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之四大宗趣與不共外道的特質
莊春江居士
丘中仁整理
凡是佛弟子,能在聽聞思惟中獲得緣起的正見,就是信解見佛;能在定慧的實踐中通達,就是證悟見佛。佛法度假的意義,在共同討論、共同學習,並願彼此皆有所穫。 --莊春江 一、佛法施教之四大宗旨(宗趣、悉檀) 佛法是適應眾生的根機而安立的,需要什麼,就為他說什麼。說法的宗旨雖多,但總括起來,不出此四悉檀。 - 一、世間悉檀:以引起樂欲為宗。如對初學而缺乏興味的,佛必先使他生歡喜心。隨順眾生的不同願欲,給他說不同的法。如印度多信天(神),佛也就稱「天人師」,為梵天、帝釋等說法。佛說:天神等不可歸依,如隨順世俗,也不妨供養他.....等。大乘的「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智」,就是這樣的巧方便。
- 二、為人悉檀:以生善為宗。如不肯布施的,就將布施的功德說給他聽。為說持戒,為說忍辱等功德;總之,應機說法,以使他的善根滋盛為目的。這與世間悉檀不同的;這不是為了隨順眾生願欲,逗發興趣而說法,是為了增長善根。這不一定是世間所熟識的,但必是佛法所認為合於道德的。
- 三、對治悉檀:以制止人類的惡行為宗旨。有的人能行許多慈善事業,卻不能遏止自己惡行;也有人能消極的止惡,卻不能起而積極的為善。所以生善與止惡,在應機施教中成為二大宗旨。止惡,不但是制止身體與語言的惡行,還要淨化內心的煩惱。如有人只肯布施,不能持戒。毀戒是一切罪惡的根源,因此為說布施功德是有限的,只感得身外的福報。學佛最重要的是持戒,持戒才能感人天報。這就是以持戒對治毀犯的惡行。如有人但能制止身語的惡行,而煩惱多起,即為說學佛不能但限於身口,應清淨內心,修習禪觀。生善與止惡的目的不同,而眾生又因時因地而異,所以說法是有多種善巧方便的。
- 四、第一義悉檀:這以顯了真義為宗,這是佛陀自證的諸法實相。不信解這甚深的真義,而修行趣證,是決不能了脫生死,圓成佛道的。所以佛依第一義悉檀說,是究竟的了義說,這才是佛法的心髓。
龍樹說:「三悉檀可破可壞,第一義悉檀不可壞。」,如世間悉檀,要看這時代的情況怎樣,這區域的習俗怎樣,這人的根性怎樣,隨順世俗的逗機方便,千變萬化,不拘一端。如時代不同,區域不同,對機不同,那就對於甲的世間悉檀,對於乙可能成為大障礙,不成方便。這那裡可以拘執?世間悉檀,是可破壞的,但在時地人的適應時,是極好的方便。說到增長善根,對治惡行,原則雖古今一致的;佛稱道為「古仙人之道」,也是有著永久性的。但實施的方法,也會因時因地因人而不同。古代的,別處的道德,在此時此地看來,也許認為不完善。然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的原則,是不會改變的。依佛所說的第一義悉檀,那才是常遍的大道,照著去修證,才能出離世間的迷惑,悟證徹底圓滿的真理。佛法如醫師給病人吃藥一樣,隨病人的情勢變化,給他吃的藥也就不同。所以隨著時代、環境、根機的不同,所說的法也應有差別。如佛法在印度,就要適應印度的各種情況;佛法傳到中國、日本、南洋等國家,都因適合這些國家的不同的情況而多少不同。佛法施教的宗旨,有此四悉檀不同。弘揚佛法而要得到機教相契的效果,就得深切地注意四悉檀的運用才行,把握方便(前三悉檀)與究竟(第一義悉檀)的差別才行。尤其是不能誤解方便為究竟,從根本上破壞了佛法的綱宗。二、佛法的特質--緣起法 (一)、佛法的不共之法 世界上的宗教、哲學很多,佛法與他們有何不同之處?假如佛法所講的與他們所說的一樣,那就糟了,因為既然一樣,有了他的,又何必再要佛法? 就世間法所沒有的--不共世間的來說--當然就是「緣起性空」。空,就是佛法的不共之法。「諸行無常,諸法無我」,都是依此而顯示出來。「緣起」是說世間的一切,無論是天文、地理、自然界、動物界,乃至我們個人生理上、心理上的現象,都是依緣而存在的。佛說「緣起」,是最通遍的法則。理論與制度有關,佛法稱為「依法攝僧」。把握緣起的原則,在思想上、制度上,及實際的修持上,都會有與世間不同處。世間上有許多進步的思想,有的近於緣起,但他們不能夠徹底的完全的達到目標。 (二)緣起法是沒有例外的真理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我今當說因緣法及緣生法。云何為因緣法?謂此有故彼有,謂緣無明行,緣行識,乃至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云何緣生法?謂無明、行……。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生故有老病死、憂悲惱苦。此等諸法,法住,法定,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雜阿含296經》 《雜阿含經》(卷三O)說:「此法(緣起)常住、法住、法界」。玄奘在《瑜伽師地論》中,譯作「法性、法住、法界常住」。什麼叫「法性」dharmata?這是說修道--持戒、得定、如實知見,這些道法,如能修習,會自然的引生一定的效果。法是這樣自然而然的,「法自然」、「性自爾故」,所以叫法性。又如《雜阿含經》(卷四四)說:「過去等正覺,及未來諸佛,現在佛世尊,能除眾生憂。一切(佛)恭敬法,依正法而住;如是恭敬者,是則諸佛法。」「是則諸佛法」,據巴利藏,應作「是諸佛之法性」。意思說,諸佛於法是自然的、當然會這樣的---依正法而住的。依法而住與恭敬法,就是以法為師的意思。「法性」本形容法的自然性,但一般解說為法的體性、實性,法與法性被對立起來,而法的本義也漸被忽略了。這些形容法的詞類,都應該這樣的去解說。如法(緣起)是安住的,確立而不改的,所以叫「法住」。法是普遍的、常住的,所以叫「法界常住」。法是不動的,所以叫「法定」。法是這樣而沒有變異的,所以叫「法如」,或作「真如」。緣起法是真實而非虛妄的,審諦而非顛倒的,如如而非變異的。這樣的甚深緣起(及緣起寂滅),非變非異,法爾自然,當然是「法」了。 (三)諸佛皆觀緣起得正覺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昔者毘婆尸佛未成正覺時,住菩提所,不久成佛。詣菩提樹下,敷草為座,結跏趺坐,端坐正念。一坐七日,於十二緣起逆順觀察,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緣無明行乃至緣生有老死,及純大苦聚集,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如毘娑尸佛,如是尸棄佛,昆濕波浮佛,迦羅迦孫提佛,迦那迦牟尼佛,迦葉佛,亦如是說。《雜阿含369經》 (四)見緣起則見佛 在蘊處界諸法中,觀察它的無常性、空性、無我性,才是真正的見到佛。這種看透了佛的內在本質理性,叫做見佛的思想,佛在世的時候,應該已經存在了。蓮華色比丘尼先見到佛的生身,卻被佛呵斥,而說偈曰: 「善業(須菩提)已先禮,最初無過者,無無解脫門,此是禮佛義。」 凡是佛弟子,能在聽聞思惟中獲得這緣起正法的正見,就是信解見佛。能在定慧的實踐中通達,就是證悟見佛。從前釋尊在世時,有一次廣大的集會,大家都去見佛。須菩提在山邊考慮,我也去見佛嗎?佛說「見緣起即見佛」,我為什麼不觀察緣起呢?他觀察一切從緣所生,都是無常演變;從無常的觀察中,通達法性空,契入寂滅的聖境。當時釋尊對一個最先見佛的弟子說:你以為先見我嗎?不!「須菩提先見我身」。 (五)從佛陀初轉法輪的內容來看 - 1. 佛陀於波羅捺鹿野苑,為五比丘講四聖諦「三轉十二行」,名轉法輪經。《雜阿含379經》
- 2. 佛陀於尼連禪河岸的覺(菩提)樹下成佛後,原想為他的兩位老師說法,但他們都已過世。然後想到為苦行時代的同伴,在波羅捺仙人住處鹿野園中的五比丘說法:捨「欲樂」、「苦行」二邊而說中道,即八正道:正見乃至正定。《中阿含204羅摩經》
釋尊初成佛時的受用法樂,就是現證解脫法的榜樣。說到正確的知見,這不但正知現象的此間,所達到的彼岸,也知道從此到彼的中道。這不但認識而已,是知道他確實如此,知道這是不變的真理。這是說「緣起」:知道生死眾苦是依因而集起的;惟有苦集(起)的滅,才能得到眾苦的寂滅,這非八正道不可。這樣的如實知,也就是知四真諦法:「苦真實是苦,集真實是集,滅真實是滅,道真實是道」。這四諦也稱為法;如初見真諦,經上稱為「知法入法」;「不復見我,唯見正法」;「於法得無所畏」。能見真諦的智慧,稱為「得法眼淨」。釋尊的「初轉法輪」,就是開示四諦法。(三)外道所不共 一、無因、邪因與正因 人類文化的開展,本來都由於探求因緣。一切知識,無不從這察果知因中得來。不過因緣極為深細,一般每流於錯誤。還有一類人,找不到世間所以生滅的因果關係,就以為世間一切現象,都是無因的、偶然的。這種無因論,到底是不多的;多而又難得教化的,要算非因計因的「邪因論」。佛法對於非因計因的邪因論,駁斥不遺餘力,現略舉三種來說: - (1)宿作論,也可名為定命論。他們也說由於過去的業力,感得今生的果報。但以為世間的一切,無不由前生業力招感的,對於現生的行為價值,也即是現生的因緣,完全抹煞了。若真的世間一切現象,都是由前生鑄定的,那就等於否定現生努力的價值。佛法雖也說由前生行為的好惡,影響今生的苦樂果報,但更重視現生的因緣力。佛法正確的因緣論,是徹底反對這種抹煞現生的努力而專講命定的。佛法與宿命論的不同,就在重視現生努力與否。
- (2)尊祐論,這是將人生的一切遭遇,都歸結到神的意旨中。以為世間的一切,不是人的力量所能奈何的,要上帝或梵天,才有這種力量,創造而安排世間的一切,對於這種尊祐論,佛法是徹底否定,毫不猶疑。因為世間的一切,如完全出於神的意旨,即等於否定人生,這實是莫大的錯誤!不自己努力,單是在神前禱告,或是許願,要想達到目的,必然是不可能的,佛法否認決定一切命運的主宰,人世的好壞,不是外來的,須由自己與大家來決定。以上所說的兩類思想,在佛法長期流變中,多少混雜在佛法中,我們必須認清揀別!
- (3)除此兩種邪因論而外,有的也談因緣,也注重自作自受,但還是錯誤的。像印度的苦行外道們,以為在現生中多吃些苦,未來即能得樂,其實,這苦是冤枉吃的,因為無意義的苦行,與自己所要求的目的,毫無一點因果關係,這也是非因計因。
如人生病,宿作論者說:這是命中注定的。尊祐論者說:這是神的懲罰,惟有祈禱上帝。有的雖說病由身體失調所致,可以找方法來治,但又不認清病因,不了解藥性,不以正當的方法來醫治,以為胡亂喫點什麼,或者畫符念咒,病就會好了。佛說:一切現象無不是有因果性的,要求正確而必然的因果關係,不可攏統的講因緣。佛法所說因果,範圍非常廣泛,一切都在因果法則中,但佛法所重的,在乎思想與行為的因果律,指導人該怎樣做,怎樣才能做得好。小呢,自己得到安樂;大之,使世界都得到安樂,得到究竟的解脫。 二、自作、他作、共作與無因作 印度舊有的「業」說,無論為傳統的一元論,新起的二元論,總是與「我」相結合的,或以業為自我所幻現的--自作,或以業為我以外的動作--他作,都相信由於業而創闢一新的環境--身心、世界,「我」即幽囚於其中。釋尊的正覺,即根本否定此我,所以非自作,非他作,即依中道的緣起,說明此生死的流轉。如《雜阿含》(卷一二、3OO經)說:「自作自覺(受),即墮常見;他作他覺,即墮斷見。義說法說,離此二邊,處於中道而說法,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等。浮彌尊者與外道論法,也否定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而說「世尊說:苦樂從緣起生」《雜含卷一四、343經》。這可見釋尊的教說,實以緣起說明生死的流轉;即從身心關涉環境--自然、社會、身心--的展轉相依,次第相續的活動中去說明。後來業力說的發揚,由於緣起支的解說而多少通俗化。 *
莊春江老師,一九五五年生,台灣高雄人,文化大學化工系畢業。曾參與高雄法輪班、清流文教基金會,並曾任高雄市正信佛青會常務理事、弘法組組長、妙雲佛青學苑講師等。莊老師近年因身體不適,有感生命無常,遂辭卻工作,專心弘法,其為法護法之心,感動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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