈怠,初即於定不令趣入,縱一獲得亦不能相續,速當退失,故滅懈怠為初切要;若能獲得身心輕安,喜樂增廣,晝夜行善能無疲厭,懈怠盡除。然生輕安,須於能生輕安之因妙三摩地恆發精進。然生精進,須於正定具足恆常猛利希欲;欲樂之因,須由觀見正定功德生堅信心─故應先思正定功德,數修信心。此等次第修者,觀之極顯決定,故應認為最勝宗要。《辨中邊論》云:「即所依、能依及所因能果」。所依謂欲勤所依故,能依謂勤或名精進,欲因謂信深忍功德,勤果謂輕安。

 

此中所修正定功德,謂由獲得奢摩他已,現法樂住,身心喜樂及由獲得身心輕安,於善所緣心如欲轉。

又由息滅於顛倒境散亂無主,則諸惡行皆不得生,隨所修善皆有強力。

又止為依能引神通變化等德。

尤由依止能生通達如所有性毘缽舍那,速疾能斷生死根本。

 

若能思惟此諸功德,則於修定增長勇悍,生勇悍故恆樂修定,極易獲得勝三摩地,得已不失,能數修習。

 

 

十六、(p.318)依正念對治忘聖言(住所緣時應如何修)

(《菩提道次第廣論》p.350-365;【p.384-400】)

 

「正念曾習緣,令心不餘散,明記不忘念,安住而明顯。」

(一)正  = 使心安住於同一境相,不令散亂(於所緣令心不散)。

(二)聖  = 聖者所開示的法義,在此指修止(禪定)的所緣。

(三)曾習緣 = 曾經慣習了的所緣境。

 

 ※以「正念」為主、「正知」為助來修習,使心能明白的記憶所緣 ┬─ 安住。

                                                           └─ 明顯。

 

 

十七、(p.320)所緣(修禪定時心所住的對象)之二大原則    

(一)能淨治惑障:(五種淨行所緣)

     1、不 淨 觀:對治貪欲。(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6,大正30428c-429c

     2、慈 悲 觀:對治瞋恚。(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6,大正30429c

     3、緣 起 觀:對治愚癡。(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0a

     4、界差別觀:對治我執(我慢)。(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0c

     5、數 息 觀:對治尋思散亂。(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0c-433c

(二)契順於正理:(五種善巧所緣)

     1、蘊善巧。(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3c3-434a3

     2、界善巧。(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4a3-11

     3、處善巧。(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4a11-22

     4、緣起善巧。(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4a22-b6

     5、處非處善巧。(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4b6-12


<lb n="0434b07"/>非處善巧當知即是緣起善巧差別此中差
<lb n="0434b08"/>別者謂由處非處善巧故能正了知非不
<lb n="0434b09"/>平等因果道理則善不善法有果異熟若諸
<lb n="0434b10"/>善法能感可愛果異熟法諸不善法能感非
<lb n="0434b11"/>愛果異熟法若能如是如實了知處非處
<lb n="0434b12"/>善巧。」

《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4b6-12</p>

 

 

十八、(p.321)《瑜伽師地論》談到的四種所緣

(《瑜伽師地論》卷26-27,大正30427a-435b

(一)遍滿所緣 ┬─ 1、有分別影像。

                  2、無分別影像。

                  3、事邊際性 ┬─ a盡所有性。

                              └─ b如所有性。

                   └─ 4、所作成辦。

                   (《瑜伽師地論》卷26,大正30427a-428c

  

(二)淨行所緣 ┬─ 1、不淨。

                     2、慈愍。

                     3、緣性緣起。

                     4、界差別。

                 └─ 5、阿那波那念。

                   (《瑜伽師地論》卷26-27,大正30428c-433c

 

(三)善巧所緣   ┬─ 1、蘊

                    2、界

                    3、處

                    4、緣起

                 └─ 5、處非處

                  (《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3c-434b

  

(四)淨惑所緣   ┬─ 1、世俗道淨惑所緣  ┬─ a、厭下地 — 粗、苦、障。

                                       └─ b、欣上地 — 靜、妙、離。

                      (《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4b-c

                   └─ 2、出世間道淨惑所緣 — 苦、集、滅、道四聖諦。

                      (《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4c-435b

 

十九、(p.322)念佛法門之類別

     (參見印順法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854-868

(一)、稱名念佛

 

(二)、觀相念佛  ┬─ a念佛三十二相、八十種好 ───────── 色身相。

                └─ b念佛五分功德法身、十力、四無所畏等功德 ─ 法身相。

(三)、唯心念佛

 

(四)、實相念佛

  

 

 

二十、(p.322) 念佛法門應注意事項:

 

(一)、「念佛由意念,真佛非像佛。」(《成佛之道》p.323

「所緣處非是現為畫鑄等相,要令現為真佛形相。以三摩地非於根識而修,要於意識而修。妙三摩地親所緣境即是意識親所緣境,須於意境攝持心故。」

      (《菩提道次第廣論》p.357-358;【p.391-392】)

 

(二)、初修念佛時必須專一所緣,切勿念此念彼隨易變更所緣。

初取佛相而修習時,勿急求明顯,勿急求微細,否則反成定障。

       ※(參見《成佛之道》p.324;《菩提道次第廣論》p.358-359;【p.391-393)

     

(三)、意識所現起的佛相,必須與原來之所緣因果相應。

     1、顯色相應 → 若欲修,而現為則不相應。

     2、形色相應 → 若欲修,而現為則不相應。

     3、數量相應 → 若欲修,而現為則不相應。

     4、形體相應 → 若欲修,而現為則不相應。

 

 

二一、(p.322)五淨行所緣。

(一)、《瑜伽師地論》(聲聞地)之五淨行所緣:1、不淨;2、慈愍;3、緣性緣起; 4、界差別;5、阿那波那念。

 

(二)、大乘之五淨行所緣:1、不淨;2、慈愍;3、緣性緣起;4、念佛;5、阿那                  

                            波那念。

 

 

二二、(p.323)自性分別、隨念分別、計度分別。

(參見《望月佛教大辭典》(五),p.4500a-b

(一)、《大毘婆沙論》卷42,大正27219b

「此中略有三種分別。一自性分別。謂尋伺。二隨念分別。謂意識相應念。三推度分別。謂意地不定慧。

欲界五識身唯有一種自性分別。雖亦有念而非隨念分別。不能憶念故。雖亦有慧而非推度分別不能推度故。

欲界意地具三分別。

初靜慮三識身唯有一種自性分別。雖有念慧非二分別。義如前說。

初靜慮意地。若不定者具三分別。若在定者有二分別。謂自性及隨念。雖亦有慧而非推度分別。若推度時便出定故。

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心。若不定者有二分別。謂隨念及推度。除自性彼無尋伺故。若在定者唯有一種隨念分別。

無色界心。若不定者有二分別。除自性。若在定者唯有一種隨念分別。

諸無漏心隨地不定有。但有分別者。謂除推度有。唯有一分別者。謂隨念。無具三者無不定故。」

 

(二)、《俱舍論》卷2〈分別界品第一〉,大正298a28-b8

「頌曰:說五無分別,由計度隨念,以意地散慧,意諸念為體。

論曰。傳說。分別略有三種。一自性分別。二計度分別。三隨念分別。由五識身雖有自性而無餘二。說無分別。如一足馬名為無足。

自性分別體唯是尋。後心所中自當辯釋。餘二分別如其次第。

意地散慧諸念為體。散謂非定。意識相應散慧。名為計度分別

若定若散意識相應諸念。名為隨念分別。」

 

(三)、《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2〈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之一〉大正31703a

「問:於六識中幾有分別。答:唯一意識由三分別故有分別。三分別者。謂自性分別。隨念分別。計度分別。

自性分別者。謂於現在所受諸行自相行分別。

隨念分別者。謂於昔曾所受諸行追念行分別。

計度分別者。謂於去來今不現見事思搆行分別。」

 

 

二三、(p.324)數息觀

   (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0c-433c;《六妙門》,大正46549a∼)

(一)六妙門:  A、數、隨、止。

          B、觀、還、淨。

(二)錯誤的出入息 → 1風、2喘、3氣。

      正確的出入息 → 4息。

 

二四、(p.326)以正知對治惛沈、掉舉(住所緣後應如何修)

(參見:《菩提道次第廣論》p.365-368;【p.400-403】)

 

(一)、抉擇惛沈、掉舉之相:

     1、掉舉:掉舉是貪所攝,是染著可愛境、心不自在、引起心的外散。

  2、惛沈:惛沈是癡所攝,是身心沈重,引起攝心所緣的力量低弱,不大明顯。

 

(二)、生起覺了沈、掉正知之方便:

 生起正知 ┬─ a惛沈、掉舉生已,能立刻生起正知,如實了知。

             └─ b惛沈、掉舉未生將生,能以正知,預為覺了。

 

(三)、如何生起正知:

       ¤「正念」安住,相續憶念、綿密的照顧就能生起「正知」。

 

(四)、《菩提道次第廣論》〈住所緣後應如何修〉p.365-368;【p.400-403】;

《成佛之道》p.326-327

 

第三、住所緣後應如何修分二:一、有沉掉時應如何修,二、離沉掉時應如何修。一、初又分二:一、修習對治不知沉掉,二、修習知已為斷彼故對治不起功用。初又分二:,一、抉擇沉掉之相,二、於正修時生覺沉掉正知之方便

 

掉舉如《集論》云:「云何掉舉?淨相隨轉,貪分所攝,不靜照,障止為業。」此中有三:一、所緣可愛淨境;二、行相心不寂靜,向外流散,是貪分中趣境愛相;三、作業能障其心安住所緣。於內所緣令心住時,由貪色、聲等之掉舉,於境牽心,令不自在,貪愛散亂。如《悔讚》云:「如緣奢摩他,令心於彼住,惑索令離彼,貪繩牽趣境。」

問:由餘煩惱,從所緣境令心流散及於所餘善緣流散,是否掉舉?

答:掉是貪分,由餘煩惱流散非掉,是二十隨煩惱中散亂心所。於善緣流散,隨其所應,是善心心所,非一切散皆是掉舉。

 

者亦譯退弱,與喪心志之退弱不同。於此沉相,雪山聚中修靜慮者,多於「安住不散、相不明澄之惛昧,許之為沉。」此不應理;論說惛昧為沉之因,二各別故。《修次中編》云:「此中若由惛沉睡眠所蔽,見心沉沒恐沉沒」;《解深密經》云:「若由惛沉及以睡眠,或由沉沒或由隨一三摩缽底諸隨煩惱之所染污,當知是名內心散動。」此說由惛沉及睡眠力令心沉沒,名內散動故。《集論》亦於說隨煩惱散亂之時說其沉沒,然彼說散亂有善性非定染污

惛沉如《集論》云:「云何惛沉?謂:癡分攝心無堪能,與一切煩惱隨煩惱助伴為業。」是癡分中身心沉重無堪能性。《俱舍論》云:「云何惛沉?謂:身重性心重性,即身無堪能性心無堪能性。」沉沒謂心於所緣執持力綏或不極明,故雖澄淨,若取所緣不極明顯即是沉沒。《修次中編》云:「若時如盲,或如有人趣入闇室,或如閉目,其心不能明見所緣,應知爾時已成沉沒。」未見餘論明說沉相。

 

沉沒有二,謂:善與無記惛是不善或有覆無記唯是癡分,諸大經論皆說除遣沉沒,思佛像等諸可欣境修光明相策舉其心,故心闇境晦及心力低劣,皆應滅除。雙具所緣明顯與策舉之力,唯境明顯及唯心澄清是非為完足掉舉易了,唯沉沒相諸大經論多未明說故難了知,然極重要,以易於彼誤為無過三摩地故,應如修次所說,從修驗上細心觀察而求認識

 

於正修時生覺沉掉正知之方便。非唯了知沉掉便足,須於修時能生正知,如實了知沉沒掉舉生與未生,又須漸生有力正知。沉掉生已須生無間能知之正知,固不待言,即於未生將生,亦須正知預為覺了。《修次中下編》云:「見心沉沒,或恐沉沒」又云:「見心掉舉,或死掉舉」乃至未生如斯正知,縱自斷言從彼至此中無沉掉,所修無過,然非實爾,以生沉掉不能知故,有力正知未生起故。如《中邊論》云:「覺沉掉」覺了沉掉須正知故。若未生正知,凡沉掉生必無所,覺則雖久修不覺沉掉,必以微細沉掉耗時

 

正知云何生耶?

答:前修念法即修正知重要一因,以若能生相續憶念即能破除忘境流散,亦能遮止沉掉生已久而不覺,故生沉掉極易覺了。又覺失念之沉掉,與覺未失念之沉掉,二時延促觀心極顯。故《入行論密意》說云:「住念護意門,爾時生正知」。《辨中邊論釋》云:「言正知者由念記言,覺沉掉者謂安住念始有正知,是故說云由念記言。」餘一因者,是正知不共修法,即令心緣佛像等所取之相,或緣能取明了等相

 

次如前說於修念中,觀察於餘散與未散,任持其心,即修正知極切要處。《入行論》云:「數數審觀察身心諸分位,總彼彼即是守護正知相」由此能生沉掉將生了知正知。由修念法,是遮散後所起忘念,應善辨別。若不爾者,雜一切心全無分別,如今後人修習而修,由混亂因三摩地果恐亦如是。故應順大論細慧觀察修驗抉擇,極為重要,不應唯恃耐勞。如《攝波羅蜜多論》云:「獨修精進自苦邊,慧伴將護成大利」。

 

 

 

 

二五、(p.327)以「思」對治「不作行」(知沈、掉已,為斷彼故,對治不起功用)

(參見:《菩提道次第廣論》p.368-372;【p.403-407

 

(一)、「不作行」:雖以「正知」覺了惛沈、掉舉,但若以為此惛沈、掉舉微劣短         促不能造業、放縱它而不加以斷除,此即稱為「不作行」。

 

(二)、「思」:以「正知」覺了惛沈、掉舉之後,以強烈之意志力欲斷去惛沈、掉舉,此種作意(意志力)即稱為「思」。

 

(三)、去除惛沈、掉舉之方法

A、去除惛沈之方法:

1、應作意諸可欣事。(如觀佛功德,思惟三寶及菩提心之勝行。)

2、修光明想。

3、讀誦惛沈、睡眠過患之經論。

4、以冷水洗面。

 

B、去除掉舉之方法:應作意諸可厭事。(如思惟無常等。)

 

C、若惛沈太濃厚或數現起,若掉舉太猛烈或太延長:應暫捨正修先求對治,待沈、掉除已,後乃修習。

 

(四)、《菩提道次第廣論》p.368-372;【p.403-407

第二、修習知已,為斷彼故,對治不勤功用。修習正念正知之法,若如前說善修習已,生超有力正念正知,由正知故,極細沉掉皆能覺了,必無不知沉掉之過。然彼生已,忍受不修破除功用,是三摩地最大過失。若心成習,難生遠離沉掉之定,故生沉掉,為斷彼故,對治不行,應修作行功用之思

 

  此中有二:正明其思滅沉掉法;明能生沉掉之因。    今初

如《集論》云:「云何為令心造作意業,於不善無記役心為業。」如由磁石增上力故,令鐵隨轉,如是於善、不善、無記、隨一能令心之心所,是名為思。此中是說生沉掉時,令心造作斷彼之思

 

斷沉掉發動心已,復應如何除沉掉耶

沉沒者,由太向內攝,失攀緣力,故應作意諸可欣事,能令心意向外流散,謂佛像等極殊妙事,非生煩惱可欣樂法;又可作意日月光等諸光明相,沉沒除已,即應無間堅持所緣而修。如修次初編云:「若由惛沉睡眠所覆,所緣不顯,心沉沒時應修光明想,或由作意極可欣事佛功德等,沉沒除已仍持所緣。」此不應修厭患所緣,由厭令心向內攝故。又以觀慧思擇樂思之境,亦能除沉,《攝波羅蜜多論》云:「由勤修觀力,退弱而策舉」。沉沒退弱者,謂緣所緣力漸低劣說名沉沒,太向內攝說名退弱,故由策舉力及廣所緣即能除遣。《中觀心論》云:「退弱寬廣修廣大所緣。」又云:「退弱應策舉觀精進勝利」。《集學論》云:「若意退弱,應修可欣令策舉。」諸大智者同所宣說,故除沉沒最要之對治,謂思惟三寶菩提心之勝利並得暇身大利等功德,令如睡面澆以冷水頓能清醒,此須先於功德觀擇修習已生感觸。又沉沒所依之因,謂惛沉、睡眠及能生惛之心黑闇相,若修光明則不依彼而生沉沒,生已滅除。《聲聞地》說:「威儀應經行善取明相,數修彼相及念佛、法、僧、戒、捨、天六中隨一,或以所餘清淨所緣策舉其心,或當讀誦顯示惛沉睡眠過患之經論,或瞻方所及月星等,或以冷水洗面。」

沉微薄唯少起,勵心正修;若沉濃厚數現起,則應暫捨修三摩地如其所應,修諸對治,待沉除已後乃修習。若心所取內外所緣相不明顯,內心黑暗隨其厚薄,若不斷除而修習者,則其沉沒極難斷除,故應數數修能對治諸光明相。《聲聞地》云:「應以光明俱心,照了俱心,明淨俱心,無闇俱心,修習止觀。汝若如是於止觀道修光明想,設有最初勝解所緣相不分明,光明微小;由數修習為因緣故,於其所緣勝解分明,光明轉大。若有最初行相分明,光明廣大,其後轉復極其分明,光明極大。」此說最初所緣分明者,尚須修習,況不分明!應取何等光明之相?即前《論》云:「應從燈明,或大火明,或從日輪光明相。」如此之修光明相,非唯限於修三摩地,餘亦應修。 

                                                                      

掉舉者由為門,令心追趣色聲等境,此應作意諸可厭事,能令心意向內攝錄,以此息滅掉舉無間,於先所緣應住其心。《修次初編》云:「若憶先時喜笑等事,見心掉舉,爾時應當作意思惟諸可厭事,謂無常等由此能令掉舉息滅,次應勵力令心仍於前所緣境無作用轉。」《中觀心論》云:「思惟無常等,息滅掉舉心」,又云:「觀散相過患,攝錄散亂心」。《集學論》云:「若掉舉,時應思無常而令息滅。」故掉舉太猛太延長應暫捨正修而修厭離,極為切要非流散時,唯由攝錄而能安住;若掉舉無力,則由攝錄令住所緣。如《攝波羅蜜多論》云:「若意掉舉時,以止而遮止。」經中說云:「心善安住」,瑜伽釋為掉舉對治。

總之若心掉動,應於所緣善住其心。若沉沒時,於可欣境應善策舉,如《聲聞地》云:「由是其心於內攝略,若已下劣或恐下劣,觀見是已,爾時隨取一種淨妙舉相,慇懃策勵慶祝其心是名策心。云何持心?謂修舉時其心掉動,或恐掉動,觀見是已,爾時還復於內攝略其心修奢摩他,是名持心。」心掉動時,不應作意淨可欣境,以是向外散動因故

 

第二明能生沉掉之因。《本地分》云:「何等沉相?謂不守根門食不知量初夜、後夜不勤修行覺寤加行不正知住,是癡行性耽著睡眠,無巧便慧,懈怠俱行欲勤心觀,不曾修習正奢摩他,於奢摩他未為純善,一向思惟摩他相,其心惛闇,於所緣境不樂攀緣。」

沉沒相者,應知是說沉沒之因。懈怠俱行者,通勤心觀。又前《論》云:「何等掉相?謂不守根等四,如前廣說,是貪行性不寂靜性,無厭離心,無巧便慧,太舉俱行欲等如前,不曾修舉,於舉未善,唯一向修,由其隨一隨順掉法親里尋等動亂其心。」

掉舉相謂掉舉因太舉者,謂於可欣境太執其心,與此俱行欲等四法如前廣說。

 

由是前說未修中間防護根門等四,於滅沉掉極為利益,沉掉雖微,皆以正知,正覺了已,悉不忍受畢竟滅除。若不爾者,名:「不作行,《辨中邊論》說是三摩地過,故若有說微細掉舉及散亂等初時難斷,捨而不斷。又謂彼等若無猛利恆常相續,微劣短促不能造業故不須斷,為斷彼故而不作行,此皆不知修習清淨三摩地法,詐現為知欺求定者,以捨慈尊等所抉擇修習三摩地之法故。

    如是滅沉掉時,多因掉舉散亂為障先勵斷彼,由此勵力便能止息粗顯掉散,獲少安住。爾時應當勵防沉沒;勵力防慎沉沒之時,又有較前微細掉動障礙安住,為斷彼故又應策勵。掉退滅已住分轉增,爾時又有沉沒現起,故於斷沉又應勵力。總散掉應當錄心住內所緣而求住分,住分生時勵防沉沒令心明了。此二輾轉修習無過勝三摩地,不應唯於澄淨住分全無持力俱行明了而起希求

 

 

二六、(p.328)以捨對治作行(離沈、掉時應如何修)

(參見:《菩提道次第廣論》p.373;【p.408】)

 

(一)「作行」:滅除惛沈、掉舉之後,仍如前策勵而修是謂「作行」。

 

(二)「捨」:惛沈、掉舉已滅之後,不加功用,讓心在平等正直的情況下自由進行。

 

    1、受  捨 — 不苦不樂受。(三受之一)

※捨 ┤ 2、無量捨 — 捨無量心。(四無量心之一)

    3、行  捨 — 不加功用、任運而轉。

 

(三)《菩提道次第廣論》p.373;【p.408

第二、離沉掉時應如何修。如前勤修斷除微細沉沒掉舉,則無沉掉令不平,等其心便能平等運轉,若功用行是修定過,於此對治應修等捨。《修次中編》云:「若時見心俱無沉掉,於所緣境心正直,爾時應當放綏功用修習等捨,如欲而住。」何故作行或有功用為過失耶?此由於心掉攝錄策舉,防護修習。有時沉掉俱不現起,若仍如前防沉防掉策勵而修,反令散亂。如《修次後二編》云:「心平等轉,若仍功用爾,時其心便當散動。」故於爾時須知放綏,此是放綏防慎作用,非是放捨持境之力,故修等捨,非是一切無沉掉時,乃是摧伏沉掉力時,若未摧伏沉掉勢力無等捨故。

云何為?答:總有三:一、受捨二、無量捨三、行捨。此是行捨。此捨自性。如《聲聞地》云:「云何為?謂於所緣心無染污心平等性,於止觀品調柔正直任,運轉性及調柔心有堪能性,令心隨與任運作用。」謂得此捨時修三摩地,於無沉掉捨現前時,當住不發太過功用。此所緣相,如前《論》云:「云何捨相?謂由所緣令心上捨,及於所緣不發所有太精進。」修捨之時,亦如彼云:「云何捨時?謂止觀品,所有沉掉心已解脫。」

 

 

二七、(p.329)九住心(從初學的攝心到成就正定的修習過程)

 

┌─ a安住所緣的過程  ┬─  1、內住 ────┐

                               2、續住(等住) ┴─ 力勵運轉作意

                               3、安住 ──┐

  (一)┤                   └─  4、近住    

           b降伏煩惱的過程  ┬─    5、調順       ├─── 有間缺運轉作意

                               6、寂靜              

                           └─  7、最極寂靜 ┘

                           ┌─  8、專住一趣 ──── 無間缺運轉作意

        └───────── └─  9、等持 ────── 無功用運轉作意

 

     ※參見:《成佛之道》p.329-331

            《瑜伽師地論》卷30,大正30450c-451b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16p.376-380;【p.411-416】。

 

 

   (二)九住心之定義(《瑜伽師地論》卷30,大正30450c18-451b8

云何名為九種心住?謂有苾芻令心住、住、住、住;調順、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及以等持,如是名為九種心住。

云何內住。謂從外一切所緣境界。攝錄其心繫在於內令不散亂。此則最初繫縛其心。令住於內不外散亂。故名內住。

云何等住。謂即最初所繫縛心。其性麤動未能令其等住遍住故。次即於此所緣境界。以相續方便澄淨方便。挫令微細遍攝令住。故名等住。

云何安住。謂若此心雖復如是內住等住。然由失念於外散亂。復還攝錄安置內境。故名安住。

云何近住。謂彼先應如是如是親近念住。由此念故數數作意內住其心。不令此心遠住於外。故名近住。

云何調順。謂種種相令心散亂。所謂色聲香味觸相。及貪瞋癡男女等相故。彼先應取彼諸相為過患想。由如是想增上力故。於彼諸相折挫其心不令流散。故名調順。

云何寂靜。謂有種種欲恚害等諸惡尋思貪欲蓋等諸隨煩惱。令心擾動。故彼先應取彼諸法為過患想。由如是想增上力故。於諸尋思及隨煩惱。止息其心不令流散。故名寂靜。

云何名為最極寂靜。謂失念故即彼二種暫現行時。隨所生起諸惡尋思及隨煩惱能不忍受。尋即斷滅除遣變吐。是故名為最極寂靜。

云何名為專注一趣。謂有加行有功用。無缺無間三摩地相續而住。是故名為專注一趣。

云何等持。謂數修數習數多修習為因緣故。得無加行無功用任運轉道。由是因緣不由加行不由功用。心三摩地任運相續無散亂轉。故名等持。

 

當知此中由六種力。方能成辦九種心住。一聽聞力二思惟力三憶念力四正知力五精進力六串習力。初由聽聞思惟二力。數聞數思增上力故。最初令心於。及即於此相續方便澄淨方便等遍安住。

如是於內繫縛心已。由憶念力數數作意。攝錄其心令不散亂安住近住

從此已後由正知力調息其心。於其諸相諸惡尋思諸隨煩惱不令流散調順寂靜

精進力設彼二種暫現行時能不忍受。尋即斷滅除遣變吐。最極寂靜專注一趣。由串習力等持成滿。

 

即於如是九種心住。當知復有四種作意。一力勵運轉作意。二有間缺運轉作意。三無間缺運轉作意。四無功用運轉作意。

內住等住中。有力勵運轉作意

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中。有有間缺運轉作意

專注一趣中。有無間缺運轉作意

等持中。有無功用運轉作意

 

 

二八、(p.331)止成就

※要生起身心的輕安樂,引發身心精進,於所緣能自在,有堪能,才名為止成就。

 

 

二九、(p.331)八觸發動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5,大正46509b23-511a9

第三明證禪相。通方便論證。自有三階。一證欲界定相。二證未到定相。三正明證初禪相

一明證欲界定。自有二意。一正明證相;二明得失。今說欲界中自有三。一粗住心。二細住心。三證欲界定。

 

粗住相者。因前息道諸方便修習。心漸虛凝。不復緣慮。名為粗住。

細住相者。於後其心泯泯轉細。即是細住心。

當得此粗細住時。或將得時。必有持身法起。此法發時。身心自然正直。坐不疲倦。如物持身。若好持身。但微微扶助身力而已。若是粗持身者。堅急勁強。來則苦急堅強。去則寬緩困人。此非好法。心既細已。於覺心自然明淨。與定相應。定法持心。任運不動從淺入深。或經一坐無分散意。所以說此名欲界定。入此定時。欲界報身相未盡故

 

明得失者。入欲界定。法心既淺。未有支持。難得易失。易失因緣。是事須識。失定有二種。一從外緣失。謂得定時。不善用心。內外方便。中途違犯。則退失禪定。復次若行者當得定時。或向人說。或現定相令他知覺。或卒有事緣相壞。如是等種種外事。於中不覺不識。障法既生則便失定。若能將護本得不失。障不得生。故名為得。二者約內論得失者。有六種法。能失禪定。一希望心。二疑心。三驚怖。四大喜。五重愛。六憂悔

未得禪有一。謂希望心。

入禪有四:謂疑、怖、喜、愛。出禪多有憂、悔。

此則能破定心令退失。若通論此六皆得在未入住出中。俱有此六法。能退失定。若能離此六法。即易得定。以不失故名得也。此雖近事。若不說者。則人不知。若善取其意。則知遮障。

 

二明證未到地定相。因此欲界定。後身心泯然虛豁。失於欲界之身。坐中不見頭手床敷。猶若虛空。此是未到地定。所言未到地者。此地能生初禪故。即是初禪方便定。亦名未來禪。亦名忽然湛心。證此定時。不無淺深之相。今不具明。

復次此等定中。或有邪偽。行者應證。其相非一。略出二事。定心過明二者過暗。並是邪定。

者入定時。見外境界青黃赤白。或見日月星辰宮殿等事。或一時日乃至七日不出禪定。見一切事。如得神通。此為邪。當急去之。

二者若入此定。忽無所覺知。如眠熟不異。即是無心想法。能令行人生顛倒心。當急卻之。此則略說邪定之相。是中妨難。非可具以文傳。

復次若依成論毘曇。分別二定。為不便也。今依尊者瞿沙所明。分別二定有異。亦應無失。具如前引摩訶衍中釋。而多見坐人證定之時。實有兩種定相不同。是故今說欲界、未到二定各異

 

第三明證初禪相。自有六種。一名初禪發相。二明支。三明因果體用。四明淺深。五明進退。六明功德。

第一正明初禪發相中。復為四意。一正明初禪發相。二簡非禪之法。三釋發因緣。四分別邪正

第一初禪發相者。行者於未到地中。證十六觸成就。即是初禪發相。云何是證。若行者於未到地中。入定漸深。身心虛寂。不見內外。或經一日乃至七日。或一月乃至一年。若定心不壞。守護增長。於此定中。忽覺身心凝然。運運而動。當之時。還覺漸漸有身如雲如影動發。或從上發。或從下發。或從腰發。漸漸遍身。上發多退。下發多進

動觸發時。功德無量。略說十種。善法眷屬與動俱起。其十者何。一定二空三明淨四喜悅五樂六善心生七知見明了八無累解脫九境界現前十心調柔軟。如是十法。與俱生。名動眷屬勝妙功德莊嚴動法。若具分別則難可盡。此則略說初動觸相

如是或經一日。或經十日。或一月四月。如是一年。此事既過復有餘觸。次第而發。故名初禪餘觸發者。謂八觸也。一動。二痒。三涼。四暖。五輕。六重。七澀。八滑復有八觸。謂一掉。二猗。三冷。四熱。五色。六比。七堅。八軟。此八觸與前相雖同。而細分別不無小異。更別出名目。足前合為十六觸。此十六種觸發時。悉有善法功德眷屬。如前動觸中說。

行者因未到地。發如是等種種諸觸功德善法。故名初禪初發。並是色界清淨四大。依欲界身中而發。故摩訶衍云。色界四大造色。著欲界身中

問曰。二十七觸何故有去取。復出異觸名料簡(云云)

 

第二料簡非禪之相者。問曰。行者於初坐中。未得定心。亦發如是冷暖動等觸。既無如上所說功德之事。

有人言。此是病法起。所以者何。如重澀等。是地大病生。如輕動觸風大病生。如熱痒等觸是火大病生。如冷滑等觸是水大病生

復次因暖熱痒等生貪欲蓋。因重滑比等觸生睡眠蓋。因動色冷等生掉悔蓋。因強澀等生疑蓋。又因重堅澀等生瞋蓋。當知觸等發時。能令四大發病。及生五蓋障法。

或言是魔所作。若發動時。如上過。上所說魔觸發。

 

云何以此為初禪耶?

答曰。不然。若如汝向所說觸發之相。此是生病生蓋之觸。若如上說及增者。亦是魔觸發相。今說不爾。若未得未到地定。而先發觸者。多是病觸。是生蓋及魔所作。若觸發時。無如上所說十種功德眷屬者。亦是病觸。生蓋及魔觸也。今所說觸發者。要因未到地定發。亦具足有諸功德眷屬俱發故。以此為初禪發相。何可疑哉

 

問曰。未到地前發觸。 但是生病生蓋及魔觸。亦有治病除蓋非魔觸不。

答曰。亦有此義。

問曰。若爾與初禪觸。復云何異。

答曰。有異。欲界雖有治病除蓋及非魔觸而非初禪觸者。此猶是欲界中四大色法。不能發定。無諸功德支林善法故。不名初禪。此則略出欲界善不善觸相。但行人初坐。或有證此一兩。或都不證。然既有此法。故略出之耳。問曰。未到地中。亦發欲界善不善觸不。

答曰。非無此義。

 

三明禪發因緣有二:

一者從初修禪以來不計勤苦。既有善心功力成就。自然感報。如法華中說。隨功賞賜。乃至禪定根力等事。復次有師言。是十善相應。此意難見。

二者色界五陰住在欲界身中。粗細相違故。有掉動八觸等事。譬如世人憂愁煩惱內起。結滯壅塞不通。令四大受諸熱惱。從心而生。乃至得病至死。不從外來。而有苦也。今此禪中有觸樂之事。亦從心有。由數息故。使心軟細修諸定法。色界定法住在欲界身中。色定之法。與欲界報身相觸故。有十六觸。次第而生。亦不從外來。而能覺知。故名為觸。此八雖有十六。並約四大而發。因四大生

地中四者。重比堅澀。水中四者。涼冷軟滑。

火中四者。暖熱猗痒。風中四者。動掉輕浮。

故《金光明》云。地水二蛇。其性比下。風火二蛇。性輕上昇。

問:若因四大但應有四。何得十六。

答曰:相兼故得爾。如熱是火體。兼水故有暖。兼風故有痒。兼地故有猗。兼三之時。失本熱相。故說有四。餘三大各兼三義。類此可知。復次此十六觸。各有十種功德善法。合則有一百六十法。而初坐發法之人。未必發盡。或發三五。故略出之。

問曰。此八觸為當發有次第。為無次第。諸觸之中先發何等

答曰。若論其次第。亦無定前後。雖四大因緣合時。強者先發。而多見有人從動而發。事如前釋。

 

四者辨邪正之相。具如前內方便中驗善惡根性相明虛實中說。是中應廣分別。

 

 

三十、(p.332)通遍的定德

    1、明顯。

    2、無分別(心安住而自然任運)→但有人誤以為是無分別智的證悟。              

    3、微妙身心輕安樂(於欲境不起染著)→但有人誤以為是斷煩惱了。

       (出定後,定的餘力相隨)→但有人以為是動靜一如,常在定中。     

 

  

三一、(p.333)「定」依「觀慧」而成差別

    1、得未到定後,如修欣上厭下的六行觀-→世間的色、無色定。

    2、以無常為觀門,漸入無我、無我所觀-→聲聞乘的定。

    3、觀法性空、不生不滅,與大乘般若相應→大乘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